毛泽东文集 第六卷 精彩片段: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一
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
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
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运动中免不了要出些偏差,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干部中和农民中存在的缺点或错误,只要我们积极地去帮助他们,就会克服或纠正。干部和农民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前进的,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在有些地方,他们在工作中犯了一些错误,例如:一方面排斥贫农入社,不照顾贫农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强迫富裕中农入社,侵犯他们的利益。这些都应该向他们去进行教育,加以纠正,而不是简单地去进行斥责。简单的斥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大胆指导运动,不要前怕龙,后怕虎。干部和农民在自己的斗争经验中将改造他们自己。要让他们做,在做的中间得到教训,增长才干。这样,大批的优秀人物就会产生。前怕龙后怕虎的态度不能造就干部。必须由上面派出大批经过短期训练的干部,到农村中去指导和帮助合作化运动;但是由上面派下去的干部也要在运动中才能学会怎样做工作。光是进了训练班,听到教员讲了几十条,还不一定就会做工作。
总之,领导不应当落在群众运动的后头。而现在的情况,正是群众运动走在领导的前头,领导赶不上运动。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二
现在,全国合作化运动已经在大规模进展中,我们却还需要辩论这样的问题:合作社能不能发展呢?能不能巩固呢?就某些同志来说,看来问题的中心是在他们忧虑现有的几十万个半社会主义的一般地是小型的(每社平均只有二十几户)合作社能不能巩固。如果不能巩固,当然谈不到发展。某些同志看了过去几年合作化发展的历史还是不相信,他们还要看一看一九五五年这一年的发展情况怎么样。他们也许还要在一九五六年看一年,如果更多的合作社巩固了,他们才会真正相信农业合作化是可能的,他们也才会相信我党中央的方针是正确的。所以,这两年的工作很要紧。
为了证明农业合作化的可能性和我党中央对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的正确性,我们现在就来谈一谈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也许不是无益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在二十二年的革命战争中,我党已经有了在土地改革之后,领导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团体的经验。那时,在江西是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在陕北是变工队,在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是互助组。那时,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也已经个别地产生。例如,在抗日时期,在陕北的安塞县,就出现了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过,这种合作社在当时还没有推广。
我党领导农民更广泛地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并且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开始成批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到现在,又已经有了差不多六年的历史了。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党中央做出第一个先向地方党组织发布并且在各地试行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2]草案的时候(这个文件到一九五三年三月,才在报纸上以正式决议的形式发表),已经有了三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过了两年,到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党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决议[3]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一万四千多个,两年时间增加了四十六倍。
这个决议指出,要在一九五三年冬季到一九五四年秋收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一万四千多个,发展到三万五千八百多个,即只准备增加一倍半,而其结果,这一年却发展到了十万个合作社,成为一万四千多个合作社的七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