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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器_第一章 发展简史篇 第一节 冷兵器的起源与发展

王兆春
科普学习
总共25章(已完结

中国古代兵器 精彩片段:

第一章 发展简史篇

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科学文化,内容十分丰富,中国古代兵器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提到兵器,大家就会想到,它们就是士兵在战场上用来直接杀伤敌军有生力量,或破坏敌军作战设施的器械和装置,像刀、枪、弓箭、枪炮、导弹等。中国古代兵器的含义是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所用作战器械和装置的总称。

研究中国古代兵器的学者,通常都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作出科学的区分,以便进行分析研究。他们划分的方法多种多样,而且各有特色。但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以人类社会在各个发展阶段中的生产力所达到的水平为依据,以制造兵器所用的原材料和使兵器产生杀伤、摧毁作用的能源类型,把中国古代兵器漫长的发展历史,划分为若干个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研究它们的沿革和变化。按照这一种划分方法,中国古代兵器大致又可以分为两个展时期:从冷兵器起源到公元10世纪火药用于军事前,是冷兵器时期;从火药用于军事到19世纪中叶,是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冷兵器时期又可以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划分为石兵器、青铜兵器和钢铁兵器三个发展阶段。同样,火器与冷兵器并用时期,也可以按火药发展的进程与火器形制构造的演进,划分为初级火器的创制、火铳〔chong 冲〕的发明与发展、火绳枪炮与传统火器全面发展等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一个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都有一些新型兵器的创制和使用,作为它们开始的标志,但是在相邻的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间,并不是截然分清的,而是有一定的交叉和重叠性。即前一个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中的兵器,要延伸使用到后一个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的一定年代。同样,每一种新型兵器,大多又是在以前各种兵器发展的鼎盛时期创制成功的。当新型兵器在数量和质量上还不能满足战争发展的需要时,陈旧的兵器便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如夏代虽然创制了青铜兵器,但是石兵器仍在大量使用,而青铜兵器被钢铁兵器全面取代却在东汉时期。这种现象,存在于冷兵器起源后的各个发展时期和发展阶段之中。

第一节 冷兵器的起源与发展

冷兵器就是直接用来斩击和刺杀的武器。它的战斗作用,是在人力和简单机械力作用下发挥出来的,同利用火药的化学能产生燃爆作用并能发出光和热的火器不同,因此人们就称它们为冷兵器。像矛、戟、剑等。冷兵器最初是用石质材料制成的,后来又用青铜和钢铁材料进行制作。由此可见,石制兵器是冷兵器的始祖。

(1)冷兵器的起源和石器时代的兵器

大约在六七千年以前,活动在黄河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的中期,石斧、石刀、石锄、石锛、石镰、石镞、骨耜〔si四〕(古代耕田用的农具)、穿孔斧和多孔石斧等工具,已被较多地制作和使用,因而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定居生活成为可能,一些利益相同的氏族成员往往聚居于一处,形成了相对的聚落。于是最初的部落和部落联盟开始形成。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已与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不同。那时由于生产工具简陋原始,生产力低下,人类必须集体群居,共同劳动,公平分配,没有剥削,没有利害冲突。人们在生产中使用的渔猎农具,虽有时也用作防身武器,但主要是对付野兽的伤害,而不是对付他人的侵袭。此时各部落联盟之间,在平时相隔一个中间地带,因而一般能相安而处。然而随着人口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有时也会因为争夺水源、草地和婚姻掠夺等纠纷,引起武力冲突。在武力冲突中,他们就拿起石斧、石刀、石镰等工具进行厮杀。于是过去单纯用于生产劳动和防备野兽伤害的工具,便被当作厮杀的工具使用了。

到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有些氏族部落开始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社会的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私人占有财产的现象逐渐产生,部落之间的武力冲突已经带有掠夺财富的性质。随着武力冲突规模的扩大,就发展成部落之间的战争。在这些战争中,单纯地利用带有锋刃的生产工具,已经不能满足作战的需要,于是就出现了由少数人制作的和生产工具不同的武器。这些武器,都是当时的人们用石、骨、竹、木等材料,仿照动物的角、爪、喙〔hui汇〕(鸟的嘴)的形状制成的,比天然或简单加工刮削而成的刀器和生产工具的杀伤力要大得多。

关于原始社会晚期进行的部落战争和战争中使用的武器,虽然在史书中缺乏准确的记载,但是在古代的神话传说和有关的典籍中,也留下了一些可供探寻的线索。其中提到最多的是黄帝与蚩〔chi吃〕尤的涿鹿(一说在河北涿鹿县南,一说在河北涿县,一说在河北巨鹿县)之战。据说北方以炎帝为首的炎帝族部落,同南方以蚩尤为首的九黎族部落,为了争夺黄河流域中的一块肥沃平原,在涿鹿一带发生大战。战争初期,炎帝族部落战败,请求黄帝族部落助战,结果蚩尤战败被杀,其族人或被杀,或被掳,或被融合。后来炎黄两族之间又因利害冲突而在阪〔ban板〕泉(今河北怀来县)进行三次大战。此后还有尧、舜、禹同三苗之间的部落战争。

据说在这些战争中,各方都曾创制过一些专用于作战的武器。例如《世本·作篇》说:黄帝的大臣“挥”和“夷牟”,分别制造了弓和矢。《管子·地数篇》则把创造矛、戟、芮〔rui瑞〕戈(一种短戈)的功劳,归到蚩尤的名下。《河龙鱼图》说蚩尤“造五兵……威振天下”。《吕氏春秋·孟秋纪》认为,“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以此说明在蚩尤之前,尚未制造专用的兵器。《易·系辞下》说,上古之人“弦木为弧,剡〔shan善〕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越绝书·记宝剑》还提到神农氏、赫胥氏“以石为兵”,黄帝“以玉为兵”之事,把神农氏、赫胥氏和黄帝,当作石制兵器和玉(指精致之石)制兵器的创始人。这些传说和记载虽然带有神话色彩,但是确也近似地反映了石制兵器初创时期的概况。多年来,文物考古部门经过对大量出土石制兵器的分析鉴定,认为它们的制作年代,同上述典籍中的片断记载,大抵是吻合的。同时,文物考古部门还在一些地方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采石场遗址,这些采石场的规模较大,遗存的石制锋刃器和工具,说明当时已经掌握了较高的打击、截断、切割、砥〔di抵〕磨、雕琢、作孔等石器制作技术,而这些技术又是制作石兵器的重要条件。

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中国开始进入第一个阶级社会——奴隶社会。奴隶主们为建立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强迫大批奴隶为他们构筑城郭和都邑,建立军队,制造兵器,用于战争。至此,专为战争使用的工具——兵器,便与生产工具分离而独立存在。它的属性,也从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的结合体,演变为在战争中直接用于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兵器。它们的构造也脱出了对动物角、爪、喙的简单仿制,而引伸突出了杀伤部位和构件,加强了毁杀作用,扩大了用途,以适应作战的特殊需要。于是,专业的兵器制造作坊出现了,它们开始为统一编制的国家军队成批制造规格统一的兵器,满足作战和训练的需要。

作为起源兵器的石兵器,经历了漫长的年代,它是原始社会晚期和夏代军队使用的主要兵器,到商、周两代,仍然与青铜兵器混杂使用。石器时代制造的兵器虽然以石材为主要原料,但是也大量利用动物的骨、角和木、竹等作为兵器的制作材料。为了研究的方便,学者们通常都把它们列入以石制兵器为代表的系统之中。

兵器一旦同生产工具分离而独立存在,就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适应战争的需求而提高。在原始社会晚期和夏代的长期使用过程中,已经初步形成了攻击性兵器的几种主要类型。它们有:

长柄格斗兵器:棍棒、锤、矛、戈、斧、钺〔yue阅〕等,分别具有击打、锤砸、扎刺、劈砍、勾啄等作用。

短柄卫体兵器:匕首和手执的短柄矛等。

作品简介:

在7000多年中,我国古代兵器经历了石兵器、青铜兵器、钢铁兵器与火器等各个发展阶段,数量、质量、性能、用途、效果等参数都一起搭阶而上,逐级攀升,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都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其间发展的节奏虽有起落,但相继传承却未曾一日或息。

作者:王兆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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