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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_第十六章 焚书坑儒辩 第一节 焚书令

曹昇
历史小说
总共160章(已完结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 精彩片段:

第十六章 焚书坑儒辩

第一节 焚书令

针对淳于越封建诸侯的提议,李斯上书嬴政作答。

书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淳于越所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至于如何禁止,书中再道: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

书上嬴政,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秦火焚书了。对于此举,后世多持恶评。然而,在附和过往那些骂声之前,我们有必要详细了解有关焚书的种种细节和实际后果。夸人要夸到痒处,骂人则要骂到痛处。知己知彼,方能百骂不殆。倘一闻焚书二字,也不深究,便即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作激愤声讨状,窃以为不免“操”之过急。

首先,从李斯的视角看去,焚书有它的逻辑必然性。在李斯的上书中,对淳于越请求分封之事,只用了“三代之事,何足法哉”八个字,便已驳斥一尽。随即,将淳于越之流定性为“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像淳于越这样的人,所在多有,“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人之所学,则是源于书本,因此,禁书乃至焚书便是斩草除根的应有之义了。

古人竹简刀笔,著书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数十万种著作出版面世,借用叔本华的话来说,还都是些“内容丰富、见解独到、而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这也就决定了,帝国焚书的品种不可能太多,大致为:

一,史官非秦记者,即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讥讽于秦。

二、诗书、百家语。尤其诗书,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仓库。烧之等于缴械,看尔等还怎么援引去。

需要特加注意的是,从李斯的上书可知,当时帝国所有的书籍,包括明令烧毁的在内,在政府中都留有完整的备份。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

作品简介:

历史确切地记载了这件事:公元前254年的一天下午,阳光暖洋洋地照着。30岁的李斯在楚国小城上蔡,当一名仓库管理员。那天下午,他看着厕所里的老鼠,突然感到自己的卑微和生命的无常,一股改变命运的野心从他心底升起,他决定结束这碌碌无为的生活,去开创一番大事业……

33年后,秦始皇统一中国,李斯成为帝国历史上第一任宰相,权倾天下。

李斯是大秦统一中国的幕后策划者,是先秦政治智慧的集大成者,是后世官场文化的开创者,是从最卑微的起点到位极人臣的第一人,是开创小篆的大书法家;他的上司是史上最强悍的独裁者秦始皇,他的死对头是权倾朝野、老谋深算的吕不韦;数十年血雨腥风,半辈子叱咤风云,当李斯在公元前254年那天下午从上蔡出发,他的一生,就注定要成为从政之路上无数后来者的万世楷模。

如何在无权无势时异军突起;如何在险恶环境中默默前行;如何在大权在握时清醒隐忍以保自身安全;李斯的一言一行,直至今日,仍然给我们以启发和准确高效的示范。

作者:曹昇

标签: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李斯曹昇政治秦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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