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案调查科6·罪终迷局 精彩片段:
第六案 古树冤魂
第十七章
明哥拿出放大镜照在木质窗框上,一个不规则的黑点被镜片放大了数倍。这种痕迹属于我的研究领域,学术上称它为“灭烟痕迹”。
要想了解这种痕迹,就要知道另外一个知识点,痕迹学上叫“本能丢烟习惯”。
通常情况下,我们把“本能丢烟习惯”归结为5种。
第一种,弹烟。就是用拇指和中指轻轻夹住烟蒂,食指弯曲,放在烟蒂的咬口处,用力弹击烟蒂,在没有阻挡物的情况下,烟蒂会飞出2米以外,这时烟蒂会呈弯曲状。
第二种,抛烟。吸烟者有意识地将烟蒂丢到指定的方向。和弹烟不同的是,这种情况下,烟蒂会很规整。
第三种,松烟。吸烟者对烟蒂有下意识熄灭的想法,随手松开夹住烟蒂的手指,让烟蒂自由落体,并用鞋踩灭烟蒂。由于伴有踩、蹍、拧、搓等方式,烟蒂会严重挤压变形。
第四种,吐烟。吸烟者不用手处理烟蒂,而是将嘴巴中含着的烟蒂直接吐出。采用这种丢弃烟蒂的方式多是吸烟者双手不便。烟蒂上除了有较深的咬痕外,唾液浸染的情况也较为严重。
第五种,捏烟。这种丢烟方法多用于室内和周边有物体的场所,吸烟者把丢弃烟蒂和熄灭烟蒂融为一体来完成,通常在烟灰缸、窗台等处会形成点状的黑色痕迹,而烟蒂也会因为挤压发生扭曲。
明哥用放大镜指出的痕迹,正是第五种捏烟所形成的“灭烟痕迹”。结合刚才询问房东的只言片语,我知道了明哥的用意。窗框上的痕迹相对新鲜,现在的租客不抽烟,那么这个痕迹只可能是嫌疑人所留。
知道了凶手的灭烟方法,就等于知道了烟蒂的最终形态。窗外的楼下,是一个密封的狭小空间,我们只要把楼下的烟头全部收集起来,通过烟头形态就能大致判断哪些是嫌疑人灭烟后所留下的。
人们常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自建楼后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租客也是换了一拨又一拨,日积月累堆积的烟头,简直都能论斤称。
看着老贤装了满满一物证袋,我的头皮都要炸裂了。
“难不成这些都要拿回去检验?”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