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洗冤录 精彩片段:
附录
包公故事
包公解州破命案
北宋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河东盐池主理盐政的太常博士范祥变盐法,推行“钞引法”,亦称“盐钞法”。废除旧盐务管理体制,改革利益分配办法,使坐商与行商分家,这就意味着产、硝趋向专业分工方向发展,后来竟成为全国通行的钞法。“钞引法”的推行得罪了旧时盐务官吏和当地的豪商列绅、巨商富贾。他们把范祥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妄想置范祥死地而后快。
黄庆霖是范祥的左膀右臂得力助手。积极倡导和推行“钞引法”,在潞盐行商销售方面肩负着重要任务。旧官吏和商人暗中勾结,沆瀣一气,软磨硬抗,阻碍推行“钞引法”的落实,受到黄庆霖的指责。他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认为只有杀死黄庆霖,才能保住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失,范祥就无能为力,“钞引法”就会半路夭折。
河东盐池盐务当时由陕西转运使兼管,黄庆霖到陕西巡视潞盐行销情况后,返回河东盐场,路过解州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团团围住,砍刀置死,抛尸在解州黑龙潭旁边,其状惨不忍睹。
此案一出,朝野震惊。宋仁宗接到范祥的奏折后,立即派三司户部使包公从陕西路(今西安市)昼夜赶赴解州,从破案入手,给破坏推行“钞引法”的旧盐务官吏,豪商列绅以置命打击。解盐事,主盐政,强行推行“钞引法”。
著名的耿介大臣包公来到解州后,不顾旅途辛劳,马不停蹄,察勘了现场。认定黄庆霖是被人用绢带勒死之后,由凶手移尸荒郊野外,用砍刀戮尸而成的。浑身被砍有12刀之多,最长最深一刀是用侧刀砍伤的(当地老百姓铡草的一种长刀),手段惨忍,动机险恶,明显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政治谋杀案。“此案不破,我誓不为官”,包公立下誓言。
第二天一大早,包公和几个随从人员轻车简从到解州周围的北门滩、硝池滩、七郎埝、黑龙潭和附近村庄的几户农家进行了察勘和访问,确定了一些线索和疑点。下午包公等人乘小船从伍姓湖顺姚暹渠逆水而上,继续寻找线索。行至三里桥旁,看见一老妪正在拆洗一新棉被。包公产生了疑虑“即不逢年又不过节,崭新的棉被,为何拆洗。”马上命人从水中把棉被的表里一起拿上船来共同看过。只见棉被里子上血迹斑班,虽经大水冲洗,还隐隐约约的能看见血印。包公问老妪道:“棉被上的血迹怎样来的?”老妪惊慌失措,支支唔唔,前言不搭后语。包公命手下等将老妪带回潞村衙门询问,老妪方供出她的小儿子受人诱惑,参与移尸,方分得一床新棉被。
包公等人连夜到解州将老妪的小儿子缉拿归案,并供认参与移尸戮尸的无赖毛二、畦户赵荃和提供侧刀的刘擅园。
顺藤摸瓜,根据绢带的出处,查出了杀死黄庆霖的主谋是盐务旧官吏潭荣培,他不甘“钞引法”推行之后,已归他盘剥的车费被夺走,遂勾结原官运车队贴头阮大成,乘黄庆霖回盐场途中不备之机,用绢带勒死,又收买无赖毛二等几人移尸戮尸荒郊野外等犯罪事实。
畦户铲盐完场和农户的收秋种麦完毕之后,包公在解州东门口召开所有坐商、行商和农户参加的宣判大会,对几名罪犯做了应有处分。又重申了推行“钞引法”的决定。
后来包公当了监察御史兼任河东盐池盐务转运使,主理盐政。“解州盐法率病民,拯往经度之,请一切通商贩”。由于他的调理,颇有成效,后人感其政绩,在解州东门外给他立了一座石碑,以示纪念。
包公收礼
清官包拯,坐镇解州主管盐政,真是爱民如子,深得人心。他快要到生日这一天了,皇帝念他功劳之重,非要叫他过过不可,他一面谢绝,皇帝不依,只好遵命,但他吩咐家人包兴,一概不收礼,执意要送者,需要说明理由,如有说不通的就禀告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