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收获 精彩片段:
第一章 绿鞋女人和灰衣男人
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把博生市☾1☽叫做毒镇☾2☽是在比尤特☾3☽,在一艘名为“大船”的船上,出自一个名叫希基·杜威的红发清洁工之口。他还把衬衫说成“真伤”,因此我没把他说错城市名一事放在心上。后来我发现能正确发出卷舌音的人也这么说,但我仍没看出什么端倪,以为只是专门收录黑话的窃贼专用大词典☾4☽里毫无意义的幽默感。几年后我去了博生市,才明白其中缘由。
我用车站的电话打到《先锋报》编辑部,找唐纳·威尔森,告诉他我到了。
“你能在今晚十点到我家来吗?”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很欢快,“山区林荫大道二一○一号。在百老汇搭辆车,月桂大街下,再往西走两个路口。”
我答应照做,然后搭车去大西部旅馆,丢下行李,出去看看这个城市。
这个城市并不漂亮,大部分建筑商偏好华美却俗丽的风格。没准儿刚开始很成功,但自从延伸至南边的暗黑山岭旁耸立起了砖砌的冶炼熔炉,它喷出的黄色烟尘就将一切都变得暗淡肮脏。两座山峦因开矿而被弄得脏兮兮的,这个有四万人居住的丑陋城市就卡在这丑陋山峦之间的丑陋缺口里,外面是污浊的天空,看起来仿佛也是从冶炼熔炉里冒出来的一般。
我遇见的第一位警察需要刮胡子,第二位破旧的制服上缺了两颗纽扣,第三位站在城里的主要路口——百老汇大道和联合街交叉口——中间指挥交通,嘴角叼着一根雪茄。之后遇见的我就没再注意了。
九点半,我赶上一辆百老汇的街车,并遵照唐纳·威尔森的指示来到街角。房子矗立在一块四周围着篱笆的草地上。
应门的女仆告诉我威尔森先生不在家。正当我解释我和他事先有约时,一个身材窈窕、大概不到三十岁、身穿绿色绉绸衫的金发妇人来到门边。即使微笑着,她蓝色眼睛里的冷漠也并未减少半分。我对她再次解释来意。
“我丈夫现在不在。”她带着不易察觉的口音,在发“s”音时稍微有些含糊,“不过如果他约了你,应该很快就会回来。”
她把我带到楼上一间面向月桂大街的房间。这是间红褐色交错的屋子,里面有很多书。我们各自在皮椅上落坐,半对着点着的煤炉的护栅架。她开始询问我和她丈夫的生意往来。
“你住在博生市吗?”她先问道。
“不,在旧金山。”
“但这不是你第一次来这里吧?”
“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