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精彩片段:
第一章 去斯泰尔斯
曾经轰动一时,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兴趣的“斯泰尔斯庄园案”,现在已经有点冷落下来了。然而,由于随之产生的种种流言蜚语广为流传,我的朋友波洛和那一家的人。都要求我把整个故事写出来。我们相信,这将有效地驳倒那些迄今为止仍在流传的耸人听闻的谣言。
因此,我决定把我和这一事件有关的一些情况简略地记下来。
我是作为伤病员从前线给遣送回家的;在一所令人相当沮丧的疗养院里挨过了几个月之后,总算给了我一个月的病假。我既无近亲也没有密友,当我正在考虑怎么来度过这一假期的时候,偶然遇见了约翰·卡文迪什,这些年来我很少见到他。说实在的,我并不十分了解他。首先,他比我足足大十五岁,虽然他根本着不出有四十五岁。虽说在做孩子的时候,我常在斯泰尔斯庄园逗留,那是他母亲在埃塞克期☾1☽的乡间邸宅。
我们经过了一番叙旧之后,接着他就邀我上斯泰尔斯去度过我的假期。
“隔了这么多年又见到你,母亲一定会很高兴的。”他补充说。
“你母亲好吗?”我问道。
“嗯,很好。她又结婚了,你大概知道了吧?”
我担心我已有点儿明显地流露出惊讶的神情。在我的记忆中,他的母亲是位端庄的中年妇女(她嫁给约翰父亲的时候,他是个鳏夫,已有两个儿子),现在,无疑至少有七十岁了。我记得她是个精力充沛、办事专断的人,有点喜欢慈善事业和社交活动,爱好搞搞义卖之类,扮演“帮得忙”大太☾2☽的角色。她是个非常慷慨的女人,她自己有相当可观的财产。
他们这幢乡问邸宅斯泰尔斯庄园,是早在他们结婚那年月,卡文迪什先生购置的。他本来已完全在他太太的控制之下,他一去世,这幢宅第也就留给她终生享用了,她的绝大部分收入也归了她;这样的安排,对他的两个儿子来无疑是不公正的。然而,他们的后母对他们倒是非常慷慨;实在是,他们的父亲再娶时。他们都还年幼,所以他们一向把她看成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弟弟劳伦斯是个文雅的青年。他原已取得了当医生的资格,但他早就放弃了这个行医的职业,待在家里一心想实现文学上的抱负;虽然他的诗作从来没有任何显著的成就。
约翰当过一段时间开业律师,可是,他最终还是过起这种更为惬意的乡绅生活来了。他在两年前结了婚,带着妻子住在斯泰尔斯,不过,我总觉得,他是宁愿他的母亲多给他一点津贴,好让他能够有一个自己的家的。然而,那位老太太是个喜欢独断独行的人,希望别人听从她的安排,而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当然处于支配地应,就是说:财权在她手中。
约翰觉察到我听说他母亲再嫁的消息后所表现出来的惊讶,苦笑了一下。
“还是个卑鄙龌龊的粗俗汉子!”他粗鲁地说。“我可以告诉你,哈斯丁,这搞得我们的日子相当难过。至于哪个伊维☾3☽——你还记得伊维吗?”
“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