噬魂影 精彩片段:
一、墨渍
立冬以来,天一直阴沉沉的,隔个一两天就下雨。这样的天气持续了两周,今天才终于放晴。
雨天对于那些多愁善感的人来说也许很不错,可能他们会觉得很富有诗意,可是对于我这样的单身汉来说,晴天的感觉才好。我在办公桌前舒了舒腰,看着外面。阳光普照,那些鳞次栉比的大楼也像刚洗过一样闪着光。我的办公室是在十二楼,望下去,马路上不时有一辆汽车开过,隔着玻璃窗,也听不到声音,只能看到车影一闪即没。
我是一家新办的通俗读物杂志编辑。由于期刊号很难批,现在杂志多半是借以前的刊号再挂个名办起来的,这本杂志也一样,名字就叫《传奇大观·异闻版》。《传奇大观》是一本十几年前在地摊上出现过的短命杂志,那时这份刊社是为了在蜂拥雀起的地摊杂志中分一杯羹才办起来的,当时算办得相当好,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时常见同学偷偷摸摸地把这本封面上经常出现穿得很少的美女照片的杂志带到学校来,在厕所里看个不亦乐乎。我看过一本,里面尽是些“分尸案”、“震山神拳”之类,还时不时出现一些以当时来说相当露骨的色情描写,大概为那时的民工和中学生文化生活丰富了不少。可是我对这杂志感觉很坏,因为我看到的一篇是可以称得上是破烂的故事,那个穷凶极恶的坏蛋在抓了美女后突然温文尔雅地一件件脱她的衣服,而且还说一些语无伦次的话,好不容易脱到了内衣,正在期待有实质性镜头时,按那时的惯例,一个大侠突然间出现,一拳把坏蛋打倒,救出了美女。
这个煞风景的大侠让我恨得牙痒痒的,而故事的文笔也糟糕之极,时不时出现一句三四十字的长句,那时我的习惯是看书时默读,虽然不发出声音,但是这样的长句还是把我憋得气都喘不过来。如果真因为一口气憋不上来昏过去被人知道的话,说不定还会以为我是因为这样的描写血脉贲张,那样的人我可丢不起。
我写的话,也会比他写得好。那时我就很大言不惭地想。只是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连一个故事也没能写出来。而且,十几年后,这本杂志借尸还魂,而我居然成了其中的一个编辑,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
楼下又是一阵“砰砰”的敲钉子的声音。我们租的这幢写字楼分租给了七八家公司,租住楼下这一层的公司不久前刚刚倒闭,刚来的还在进行装修。一听到这种敲钉子的声音,我的头也一阵疼痛,好像我的头也成了一个木墩,那些钉子正往我脑袋里钉进去。整理了一下桌上的资料,我走了出去。
这个星期六就要出刊了,今天是周一。周末同事全都外出采风,得下午回来,只有我和另一个同事留守。说是采风,其实也就是老板请客,大家去郊外玩一天,因为我还有三万字的版面没安排好,本来我有个作者说星期六就给我,可是今天周日了他还没传给我,好在是一个市里的,在办公室里又实在呆不下去,正好去上门看看他,顺便散散步。
要编一本杂志,这些作者都必须抓在手中。由于现在的杂志采取责编制,每出一篇文章,责编有责编费好拿,因此一个好作者往往有好多人抢着要。我的这个作者叫温建国,笔名叫温克。虽然有这个男不男女不女发音困难的可笑笔名,但是他写出来的东西却很受欢迎,颇有一股诡异变态的气氛,又有一些不出格的色情描写,因此他虽然写得比较慢,但几乎每写一篇都能顺利通过三审。
温建国也是独身,一个人住在市中心的一间小平房里。这是一套独门独户的旧房子,面积虽然不大,但位于黄金地段,大概是温建国祖上传下来的。要是他把房子卖掉,娶七八个老婆都够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守在这么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也许是一直和拆迁办谈不好吧。
到了温建国的家,我走上那几级因为年代久远而有些破损了的台阶,敲了敲门,但里面没声音。也许是他出门去了,温建国虽然大多时间是埋头在家写东西,大概偶尔也会出门的。我等了一会,正想离开,门却一下开了。
看到里面的人,我第一句话想说的是“对不起,我找错人了。”因为这人憔悴已极,脸色黝黑,两眼深凹,肩胛骨也高高耸起,整个人简直像是个僵尸。上个月我还见过他一面,一副肥头大耳的样子,这个人除了一副眼镜还有共同点,另外就完全是个陌生人了。哪知我还没出口,这人笑了笑,道:“是你啊。”
这声音仍然是温建国的。我吃了一惊,上下打量着他:“你……你是温克?”
“进来吧。”
他趿着鞋,大概一直在床上没起来,伸手让我进来。他的手原本白皙肥厚,现在却变得骨节分明,拇指上还戴着个样子很怪的戒指。我看过一本书讲古玩的书,说起古人的戒指有种是戴在拇指上的,叫作“班指”。其实这两个字该写作“扳指”,最早是古人用来拉弓的,后来才转变成装饰品。这种戒指好像国外没有,是中国特有的东西,温建国的这个班指不从哪里搞来的,是铜做的,通体都是铜绿,样子很有些怪。只是他这样的作者本来多半有些怪癖,这也不怎么意外。他一伸出手,脸上忽地跟被蛇咬了一样,左手转了转那个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