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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节_代序

亨利·詹姆斯
外国小说
总共38章(已完结

使节 精彩片段:

代序

父亲是著名的神学家老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Sr.),兄弟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那么,小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Jr.)当一个著名作家似乎应该是顺理成章了。就我的知识和记忆所及,大概只有德国的曼(Mann)家族可以同詹姆斯家族在这方面相匹敌。

如果我们要在美国作家里找出几个非常“欧洲化”的作家来,小詹姆斯首当其冲。他的“欧化”到了如此程度,以至于第26届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要把他描述成一个“miserable little snob”——“可怜的势利小人”。不过,比起那个最终皈依了英国国教的美国诗人T.S.艾略特来,詹姆斯的欧洲情结可以说是出自天然。老詹姆斯为了要让他的儿子在理性成熟之前接受一种“世界公民”的概念,经常把正处于长身体时期的小詹姆斯带到欧洲居住,并请了家庭老师在自己的家中对他进行教育。耳濡目染巴黎或其他欧洲城市的文化风雨,詹姆斯生成了一种对所谓“老世界”的顽固情愫。1875年,这个已经开始写作的富有美国人决定在巴黎住下来。第二年,他终于定居伦敦,为往后岁月里那些试图在这个城市寻找艺术灵感和成功的美国人树立了早期榜样(想一想艾迪丝·华顿、斯泰因夫人、庞德和艾略特)。

当然,詹姆斯的榜样不仅仅是在巴黎或伦敦定居。

在巴黎,詹姆斯结识了屠格涅夫,一个和他一样的旅居者,也结识了法国的两位大师——福楼拜和左拉。后面两位法国人,在写作风格上有重要的相似之处。福楼拜在他的名作《包法利夫人》里进行了一项实验,在小说展开的过程中,他尽量把作品的叙述者(这通常是作者)隐藏到读者不容易察觉的地方。与那种浪漫主义的叙述不同,在福楼拜的小说里没有全知全能的作者指手画脚地发议论,也没有叙述者纵横捭阖地抒发感情。左拉的作品与福楼拜非常相像,自然主义在他那里意味着风格上的尽量客观,意味着小说叙述者的隐退幕后。

詹姆斯是否受到了这两个法国同行的影响?

在谈论美国文学的发展时,许多评论家和史学家的观点是一致的:詹姆斯是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开山祖师。在19世纪,当浪漫主义时尚在美国依然强盛的时候,詹姆斯以他独特的风格和写作手段,为美国文学开拓了一片新边疆。

这个新的边疆是否和福楼拜有关?或者同其他人有关?

让我们来看《使节》。

《使节》是詹姆斯晚期创作的一个高峰。这部出版于1903年的小说调用了詹姆斯一贯喜爱的动机。一个年轻的美国男人,到了巴黎之后就“乐不思美”。他母亲派了一个“使节”前往巴黎,想让他劝说这个迷途的羔羊回到美国,因为在美国的麻省有一大笔家庭财产等他去继承和管理。“使节”到了巴黎之后,才发现这位年轻人在巴黎的生活已经对他造成了致命的影响:欧洲的文化和情调已经深入他的骨髓,要劝他迷途知返几乎不再可能。更有甚者,他发现他自己也在巴黎的迷人氛围中不能自拔。年轻人的母亲不罢休,又相继派了另外几个“使节”到巴黎,但他们都无法改变年轻人已经浸润了欧洲文化的心。最后,这位“使节”还是无法割舍他与美国的关联,离开了欧洲。不过,他却劝那个在巴黎不愿回国的年轻人,要好好地享受巴黎丰富的人生。

我说《使节》调用了詹姆斯所喜爱的小说动机,是指这部小说像詹姆斯的其他一些重要作品一样,专注于美国与欧洲生活的差异。在詹姆斯看来,美国生活就像在新泽西海岸上那些炫耀的富人大宅一样,在向过往船只表达自己的财富堆积量的同时,又悬置在不着边际的所谓“走捷径”的半空中。与此不同的是巴黎的生活,在可爱的“老世界”里,艺术成为人的日常行为的指导,个人生活在并不疯狂地追逐金钱的悠闲环境里显得丰满。在这里,生活的层次多变是一种完美的象征,没有什么神秘的金钱“捷径”可以帮助人一步登天。老世界的步伐相对缓慢,给了人细致咀嚼生活汁液的可能。

当然,这个动机仅仅是小说的起因,詹姆斯的伟大在于他对这个动机的不断演绎和发展。

《使节》中的一个重要情节,是从美国前来巴黎的斯特瑞塞先生,在劝说沉湎于欧洲生活的查德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的游说对象有一个贵族情人——德·维奥内夫人。年轻的查德之所以迷恋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维系在维奥内夫人身上那无法解脱的感情。充满魅力的维奥内夫人在小说中几乎成了完美欧洲文化的隐喻:美丽而庄重,高雅而热情,对艺术充满发自内心的爱。斯特瑞塞在和这位夫人的接触中,也逐渐发现她的魅力……只不过,这魅力对斯特瑞塞来说,是一种有别于性别和肉体欲望的超凡脱俗的光彩。

在小说的第十六章,有一个精彩的场景。

斯特瑞塞感到自己有些疲惫,便独自一人来到巴黎圣母院,想在那里获得一些精神上的休憩和宁静。在这座宏伟的哥特式建筑里游荡时,他发现了一个孤独的妇女,一动不动独自坐在一间小礼拜堂中。他曾经多次在同一地点见到她:

作品简介:

1.亨利·詹姆斯是西方现代心理分析小说开创者,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2.詹姆斯是继霍桑、麦尔维尔之后最伟大的美国小说家,备受海明威、博尔赫斯、格雷厄姆·格林等人推崇。

3.《使节》在兰登书屋评选的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中名列第27位。

4.《使节》是亨利·詹姆斯晚年最为成熟的写作期的峰巅之作,詹姆斯最满意的作品。

《使节》讲述的是主人公斯特瑞塞作为“使节”被纽瑟姆太太从美国派出,到欧洲去带她的儿子查德·纽瑟姆回来继承家业。母亲认为儿子是被坏女人牵绊,但斯特瑞塞与这位叫作维奥内夫人的“坏女人”接触后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小说以此为主线,情节颇多回转。“使节”在欧洲的游历使他重新思考一切,最终反而劝查德留在欧洲。查德最终是否回到美国?与维奥内夫人的关系又将如何发展?

他(亨利·詹姆斯)在小说史上的地位,就和莎士比亚在诗歌史上的地位一样稳固。

——格雷厄姆·格林

我试图像亨利·詹姆斯那样保持冷静……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海明威

东西方的文学我考察过一些,编过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幻想文学选集,译过麦尔维尔、卡夫卡、布洛瓦等人的作品,但至今仍未发现较亨利·詹姆斯更为神奇的……他写戏剧不是很成功,但写小说却极为拿手,善于创造模棱两可的情节,使读者费脑筋,但也因此其作品可被永无休止地读下去。他的那些丰富的作品,写出来就是为了要人慢慢回味、细细分析的。

——博尔赫斯

作者:亨利·詹姆斯

翻译:袁德成敖凡曾令富

标签:亨利·詹姆斯使节美国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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