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4·索多姆和戈摩尔 精彩片段:
第一部
女人拥有戈摩尔城;
男人拥有索多姆城
阿尔弗雷德·德·维尼
1
前往拜访公爵夫妇的那天(盖尔芒特亲王夫人举行晚会的那天)的情况,我刚才已经作了介绍,诸位知道,早在这天前,我就窥视过公爵与夫人回府的情景,不料偷看时发现了一个秘密,虽然只与德·夏吕斯相关,但事情本身非同小可,以致我一直拖到现在,有了能如愿给它以应有的位置和篇幅的时刻,才作一叙述。在府邸的顶楼,我曾设置了一个极为舒坦美妙的观察点,从那儿望去,通往布雷吉尼府宅的坡道一览无遗,山坡起伏不平,被弗雷古侯爵家那幢翻新的公馆呈玫瑰色的装饰小塔装点得赏心悦目,一派意大利风格,可是,我上面已经说过,我却放弃了那个观察点。想到公爵夫妇即刻就要回府,我觉得倒不如守在楼梯上窥视更为方便。放弃那个高高在上的居留点,我真有点儿惋惜。不过,当时正值午餐过后,惋惜的心情倒减少了几分,因为若在上午,我准没机会看到布雷吉尼府邸的听差手执鸡毛掸,在透明闪亮的宽阔的云母石间穿行,慢悠悠地攀登陡坡,远远望去,一个个微缩成了油画上的人物,那云母石被红色的山梁分支衬托得格外悦目。虽然我缺少地质学家的观察力,可我至少能像植物学家那样静静观察,透过楼梯上方的百叶窗,凝望着公爵夫人那丛娇小的灌木和那株珍贵的花木,人们非把它们放在院子里不可,就像逼着即将成婚的年轻恋人赶紧出门。我暗自思忖会有哪只昆虫赶上机会,凑巧前来光顾这簇自我奉献却遭人遗弃的雌蕊。好奇心渐渐壮了我的胆子,我索性下楼来到底楼的窗户,窗扉大敞,窗叶半闭着。耳边清楚地传来了絮比安准备出门的响动,他肯定发现不了我,我藏在窗帘后,一动不动,直到后来担心被德·夏吕斯先生瞧见,才猛地侧闪过身子,只见德·夏吕斯先生大腹便便,头发花白,白昼里显得苍老多了,正慢吞吞地穿过院子,去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夫人身体很不舒服(完全是挂念菲埃布瓦侯爵的病痛造成的,而德·夏吕斯与侯爵结怨甚深,成了冤家死对头),德·夏吕斯先生才开了先例,也许是平生第一次在这个时间去探望她。原因很明白,盖尔芒特家族的人与众不同,从不恪守社交生活的习俗,而是按照个人的习惯,随意加以改变(他们认为,这些习惯不是社交生活的习惯,在个人习惯面前,那种玩艺儿——社交毫无价值,比如德·马桑特夫人就是这样,没有什么会客日,每天上午十时至十二时都忙于接待她的女友)。这个时段,男爵总用来阅读书籍,找找古玩什么的,他从来都是在下午四时至六时出门造访。一到六点钟,他便去赛马场或去树林间散步。我在窗边待了片刻,又朝后退了一步,以免被絮比安发现;他很快就要出门做活,等到用晚餐时才会回家,近一个星期来,他侄女带着手下的那些女学徒到乡下的一位顾客家缝制一条衣裙去了,他甚至也不每晚都回府了。想到谁也不可能发现我,我于是决意不再东躲西藏,倘若奇迹真的发生,万一哪只昆虫能克服重重障碍,不怕山高路远,战胜困难与风险,作为使者从遥远的地方来探望那朵一等再等,尚未受粉的雌花,那我岂能错过这一千载难逢的时机。我知道雌花的这般苦苦等待并不比雄蕊花朵消极,雄蕊每每自动转移方向,以便昆虫能轻而易举地光顾,同样,这儿的这朵雌花,倘若昆虫光临,准会卖弄风情地弓起“花柱”,为了得其爱慕,会像一位虚伪但炽烈的妙龄女郎悄悄地向它靠近。植物世界的法则本身受到越来越高级的法则的控制。倘若昆虫的来访,亦即从另一朵花带来花粉,一般来说是异花传粉的必要条件,那是因为自花授粉,自我繁殖,会像一个家族内的连续近亲结婚一样,导致退化、不育,而昆虫授粉则会给同类的后代带来前辈所不具备的活力。不过,这种遗传变异的飞跃会过于迅猛,导致花类发展失控,于是某一特殊的自花授粉行为会适时发生,加以压抑,控制,使畸型发育的花朵趋于正常,犹如抗霉素防治疾病,甲状腺控制发胖,失败惩治骄傲,困倦压抑行乐,睡眠驱走疲乏。我思路如何发展,下面当再描述,不过,我已经从花朵明显的狡黠行为中对文学作品中意识不到的那一部分作出了一个结论,恰在这时,我看到了德·夏吕斯先生从侯爵夫人家走了出来。他进去才几分钟,莫非他从那位年迈的亲戚或哪位家仆那儿得知了德·维尔巴里西斯太太只不过稍有不适,现已大大好转,抑或已经彻底康复。此时,德·夏吕斯先生以为无人看着他,迎着阳光眯起眼睛,脸上因热烈的交谈和意志的力量而维持的那股紧张劲儿松弛了,那种强装的活力消失了。他脸色如同大理石般苍白,大大的鼻子,匀称的脸部轮廓再也不因故意的挑剔目光而显出异样的表情,并损害那雕像般的美。他仿佛不再仅仅是盖尔芒特的一员,而成了帕拉墨得斯☾1☽十五世,已经在贡布雷小教堂立了雕像。他整个家族的人的五官虽然普普通通,但一到德·夏吕斯先生的脸上,便显出了超凡脱俗的秀美,显得尤为温柔。我真为他遗憾,平时为什么总是装得那么粗暴,那么古怪,令人讨厌,为什么总是那样大吵大闹,冷酷无情,动辄发怒,不可一世,为什么总是披着野蛮的伪装,深藏起和蔼与善良,而刚才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明明看见他满脸和颜悦色,毫不矫揉造作。阳光下,他眨动着双眼,近乎眉开眼笑,从这副看似平静、自然的脸庞上,我发现了某种东西,它多么深情,多么温柔,我禁不住思忖,倘若他发现被人这样细细打量,该会多么生气。殊不知这位男子汉无比珍惜男子气魄,为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无比骄傲,在他的眼里,所有男人似乎都有讨厌的女人气,然而他身上一时出现的神态、表情、微笑使我蓦然想到的,恰恰酷似一位女人。
为了不被他发现,我正要再挪个地方,可已经来不及,也没有必要了。我看到了什么事情哟!在这院子里,他们在这之前肯定从来未曾相遇过(德·夏吕斯先生都是在下午絮比安去做活的时候上盖尔芒特府),此时,男爵突然睁大半眯的眼睛,出神地迎面盯着站在自家店铺门槛上的那位昔日做背心的裁缝,絮比安猛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地面对德·夏吕斯先生,像棵生了根的树,神色惊叹地打量着渐渐衰老的男爵那发福的身子。更为诧异的是,德·夏吕斯先生早已一改方才的神态,刹那间,絮比安也仿佛在奥秘的艺术规律的作用下,马上作出了与之和谐一致的姿态。男爵想方设法掩饰自己的激动表情,尽管他显得多么满不在乎,但似乎恋恋不舍,来回踱着步子,茫然地凝望着,自以为可以尽量显示出自己的明眸之美,好一副自命不凡,漫不经心而又滑稽可笑的神态。絮比安呢,我平素十分熟悉的那副谦逊、善良的样子瞬间荡然无存——与男爵完美对应——抬起了脑袋,给自己平添了一种自负的姿态,怪诞不经地握拳叉腰,翘起屁股,装腔作势,那副摆弄架子的模样,好似兰花卖俏,引诱碰巧飞来的熊蜂。我真不知道他竟会有这么一副令人生厌的面孔。可我也未曾想到,在这出两位哑巴扮演的哑剧中,他能临场胜任自己的角色(尽管他是平生第一次与德·夏吕斯先生迎面相遇),这场哑剧仿佛排练已久;那炉火纯青、自然娴熟的演技,只有身处异邦,与同胞相逢时,才能有这般何必曾相识的默契,借以传达情感的媒介完全一致,犹如事先安排妥当的一幕。
不过,这一幕并不真正滑稽可笑,其中还含有怪诞的成分,如果愿意,或者可以说其中含有真实自然的东西,自有美不胜收之处。德·夏吕斯先生纵然摆出满不在乎的神态,心不在焉地垂下眼帘,但他还是不时抬起眼睛,朝絮比安投去一束出神的目光。(也许他想到,在此种场合,这样一出哑剧不能无休止地演下去,或许出于某种下面就可明白的原因,或许是出于对世间万物转瞬即逝的感叹,促使人们希望弹无虚发,一举中的,致使一切爱恋的表演都变得无比动人心弦。)德·夏吕斯先生每瞅絮比安一眼,都要设法让自己的目光伴随着一声话语,与平常人们投向不太熟悉或素昧平生的人的目光迥异。他望着絮比安,那直勾勾的奇特的眼神分明在说:“恕我冒昧,可您后背挂着一根长长的白线。”或对他说:“我可能不会搞错,您大概也是苏黎世人吧,我好像在古玩商家常遇到您。”就这样,每过两分钟,德·夏吕斯先生的媚眼秋波好似强烈地向絮比安提出同一问题,犹如贝多芬探询的短句,按同一间隔,反复出现——配以过分华丽的前奏曲——用以引出新的动机、变调和“主题再现”曲。然而,与之恰恰相反,德·夏吕斯先生和絮比安的目光美就美在它们似乎并不意欲达到某种目的,至少暂时如此。我平生第一回看到男爵和絮比安表现出这种惊人之美。在彼此的眼睛里,浮现的不是苏黎世的蓝天,而是某一我尚不知其名的东方都市的熹微晨光。无论是哪一点有力地吸引住了德·夏吕斯先生和裁缝,他们似乎早已达成协议,那多余的对视不过是礼仪的前奏曲,就好比成婚前的订婚宴。更为接近自然的是——这一连串比拟本身就十分自然,何况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一位男子,若细细打量他几分钟,他会先后变成一个普通人,一只人鸟,一条人鱼,一只人虫——眼前仿佛出现了两只鸟,一只雄的,一只雌的,雄鸟设法往前凑,可雌鸟——絮比安,他对此类把戏无动于衷,只顾梳理自己的羽毛,毫不惊奇地望着新朋友,目光发木,漫不经心,既然雄鸟先主动迈了几步,那么大概唯有这种目光最能奏效,更能勾魂。最后,絮比安觉得保持漠然之态已远远不够,从确信已征服对方到诱其追逐、爱慕,只有一步之远,絮比安当即决定立刻出门做活,走出了可通行车马的大门。不过,他扭头张望了两三次之后,才匆匆到了街上,男爵见失去了对方的行踪,气得浑身哆嗦(但仍然摆出自命不凡的神态,打着唿哨,没忘朝看门人喊声“再见”,门房已喝得半醉,正在厨房边的小屋里忙着招待来客,根本没有听见),顾不了许多,撒腿朝街上奔去,想赶上絮比安。正当德·夏吕斯先生活像一只大熊蜂,嗡嗡嗡地飞出大门,另一只真正的熊蜂飞进了院子。谁知是不是那朵兰花企盼已久的昆虫,给她送来了稀世花粉?如没有这花粉,她恐怕就要终身空守香闺了。不过,我没有专心致志细看昆虫寻花作乐,因为几分钟后,絮比安竟又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男爵,越加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也许德·夏吕斯先生突然出现,絮比安一时激动,或由于别的更自然的原因,忘了带走一包什么东西,才又折回来取)。男爵打定了主意,决定加速事情的进展,便开口问裁缝借火,可又马上抱歉道:“瞧,我向您借火,可我发现自己忘了带烟。”热情好客的礼仪战胜了假献殷勤的客套。“请进屋,您需要什么,都能满足。”裁缝说道,一脸鄙夷神色骤变为满面欢笑。小铺的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我再也听不清什么。那只熊蜂早已不知去向,不知它是否就是兰花迫切需要的昆虫,不过,一只十分难得的昆虫与一朵身不由己的鲜花终能奇迹般地结合,对此可能性,我已深信不疑。就说德·夏吕斯先生吧(权作一简单比较,仅是某种意外的巧合而已,但不管是何种巧合,把植物学的某些规律与人们有时妄称为同性恋的事情相提并论,并无冒充科学的企图),多少年来,他总是在絮比安在外时进这座府邸,可这次,恰逢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凤体欠安,无意中碰到了裁缝,通过他,交上了本就属于男爵之类的红运,后面可以看到,世上有不少人可能远比絮比安年轻、英俊,但助男爵走上红运的却是这样一位男子,这是专为使男爵之流得以在尘世间享受自己那份淫乐而造就的人物:一个专爱老先生的男人。
刚刚说的这一切,连我自己过了数分钟后方才恍然大悟,无形存在的诸多特性与现实交织在一起,待出现某个机遇,才能从它们之中把现实理出个头绪来。反正眼下,我再也听不清裁缝和男爵到底说些什么,感到无比懊恼。恰在此时,我发现了那家出租的铺子,与絮比安家只隔着薄薄一堵墙。若要潜入那家铺子,只需上楼到我们家的套房,穿过厨房,顺家仆专用的楼梯进入地窖,通过地窖即可穿越整个院子,来到地下室的那个地方,数月前,木工曾在那儿堆放过细木护壁板,絮比安本来也打算在那儿存放木炭,接着,再登上几级台阶,便可进入铺子。这样,我的整条通道都是隐蔽的,任何人都发现不了我。这办法是再谨慎不过了。可是,我并未这样做,而是顺着围墙,露天绕过院子,尽量注意不被人瞧见。果然,谁也没有发现,不过我想,与其说我有多精明,不如说又碰了个巧。顺着地窖过去本来万无一失,可我偏偏作出那么不慎的决定,究其原因,也许有三条,假设至少有一条。首先是因为我迫不及待。其次大概是回想起在蒙舒凡藏在凡德伊小姐窗前经历的那一幕,心有余悸,隐约有些后怕。确实,我所经历的类似情景,发生时往往都具备极为不慎、难以置信的特征,虽然每次行动都很隐秘,但总是充满风险,对此类举动,仿佛后怕就是酬谢。第三个原因说来有些像儿戏,我简直羞于启齿,但我心里十分清楚,这一因素在下意识中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为了领会——也为了揭穿——圣卢的军事原则,我曾密切关注布尔人战争的情况,此后,我不知不觉地重温起古时探险、游历故事来。我读得如痴如醉,竟然在日常生活中模仿起来,给自己壮胆。每当发病,闹得我一连几天几夜不仅睡不着,而且躺不下,甚至不吃也不喝,全身衰竭,疼痛难忍,心想再也无望得救,这时我便会想起某个游客,错吃了毒草,瘫在沙滩上,裹着被海水浸得湿透的衣服,发着高烧,浑身哆嗦,可两天过后,竟然好转,继续盲目赶路,寻觅人迹,说不定会撞到食人族手里,他们给我树立了榜样,使我增添了勇气,获得了希望,为自己一时气馁感到羞愧。布尔人面对英国大军,毫不畏惧,需向前冲锋时绝不后退,冒着枪林弹雨,争夺矮林,在毫无防御工事的困境中,决一死战,一想起他们,我不由得思忖:“我倒要看看自己怎么会这么怯懦,那战场不就是自家的这个院子嘛,德雷福斯事件那阵子,我几次参加决斗,都没有丝毫的畏惧,现在,我唯一担心的冷箭,只不过是邻居的目光,况且他们另有其事,无暇在院里乱瞧。”
进了小铺子,我尽量避免碰击地板发出吱吱声响,同时意识到,絮比安的铺子里一有动静,我这边就能听个一清二楚,心想絮比安和德·夏吕斯先生有多冒失,又多幸运!
我不敢动弹一下。盖尔芒特家的马夫乘主人外出,曾把一架梯子搬进我正躲着的这家铺子,紧挨工具间。若登上梯子,我准能打开气窗,一切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如同待在絮比安家。可我担心弄出声响。再说,也无此必要。虽然多花了几分钟才潜进这铺子,我也并不后悔。我开始从絮比安屋子听到的仅仅是些不连贯的声音,据此可作出判断,他们并没有多说话。那声音煞是可怖,若不是每次声响都伴着一声高八度的呻吟,我准会以为有人在隔壁杀人,事毕,凶手和复活的受害者齐力清洗犯罪痕迹。后来,我才知道,世间能像痛苦一样令人声嘶力竭乱喊乱叫的,那便是痛快,尤其是痛快中平添——比如平添某种恐惧,害怕怀上孩子,不过,《圣徒传》中有过类似不可信的例子,眼下决不可能有这回事——几分忧虑,唯恐弄出污秽。约莫半个小时后(此间,我蹑手蹑脚爬上梯子,透过我未打开的气窗往里瞧),双方开始了交谈。絮比安硬是不接德·夏吕斯意欲给他的钱。
又过了半个小时,德·夏吕斯先生走出门来。“您下巴怎么剃得这么光溜溜的?”絮比安以温存的口吻问男爵,“留着漂亮的小胡子,多美呀!”“呸!多恶心哪!”男爵回了一句。
不过,男爵站在门口迟迟不走,向絮比安打听居民区的情况。“您对面街头那个卖栗子的一点都不了解?不是左边的那位,那家伙讨厌死了,是右边的那个乐呵呵的黑大个。还有街对面的那个药店老板,雇了个骑车的,客客气气的,为他送药。”这一连串的提问,絮比安听了准有些不耐烦,只见他像个专爱卖弄风情的女人,被唾弃后满腹怨恨,挺起身子,答道:“我看您呀,总是朝三暮四。”这声责备带着痛苦、冷酷而又怪嗔的口气,无疑令德·夏吕斯先生动了心,为了消除因好奇打听造成的不良印象,他低声乞求絮比安,声音低得我无法听清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大概是希望他们再在铺子里待一会,裁缝为之感动,脸部的痛楚神情遂烟消云散,只见他细细端详着男爵满头灰发下那张丰腴、通红的脸,露出惊喜的神色,像是自尊心得到了深深的满足,拿定主意,准备答应德·夏吕斯先生向他提出的要求,不过,应允前还是说了几句有伤大雅的话:“您呀,真会折腾!”他眉开眼笑,显得激动,傲慢而又充满感激之情,对男爵说,“行,走吧,大小子!”
“我之所以又打听有轨电车司机的事,”德·夏吕斯先生又固执地开口说道,“是因为不管怎样,这对我回家有些用处。我有时确实会屈尊俯就,遇到哪个体态使我感兴趣的难得可爱的人儿,就会跟在她后面跑,就像哈里发☾2☽混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商贩,在巴格达城到处转悠。”对此,我对贝戈特持相同的看法。即使哪一天不得不出庭自辩,他说的话也不会用以说服法官,而仍然会凭自己特殊的文学气质的自然驱使,凭自己兴趣所至,满嘴贝戈特特有的言辞。德·夏吕斯先生与裁缝交谈,用的语言与他同上流圈子的人物打交道时用的一模一样,甚至其怪僻表现得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许因为他本欲极力克服内心的怯懦,不料显得过分傲慢,抑或因为内心胆怯,难以自已(在不同一阶层的人面前往往会更发窘),致使他自我暴露,把自己的秉性暴露无遗,拿德·盖尔芒特夫人的话说,他确实生性傲慢,且带有几分疯狂。“为不失去她的踪迹,”他继续说道,“我就像个小教书的,又好比一位年轻英俊的大夫,跟着那位小人儿,跳上同一辆有轨电车。我们用‘她’来称呼,不过是为了遵守惯例(比如人们谈起哪位王子,会问:殿下龙体安乎?)。若她换车,我马上就掏出那张叫作‘转车票’的怪玩艺儿,签个号,也许票上布满了瘟疫的细菌,车票尽管还给我,可编号并不每次都是第1号!就这样,我有时要换三四次‘车’。有时,到了深夜十一点,我一人搁在奥尔良车站,可怎么也得回府呀!只要离开奥尔良站就行!譬如有一回,由于一直没有搭上腔,我跟着来到了奥尔良,上了一节讨厌的车厢,在工艺三角,即所谓的‘行李网架’之间,贴着交通网内主要建筑艺术杰作的照片。车厢里只有一个空位,我对面的历史古迹,是奥尔良大教堂的‘一景’,这座教堂是法国最丑陋的一座了,可我迫不得已,看得煞是累眼睛,就好比有人强迫我两眼死死盯着一根根光学笔杆玻璃饰球的线条,弄得眼睛发炎。我在奥布莱跟我那位年轻的人儿下了车,可惜,她家人(我想象她一身缺点,可没料到竟有个家)在站台等候着!我一面等着可以把我带回巴黎的车子,满腹懊恼只有靠迪安娜·德·普瓦提埃之家来排遣。尽管此处曾吸引了我在王宫执事的一位祖宗,可我更喜欢的还是有血有肉的大美人。为消除孤独一人回家的厌倦滋味,我很想结识一位卧铺车厢的服务员或一位电车司机。不过,您不要反感,”男爵下结论道,“这不过是个趣味问题。如同大家所说的那样,就上流社会的年轻公子而言,我并不希望占有他们的肉体,可是,我非得触及他们方能心安,我不是说触及他们的肉体,而是触动他们的心弦。只要哪位年轻人不再对我的去信无动于衷,而是有信必回,那他就已完全被我的灵魂所占有,我内心也就获得了安宁,或者说,若不很快又被另一位搅得心绪不宁,我心底至少是平静的。这挺怪,是吗?噢,那些常来这儿的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您不认识几位?”“不认识,我的宝贝。噢,不,有个棕头发的,个子很高,戴单片眼镜,总是笑眯眯的,为人多变。”“我不明白您想指哪一位。”絮比安补充描绘了一番,德·夏吕斯先生还是不知所云,他确实不知道这位裁缝见了不太熟悉的人,过后连头发什么颜色都记不清,这类贵人比人们想象的看来要多。不过,我了解絮比安的这一短处,他说的是棕发,可我想准是金发,看来那人的相貌与夏特勒罗公爵完全吻合。“还是谈谈那些并非平民百姓出身的公子哥吧,”男爵继续说道,“眼下,我的心思全用到了一位怪小子身上,那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布尔乔亚,待我无礼透顶。他根本意识不到我是个非同凡响的大人物,而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毛小子。反正,不管怎么说,那头小蠢驴可以冲着我这身尊严的主教袍,随心所欲地瞎嚷嚷。”“主教啊!”絮比安惊叫了一声。他根本没有听明白德·夏吕斯先生最后几句话,一听到“主教”两字,惊呆了。“跟宗教,可不是随便闹着玩的。”他喃喃地说。“我家出过三位教皇,”德·夏吕斯先生解释道,“有一个红衣主教的封号,所以我有权披红袍,因为我曾舅公是红衣主教,他侄女给我祖父带来了公爵封号,被替代继承下来了。我看您对这些暗示一窍不通,对法兰西历史无动于衷。此外,”他又添了一句,与其说是就此下结论,毋宁说是提醒对方,“那些年轻人对我很有诱惑力,可他们却躲着我,准是因为害怕,才敬而远之,不敢大声张扬对我的爱。他们的这种诱惑力,首先就要求他们具有显赫的社会地位。再说,他们假装冷漠,也许会适得其反,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他们愚蠢得很,时间一长,就会倒我胃口。就从您较为熟悉的阶层举个例子,我家宅邸整修时,为了避免公爵夫人们争风吃醋,日后好荣幸地向我表示曾接待过我,我到大家所说的‘旅馆’去过了几天。有位楼层招待跟我熟了,我看上了他,让他当猎奇的小‘服务员’,负责为我关门帘,可他对我的建议一直置之不理。后来,我实在气极了,为了向他证明我的意图是纯洁的,便差人给他送去一笔高得出奇的款子,只求他上我房间来交谈五分钟。可我白白等了他半天。从此,我对他讨厌极了,连出门都走仆人专用道,不愿看到那小混蛋的丑面孔。后来,我才得知他从未收到我的信,信全给半道截走了,第一封被一位嫉妒他的楼层招待截去,第二封被值白班的那位秉性正直的门房拦截,第三封又被值夜班的门房取走了,这个门房爱那位服务员,当月亮女神狄安娜起来时,就跟他睡觉。可是,我对他的厌恶并未因此而减退,即使像托着银盘送野味那样把那个服务员奉献给我,我也会一手推开,恶心得要吐。噢,真不该,我们谈起正经事来了,关于我向往的事,我们之间现在算是了结了。不过,您可以助我一臂之力,可以做个中间人,噢,不,一想到这事,我就兴奋,我觉得,一切并未了结。”
这部剧刚一启幕,在我这双擦亮的眼睛看来,在德·夏吕斯身上便进行了一场彻底而迅猛的革命,仿佛他已被魔杖所触动。在此之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也未曾目睹过。罪恶(为语言方便起见,众人都这么说)这精灵,只要无视它的存在,它就会在无形中悄悄地伴随着您,无一例外。仁慈、奸诈也好,名声、上流社会交往也罢,这一切从不随意暴露,人们总保持其隐秘性。连奥德修斯一开始也没有认出雅典娜。不过,神与神之间很快就可相互看穿,同类人彼此也可一眼识破,如德·夏吕斯先生就被絮比安一眼看透。迄今,面对德·夏吕斯先生,我就像个漫不经心的人,面前站着一位孕妇,却没注意她那笨重的身子,当她微微一笑,再次对他说“对,我现在有点儿累”,他还不知趣地刨根问底:“您到底哪儿不舒服?”一旦有人给他点破“她有身孕”,他才猛然发现她腆着肚子,两只眼睛便盯着不放。确实,理智打开眼睛,悟错增加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