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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_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霍桑
外国小说
总共29章(已完结

红字 精彩片段:

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译者序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的小说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都独具一格。他把严肃的道德和历史内容与卓越的艺术表现形式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把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语言技巧融为一体。他是一位真正富有个性与创造力的作家,因而一直享誉英美和世界文坛,至今盛名不衰。

霍桑同时代的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在一八五○年写的一篇题为《霍桑和他的〈古屋青苔〉》的评论文章中,深情地表达了他对霍桑的崇敬和赞颂,甚至认为霍桑和英国的莎士比亚不分轩轾。他对美国的读者大声疾呼:"同胞们,提起与我们有血肉之亲的优秀作家,除了霍桑之外,还有谁更值得我向你们推荐呢?霍桑不模仿他人,而他人也模仿不了霍桑。"次年(一八五一),麦尔维尔把他刚写就的长篇小说《白鲸》题献给霍桑,"以表达我对他的天才的仰慕"。值得注意的是,麦尔维尔在写那篇文章时,还没有见到过霍桑,也还来不及对刚发表的《红字》作深入细致的评论。

十九世纪后期的著名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对霍桑也赞美不已,说"他的作品将世代相传..他的名字将流芳百世"。

进入二十世纪,美国文学日趋成熟,涌现了一大批有成就的作家,如海明威、菲兹杰拉德、福克纳等。这些作家无不从霍桑那里深受教益,无怪乎有人称霍桑是"作家的作家"。

那么,是什么使霍桑及其作品具有这种强大的生命力和魅力呢?

一百多年来,许多传记家和评论家作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几乎涉及他的生活和作品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很多评论家指出,他的力量的源泉是他对新英格兰地区生活的深切了解。有人说他是"从新英格兰土壤中土生土长起来的--从那里坚硬的花岗岩的裂缝里发芽、开花"。美国文学批评家布鲁克斯等主编的《美国文学:作家和作品》在评论霍桑时这样写道:"霍桑是美国文学中第一位这样的小说家,我们在其作品中能够充分意识到生活与小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小说远非只是一种高雅的娱乐、一种新闻报道或稀释了的历史记录,也不是在客厅里故作斯文的谈天说地。"霍桑用他激越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力使自己同塑造的人物、叙述的故事和探究的问题息息相关、血脉相通,从而感染了读者,打动了读者的心。

《美利坚合众国文学史》的主编罗伯特·斯皮勒明确指出:"要研究霍桑的艺术,必须了解他的人生经历,因为两者是因和果的关系。"

要读好他的重要作品《红字》,也完全有必要知道一些有关作家的生平。

霍桑一八○四年七月四日(美国独立日)出生在马萨诸塞的塞勒姆镇。塞勒姆镇是殖民地时期的一个重要港口,也是清教徒势力的猖獗之地。他的家庭曾是名门望族,几代祖先都是狂热的清教徒。据说他的五世祖约翰·赫桑是审判一六九二年声名狼藉的塞勒姆驱巫案的三大法官之一。这一事件在霍桑幼年的心灵上留下了很深的伤痕。他在写完《红字》后曾写过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题为《海关》,用作小说的序文。他在该文中写道:"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

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消除殆荆"这种负罪感还促使他在上大学时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里加进一个w,变成Hawthorne,以示有异于不光彩的祖先。不难理解罪恶问题成了霍桑许多作品中经常出现的主题,也是《红字》的主题之一。

到了霍桑的童年时代,家道中衰。一八○八年,霍桑四岁时,当船长的父亲患病死于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于是,他在十二岁之前一直跟母亲和两个姐妹住在舅舅家里。九岁时,在一次和同伴玩耍时扭伤了腿,致使他的足有点跛。足疾使他增加了一份自卑感,以读书自遣,并决心当一名作家。显然,家境的衰落、父亲的去世、寄人篱下的生活,以及身罹足疾对霍桑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里还特别要提及的是,他母亲失去丈夫后,一直落落寞寞,离群索居,甚至与家人极少交往。正如霍桑描述的那样,"她的忧伤至死犹存,成了一种顽症,痛不欲生。"霍桑深受母亲这种心情的感染,也养成了"可恶的孤寂独处的习惯"。这种孤寂感一直伴随着他,在他的创作中随处可见。海丝特·白兰就是一个被摒弃、被孤立的牺牲品。

一八二一年,霍桑进入鲍登学院就读。这是一座很小的学校,但在他的同学中有一些后来成了知名人物,如亨利·华兹渥斯·朗费罗、富兰克林·皮尔斯、霍雷肖·布雷奇、乔纳森·西利等。其中有些人,特别是后来成为美国第十四届总统的皮尔斯,给了他很大的帮助。霍桑在学业上表现并不突出,但是他的文学才能已初露锋芒,颇得赞扬。这就进一步加强了他成为作家的决心。

一八二五年,霍桑从鲍登学院毕业后回到家乡塞勒姆镇,与母亲和姐妹住在一起。尔后的十二年,即常常被称为"幽室时期",引起了传记家和评论家的极大兴趣。霍桑本人也竭力标榜自己过着深居简出的隐士生活,说他自己只在晚间才下楼散步,甚至不跟自己的家人交谈。但是,最近的研究资料表明,这期间,霍桑虽然苦心孤诣于练习写作,埋头钻研美国殖民时期的历史,而不甚关心当时的政治问题,但是他还是参加了塞勒姆的一些重要的社交活动,有过几次认真的求爱的经历,并与皮尔斯、布雷奇等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几个夏天还外出旅行,考察新英格兰的山山水水、风俗民情。这十二年实际上是他写作的实习时期,表明他蕴藏着旺盛的创造力,写出了不少作品。一八二八年他自费付印的第一部历史小说《范肖》就是在这个时期创作的。令人费解的是,该书出版后不久,霍桑便把所有的书收回并销毁。这期间他还写了不少短篇小说,但几乎没有一个出版商愿意出版它们。直至一八三七年,经过他老同学布雷奇的帮助,一家出版社才同意结集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重讲一遍的故事》。该书的出版引起了美国和英国评论界的注意,从而给他打开了"与世界沟通的通道"。他在一篇手记中写道:"终于在这间昏暗寒伧的幽室里赢得了声誉。"在这些短篇小说中,霍桑表现出对于象征手法与心理描写的巨大才能,这成为他写作的鲜明特点。这些特点在《红字》中表现得尤为淋漓尽致。

作品简介:

《红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一八五○年该书问世后,霍桑一举成名,成为当时公认的最重要的作家。《红字》故事的背景,是一六五○年前后的波士顿,当时的居民是一六二○至一六三○年间来此定居的第一代移民。他们都是在英格兰故土受詹姆斯一世迫害而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来新大陆的清教(即加尔文教)徒,史称朝圣的教父。清教徒在英国最初是反抗罗马教皇专制、反对社会腐败风气的,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后来却发展到极端,不但迫害异端,甚至连妇女在街上微笑都要处以监禁,儿童嬉戏也要加以鞭笞。

作者:霍桑

翻译:胡允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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