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 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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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姑娘二十五岁就死了,能说她点儿什么呢?
得说她美丽。人也聪明。得说她爱莫扎特和巴赫。也爱“披头士”①。还爱我。一次,她特意把我跟这些音乐界的人物扯在一块儿,我就问她把我排在第几,她笑笑回答说:“按字母先后为序呗。”当时我也笑了。可是现在事后再琢磨起来,我不知道那时她给我排名是按我的名呢(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落在莫扎特的后边),还是按我的姓(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应该插在巴赫和“披头士”之间)。反正我都排不到第一,这么一想可就惹得我发起傻劲来,心里真窝囊得要死,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认为凡事我总应该名列第一。要知道,那是家庭的传统啊。
①一译“硬壳虫”。6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一个流行乐队。曾在美国风靡一时。
我念“大四”那年的秋天,去拉德克利夫学院①。图书馆看书成了我的习惯。倒不完全是为了去饱餐秀色,虽然我承认我也巴不得想看看。主要是那里安静,又没有人认识我,再说那里的“保留书”②借的人也比较少。一次班里要举行历史测验,直到前一天我还连参考书目上的第一本书都不曾抽个空去翻过——这可说是哈佛的“地方病”了。就在这次测验的前一天,我不慌不忙来到“保留书”借书处,准备借上一本大部头著作,好靠它第二天保我过关。值班的有两位姑娘。一位高个儿,像是个爱打打网球的;另一位戴眼镜,大似依人小鸟。我挑了那个四眼小妞儿。
①拉德克利夫学院是哈佛大学附设的女子学院,迟至1897年方始建立。(哈佛大学创立于1636年。)
②保留书:图书馆里只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的参考书之类。
“你们这儿有《中世纪的衰落》这部书吗?”
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你们那儿不是有自己的图书馆吗?”她问。
“听着,哈佛学生使用拉德克利夫图书馆是规定允许的。”
“我不跟你讲规定,预科生①,我跟你讲道理。你们那儿有五百万册藏书。可我们这儿可怜巴巴的总共才几千本。”
①预科生,指预科学校毕业生。在美国,所谓预科学校往往是指贵族化的私立中学。
嗬,好个自命不凡的丫头!在这种丫头的心目中,哈佛和拉德克利夫的学生人数既然是五比一,那她们姑娘不用说也就应当聪明五倍了。要是在平时,碰上这种丫头我非把她们奚落个半死不可,可是此时此刻我实在少不了那本该死的书哇。
“听着,我需要用那本该死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