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大眼睛睡觉 精彩片段:
睁大眼睛睡觉
一
九年了,南京漂亮了。我进去的时候南京横着的是水泥,竖着的还是水泥。九年的工夫南京就变漂亮了。灰溜溜的南京成了彩色的南京,慢吞吞的南京成了迅速的南京。我站在新街口,心情棒极了。那时候新街口只有金陵饭店,它一柱擎天,而现在,金陵饭店凹陷在一大堆建筑物中间。楼高了,人就变矮了,但我们的目光学会了仰望与远眺。夕阳很好,它在汉中路的最西头。夕阳是多么的大,多么的扁,多么的艳。九年了,夕阳被粉刷一新。
现在是黄昏,我又回到了南京。我要说,汉中路最西头的不是落日,而是初生的太阳。我的一天业已从黄昏开始,我的日出正在黄昏款款而上,你瞧瞧西边的日出是多么的美。她是妹妹。
我决定去找我的堂哥,家我是不想回了。九年里头我的父母没有到采石场看过我一次,谢天谢地,我再也不用闻他们身上的咸鱼味了。我扔掉烟头,深深咳了一口痰,吐完了我就去找我的堂哥。一个佩红袖箍的老头走到我的身边,指着地面扯下一张小纸片,说:“两块。”我含着痰,很迷人地对他微笑。我感谢他,南京不是烟缸和痰盂。我把痰咽下去,躬下腰捡起地上的烟屁股,丢在他的铁簸箕里头。我的心情好极了。我都觉得自己像个十二岁的少女了。我摸了摸老头的腮,还有脖子,很迷人地对他微笑。他的身上一点咸鱼的气味都没有。
堂哥不在家。只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和孩子。我的堂嫂我认识,这个女人我倒是没有见过。小孩很机警地盯着我,而女人则开始询问我的名字。我眨了几下眼睛,很不好意思。我一下子想不起我的名字。我笑笑,说:“我找姜二。”小孩抱着女人的大腿,十分机灵地从女人的裆部伸出脑袋,大声说:“我爸爸打麻将去了。”这孩子不错,将来是个干警察的料。我从小孩的脸上看到堂哥与女人的混杂神情。堂哥换老婆了。生活真是好,连堂哥这样的鸟男人也换老婆了。那会儿只有艺术家们才可以以旧换新的。堂哥在打麻将,这很好。打麻将的人一下场子肯定回家。我可以等他。我有时间。在我看来一个小时与两个小时完全等同一个跳蚤与两个跳蚤。时间算什么?人家法官在法庭上一把就给了我九年。有时间这东西陪我,我就不白活。刚到采石场的时候时间还给过我一次尊严,有一个下关来的家伙居然在我的上风放屁,把气味都弄到我这边来了。我警告他,我九年,你两年,下次放屁的时候看看风向。弄得这小子就跟女大学生似的,——时间这东西大部分情况下对我还是不错的。
我站在路灯底下,与我的身影共度良宵。我的影子一会儿短,一会儿长。这种变化关系很像青春期的某种生理动态。它让人愉快,却又无从着落。大学一年级的那个春天我老是被这种感觉牵着走。在我无从着落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每一个姑娘都那么娇好迷人。这怎么可能?可她们就是毫无根据地瞎漂亮。为此我专门请教了我的堂哥,这家伙一反常态,顺口就蹦出了两句文雅的话,第一句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第二句则是“生命之树常青”。这两句话被堂哥弄得跟生理卫生术语似的,直接涉及到我身体内部的某种隐秘。我变得焦虑而又热烈。在我兀自充血、伸长的时候,太阳是新的,而生命之树是绿的。
可我身边的女孩子们越来越傲慢了。她们仗着胸前的一对乳房完全蔑视了我的焦虑。我不能怪她们。要怪只能怪我的父亲。这个卖咸鱼的小贩子居然把他的买卖做到我的学校来了。他动不动就以“家长”的身份窜到我们学校的膳管科,让我们的食堂“只进”他的货。这个榆木脑袋的男人居然贿赂起我们的科长来了。我们的科长是什么人?人家是预备党员,当天下午我们的科长就把一千块钱连同咸鱼气味一起送到校长室去了。什么样的党员你不能贿赂?你偏偏要贿赂预备党员?臭咸鱼的气味弥漫了我的校园。我的脸面被那个榆木脑袋的男人丢尽了。父亲把一身的咸鱼气味留给了我,这让我抬不起头来。你说女孩子们在我的面前如何能不傲慢?你说女孩子们的乳房如何能低下它们的头?我的太阳变成了一轮咸太阳。
我开始逃课。大街上的女孩子又多又好。我在自行车上跟踪自行车上的女孩。她们的头发,她们的脚脖子,她们踩动自行车臀部的线条所呈现出来的替换关系,她们的气味,这一切都让我痴迷。有时候,一个出色的女孩子能决定一条大街的状况,在她经过的时候,街心的空气会无比精妙地颤动起来,而她一拐弯,大街就重新回归到先前的样子,破旧、混乱、肮脏不堪。我跟在她们的身后,她们浑然不觉。这是多么令人沉醉,多么令人心碎!
我终于发现了她。在鼓楼广场至科技宾馆的那条路上,我发现了她。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归纳出她经过这段路口的时间规律。但是不行。她像狐狸一样踪迹不定;偶尔,她还像蛇那样回回头。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在我跟踪过的女孩当中,她是最闪烁的一只狐狸,她是最柔媚的一条蛇。当她出现的时候,我悄悄跟上去,与她并肩而行。我们一起顺着斜坡向下滑行,我感觉得到空气的精妙颤动。我用余光瞄着她,风从迎面扑过来,她的眼睛有些眯,眼角有些吊,齐耳短发被风托起,露出她明净的额与半透明的耳廓。我决定行动。我一次又一次地准备行动,但一次又一次地放弃了行动。羞于启齿使我的勇气最终成了嘲弄自己的笑柄。为此我精疲力竭。我最终选择了一种最优雅、最得体的方式,我到新华书店抄了一首诗与一段乐谱,把它们组合在一起。我发明了一首最动听的歌。我要把这首歌献给我的狐狸,我的蛇。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她又一次出现在鼓楼广场。我跟上去,行至科技宾馆的时候我突然加速,然后,在她的身后握紧了刹车。十字路口的红灯亮了,她显然注意到我了,有些吃惊。我立即从怀里取出那首歌,丢在她的车篓里头。她捡起来,侧着脑袋,鼻尖亮晶晶的。只看了几秒钟她就微笑了:“给我的?”我像艺术家那样点了点头。“诗是好诗,”她说,“音乐也是好音乐。”她把歌谱放回到我的车篓里,一边蹬车一边回过头来对我说:“不过伯拉姆斯从来没有给徐志摩谱过曲。”
我傻坐在坐垫上,羞愧难当。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只有一种解释,一个人在单相思的时候脑子里面全是屎。红灯第二次闪亮了,我回过神来,勇猛地冲了上去。整条路上响起了汽车的刹车声。满世界都在刹车。这个世界完全没有必要这样车轮滚滚。都他妈给我停下来。都他妈给我退回去。
深夜三时,我的堂哥出现了。在无人的街心堂哥的身影有点类似于觅食的夜行动物。我走到堂哥的面前,他抬起头,愣了一下,后退了一小步。堂哥盯着我,很缓慢地笑了。堂哥把我重新打量了一遍,双手在我的肩膀上很重地拍了两下。我突然有点想哭,但立即就忍住了。堂哥掏出香烟,我们在深夜三时的路边点烟,大口大口地吸。我们的耳边是疾速而驶的小汽车,“呼”地一下,“呼”地又一下。
堂哥从上衣的内侧掏出一把现金,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对我说:“走,陪你花点钱去。”
小姐为我们端来了烟和酒。烟,还有酒。它们既是一种享受,也还是一种自由。我们一支一支地吸,一口一口地喝。它们给了我为所欲为的好感受。在采石场,我们时常为一支烟或一口酒而斗智斗勇,我们为它出拳,我们为它流血。而现在,烟在巴结我,酒在巴结我。它们让我的身体一点一点地活跃起来了。烟和酒是我们的滋补,男人离不开它们。我一手夹烟,一手执瓶,就了烟喝酒,就了酒吸烟。活着好,自由更好。烟和酒很快就让我的感受力回到各自的器官上去了。我以为它们死了,它们没有。它们在我的体内,年轻、活跃,还是那么贪。为香烟干杯,为酒精干杯。我的身边没有警察,没有眼睛,明天上午没有起床号逼我起床。幸福的血液在往我的头上冲,我感到一阵酥麻。真他妈想哭。神仙也不过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