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 精彩片段:
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
—代序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记之前,记录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写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有二十三岁的时候写的一个两万字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再也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淹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卡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逼。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到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嘛?”我问。
“没问题。蹋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
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
于是,二零零四年三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候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本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八九年九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轩,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