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事 精彩片段:
自 序
意象
每次写一本小说,最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画面在心里掠过,犹如不定格的镜头。带有一种隐约的肯定之感。这些意象决定心的探索走向。我却是喜欢这种过程,在黑暗中反反复复,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两个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各自生存的阴影。信与不信。记忆所代表着的遗失和记得。最终,她们又走回到旅途之中。在这里,旅途亦代表时间。
在这写本书的时候,有过困顿。常常是写了几万字,推倒重来。再写,再推倒。我当然有过多次思省,觉得也许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过繁重。就像一个人,有话要说,又很慎重,反而觉得怎么都很不妥当起来。
最后决定推翻在结构叙述上的企图,先恢复出一个纯简的文本。抑或说是一个纯简的幻象。却更为接近真实。
因为纯简,文字构筑了一种自然的走向。为此,文本本身在书写过程中完成细微的变动。与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内心摆渡
至今喜欢的小说,仍旧是那种往内探索的类型。类似于一个封闭的暗的容器,看起来寂静,却有无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亦不需要人人都来懂。因那原就是一种暗寓式的存在。有它自己的端然。就像一个岛屿。断绝了途径。自有天地。
因着这个原因,我很少在书店里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小说。有一本加拿大小说除外。其场景里有个荒废的修道院,接近我观点核心里的岛屿。我因此对出生在斯里兰卡的作者有无限好奇。当然我知道,这书里有他,亦是没有他。
至今为止,我的两本长篇,都是以“我”起头。这个人称很微妙。它代表一种人格确定。也就是说,它并非个体。它是一种幻象。那个“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对一本小说来说,有时候事也不是太重要。事亦是一种工具。重要的是叙述本身是否代表着一种出行的态度。对读者和作者来说,书,有时候是用来接近自己内心的摆渡。为了离开某处,又抵达某处。
任何事物均无定论。也无人可以做主。小说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论的载体。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个人内心里的自生自灭。当一个人在写一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如此。而当另一个人拿起来阅读的时候,他能感受到这种清寂。似是无法对人诉说清楚的,心里却又有惊动。
疏离感
我对我的一个朋友谈起过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