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拉起控制栏,就会保存当前阅读位置。离开前记得先点下屏幕中间噢!

记忆之书

不,他的意思并不是说这是唯一的事。他甚至并未假装说它可被理解,假装说通过不断地谈论它就能找到其中的意义。不,这不是唯一的事,生活无论如何会继续,假如不是所有人,至少对某些人是如此。然而,因为这是一件永远无法被理解的事,他希望它能容忍他,作为一样总是在开始之前到来的东西。如这句子所言:“这是它开始的地方。他独自站在一间空房间里,开始哭泣。”

回到鲸鱼腹中。

“耶和华的话临到约拿……说,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

同样在这命令中,约拿的故事和所有其他先知书里的故事不同。因为尼尼微人不是犹太人。约拿与其他神的使者不同,他并非被要求去向他自己的人民发言,而是向外国人。更糟的是,他们是他的人民的敌人。尼尼微是亚述的首都,是那时世上最强大的帝国。用那鸿书里的话说(那鸿书的预言被保存在与约拿的故事相同的卷轴上):“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和强暴。”

“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神对约拿说。尼尼微在东面。约拿马上去了西面,去了他施(即塔特苏斯,在西班牙最远端)。他不仅逃跑了,而且他到达了已知世界的极限。并不难理解这段旅程。想象一种类似的情形:叫一个犹太人在“二战”时期进入德国,布道反对民族社会主义党人。这是种不可能的想法。

早在二世纪,一位犹太法学评论者指出,约拿上船后在海中自溺是为了以色列的利益,而并非为了从神的面前逃走。这是对《圣经》的政治解读,基督教的诠释者们很快用它来反对犹太人。比如,摩普绥提亚的狄奥多若说约拿之所以被派往尼尼微,是因为犹太人拒绝听信先知书,而约拿书是为了给这些“硬颈人民”一个教训。然而,丢慈的卢伯,另一个基督教诠释者(十二世纪)则声称,这位先知出于对人民的虔诚才拒绝了神的命令,因此神才没有对约拿很生气。这应和了拉比阿基巴的观点,他说“约拿是嫉妒儿子(以色列)的荣耀,而非嫉妒父亲(神)的荣耀”。

然而,约拿最终答应了去尼尼微城。但即使在他传达讯息后,即使尼尼微人忏悔并改变了他们的行为,即使神宽恕了他们,我们依然知道“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这是爱国之怒。为什么要宽恕以色列的敌人呢?正是在这时候,神给约拿上了书中最重要的一课——以随后这个蓖麻的寓言。

“你这样发怒合乎理吗?”他问。于是约拿出城,到了尼尼微城的外围,“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暗示他仍然觉得尼尼微城仍有可能被毁灭,或者他希望尼尼微人会回到他们罪恶的生活,并引来对他们自身的惩罚。神准备了一棵蓖麻(一种植物)使约拿免受日晒之苦,“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但次日黎明,神使这植物枯槁。炎热的东风吹拂,烈日暴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先前他用过同样的话,这说明这个寓言的信息与此书第一部分的信息相同。“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很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这些罪人,这些异教徒——甚至属于他们的这些牲畜——与希伯来人一样都是神的造物。这是令人吃惊的全新观念,尤其考虑到这故事的日期——公元前八世纪(赫拉克利特的时代)。但最终,这是拉比必须教授的事物之精华。假如真有什么正义,这必定是每一个人的正义。没有人可被排除在外,否则便没有正义这样东西。这结论无法回避。这先知书中最短的一部,讲述了约拿有趣甚至喜剧的故事,在礼拜仪式中却占据了中心位置:每一年犹太教的“弥补日”即赎罪日都会在犹太会堂里朗读,这是犹太人日历上最神圣的日子。因为所有的事物,如同先前所言,都与所有其他事物相联。而假如对万物如此,对所有人也是如此。他没有忘记约拿最后的话语:“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但他还是发现自己在面前的纸页上写下了这些词。假如对万物如此,对所有人也是如此。

词语押韵,即使它们之间没有真正的联系,他也不由自主地把它们放在一起思考。房间和坟墓,坟墓和子宫,子宫和房间。呼吸和死。还有组成“live”的字母可以重组为“evil”。他知道这不过是学生的把戏。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当他写下“学生”这个词时,他想起八九岁时的自己,想起当他发现自己能够以这种方式玩弄词语时、身体内部突然感受到的力量——就好像他偶然找到了一条通向真理的秘密途径:隐藏在世界中心的绝对的、普遍的、不可动摇的真理。当然,以他学生时期的热情,除英语外他并未考虑到语言的存在,伟大的巴别塔在学校生活之外的世界里低语争斗。绝对的、不可动摇的真理怎么会随着语言的改变而改变呢?

尽管如此,并不能完全否认词语押韵、词语转型的力量。魔术感犹在,尽管它无关对真理的追寻,这种魔术,这种词语之间的呼应,在每种语言中同样存在,尽管个别的组合方式各异。在每种语言的核心,都有一个由韵脚、谐音和多义组成的网络,每一样都可作为一种桥梁,把世界截然相反、相互对照的各个方面连接在一起。于是,语言不仅仅是一系列个别事物的加总,其总和也不等于这个世界。更确切地说,语言的意思就如词典中所言:它是一个无限复杂的有机体,其所有元素——细胞和肌肉,活细胞和骨骼,手指和体液——同时存在于世上,没有一样可以自己单独存在。因为每个词都由其他词所定义,这意味着进入语言的任何部分就等于进入了语言的全部。于是,假如我们仿效莱布尼兹使用的术语的话,语言便是一个单子。(“因为既然全体是充实的,因而全部物质是连接的,既然在充实中所有的运动都按距离的比例对远处形体发生影响,因而每一个形体都不仅受到与它相接触的形体的影响,并以某种方式感受到这些形体中所发生的事件的影响,而且还以这些事物为媒介,感受到与它所直接接触到的这些事物相接触的事物的影响。所以,这种传达一直达到一切遥远的距离。因此一切物体都感受到宇宙中所发生的一切,因而观看全体的人能够在每一个物体中看到各处所发生的事,以至过去或未来所发生的事,在现在中观察到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甚为遥远的事……但是一个灵魂只能在自身中看到清晰地表象于其中的东西,而不能一下发挥出它的全部奥秘,因为这些奥秘是趋于无穷的。”

于是,像A那样作为学生把玩词语,与其说是在寻找真理,不如说是在寻找以语言的方式显现的世界。语言并非真理。它是我们存在于世的方式。把玩词语只是在检视思想起作用的方式,在思想意识到的时候反射出世界的一颗粒子。同样地,世界不只是居于其中的事物的总和。它是事物关联的无限复杂的网络。因为在词语的诸多意义中,事物只在相互关联时才呈现意义。“两张脸相似,”帕斯卡尔写道。“这本身并不有趣,但并排站在一起时他们的相似性令我们大笑。”脸为眼睛押韵,一如两个词为耳朵押韵。更进一步地说,A会声称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同样有可能押韵。一个年轻人在巴黎租了一间房间,然后发现他的父亲曾在战争期间躲在同一间房间里。如果把这两个事件分开考虑,那么对其中任何一件事都没什么可说的。但把它们放在一起看时,它们创造出的韵脚就改变了每个事件的现实。就如同两个物件,当彼此接近时,会产生电磁力,这电磁力不但影响两者的分子结构,而且同时影响了它们之间的距离,就好像连环境都改变了,因此两个(或更多)押韵的事件会在世上建立一种联系,通过广阔的全体经验增加一个节点。

这类联系在文学作品中很普遍(回到那个论点),但人们倾向于在现实中对它们视而不见——因为世界太大,而人的生命太渺小。只有少数时候当人们碰巧瞥见世界的韵脚,心灵才会跳出自身作为一座连接时间和空间、视觉和记忆的桥梁。但不只是韵脚,还有更多。存在的语法包括了语言本身的所有修辞:明喻、暗喻、换喻、提喻——因此在世上遇见的每样事物实际上是许多事物,它们又接着转化为许多其他事物,取决于这些事物与什么相邻,被什么包含,或者脱离于什么。经常地,类比的第二项会丢失。它可能被忘记,或者被埋在潜意识里,或者不知怎么就想不起来。普鲁斯特在他小说的一个重要段落中写道:“往事隐匿在智力范围之外,在智力所不能及的地方,在某个我们根本意想不到的物质对象(对这个物体所激起的反应)之中。这一物体,我们能在死亡来临之前遇到它,抑或永远都不能遇到它,纯粹出于偶然。”所有人都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经历过忘却的奇妙感觉,那是丢失项的神秘力量。一个人会说,我走进那间房间,有一种最奇怪的感觉,仿佛我以前到过那儿,尽管我根本想不起来了。在巴甫洛夫对狗做的实验中(这个实验,在尽可能最简单的层面,证明了大脑可以在两样不相似的东西间建立联系,而最终忘掉第一样东西,从而把一样东西变成另一样),发生了一些事,尽管我们说不出是些什么事。或许,A想要努力表达的,是在一段时间内,他一个词都没有丢失。他的眼睛或大脑无论停在哪儿,他都能找到另一种联系,另一座桥梁,把他带到又一个地方,即使在他房间的孤独中,世界仍然以令人晕眩的速度冲向他,仿佛突然之间一切同时聚集在他那儿并发生在他身上。巧合:偶遇;在时间或空间中占据同一个位置。因此,心灵比它所包含的更大。如同奥古斯丁所言:“自身不包括的部分在哪里?”

第二次回到鲸鱼腹中。

“等他恢复知觉时,木偶想不起来他在哪儿了。四周一片黑,如此深如此黑的黑暗令匹诺曹以为自己一头栽进了装得满满的墨水瓶里去了。”

这是科洛迪对匹诺曹进入鲨鱼腹中的描写。以平常的方式写是一回事:“一种像墨水一样黑的黑暗”——陈腐的文学辞藻在阅读的一刻便被忘却。但在这儿发生了一些不同的东西,它超越了写作好坏的问题(这显然写得不差)。仔细看:科洛迪在这段落中没有做对比,没有“仿佛”,没有“如同”,没有把一样东西与另一样进行等同或对比。绝对黑暗的图景一下子让位于墨水瓶的形象。匹诺曹刚刚进入鲨鱼腹中。他还不知道杰佩托也在那儿。一切,至少在这短暂的瞬间,迷失了。匹诺曹被孤独的黑暗包围。而就在这黑暗中,全书最核心的创造性行为发生了:木偶最终找到勇气救出他的父亲,并因此转变为一个真正的男孩。

科洛迪安排他的木偶投入鲨鱼的黑暗,是要告诉我们,他正把他的钢笔浸入墨水瓶的黑暗中。毕竟,匹诺曹只是木头做的。科洛迪把他作为一种工具(从字面上说,就是那支钢笔)来写他自己的故事。这并非沉溺于原始的心理分析。科洛迪本不可能达成《木偶奇遇记》所达到的水准,除非对他而言这本书是回忆之书。当他坐下来写这本书时他已五十出头,刚刚从政府服务机构的平常职业生涯中退休,根据他侄子的记录,“既无热情,也不守时,也不服从”。与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寻逝去的时光》一样,他的故事也是寻找他失落的童年。甚至他写作用的笔名也是往日的再现。他的真名叫卡尔洛·洛伦齐尼。科洛迪是他母亲出生的那个小镇的名字,小时候他在那儿度过假期。关于他的童年,可以知道几点。他喜欢讲夸张的故事,朋友们崇拜他用故事使他们着迷的能力。他的兄弟伊珀里托说,“他讲得那样好,又那样有噱头,以至于半个世界陶醉其中,孩子们张大嘴听得津津有味。”完成《木偶奇遇记》后很久,在晚年写的一个自传性短篇中,科洛迪肯定地说他把自己看作木偶的翻版。他把自己描绘成爱开玩笑的小丑——在课堂上吃樱桃并把果核塞进同学的口袋,捉苍蝇放在别人的耳朵里,在坐在他前面的男孩的衣服上画图:总而言之,给所有人制造混乱。这是不是真的无关紧要。匹诺曹是科洛迪的替身,在木偶被创造出来之后,科洛迪把自己视为匹诺曹。木偶则成为了他自己孩子时的形象。因此,把木偶浸入墨水瓶就是使用他的创造物来书写他自身的故事。因为只有在孤独的黑暗中,记忆工作才会开始。

《记忆之书》的(几条)可能的引语。

“我们当然应该在童年期追寻创作性活动的最初踪迹。孩子们最热衷的、最喜欢的事情是玩耍。或许我们可以说,每个孩子玩耍时的行为都与有想象力的作家类似,因为他创造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世界,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以崭新的方式重新安置了他的世界中的事物……认为他没有严肃地对待他的那个世界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他在玩耍时非常认真,并在其中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弗洛伊德)

“你不会忘记对作家生活中童年期记忆的强调,这个强调或许令人困惑,它最终来源于这样一个假设,即认为一篇创造性作品像一个白日梦一样,是童年期游戏的继续和替代。”(弗洛伊德)

他望着他的儿子。他望着这个小男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听他说话。他看着他玩玩具,听他自言自语。每次男孩拿起一样东西,或者在地板上推玩具卡车玩,或者在面前不断变高的积木塔上加上又一块积木时,他都会把正在做的事说出来,就像电影里的画外音,或者他会编一个故事来配合他正在做的行动。每个动作产生一个词,或一系列词;每个词又引发了另一个动作:一整套倒转的、延续的、崭新的动作和词语。对此并无固定的中心(“一个到处都是中心的宇宙,无处是周围”)或许孩子的意识除外,它本身就是知觉、记忆和表达不断变换的领域。没有不能被打破的自然规则:卡车飞翔,积木变成人,死者随意复活。孩子的大脑毫不犹豫地从一样东西奔向另一样。看,他说,我的花椰菜是一棵树。看,我的土豆是一朵云。看那朵云,他是一个人。或者,当他的舌头感觉到食物时,他抬起头,眼睛狡诘地闪动:“你知道匹诺曹和他的父亲如何逃脱鲨鱼的吗?”停顿,让问题沉下。然后,轻声说:“他们安静地偷偷走到他的舌头上。”

有时候,A似乎觉得他儿子在玩耍时的精神漫游恰好反映了他自己穿越他的书之迷宫的过程。他甚至觉得假如他能以某种方式把他儿子玩耍的过程做成一张图表(详尽的描述,包含每一次转换、联系和手势),再为他的书做一张类似的图表(详尽阐述在词语的裂缝间、句子的间隙处、两个部分间的空白之中所发生的事——换而言之,阐明联系的线轴),那么两张图表将会一模一样:一张会与另一张完美契合。

在写作《记忆之书》的那段时光,观察这个男孩的记忆过程给了他特别的快乐。如同所有还不识字的人,男孩的记性令人吃惊。他观察细节的能力,看出事物特点的能力,几乎是无限的。书面语言使人们无需记得世界的大部分内容,因为记忆会保存在词语中。然而孩子,身处书面语尚未来临之时,他以西塞罗所推荐的方式记忆,无数经典作家对该主题有同样的看法:图像与地点相结合。比如有一天(这是唯一的例子,从无数的可能性中选出),A和儿子在街上散步。他们偶遇了一个托儿所的玩伴与他父亲站在一间披萨小店门外。A的儿子很高兴看见他的朋友,但另一个男孩似乎对这场偶遇很害羞。说哈啰,肯尼,他的父亲催促他,这男孩最终挤出一声轻微的问候。随后A和他儿子继续散步。三四个月之后,他们一起散步碰巧又经过那里。A突然听见他儿子在自言自语,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说哈啰,肯尼,说哈啰。A突然想到,假如以某种意义而言世界把自己铭刻于我们的心,那么同样可以说我们的经验被铭刻于世界。在那短暂的瞬间,当他们走过披萨小店时,这男孩真正地看见了他自己的过去。过去,重复普鲁斯特的说法,隐匿在某个物质对象中。于是,在世上漫游,同时也是在我们自身内的漫游。那就是说,我们踏进记忆空间的那一刻,我们走进了世界。

这是个失落的世界。而他突然意识到它将永远失落。男孩会忘记迄今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除了某种余烬将一无所有,或许甚至连余烬都没有。在他生命的前三年,A与他一起度过的无数小时,对他说过的千言万语,读给他听的书,为他做的饭,为他拭去的泪——所有这些东西都将从男孩的记忆里永远消失。

《记忆之书》。第十三册。

他记得给自己取了个新的名字,约翰,因为所有的牛仔都叫约翰,每次他母亲用真名叫他时,他都拒绝回应。他记得自己跑出屋子,躺在马路中央,闭着眼,等待车辆在他身上碾过。他记得祖父给了他一张加比·海斯的大幅照片,他把它放在五斗橱上方的荣誉栏中。他记得曾以为世界是平的。他记得学习怎样系鞋带。他记得父亲的衣服放在他房间的壁橱里,早上衣架碰撞的声音会把他吵醒。他记得父亲系领带时的样子,父亲对他说,起床吧,发光吧,小男孩。他记得想成为一只松鼠,因为他希望像松鼠一样轻盈,有条浓密的尾巴,能够在树间跳来跳去仿佛在飞翔。他记得透过百叶窗看见母亲抱着刚刚出生的妹妹出院归来。他记得坐在妹妹身边的白衣护士给他吃小块的瑞士巧克力。他记得她把它们称为瑞士尽管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记得仲夏黄昏躺在床上透过窗户看着树,在树枝的轮廓间看见不同的脸。他记得坐在浴缸里,假装膝盖是山,假装白色的肥皂是海洋的轮廓。他记得有一天父亲给了他一个李子,叫他去外面骑三轮童车。他记得他不喜欢李子的味道,他把它扔进阴沟,并深感罪恶。他记得一天母亲带着他和他的朋友B去纽沃克的电视台演播室,看“快乐年少”节目。他记得弗雷德大叔的脸上化了妆,就像他母亲一样,对此他觉得很惊讶。他记得小小的电视机里播着卡通片,和家里那台一样大,他觉得非常失望,以至于想站起来向弗雷德大叔大声抗议。他记得他一直期待着看农夫格雷和费里克斯猫在舞台上表演,与真的一样大小,用真的干草叉和耙子互相攻击。他记得B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声称他的泰迪熊血管里流着绿色的血。他记得B和他的祖母们住在一起,要去他家你不得不穿过一个楼上的客厅,在那儿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永远都在看电视。他记得他和B会去树丛和邻居的后院搜寻动物尸体。他记得他把它们埋在屋子一侧,常春藤的阴影深处,多数是鸟,像麻雀、旅鸫、鹪鹩那样的小鸟。他记得他用小树枝为它们做了十字架,把它们放在他和B在地上挖好的洞里,对着它们的尸体念祷词,尸体的眼睛碰到了松软潮湿的土地。他记得一天下午他用榔头和螺丝刀拆开家里的收音机,并向母亲解释说他在做一项科学实验。他记得他用了这些词,母亲打了他。他记得他试图用一把在车库里找到的钝斧砍倒后院的一棵小果树,最后只砍出几个凹痕。他记得翻开树皮背面看见了绿色,也因此挨了打。他记得一年级时他离开其他孩子坐在桌子前因为他上课时讲话受了罚。他记得坐在桌前读一本有红色封面、红色插图和蓝绿色背景的书。他记得老师从后向他走来,温柔地把手放在他肩上,向他轻声提了个问题。他记得她穿着一件白色无袖衫,手臂粗壮并有雀斑。他记得在操场上的垒球比赛中他与另一个男孩发生冲突,被重重摔在地上,此后的五或十分钟,一切看出来都像照相负片。他记得他站起来向校舍走去,心想,我要瞎了。他记得恐惧如何渐渐转变为接受,甚至变成了对那短暂几分钟的陶醉,他记得当视力恢复时,他觉得身体内部发生了某种非同寻常的事。他记得在长大后很久还尿湿了一次床,早晨醒来时床单冰凉。他记得第一次受邀在朋友家过夜时,他如何整夜无法入眠,因为害怕尿床使自己蒙羞,他盯着手表发着绿光的指针看,那是他六岁的生日礼物。他记得他仔细读过儿童版圣经的插图,并接受了神有白色的长胡子的事实。他记得他认为所听见的身体内部的声音是神的声音。他记得与祖父一同去麦迪逊花园广场看马戏,从一个八英尺半高的小丑那儿花了五十美分买下了他的戒指。他记得把戒指放在五斗橱上方加比·海斯的照片旁边,他四个手指都戴得上。他记得他曾猜测或许整个世界被包裹在一个玻璃缸中,与其他的玻璃缸世界一起并排在巨人屋的茶水间里。他记得因为是犹太人,他拒绝在学校演唱圣诞赞美诗,当其他孩子去礼堂排练的时候他躲在教室后面。他记得穿着新衣从希伯来学校第一天返家时,被穿着皮衣、叫他“犹太狗屎”的学长推进小溪。他记得写第一本书时的情景,他用绿色墨水写的侦探小说。他记得他想到假如亚当和夏娃是世界上最早的人类,那么每个人与其他人都有关系。他记得他想把一枚硬币扔出祖父母在哥伦布转盘边的公寓窗外时,祖母告诉他这会直接砸穿某人的头。他记得从帝国大厦楼顶往下看,惊讶地发现出租车仍然是黄色的。他记得和母亲一起参观自由女神像,她在火炬里变得非常紧张,叫他下楼坐好,一步一台阶。他记得夏日露营时被雷打死的那个男孩。他记得男孩在雨中躺在他旁边,他看着男孩的嘴唇变紫。他记得祖母告诉他,她如何还记得五岁时从俄国到美国来时的情景。他记得她告诉他,她记得从熟睡中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士兵怀中,他把她抱上了船。他记得她告诉他这是唯一她能记得的事。

《记忆之书》。那夜稍晚时。

就在他写下“这是唯一她能记得的事”这句子后不久,A从桌前起身,离开了房间。他沿着街走,感觉被那天的工作弄得精疲力竭,他决定继续散会儿步。黑暗来临。他停下来吃晚餐,在面前的桌上摊开一张报纸,随后,付完账之后,他决定用那夜剩余的时光看一场电影。他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走到戏院。正要买票时,他改变了主意,把钱放回口袋,随后离开。他追溯着自己的足迹,沿着把他带到那儿的同样的路返回。沿路,他曾一度停下,喝了一杯啤酒。然后他继续步行。当他打开房间门时,差不多已十二点。

那天晚上,他生命中第一次梦见自己死了。在梦中他两次醒来,害怕得发抖。每一次,他都试图平静下来,他告诉自己,在床上换个姿势梦就会终结,然而每一次重新入眠,这个梦就会刚好从方才停下的地方又一次开始。

说他死了并不确切,而是他将要死去。这是肯定的,这是一个绝对的、即将到来的事实。他正躺在医院病床上,忍受着致命的疾病之苦。他的头发成片落下,头已经半秃。两个白衣护士走进房间告诉他:“今天你就要死去。太迟了,帮不了你了。”她们几乎是机械的,对他无动于衷。他大声呼喊,请求她们,“我要死还太年轻,我不想现在死。”“太迟了,”护士答道,“现在我们必须剃光你的头。”泪水从他眼中倾泻而下,他允许她们剃他的头。随后她们说:“棺材就在那儿。就去躺在里面吧,闭上眼睛,不久你就会死去。”他曾想逃走。但他知道不可以违背她们的要求。他走到棺材那儿,爬了进去。棺盖在他面前合上,但是一旦到了里面他就睁着眼睛。

然后他第一次醒来。

重新入眠后,他爬出了棺材。他穿着一件病人的白色长袍,赤着脚。他离开房间,在数条走廊中漫步了许久,然后走出了医院。不久之后,他在前妻的屋子前敲门。“今天我就要死了,”他对她说,“对此我无能为力。”她平静地接受了这则消息,她的反应与护士们差不多。但他去那儿并非要她同情。他想要指导她如何处理他的手稿。他历数了长长的作品清单,告诉她每一件作品是如何以及在何处出版的。然后他说:“《记忆之书》还没完成。对此我无能为力了。没有时间完成它了。你帮我写完它,然后交给丹尼尔。我信任你。你帮我完成它。”她答应了,但没有多少热情。然后他开始哭泣,就像此前所做的那样,“我要死还太年轻,我不想现在死。”但她耐心地向他解释假如不得不如此,那么他就应该接受。随后他离开她家,回到医院。当他到达停车场时,他第二次醒来。

重新入眠后,他又在医院里了,在太平间旁边一间地下室里。房间很大,空旷,雪白,像某种老式厨房。他童年时代的一班朋友,如今已长大,围坐在桌边正吃着一大桌丰盛的菜肴。他走进房间时,他们全都转过头盯着他看。他向他们解释:“看,他们把我的头剃了。我今天就不得不死,我不想死。”他的朋友们被感动了。他们邀请他坐下一同聚餐。“不,”他说,“我不能和你们吃饭了,我要到旁边的房间里死去。”他指向一扇带有圆窗的白色旋转门。他的朋友们从椅子上起身,走到了他身边。有一小会儿,他们一起回忆了童年共度的时光。与他们交谈令他感到安慰,但同时他觉得要鼓起勇气走过那扇门就更难了。最后,他宣布:“现在我必须要走了。现在我必须要死去。”他一个接一个拥抱他的朋友们,眼泪从面颊流下,用尽全力与他们拥抱并告别。

然后他最后一次醒来。

《记忆之书》的结语。

出自1938年10月22日娜杰日达·曼德尔施塔姆写给奥西普·曼德尔施塔姆的一封信,该信从未寄出。

“我写这封信,亲爱的,并没有话要说……我正把它写进一个空的地方。也许你会回来,发现我不在这儿。然后这将会是你仅剩的、可用来怀念我的东西……生活可以这样漫长。我们每个人孤独地死去,是多么艰难而漫长。对于无法分离的我们,命运会如此么?小不点儿们,孩子们,这是我们应得的么?这是你应得的么,我的天使?一切继续,和从前一样。我一无所知。然而我知道一切——你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个小时于我都清晰明了,如在谵妄中——在我最近一个梦里,我在一间肮脏的旅馆餐厅里为你购买食物。我身边的人全是陌生人。当我买好东西,我意识到我不知道应该把它带去哪儿,因为我不知道你在哪儿……当我醒来,我对舒拉说:‘奥西亚死了。’我不知道你是否还活着,但在做那个梦的时候,我找不到你。我不知道你在哪儿。你听得见我吗?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永远无法告诉你我有多爱你。甚至现在我也无法告诉你。我对你讲话,只对你。你永远和我在一起,而我,这个疯狂的愤怒的人,从未学会流下简单的泪——现在我哭泣哭泣哭泣……这就是我:纳迪娅。你在哪里?”

他把一张空白的纸放在面前的桌上,用他的笔写下这些词。曾经如此。此后不再。

天空是蓝的黑的灰的黄的。天空不在那儿,它是红的。所有这些都在昨天。所有这些都在一百年之前。天空是白的。它闻起来有土地的味道,它不在那儿了。天空像土地一样白,它闻起来有昨天的味道。所有这些都曾经是明天的。所有这些都曾经在距今一百年前。天空是柠檬色的粉红色的淡紫色的。天就是地。天空是白色的,它不在那儿了。

他醒来。他在桌子和窗户间来回走。他坐下。他站起。他在床和椅子间来回走。他躺下。他盯着天花板看。他闭眼。他睁眼。他在桌子和窗户间来回走。

他找到一页新的纸。他把它放在面前的桌上,用他的笔写下这些词。

曾经如此。此后不再。要记得。

(1980—1981)

孤独及其所创造的》_记忆之书_十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记忆之书_十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