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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青年期逐渐领悟的治学方法

这一章或者可以叫作“我青年时期所逐渐领悟的治学方法”。

在此次录音之前我便在想,我的治学方法是从什么地方、哪一本书和哪一位老师学到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我实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答案。我的治学方法似乎是经过长期琢磨,逐渐发展出来的。它的根源似乎可以一直追溯到我十来岁的初期。在我用中文撰写的[四十]自述里,我就说过我十几岁的时候,便已有好怀疑的倾向,尤其是关于宗教方面。我对许多问题存疑,我[尤其]反对迷信鬼神。我对我的文化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理论、记载和事实,如一有怀疑,也都要予以批判来证明或反证明。这都是由于我的怀疑的倾向所致。所以纵使我才十几岁的时候,我已经在寻觅一个能解决我怀疑的方法。

远在1910年,我第一次接触到汉朝的古典治学方法——这个较早期的古典学术,所谓“汉学”。那是和后来偏重于哲学性诠释的“宋学”,截然不同的。我国近三百年来学术的发展,一般都叫作“汉学复兴”。这种说法在我看是不很切当的。我国以前就没有一本中国古典学术史是用现代的观点和批判的方法写出的。所以[汉代著作中]所用的许多不同的专门名称或名词都有点名实不符。

我个人认为近三百年来[学术方法上所通行]的批判研究,实是自北宋——第10至第12世纪之间——开始,其后历经八百余年逐渐发展出来的批判方法,累积的结果。这都可远溯至中国考古学兴起的初期。由于考古知识的逐渐累积,古代的残简、旧稿,乃至古墓里出土的金石、砖瓦等文物,和这些文物上所印刻的文字和花纹的拓片或摹拟,等等,均逐渐被发展成历史工具来校勘旧典籍。这便是批判的治学方法的起源。这一段史实,再度支持了杜威的理论。杜威认为一切有系统的思想和批判的法则,都是在一种怀疑状态之下产生的。也就是说在一些史籍上发现了可疑之处;例如一个时间上的差异,和史迹上有些不符之处,使学者难以置信。

所以近三百年来这种批判研究的学术——如研究有关古籍版本的真伪,和内容的正讹的“校勘学”,和研究古籍中文字的原义的“训诂学”,等等——都有了更迅速的发展。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更发展出一个较概括的学术名词叫“考据学”或“考证学”。这也便是我在上章所说的,译成英文[或白话],便叫作“有证据的探讨”。

前面已经提过,我对较早期发展的[汉]学,于1910年才开始接触。在此之前的七百年中,中国的社会、学校、村塾、家学中的教学和研究,一直都以宋儒朱熹(1130~1200)的权威理论为依归。七百年来,国人对古典——尤其是“四书”和另外数种重要典籍——的研究,大体都承认宋儒的注释是最具权威性的。

但是当我于1910年在北京参加庚款留美考试时,招待我的杨景苏先生原是我二哥的同学,我就住在他家里,杨君告我不要专读宋儒的著作,对汉唐诸儒所致力的《十三经注疏》也应稍事涉猎。所以我也就买了一套该书的石印本,携来美国。在我留美期间,当我想读点中国书籍的时候,我就读了些宋人以前[注释]的旧典籍,尤其是[《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

但是使我惊异的却是我自己对郑玄(康成)和毛公[(毛苌)]两位汉学大师也感到不满。郑康成死于公元200年,比朱熹整整早一千年。今日回思,我想我那时是被宋儒陶醉了。我幼年期所读的[“四书”“五经”]一直是朱熹注,我也觉得朱注比较近情入理。因而当我接触到毛公、郑玄一派的注释时,我为他们[汉、宋]两派之间显明的差异炫惑了,所以才引起我自己企图来写点批判性的文章。这些文章也显示出我幼年期以批判法则治学的精神,我把它叫作考订古文字真义的“归纳法”。在1911年5月11日,那时我才十九岁零五个月,我写了一篇论文。这篇论文的内容实在不是完全从康乃尔大学学到的。这篇文章后来收集在我的《文存》里,也是我《文存》中著作最早的一篇。

《诗三百篇言字解》

这篇文章是有关一个“言”字意义的诠释。根据汉儒的解释,“言”字的意思原与第一人称代名词“我”同义。[《尔雅》上说,“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汉儒]根据古字典做这样解释,我实在不能接受。在我那篇《诗三百篇言字解》的文章里,我指出《尔雅》并非古字典。其书殆出于汉儒之手[如“方言”、“急就”之流。盖说经之家,纂集博士解诂,取便检点,后人缀辑旧文,递相增益,遂附会古《尔雅》,谓出周、孔,成于子夏耳。今观《尔雅》一书,其释经者居其泰半,其说或合于毛,或合于郑,或合于何休、孔安国。似《尔雅》实成于说经之家,而非说经之家引据《尔雅》也。鄙意以为《尔雅》既不足据,则研经者宜从经入手,以经解经,参考互证,可得其大旨。此西儒归纳论理之法也。(见《诗三百篇言字解》,《胡适文存》一集,卷二)],所以我认为汉儒用这个古典去解经是靠不住的。

在这篇文章里,至少也可看出我自己治学怀疑的精神。

在否定这一古字典的权威之后,我就用一种我叫它作“归纳论理法”,把《诗经》上所有“言”字的用法,归纳在一起。这办法就是我所说的“以经解经”的办法。把这些“言”字在不同的词句里的用法比较、印证之后,便可找出更自然、更近情理也更能被人接受的意义了。

就在1911年5月11日那一天,我忽然灵机一动,体会出“言”字在《诗经》上多半是夹在两个动词之间使用,发生一个“连接词”(conjunction)[严复译为“挈合词”,马建忠译为“连字”]的作用,颇像古文中的“而”字。“言”字是个“连接词”便是我那篇文章的结论。因此[古籍中的]“醉言舞”、“醉言归”的真正意思,便是简单的“醉而舞”和“醉而归”了。

我下此结论之时,实远在我读到王念孙之子王引之的名著《经传释词》之前。这家王氏父子是中国“校勘学”和“训诂学”里最具权威的两位学者。

王念孙为18世纪另一位权威大儒戴震(东原,1724~1777)的弟子。戴震死于1777年。我作《言字解》时,尚不知王引之对古文“虚字”的研究。当我后来看过他的著作,我才欣然发现我们所用的方法原是一样的。这些[乾嘉]大儒他们所用的中国固有古典训练中归纳比较的方法,也是极其严谨的和极其科学的。但是我国传统的学者却缺少一种在不同语言中做比较文法的研究。他们只能说“言”字是个“虚字”,而说不出它是[《尔雅》上弄错了的]“代名词”。他们不能像我一样能找出这个重要的字在文法上所发生的[连接]的作用。

我举出以上的例子来说明我那时对归纳法已经发生了兴趣,也有所了解;至少我已经知道了“归纳法”这个词汇了。同时我也完全掌握了以中国文法与外语文法做比较研究的知识而受其实惠。

我想我在赴美留学之前,我一定已经受了一本研究[汉文]文法的权威著作的影响,那便是马建忠所著的《马氏文通》。马建忠是我国早期的留欧学生。他不但通法文,对拉丁文也有研究。《马氏文通》这本权威著作便是他和他哥哥马良(相伯)合著的。他二人所用的便是归纳法,把文字上相同的句子归纳起来,然后再对字义做出结论。

后来我曾批评马氏之书,写作时[作者对其资料]缺少历史性的处理(historical approach)。他兄弟二人把文字上相同的例子归纳起来研究的办法是无可非议的,不过他们写书时缺乏历史概念。须知文法和语言文字本身一样都是随时间和空间变迁的。一个研究者要注意到他的研究对象历史和地理上的因素。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各地区各时代方言的文法可能皆各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所以马建忠举《诗经》和《论语》上的例句和唐代散文大家韩愈文章里的例子来比较研究就不准确了。但是我显然是受了马氏归纳法的影响,知道先归纳相似的例句,分析比较,然后再求其有概括性的结论。

《尔汝篇》和《吾我篇》

我在后来又写了两篇[类似的文章],内容比较就更有进步了。作《言字解》之后五年,我在日记上对古文中所用的第二人称代名词的“尔”和“汝”两字也做了一番研究。在1916年6月7日的日记上,对这个问题,我便写了一大段。我记道:“尔、汝二字,古人用之之法,颇有足资研究者。余一日已睡,忽思及此二字之区别,因背诵《论语》中用此二字之句,细细较之,始知二字果大有区别。明日以《檀弓》证之尤信。”(见《留学日记》,1916年6月7日)

《檀弓》在语言学上说是与《论语》同时的作品。在我考查《檀弓》上“尔”、“汝”二字用法之后,我觉得此第二人称的两个代名词的用法是颇有不同的。《马氏文通》的作者忽略了历史上的变化,把相隔一千五百余年的两个时代里不同的句子,混在一起来比较研究,它们之间的差异便被不经意地忽略了。所以我说在孔子时代的语言里,那个用作[第二]人称代名词的“汝”,和有一定用法、置于名词之前便用成第二人称所有格代名词的“尔”——“你的”,是有绝对分别的。我同时也指出,在孔子后二百年的孟子时代,这一分别便逐渐模糊了。

在撰《尔汝篇》的数月之后,我在日记上又写了一大段有关第一人称代名词“吾”和“我”的分别。我又举出许多例句,把古今不同的用法做一比较研究,我也发现孔子时代的用法和两千五百年后的用法也大不相同。在孔子的时代,那个第一人称代名词“我”便时常被用成所有格,做“我的”解,“吾”则专用于主格。再者,“我”字亦常被用于受事格[也就是英文里的me],虽然在特殊情况下“我”有时也被用做主格的。所以我又发现了《马氏文通》的不正确,它不正确的原因,便是作者忽略了历史性的变迁。

举个例子来说,那个第一人称代名词的“吾”在《诗经》上便根本没有出现过。只有“我”字在第一人称中,四格——主格、宾格、所有格和受事格——通用。这一现象的可能解释,便是当《诗经》在最后成书阶段之时,“吾”和“我”的分别已不复存在了。这可能是时代的关系,也可能是区域的关系。当《诗经》在某一区域最后定稿成书之时,该区域的方言里,第一人称的“我”是四格通用的。但是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人对《诗经》何以不用“吾”字,能做出满意的解释。

我所要说明的便是在我于1911年和1916年所写的三篇文章里,我的首要兴趣便是归纳法,也就是把相同的和不同的例子归纳起来加以比较研究,以求其概括性的结论。那也是我第一次企图发展我自己的治学方法。我那研究代名词的两篇文章[《尔汝篇》和《吾我篇》],都说明了我对时代变迁所影响的语言和文法上变化的研究兴趣。这两个有关代名词的长篇,后来我都把它们改写成论文,并发表于《留美学生季报》[(1917年3月,四卷一期,页14~25)]。其后《北大日刊》也加以转载,最后也收入我的《胡适文存》[(卷二,页243~254)]

论“校勘”、“训诂”之学

我举出上述三篇文章来说明在我当学生时代,我已学得一个基本上是归纳法的治学方法。在我1916年12月26日的日记上,我也写了两段:一段“论训诂之学”,比较短;第二段“论校勘之学”,则比较长。第一段中我谈到“考据”这个通用名词,我认为“考据”便是“有证据的探讨”。我说考据之学,其能卓然有成者,皆其能用归纳之法,以“小学”为之依据者也。我又说辛亥年(1911)作《三百篇言字解》已倡“以经解经”之说,以为广求同例。观其会通,然后定其古义,吾自名之曰“归纳的读书法”,其时尚未见《经传释词》也。后来才稍读王氏(念孙、引之)父子及引之的同窗段玉裁等人的著作。我也举出他们19世纪同期前辈学者孙诒让。孙氏的名著《墨子闲诂》我在当学生的时代曾引用过它来写我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的博士论文。

在我1916年[12月26日]的日记上,我记着说,两年以来始力屏臆测之见,每立一说,必求其例证。例证之法,约有三端:

一、引据本书:如以《墨子》证《墨子》;以《诗》说《诗》。

二、引据他书:如以《庄子》、《荀子》证《墨子》。

三、引据字书:如以《说文》、《尔雅》证《墨子》。

由此可见我那时已深受近三百年来中国古典学术的影响了。

今日回看我在1916年12月26日的日记上所写的第二个长篇“论训诂之学”:读毕觉得有趣而值得一提的,那便是这整篇文章实在是约翰·浦斯格(John P.Postgate)教授为《大英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第十一版所写的有关“版本学”(textual criticism)一文的节译。这篇文章今日已变成[版本学界]有权威性的经典著作了,今版《大英百科全书》所采用的还是这一篇。假如我不说出我那篇文章是上述浦文的节要,世上将无人知道,因为我那篇节要并未说明采自何书,我文中所举的也全是中国的例子,而不是浦氏原文所举的第一版雪莱诗集上的例子。

浦文之所以对我别具吸引力的道理,便是中、西两方治校勘学的相同之处。所以我能够用中国古典哲学中的例子,去替代浦文中原举的例子。浦氏的文章也较我所见过的类似的中文有关科学艺术的校勘学著作为佳。中西校勘学的殊途同归的研究方法,颇使我惊异。但是我也得承认,西方的校勘学所用的方法,实远比中国同类的方法更彻底、更科学化。

多少年后——我在1934年为陈垣先生治校勘学的巨著《元典章校补释例》写了一篇长序。陈氏和他的一些学生,曾经花了很长的时间,从事一种史学要籍《元典章》的复原工作。陈氏那时与我比邻而居,所以他要我为他的著作写一篇序。我就写了一篇长序,这篇序后来也收入我的《文存》第四集,并把原文题改成《校勘学方法论》。

在那篇1934年所写的序文里,我指出现代西方的校勘学和我国近几百年所发展出的传统的治学方法,基本上有其相同之处。基本上第一点相同之处便是[在所校勘的材料上]发现错误;第二点便是[把这个错误]改正;第三点要证明所改不误。上述三个步骤便是中西校勘学的基本相同之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根据最早的版本来校对。最早的版本也就是最接近原著的版本。这也是所有校勘学上最基本的相同之处。

但是我也指出那里有三种历史性的差异——不是方法学上的差异,而是历史因素的差异。西方人治校勘学比中国人方便,其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西方的印刷术要比中国印刷术晚出四五百年。正因为印刷术之晚出,所以欧洲保留了更多的[手抄]原稿。

第二,西方有更多古老的大学,校史有的可以远溯至中世纪。正因为有这些古老的大学和图书馆,手稿多赖以保存。

第三,西方有甚多不同种语言同时流传,各种语言都有其古代典籍的译本。因而,最早的译本可以用来校正后出版本上的讹谬。

上述的西方三大便利为中国所无。在这方面看,在西方治校勘学,比起在中国学术史上所做的工作就要容易得多了。

我举出了这些例子,也就是说明我要指出我从何处学得了这些治学方法,实在是很不容易的。我想比较妥当点的说法,是我从考证学方面着手逐渐地学会了校勘学和训诂学,由于长期钻研中国古代典籍,而逐渐地学会了这种治学方法。所以我要总结我的经验的话,我最早的资本或者就是由于我有怀疑的能力。我另一个灵感的来源,也可以说是出于我早期对宋学中朱注的认识和训练。朱熹的宋学为我后来治汉学开拓了道路。我对汉学事实上不太有兴趣——尤其汉人解诗,曾引起我的反感。

最后让我再说点近三百年来[中国]学术对我更直接的影响。上节曾提过,我在十来岁的时候,便颇受《马氏文通》的影响。另一个影响我的人便是[康乃尔大学的]布尔(G.Lincoln Burr)教授。布尔的门人中后来有很多知名的教师和历史学家。哥伦比亚大学的奥斯汀·艾文斯(Austin P.Evans)教授便是布氏的高足。我在康乃尔认识艾文斯时,他已是布尔的助手了。我在康乃尔读研究院的时候,曾选了布尔的一门课叫作“历史的辅助科学”(Auxiliary Sciences of History)。这短短的一门课使我获益甚大。在这门课里,他每周指定一门“辅助历史的科学”——如语言学、校勘学、考古学、高级批判学(higher criticism)[圣经及古籍校勘学],等等。这是我第一次对这些“辅助历史的科学”略有所知。我想就是因为这门课促使我去翻阅[《大英百科全书》中的]浦斯格的文章。所以说,布尔教授的课是对我后来治学的第二个影响。

第三个影响便是乌德瑞(Frederick J.Woodbridge)教授[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所开的历史哲学那一课。这门课使我大感兴趣,因为它与我在[康乃尔大学]本科所选的客雷敦(J.E.Creighton)教授的“历史哲学”截然不同。乌教授是专治希腊哲学的大家,他总是提醒我们做研究工作在运用史料时要特别当心。柏拉图的对话录和亚里士多德的著述之中,伪托甚多。他总是教导我们“高级批判学”和这些古籍的批判史;他也指导我们如何去清查伪托和认清窜改。那些都是近年来西方对古籍研究的新发现。我今日仍然记得我那时写了一份期终作业,文中所说的便是我国清代所发展的校勘、训诂学和考据学。我把考据译为“有证据的探讨”。

最后我必须一提的,便是杜威教授有系统的推理思考的理论[也是对我有极大的影响的]。

在述完本章之时,我想从我在1917年缴入的哲学博士论文《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的序言里,引几段作为结论。我说:“我在这里想提一提的便是拙作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出发点,是与传统的中国学术截然不同的。”我说我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便是资料选择的问题。在全篇之中,我没有引用任何不可充分信任之书和不十分可靠之文。我指出所谓“五经”之中,只有《诗经》一项我是可以完全信任的;我对《书经》和《礼记》的态度则特别审慎,未敢遽引一辞。《礼记》中只是第二篇《檀弓》我认为它有其真实性的。《管子》和《晏子春秋》在我看来是同样不足信。至于后人所注的古典著作,[我说:]“我对近两百年来,中国学者在训诂学和校勘学上研究的成果,曾尽量加以利用……因为只有通过训诂学的研究,吾人才能摆脱古人主观注疏的成见,而真正能了解古代典籍的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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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口述自传第六章_青年期逐渐领悟的治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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