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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我以初恋的心情面对每一个男人

——总是错误地开始和结束

采访时间:1997年12月16日1:00PM

采访地点:《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未》办公室

姓名:于捷

性别:女

年龄:27岁

财会专业大专毕业,曾在多家公司任文员。

我的经历讲出来,别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女孩子很轻浮——我很容易喜欢一个人——我就开始了一种所谓傍大款的生活——让一个男人为情人离婚是很困难的——我觉得女人在被男人破了身之后,就应该不择手段地把这个男人笼络住——我认识男人总是有一搭无一搭的,都没有最后的结果——我不想记住的事情我就真的能忘掉,想记住的可以记住。有些事情记起来会让人难过——我做的一切都不能挽救我们的关系——这种等待恐怕就是我的一生。

于婕在电话里问我:"跟你谈话的人需要什么条件吗?"我告诉她没有任何条件,唯一的要求是无保留和尽可能表达细致,她说:"这没问题。"

1997年12月16日中午,于婕轻轻走进我所在的办公室,轻轻叫出我的名字,回转身的一刹。,我立即有了一种惊艳的感觉。她的头发泛着栗色的光芒洒满了肩头,长长的眼睫毛使她的一双眼睛看起来有几分昏昏欲睡般的引诱。她是那种五官长得偏大、组合在一起极有立体感的女人,很像好来坞有意塑造的那一类性感美人。她在电话里已经说过她25岁,在一家公司做秘书,"有过许多次情殇"等等,但是她的带着风尘气息的漂亮和从容仍然让我吃了一惊。

于婕穿了一件男式小立领的白衬衫,绯红色的毛衣恰到好处地齐在腰间。她把自己安置在宽大的椅子里,椅子的钢架随着她的身体微微颤动。她从小皮包里掏出一盒"沙龙"牌香烟和一个镶嵌着蓝色松石的银质打火机,我认出那是西藏特有的一种饰品,时髦隐藏于朴拙之中。

于婕的嗓音有些暗哑,就连这种声音也透着充满了暧昧气息的风尘味道。她说话的时候不看我,而是极其自然地面对墙壁,讲到某一处会瞬间打量我一下再马上恢复原有的姿势。

于婕的叙述有些混乱,我不得不在好几个地方打断她,要求她重新建立一个叙述的顺序,但是最终还是依照了她自己的逻辑。她说:"你回去自己整理吧,反正就是三种关系,我和我父母、我和一些认识或者不认识的男人、我和黑哥。你怎么连贯都行,能让人读懂就好。"

所以为了阅读的方便,我把于婕的录音按照她提供的关系进行了一些顺序上的调整,话,还是她的原话。

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每到寒、暑假,我爸、我妈就把我锁在屋里,一直锁我到十八岁半。每天他们上班了,我就一个人在家里东摸摸、西摸摸、看看书、看看电视、睡睡觉,等他们回来才把门打开。可能是锁的时间太长了,就产生了两个矛盾,一方面是我特别迫切地想接触这个社会,另一方面就是在接触社会的时候非常没有经验。

人家说我和我妈妈很像是一对姐妹,她的性格很像《红楼梦》里面的王熙凤,如果她能赶上今天这个时代她会很成功,她各方面能力都很强,而且她长得相当漂亮,有一张她年轻时候的照片我见过,很像年轻的奥黛丽·赫本。但是我妈妈就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人一样挺不幸的,所以她希望她的女儿要比她幸运一点儿。她比较开放,很多事情都可以接受。我什么事都告诉她,比如我交的朋友,这个人什么样、干什么的、什么条件……我都跟她说,她也能给我一些建议。我跟我爸爸就不这样。在我心里,他们两个人我都很爱的。

我们家的生活并不是很宽裕,他们都是公务员,一个月挣不了多少钱。但是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活得好,我妈妈对钱看得比较重,在她可能的范围内她会不择手段地挣钱。她有时候给我和她自己买一些时髦的新衣服,她最大的特点就是买回来之后锁在箱子里,她总是说"有事儿的时候再穿"。能有什么事儿呢?说句不好听的,中国女人最大的事儿也就是最后进八宝山了,像她这种年龄的女人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应酬,所以我就不知道她说的有事儿是什么事儿。我从来没有过有事儿的时候,朋友一起出去吃饭,也用不着穿得郑重其事。

于婕笑的时候,红红的两片嘴唇微微张开,那是一种无心的、极有感染力的笑容,仅从这一笑就可以猜想这个女人一定有很多其他人不可能遭遇的经历。她的笑容里面没有一丝防范和谨慎,仿佛任意一个人都可以轻易地走进她的生活、和她开始一段故事,并且自由地决定故事的走向和终结,她的性格上的随意其实与被动没有很明显的区别。

我的经历讲出来,别人可能会认为这个女孩子很轻浮。我第一次恋爱是在大三那年,在复兴商业城认识的,那不是一种正当的认识方式。那天我穿的是一件后面整个空着的马甲、牛仔裤。我看见一个人一直在看着我,可能是虚荣心吧,我故意站在一个离他很近的位置,互相看着彼此就都明白了。他是从西安来北京念书的,叫郑宾。好像就算是一见钟情吧,那时候我喜欢认识各式各样的人,有一次我到学校去找他,说话的时候进来一个女孩子,她很大方地问我是不是郑宾的女朋友,我说是,然后她说:"从今天开始郑宾被我接管了。"我很奇怪,北京的女孩子怎么都这样?郑宾蹲在一边什么也不说。我一下把一个杯子砸在地上,那个女孩子也不示弱,也把一个杯子砸在地上。我捡起玻璃碴把自己的手腕拉开了。有点儿像斗气,挺可笑的,两个女人当着一个什么也不敢承认的男人争起来。女孩子跑到校医那里去给我拿药。我很失望,这个男人怎么这样?或者叫我走或者叫她走总得有个态度,可他就是什么也不说。

于婕撇撇嘴,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我可能挺容易原谅人的,这之后我也没和他分手。那时候我是21岁还是23岁?我记不清了。我从来记不清我的年龄。到冬天的时候,我们真的吵翻了。那天也是在他们学校,我带着一把美工刀去的,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手腕拉开了。这次是真的,已经看见里面的薄膜,先是流血,然后就流一种黄的东西。我挺清醒的,看着血顺着桌子腿流下去,挺粘挺稠的,淹了凳子腿。他的同学把我送到医院。缝针之后回家,我也没觉得什么,直到我爸回来听我妈说了这件事,他只说了一个词:"可怜!"我就蒙上被子放声大哭。哭完了觉得事情过去了。

那个冬天我就活在一种灰色当中。郑宾回到西安去了。后来我到西安的时候找过他,他不在,见到了他父母。他爸爸好像有咽喉癌,说话声音特别沙哑,他妈妈很瘦,个子不高。

于婕似乎在从记忆中仔细搜寻那对老人的形象,似乎他们比他们的儿子对她更重要。

就是一次礼节性的拜访吧,我们俩这一页就翻过去了。

我上的那种民办大专是不管分配工作的,我学的是会计,但是我不愿意干,就自己找工作。94年北京刚开始时兴婚纱摄影,我到一个影楼当前台小姐,每天面对那些婚纱像做梦一样。在那儿认识了张萌,他是摄影师,跟我一样大,是个挺有性格的人。有一次同事们一起到一个歌厅,我们俩跳舞,灯光很暗、很朦胧,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个人从眼睛里就读懂了想要说的话。他把我拉到大门口,呼吸很急促。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妈看见他了,看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但是我对他很有感情。

于婕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儿,眼光迷离。

我很容易喜欢一个人,每一次我对一个男人都跟初恋似的,对所有的男人都这样。

张萌的家庭条件不好,他身上有艺术家的气质也有艺术家的劣根性,他留长发、性格飘忽不定。

于婕用力碾灭烟蒂。

我这个人就是不好,坏毛病老是改不了,就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在酒店当大堂经理的"小白领"。我大概是有些病态,脚踩两只船一定要让两边都知道。这样他们也通过我认识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我喝酒很多,肯定失态了。我把手放在了那个"小白领"的腿上。张萌全看见了,他一直保持着一个微笑的姿势看着我们。我已经神志不清了。当时我很痛苦。张萌曾经说过他不太可能跟我结婚,我是为了报复他。让他明白我不是个没有人喜欢的女孩子才跟这个人好的。我们三个人站在那儿不知道怎么收场,我不知道该跟谁走,两个人我都舍不得,他们俩都不放心我喝成这个样子又都不可能带我走,很尴尬。最后我还是一咬牙跟张萌走了,毕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

我们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家,我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里他的哭声把我吵醒,他哭得很伤心,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么哭。第二天我去上班,中午的时候张萌来找我,他抱着一大束玫瑰花,后来我才知道他是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这些花。我很感动也很内疚,和那个"小白领"的关系也从此完了。

后来我到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张萌还留在那家影楼,影搂又招聘了一些新的员工。

于婕眼光飘忽地扫我一眼,半仰着头靠在椅子里。

我挺糊涂的,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有一天张萌忽然跟我说他得淋病了。他说他没跟别人有关系,我就以为他的病是从我这儿来的,其实我没病,我当时就做过检查。但是我觉得还是先治病要紧,就从家里骗了一笔钱。他好了以后,我也没太在意,这样就到了夏天。他的工作使他接触了很多女孩子,慢慢地他开始变得对女人很感兴趣。那时候我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我的同事都看出来了,就告诉了我妈。我妈逼着我去了一家小医院,当时大医院已经不能做了。我在医院先吃药,等着的时候我还是跑去找张萌,没有他在我心里就没着没落的。

做完手术回了我家,睡醒之后我还是想见到他,就去了他家。一直等他到快十一点了,他说他是跟别人吃饭去了。当时我已经知道他越走越远,我什么也挽回不了了。我们分手的前一天,他承认了他和别的人的关系,包括他的病也是别人传染给他的。那天我几乎就是一种疯狂的状态,明知道再说什么也都是没意义的,可就是拉着他要他把话说清楚。我站在马路边上哭,我妈站在马路对面哭。他就这么走了。

其实我喜欢张萌也是因为他有很多地方跟我很相象,我们经常会陷入一种疯狂的状态。比如有一次我们吵架,吵过之后他来我家,用报纸包着一把剑,他说他要砍死我父母,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看得起他。大概我们骨子里都是那种不管不顾的人吧。那个夏天到冬天我过得很坏,有时候上着班就哭起来。

于婕眯起眼睛,一前一后地晃动着身体,斜斜地睨了我一眼。她把玩几下打火机,然后很老练地从烟盒里甩出一支烟,在烟盒上墩了两下,点上。

这时候我就又认识了一个人。我们认识的时候他34岁,今年是他的本命年。我在一家卖BP机的地方做收款,他来买BP机,就认识了。那时候我也非常无聊。他当时是一个制衣公司的销售经理,可以算是个大款。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一起去看电影,他就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有家、有孩子,而且他不可能离婚。看完电影他陪我去燕莎,他说买一瓶香水送给我,498块钱,好像是所罗门牌儿。

于婕的左手在头发上掠过,叹气一样地吐出一口烟。不对,不是所罗门,是拜占廷,一个很怪的牌子。之后我们就去吃饭。

其实他很明白怎么讨小姐欢心,我呢,说实在话也的的确确是看上他有钱,我也是这么告诉他的。吃饭的时候有一个按摩小姐呼他,我故意生气给他看。我们到了我比较熟悉的一个迪厅,他给那个女人回电话说不去了。我们开始跳舞,不跳快的只跳慢的。之后他送我回家。这样从95年6月份开始,我们谁也没早回过家。白天我上班他也上班,下了班他来接我,一起吃饭、到酒吧喝酒,然后才回家。

于婕再次斜睨我一眼,笑了。

我就开始了一种所谓傍大款的生活吧。

有一天他老婆呼他,他只能自己打车先回家,我就一个人在广渠门立交桥上走,一直走到崇文门,走到实在走不动了,打车回家。那时候他给我钱,也给我买东西。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我觉得做个情人也挺好,我一直觉得做男人的情人反而安全,因为一个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一方面要顾家,另一方面他有了一个情人就不可能再找第三个女人,肯定就我这么一个,这样对我来说,这份爱情还是保险的,起码比我找一个年纪轻轻没有女朋友的男孩子、然后不放心他要好得多,反正他不跟我在一起就会和他老婆在一起。

于婕十分肯定地自己点点头。对我来说这实在是一个闻所未闻的观点,做情人做得如此能自圆其说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关于一个男人的精力究竟可以被几个女人瓜分的测算不知于婕从何而来。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公司来查他的账,因为会计模仿他的签字报销了一万多快钱,当然也不排除公司的老板排除异己。这样他就主动辞职了。他不可能改行,所以那个冬天什么也没做,整天地陪着我,我上班,他就等在我们公司门口。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去一些档次比较高的地方吃饭,可是这时候我们就一人吃一碗三块钱的刀削面。我挺伤心的,觉得一个男人从一个挺高的地方跌下来成了这个样子,对他是挺不公平的,他自己倒是没有什么。从这个时候开始我觉得我对他就是真感情了。

他一直劝我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说我不可能跟他一辈子,他也不会为我离婚。我知道让一个男人为情人离婚是很困难的,到现在我也没有这样的要求。我这个人是这样的,什么事情跟我说明白了,把利害关系都跟我摆清楚,如果我能接受,就永远不会提起了。这两年我也陆陆续续认识了一些男人,但是我就跟风筝一样,我的线就在他手里撂着,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受到伤害之后总是第一个想到回到他身边。我接受不了别人。

我到隔壁房间接一个电话,于婕留在我的办公室。我回来的时候,她圆睁双眼盯住迎面墙壁上的一张照片,一个金发男人正在兴致勃勃地放鸽子。她已经在抽第三支烟了。重新开始叙述对于婕并不困难,她和其他受访者的不同在于她仿佛在讲着别人的一个什么可笑的故事,几乎没有什么感情的投入和回忆的痛苦,相反,她居然时不时被自己逗笑了,或者是因为自己叙述的准确而自鸣得意。于婕的身上有一种只有沧桑的性感女人身上才有的冷漠和轻蔑。

你刚才问我有关我的性经历,怎么说呢,我18岁那年在一个学校旁听一节课,认识了一个男孩。那时候我就已经穿很性感的衣服,而且我大概是那种比较早熟的女孩子,身材的发育都比较早。他也是早熟那一类。早就有一个女孩跟他发生过关系,因为我,他跟人家吹了,吹的时候我也在场。我当时觉得挺伤害人的,本来女孩子以为只是一个平常的约会。那时候我觉得女人在被男人破了身之后,就应该不择手段的把这个男人笼络住,可是这个女孩子失败了。

之后我们就好起来。不知道怎么就发生关系了,有点儿好奇……

于婕皱皱眉头。

反正就那么着了吧。后来我们俩也分手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遇人不淑啊!他后来认识的女孩子越来越多。高考之后我去找他,那天他还没起床。我等着他,他的房门关着,他让我先走。但是我没走,我上了一层楼,从那儿往下看着。过了一会儿他探头探脑的也出来了,看看没事,身后出来一个女孩子。我全明白了。

我们分手了。从那以后好像就一发不可收拾了,跟不同的男人上床。我认识男人总是有一搭无一搭的,都没有最后的结果。

在性这方面,我不回避地说我比较早熟也比较感兴趣,但是我接受不了看三级片之类的。我跟有些人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好像就是有一种感觉……

于婕似乎找不到恰当的词来形容她正在表达的那种特别的感觉,她一边费力地想着一边努力他说着。她的表现让我认为她非常愿意谈这个话题。

就好像两个人身体散发出来的一种气味就让人有一种激动的感觉……反正就是这样……所以跟有些人发生关系,我也明知道是没有将来的,但是在那样一种环境下、那样一种情绪下,就跟细菌滋生似的,有合适的土壤自然而然就产生了。所以我跟一些男人认识常常是在歌厅一类比较暖昧的环境里……很多都是在晚上……我并不是做"鸡"或者说是为了挣钱……就是两个人遇见了,然后突然就感觉有一种冲动,然后不自觉地就走到一起了。就是这样。

于婕松了一口气,仿佛对自己的叙述非常满意。

很巧的是,我遇到的这些人都有一些有空房子的朋友,我曾经认识了一个没有这种朋友的人,我觉得他特别不可思议。没有这样的朋友反而是不正常的。我现在想,很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比如我不想记住的事情我就真的能忘掉,想记住的可以记住。有些事情记起来会让人难过。

于婕的语言和腔调也给了我一一种"暖昧"的感觉。我想象不出来,坐在我面前这个25岁的女孩子居然在过着一种接近于放纵的生活,她追逐她的感觉,然后按照感官的指令做她愿 意做的一切。这时候我不是在坚持不做价值判断,而是连在心里做一个判断的能力都没有。我甚至在这段叙述中进入了她的状态,以为她的理由充分就是真正的理由充分。这个奇特的女孩子把我完全搞乱了,而她的那种异样的魅力所散发出来的复杂气息又使我不能不紧紧抓住她的思路。不能不承认,这是我在儿十例个案采访中唯一的一次十分隐蔽的失控,仿佛在经历一种强悍的挑战,诸如"纯贞"、"克己"等等通常意义上的好词都在我的头脑中盘旋而无法着陆,衔着一支烟的于婕在一旁哂笑。我正襟危坐,问于婕有没有认为自己是一个随便的女人。事后听录音带的时候发现我的语气有些不客气。

觉得。

于婕出乎意料地坦然承认,之后悠然吸烟。

我不想给自己找什么借口。比如说我跟这个人睡了一夜之后,第二天当我得知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放弃,我不会死死纠缠的。我不认为这种关系会对我有什么伤害,也不会伤害我爱的男人,因为他们自己也做不到只跟我一个。比如那个制衣公司的男人吧,他不可能跟他老婆离婚,所以他才会口口声声,也说希望我会找到一个爱我或者我爱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里发生任何事情,我都有理由理直气壮地说:"你没有权力管我,我只是你的情人,真爱我,你就去离婚。"我觉得男人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不能用来要求女人做。

我和这个人被他老婆逮到过,就在今年初三,在他家。他说他老婆不回来,我就去了。在床上他面对着我,刚刚抱着我的时候,他的后面出现了一个女人。我见过他老婆的照片,知道这个人就是她,我说:"你老婆回来了。"他说不可能。

于婕得意地笑出了声。

我又说了一遍,他还说不可能,我就让他自己回头看。他还是不信,这时候他老婆把被子给揭了。他穿上衣服到客厅里,把我的衣服扔进来,让我穿好衣服走。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我不走,因为我不知道他老婆会把他怎么样,我不放心。结果他老婆和我都不走,他自己走了。他只穿了一件西服。我真的对他感情挺深的,在那种情况下,我没有忘了把他的衣服拿上。他在走廊里抱住我说:"你嫁不嫁给我?"我说:"不至于吧?她会跟你分手?"他又问我:"如果她跟我离婚,你嫁不嫁给我?"我说:"不嫁。如果我嫁给你,我们就真应了别人那句话,一对狗男女。而且你跟我之间是这么结合的,没准儿我还会怀疑你跟别人也这样。所以我宁愿跟你是这样一种关系,也宁愿你找一个别的女人重新开始。"我就回家了。他和他爱人分居七年了,没有性生活。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我信,有时候人糊涂一点儿好,知道太多对自己是个负担。

于婕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整了整自己的衣服,好像给自己打气似的。

这之后我就碰到了我一生最大的克星。我一直以为,遇到黑哥,我的生活就开始有了转机。他跟我认识的那些男人不一样,我想这一次不会是露水姻缘的。他第一次跟我约会的时候,呼了我两个晚上,我都没有到。第三次,他在我家楼下等我,当时我已经上床了,我坐在被子里看着呼机一遍一遍响起来,最后一句话,一下子就让我"心太软"了。他说:"天太晚了,我走了,不好意思再难为你,我明天或后天再呼你。"我所有认识的男孩子,如果我失约,他们从来没有做得这么好过,不是在电话里指责我就是不理我。从此之后我们就开始 好起来了。坐在他的车里他说他会跟我结婚,我特别开心。他很喜欢我穿那种长到脚踝的连衣裙,每次约会,我总是穿着长裙子跑向他,就像跑向一种全新的日子。那时候我真开心,我告诉我妈,终于有一个人要娶我了。

他是一个公司的维修部经理,修机器很有一套。这时候他和女朋友分手不久。我常去他的办公室,有时候我们没地方去,就在他的办公室过夜。那时候我穿的衣服很性感,和他在一起我有一种特别默契的感觉,倒不全是指在性的方面,有时候走在大街上我们就突然会抱在一起。

我们跟所有的情侣都差不多。但是忽然有一天,他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找他了,女孩子的家庭很不好,他对她有责任。那天晚上我主动要和他做爱,他不同意,我就坐在他的办 公室不走。已经很晚了,没地方去。

于婕笑得非常放松,仿佛那个被她逼进墙角的人就在眼前。

他特别紧张。那一夜我知道他有病,他的精子不能液化,还有一些阳痿,但我们还是做了。

于婕的声音空前地温柔起来,眼睛半睁半闭,表情分外安详。

这之后我还是找他。有一天我在护城河边上走,看见一个漂浮的女人头,人们围着看,到了单位我第一件事就是呼他,我说:"在这种不安定的社会里你的笑脸是我唯一的依靠。"的确是这样。我也奇怪,我这人怎么那么不爱哭,碰到多大的事,我都不会在男人面前哭出来。不过,可能我有点儿死缠烂打吧。我这人就是这样,不顺利的时候就犯病,就会陷入一种疯狂的状态。我走在大街上,注意着所有跟他的车一样的车,有一次真的看到了,我就打了一个车一直跟着他到安贞桥那边的一个老上海酒楼。但是我知道我做的一切都不能挽救我们的关系。

有一天晚上,我跟一帮朋友在外面喝酒,他来了。我告诉他,我怀孕了,他的病已经好了。他当时一口喝掉了二两二锅头,一个劲儿地劝我把孩子打掉。我不干,从此就开始周而复 始地跟他闹。现在看,我觉得我对他的爱是一种仓皇失措的爱。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劝我打掉孩子,我就一而再再而三地不同意。

于婕在我们见面以后第一次陷入沉默,她在这种短暂的安静之中显得有一些庄重。

最后我把孩子打掉了,在一个小医院。过了几天以后我开始大出血,是子宫穿孔了,只能摘除。

于婕第一次凝视我,仿佛在等我问她什么,然而我实在不知道该问她什么。她等了一会儿,笑了一下,很疲倦的一种微笑。

现在我没有子宫了。也就是说,我再也不用烦每个月的例假、担心怀孕,我已经不是纯粹的女人了。我想以后不会有人想娶我了。我和黑哥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42个小时,后来我经常带着刀去找他、用死来威胁他,但是我心里其实还是认为在他办公室的那些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间。听他讲他的工作,男人在谈自己精通的东西的时候特别有魅力,真的。

没有了子宫之后,我要吃很多药补充雌性激素,我妈看见了,我就说是减肥药。有时候我去超市,看见包装漂亮的卫生巾,就忍不住买下来,我知道我一辈子也用不着这些东西了,而且原来,我用的都是最普通的和最便宜的。

于婕的表情黯淡下来,我没有词句和她交流。这无疑是她的所谓"情殇"中最惨痛的一段。于婕除了不断重复她要等着她的黑哥之外,不愿意再多讲更多的关于这一段。

表面上看起来我们互相伤害的都很深,但是实际上到最后真正受伤害的人还是我自己。你听过一个歌叫《为爱等待》吗?我就是,也许他还会回头,也许他受了伤害还会想起我,也许他还能念一念旧情……这种等待恐怕就是我的一生了。

于婕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很兴奋地笑起来。有一次我上班的时候碰到了我18岁失身的那个男孩子,我马上躲开了,结果他到处找我,他问我恨不恨他,我说没有什么,不过确实我的生活状态跟他有关。怎么说呢?既然我不能从一而终,就有些……人尽可夫吧。

我看过一些书,觉得我自己可能有抑郁症,至少抑郁症的两条都符合我,一是精神恍憾,二是随时随地都有自杀的倾向。即使是在我很幸福的时候,也有这种想法。

我们谈话的过程中于婕的呼机响了很多次,她一直不回电话。

走的时候,我问她还有什么话要说,她想了想,伸出了双臂:"我想让你看看这个。"于是我看到了,她的左右手腕上都有两个疤痕,她又把衬衫领子翻下来,也是同样的疤痕,她说她自杀了五次,为了爱情。

临出门,她打了一个电话,是一个男人的手机,她让那个人在一个酒楼门口等她。她笑笑说:"又是一个已婚男人。我也不知道怎么老是碰到这种人。可能我是那种挺危险的女人吧。总是在一个错误的地方,一个错误的时间,认识一个错误的人,总是错误地开始和结束。我也没办法。"

我们在潘家园立交桥边上分手时,我问于婕有什么打算,会不会自杀,她很老气地拍拍我的肩膀:"可能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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