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歌手的情人
苦难后的大军,他获得的是一杯清澈的水,以及一棵叫做幸福的植物。
愿你亦作如是观。
大军是我的兄弟,年龄比我大,一口漂亮的络腮短髯。他喜欢压低帽檐,呼呼哈哈地闷笑,腼腆地把自己藏在胡子里。
他的胡子比一般人的头发都要来得黑亮硬挺,我拔过一根,用来剔指甲缝,居然剔得很干净。
大军是仫佬族人,因为他的缘故,我一直坚信那个民族的男子都是帅气到可怕的胡须男。后来,我在广西参加过一次依饭节,发现我之前的认知不仅没错且有不足。
大军留胡子的时候长得像梁家辉,某些角度简直一模一样。无论眼神或者举止,一种不经意间的十足明星范儿。口音也像,规避不了的广西口音像足了拧着舌头讲普通话的香港艺人。《寒战》上映的时候,我坐在巨大的荧幕前嘿嘿笑个不停,一看见梁家辉出镜就乐,我和旁边的人唠叨,“真像哦,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旁边的小明冷不丁地抬起一根手指指着屏幕问我:“他穿西服也这么有范儿吗?”
……我的兄弟大军,年近四十的男人,他从未穿过西服,他一辈子穿过的衣服加起来再翻倍都抵不上梁家辉的那一身西服的季末折后价。屏幕上梁家辉的条纹套装是有插花眼的,袖口的纽扣是可以开合的,是配得上3.0以上排量的豪车出席任何一场香槟酒会都不露怯的,每一平方尺的单价是一定超过房价的。
而我的兄弟,他最贵的衣服是一件皮夹克,颜色诡异,材质可疑,做工粗犷,针脚奇异,由于经年缺乏保养,硬得像盔甲。他经常脱下来把它立在地上,是的,是立在地上,稳稳地扎撒着两只粗壮的袖管,阴郁得像个无头的甲士。
有次下冰雨,他拿来当雨衣,雨停后脖梗子上一圈棕色。我说:“我擦,皮衣还有掉色的。”他指着那件皮衣说:“是啊,不经历风雨都不知道你是这种本色。”
那件皮衣犀牛一样地坨在我们面前,霸气地,腾腾地蒸着热气。
我觉得他的本色还是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穿着的那条牛仔裤。他一直穿了六七年,两只膝盖处从里往外磨出了两个洞。前两年他自己动手把它改成了七分短裤,每当边缘磨损成小草裙的时候,他就把它改得短一点儿,再短一点儿,直到隐约露出平角底裤的边儿。他一年四季穿着,冬天也不例外。
我的兄弟大军很穷,万幸,他也从未奢望把西装革履所折射的生活,作为这场人生旅程的行进目标。他自有他的本色,自有他的随遇而安。
我的兄弟大军是个流浪歌手,真名叫安军。我和他认识在七八年前的丽江。
那个叫做丽江的丽江
那时候我在丽江的身份也是流浪歌手,每天在四方街的青鸟酒吧和小石桥的布拉格门前卖唱,搭档是后来的丽江鼓王大松。那时候全丽江只有三四只手鼓,大松有一只,我有一只,两个人叮叮咚咚地敲着,一边唱些奇奇怪怪的歌,旁边摆上啤酒,每天从下午开开心心玩到黄昏。
有时候,有人会背着冬不拉加入,比如野孩子乐队的张佺,有时候穿着婚纱的人会蹲在我们面前取景,后来还带着新生的宝宝回丽江看我们。
灼热的阳光、啤酒和音乐……那时街头卖唱是件有趣的事情。
我和大松蹭住在菜刀客栈里,同吃同住,卖唱的收入有富余的时候就拿来请人吃饭。那时结交了太多形迹可疑的过客:在手腕上画手表的抑郁症青年、从不穿鞋的老教授、有自杀倾向的上海小白领、极端的环保主义者、当了一辈子国安的刀疤男、修茅山术的北欧女子、轻车简行的知名CEO……
来了又来,来了又走,各种川流不息。有一次,一个陕西口音的过客微笑地打着饱嗝说:“一饭之恩只能来世相报了,我正在被通缉……”
大军就是那个时期认识的,是大松从街上捡来的。
我正蹲在院子里,用炒菜铲子挖坑种三角梅,他背着吉他和手鼓侧身过铁门,满脸满眉毛的微笑,趋步过来用力地和我握手,回头问大松:“那个,你们今晚真的吃腊排骨?唔,腊排骨的味道还是很好吃的。”然后,他很诚恳地看着我说:“我很会蒸米饭。”
他不仅会蒸米饭,还很会吃米饭,他把吃饭叫做“干饭”,干掉的干—必须咬牙切齿地发音才能契合他说这个词时候的神韵。
多年过后,我认真总结我认识的各色吃货们:有的奇能吃辣、有的嗜食生食、有的蹭了半辈子的饭,还有的简直是山寨版的蔡澜。而在饭量上,大军是其中当之无愧的冠军。他吃米饭是不用碗的,一般是用汤盆,冒尖的一小盆,菜铺在上面。他有把专用的勺子,用了很多年,小花铲那么大,我有一回试了一下,根本塞不进嘴里去。
他对朋友表达感情最极致的措辞就是:“我那里还有菜,我热一热,再炒一锅饭。”然后,他咂咂嘴,仿佛已经捧起了碗,整颗脑袋都已经笼罩在了饭香中。
我没见过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有他那么享受的,他甚至是眯起眼睛陶醉其中。
我自小长在鲁地,筵礼家教甚严,养成的习惯是箸不过颌、碗不离桌,大军不一样,他太原生态了,永远是把碗擎到脸上,45度倾斜着那只小盆,与他对坐看不见他的嘴。而且他有个很神奇的本事,会翻着手腕儿在饭桌上挨个盘子练擒拿,他可以一筷子夹走小半盘菜,这简直是神技,反正我怎么练都练不会。
很多信徒在正餐前会默语诵祷,南无诸天真神,他也有这种仪式化的习惯,每次吃饭前都会虔诚地说:“吃饱了才有力气讨生活。”
他顿顿都说,哪怕是宵夜的时候。但这句话我一直没当回事。
刚相识的时候,我发现只要他吃饱饭以后,歌都唱得无比动听。他一般用一首《红河谷》开场,有时候是《浪子心声》,然后开始唱原创:
姑娘和小伙子相依偎倚/ 你们的旅途快不快乐
如果他是真心喜欢你/ 那你要好好把他来把握
我多么希望和你们一样/ 带着爱人四处去流浪
假如她是真心喜欢我/ 那我要好好把她来把握……
有了大军的加入,卖唱一下子变得热闹了许多,也明显地引人注目了许多,很多人来和他合影,“梁家辉梁家辉”地喊他。他摆了一个琴盒在面前:边走边唱,支持原创。
那时候一般他弹琴,我或者大松打鼓,大家轮流当主唱。印象里几乎每次卖唱都会被里三层外三层围观,偶尔,人群中会有漂亮姑娘时隐时现地注视,琴盒里也偶尔会有鲜红的百元大钞,每首歌结束都有喝彩声,不时有人会递过来两瓶啤酒:兄弟,唱得好着呢,喝口酒润润嗓子。
那个辰光的丽江是个美好的小地方。有一个对美好地方的定义是:兼容并包,友善且和睦。
我很庆幸,曾体味过那个曾经美好的丽江。
好吧,我说的不是丽江,我追忆的、感慨的、毕生寻觅的,只是一个叫做丽江的丽江。
你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