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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糖

幸福或许是一颗一直揣在你的口袋里的糖,可那些奇妙的甜,只能被舔过种种滋味后的味蕾品尝。

一个女人的两个第一次

我的姊妹儿可笑说:“月月走过很多地方,一个人走了很多年,她是个三毛一样的女人。”

我的姊妹儿可笑说这话的时候,我还不曾认识月月。后来认识她后,我发现她有和三毛一样的一头长发,却比三毛漂亮多了。

月月不算我的老朋友,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认识了三年而已。

但于我而言,她却是个意义非凡的女人。

我浪费了她的两个第一次。分别是她第一次给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纱……因为我而穿婚纱。

而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同一个小时里。

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小时。

当时,我带着乐队巡演到杭州,一干天南海北的朋友纷纷飞来捧场,顺便聚会。大家相聚在西湖边喝茶叙旧,有人带着家眷,有人带着朋友的朋友。人刚刚聚拢,开始点单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一个公务电话。电话里同事江湖救急,央求我赶紧去杭州婚庆市场挑选两套有什么什么感觉的婚纱礼服,赶紧送到西溪湿地去拍片儿救场。

我一个单身男人怎么可能有买婚纱的经历,还那个“什么什么感觉”的礼服,我怎么知道什么感觉啊。

情急之下,我拽上可笑就往门外跑。和蔼可亲的可笑奋力挣扎,死命抓住门把手不肯松手。我说:“可笑,你害怕什么?我又不是要让你陪着去买充气娃娃,不过是买个婚纱而已啊。”

可笑一边儿用鞋尖儿认真踹我的小腿,一边回答:“我才不要陪你去呢,别人肯定会误会的啦,多丢人啊……”我冲玻璃门照照自己的尊容……确实有点儿丢人。那两天,我图省事儿没刮胡子,披着的那件老式对襟棉袄也油渍麻花的,一副活脱脱的中年落魄男人形象,陪这样的男人去买婚纱,实在是不太高雅。

我松开可笑,扑回桌子旁重新捉人。我说:“大军大军,把你媳妇借给我用用吧……”

大军90后小媳妇肚子一挺,道:“你见过怀孕7个月才去买婚纱的吗?”

我转头央求小植的女朋友:“菜菜,跟哥走吧,买完婚纱给你和你们家小植买包子吃哦。”

菜菜还没回答,我忽然屁股一疼。扭头一看,小植正默默用变调夹夹我大腿根的嫩肉……

催命的电话又响了,我不是个善于拒绝别人的人,吭哧了半天也没把无法完成任务的话说出口,反倒是电话那头儿冲我在着急:“大冰你倒是快点儿啊,救场如救火啊,懂不懂啊!”

我挂了电话,很无奈地问:“真没人愿意跟我去买婚纱吗?”

满屋子的人点单的点单,喝茶的喝茶,完全没人响应。

只有一个女孩子戏谑回答道:“买婚纱这么大的事儿,你一点儿诚意都没拿出来,怎么敢跟你走啊。”

我把那女孩子拖起来,面对面站好,立时三刻行了个单膝跪礼。我说:“姊妹儿啊,这样够诚意了吧,求解救啊。”

大家哈哈大笑,那个女孩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她立马也还了个单膝礼,一边回头笑着跟人说:“得!第一次下跪就跪给这么个男人了,我说今儿个怎么就这么寸啊。”

我们就那么单膝对着跪着,谁也不肯先起来。

可笑说:“大冰,这就是我老和你提起的那个月月,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大家认识,你们俩就夫妻对拜了哈。”

我说:“可笑你给我一边儿凉快去!月月,我已经等不及啦,咱们赶紧买婚纱去吧。”

用北京话说,月月是个挺“飒”的大蜜,大长腿大长发大眼仁儿,还有性感的大嘴巴,回头率挺高的一姑娘。可再飒的北京姑娘也有的时候,当时我们俩站在婚庆用品大楼前酝酿了好一会儿情绪,才鼓起勇气走进楼里。

不出意料,几乎每家店都把我们当成是已经登记即将婚礼的小两口来招揽,我心里那个别扭啊,又不好意思挨家挨户地发表声明撇清关系,只好加快速度赶紧买两件婚纱后立马闪人。

不买不知道,原来婚纱尺码是那么奇妙,几乎每一家店的老板都盛情邀请你试穿。听那话的意思,你不试穿简直就不是女人,你一个当相公的不让自己的娘子试穿一下简直就不是个人。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扮演个什么样儿的人了,只好任人摆布。

店主人把月月连同一套落地窗帘那么大的婚纱一起塞进了布帘子后面,然后亲切地和我聊天:“哎呀,你们登记了吗?婚前检查做了没啊?准备什么时候办准生证啊……”

我这叫一个别扭,简直都不是害羞了,已然是害臊了。

月月在帘子里面叫:“哎呀,妈呀,拉链儿挤着肉了!”

店主人一边把我往帘子里面推,一边儿说:“啊呀,你这个当老公的还不进去帮忙拉一下。”

我立马开始哆嗦了。

月月从帘子缝里“嗖”的一声伸出一颗脑袋,很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啊……青天白日的,我冤死了我。

那次买婚纱的经历永生难忘,绝对心理阴影。

后来,我们抱着婚纱走出大楼时,俩人皆是满头大汗。月月走着走着,用肩头猛撞了我一下,说:“哥们儿,我这是第一次啊,怎么就这么浪费给你了啊?”

我扔了婚纱扑上去捂她的嘴,可是已经晚了……熙熙攘攘的杭州街头,路人纷纷侧首,耐人寻味地看着我。

……

这就是一个小时之内,我浪费了月月两个第一次的作案过程。

这个故事结束了以后,我们几乎成了生死之交。恐怖的婚庆用品大楼是个喜庆的鬼门关,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三十三岁之前,我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我宁愿孤独终老。

三十三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

顷刻,她又改口,“哪儿能是找得到,应该是遇到。”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相称,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但很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那是在放屁。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

我觉得我这种思想境界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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