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
给食物起个中国名字
中国人自古骄傲,很重华夏和蛮夷之分。蛮夷有好东西拿来吃喝,也要特别给个称谓。古代中国人图省事,习惯这么起名字:西域来的,都给个前缀,叫“胡什么”,比如胡瓜、胡豆、胡萝卜、胡椒、胡桃;如果是海外来的呢,就叫“洋什么”,比如洋烟、洋葱、洋芹菜,那就是海外发来中土的。西边是胡,东边是洋,分门别类,各安其所,舒坦啊。
但总这么拿“胡”“洋”字样给人安插,也不是很雅。既然中国古人讲求风雅,又是礼仪之邦,那就入乡随俗吧。意大利人Matteo Ricci来中国,也不强逼着中国人咬意大利语,自定了汉名叫利玛窦。中国人也客气,到清朝就管英国叫英吉利,管美国叫美利坚,都是好字眼。
比如说吧,鼻烟这东西,英文叫snuff,清末大家都好闻这玩意儿,就给起个译名叫“士那夫”,纯是音译。烟草tobacco,在菲律宾种得甚好,中国士大夫听了,按字索音,就译作“淡巴菰”,也有种说法叫“淡巴姑”。乍看字眼,会以为是种清新淡雅、适合熬汤的菌类。
万恶的鸦片乃是opium的音译不提,好玩在鸦片另有个中文名,叫作阿芙蓉,乍听之下,还以为是犯毒瘾的特别钟爱其气味芳香而定的美名。实际上一琢磨:鸦片在阿拉伯语里读作Afyum,那不就是“阿芙蓉”吗?鸦片可恨不假,但“阿芙蓉”这三字的确很妙,不亚于把希腊首都Athens译作雅典。
阿拉伯语的另一个贡献,就是“咖啡”这个词。咖啡,英语写作coffee,读音更接近“柯非”;法语Café,跟汉语里“咖啡”俩字更像些。但其本原,却是阿拉伯语的这玩意儿读音像是“咖哇”。有种传说,称最初这玩意儿产在埃塞俄比亚咖法省,被羊误吃了,才被人发现。这些更像是事后补遗,没法太当正史。但“咖啡”俩字,的确比“柯非”“咖哇”好听又好看。
咖啡里头的拿铁,意大利语写作Caffè latte,法语写作Cafe au lait,读作“欧蕾”。其实意大利语latte和法语lait,都是牛奶。这咖啡说白了,大可以叫作“牛奶咖啡”,但稍微想一想:中文读作拿铁,听来范儿十足,是给成年人喝的;嚷一句“伙计来杯牛奶咖啡”,立刻落了下乘,好像拿来哄小孩子的咖啡奶糖。同理,意大利语macchiato初义彩绘,一叫成“玛奇朵”,异域风情就出来了,尤其这“玛”字选的,很容易让人觉得玛奇朵是哪个漂亮姑娘的姓氏。
意大利文Ordine dei frati minori cappuccini,中文译作“嘉布虔小兄弟会”,是基督教某支派。这一派人,喜欢穿浅咖啡色袍子。意大利人后来发明了种咖啡,因为是奶泡打就,色彩特殊,很像嘉布虔派的袍子,于是借了cappuccini起名——于是就成了卡布奇诺cappuccino。这字眼选得有讲究:你一杯奶泡咖啡,叫个卡布奇诺,听着就活泼俏皮;如果译作嘉布虔小兄弟会,“兄弟我请你喝杯嘉布虔小兄弟会咖啡”,煮鹤焚琴,大打折扣。
广东和西洋进行贸易的时间最早,于是造出了许多漂亮的译名。粤语译名,都按粤语读音,不拘形格,比如David Beckham,一般译作贝克汉姆,广东人译作碧咸。你用普通话念碧咸,念到死都觉得风马牛不相及。但用粤语一念,就觉得音极近。比如把kiwi翻成奇异果,真是神来之笔,意音皆近。milk shake翻成奶昔,就有点儿一半一半——前一半意译,后一半音译。把salmon翻成三文鱼也源自粤语,一如sandwich翻成三文治,只是很容易让人疑惑:三文治和三文鱼有没有远亲关系?香港人至今称呼某种水果叫士多啤梨,不知道的会以为很神秘,细一看是草莓,再一想就会明白:strawberry,直接音译过来啦。
葡萄牙人拿来做早饭吃的煎蛋omelette,粤语里叫作“奄列”。把egg tart译作“蛋挞”,也是粤语创意。在广东茶餐厅,吃到“班戟”这玩意儿,第一次见,会以为是班超之戟;看模样,又不太像戟。再一看,是pancake,锅摊薄饼的音译,可见广东人译音用字,又险又奇。实际上,因为粤语读音引入甚早,所以至今如布丁(布甸)、奶昔、曲奇、芝士这类西式茶餐惯见词,大家都习以为常,把粤语称谓当作惯用了。甚至日语うどん,被翻成中文“乌冬面”,其实也是粤语发的端。
但译名界的通行语言,不只粤语一味。清末,上海急起直追,语言上也不遑多让。比如,Russian soup俄罗斯汤,被上海话一捏,就成了“罗宋汤”。广东人不是管omelette叫奄列吗?上海人偏要出奇,用吴语念作杏利蛋。欧陆面包toast,广东人叫作“多士”,上海人就抬杠:就得叫“吐司”。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称泰戈尔当年访华,徐志摩负责接待。两位才子一起抽cigar,吞云吐雾。末了,泰戈尔问徐志摩,这玩意儿可有中文译名?徐志摩才思泉涌,答曰:“Cigar之燃灰白如雪,Cigar之烟草卷如茄,就叫雪茄吧!”故事动人,但稍一查验便可发现,1905年连载完的《官场现形记》里头,早有了“雪茄”字样。而且上海、苏州、无锡、常州这吴语区的人都明白:雪茄俩字,用普通话念,与cigar不甚合衬;但用吴语念,就严丝合缝。料来“雪茄”这词,出自清末某吴语区译者的手笔,多半不是苏州人,就是上海人。
面包夹香肠,英语叫作hot dog,中文倒没有叫“霍特多格”,而是老实意译,叫作“热狗”。依此推论,cold stone冰激凌该叫作“冷石”,和热狗还真是一对,但现在官方译名却叫作“酷圣石”,不免让人替热狗鸣不平:大可以改叫“炽热狗”,听着也威风些。
唐朝的《酉阳杂俎》里头,已经提到过冰与奶制品混一的玩意儿,叫作“酪饮”。宋朝时,大家也习惯管类似东西叫冰酪。但ice cream传入我国,译者就半音半义,来了个“冰激凌”——其实cream既然跟奶油搭界,干吗不直接翻成“冰奶油”,或者古典些,直接叫“冰酪”呢?大概还是觉得“冰激凌”更机灵好听吧。同理,Dairy Queen,直译该叫“奶品皇后”,但这一听,好像是要喂小孩子似的,一股子保姆感觉;官方译名“冰雪皇后”,立刻就冷艳清新、活泼动人起来。
法国有名的香槟酒及其产区香槟,原词是Champagne。这词本身,其实没啥深文奥义。法语里,田地是Champ,乡下人是campagne,所以Champagne,按法语套路,是往“田乡下”语境走的。实际上,17世纪,法国有位宫廷画家,就叫作Jean Baptiste de Champaigne,通译为让·巴普蒂斯特·德·尚佩涅。如果按音译,champagne该译作“尚巴涅”,那酒也就叫作“尚巴涅酒”,就不那么好听了。稍微想象一下:生意成了,大家庆祝:“来来,来杯尚巴涅酒!”感觉总是哪哪不对;“某某F1车手得到了该站冠军,在领奖台上狂洒尚巴涅”,字眼一点都不好看。但把这地方及其酒翻成了“香槟”,立刻意思、味道全出来了,完美的营销。比起可口可乐、雪碧这样的漂亮译名,还要胜出一筹。
话说,古往今来,最曲折微妙的翻译,大概是这玩意儿:
葡萄牙人爱吃鱼,又信天主教。每逢大斋期,禁肉了,就来吃鱼。葡萄牙人的料理法很有名:拿奶油面糊裹好水果或海鲜,炸了吃,鱼亦然。这么吃鱼,又不破戒,又中吃,真是两全其美。这种吃法的鱼就叫作ad tempora quadragesima,意思:“守大斋期”。
16世纪,葡萄牙传教士去了日本,带去了火绳枪、钢琴、地球仪、基督教和“守大斋期”。日本人管欧洲外来者叫“南蛮”,管火绳枪叫“铁炮”,管基督徒Christians叫“切支丹”,最后看中了这个“守大斋期”。这玩意儿读音不是tempura嘛,好,就叫“天妇罗”吧。
日本人爱吃天妇罗,也难怪:古代人本就缺高热量,天妇罗是麦粉、蛋汁混合了,裹好鱼肉或蔬菜炸了吃——如今考究些的面包糠蛋汁炸虾,是现代改良版本了。炸了吃,有油水,适口足胃,有益身心。德川家康当年未开幕府时,年少艰辛,中年跌宕,枪林弹雨下讨生活,在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两位枭雄门下等机会。好在他懂医术,善自保重,等花甲之年,一举夺了日本天下,开了德川幕府;又熬到七十五岁,在大阪夏之阵取胜,真正控制了全日本。到此地步,本来该安享晚年了吧,忽然胃就出问题了,未几逝世。医官说:都怪将军大人一时贪欢,天妇罗吃多了——你看,天下在望,忍不住放纵一下嘴巴,倒了多大的霉。后来,江户大奥就严禁吃天妇罗。一说是以家康为戒,当然更靠谱的说法是:怕油炸着火,把房子都烧了。
好玩的是,天妇罗此后又被日本人带到中国台湾地区,后又引到内地。台湾人呼之为“甜不辣”。食物口味都会被本土化,甜不辣在台湾,被做得越来越像日本关西的萨摩扬,失了不少关东天妇罗的气势。还真有些作坊,特意给甜不辣抹几遍甜辣酱,以符合“甜不辣”这三个汉字意思的。至于你去考究,说“甜不辣”这个词,本源是天妇罗,追根溯源是葡萄牙语的tempura,理该是油炸虾,想必一时也没人敢信。“甜不辣”这三个字,看着那么顺理成章,听着就是汉语,怎么能是打葡萄牙来的呢?
类似的故事,还有一则,只是没那么复杂。老北京清真馆,有道菜叫“它似蜜”。唐鲁孙先生说,这玩意儿正牌儿做法是滑溜羊里脊丝。可是现在你找地方点这菜,一般都会刻意做甜,大概觉得,让羊里脊甜,才能够“似蜜”,还有附会成慈禧命名之类的说法。其实“它似蜜”和萨其马、勒特条这些满族小吃似的,是外族话音译过来的。只是年深岁久,冷不丁一听,“甜不辣”“它似蜜”,还真以为是汉语里本身就有的词儿,是土生土长的食物。
给外来食物起名字,最常见的是起得特别洋气,如此可以大抬价格。比如牛奶咖啡,一听就卖不出价,音译成“拿铁”或“欧蕾”,就忽然白领起来。但更狡猾的法子,就是让你丝毫不觉得突兀,润物无声,融入你生活,潜伏到你有一天一愣神:“什么?这玩意儿是外国来的?”比如,土豆又叫洋芋,地瓜又叫番薯。大家听惯了,不觉什么,但细想来,洋者洋人也,番者番邦也——这俩货还真像洋芹洋烟、胡桃胡瓜一样,是外国来的。然而本土化得实在太好,以至于现在如果有男生对女孩子说:“我给你备俩外国菜……一个烤地瓜,一个胡萝卜炒土豆丝,怎么样?”不挨耳光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