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控制栏可以直接切换白天和夜间模式!

33

东汉马小姐到出嫁的年龄,就嫁了。老公姓袁,还不错,一般的那种不错。马小姐出嫁的时候,嫁妆装了几牛车,她妈妈还偷偷地在银行帐户上替她存了一大笔钱。马家富裕,出这点钱不算什么。

她老公看到嫁妆这么多,当然很高兴,说:“我丈母娘想得真周到,连我们儿子将来上大学的费用都准备好了。”马小姐说:“我父母疼爱的是我,拿钱给我用,我不敢不用(慈亲垂爱,不敢违命)。我胡乱算了一算,我的嫁妆如果我一个人慢慢用,用到我儿子上大学前,刚好用完。他上大学的费用,就让他自己打工赚吧!”她老公不高兴了,说:“一个家庭妇女,每天拿扫帚而已,要钱做什么(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乎?”马小姐说:“要钱可以做做生意啊——不过你家不肯;也可以离婚自立啊——不过我家不肯,所以我的钱呢,我打算美容啊,健身啊,旅游啊,反正对自己好一点吧。”她老公更不高兴了,说:“既然大家都是一家子了,钱就应该归公。”马小姐说:“我的是婚前个人财产,专款专用,符合法律规定。”她老公没研究过法律,也问不出存款密码,只好哼了一声,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第一个是“打金枝”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发生在唐朝,但是她老公觉得可以提前到汉朝来讲,说的是公主嫁到大臣家,经常摔锅摔碗发脾气,结果被夫家打了一顿。马小姐不屑地说:“家庭暴力,违反法律。第二个!”第二个是“举案齐眉”的故事,说的是贵小姐出嫁之后,每天把饭举得高高的,请老公吃。马小姐又不屑地说:“你要有她老公那么好,我就把饭举起来给你吃!——当然我的德行也一般,所以胡乱嫁了(不如鄙薄,苟然而已)。”

无聊人士在婚房外面偷听了这段谈话以后,就记下来,投稿到在古代的《读者》杂志——《太平广记》上,结果被我看到了。不然的话,我还以为古代除了妓女就是烈女呢。原来也有马小姐这种适合当女律师的人物。当不了女律师,就理直气壮地随便活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前财产公证好!

邪童正史》_33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邪童正史33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