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
对于这么一部经典作品,是可以从许多不同角度来探讨的。那么,我们究竟选择哪一种角度呢?我们是不是要先说一说:自从锡德尼㊟撇下未完稿的《阿卡迪亚》㊟在札特芬去世以后,英国社会经历了种种变化,而小说则已经选定了——或者说不得不选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呢?一个中产阶级已经诞生——他们有阅读能力,急于想读的不光是王子和公主的爱情故事,而且要有关他们自己和他们平凡生活的详情细节的书。散文,经过千百人之手,已经锤炼得足以适应这种需要,能够表现生活中的实际状况,而不仅是缥渺的诗意。这当然是对《鲁滨逊漂流记》的一种探讨方式——从小说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它;但是,我们立刻又想到另外一种方式——从作者生平历史的角度来看待它。从传记这个极好的出发点,我们可以拿出比从头到尾把书读一遍要多得多的时间来进行探索。首先说,笛福的出生年月就靠不住——谁知道究竟是在1660年或是1661年?再说,他把自己的姓究竟拼写成一个字儿还是两个字儿?而且,他的列祖列宗究竟是些什么人呢?据说,他是做过袜子商人;可是,一个袜子商人在十七世纪又算得了什么呢?后来,他成为一个小册子作者,并且受到威廉三世㊟的信任;他的一本小册子又使他受到带枷示众的处罚㊟,还被关进了新门监狱;他先受哈莱㊟雇用,后受戈多尔芬㊟雇用;他还是第一个被人以金钱雇佣的报人;他写了无数的小册子和文章,还写了《摩尔·弗兰德斯》和《鲁滨逊漂流记》;他有一个妻子、六个小孩儿;他身材瘦削,鹰钩鼻子,尖下巴,灰眼睛,嘴边还有一个大大的黑痣。凡是对英国文学稍有涉猎的人,不必经人告诉就知道探索小说发展的来龙去脉,考察小说家们的脸部特征,能够消磨掉多少时光,甚至消磨掉多少人的一生。然而,当我们看了理论再看传记,看了传记再看理论,一种怀疑心情常常油然而生:即使我们确切知道了笛福生在何时,以及他爱过何人,又为了什么;即使我们把英国小说从它在埃及的孕育(据说如此)直到它在巴拉圭旷野上消灭(也许这样)㊟,把它的兴起、发展和衰亡都背得清清楚楚,难道我们阅读《鲁滨逊漂流记》的乐趣就能增加一分、对它的理解就能加深一层吗?
因为,书本身才是永世长存的。在与书的接触之中,不管我们怎样弯弯绕绕、躲躲闪闪、拖拖延延、儿儿戏戏,最后等着我们的还是一场单独的搏斗。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必须首先进行一番面对面的交易,然后进一步的买卖才有可能进行;而在这种个人会见当中,如果有人不断提醒,说是笛福曾经卖过袜子,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他还曾经带枷示众等,这就只能使我们分心和感到厌烦。我们的首要任务(这个任务常常是非常艰巨的)在于掌握作者的透视角度。我们必须了解小说家究竟怎样安排他自己的世界,否则,批评家催促我接受的那个世界里的种种花絮、传记家要求我们注意的种种奇遇,都不过是对我们毫无用处的累赘。我们必须亲自攀登到小说家的肩膀上,通过他的眼睛来观看一切,弄清楚他是按照怎样的次序去安排小说家们命里注定要细细观察的那些常见的重大事物:人类和人们;然后,是在他们背后的大自然;以及君临在他们之上,为简便起见可以叫作上帝的那种力量。但是,这么一来,混乱、误解、麻烦,都来了。那些事物看似平常,一旦经小说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将它们互相结合起来,它们就会立刻变得光怪陆离,以至于面目全非了。这件事大概是真的:人们虽然唇齿相依般地生活在一起,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但他们各自观察事物的比例感是大不相同的——在这个人眼里,人是巨大的,树是微小的;而在另一个人眼里,树是巨大的,人只是处在背景中的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因此,不管课本里怎么说,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作家们看待事物的尺度各不一样。譬如说,在司各特㊟笔下,山峰巍然屹立,人物描写比例如之;在奥斯汀书里以茶杯上的玫瑰花与人物的机智对话相配;皮考克㊟却拿出一面哈哈镜俯照天地万物,结果,一只茶杯看上去像维苏威火山㊟,而维苏威火山倒像一只茶杯。然而,司各特、奥斯汀和皮考克都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所看到的是同一个世界,而且在课本里他们又被写进了同一段文学史里。他们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各自的透视角度。我们只要牢牢掌握住这一点,这一场搏斗就能以我们的胜利而告终;我们只有对作者有这样亲切的了解,也才能够安心去享受批评家和传记家们如此慷慨地提供给我们的多种多样的乐趣。
但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争论也就出现了。因为,我们自己有对于世界的看法,这看法又是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和偏见自自然然形成的,因此,它又跟我们的自负和爱好等紧紧纠结在一起。所以,一旦有人玩弄花点子把我们内心的平静搅乱,我们不可能不感到损害和侮辱。《无名的裘德》㊟或者普鲁斯特某卷新著一问世,报纸上就登满了抗议。契尔腾南㊟的吉卜斯少校说:假如生活真是像哈代所描绘的那个样子,他明天就要用一颗子弹打进自己的脑袋;汉普斯台德㊟的韦格斯女士声称:普鲁斯特的艺术本领尽管了不起,但是,感谢上帝,现实世界跟一个入了邪的法国人的歪曲描写毕竟毫无共同之处。这位先生和这位女士都想控制住小说家的透视角度,使它能够类似并且强化自己的看法。但是,像哈代或者普鲁斯特这样的大作家可不管私有财产的权利,还是径自走自己的路。他靠着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在一团混沌之中理出一个头绪;他在那里栽上树木,在这里安插了人;他按照自己的心愿,让神的形象有时在远方隐藏,有时在眼前出现。凡属杰作——即那些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的作品,作者无不严格要求我们从他自己的透视角度去看待一切,因此,我们往往要感到痛苦。我们的自负心理受到了损伤,因为我们自己的那一套想法被打乱了;我们感到害怕,因为我们原来的精神支柱被抽掉了;我们还感到厌烦,因为,从一种崭新的概念当中又能得到什么满足和快乐呢?然而,有时候,从愤怒、恐惧和厌烦当中偏偏会有某种稀罕而又持久的乐趣诞生出来。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就是一个恰当的例子。它是一部杰作。而它之所以算是一部杰作,主要就是因为笛福在书中自始至终一直保持着自己的透视比例之感。由于这种缘故,他处处让我们受到挫折和嘲笑。现在,就让我们泛泛地看一看这本书的主题,拿它和我们的先入之见比较一下吧。我们知道,书里说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风险和奇遇之后,又被孤零零抛到一个荒岛上的故事。单单从这种暗示来看,风险,孤独,荒岛,就足以启发我们看到天尽头的某个遥远的地方,看到日出和日落,看到人在与世隔绝的状态之下独自在那里沉思社会的本质和人们种种奇怪的习惯。开卷之前,我们可能已经把指望它给予的那种乐趣大体勾画出来了。于是,我们开始阅读。但是,在每一页我们都受到了毫不留情的反驳。书里并没有什么日落和日出,没有什么孤独的灵魂。相反,在我们面前只有一个泥土做的大罐子。换句话说,书只告诉我们:时间在1651年9月1曰,主人公叫作鲁滨逊·克鲁苏,他的父亲害着痛风病。显然,我们必须改变态度。因为,在后边的内容里,占支配地位的全是现实、实际、财产。我们必须赶快彻头彻尾地改变我们的大小比例概念;大自然必须收起她那灿烂夺目的华衮,她不过是旱灾和水涝的给予者,人变成了为了维持生存而苦撑苦斗的动物;而上帝则降职为一名小小的地方官,他那坚固、结实的宝座仅仅比地平线高出那么一点点儿。为了寻求关于透视中的这三大基本方位——上帝,人类,大自然——的信息,我们所做出的每次努力,都被冷冰冰的普通常识顶回来了。鲁滨逊想到过上帝:“有时候,我暗自发出疑问:上天为何这样全部毁掉它自己造出的生灵?……但是,某种东西总是立刻驳斥我,不许我再想下去。”上帝并不存在。他又想到大自然,想到了原野里“生长着五彩缤纷的花草,还有许多美丽的树林”,但重要的是林子里聚集了一大群鹦鹉,可以将它们驯养,教它们说话。他还想到过他亲手杀死的那些人。但最重要的是必须把他们埋起来,否则,“他们暴晒在日光之下,很快就会发臭的”。这么一来,死亡也不存在了。什么都不存在,除了那一只泥土做的大罐子。这就是说,到了最后,我们只好放弃我们的先入之见,接受笛福自己想要告诉我们的一切。
让我们回头再念一下小说的开头:“1632年,我生于约克市一个有教养的家庭里。”再没有比这个更平凡、更一本正经的开头了。我们一下子就受到了吸引,认认真真地去细想那有条有理、勤奋刻苦的中产阶级生活的种种好处。我们相信,再没有比生长在英国中产阶级更大的幸运了。高贵人士和贫寒人家都叫人怜悯,因为他们都得在忧虑不安中过日子。只有处在卑贱与高贵之间的中间地位上才最最牢靠;而中产阶级的那些优点——节制、稳健、温和、健康——才是最令人向往的东西。因此,一个中产阶级的子弟,倘若由于交了厄运,竟然傻里傻气地对冒险活动入了迷,那真是令人遗憾的事。
主人公就这样平铺直叙地写下去,一点一点地描绘出他自己的画像,使得我们永远难忘——他也从不忘记在我们心上留下抹杀不掉的印记,记住他的精明、谨慎,以及他对于舒适和体面的爱好;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们觉得自己也到了海上,遭遇风暴,而且,仔细看去,一切景象竟和鲁滨逊眼中所见的一模一样。浪涛、水手、天空、船只——一切都是通过他那一双精明的、中产阶级的、缺乏想象力的眼睛观察出来的。什么也逃不脱他的眼睛。一切事物都按照鲁滨逊那与生俱来的谨慎、精明、墨守传统、讲求实际的智能所了解的,显露在我们面前。他不可能有什么热情。对于大自然的庄严雄伟,他只有一种天生的轻微厌恶。他甚至怀疑上帝夸大其词。他只顾忙着照顾自身利益,对于在他周围发生的事情顶多看见十分之一。他相信,一切事物都会得到合理解释的——只要他有时间去注意它。看到那一群“身躯庞大的动物”在夜晚泅水包围他的木船,我们比他自己更要惊慌。他只是向它们开了一枪,它们走掉,这就完了——至于它们是不是狮子,他根本就没有看清。这样,我们一次又一次吃惊得张大了嘴。不消多久,不管什么咄咄怪事,我们都信以为真了;而这些奇谈,如果让一个想象力丰富、语言夸张的旅行家讲给我们听,我们倒犹犹豫豫、不敢相信呢。但是,这个顽强的中产阶级人物所谈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当作实情。他老是在计算他那些木桶,并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水源;在细节方面,我们很难发现他会出什么差错。我们真想知道:他是否忘记了他在船上留下的那一大块蜂蜡?不,绝没有忘。不过,他既然做了不少蜡烛,蜂蜡在第三十八页比在第二十三页自然要少去许多。纵然有时候他也留下个把悬而未决的矛盾问题,譬如说,为什么不光野猫那么服服帖帖,就连野山羊也都是那么怯生生的呢?——我们也不会感到不安,因为我们相信:
只要他能腾出工夫,他肯定会说出一番理由来,而且还是非常健全的理由呢。但是,一个人在荒岛上完全靠自己赤手空拳来养活自己,这可不是一件好笑的事情。当然,哭叫也无济于事,一个人必须独自经营一切。天上电光闪闪,可能引起他的火药爆炸——这可不是为大自然的壮丽景象而兴高采烈的时候,这时候最迫切的是要为火药找一个安全存放的地方。这样,靠着坚定不移地说出他所看到的真情实况,靠着做一个大艺术家——对这一点要摒弃、对那一点要大胆正视,为的是体现出他最大的长处,即真实感。他终于能够把平凡行为写得尊严高贵,把平凡事物写得美妙动人。翻掘土地、烘烤食物、种植庄稼、建造住所——这些简单工作写得何等庄严;短斧、剪刀、圆木、大斧——这些平凡物件写得何等美好。不受议论干扰,故事以气势宏大的质朴风格向前发展。然而,议论岂能使它更加动人心魄?说实在话,他走的是一条跟心理学家恰恰相反的路子——他所描写的并不是情绪对于精神,而是情绪对于身体的影响。他说他在痛苦的一瞬间两只手都握了起来,紧得能把任何软东西都挤碎,“我的上牙齿咬住下牙齿,紧紧贴在一起,一时竟无法把它们分开”。这种描写给人留下的印象就同心理分析的记录一样深刻。他在这方面的直觉是准确的。“让博物学家去解释这些事情,以及其中的道理和现象吧,”他说,“我所能为他们做的只是描写事实。”不过,假如你是笛福,把事实写出来也就够了:因为,这种事实是确凿的事实。笛福在描写事实方面的天才成就,除了那些描写散文大师们以外,简直无人可以企及。他只须稍稍提一下“拂晓时灰蒙蒙的天色”,就把一个起风的黎明景象生动地描绘出来了。许多人的死亡、孤独凄凉之感,只用一句极其平淡的话表达出来:“从此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踪影,只见过他们的三顶礼帽、一只便帽、两只不成对的鞋子。”然后,他大声说:“我像一个国王一样单独用餐,陪侍在侧的是我的一群仆役。”——这指的是他的鹦鹉、狗和两只猫。读到这里,我们感到好像整个人类都孤独地待在这座荒岛上——不过,笛福爱给我们的热情泼冷水,他立即告诉我们:这两只猫可不是从船上带下来的。那两只猫早就死了。这两只猫是新来的;而且,由于猫繁殖力旺盛,很快就成为岛上一害,而狗却奇怪——一个崽也不生。
这样,由于笛福再三再四地把那只土罐子摆在最突出的地位,说服了我们去看那些遥远的岛屿和荒凉的人类灵魂的栖息之地。正因为他坚定不移地相信这个罐子真是一只用泥土做的结结实实的罐子,他就使得一切其他因素都服从于他的意图——好像用一根绳子把整个宇宙都串联一气了。因此,当我们把这本书合上的时候,不禁要问一下:既然这只简单粗糙的土罐子所给予我们的启示——只要我们能领会其中的含意——就像人类带着他那全部的庄严雄伟气魄屹立在天空星光灿烂、山峦连绵起伏、海洋波涛滚滚的背景之中,那么,难道还有什么理由说它不能使我们完全感到心满意足呢?
(刘炳善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