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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现代随笔The Modern Essays

瑞斯先生说得对:随笔散文的历史和起源——它究竟肇始于苏格拉底或是波斯人西拉尼——是不必深究的,因为,像一切仍在活泼生长的东西一样,它的现在较之它的过去更为重要。而且,这种文章族类繁衍甚广,其中某些支派已跻身上流,戴上了华贵的冠冕,另外一些支派却流落在舰队街头,只能混个朝不保夕的日子。何况,随笔这种形式可长可短,它能容纳的内容又是千变万化,可以高论上帝和斯宾诺莎,也可以漫谈海黾和契普赛大街。不过,我们若是翻一翻收录了从1870年到1920年英国随笔作品的这部五卷小书,我们可以看出在混沌状态之中似乎仍有某些原则在起着支配作用,而在我们正要考察的这一段短短的时期内仍然存在着某种类似历史发展的现象。

然而,在一切文学形式之中,随笔是最不需要使用长音节词的。

支配此道的根本原则只有一条:它必须给人以乐趣;而促使我们从书架上拿下随笔的目的也只是为了获得乐趣。在一篇随笔当中,一切都要服从于这个目的。它开头第一个字儿就吸引得我们入了迷,直到看完最末一个字儿才能清醒过来。而在这之间,我们会经历种种的感受:欢乐、诧异、趣味、愤慨等。我们也许会随同兰姆飞向幻想的高空,我们也许会随同冲进智慧的深渊,但是我们切不可从这些境界被人唤醒。随笔,就是要把我们团团围住,用一道帷幕将现实世界遮掩起来。

这样的绝艺,很少有人能够达到。不过,要说到责任,那既在作家方面,也在读者方面——他的欣赏口味已经被习惯和惰性弄得迟钝了。小说里有故事,诗歌里有韵律;但是,随笔作家在这些小品文里要运用何等的艺术手段才能使我们清清醒醒地入了迷,处于一种精神恍惚的状态——那不是睡眠,而是一种生命力的强化——或者说,使我们在全部官能都活跃着的时刻沐浴在快快活活的阳光之中呢?他必须精通——这是顶顶要紧的——写作之道。他的学问即使像马克·帕蒂森那样渊博,也得借助于某种写作的幻术将它融化在自己的随笔之中,不让哪一项论据显得突兀,也不让哪一句教条撕破文章结构的表层。在这一点上,麦考莱以一种方式,弗劳德又以另一种方式,多次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他们在一篇文章里灌输给我们的知识比上百部教科书里无数的章节还要多。但是,当马可·帕蒂森要用35页的篇幅向我们讲一讲蒙田的时候,我们却感到他并没有把格仑先生写的东西事先很好地加以消化。格仑先生写过一本很糟的书。他这本书本来应该涂上防腐香料长期保存下来,以供我们慢慢揣摩的。可是,这种加工过程太繁重了,帕蒂森既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那个耐心。于是,他就把格仑先生原封不动地端出来了——那就像烧熟的肉里夹着一颗硬干果,咯得我们的牙生疼。这话差不多也同样适用于马修·阿诺德和某位斯宾诺莎的翻译者。尽讲大道理,或者为了让一个罪犯改恶从善而尽挑他的毛病——这样的口吻对随笔都不合适,因为,随笔里的一切都应该为读者而写,而且还是为了世世代代的读者,并不是单单为了《双周评论》的三月号。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园地里,千万不要让斥骂人的疾言厉色出现。同时,还有另一种声音,也像一场蝗灾——就是说,作者漫无目的地抓一些模糊概念,像没睡醒似的东一搭西一搭、磕磕巴巴地说下去——譬如下面引的哈顿先生这段文章就是这么一种腔调:

除此以外,他那婚后生活又是非常短暂的,仅仅过了7年半的时间,就突然中断了;而他对于亡妻的天才的热烈崇敬(用他的话说,那简直成了“一种宗教”)就形成那么一种情感(他自己也一定清清楚楚意识到了),它一旦流露于外,就不免表现得过分,至于在世人眼里所引起的错觉就更不必说了;然而,他还被一种无法遏制的渴望死死地纠缠着,想把这种感情用饱含柔情且又热烈奔放的夸张笔法描写下来;因此,想到这么一位靠着自己的“理智之光”而赢得个人声誉的人物,竟然还写得出这些话来,真叫人为之恻然,而且不能不感觉到穆勒先生一生中遭遇的这些事件实在是非常不幸的。

这样的一阵风,对于一部书来说也许还受得了,可是它能把一篇随笔毁掉。不过,要把这些话塞进一部两卷本的传记里倒还合适,因为,在那种书里(我指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那一类老版书)容许出格的自由很宽,对于题外的细节隐约暗示一下或者偶然一瞥,也都属于精神享受之列,因此,书里夹杂些乏味的内容、浮夸的话不算多大问题,说不定还自有其特殊的积极价值。但是,这种由于读者的个人意愿,尽量从一切可能的来源非法塞进书里的价值,在随笔里却必须排除。

随笔里容不得任何文学杂质。无论用什么办法,刻意求工也好,浑然天成也好,两者互相结合也好,随笔总要弄得纯净才是——纯得像水,纯得像酒,只是不可流于单调、死板,也不可含有外来的异物。在第一卷里所收录的作者当中,沃尔特·佩特对这一艰巨任务完成得最好,因为,在他动手写他那篇文章(《论莱奥纳多·达·芬奇札记》)之前,他早已想办法把素材进行了融化。他自然是一位渊博的学者,但是,长留在我们印象中的并不是他那关于莱奥纳多的学问,而是那种远见卓识,正像我们读过一部好小说,感到其中的一切都使我们看清了作者的整个见解。不过,在这篇随笔里,由于范围严格限制,引证材料又要悉如原状,只有像佩特这样的真正作家才能使得这种种局限反倒产生出自己独具的优点来。真实能给文章以权威;范围狭小,正便于给文章定形并进行精雕细刻;何况,这么一来,为旧时代作家所喜爱而为我们所鄙薄,称之为“小零碎儿”的某些修饰成分也就失去了容身之地。如今,谁也不会再有勇气去模拟过去曾经大大有名的关于莱奥纳多笔下那位夫人的描写,她——

通晓坟墓的奥秘;还曾经潜入深海,对于潮水涨落习以为常;又曾与东方商人贸易,换得奇妙的纺织品;身为利达,她便是特洛伊的海伦之母;身为圣安妮,她又是玛利的母亲……

这段文章掉书袋气太重,不会是信笔写下来的。当我们突然又读到了“女人们的微笑和大水的波动”,读到了“像那些身穿暗土色的装裹,安放在灰白色石块中间的死者一样,有一大套讲究的装饰”,我们马上想起来自己也有耳朵、也有眼睛,也想起了成千上万、不计其数的英文词汇曾经充塞于一排排大部头的卷册之中,而其中的许多单词又是不止一个音节。而在当代活着的英国人当中,只有一位出身于波兰血统的先生才看过这些书。自然,这种语言上的节制也使我们免掉了许多大块文章、虚饰字面,免掉了许多神气活现地摆架子、云天雾地地说空话;为了当前占优势的严谨而冷静的文风,我们得甘心情愿地拿出布朗爵士的华丽辞藻、斯威夫特的遒劲气势来做交易。

比起传记和小说,尽管随笔理当拥有更多的神来之笔和明譬暗喻的自由,而且还可以不断润色,直到文章表面上每一点都闪闪发光为止,但是,这也包含着种种危险。首先,我们很快就看到了雕饰。

很快,文章的气韵——那本来是文学的生命线——流动得缓慢了;而且,语言,本来应该像流水一样从容不迫、波光粼粼地向前移动的,那样才使人感到一种深邃有力的激动,却一下子凝结成为冰花——就像圣诞树上的葡萄,只能在一夜之间光彩夺目,到第二天就变得灰暗无光而且俗气十足了。题目愈是微不足道,在字面上修饰的诱惑就会愈大。试问:你爱徒步旅行,或者爱在契普赛大街散步,看一看司威丁商店橱窗里的几只海黾,以资消遣——这怎么能让别人发生兴趣呢?对于这些日常琐事的题目,斯蒂文森和塞缪尔·巴特勒采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办法引起我们的兴趣。斯蒂文森是按照传统的、18世纪的方式将他的素材加以修饰、点缀、润色的。在这方面,他干得很出色。不过,读着他的随笔,我们不免担心:这种题材,在这位匠师巧手的摆弄之下,恐怕会有耗光用尽之时。铸块如此之小,加工却一直不停。因此,结束语里说——

寂然独坐,陷入沉思——想起了一个个女人的面孔而无动于衷,为许多男子的赫赫功绩所感动亦无妒忌之心,对于事事处处都心怀共鸣却仍安于自己本来的处境和地位——

这就给人一种空虚之感,表明到了文章结尾,作者再也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内容可写了。巴特勒采取的是另一种截然相反的写法。他仿佛说:按照你自己的思路去想,然后尽量朴朴实实地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就行啦。——在橱窗里陈列的这些海黾,从硬壳里向外伸头露爪的,象征着对于某种既定概念的忠实信守。这样,冷冷淡淡地从一个概念跨到另一个概念,我们穿过了一大片地面;一会儿,看到那个求婚者的伤势严重;一会儿,又想到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曾经穿着一双矫形的靴子,在托腾南法院路的蹄铁铺附近大发脾气;一会儿,又想,现在怕是没有人真把埃斯库罗斯放在心上了;如此,等等,穿插着许多好笑的逸闻轶事和一些意味深长的思考,然后,下结论说:他既受人嘱咐,在契普赛大街的观感不得超出《万象评论》中12页的篇幅,他还是就此打住为妙。然而,很明显,巴特勒也像斯蒂文森一样照顾着我们的情趣;而且,把文章写得恰如自己的脾性而又不把这个叫作写作,比起模拟阿狄生的笔调而称之为优秀作品,其实倒是一种艰难得多的风格训练。

但是,无论维多利亚时代的那些随笔作家相互间的差别如何之大,他们仍然具有一点共同之处。一般来说,他们的随笔篇幅比现在的写得要长——因为,他们为之写作的那一批读者不仅有时间坐下来认认真真读自己的刊物,而且还有很高的(尽管是纯属于维多利亚时代所特有的)文化水平,足以评断它的得失。因此,那时候在随笔里就重大问题放言高论也还值得;尽自己力量把文章写好,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先从杂志上高高兴兴地读这篇随笔的读者,再过一两个月还要从书里将它仔仔细细读一遍。但是,读者层从那一小部分有教养的雅士一下子变为一大批不那么有教养的普通人。而且,对于这种变化也不能完全说它不好。在第三卷里,我们看到贝瑞尔先生和比尔博姆先生的文章。我们简直可以说,老式的写法又回来了——随笔虽然缩小了篇幅,文章也不那么讲究声调铿锵,但它倒是更接近阿狄生和兰姆的作品。无论如何,贝瑞尔先生所写的关于卡莱尔的文章和我们假定卡莱尔可能写的关于贝瑞尔先生的文章之间一定会存在着很大的距离。马克斯·比尔博姆写的《一件件的围嘴儿》和莱斯利·斯蒂芬写的《一个玩世不恭者的自辩》之间也很少有什么类似之处。但是,随笔一道仍然生机勃勃,没有什么理由值得灰心丧气。只是情况变了,随笔作家对于舆论界就像含羞草一样敏感,自然是要顺应潮流的。不同的仅仅在于:一个好作家就尽量往好处变,一个坏作家就尽量往坏处变。贝瑞尔先生当然是好作家;因此,我们就看到:虽然他大大压缩了随笔的篇幅,他的抨击倒更能命中要害,他的笔倒更灵活自如了。那么,比尔博姆先生对于随笔到底贡献出什么、又接受了什么呢?这倒是一个复杂得多的问题,因为这位作家全力以赴从事随笔写作,而且无疑是这一行里的名手。

比尔博姆先生贡献出来的,当然就是他自己。自从蒙田的时代以来,“作者的自我”这个东西一阵儿又一阵儿地附着在随笔身上。可是,自打查尔斯·兰姆作古,就再也见不着它的影子。对于读者来说,马修·阿诺德从来也不会是“马特”,沃尔特·佩特也从来没有被千家万户亲亲热热地简称为“沃特”。他们曾经给了我们不少东西,但他们给我们的可不是这个。这样,到了19世纪90年代的某个时候,已经习惯于告诫、灌输和谴责的读者突然听见了跟他们同样并非大人物的一位作者用亲切的口气跟他们谈话,当然是要感到惊奇的。这位作者只谈他如何为了个人私事而高兴、而烦恼,既不宣讲教义,也不传授学问。简单干脆地说,他就是他自己,并且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本色。我们再一次碰上了一位随笔作家,他能够运用随笔作家本该拥有的,同时也是最危险、最难驾驭的工具。他并非无意识,也非泥沙俱下,而是自觉而又纯粹地把个性带进了文学。我们简直说不清在随笔作家马克斯和比尔博姆先生这两人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联系。我们只知道个性的灵气渗透了他所写的每一个字眼儿。这个胜利乃是风格的胜利。因为,个性虽是文学中必不可少之物,却也是它最最危险的对手;你要想在文学中充分发挥你的个性,必须首先深明作文之道。千万不可是你自己而又永远是你自己——

这就是问题所在。说老实话,瑞斯先生收入这部文集中的某几位随笔作家并没有圆满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只看到许多琐屑无聊的个人癖性在没完没了的印刷品中一点一点地分解,实在厌烦透了。假如说是聊天儿,那当然不坏,这时候作家还不失为啤酒桌上的好伙伴儿。但是,文学是要求严格的。光是可爱、高尚,甚至博学而有才气,都没有用,除非——她仿佛再三重复地说——你首先满足她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深明作文之道。

这种本领,比尔博姆先生已经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不过,他并没有到字典里去寻找多音节词汇。他也没有造出严密有力的长句子,也不用交错的韵律、奇妙的音调吸引我们的耳朵。而他的有些朋友——譬如说,亨利和斯蒂文森——也许比他更能造成一时轰动的印象。然而,《一件件的围嘴儿》却写得那样灵活、那样热闹、那样意味深长,真像生活本身一样。这样的作品,你不会读过一遍就丢开,正如你跟好朋友一时分手绝不等于交情结束一样。生活中总有些东西不断涌现、不断变化、不断增添。即使在书橱里,有生命的东西也总是有变化的——我们总想再看看它们,看到了又觉得它们跟过去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回过头来,重读比尔博姆先生所写的一篇又一篇文章,心想到了9月里以至明年5月,我们还会坐下来谈论这些文章的。然而,在一切作家当中,随笔作家对于舆论是最最敏感的。现在又时兴在客厅里看书,比尔博姆先生的随笔作品由于灵敏地适应了环境的要求,于是就摆到客厅的桌上了。客厅里不会有杜松子酒,不会有气味呛人的烟草,不会有双关俏皮话,不会有酗酒和疯狂举动。而且,太太先生们要在这里见面谈话,有些事情自然是不便说出来的。

自然,要把比尔博姆先生只关在一间客厅里,不过是一种愚蠢想法;而让这位必须拿出自己最佳作品的艺术家,一定要做我们这个时代的代表,则不幸且更加愚蠢。在这部文集的第四、第五两卷里根本未见有比尔博姆先生的作品。他的时代仿佛有点儿远了,客厅里的那张桌子已经挪开,看上去倒像是往日的一个神坛,人们曾经在那上面摆过祭品——自己果园里出产的果子,或是自己亲手雕刻的什么礼物。如今,环境又一次地变了。读者仍像往日那样需要随笔,甚至或许需要得更多。那些不到1500字、在特殊情况下也不超过1750字的轻松小品文,在报刊上大有供不应求之势。过去兰姆只写一篇文章,比尔博姆也许会写两篇文章的材料,如今到了贝洛克先生手里,粗粗估计一下,也许会写出365篇文章来。这些文章当然很短。可是,这位随笔能手又是多么巧妙地利用这短短的篇幅的呀:他从顶栏的地方开始,一下子就进入正题,看准文章该写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转弯子,然后,一点儿也不糟蹋版面,把笔收回来,恰恰落在编辑所限定的最后一个字眼儿上!这样文字技巧的绝活,真该好好观摩一番。但是,在这么一种写作过程中,贝洛克先生,正如比尔博姆先生一样,所赖以存在的个性可就不免受到了损失。它不是用一种像自自然然说话时那样圆润嘹亮的声音传达到我们这里来,倒像是一个人在刮风天站在麦克风后边可着嗓子向一大群人叫喊那样显得声音单薄、拿腔作调、装模作样。“小朋友们,我的读者们,”他在题为《陌生的国度》的一篇随笔里如此写道,然后,他接着告诉我们说——

“几天前,在芬顿集市上出现了一个牧羊人。他是带着羊群从东方、由路易斯那边来的。他的眼睛里还流露出对于远方地平线的回忆——那使得牧羊人和山民的眼神跟别的人们都不相同……我跟着他,想听听他要说些什么,因为牧羊人谈起话来也跟别人大不一样。”

不过,即使照例有啤酒一杯提神,这位牧羊人关于“陌生的国度”还是谈不出什么。这样也好,因为从他谈出来的唯一的一点儿议论看来:他不过是一个二三流的诗人,根本不适合照看羊群,再不然,他只是拿着自来水笔的贝洛克先生所冒充的人物。这是专业随笔作家现如今必须受到的惩罚——他只好冒充。因为,他一没有工夫写出他自己,二没有工夫写出别人。他只好浮光掠影地撇取一点儿思想的表层,把强有力的个性冲得淡而又淡。他只能每周给我们拿出一枚磨损的半便士铜币,而无法每年给我们拿出一块成色十足的金币。

但是,由于当前条件而受到损失的也不光是贝洛克先生一个人。

收入这部文集的以1920年为下限的随笔文章,可能算不得这些作家的最佳作品。不过,我们若把像康拉德先生和赫德森先生这样的偶尔写写随笔的作家排除在外,而专门注意那些以随笔写作为专业的人们,可以看出他们由于环境变化受到相当大的影响。他们每周写,每天写,写得要短,要为那些在早晨匆匆忙忙赶火车的人们而写,也要为那些在傍晚精疲力竭回到家里的人们而写——这对于那些心里明白什么是好文章、什么是坏文章的人来说,是一件伤心的工作。他们这么样写着,但是本能地把一切可能会由于跟公众接触而受到损失的宝贵内容统统抽出来,免遭伤害,同时也抽出了那些可能刺疼读者皮肤的东西。这么一来,如果我们把卢卡斯先生、林德先生或者斯夸尔先生的作品全部拿来读一读,就会感到一种共同的灰暗情调笼罩一切。他们跟沃尔特·佩特的精美绝伦,跟莱斯利·斯蒂芬的直言无忌都相距甚远。本来嘛,要把美和勇气塞进一栏半的篇幅里,同将危险的酒精装进一只小瓶子里一样;要把思想纳入短文章里,也像把牛皮纸包硬塞入背心的小口袋里,一定会把匀称性毁掉的。这些作者是在为一个友善、疲劳而漠不关心的社会而写作。奇迹在于:尽管如此,他们至少仍然在不停地为写出好的作品而进行尝试。

但是,说到随笔作家这种条件方面的变化,我们却不必为此而对克拉顿·布罗克先生表示怜悯。显然,他已经充分利用了他的处境,而不是相反。因为,他这么自自然然地实现了从私人随笔作家到公众随笔作家、从客厅到阿尔伯特纪念堂的转变,我们简直不知道该不该说他在这件事上一定进行过有意识的努力。说来不可思议的是:篇幅缩小了,倒引起了个体的相应膨胀。马克斯和兰姆的“我”不见了,只剩下代表着公共团体和某些高贵人物的“我们”:“我们”去听《魔笛》,“我们”理当从中获得好处;而且,实际上,也是“我们”以全体的资格,在从前某个时候用一种神秘的方式把它写出来的。音乐、文学、艺术必须归入这个总体之中,否则它们就无法传送到阿尔伯特纪念堂的每个角落。克拉顿·布罗克先生那真诚无私的声音既然传播得那么遥远,影响了那么多人,而又不去迁就大家的种种缺点和癖好,对这件事我们理当心满意足才是。然而,“我们”满足了“,我”——人的关系中的这个不听话的伙伴——却陷入了绝望。对于事事物物,“我”都要亲自去想一想,亲自去感受一番。倘若这一切只能经过冲淡之后才能与那许多教养良好、心怀善意的男男女女共同分享,对他来说乃是极大的苦恼;当我们其他人等正在专心一意倾听着这个声音并感到获益匪浅的时候,“我”却悄悄地溜到树林中、田野里,对着一片草叶、一个马铃薯而欣然自乐。

从这部现代随笔选集的第五卷看,我们在欣赏乐趣和写作艺术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为了公平对待1920年的随笔作家们,我们必须肯定:我们颂扬名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已经受到过别人颂扬;我们赞美死者,也不是因为我们再也无法在皮卡迪利大街上看到他们穿着套鞋散步。我们也必须知道:我们说他们能写并且给了我们乐趣的时候,这话是有明确含意的。我们要对他们加以比较,好把他们的特点突出出来。我们要指出这一段,说它不错,因为它写得准确、真切而富有新意:

不行,人是无法隐退的,即使到了该退休的时候;他们不愿意隐退,尽管理智如果要求;离群索居,他们无法忍受,尽管人老体衰,需要一个隐退之所——正像有些市民,人老了,仍然想坐在街门口,这么一来,就把他们的老态龙钟摆在外面,让人嘲笑。

我们还要指出这一段,说它不好,因为它写得松散、花哨、俗气:

嘴角上带着彬彬有礼而又玩世不恭的神情,他回想着那清静的少女们的卧室,那在月光下潺潺歌唱的泉水,那如泣如诉的清幽的乐曲声——从阳台上发出,响入开阔的天空,那端庄的主妇——抛伸出防护的手臂、带着警戒的眼神,那在阳光下酣睡的田野,以及那炎热的海港——它华丽又散发出香气……

文章这么一直写下去。可是,种种噪音震得我们晕头转向,什么也感觉不到,什么也听不见了。对比之下,我们觉得写作艺术正是以对于某种思想的强烈执着为其支柱的。正是依靠着某种思想,某种为人深深相信、确切领会并因而获得文字表达形式的思想,那一大批性情各异的作者,包括兰姆和培根,比尔博姆先生和赫德森,维尔农·李和康拉德先生,还有莱斯利·斯蒂芬、巴特勒和沃尔特·佩特,才能到达那遥远的彼岸。而在将思想化为文字这件事情上,形形色色的才士高手曾经起过或则促进、或则阻挠的作用。有人惨淡经营,勉强通过;有人凭借好风,直上青云。但是,贝洛克先生、卢卡斯先生和斯夸尔先生对于任何思想都缺乏热烈的执着。他们面临着当代的共同困境,即缺乏一种顽强的信念——只有它才能将短暂人生的声音透过个人语言所构成的烟雾迷蒙的领域,提升到永恒联合、永恒融洽的国度。一切定义都是含混不清的,但是,一篇好的随笔必须在我们身边拉下一道帷幕,这帷幕一定得把我们围在当中,而不要将我们挡在外面。

(刘炳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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