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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难忘的大学生活

恋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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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学校林荫路边的槐树花开的时间特别长,校园里弥漫着白槐花的香味;草丛中红色、蓝色、粉色的不知名的野花处处可见,让年轻的大学生感到骚动不安和心猿意马。许多同学恋爱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寝室的朱老板成功地把他的“娃娃亲”变成了未婚妻;广伟开始了对小谢锲而不舍的追求;结束休学后住到我们寝室的阿鲍老是写情书给一个在上海的女生,由于写信的频率过密想不出写什么了,我代他写了一些。他为了酬谢我,从“自由市场”买来猪肉,烧了一碗红烧肉请我吃。1962年合肥的“自由市场”相当繁荣,有豆类、花生、各种蔬菜瓜果、鸡、肉等包产到户后奇迹般地出现的食品,甚至还有粮食。1963年后,“自由市场”逐渐萎缩,又要抓阶级斗争了。

舞会最是滋生爱情的场所。我们年级的孟德在舞场中经常请校田径队的小陆跳舞,边跳边含情脉脉地说些俏皮话,芳心暗许的小陆姑娘主动给孟德写了一封信,使孟德十分得意。他把这封信到处宣读,还对我们说:“到底人家是中文系的,赤那!信写得就是嗲。”我们暗中为小陆姑娘惋惜,花花公子腔调的孟德对她又没有什么真心,她的勇敢真不值。不过在她之前已经有一个中文系女生主动写情书给男同学,以至于得到“达吉雅娜”的称号闻名全校。看来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是中文系女生的传统。

汪初人不满足只当“野马”的粉丝了,看着“野马”在篮球场上矫健的身手,他忍不住向这位篮球美女作了表白,然而“野马”告诉他自己失过恋、受过伤,所以“心灵硬得像一颗胡桃”,不能接受他的感情。校棒球队员初人兄却说自己可以用击球的大棒敲开这颗胡桃。“野马”还说自己已经不是处女了,你在乎吗?初人说他不在乎!这些表白感动了“野马”,他们成了一对。

正当大家为他俩高兴的时候,情况急转直下,“野马”原来的男朋友回心转意了,“野马”又回到了他的怀抱。她给初人写了一封短信,信上说她还是要给原来的男朋友“一个赎罪的机会”。初人受到严重打击,当天午饭不吃,宣告绝食!不过坚持到晚上又吃饭了,说想通了,就是饿死也挽不回她的心。于是,初人兄的初恋以恢复进食而告终。

2

王朝诚在去食堂的路上拦住了radio,塞给她一封信之后没说什么就跑开了。朝诚说radio面带微笑地拿了信,似乎对他并不反感,但他实在太紧张,害怕自己会语无伦次,只得一走了事,反正信里把什么都说了。

这封信很长,朝诚花了很多时间,仿佛那是一部长篇小说或者学术论文。信里引经据典,用了普希金、莱蒙托夫、拜伦、柳永有关爱情的词句;还写上了对时间、空间的理解(说明自己是学物理的)。信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我们都参加了进去。初人加了点哲学、我加了点古希腊神话典故,于是一篇充分展露朝诚多方面才华的情书诞生了。朝诚还制作了一个艺术信封,画上颇具匠心的花纹。总之,朝诚兄相信这绝对是一封与众不同的、能打动人的情书。

信送去以后很长时间没有回音,朝诚再也找不到和radio单独会面的机会,他大概又寄过一封信约她看电影(这次行动事先没告诉我),也是得不到答复:既不说不,也不说是。朝诚为此很困惑,也很苦恼。

radio是公认的美女,长得和电影“红帆”中的女主角有点像,但和那位充满浪漫气息、生活在幻想之中的女主人翁完全不同,她是一个很实际的姑娘。暗恋radio的人很多,其中就有我的朋友朱文熙。文熙休学之后降到了电子系六零级,和radio一个班,占有近水楼台的优势。虽然文熙兄的强项是欧洲古典音乐,我猜他对她也谈过音乐来表现自己,可是她的音乐鉴赏力只停留在“洪湖水、浪打浪”的高度,所以文熙没有什么进展。当他得知王朝诚也是radio的崇拜者之后,不知何故认定我是帮朝诚的,就有意疏远了我,尽管王朝诚和radio八字还没一撇呢。

民乐队长和王朝诚是朋友,为了帮忙特地在舞会中间安排一个二胡独奏助兴,让朝诚拉一段“良宵”。(radio会来跳舞)结果可想而知,舞迷们听到一半就纷纷议论,希望二胡快点结束,让中断的舞会快点恢复。像这类帮王朝诚忙的事还有很多,有几位本系外系的女生都在radio面前讲过王朝诚的好话。

事态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radio最后和一个外号“小宁波”的上海同学好上了。虽然她赏脸“接见”过朝诚两次,使朝诚激动不已。小宁波貌不惊人,既没有朝诚兄俊秀的诗人气质,也无文熙兄的绅士风度,他就是肯用钞票。他不请radio看电影,而是请她上饭店;他不淡什么风花雪月,而是送她衣裳之类的礼物。用他的话讲,“我只会行动!”这是阿鲍说的,小宁波和阿鲍挺好。据阿鲍说,小宁波和radio已经“睡过多次了”。不久,有关他们俩的“绯闻”传遍了全校。

王朝诚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说他再也不相信女人了,尤其不相信漂亮的女人。他以后的人生有了重大变化,从一个浪漫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

3

校舞蹈队在礼堂的舞台上排练“弓舞”(舞剧“小刀会”的片断),我饶有兴味地在台下看。“弓舞”里有一个高难度动作,女主角要跳到男舞伴的大腿上,再单脚站立摆一个拉弓的舞姿。以前的一号女队员总是完不成这个动作,这回换上了新人。只见她轻盈地跳了上去,转身站立美妙地完成了拉弓的动作,引得在台下的舞蹈队长(兼导演)高声叫好,台上的群舞队员都鼓起掌来。队长告诉我新人是从校女子体操队请来帮忙的,这次演出,只好让她挑大梁了。

这晚躺在床上,眼前老是出现这位舞蹈新人的形象:纤细的身材、小巧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小巧而略微上翘的鼻子——她的一切都是那么可爱,看上去顶多十七八岁的样子。如此可爱的小姑娘,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我把自己的发现对初人和朝诚说了,他们和我一样对这个女孩所知甚少,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绝对不是物理系的女生。后来请教消息灵通人士阿鲍,阿鲍弄不明白我究竟关注的是啥人,于是我们俩人到体育馆去看女子体操队训练。结果阿鲍告诉我:那位在平衡木上如履平地的小姑娘是数学系六一级的,也是上海人,高年级的上海同学叫她“小妹子”。阿鲍还称赞我“眼光不错,小妹子老讨人欢喜的”,“不过侬要有思想准备哦,欢喜小妹子的人老多额。”

过了两天,阿鲍打听到小妹子的名字叫冯妍珠。

4

小妹子的姓名知道了,在什么系什么班级也知道了,接下来的事就是要让她知道我的存在,这件事说说容易,做起来蛮难。

最理想的途径是请一位认识小妹子的熟人安排一个场合让我们见见面,当然要显得自然,不落痕迹,这可是我苦思冥想了好几天才想出来的办法。我想到了曹奇珍。曹奇珍是上海同学,又是校女排队员,女子排球队和女子体操队都是学校的运动队,她们应该认识。于是在一天下课后,我叫住了曹奇珍:“曹班长,我有事对你说。”(她是我们班的副班长)曹奇珍惊奇地扬起了眉毛,我辈“落后同学”从来不找学生干部“汇报思想”的,这一点她很清楚。我对她扯了几句天气好坏的废话之后,就问她和体操女队的人熟不熟?她摇头说不熟,谈话只好结束。在旁边听的王朝诚怪我不会讲话,应该把请她帮忙的目的讲明白。他自告奋勇地又去找曹奇珍,曹说弄不懂张礼士什么用意。朝诚讲:他这个人就是这样,讲话不干脆。他的意思是请你帮忙,让他认识体操女队一个叫冯妍珠的女孩。曹又摇头说这个忙她帮不了。

我们3个人在一起散步时,汪初人就这件请人帮忙的事作了总结:请一个女生帮男生追求另一个女生本身就是馊主意。这个女生会想:你为什么不追求她呢?她根本不会帮忙,你们对女性心理一点也不了解。此时初人兄喜欢读心理学著作,他的总结是活学活用心理学的成果。纵观初人兄几十年的经历,他一直很有女人缘,这不能不归功于他对心理学的兴趣。

一个冬天的黄昏时分,我和汪初人在学校教工幼儿园附近散步,当时散步是我们的必修课。幼儿园是学校最美的地方:俄罗斯风格的木栅栏、红砖绿瓦尖顶童话般的建筑、小树丛、草坪。我们在那里意外地见到了一个人在背外语单词的冯妍珠。她穿着一件当年已经很少见到的海普绒大衣,在金色的夕阳余晖下,显得如此雍容华贵,虽然在低头背单词,身子还是如此挺拔。汪初人轻轻地说:“要讲漂亮,她未必比得上radio,但绝对比radio有气质。”我觉得初人兄的话讲到了我心里(当然在王朝诚面前不能提这个话题),从此我和初人兄的交情又深了一层。

我们的散步打扰了小妹子,她走了,留给我一个娇俏轻盈的背影。

我决定还是借助最古老的表达心意的方式——写信。

5

我写的是短信,每天发一封。由于有朝诚不成功的先例,塞满各类文学典故的长信效果很差,一个学理科的女孩会有耐心看完吗?我的致命伤是字太蹩脚,只能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描出来,自然也只能写短信。我像契诃夫那样,能用3个词说清楚的绝对不用4个;每封信的主题相同:赞美小妹子!今天赞美她优美的舞姿、明天赞美她天才的头脑(能上数学系就是证明)、后天赞美她是美丽和智慧的化身。每封的落款都一样:一个崇拜者。

第一封信是在学校的简易邮局发的,学校没有邮筒,要寄的信必须交到邮局工作人员手里。他拿着这封贴好4分钱邮票的信用奇怪的眼神瞥了我一眼:“安徽大学寄!安徽大学收?”我懒得对他说什么,立即走开。以后的信都跑到离学校最近的三孝口邮局去寄。在一个周日,我到当时的市中心四牌楼新华书店去买了一张新年贺卡——马上到1963年元旦了,此时刚刚兴起送贺卡的时尚——贺卡也在四牌楼的邮局寄出,仍旧不写真名实姓。

阿鲍、汪初人和王朝诚给我带来了不少坏消息:冯妍珠在合肥一所高中住读3年,所以待人接物相当老练。有个上海男生送她特地从香港弄来的贺卡,她一边收下一边笑着说:“谢谢侬,不过我呒末啥末事送拔侬哦。”;数学系有两个青年教师都对她献殷勤,她左右逢源都不得罪。阿鲍说小妹子比radio厉害多了,不要看伊年纪小。

在学校最后一场舞会上我见到了冯妍珠,以后学校再也没有举办过舞会,我依旧是站在舞池的边上看,正巧她和数学系的盛老师转到我跟前。盛老师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教师,教过我们积分方程,上海人。只见盛老师低头在小妹子耳边说些什么,小妹子风情万种地回答:“盛先生侬老坏额。”完了!小妹子就是一个传说中的坏姑娘。不过就算是坏姑娘,也坏得那么可爱、那么迷人!

我一如既往地写信,在信中我把冯妍珠描绘成一位集智慧、美丽、善良于一身的女神。尽管我知道现实远非如此,我沉陷于自己的想象和创造之中,打算就这样一直写下去,成本是每天4分、一个月1元2角。

一天,阿鲍一本正经地告诉我:要出事情了,你写的匿名信影响到小妹子考试了,听说她要把信交到系里去调查。你快点去向她坦白,事情还有救。

6

晚餐之前在去食堂的路上汪初人拦住了冯妍珠,对她讲了匿名信的作者想见她的事。用餐时,初人告诉我小妹子“命令”我今天夜自修之前到她宿舍去,她要“教育教育”我,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理去了女生宿舍。

一年多之前我去过合肥二中的女生宿舍,那绝对是一次狼狈的经历。我走在女宿舍的楼梯上,不由得步履艰难了起来。怎么搞的?我似乎是去受审的犯人,差一点就要扭头回去了。好在小妹子已经通知了她住哪一间寝室,我走进了开着门的房间。

小妹子一见到我,就对另一个女生说了要她在阅览室占个座位之类的话,对我什么也不说,立刻离开了寝室。我亦步亦趋地跟在她后面,来到图书馆大楼旁一个僻静的角落,她才停住脚步转身面对我。没等我开口,她用上海话数落了我一通(在寝室里她讲普通话):不应该写乱七八糟的信啦,尤其考试期间写这种信老不好,等等,等她“教训”告一段落,我才低声下气地问:

“不晓得这十几封信影响侬考试伐?”

“当然影响啰!”

听到我的信还是起到一点作用,心里暗乐,当然嘴上作一番自我批评。我说自己是情不自禁,因为面对她“这样一位大自然完美的杰作”我情不自禁,所以会做傻事。我如此夸张的恭维倒并没有引起小妹子的反感,她的表情变得柔和了,她再也不提写信的事,而是绕到了复习迎考和我们物理系上过多少数学方面的课程这一类话题上。谈话快结束时,她提到了阿鲍:

“一个经常和侬在一道的人跟侬老要好额是伐?”

“侬讲的是啥人啦?”

“就是和侬一道来看我练体操的、看起来年龄比侬大很多的人。”

“哦,我晓得啦,是阿鲍。他原来是五八级的。”

冯妍珠忽然用命令的语气说:“侬今后跟他少搭界!他这种人不像个学生。”

她要到图书馆的阅览室去复习功课了,最后我问她上海的家庭地址,说寒假时去拜访她,她俏皮地笑了一笑:“弗讲拔侬听。”

7

阿鲍带来的有关小妹子要把信交到系里的消息纯属子虚乌有,他也承认是编造,但声称用意是好的,要促使我去找小妹子,早点碰面,不然这种信写下去,何时有结果?对于我的埋怨,他将功补过,去打听了小妹子在上海的家,说是在泰山公寓,几号不知道。汪初人却说可以找得到,泰山公寓离他家不远。

1963年春节期间的一天中午,我第一次来到汪初人在陕西南路的家。在安大的几年,暑寒假中大学同学来往很少,都忙于和中学老同学会面,这次破例是因为初人兄要陪我去找冯妍珠。为此我特地穿上先父生前穿过的呢大衣,还套上了一双新皮鞋,自认为人模狗样很有派头了。不料初人的母亲忍不住说我的大衣太长了,应该改改短,这一下我的自信全无。

从初人家出来,沿淮海路往东走,过了国泰电影院没走多久就来到了位于淮海路中段的泰山公寓。泰山公寓由好几幢米黄色小洋楼组成,幸亏楼层不多,大概四五层样子吧,我们一幢一幢一层一层一家一家地敲门,问的是同一个问题:“请问这里是冯家吗?”答案都是否定的。好不容易出现一家和冯姓有关系的人家(女主人姓冯),但绝对没有一个姓冯的安大女生。

从泰山公寓出来时,不知道是不是阳光过于温暖,我已经出汗了,也不抱什么希望了。然而汪初人不泄气,他说可能不是泰山公寓而是坐落在延安路上的泰山大厦,我们应该到那里去碰碰运气。于是我们从淮海路走到延安路,找到了泰山大厦,那是有电梯的高层建筑。我们从底层走上去,楼梯的甬道很暗,在按了几家门铃没有结果之后,初人兄也丧失了信心,于是决定放弃,分别打道回府。

我想了好久得出结论:冯妍珠对于我而言,是美丽的奢侈品,我决计不是她的对手,我缺少和她周旋的能力,总之我和她不可能有结果。

这样“大彻大悟”以后,寒假结束回到学校听到有关小妹子的一切消息都不会让我激动。阿鲍向我打招呼:他弄错了,小妹子的家是在香山路上的香山公寓。我没有责怪他,也没有告诉他我去泰山公寓的经历。

8

1963年的寒假是在安大的最后一个假期,到了夏天就毕业了。我和小妹子再也没有碰过面,我不写信,也不去看她练体操或者跳舞,我想慢慢地忘记她。阿鲍奇怪我怎么打退堂鼓了,别人即使碰得头破血流还坚持到底呢。他告诫我:只要皮厚(打不知疼、骂不知羞),追女孩子一定成功。不过他的经验之谈对我却是东风过耳,不发生作用。阿鲍只能叹息:朽木不可雕也。

多少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记刁超华和冯妍珠,在我心里她们是永远的女孩。超华开朗、活泼、单纯,是个阳光女孩(见“邂逅”);小妹子聪敏、俏皮、娇媚,是个魅力女孩。试想没有她们,我这4年的大学生活除了政治运动、挨饿之外还有什么美好的令人回味的内容?虽然我和她们什么事也没有,没有亲吻、没有幽会,连手也没拉过,甚至没有一道散步看电影。按照通常对恋爱的定义,我连初恋的边都挨不上。

尽管如此,比起许多同龄人我还是幸运的。我喜欢过超华,迷恋过小妹子,她们犹如两颗美丽的流星,先后掠过我情感的天空,虽然转瞬即逝,但短暂的绚丽、璀璨不光是当时让人激动,而且留下了永不消逝的记忆。

有一个网站搞了一场“寻找初恋恋人”的活动,据说有不少人参加。我认为这不是好主意,至少对老人而言。设想一下,当我们见到当年眼中的公主成了鸡皮鹤发的老媪时是什么样的感觉?不如让她们永远年轻,让她们永久地美丽在我们心里。

在《情人》的结尾,“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比起当年“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我这是凭记忆、大致如此)我怀疑这是玛·杜拉斯的一厢情愿,或者说这样的故事只存在文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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