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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革”风月

才子佳人的悲剧

徐妙新聪敏绝顶,毕业于北大数学力学系,应该算才子;王人丽在同济大学就读时即为众多男生的梦中情人,称佳人更是实至名归。妙新兄从力学研究所调到了我校机械教研室力学组,王人丽是力学教师,才子佳人会了面。不过只能是相见恨晚:佳人早已“名花有主”,才子也已“使君有妇”。他们的爱情从开始就注定了是悲剧。

王人丽一进大学就被一个姓卓的同班男生追上了手,说明“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古话颇有道理(据说王人丽中学读的是女中,否则也轮不到卓同学了)。于是她糊里糊涂地怀了孕结了婚,大学毕业时已是青年母亲,所以就被分配在我们学校。同济对王人丽还是很不错的,照理怀孕生子要留级,破例让她换一个4年制的本科专业(原来的专业5年)和老公同时毕业。不知道是否美女的丈夫易招人嫉恨,卓同学却被同济分配在外地。这不明摆着要让他们夫妻分离吗?所以卓同学坚决不去,留在上海陪老婆孩子。

老高和王人丽同在力学教研组,而王人丽婆家在四川北路永乐坊,离我家和老高家很近,有几回3人在电车上相遇,她会和老高聊聊自己孩子的事,有次还提到她的妹妹就是全国跳水冠军王人智:“练跳水老苦格!阿拉妹妹眼睛也跳伤了!”

老高告诉我:他们力学组的男同事们曾去拜访过王人丽,为了什么工作上的事吧。王人丽的老公摆出一副相当不欢迎的样子,气量太小!不过老高表示可以理解:“如果我有这样漂亮的老婆,肯定也不放心。”他对卓先生有点同情,那个年代不服从分配便意味着不可能有工作,连当临时工也难。

大概没有文化革命,王人丽就这样安分守己过一生了,即使碰到徐妙新,也不会有什么事。我们学校不实行坐班制,哪怕同一个教研组的人每周也只见到两次(开两次会),彼此很难发展感情。再说当时谁敢“婚外恋”?连“婚外恋”的名词都未发明呢。叫什么?叫“搞腐化”,即腐化堕落道德败坏阿飞流氓剥削阶级行为,绝对是“大逆不道”。不过,后来我到玻璃厂“战高温”两年,发现此类事不少,“劳动人民”并不当回事。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天天开会写大字报搞干革命,同一班组的同事天天碰头,后来又下厂下乡下干校,才子佳人朝夕相处,徐王两位就日久生情了。当然前提是他们的婚姻已经亮了红灯。工宣队进驻学校后,自然把徐王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腐化堕落的典型来抓,也不会批准他们各自的离婚请求(可能他们的配偶也不肯离),只是会上“帮助”、会后谈话;还把他们调到不同班组。毕竟是“生活问题”,属人民内部矛盾,只要他们“回头是岸”就算了。

徐王两人是铁了心要在一起。此时我们已经在奉贤海滨“五七干校”战天斗地了,干校每月有3天休假可以回上海市区,王人丽却回娘家从来不去四川北路永乐坊(她父母反对也无可奈何);徐妙新也不回家探望老婆而是住在别处。在休假期间他们天天幽会。初人兄曾在市区见到才子和佳人在雨天漫步,徐妙新替王人丽打着伞,自己却淋着雨,十分绅士。汪初人悄悄告诉了我,当然我们不会声张。我们这些“牛鬼蛇神”——我、汪初人、老高、老袁和“革命群众”不同,对徐王两位颇为同情。

干校出了大事!徐王两人“私奔”了。那个年代干校是知识分子改造世界观的场所,休假结束晚半天回干校都得写检查,他们两个居然从干校跑了,这就和犯人越狱一样。学校工宣队领导大发雷霆,派人派车到处寻找,终于在长途汽车站把他们抓了回来。于是对他们开了批斗会,“革命群众”个个怒不可遏对他们进行“声讨”,不料这两位拒不认罪,尤其徐妙新“气焰十分嚣张”(其实就是表示非要和王人丽在一起),加上传出了爆炸性新闻:王人丽怀孕了,孩子是徐妙新的。所以领导认为他们已经无可救药,“矛盾的性质转化了!”

学校把徐妙新送进了拘留所,王人丽因怀孕得以幸免,然而公安局认为定流氓罪定坏分子还够不上,所以关了半个月只得放了。工宣队领导当然不可能放过他们,就代表徐王双方配偶把两人以“破坏婚姻法”的罪名告上法庭,公检法军管会判下来,徐王被“管制”2年,留在学校监督劳动。宣判之后,双方的配偶终于同意和他们离婚。

他们本来可以在一起的,如果他们的孩子没有发生不幸的话。然而造化弄人,有情人终究成不了眷属。

据和徐妙新同住南市分校的老袁讲,当得知噩耗之后,妙新兄就此再也不说话了,终日沉默,仿佛成了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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