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情之不可能
园丁与花园
两个人中,总有一个是园丁,一个是花园。这个话是谁说的,忘了,但是我一直记得这话本身。怎么能忘呢?身边的恋爱,一对一对的,进行时,过去时,将来时,时时刻刻提醒着呢。闺密A,跟她的男友在一起,她给他做饭、洗衣、买各种小礼物讨他欢心、一次一次原谅他的各种错误和罪行,而他还是要对她挑三拣四。说她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有魅力。闺密B,则刚好相反。她不会填税表,他帮她填。她电脑坏了,他帮她修。她两手空空,他两手拎四个包。她生病,他左手拿药、右手端水,递到她的眼前。
说园丁和花园,当然是好听的说法。难听的说法是,在一个婚姻或者恋爱关系中,总有一个是虐待狂,而另一个是受虐狂。
完全平等、相敬如宾的,大约也有。但是据我观察,很少。当然极端的SM也不多。大多的情况,就是连续谱中间那段里面温和的受虐与施虐。很多时候,甚至不是两个人由于历史的惯性形成了这种“权力格局”,所以不得不默默承受。而是,受虐与施虐的痛感——或者说快感——本身,成了受情的防腐剂。说白了,不是因为爱而去忍受痛,而是通过痛才能感到爱。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流行歌曲百分之七八十都是关于得不到爱情或者失恋的痛苦的。越是“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等到花儿也谢了”,“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唱片就卖得越好。就算那个歌手像黎明那样身处热恋,像吴宗宪那样嬉皮笑脸,像陈晓春那样小市民,像成龙那样老大哥,像齐秦那样热情已经被耗尽,拿起话筒来,也要表情陡然一变,形容憔悴、声泪俱下地唱道:“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商家精明着呢,知道全世界都等着被触痛呢,整个港台流行音乐界,一大半都是基于对伪痛苦的消费。
这事让我觉得,痛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把模煳的东西,转化为清晰。把迟钝的东西,转化为尖锐。就是通过被伤害,爱的感觉变得清晰而尖锐,正如就是通过生病,我们突然感受到我们的身体的存在。
别说爱情了,就是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多多少少也有点施虐受虐的意思。革命年代,人人都要写思想汇报,动不动就要无情地鞭挞自己,这个精神上的自虐仪式,就成了表达革命忠诚的方式。古今中外,上帝也好,佛祖也好,哪一个不要求你禁欲?不准吃这个,不准喝那个,不准干这个,不准做那个,你不是爱我吗?爱我就要学会为了我承受痛苦。
每个人都有一部爱情的血泪史,上面记载着我们无情地踹掉别人以及无情地被踹的历史,也就是施虐与受虐的历史。据我的观察,人们最“刻骨铭心”的经历,一般都是被踹的经历,或者干脆是“得不到”的经历。换句话说,如果在感情的强度和受伤害的程度之间做一个统计回归分析的话,二者很可能是正相关的。
这能说明什么呢?人之初,性本贱呗。真要把一大块蛋糕推到你的面前,让你没完没了地吃下去,估计很快就倒了胃口。还是放在橱窗里,眼巴巴地看着,才有咽不完的口水。
所以一对情侣在一起,尤其是关系还没有稳定下来的时候,会有“欲擒故纵”、“声东击西”等等小把戏。其实也不怪谁爱耍那点小聪明。地球人都知道,你不让对方时不时地痛那么一下子,人家哪会把你当回事。
痛就是爱的那么一个小容器。
当然有时候,这种小把戏玩得过火了,最后会弄假成真。为了逃避痛,也就逃避了爱。因为害怕当了冤大头园丁,所以看见花园就绕道走。
安全倒是安全了,可这种安全靠麻木太近。所以那些为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成功避开爱的“礁石”而洋洋得意的人,还真说不清人家是赚了还是赔了。从完好无损的角度来说,是赚了,但从极端体验的角度说,又是赔了。
同样道理,相比受虐的那一方来说,施虐的那一方表面上看是“占了上风”,但是要我看,还真难说谁比谁幸福。“占上风”无非就是“权力”的优势,而权力给人带来的快感,要我看,总还是有限。而且,权力就像是毒品,让人上瘾。今天抽10毫克就行了,明天得20毫克,后天得50毫克。所以施虐的快感,总是很快就溶解在你不断上升的胃口里。相比之下,受虐的那个,因为粉身碎骨的勇气,反而可以陶醉在自己的英雄主义气概里。当年那个爱啊,一不怕死二不怕累的,以后追溯起来的时候,还可以像个出生入死的抗美援朝老兵似的,来个英雄无悔。
存在感总是与痛感联系在一起,而安全又总是紧挨着麻木,这事再次证明,上帝就是个小气鬼,他交一分货,你就得交一分钱。当然你可以不掏那个钱,不要那分货,不过这个时候,你就得眼巴巴地看着人家热火朝天地“爱情麻辣烫”。就算第二天吃着会拉肚子吧,人家好歹也有过荡气回肠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