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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吃的中国人

北京的吃(一)

知堂老人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北京的茶食》:“北京建都已有500余年之久,论理于衣食住方面应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实际似乎并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论,就不曾知道什么特殊的东西……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涵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可见他对北京的饮食生活是持批评态度的。连小小的点心都包涵有历史的精炼或颓废——知堂老人的要求已上升到审美的境界与高度,所以难免失望,“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同时期的鲁迅在北平八道湾的废园抄碑拓、读旧书,是为真理而彷徨,在沉默中积蓄一声呐喊。其弟则为异乡无有可口的茶点而惆怅,悲天悯人地叹息。这实在是两种彷徨。更确切地说:是两种人生。

但两种人生我都很喜欢。

半个世纪又过去了,被知堂老人点名批评过的北京的茶食,是否有所进步?这是热心读者的我所关注的。

我从温柔富贵之乡的江南移居北京,同样快有十个年头了,根据我的观察与体验,本世纪以来抖足风头的京味文化,惟独其中的饮食文化是衰弱的。当然北京人可以为拥有过雍容华丽的满汉全席而骄傲,但它并未伴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譬如座落于北海公园内的“仿膳”、天坛北门的“御膳”,至今仍是令工薪阶层止步的——毕竟过于贵族化了。我受邀赴某次招待外宾的宴会品尝过,在画栋雕梁下看穿旗袍的小姐次第端出油腻丰盛的一道道大菜,不知为什么,我总咀嚼出一个王朝没落的滋味。或许,这确实已算陈旧的遗产了。那些繁琐生僻的菜名我全没记住,只对一碟比手枪子弹还小的黄澄澄的袖珍窝头意犹未尽——系用精磨的栗子面捏制,和玉米面的大窝头不可同日而语。后来听说,那是慈禧太后偏爱的。

价廉物美的四川菜、东北菜和齐鲁菜曾长期占领北京市场。后来有钱人多了,粤菜进京,诸多酒家的门首增设了饲养生猛海鲜的玻璃水柜。北京人不喜酸甜,糖醋调料的淮扬风味一度被拒之千里之外。直至最近,沪菜像股市行情一样陡然走俏,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北京的餐饮,总是喜欢引进,却不大爱自我标榜。正如五十年代,“老莫”(莫斯科餐厅)的俄国菜虎踞北京城,近年来的美式快餐、法国大菜、意大利比萨饼又令市民津津乐道。走遍大街小巷,很难见到弘扬京味的本地特色菜馆。而我到天南地北的各省市出差,也极少听说北京菜这个概念。难道正宗的北京菜都失传了?或许本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北京菜?自然,涮羊肉和全聚德烤鸭应该算,但那毕竟单调,未形成蒸煮炖烩、爆炒溜炸全面的菜系。

总不能顿顿吃烤鸭吧。总不能三伏天也涮羊肉吧。远道而来的外地人撇撇嘴:北京人不讲究吃。这包含了不会做与不会吃两层意思。尤其在讲求精致鲜美的南方人眼中,北京人似乎只擅长大碗炖肉,猛浇酱油(绿林好汉一般未开化)。北京的厨师与菜谱,估计全是借用外地的。即使确实是土著的厨师,也恐怕学的外地的手法、拜的外地的师傅。这么讲或许夸张。但真正本地的饮食,粗糙得可以,而且不成体系。北京天生就像个展览馆,北京地面上的餐饮,大多表现为各地菜系的竞争与综合。

北方人喜面食,按道理面食应该是北京的强项,但北京的面食,无论面条、包子、水饺、馅饼、馄饨、抑或最简单的烧饼油条之类,都远远不如南方做得精致味美。恐怕只有窝窝头是北方的专利,南方人无法模仿。北京卖的面条,只有兰州拉面、山西刀削面、四川担担面、美国加州牛肉面,加上本地特产的炸酱面、打卤面,屈指可数的几种,可我去苏州,走进拙政园附近的一家面馆,墙壁悬挂的大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有几十种面条的名称及不同的标价,看得我眼花缭乱,直恨自己嘴长少了,无法一一品尝。苏州真神了,连面条都有几十种做法,难怪出美食家呢,记得我只点了最便宜的一碗菜煮面,浇点辣椒油,吃得心旷神怡。北京的包子,基本上沿续天津狗不理一派,很结实,但味道跟我老家南京皮薄馅肥、吹弹得破的刘长兴小笼包子,以及上海滩上金玉无双的蟹黄包子没法比。而且北京似乎没有那种以米饭搅拌肉汁作馅的类似包子的烧卖。在北京想起江浙一带的烧卖,我垂涎欲滴:唉,疏远此物已久矣。

同样是馄饨,北方人手拙,捏制得四四方方,形状颇粗笨,皮厚馅少,且清汤寡水,虽加有虾皮、香菜等调料,但吃起来和面片儿汤无异。南方的馄饨则出神入化了。南京新街口有一个体餐馆专卖辣油馄饨,大铁锅里永远滚沸着漂满油髓的排骨汤,老板娘站在案前现做,用筷子尖挑来肉馅,沾在面皮上信手一捏,顿时是初绽的花骨朵的模样,速度又快,下雨般落进锅中。这简直像一门手艺。高汤之鲜美自然令人咋舌,就是那货色,一送进嘴里就仿佛化了。只留下无尽的回味。没吃过那样的馄饨,简直枉活一生。要知道,这在江南是最平民化的小吃了。而在北京吃馄饨,我从来不愿连续吃第二碗。甚至尽量回避,以免败破自己对馄饨的印象及兴趣。

比较来比较去,我只能这样解释:北京的面食是为了求饱,而南方的则为了解馋。这自然影响到其滋味乃至情调了。南方的面食大多作为小吃,在生活中带有陪衬性与玩赏性,而北方则以其为主食——难怪呢?这就像妻与妾的关系(开个玩笑)。推而广之,或许能判别出两地居民对整个饮食的态度。这甚至已成为传统了。难怪周作人当年在北京街头的饽饽铺里吃不到情投意合的好点心,并引以为憾。

北京有几个地段是专门卖小吃的。譬如隆福寺与东华门一带,街边的大排档颇为热闹,每晚总有成群的游客挑灯夜战。小吃就要这样,在人群中站着吃,每样尝一小碟或一小碗,甚至仅仅尝一汤匙,仿佛神农尝百草。客观地说:北京有几种小吃还是让人留连忘返的,譬如炒肝、卤煮火烧、炸爆肚。另有一种豆汁儿(在清朝和民国时极有名),其味怪异,今天只有少数老人对此孜孜不倦。正如小吃街大多是外地游客云集,土著居民则很少光顾——北京是大城市,北京人不大看得起小吃,北京的小吃,则是为了满足外地人的好奇心。

说北京的饮食求饱为主、解馋为次,并不是说北京人不馋。北京人的馋也是有传统的。梁实秋有个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某日傍晚正偎炉取暖,其子下班回家捎来一只鸭梨,他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一只小碗冲向门外的大风雪。约一小时才托碗返回,原来他要吃榲桲拌梨丝,找配料去了。从前酒席,饭后一盘榲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梁实秋说:“这就是馋。”馋比饿更难对付,它是一种瘾。所谓美食家,瘾君子也,有瘾而不得满足,痛苦哉。再想想周作人对北京茶食略有微词,也就不足为怪了。

梁实秋讲述的是老北京的故事。那老头馋瘾发作之时,像个孩子。像个孩子一样天真。民以食为天,但孩子的馋与美食家的馋绝对是两种境界——后者应该属于文化了。所谓的饮食文化,基本点是对付饿,但最高境界则是对付馋的。这是一种解馋的文化,美食的“美”和美学的“美”,是同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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