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生活的享受
一、安卧眠床
我好像终将成为一个游方式的哲学家,但这也是无法的事,一般的哲学好似都属于一种将简单的事情弄成令人难懂的事情的科学;但我的心目中则能想象到一种相反的哲学,即是将烦难的事情化成简单的科学。一般的哲学中虽用物质主义、人性主义、超凡主义、多元主义、什么主义等类的冗长字眼,但我终以为这类学说未必能比我的哲学更精深。人类的生活终不过包括吃饭、睡觉、朋友间的离合、接风、饯行、哭笑、每隔两星期左右理一次发、植树、浇花、伫望邻人从他的屋顶掉下来等类的平凡事情。大多哲学家用深奥的字句来描写这类简单的生活状态,无非是一种掩饰概念的极端,缺乏表达的技巧而已。所以,哲学实已渐渐趋近于使人类对于自己的事情更加不懂。哲学目前的成就仅是:越解说,越使人模糊。
安睡眠床艺术的重要性,能感觉的人至今甚少。这是很令人惊异的。我的意见以为:世上所有的重要发明,不论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十有九桩都是科学家或哲学家,在清晨两点到五点之间,蜷卧于床上时所忽然得到的。
有些人在白天睡觉,有些人则在晚间睡觉。这里的所谓“睡觉”同时也做说谎解说(按:英文中的Lying一词做安睡解,也做说谎解)。我觉得凡是和我同意深信安睡眠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者都是诚实的人,都是宁可阅读不含道德教训的故事如《爱丽丝奇遇记》之类者。
安睡卧床于身体和心灵,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从身体上来说,这是和外界隔绝而独隐。人在这个时候,往往将其身体置放于最宜于休息、和平以及沉思的姿势。安睡并易有一种适宜和舒服的方法。生活大艺术家孔子从来是“寝不尸”,即不要像僵尸一般地挺睡,而必须蜷腿侧卧。我也觉得蜷腿睡在床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两臂的安置也极关重要,须十分适宜,方能达到身体上的极度愉快,和心灵上的极度活泼。我深信最适宜的姿势不是平卧床上,而是睡在斜度约在三十度的大软枕头上,两臂或一臂垫在头的后面。在这种姿态当中,不论哪一个诗人即能写出不朽的佳作,不论哪一个哲学家即能改革人类思想,不论哪一个科学家即能有划时代的新发明。
能感觉到寂静和沉思的价值的人很少,这是令人惊奇的。安卧眠床的艺术,其意义不单是令人在整天的劳苦工作之后,在和人相见谈话、无意义地说了许多废话之后,在哥哥姐姐遇事必要矫正以便保护你升到天堂,致使你的神经极受刺激之后,得到身体上的休息,并且还有更进一层的意义。这艺术如果加以相当培植,可以成为一种心灵上的大扫除。有许多生意人,公事台上安着三架电话机,片刻不停地一天忙到晚,还自己觉得非此不可,引以为慰;但他实在不知道倘若在半夜后或清晨间安睡在床上做一小时的沉思,反而可以赚进加倍的钱。一个人即使睡到八点钟方起身,那又有什么关系?他如在洗脸刷牙之前,先在床上悠闲地吸几支香烟,将这一天所要做的事情计划一下,而不要匆忙地起身,则对他的益处将不能以倍数计算。这时候他穿着宽大的睡衣,以最舒服的姿势睡在床上,没有紧狭的内衣,牵扳的背带,窒息的硬领,也没有很重的皮鞋束缚他,使他那白天势必失去自由的足趾也得到了解放舒适。这时,他的生意头脑方能真正运用。因为一个人的头脑,只有在他的足趾自由时,方是真正自由的。只在头脑自由时,他方有真正做思想的可能。在如此舒适的境地中,他即能思量昨天的成就和失败,并将当日的事情分其轻重,决定进行。一个商人不妨先预备好一切,到十点钟时再走进公事房去。这较胜于在九点钟,或甚至在八点三刻时,即和奴隶头目一般地赶到公事房,就像中国人所说的无事忙。
但是对思想家、发明家、概念家来说,在床上一小时的安睡,其所助犹不止此。一个著作家在这种姿势中,能比他整天坐在写字台前得到更多的论文或小说资料。因为在这时节,他完全不受电话、来客和日常小节的烦扰。他好似从一片玻璃或一挂珠帘中看到人间的生活,而现实世界的周围即好似悬着一圈云彩使它增添了一种神奇的美丽。这时他所看见的,不是生硬的生活,而已变为一幅比生活更真实的画像,如倪云林或米芾的名画一般。
睡在床上,所以会对人有益,理由大概如下:一个人睡在床上时,他的筋肉静息,血液的流行较为平顺有节,呼吸较为调匀,视觉、听觉和脉系神经也大概完全静息,造成一种身体上的静态,所以能使心思集中,不论于概念或于感觉都更为纯粹。就是在感觉方面,例如:嗅觉和听觉,也是在这个时候最为敏锐。所以好的音乐须卧而听之。李笠翁于他所著的《杨柳》篇中说:人们须在清晨未起身时,聆听鸟的叫声。我们在清晨苏醒后,睡在床上听百鸟的鸣声,这是何等美丽的境界啊!百鸟的鸣声就是在城市中也大多可以听到,不过我敢说,能够感觉到的人很少罢了。以下所述,即某天清晨我在上海所听到而记下来的:
这天,我在一宵好梦之后,于五点钟时苏醒,即听到一阵极为悦耳的声音。最初所听见的是高低不一的厂家笛声。稍停是一阵远远的马蹄的的声,大概是几个骑马的印度巡捕在愚园路上经过。在寂静中,我所享受的美的愉快更胜于勃拉姆斯的交响曲。又过一阵,即来了一阵细碎鸟鸣声。可惜我对鸟类不太研究,所以不知道叫的是什么鸟,但我的享受则相同。
同时,自然还有别的声音。有几个外国青年,大概是在外面狂欢了一宵,这时回家敲后门。一个清道夫在打扫隔壁的弄堂,扫帚的刷刷声清晰可闻。忽然之间,大概是一只野鸭在天空一声长鸣,悠扬不绝。六点二十五分左右,我听见沪杭甬火车隆隆之声自远而来,到极司非而路车站停止。隔壁房中有一两个小孩的啼叫声。此后各处渐有人声,一刻增多一刻,因而知道各处已在那里渐渐上市了。我自己的屋中,仆人也一一起身,即听见开窗和铁钩插上去的声音、轻轻的咳嗽声、轻轻的足声、杯盘碗盏声。忽然又有一个小孩呼妈妈声。这些就是那天早晨我在上海所听到的音乐会之奏曲。
那年的春天,我所最爱听的就是鹧鸪的鸣声。它们在互相叫唤之中,共有四个音阶。(即do.mi:re-:-.ti)其中re延长约三拍,在第三拍的中间突然中断,接上一个低的ti音。这种鸣声,我在南方的山中时常听到。最有趣的是,每天清晨一只雄鸟必先在我寓所附近的树上叫起来,随后雌鸟在离开约百码以外之处以鸣声相答。它们鸣声的快慢有时也若有参差,似乎是因于心境的变动,有时则末一短音不叫出来。那地方各种鸟鸣声种类不一,但鹧鸪声最动人。各种鸟鸣声悦耳异常,除以音乐比拟之外,实在不能用字句形容。据我所能鉴别者,其中有百灵鸟、喜鹊、啄木鸟和鸽子。每天早晨,老鸦的叫声最迟,理由大概如李笠翁所说,因为别种鸟类多畏惧人类的猎枪和儿童的石子,所以它们必在清早人类尚未起身之前,即出来奏它们的音乐,以免被人类所打断,而老鸦则并不畏惧,所以它们起身较迟。
二、坐在椅中
我向来以喜欢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将要写一段椅子的哲学。朋友之中,喜欢躺在椅中者不止我一个,但不知如何单是我出名,至少在中国文艺界中是如此。我认为在这现代的世界中,我并不是惟一的好躺椅中者,而人之说我者,也有些言过其实。这件事的经过是如此的:某年我发刊了一本《论语》杂志。其中,我力辩吸烟并无害处。杂志当中虽没有刊载卷烟广告,但文字中很多称赞尼古丁的美德的话,因此便传了开去,说我一天到晚不做事情,只是躺在椅中吸雪茄。我虽屡次否认,并极力声明我实在是中国最勤于做事者之一,但传说之词依然风行一时,甚至竟成为我是被人憎恶的有闲阶级之一的证据。两年后,又因我刊行了一种注重通俗文字的杂志,于是更证实我是一个懒鬼。当时我因看不惯流行文章的体裁过于迟钝、不忠实和虚诞,认为还是旧式私塾命十二三岁的孩子做“救国”和“恒心之德”等类题目的文章的遗毒,故而以为必须提倡一种坦白通俗的文体,方能解放中国文章,使之脱去陈腐的桎梏。但我于不经意之间,将通俗文体写成潇洒文体,于是有人就拿这个作为攻击我的目标,因而我便被认为是中国懒惰作家中最懒惰者之一。
我承认我时常躺在朋友家客室里的椅中。但别人何尝不如此。如若沙发椅不是为了躺躺而设,则何必有沙发椅;如若二十世纪的男女都必须正襟危坐,则现代的客室中何必摆着那种沙发椅;而我们极应该坐在挺硬的红木椅子上,身材较矮的妇女,须两脚悬空地挂着。
其实躺在椅中这件事也有一种哲学。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之不同,其起因即在于对恭敬的注重与否。古人的坐,以态度恭敬为主,今人则以舒服为主。两者之间有一种哲理上的冲突。因为依照古人的见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服即罪恶。耽于舒服即趋于失敬。这一点赫胥黎在他讨论“舒服”那篇文章里已讲得很明白。赫氏所说“西方的封建社会阻止了躺椅的产生直到近时”这句话,和中国的情形正完全相同。今日凡自认是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时,尽可把两足高高地搁在他的书桌上,而不必有所顾忌。这是熟不拘礼,而并不是失敬。不过这种行为,如在老辈面前,则当然是要被斥为不当的。
道德和建筑与室内陈设之间,有一种我们寻常所意料不到的密切关系。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为怕看见自己的肉体,所以不常洗澡,因而使现代式的白瓷澡盆的发明迟延了数百年之久。当我们认识儒教的公私行为都以恭敬为主时,我们就能了然旧式的中国木器为什么制成那种样子。我们在红木椅子上,只有挺起背脊笔直地坐着,就因为这是社会所公认为惟一合法的坐法。中国皇帝的宝座,坐时并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钟也是不愿意的。英王的宝座也是如此。克利奥佩得拉出外之时,总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着行走。她敢如此,就因为她没有受过孔子的教训。这种样子如被孔子看见,那当然也要像他对付原壤夷俟一般“以杖叩其胫”了。在儒家的社会中不论男女都应该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场合中应该如此。在这种时节,如有人将腿脚略为跷起,便立刻会被人视做村野失礼。事实上,最恭敬的姿势例如在谒见长官时,坐的时节应斜欠着身子,将臀部搁在椅子的边沿上,才算恭敬知礼。儒家古训和中国建筑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但这里姑且不讨论下去。
我们应该感谢十八世纪末叶和十九世纪初叶的浪漫派运动,它打破了古礼的传统思想,方使舒服这件事不再被人认为罪恶。另一方面,除了浪漫运动之外,又因对于人类心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于是对于人生也产生了一种较为真切的态度。这种态度的改变,使人们对戏剧不再视为淫猥,对莎士比亚不再视同化外,也使女人的浴衣、清洁的澡盆、舒服的躺椅和睡椅,得以出现;并也使生活和文章有了一种较为真切、较为亲热的体裁。在这种意义上,我的喜欢躺在椅中的习惯,和我的拟想将一种亲热自由潇洒的文体导入中国杂志界中的企图之间,确有一种联系存在着。
如若我们承认舒服并不是一种罪恶,则我们也须承认我们在朋友家的客室中以越舒服的姿势坐在躺椅上,越是在对于这个朋友表示最大的恭敬。简括地说,客人能自己找寻舒服,实是在招待上协助主人,使他减少烦虑。所以我坐时,每每将一只脚高搁在茶桌或就近的家具上面,以协助主人。因而使其余的客人也可以趁此机会抛弃他们的假装出来的尊严态度。关于坐卧器具的舒服比较,我已发明了一个公式。这个公式可以用简单的字句表达如下:椅子越低,坐时越舒服。有许多人坐在朋友家的某种椅中觉得异常舒适,即因为这个理由。当我尚未发明这个公式以前,我每以为室内装潢家对于一张椅子如何可以使坐者得到最高度的舒适,其高度阔度和斜度之间大概必有一种数学的公式。但自从我的公式发明之后,我即知道这事其实比较简单。我们如将中国红木椅子的脚锯去数寸,坐时即立刻可以较为舒服。如再锯去一些,则必更为舒服。这种情形的合理结论当然是:最舒服的姿势就是平躺在床上。这岂不简单吗?
从这个基本原则,我们即能演绎出一个附则,即我们倘因坐在一只太高而又不便将脚锯去的椅子上而觉得不大舒服时,我们只须在椅子的前面找一个搁脚的地方,以减少我们的腰部平线和着脚处的距离,这也即等于减低椅子的高度。我所最常利用的一个极普通的方法就是:将写字台的屉斗拉一只出来搁脚。但这条附则应该怎样聪明地实施,则须视各人的常识了。别人说我一天之中倒有十六个小时是醒着的,是躺在椅中的。为了化解这个误会起见,我当说明我也能在写字台或打字机前很耐心地坐上三个小时。我所要使人明白的是:松弛我们的肌肉,不一定是一件罪恶。但我并没有说我们可以一天到晚松弛我们的肌肉,或如此办法是最合卫生的姿势。我的原意并不如此,人类的生活终究须由工作和游息循环为用,即紧张和松弛相替为用。男人的脑力和工作能力也如女人的身体一般,每月有一种循环式的变迁。威廉·詹姆斯说,脚踏车的链子如若绷得太紧,即有碍于转动的顺利。人类的心力也正相同。无论什么事情终究是个习惯问题,人体内具有一种调节的无穷能力。日本人惯于盘腿坐在地上,我颇疑心如叫他们改坐椅上,他们即易于犯脚抽筋的毛病。我们只有借着将工作时间中完全挺直的姿势和工作完毕后躺在睡椅中的舒服姿势循环变换,方能成就生活的最高智慧。
至于妇女,你坐着的时候如若眼前没有搁脚的地方,则可把两腿蜷搁在睡椅上。你应知道这是一个最惹人爱的姿势。
三、谈话
“与君一夕话,胜读十年书。”这是一位中国学者和他一个朋友谈了一次话以后的一句赞语。这句话中含有不少真理。“一夕话”现在已成为一种口头语,以代表和朋友所做的一次愉快谈话,不论是已过的或期望的。中国有两三种著作,其书句即《一夕谈》或《山中一夕谈》。书的性质和英文的《周末闲谈》相似。这种和朋友的一夕快谈,是人生难得遇到的。因为正如李笠翁所说,凡是真正的智者都拙于言谈,而善谈者则又罕是智者。所以在高山的寺院中忽然发现了一位深解人生的高士,而同时又是善谈者,则其愉快自不亚于一位天文家发现一颗新行星,或一位生物学家发现一种新植物了。
现在有许多人都以为围炉聚谈或坐桶聚谈的谈话艺术,已因今日事业生活的动率而丧失掉。我以为动率对于这事确也有些关系。不过谈话艺术的毁灭,实开端于家庭改为没有火炉的公寓,而由汽车的影响完成这桩毁灭工作。这动率是完全不合的,因为谈天这桩事只在一群富有闲适精神的人当中,惬惬意意,心平气和,幽默自然的时候方能办得到。因为“说话”和“谈天”之间显然有个分别,这两个中国名词已表示得很明白。在谈话的时候所说的话,天南地北,较为琐屑,态度较为闲适,而没有办公事时那种像煞有介事的情形。公事信和朋友之间通问信也有着相类似的区别。我们可以和任何人说话或谈公事,但不是和任何人可以做一夕之谈的。所以我们如若得到一个能真正谈天的朋友,则其愉快实不下于读一本名著,再加上亲耳听见他的语音,亲眼看见他的动作的乐趣。这种快乐的谈天,我们有时得之于老友的重逢或回溯当年的谈话中,有时则在夜晚间火车的吸烟室中,或旅行时的旅舍中。所谈的话,狐鬼、神怪、独裁、卖国,谈言微中,料及未来,也是常事。这种谈天,过后可以使我们长在心头,一世不忘。
当然夜间是最宜于谈天的时候。因为白天的谈天总好似缺乏夜间那种魔力。至于谈天的地点我以为毫无关系。在十八世纪式的“沙龙”(即书室)中,可以谈关于文学或哲学的闲天,但在农家木桶的旁边也何尝不可以谈。或在风雨之夕的航船中,对河船上的灯光微映水波,而卧听船夫闲谈当地的一个女子怎样被选去做皇后娘娘的故事。这类谈天之所以悦人者,实在于所得的乐趣因地点时间和谈者而各不相同。我们所以能牢记不忘,有时因为谈天的时候是正在桂子飘香,秋月悬空的佳景下;有时因为是正在风雨之夕,一炉柴火之前;有时因为是正坐在一个高亭之上,远眺河中船只往来,而当中有一只船忽因潮流过激而侧翻的时候,或是在清晨坐在车站候车室中的时候。这种眼前即景常和所谈的天联系一起,因而使我们永不能忘。如若在室内的话,谈者或是两三人或是六七人,老陈微醉,老秦有些伤风鼻塞,都可以使这夕的谈天增添趣味。人生是限制于月不常圆,花不常好,良朋不能常聚之中的,所以我们做这类简单的乐趣,我想不至于为造物所忌吧?
依常例而言,好的谈天等于一篇好的通俗文章。两者之间的体裁和资料都相仿佛。如狐狸精、苍蝇、英国人的古怪脾气,东西方文化的异点,塞纳河旁的书摊,成衣铺中的色迷学徒,各国元首政治家和军人的轶事,储藏佛手的方法等等,都是极好极相宜的谈天资料。它之所以类似文章,即在体裁的通俗。所谈的题目尽可以严肃重大,如本国情形的惨苦混乱,或疯狂的政治概念潮流之下文明的没落,剥夺人民的自由,人类的尊严,甚至剥夺人类快乐的终点,或关涉真理和公平的大问题等等,均无不可。不过意见的发表总是出之以一种偶然的闲适的和亲切的态度。因为在文明的当中:不论我们对强夺我们的自由怎样的恼恨,我们至多只许用我们的舌头和笔尖,以轻描淡写的字句来表示我们的感想。至于充分发挥真情感的激烈言论,自只可以在少数几个知己朋友之间,私下发泄一下子。所以要做一次真正的谈天,其必要条件是一间关上门的屋子,几个知己的朋友,旁边没有我们所不愿意看见的人,那时,我们方能悠闲地发表我们意见。
这种真正的谈天之有异于政治上的交换意见,其对比情形正如一篇优美通俗的文章之有异于政治家的宣言。这类政治家的宣言中虽表现着较为高尚的情感,例如:对于民主制度的意见,服务的愿望,穷人的福利问题,精忠报国,崇高的理想主义,酷爱和平,保证维持国交,绝不贪图权位金钱或名誉等等动人听闻的说话,但其中终免不了带着些令人远而避之的气息,正如我们畏避一个打扮过分,胭脂粉搽得太浓的妖娆女人一般。反之,我们在听到一次真正有趣的谈天,或读到一篇优美的通俗文章时,我们便如面对着一个在河边洗涤衣服时姣艳少女,穿着极淡雅的布衣服,头发或者有一绺拖在前面,身上的纽子或者有一粒未曾纽上,其天真烂漫的姿态自然令人见而生爱。这也就是西方女人特意穿着便服所想要模仿的动人姿态。凡属有趣的谈天和优美的文章,都必然具有这种天然的动人之处。
所以谈天的适当方式应是亲密,的,毫无顾忌的。在座的人谈到出神时,都已忘却身处何地,也不再想到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谈言吐语,一举一动都是任性为之。而所谈的,也是忽而东忽而西,想着便谈,并无一定的题目。我们只有在知己朋友相遇,肯互相倾吐肺腑时,方能真正地谈天。而谈时各人也是任性坐卧,毫无拘束,一个将两脚高高地搁在桌上,一个坐在窗槛上,一个坐在地板上,将睡椅上的垫子搬下来当褥子用。因为我们必须在手足都安放在极舒服的地位,全部身体感受舒适时,我们的心地方能安闲舒适,此即前人所谓:
眼前一笑皆知己,
座上全无碍目人。
这些都是真正谈天的必要条件。我们谈时不择题目,想到便谈,天南地北,愈去愈远,既无秩序,也无定法,随意所之。所以谈到兴尽之时,也就欢然而散。
这就是谈天和空闲的联结关系,也就是谈天和散文之勃兴的联结关系。因为我相信一个国家的真正优美散文是必须在谈天一道已经发展成为一项艺术的地步方能产生。这个情形在中国和希腊文的发展中最为显明。我以为孔子之后的数百年中,思想的活动,因而产生所谓“九家”的学说,其起源即因于当时有一群学者,平生唯以说话为事,所以即发展成一种文化的背景。这种发展,除此之外,实说不出其他的理由。当时列国有五位豪富的公子,都以慷慨好客著名一时。每人的家中都聚着食客数千人,例如:齐国的孟尝君,他家中养着珠履之客三千人。其人数既如此众多,则当时的你谈我说,议论纷纷的情形,也就可想而知。这类人的说话,在传于后世的《列子》、《淮南子》、《战国策》和《吕氏春秋》诸书中,可以得其大概。《吕氏春秋》据说实是他的门下所著,而不过用他的名义(这和英国十六世纪与十七世纪时代的作家著了书用赞助他的人之名义发表的情形相似)。这部书中已经发展了一种善处人生的概念,大意是不善处人生,不如不生活。此外还有一群长于说辞的纵横家,列国君王常利用他们到邻国去下说辞,或去挽回一次危局,或去劝说退兵解围,或去说合联盟。而他们也大都能成功而返。这群纵横家或学者,都是长于口才,善于譬喻。他们的言论很多记载于《战国策》中。从这种自由而智巧的言论中即产生了几位大哲学家:以“为我主义”著名的杨朱,以“现实主义”著名的韩非子(他和玛基维里相似但较为温和),和以敏捷辩论著名的大外交家晏子。这些都可以证实我的假说。
纪元前第三世纪末叶,楚国李园以他的才貌双全的妹妹献给楚相春申君。这桩事就是当时社会生活很文明的一个榜样。后来春申君又将这女子献与楚王,以致楚国渐渐衰弱,被秦始皇所灭。
昔者楚考烈王相春申君,吏李园。园女弟环谓园曰:“闻王老无嗣,可见我与春申君,欲假于春申君,我得见春申君,径得见王矣!”园曰:“春申君贵人也。千里之佐,吾何讹敢言?”女环曰:“即不见我,汝求谒于春申君:‘才人告,远道客,请归待之。’彼必问汝:‘汝家何等远道客者?’因对曰:‘园有女弟,鲁相闻之,使使者来求之园。才人使告园者。’彼必问:‘汝女弟何能?’对曰:‘能鼓琴,读书通一经。’故彼必见我。”园曰:“诺。”
明日辞春申君:“才人有远道客,请归待之。”春申君果问:“汝家何等远道客?”对曰:“园有女弟,鲁相闻之,使使求之。”春申君曰:“何能?”对曰:“能鼓琴,读书通一经。”春申君曰:“可得见平?明日使待于离亭。”园曰:“诺。”既归告女环曰:“吾辞于春申君,许我明日夕待于离亭。”女环曰:“园宜先供待之。”
春申君到,园驰人呼女环到,黄昏,女环至,大纵酒。女环鼓琴,曲未终,春申君大悦,留宿……
这就是当时受过教育的女子和闲适的文士的社会背景,因而使中国的散文也有了它第一次的重要发展。当时有善说辞,通文才,娴于音乐的女子,使男女共处的社会中有着社交的、美术的和文学的动机交织之,点缀这社会的性质和气象当然是贵族化的,因为,相国是常人很难于见到的贵官,但他在知道一个女子娴于音乐擅长文才时,他便也渴于一见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文人和哲学家所度的闲适生活,而当时的一切著作,也不过是他们彼此之间谈话的产物而已。
只有在有闲的社会中,谈话艺术方能产生,这是很显明的。也只有从谈话艺术中,优美通俗的文章方能产生,这是同样显明的。一般说起来,谈话艺术和写优美通俗文章的艺术在人类文明进步史中,产生的时间比较迟。因为人类的灵心必须先经过一种锐敏微妙技巧的发展,方能达此地步。而要发展这些,则又非生活有闲不可。文化本身的进步,实是有赖于空闲的合理利用,而谈话则不过是其中的方式之一罢了。一天忙到晚的生意人,吃了晚饭就睡觉,韵声如牛者,是绝不能有所助于文化的。
一个人的空闲,有时是环境所迫成,而不是自我的。许多文学杰作都是在环境所迫的空闲中所完成。因此我们如遇到一个极有希望的文学天才,而看见他虚靡时间于社交或写作流行的政治论文时,对待他的最好方法是将他关进监狱去。因为我们须记得《周易》,一部讨论人生变迁的哲学巨著,即是周文王被囚在里时所写成。而中国的历史杰作《史记》一书,也是司马迁被囚在狱中所写成的。古代许多著名的作家大都因为宦途不达,屈在下僚,或是伤心国是,于是转变生活而产生了他们的文学或艺术杰作。元朝何以产生这许多名画家和词曲家?清初何以能产生名画家石涛和八大山人?即由于这个理由。于耻为夷狄之民的爱国思想,使他致一生心力于艺术和学问。石涛实是中国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但因清朝皇帝对于这班心不臣服的艺术家有意埋没,所以他的名不甚著,西方人知道的很少。此外还有很多应试不中名落孙山的人,也发愤而致力于创作,例如:施耐庵之著《水浒传》,和蒲留仙之著《聊斋》。
《水浒传》的序文中,有一段形容朋友谈天之乐的绝妙文字:
吾友毕来,当得十有六人,然而毕来之日为少。非甚风雨,而尽不来之日亦少。大率日以六七人来为常矣。吾友来,亦不便饮酒,欲饮则饮,欲止先止,各随其心,不以酒为乐,以谈为乐也。吾友谈不及朝廷,非但安分,亦以路遥,传闻为多。传闻之言无实,无实即唐丧唾津矣。亦不及人过失者,天下之人本无过失,不应吾诋诬之也。所发之言,不求惊人,人亦不惊。未尝不欲人解,而人卒亦不能解者,事在性情之际,世人多忙,未曾常闻也。
《水浒传》即在如此的环境和情感中产生的,而所以能产生,即因他懂得享受空闲。
希腊的散文早年也是在同样的空闲社会背景中产生的。希腊思想的清明,散文体裁的简洁,显系谈闲天艺术所造成。柏拉图以《会话》为其书名,即能证明此点。在《宴会》一篇中,我们看见一群希腊文士斜躺在地上,在美酒鲜果和美少年的气氛中欢笑谈天。因为这种人已养成了谈天的艺术,所以他们的思想才能如此清朗,文体如此简洁。和现代文学作家的夸大迂腐恰成一种对比。这种希腊人显然已学会了用轻描淡写的态度,去应付哲学问题。希腊哲学家动人的闲谈气象,好谈天的欲望,对聆听有趣味的谈天的重视,和对谈天的适当环境的选择,都在《斐特气罗斯》一篇的序文中,描写得很分明。
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一篇中,他并不像现代作家般用“人类文明从它的发展的各个连续梯阶观察起来,乃是一种从多种生殖变化为纯一生殖之动力的运动。”或诸如此类令人难解的话头开场,而只说:“昨天我和亚里士多德儿子格劳可到比里阿斯去拜女神,同时想去看看他们将怎样庆祝这个节日,因为这尚是第一次举行。”早年中国哲学家的气象,即思想最活泼最有力时代的气象也可以从希腊人的画像中看得到,在这种画像中几个希腊人偶然齐集在一起,如《宴会》一篇中所描写的,讨论一个伟大的悲剧作家是否同时也必是一个伟大的喜剧作家集会的气氛中,交织着严肃轻快和恶意的敏捷应对。旁人嘲弄苏格拉底的酒量,但他仍是旁若无人地坐在那里,欲饮即斟酒而饮,欲止即止。他口若悬河地谈了一整夜,直谈到除了阿里斯托芬尼和霭迦松之外,其余的听者都已沉沉睡去。后来连那二人也倦极睡去,只剩下他自己一人,他方起身离开筵席,走到教授室去洗了一个澡,于是即又精神焕发了。希腊的哲学即是在这种善意的谈论之气氛中所产生的。
毫无疑义地,我们在高尚的谈天时,须有几个女子夹杂在座中,以使这谈天可以具有必不可少的轻倩性。谈天如缺乏轻倩性和愉快性,即变为沉闷乏味,而哲学本身也就变为缺乏理智,和人生相隔离了。不论在哪一个国家,不论在哪一个时代,凡是具有注意于了解生活艺术的文化者,同时都一致发展欢迎女子加入以为点缀的习尚。雅典在派里克列斯的时代即是如此,十八世纪法国沙龙时代也是如此。就是和中国男女之间虽禁止交际,但是历代文士都渴欲女子加入他们的谈天一样,在晋宋明三朝之中,当清谈艺术最为流行的时候,都有许多才女如谢道韫、王朝云、柳如是等掺杂于中间。因为,中国人虽对于自己的老婆力主贤德,回避男子,但自己则免不了极想和有才的女子为友。因此中国的文学史中,差不多随时能发现才女名妓的踪迹。男子谈天之时,渴望女子加入以调剂精神,乃是一种普遍的愿望。我曾碰到过几位德国女子,她们能从下午五点钟谈到晚间十一点钟。我曾碰到过几位英美女子,她们的熟习经济学使我不胜惊异。因为这种学问是我所不敢研究而自认无望的。无论如何,即使一时没有能和我对于卡尔·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作辩论的女子,但谈天之时,如若座中杂坐几位善于听人谈论、心地玲珑的女子,实可以使在座者格外精神兴奋。我觉得座中对玲珑的女子,实胜于和一个满脸笨相的人谈天。
四、茶和交友
我以为从人类文化和快乐的观点论起来,人类历史中的杰出新发明,其能直接有力地有助于我们的享受空闲、友谊、社交和谈天者,莫过于吸烟、饮酒、饮茶的发明。这三件事有几样共同的特质:第一,它们有助于我们的社交;第二,这几件东西不至于一吃就饱,可以在吃饭的中间随时吸饮;第三,都是可以借嗅觉去享受的东西。它们对于文化的影响极大,所以餐车之外另有吸烟车,饭店之外另有酒店和茶餐,至少在中国和英国,饮茶已经成为社交上一种不可少的制度。
烟、酒、茶的适当享受,只能在空闲、友谊和乐于招待之中发展出来。因为只有富于交友心、择友极慎、天然喜爱闲适生活的人士,方有圆满享受烟、酒、茶的机会。如将乐于招待心除去,这三种东西便变成毫无意义。享受这三件东西,也如享受雪月花草一般,须有适当的同伴。中国的生活艺术家最注意此点,例如:看花须和某种人为伴;赏景须有某种女子为伴;听雨最好须在夏日山中寺院内躺在竹榻上。总括起来说,赏玩一样东西时,最紧要的是心境。我们对每一种物事,各有一种不同的心境。不适当的同伴,常会败坏心境。所以生活艺术家的出发点就是:他如果想要享受人生,则第一个必要条件即是和性情相投的人交朋友,须尽力维持这友谊,如妻子要维持其丈夫的爱情一般,或如一个下棋名手宁愿跑一千里的长途去会见一个棋友一般。
气氛是重要的东西。我们必须先对文士的书室的布置,和它的一般的环境有了相当的认识,方能了解他怎样在享受生活。第一,他们必须有共同享受这种生活的朋友,不同的享受须有不同的朋友。和一个勤学而含愁思的朋友去骑马,即属引非其类,正如和一个不懂音乐的人去欣赏一次音乐表演一般。因此,某中国作家曾说过:
赏花须结豪友,观妓须结淡友,登山须结逸友,泛舟须结旷友,对月须结冷友,待雪须结艳友,捉酒须结韵友。
他对各种享受已选定了不同的适当游伴之后,还须去寻找适当的环境。所住的房屋,布置不必一定讲究,地点也不限于风景幽美的乡间,不必一定需一片稻田方足供他的散步,也不必一定有曲折的小溪以供他在溪边的树下小憩。他所需的房屋极其简单,只需:“有屋数间,有田数亩,用盆为池,以瓮为牖,墙高于肩,室大于斗,布被暖余,藜羹饱后,气吐胸中,充塞宇宙。凡静室,须前栽碧梧,后种翠竹。前檐放步,北用暗窗,春冬闭之,以避风雨,夏秋可开,以通凉爽。然碧梧之趣,春冬落叶,以舒负暄融和之乐,夏秋交阴,以蔽炎烁蒸烈之威。”或如另一位作家所说,一个人可以“筑室数楹,编槿为篱,结茅为亭。以三亩荫竹树栽花果,二亩种蔬菜。四壁清旷,空诸所有。蓄山童灌园剃草,置二三胡床着亭下。挟书剑,伴孤寂,携琴弈,以迎良友”。
到处充满着亲热的空气。
吾斋之中,不尚虚礼。凡入此斋,均为知己。随分款留,忘形笑语。不言是非,不侈荣利。闲谈古今,静玩山水。清茶好酒,以适幽趣。臭味之交,如斯而已。
在这种同类相引的气氛中,我们方能满足色、香、声的享受,吸烟饮酒也在这个时候最为相宜。我们的全身便于这时变成一种盛受器械,能充分去享受大自然和文化所供给我们的色、声、香味。我们好像已变为一具优美的梵哑林,正将由一位大音乐家来拉奏名曲了。于是我们“月夜焚香,古桐三弄,便觉万虑都忘。妄想尽绝。试看酒是何味,烟是何色,穿窗之白是何影,指下之余是何音,恬然乐之而悠然忘之者是何趣,不可思量处是何境?”
一个人只有在神清气爽,心气平静,知己满前的境地中,方真能领略到茶的滋味。因为茶须静品,而酒则须热闹。茶之为物,其性能引导我们进入一个默想人生的世界。饮茶之时而有儿童在旁哭闹,或粗蠢妇人在旁大声说话,或自命通人者在旁高谈国事,即十分败兴,正如在雨天或阴天去采茶一般的糟糕。因为采茶必须在天气清明的清早,当山上的空气极为清新,露水的芬芳尚留于叶上时,所采的茶叶方称上品。照中国人说起来,露水实在具有芬芳和神秘的功用,和茶的优劣很有关系。照道家的返自然和宇宙之能生存全恃阴阳二气交融的说法,露水实在是天地在夜间相融后的精英。至今尚有人相信露水为清鲜神秘的琼浆,多饮即能致人兽于长生。特昆雪所说的话很对,他说:“茶永远是聪慧的人们的饮料。”但中国人则更进一步,而以它为风雅隐士的珍品。
因此,茶是凡间纯洁的象征,在采制烹煮的手续中,都须十分清洁。采摘烘焙,烹煮取饮之时,手上或杯壶中略有油腻不洁,便会使它丧失美味。所以也只有在眼前和心中毫无富丽繁华的景象和念头时,方能真正地享受它。和妓女作乐时,当然用酒而不用茶。但一个妓女如有了品茶的资格,则她便可以跻于诗人文士所欢迎的妙人儿之列了。苏东坡曾以美女喻茶,但后来,另一个持论家,《煮泉小品》的作者田艺恒即补充说,如果定要以茶去比拟女人,则惟有麻姑仙子可做比拟。至于“必若桃脸柳腰,宜亟屏之销金幔中,无俗我泉石”。又说:“啜茶忘喧,谓非膏粱纨绮可语。”
据《茶录》所说:“其旨归于色、香、味,其道归于精、燥、洁。”所以如果要体味这些质素,静默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也只有“以一个冷静的头脑去看忙乱的世界”的人,才能够体味出这些质素。自从宋代以来,一般喝茶的鉴赏家认为一杯淡茶才是最好的东西,当一个人专心思想的时候,或是在邻居嘈杂、仆人争吵的时候,或是由面貌丑陋的女仆侍候的时候,常会很容易忽略了淡茶的美妙气味。同时,喝茶的友伴也不可多,“因为饮茶以客少为贵。客众则喧,喧则雅趣乏矣。独啜曰幽,二客曰胜,三四曰趣,五六曰泛,七八曰施。”
《茶疏》的作者说:“若巨器屡巡,满中泻饮,待停少温,或求浓苦,何异农匠作劳,但需涓滴;何论品赏,何知风味乎?”
因为这个理由,因为要顾到烹时的合度和洁净,有茶癖的中国文士都主张烹茶须自己动手。如嫌不便,可用两个小童为助,烹茶须用小炉,烹煮的地点须远离厨房,而近在饮处。茶童须受过训练,当主人的面前烹煮。一切手续都须十分洁净,茶杯须每晨洗涤,但不可用布揩擦。童儿的两手须常洗,指甲中的污垢须剔干净。“三人之下,止爇一炉,如五六人,便当两鼎,炉用一童,汤方调适,若还兼作,恐有参差。”
真正鉴赏家常以亲自烹茶为一种殊乐。中国的烹茶饮茶方法不像日本那么过分严肃和讲规则,而仍属一种富有乐趣而又高尚重要的事情。实在说起来,烹茶之乐和饮茶之乐各居其半。正如吃西瓜子,用牙齿咬开瓜子壳之乐和吃瓜子肉之乐实各居其半。
茶炉大都置在窗前,用硬炭生火。主人很郑重地扇着炉火,注视着水壶中的热气。他用一个茶盘,很整齐地装着一个小泥茶壶和四个比咖啡杯小一些的茶杯。再将贮茶叶的锡罐安放在茶盘的旁边,随口和来客谈着天,但并不忘了手中所应做的事。他时时顾着炉火,等到水壶中渐发沸声后,他就立在炉前不再离开,更加用力地扇火,还不时要揭开壶盖望一望。那时壶底已有小泡,名为“鱼眼”或“蟹沫”,这就是“初滚”。他重新盖上壶盖,再扇上几遍,壶中的沸声渐大,水面也渐起泡,这名为“二滚”。这时已有热气从壶口喷出来,主人也就格外地注意。到将届“三滚”,壶水已经沸透之时,他就提起水壶,将小泥壶里外一浇,赶紧将茶叶加入泥壶,泡出茶来。这种茶如福建人所饮的“铁观音”,大都泡得很浓。小泥壶中只可容水四小杯,茶叶占去其三分之一的容隙。因为茶叶加得很多,所以一泡之后即可倒出来喝了。这一道茶已将壶水用尽,于是再灌入凉水,放到炉上去煮,以供第二泡之用。严格地说起来,茶在第二泡时为最妙。第一泡譬如一个十二三岁的幼女,第二泡为年龄恰当的十六女郎,而第三泡则已是少妇了。照理论上说起来,鉴赏家认第三泡的茶为不可复饮,但实际上,享受这个“少妇”的人仍很多。
以上所说是我本乡中一种泡茶的实际素描。这个艺术是中国的北方人所不晓的。在中国一般的人家中,所用的茶壶大都较大。至于一杯茶,最好的颜色是青中带黄,而不是英国茶那样的深红色。
我们所描写的当然是指鉴赏家的饮茶,而不是像店铺中的以茶奉客。这种雅举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到,也不是人来人往、论碗解渴的地方所能办到。《茶疏》的作者许次纾说得好:“宾朋杂沓,止堪交钟觥筹,乍会泛交,仅须常品酬酢。惟素心同调,彼此畅适,清言雄辩,脱略形骸,始可呼童篝火,吸水点汤,量客多少,为役之烦简。”而《茶解》作者所说的就是此种情景:“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泻入杯,云光滟潋。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
凡真正爱茶者,单是摇摩茶具,已经自有其乐趣。蔡襄年老时已不能饮茶,但他每天必烹茶以自娱,即其一例。又有一个文士名叫周文甫,他每天自早至晚,必在规定的时刻自烹自饮六次。他极钟爱他的茶壶,死时甚至以壶为殉。
因此茶的享受、技术包括下列各节:第一,茶味娇嫩,茶易败坏,所以整治时,须十分清洁,须远离酒类香类一切有强味的物事,和身带这类气息的人;第二,茶叶须贮藏于冷燥之处,在潮湿的季节中,备用的茶叶须贮于小锡罐中,其余则另贮大罐,封固藏好,不取用时不可开启,如若发霉,则须在文火上微烘,一面用扇子轻轻挥动,以免茶叶变黄或变色;第三,烹茶的艺术一半在于择水,山泉为上,河水次之,井水更次,水槽之水如来自堤堰,因为本属山泉,所以很可用得;第四,客不可多,且须文雅之人,方能鉴赏杯壶之美;第五,茶的正色是青中带微黄,过浓的红茶即不能不另加牛奶、柠檬、薄荷或他物以调和其苦味;第六,好茶必有回味,大概在饮茶半分钟后,当其化学成分和津液发生作用时,即能觉出;第七,茶须现泡现饮,泡在壶中稍稍过候,即会失味;第八,泡茶必须用刚沸之水;第九,一切可以混杂真味的香料,须一概屏除,至多只可略加些桂皮或茌茌花,以合有些爱好者的口味而已;第十,茶味最上者,应如婴孩身上一般的带着“奶花香”。
据《茶疏》之说,最宜于饮茶的时候和环境是这样:
饮时:
心手闲适 披咏疲倦 意绪棼乱 听歌拍曲
歌罢曲终 杜门避事 鼓琴看画 夜深共语
明窗净几 洞房阿阁 宾主款狎 佳客小姬
访友初归 风日晴和 轻阴微雨 小桥画舫
茂林修竹 课花赏鸟 荷亭避暑 小院焚香
酒阑人散 儿辈斋馆 清幽寺观 名泉怪石
宜辍:
作事 观剧 发书柬 大雨雪 长筵大席
翻阅卷帙 人事忙迫 及与上宜饮时相反事
不宜用:
恶水 敝器 铜匙 铜铫 木桶 柴薪
麸炭 粗童恶婢 不洁帨 各色果实香药
不宜近:
阴室 厨房 市喧 小儿啼 野性人 童奴相哄
酷热斋舍
五、淡巴菇和香
现在的世人,分为吸烟者和不吸烟者两类。吸烟者确然使不吸烟者略有些讨厌,但这种取厌不过是属于物质性质,而不吸烟者之取厌于吸烟者则是精神上的。不吸烟者之中,当然也有对吸烟者采取不干涉态度的人,为妻者之中,当然也有容许其丈夫在床上吸烟的,这种夫妻,显然是在婚姻上获有圆满结果的佳偶。但颇也有人以为不吸烟者在道德上较为高尚,以为他们具有一种可以傲人的美德,而不知他们即已因此丧失了人类的最大乐趣之一。我很愿意承认吸烟是道德上的一个弱点,但在另一方面,一个没有道德弱点的人,也不是可以全然信任的。他惯于持严肃的态度,从不做错误的事情,他的习惯大概是有规则的,举动较为近于机械性智能时常控制其心情。我很欢喜富于情理的人,也同样憎嫌专讲理智的人。因为这个理由,我踏进人家的屋子,而找不到烟灰缸时,我心中便会惊慌觉得不自在。这种屋子中,往往过于清洁有秩序,椅垫从不随意乱摆,主人也必是极严肃毫无情感的人。这将使我也不能不正襟危坐,力持礼貌,因而失去了一切的舒适。
这种毫无错误,正直而无感情,毫无诗意的人,从不会领略吸烟在道德上的和精神上的裨益。但是我们这批吸烟者,每被人从道德而不是艺术方面加以攻击。所以,第一步我也须从道德方面加以辩护,而以为吸烟者的道德在大体上实在是较高于不吸者。口含烟斗者是最合我意的人,这种人都较为和蔼,较为恳切,较为坦白,又大都善于谈天。我总觉得我和这般人必能彼此结交相亲。我对珊克雷所说的话,极表同情。他说,烟斗从哲学家的口中引出智慧,也封闭愚拙者的口,使他缄默。它能产生一种沉思的、富有意思的、仁慈的和无虚饰的谈天风格。
吸烟者的手指当然较为污秽,但只要他心有热情,这又何妨。无论如何,沉思的、富有意思的、仁慈的和无虚饰的谈天风格究是罕遇之物。所以,须付一笔巨大的代价去享受它,也是值得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口含烟斗的人都是快乐的,而快乐终是一切道德效能中之最大者。梅金(Margin)说:“吸雪茄的人,从没有自杀者。”更确凿有据的事情是:吸管烟的人从不会同自己的太太吵嘴。其理由很显明,因为口含烟斗的人,同时绝不能高声叫骂。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人。当一个人吸着管烟时,语音当然很低,一个吸烟的丈夫遇到发怒时,他的办法就是立刻点一支卷烟或一管烟斗吸起来,显出一些抑郁的神气。但这种神情不久即能消灭,因为他的怒气已有了发泄之处。即使他有意想把怒容维持下去,以表示他发怒的正当,或表示他受了侮辱,但事实上他绝不能持续。因为烟斗中的烟味是如此的和润悦性,以致他所贮着的怒气,早已在无意间,跟着一口一口喷出来的烟消逝了。所以聪明的妻子,当她看见丈夫快要发怒时,她应该赶紧拿烟斗塞在丈夫的口中,而说:“得了,不必再提。”这个方法万试万灵。为妻者或许不能平抑丈夫的发怒,但烟斗则是从不失败的。
从一个吸烟者戒烟的短期中所经验的忽忽若有所失的感觉,最足以显出吸烟的艺术和实际的价值。每个吸烟者一生之中,免不了在欠少思量的时候忽有想和尼古丁女士脱离关系的尝试。但经过一番和缥缈的良心责备争斗之后,他必又重新恢复他的理智。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地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立誓在她的神座前做一个终身的敬信崇拜者,直到我年老无能,或许落入一个属于节制会的太太手中,而失去了自主的权力时为止。因为到了这种老年无能时期,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一切行动当然无须再负责任了。但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必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这个有功效的新发明所供给的精神上的动力和道德上的安宁观念是怎样的伟大,我们如若拒绝它,则岂不是不可赦的不道德行为吗?因为按照英国大生物化学家海尔顿(Haldane)的说法,吸烟是人类历史中四大发明之一,曾于人类文化上遗留下一种很深的生物性影响。
在我这次做懦夫的三个星期中,我竟会故意拒绝一件我所明知具有巨大的提升灵魂力量的东西。其经过实在极为可耻的。现在我已恢复了理智。在清明中回想这件事时,我正不解当时这种道德的不负责任行为何以竟会维持到这般的久。我在这痛苦的三个星期中,内心日夜地交战着。如要将这段经过描写曲来,恐怕用三千句荷马(Homer)体的诗,或一百五十页小字的散文尚且写不尽哩。当时我的动机其实很可笑。我不解以宇宙中的人类而言,为什么不能吸烟对这句问话,我现在实在找不出答语。我猜想当一个人只为了求一些克服抵抗力的乐趣,借此以消磨他的道德动力的暂时剩余,因而想做一种违反本性的举动时,这种不合情理的意旨或许就会在他的胸中产生。除了这个理由之外,我实在想不出我为什么会突然很愚蠢地决意戒烟。换句话说,当时我实在和许多人的耽于瑞典式体操一样一为体操而体操,所费的力对于社会一无用处。我当时的举动,其实不过是如此的一种道德上的枉费力量罢了。
在最初的三天中,我当然觉得很无聊不自在。食道的上部尤其难受。为了消除这种不自在起见,我特地吃些重味的薄荷橡皮糖、福建茶和柠檬糖,居然在第三天即消灭了这种不快的感觉。但这不过是属于身体方面的,所以克服极其容易。而且照我事后想起来,实是这次争斗中最卑鄙的部分。倘若有人以为这已经包括这种卑鄙战争的全局,则他简直是在那里胡说八道。他们忘却了吸烟是一种精神上的行为。凡是对于吸烟的精神上的意义毫无了解之人,竟可不必来妄论这件事情。三天之后,我已踏进第二个阶梯。真正的精神上的交战也开始发生,我顿觉得眼前金星乱碰。由这次的经验,我即发现世上实有两种吸烟人,而其中一种实在不能算为真正吸烟者。在这种人之中并没有这第二个梯阶。我因此方恍然知道为什么有许多人能毫不费力地戒除烟癖。他们之能摒除烟习如丢弃一支用旧的牙刷一般地容易,即表明他们其实尚没有学会吸烟。有许多人还称赞他们的意志力坚强,但其实则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吸烟者,也从没有学会吸烟。在这一种人,吸烟不过是一种身体上的行为,如每天早晨的洗脸刷牙一般——只是一种身体的兽性的习惯,而并不具有灵魂上获得满足的质素。我很疑惑这种迁就事实的人,是否能有一天调和他们的灵魂,而达到大诗人雪莱(Shelley)或卓宾(Chopin)所描写的境地,这种人于戒烟时并不感觉有什么不自在,他们或许觉得和自己那不进烟酒的太太共读伊索寓言是更为快乐一些的。
但在我们这种真正吸烟者,则外有一个烟酒不入的太太或爱读伊索寓言的丈夫所不能梦想其万一的问题。在我们,不久就显然知道这个举动不但是委屈自己,而且实在是毫无意义。见识和理智不久便会反抗而诘问:“一个人为了那一种社会的、政治的、道德的、生理的或经济的理由,而须有意识地用他自己的意志力去阻抑自己去企求那种完备的精神安乐那种深切富有幻想的认识,和充分反响的创造力的境地?”——这种境地是圆满享受和友人围炉聚谈,或阅读一本古书时使心中发生真正热情,或动笔著作时使文思佳句有节奏地泉涌出来所必需的境地。在这种时节,一个人天然觉得伸手去拿一支烟是道德上最正当的举动,而倘若去拿一块橡皮糖塞在口中以为替代便是一种罪恶。此处我当略举一两个我所经验的实例。
我的朋友某君从北平来探望我。我们阔别已经三十年。当同在北平(原名北京)时,我们时常促膝而坐,抽烟谈天,消磨晚间的时光。所谈者大都是政治、哲学和现代艺术等题目。我们此次久别重逢,自然有不少甜蜜的回忆。于是我们又随便谈天,谈谈以前在北平时所知道的许多教授、诗人和畸人。每谈到有趣味的话时,我心里屡次想到伸手去拿卷烟,但刚站了起来,便又强自抑制地缩回坐下。我的朋友则边吸边谈,十分恬然自得。我就告诉他,我已戒烟了,为了自尊起见,实在不愿当着他的面前破戒。我嘴里虽如此说,但心底里实在觉得很不自在,使我在知己相对应该两情融洽,心意交流时,很不应该地装出冷淡富于理智的样子。所以这次谈天,大部分皆是我的朋友在说话,而我则好似只有半个人在场。后来我的朋友告辞去了。我好似做了一次凶残的争斗,虽借着意志力获得了胜利,但我自己深知实在非常的不快乐。数日之后,这朋友在旅途中写了一封信给我说,我已不是从前那富于热情,狂放不羁的人。并说,或许因上海的环境不良,以致如此。那天晚上,我没有抽烟的过失,直到眼前,我尚不能宽恕自己。
又有一个晚上,某些知识界人士在某俱乐部里边集会。这种集会寻常也是狂抽烟卷的时候。晚饭吃毕后,照例由一个到会者读一篇论文。这一晚的演讲者是某君,讲题是“宗教和革命”。议论透彻,妙绪环生。当中有段说,冯玉祥已加入北方监理会,蒋介石决计加入南方监理会,所以有人猜测吴佩孚大概不久便会加入西方监理会云云。各人听到这里时,烟卷抽得更厉害,至于满室烟雾腾腾,好似全部气氛中也充满了尖利狂放的思想。诗人某君正坐在室中央,烟气从他的口里一阵一阵喷出来,化成一个个的圈儿,向上腾去如同鱼在水里吐气泡一般。——显然已经沉于思想,十分快乐。当中只有我不抽烟,自觉好似一个被上帝所弃的罪人。我自己也已经觉得这件事情十分愚蠢,屡次思索我究竟为了什么理由而戒烟?但想来想去,终没有想出所以然来。
自此之后,我的良心渐渐啃蚀我的灵魂。因为我曾自问,没有想像的思想将成为什么东西?想像这东西那里能够附在不吸烟者的已经修剪的灰色翅膀上飞行。因此,某天的下午,我即去探望一位女友。我已预备在这天回头。当时室中只有我们主客两人,显然可以促膝而谈。女主人手中正拿着一支已燃着的烟卷,另一只手则拿着一个卷烟罐,斜着身躯,以极娇媚的态度向着我。我知道时机到了,所以我就伸手缓缓地向罐内取了一支,自己明白这一个举动已使我从一个道德堕落妄举中脱身出来。
我回家之后,立刻叫小童去买一听绞盘牌卷烟。我的写字台右边有一条焦痕,那是因为我习惯将香烟头放在这个老地方而留下的痕迹。据我的计算,这焦痕大概须七八年的工夫方能烧穿这二寸厚的台面。但为了我这次戒烟的间断,这焦痕竟许久没有加添深度。这是使我看了很负疚的。现在好了,我已照日很快乐地把烟头放在原处,而烧炙台面的工作也能照常进行了。
中国文学中,提到淡巴菇的好处者很少,不像称赞酒类那么随处可见。因为吸烟的习惯要直到十六世纪方始由葡萄牙水手传到中国的。我曾查遍这个时代以后的中国文学著作,但可称为有价值的赞美言词实在稀若麟毛。称赞淡巴菇抒情诗显然须如牛津大学般地方的文人方能著得出来。但中国人对于嗅觉也极灵敏。他们的能领略茶酒食物之味即是一个证据。所以他们在淡巴菇未曾传入中国之前,另已发展了一种焚香的艺术。中国文学中提到这件事时,都视之为类于茶酒雅物。远在中国治权伸张到印度支那的汉朝时代,由南方所进贡的香料,即已为宫中和贵人的家中所焚用。讨论生活起居的书籍,其中必有一部分讲香料种类、质地和焚法。屠隆所著的《考整余事》一书中,有一段焚香之趣的描写如下:
香之为用,其利最溥。物外高隐,坐语道德,焚之可以清心,阮神。四更残月,兴味萧骚,焚之可以畅怀舒啸。晴窗搨帖,挥尘闲吟,温灯夜读,焚以远辟睡魔。谓古伴月可也。红袖在侧,秘语谈私,执手拥炉,焚以薰心热意,谓古助情可也。坐雨闭窗,午睡初足,就案学书,啜茗味淡,一炉初热,香霭馥馥撩人。更宜醉筵醒客,皓月清宵,冰弦戛指,长啸空楼,苍山极目,未残炉热,香雾隐隐绕帘。又可祛邪辟秽,随其所适,无施不可。品其最优者,伽南止矣。第购之甚艰,非山家所能卒办。其次莫若沉香。沉有三等,上者气太厚,而反嫌于辣。下者质太枯,而又涉于烟。惟中者约六七分一两,最滋润而幽甜,可称妙品。煮茗之余,即乘茶炉火便,取入香鼎,徐而爇之。当斯会心景界,俨居太清宫与上真游,不复知有人世矣。噫,快哉近世焚香者,不博真味,徒事好名,兼以诸香合成斗奇争巧,不知沉香出于天然,其幽雅冲澹,自有一种不可形容之妙。
冒辟疆在他所著的《影梅庵忆语》中,描写他和爱姬董小宛的闺房之乐,屡次提到焚香之趣。中间有一节说:
姬每与余静坐香阁,细品茗香。宫香诸品淫,沉水香俗。俗人以沉香著火上,烟扑油腻,顷刻而灭。无论香之性情未出,即著怀袖,皆带焦腥。沉香坚致而纹横者,谓之“横隔沉”,即四种沉香内革沉横纹者是也,其香特妙。又有沉水结而未成,如小笠大茵,名“蓬来香”。余多蓄之,每慢火隔砂,使不见烟,则阁中皆如风过伽楠,露沃蔷薇,热磨琥珀,酒倾犀斝之味。久蒸衾枕间,和以肌香,甜艳非常,梦魂俱适。
六、酒令
我生平不喜饮酒,所以实在不配谈酒。我的酒量不过“绍兴”三杯,有时只喝了一杯啤酒便会觉得头脑晕晕然。这显然是限于天赋,无从勉强。所以善于饮茶吸烟者,未必同时也善于饮酒。我有几个朋友酒量极好,但一吸雪茄则不到半支,便会头晕。我则除去睡眠时间之外,几乎没有一小时不吸烟,而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但酒则不能多饮。李笠翁曾很坚决地记录他的意见说:善饮茶者必不好酒,掉过来也是如此。李笠翁是一个茶鉴赏家,但承认自己并不善饮酒。所以我最乐于在我所合意的中国著作家中,搜寻口说好饮酒而实不善于饮酒的人。从他们的著作中,找寻这类自承的事实,颇费一些时间,但终于被我找到好几个,如李笠翁、袁子才、王渔洋和袁中郎。他们都爱酒,但实不善饮。
我虽然没有饮酒资格,但不能就将这个题目置而不论,因为这样东西,比之别物更有所助于文学,也如吸烟在早已知道吸烟之术的地方一般,能有助于人类的创作力,得到极持久的效果。饮酒之乐,尤其是中国文学中所常提到的所谓“小饮”之乐,起初我总视为神秘,不能了解。直到一位美丽的上海女士在她半醉之时,以生花妙舌畅论酒的美德后,我方感到所描写的乐境必是真实不虚。“一个人在半醉时,说话含糊,喋喋不休,这是至乐至适之时。”她说,在这时节,一种扬扬得意的感觉,一种排除一切障碍力量的自信心,一种加强的锐感,和一种好像介于现实和幻想之间的创作思想力,好似都已被提升到比平时更高的行列。这时好像使人具有一种创作中所必须的自信和解放动力。在下文论及艺术时,我们便能了解,这种自信的感觉和脱离规矩及技巧羁绊的感觉,是怎样地息息攸关。
有人说,现代欧洲独裁者如此危害人性,即因他们都是不饮酒的人。这个想法很聪明。我在阅读过去数年的流行文字中,觉得一九三七年六月份《哈尔泼》杂志所载切尔斯·福克森所著《独裁者不饮酒》那篇文字,最为恰当诙谐,富有见识,其思想很可采取。而且文章流利,我很想完全引用,但因不便,故只得略为引证几句。福克森思想的起点是:“希特勒、墨索里尼都是严肃有节的模范。这些用现代方式行使暴虐行为的人,这些人民的新式统治者,都是希望出人头地的有志青年所足以奉为圭臬的典型。他们之中,无论哪一个都是良好的女婿和丈夫。他们足以代表福音传教士所认为模范道德的理想人物。……希特勒不食肉,不饮酒,不吸烟。他在这种闷人的美德之外,再加上更进一步,更可著称的克欲德行。墨索里尼在饮食方面较像一匹马。但他用了坚强不屈的勇气摒绝酗酒,而不过偶尔喝一杯淡酒——只要是不足以妨碍他征服一个民族的国家大计就是了。”但这种事实使我们从其中能看出些什么呢?“这些事实是否指出人类现在是处于一小群本性整饬的、过分自谓正直的、很倔强地自认为德行完备的人们的掌握中,以致变为十分危险。因此,如能劝诱他们来做一次哄然热闹的畅饮,则世界的大部分便会立刻改观而有所进步。”“……有瑕玷的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危险的独裁者,他的无上尊严念头必会立刻破碎。他必以为自己在他的子民之前铸了大错,因而受了挫辱。他将降为民众当中之一个——最低微的当中之一个——这种经验可以调和他那种难堪的自大心。”这位作家以为倘能订定一次国际的鸡尾酒(Cocktail)会,专请这班特别领袖来畅饮一回,以平静他们的意气,则第二天的早晨,“他们决然已经不是今日的超人,世上的特种人物,将一变而为寻常人物,能如最低微的人们一般感觉痛苦,将具有如常人一般而不是半神道一般的处事心胸了。”
我所以反对独裁者,就因为他们不近人情。因为不近人情者总是不好的。不近人情的宗教不能算是宗教,不近人情的政治是愚笨的政治,不近人情的艺术是恶劣的艺术,而不近人情的生活也就是畜类式的生活。这种是否近人情的试验,是普遍的可以适用于各界的人类和各种系统的思想。人类所能期望的最高理想,不应是一具德行陈列箱,而应是只去做一个和蔼可亲近情理的人。
中国人能以饮茶之术教西方人,而西方人则能以饮酒之术教中国人。当一个中国人踏进一家美国酒店,看见贴有五光十色的标签的酒瓶时,必觉得眼花缭乱。因为他在本国中所看见的无非是绍兴酒而已。除了绍兴酒之外,虽尚有其他六七种酒,如药酒和麦米所酿的高粱酒等,但总不过这几种。中国人尚没有发展以不同的酒类配供不同的菜肴的技巧。但绍兴酒则非常普遍,各处都有。绍兴本乡,甚至在一个女孩儿出世时,必特地另酿一坛酒,贮藏起来,以便她将来出嫁的时候,嫁妆之中可以至少有一坛二十年陈的美酒。“花雕”之名称即由此而得,因为这种坛子的外面,都是画着花的。
中国人极讲究饮酒的时机和环境。这一点即弥补了酒类缺少花色的缺点。饮酒应有饮酒时的心胸,所以有人分别酒茶之不同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又一位中国作家列举饮酒时应具的心胸和最适当的地点说:“法饮宜舒,放饮宜雅,病饮宜小,愁饮宜醉,春饮宜庭,夏饮宜郊,秋饮宜舟,冬饮宜室,夜饮宜月。”
又一位作家说:“凡醉,各有所宜。醉花宜画,袭其光也;醉雪宜夜,清其思也;醉得意宜唱,宣其和也;醉将离宜击钵,此其神也;醉文人宜谨节奏,畏其侮也;醉俊人宜益觥盂,加旗帜,助其烈也;醉楼宜暑,资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此皆审其宜,考其景;反此,则失饮矣。”
中国人对于酒的态度和酒席上的行为,在我的心目中,一部分是难于了解应该斥责的,而一部分则是可加赞美的。应该斥责的部分就是:强行劝酒以取乐。这类事我在西方的社交中似乎没有看见过。在席的人,凡是稍能饮酒者,必以酒量自豪,而总以为别人不如他自己。于是即有强行劝酒、希望灌醉别人的举动。但劝酒时,总是出之以欢乐友谊的精神,其结果即引起许多大笑声和哄闹声,使这次欢会增出不少的兴趣。宴席到了这种时候,情形极为有趣。客人好似都已忘形:有的高声唤添酒,有的走来走去和别人掉换位子,所有的人到了这时都已沉浸于狂欢之中,甚至也无所谓主客之别了。这种宴席到了后来,必以猜拳行令斗酒为归宿。各人都必用尽心机以能胜对方为荣,并且还须时时防对方的取巧作弊。其中的快乐,大约即在这种竞争精神的当中。
中国的食酒方式当中,可以赞美的部分就在声音的喧哗。在一家中国菜馆中吃饭,有时使人觉得好像是置身于一次足球比赛中。这些具有美妙韵节如同足球比赛时助威呐喊一般的嘈杂声音,究竟是因何而发的呢?其答语就是猜拳。猜拳的方法是:两人同时伸出几个手指,一面即各由口中高声喊猜两方手指加起来的总数,猜着者为胜。所喊的一二三四等数字,都有几句诗的代表名辞:如“七巧”,“八马”或“八仙过海”之类。猜拳伸指时,双方必须在快慢上和谐合拍,因之嘴里的喊声也随之而生出高低快慢,顿挫抑扬的韵调,如音乐中的节拍一般。还有些人并在上下句喊声的中间插入一种如音乐的过门一般的句子。所以这种猜喊声可以连续地有节拍地接下去,直到两人之中有一个胜了,由输者喝完事先所约定的杯酒时,方暂时停顿一下子。这种猜拳并不只是盲目胡猜,须极注意对方伸指数的习惯,而立刻加以极敏捷的推测。其兴趣完全须看猜拳者是否高兴,和猜时音调是否迅速合拍而定。
我们到此,方能算是对中国的酒筵有了真正的认识。因为下述的酒席情形使我们明了何以中国的宴集为时如此之久?和菜肴为什么如此之多?上菜为什么要如此之慢?一个人坐到酒席上去,并不是专为了吃菜饮酒,而也需作乐。我们须一面做富有兴趣的游戏,如:讲故事、说笑话和猜谜行令等等。这种筵席其实好像一种口令游戏的集会,每隔五六分钟上一道菜,以便客人松脑筋,进一些酒菜。这办法有两种功效:第一,这种用嘴叫喊的游戏,无疑地可以使喝下去的酒易于从身体内发泄出来;第二,这种席面每延长到一小时之久,其时吃下去的东西,一部分已经消化,所以竟会愈吃愈饿。默不作声,实在是吃东西时的一种恶习。这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是不合卫生的。有些在中国的西方人,如若他们依旧对中国人是一种略带拉丁色彩的快乐民族表示怀疑,而仍认为中国人民是静默沉着、缺乏情感的人类,则他们只须去看一看中国人请客吃饭时的情形,便会知道自己的认识错误。因为中国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方露出他的天生性格和完备的道德。中国人如若不在饮食之时找些乐趣,则其他尚有什么时候可以找寻乐趣呢?
中国人的文虎很著名,不过各种酒令则知者尚少。他们以酒为号,从中发明了不少种借以劝客饮酒的游戏。大多数的中国小说都忠实地记录每次酒席上所供的菜肴,也同样描写各种联句和诗酒令,每每占去书中许多篇幅。中国女子所欢迎的小说《镜花缘》中,曾描写许多种通文的女子间所行的酒令(内中包括声韵学的酒令),好似这就是故事中的主题。
最简单的酒令是射覆,其方法是选取两个字,截头去尾,然后将剩余的部分联成一字,请对方去猜截去的部分。例如Humdrum和Drumstick两字。第一字的尾部和第二字的头部都是Drum,现把这Drum字节截去,而将其余部分联起来,成为Hum-stick字,请对方去猜这截去的字节。又如Acom和Comstarch两字,将Com截去,联成A-starch,请对方去猜这截去的字节。照正式的猜法,猜者不许直接说出所猜的字节,而应另外加上一个头尾,成为两个不同的字,然后说出来。例如射第二个覆时,射者应在Com这字节的前后都加上另外一个字节如Popcom和Comer,而举出答案为Pop-er这样的答案,行此令者固然一听即能了然其是否射着,但边坐的人则仍可以茫然不解。有时答案虽不是和出令者心中的字眼相符,但如其确较为贴切,则出令者也须认为射着。行此令时,两方可以同时出令请对方去射。这种射有时极简单,有时极深奥,如A-ound所截去的字节之为Prou,至于如Cam-ephant,则一望而知截去的字节是el,如双方都是通人,即不妨用极为深奥的字眼,如历史的名词,或取之莎士比亚的剧本,或陪尔才的小说中的人名。
以文字为游戏的酒令,种类多至不能胜计。最流行的一种即联句,由第一个人吟一句诗,即令第二个人联上一句,这种联句极为有趣。联下去时,后来的诗句竟会离题万里,不知所云。联句大都以人物或景色为题,各人挨着秩序联一句或两句。要点是前后的诗句必须押韵,如若座中都是熟读四书五经的人,令官往往有用女儿羞、女儿乐、女儿悲等为题,而请众人集句联吟。唐诗和曲牌名是酒令中常用的材料。有时并也限用切于曲牌名的药名和花名。为了使英美国人易于了解起见,这里当举几个英文名字为例,如切于妇女用品的花名有Queen Anne's lace,fox-glove等。
这类文字上的假借比拟,是否可能,须视这种文字中所用以形容花树药草的字眼是否也通用于人类美丽的形容而定。例如英国人的姓可假借以隐射歌曲之题名,(如Rock belier可指Sit down,You're Rocking the Boat或White head可指Silver Threads among the Gold)其比拟是否贴切,视人之才智而异。至于这种游戏的乐趣,则是在于其自然和想象丰富中,而且不必一定需饱学之士才会行的。英文名字中如Lugwell,Sitwell和Frankfurlir等,极易于用以隐射滑稽的意义。(如Frankfurlir一字我以为可以隐射Not Cold,Not Pig)学校中的学生可以利用教师的姓名为资料,而行出各种极有趣的酒令。
比较复杂的酒令,行时须用令筹。中国小说《兰花梦》中曾记载着下述这个酒令:其令筹分为三组,以六种人在六种地点做六种事,错综配合为游戏。
六种人是:纨绔子 老僧 佳人 屠夫 妓女 叫化
六种地点是:官道 方丈 闺阁 大街 红楼 坟堂
六种所做的事是:骑马 念经 刺绣 打架 调情 睡觉
每人随意从这三组中各抽一筹,而将其人地事配合起来,往往成为滑稽可笑的事情。例如:老僧在闺阁中调情,妓女在坟堂中念经,叫化在红楼中睡觉,屠夫在方丈中打架等类,都是可以拿来当报纸的绝妙标题的。待各人将筹抽定,即以所配合的人事为题,令各人说一句五言诗,一个曲牌名,再加一句诗经以咏之,总以意思切贴为上。
所以一次宴集,时间延长到两小时以上,很不足为奇。宴集的目的,不是专在吃喝,而是在欢笑作乐。因此在席者以半醉为上,其情趣正如陶渊明之弹无弦的琴。因为好饮之人所重者不过是情趣而已。因此,一个人虽不善饮,也可享酒之趣。“也有目不识丁之人而知诗趣者,也有不能背诵经文之人而知宗教之趣者,也有滴酒不饮之人而识酒趣者,也有不识石之人而知画趣者。”像这些,都是诗人、圣贤、饮者和画家的知己。
七、食品和药物
我们如把对于食品的观点范围放大一些,则食品之为物,应该包括一切可以滋养我们身体的物品,正如对于房屋的观点放大起来,应包括一切关于居住的事物在内一样。因为我们都属于动物类,所以我们不能不吃食以维持生命。我们的生命并不在上帝的掌握之中,而是在厨子的掌握之中。因此中国绅士都优待他们的厨子,因为厨子实在掌着他们的生活享受之大权。中国之为父母者——我猜想西方人也是如此——大都善视其儿女的奶妈。因为他们知道儿女的健康,完全依赖奶妈的性情、快乐和起居。为了同样的理由,我们自然也应善待职司喂养我们的厨子,如若我们也和留意儿女们一般留意我们的身体健康的话。如果一个人能在清晨未起身时,很清醒地屈指算一算,一生之中究竟有几件东西使他得到真正的享受,则他一定将以食品为第一。所以倘要试验一个人是否聪明,只要去看他家中的食品是否精美,便能知道了。
现代城市生活之效率是如此的紧张,致使我们一天更比一天无暇去顾到烹调和滋养方面的事情,一个同时是著名记者的主妇,决不能埋怨她将罐头汤和罐头豆供给她的丈夫。不过一个人如若只为了工作而进食,而不是为了须进食而工作,实在可说是不合情理的生活。我们须对己身施行仁慈和慷慨,方会对别人施行仁慈和慷慨。一个女人即使极致力于市政事业,极致力于改进一般的社会情形,但她自己则只能在一副两眼煤气灶上煮饭烧菜,每顿只有十分钟的吃饭时间,这于她又有什么益处。她如遇到孔子,定被休回娘家,一如孔子因太太失于烹调,而即将她休掉一般。
孔子之妻究竟是被休,还是她因受不了丈夫的种种苛求而自己逃回娘家,其中的事情不很明了。在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不得其酱不食,割不正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我敢断定孔太太对于这些要求一般能忍受,但是有一天她买不到新鲜的食物,不得已命她的儿子鲤到店铺里去买些酒和熟食以供餐,孔子即说:“沽酒市脯不食。”到这时,她除了整一整行李,弃家逃走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这个对孔子之妻的心理设想,是我创造出来的。但孔子对于这位可怜的太太所立下的许多严厉规则,则确是明明白白地列在《论语》中,有籍可稽。
中国人对于食物,向来抱一种较为广泛的见解。所以对于食品和药物并不加以很明显的区别。凡有益于身体者都是药物,也都是食物。现代科学直到上一世纪,方始知道食事在医疗上的重要。现时的医院中都已聘有经验丰富的食事专家,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但如若各医院的当局肯更进一步,将这班食事专家送到中国去受一下训练,则他们或许就会减少玻璃瓶的使用。古代医学作家孙思邈(第六世纪)说:“谓其医者先晓病源,知其所犯,先以食疗,不瘥,然后用药。”元代太医院某大夫,于一三三○年著了一本中国的第一部食谱,识食物为基本的养生法。他在序文中说:
善摄生者,藏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阻,除妄想,远好恶,收视听,勤内固。不劳神,不劳形,神形既安,病患何由而致也?故善养性者,先饥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饮,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盖饱中饥,饥中饱。饱则伤肺,饥则伤气。
所以这本烹调书,也和其余的中国烹调书一般,实等于一本药方书。
你如去上海河南路走一遭,去那里看看卖中国药物的铺子,你竟难于断言这种铺子里边究竟是药物多于食物,还是食物多于药物?你在那里可以看见桂皮和火腿,虎筋和海狗肾及海参,鹿茸和蘑菇及蜜枣,并排地陈列在一处。这许多东西都是有益于身体的,都是富于滋养的。此外如虎骨木瓜酒,显然也难于区别其究竟是食物还是药物?中国补药不像西药般用次磷酸盐三公分,砒.○二厘所合成,是一件可喜的事情。生地炖童鸡即是一碗绝妙的补药。这完全是由于中国药物使用法的关系。因为西药大都以丸或片为式,而中国药物则大都为汤式。而且中国药的配制方法和寻常的汤相同,是用许多味不同的药物合煮而成的。中国的汤药,其中药物往往多至七八十种,都是君臣相济,以滋补和加强身体的整体功能为主,而不专在于治疗某一部分的病患。因为中国的医学,在基本上和最新的西方医学见解相合,认为当一个人患肝病时,并不单是肝部而实是全体都有病患。总而言之,药之为物,其效用不过在于以增强生机力为原则,使其对于人身非常复杂的器官、液汁和内腺分泌系统自然发生作用,而让身体增加抵抗疾病的力量,自己去治疗其患处。
中国医生对于病人并不给予阿司匹灵片,而给他喝一大碗药茶以取汗。所以将来的病人,或许不必再吃金鸡纳霜片,而只需喝一碗加些规那皮的冬菇甲鱼汤。现代医院的食事部分势必加以扩充。到了将来,医院本身大概将变成一个类似疗养院式的大菜馆。最后,我们必将认识到健康和疾病二者有交互作用的地步。到那时,人类即会因预防疾病而进食,而不再是为医治疾病而吃药了。这一点目下尚未为西方人所充分注意,因为西方人尚只知有病时去找医生,而不知道在未病时即去找医生。待达到这个程度时,滋补药物和治病药物之间的区别即将废除。
所以,我们对于中国人的药食不分,应该庆贺。这个观念使他们的药物减少药性,而使食物增加其可食性。饕餮之神在人类刚有历史时代即已出现这件事,似乎有一种象征的意义。我们现在发现这神道,远在古代即已是铸像家和雕刻家所爱塑造的目标。我们身体中都有饕餮的精神,这使我们的药方书类似我们的烹饪书,使我们的烹饪书类似药方书,并使中国的植物学和动物学发展为一支自然科学成为不可能。因为中国的科学家看见一条蛇,一只猢狲,一条鳕鱼或一个驼峰时,他始终只是想去尝尝它们的滋味。真正的科学好奇心,在中国不过是一种烹饪艺术的好奇心而已。因为在野蛮部落中药物和法术往往混为一谈,因为道家的专心于养生之道和寻求长生的方法,因此我们的食物便无形中受着他们的支配。在上文已提及的那部元朝太医院大夫所著的食谱中,有许多章即专讲如何长生、如何免病的。道家最尊信大自然,所以他们偏向于重视蔬类的花果和食物,他们认为含露的鲜莲是高人的无上食品。这里边便有诗意和出世思想的交织。据他们的意见,单吸鲜莲所含的露更好,如若可能的话。这类食物包括松子、葛粉、藕粉之类,都是道家所认为足以助人致于长生的仙品。因为它们都是能清心醒脾的东西。一个人在吃莲子时,心中不可怀有俗念如女色等类事。似药物而常为人所吃食,以助人致于长生的食品有:天门冬、生地、枸杞子、白术、黄精,尤其是人参和黄芪等物为贵品。
中国的药方书可供给西方科学研究以广大的研讨场地。西方医学直到上一世纪方始发现肝之为物,具有补血的功用。但在中国则极早就拿这样东西作为老年人的补食。我颇疑心当一个西方屠夫宰一口猪时,他大概将腰子肚子大小肠(肠中显然满含着胃汁)猪血骨髓和脑子一并弃去,而不知这些实是含有最丰富的滋养料的部分。现在已渐渐有人发现骨是人体血中的红血球制造处,这不免使我可惜为什么羊骨、猪骨、牛骨都被随手丢弃,而不拿来熬一碗美味的汤。这岂不是虚耗有价值的食物吗?
西方的食物中,有几种是我所爱吃的。第一,我当提到蜜露瓜,因为以蜜露为名是很近于中国式的。在古代如能有人拿一串葡萄送给一个道家,则他大概要以为已经得到了可致长生不老的仙药。因为道家所欲求的,都是些奇花异果的特殊滋味。以番茄汁为食品,应为二十世纪西方大发明之一。因为中国也像一世纪前的西方人一般,尚认番茄是不适于食用的东西。其次是芹菜生吃法,这便好似中国人的爱吃爽脆物品如笋之类。芦笋在未青的时候很好吃,但中国人则尚不知道。最后,我当承认我极爱吃英国式的红烧牛肉,和其他红烧物。不论哪一种食品,只要乘新鲜之时,由它的本体烹煮出来,总是好吃的。美国家庭中所供的美国式菜肴很合我的胃口。但是在纽约的大饭馆中,我从来没有尝到过味美的佳肴。也不能全怪旅馆或菜馆,即在中国,除非预定或特别烹煮,也是难于求得美味的。
在另一方面,欧美的烹调法中实有极显著的缺点。他们于饼类点心和糖果上,一日进步千里,但在菜肴上则仍是过于单调,不知变化。一个人只要在旅馆公寓或轮船上连吃三个星期的饭食,吃来吃去无非是皇帝鸡、牛排、羊排、腓脷这几样菜,便会使他的胃口完全倒尽。西方的烹调,对于烧煮蔬类更为幼稚:第一,所用的蔬类太少;第二,只知放在水中白煮;第三,总是煮得过了度,以致颜色黯淡,成为烂糟糟的。菠菜从不好好地烹煮,以致儿童见了就讨厌。因为他们烧菠菜总是烧成烂糟糟的,而不知用油盐在极热的锅中煎炒,在未烂之前起锅是最可口的吃法,莴苣用同样的烧法也极可口。在烧这类蔬菜时,第一应注意的是煎炒不可过久。鸡肝已被西方人认为美味。猪排羊腰也被认做佳肴,但仍有不少种的食物未经他们试吃。这就是西方菜肴缺乏花色的原因。炸鸡肫和鸡肝用椒盐蘸吃,乃是中国人常吃的菜。烧鲤鱼头连着面颊和颚下的脂肉是佳肴之一。猪肚是我爱吃的。牛肚有一部分也很好吃。如以肚子下面条,或将肚子加在别种汤中一滚即离火起锅,其爽脆不下于生的芹菜。田螺(单用其嘴部厚的部分)是法国人很爱吃的美味,中国亦然,在滋味及耐嚼上,鲍鱼和江珧柱颇为相似。
西方的汤类,花色稀少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不懂拿荤素之品混合在一起烹煮,其实只需五六种作料如虾米、冬菇、笋、冬瓜、猪肉等间花配合,便能煮出数十或甚至百种的好汤来。冬瓜汤是西方菜肴中所没有的。其实,这种瓜如用各种方法煮起来,再加入一些虾米屑,乃是夏天里一样最可口的菜;第二,汤的种类缺少是由于不知尽量利用海产。江珧柱在西方只知炸了吃,而不知干的江珧柱实是做汤的最佳佐料,鲍鱼也是如此。西菜中虽有蛤蜊浓汤这个名目,但我从来没有吃着其中的蛤蜊味道。又如虽有甲鱼汤,但汤中从来看不到甲鱼肉。真正的甲鱼汤应该煮得极浓,乃中国广东菜中的美味。有时则加入鸡鸭掌,和在一起同煮。宁波人有一样佳肴名为“大转湾”。其中的材料即鸡腿翅膀。因为这两件东西都是肌肉中夹着筋和皮,所以十分耐嚼好吃。我所认为最美味可口的汤即蛤蜊鲫鱼汤。凡是用蚧蛤之类所做的汤,其要点是不可过于油腻。
下面我将从李笠翁所著《闲情偶寄》中引用一段论蟹的文字,作为中国人对于食物的见解的例证:
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独于蟹螯一物,心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此一事一物也者,在我则为饮食中之痴情,在彼则为天地间之怪物矣。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尝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人知予癖蟹,招者饷者,皆于此日,予因呼九月十日为“蟹秋”。……向有一婢,勤于事蟹,即易其名为“蟹奴”,今亡之矣。蟹乎!蟹乎!汝与吾之一生,殆相终始者乎!
李笠翁对于蟹如此称美,其理由即因蟹完全具有食物必备的三种美:色、香、味。李氏的见解也就是现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见解,不过中国人所称美的蟹,只限于淡水中所产之一种。
在我个人,食物哲学大概可以归纳为三事,即新鲜、可口,和火候适宜。高手厨师如若没有新鲜的佐料,即做不出好菜。他们大概都能使你知道烹调的良否,一半在于办佐料。十七世纪的大诗人和享乐家袁子才在著作中述及他的厨师说:他是一个极高尚自重的人,如若佐料不是新鲜,即使强迫他,也不肯动手烹煮的。这厨师的脾气很坏,但他因为主人知味,所以依旧能久于其职。四川现在有一位年纪很大的高手厨师,要请他来做一次菜很费事,须一星期前预约,以便他有充分买办佐料的时间。须完全听他自择菜肴,而不许点菜。
普通人都知道凡是新鲜食物都是好吃的。这种知识使力不足以雇高手厨师的人,也有着享用美味的机会。在享受的供给上,依赖大自然实较胜于依赖文化。为了这个理由,凡家里有菜园或居住乡间的人,虽然没有高手厨师,也自必能够享受种种美食。为了同样的理由,食物必须在其产地吃过之后,方能评断其美恶。但对一个不懂买办新鲜食品的主妇,或单是吃冷藏食物即觉得满意的人,则对他讲何以享受美味实是徒然的。
食物的口味在酥嫩爽脆上,完全是火候关系。中国的菜馆因为有特备的炉子,所以能做出普通家庭中所不能烹煮的菜肴。至于滋味上,则食物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专以本味见长的食物,这类菜肴中,除了盐或酱油之外,不可加入别的佐料;第二,是必须配以别样佐料方有滋味的食物,例如:鳜鱼和鲥鱼都宜清炖,方显其本味,较肥的鱼如鲱鱼,则加中国辣酱烹煮更为好吃。美国的豆粟羹是各味调和的一个好例子。世间有许多食品好像都是为调味而出,必须和别种食品合烧,方显其美之味。笋烧猪肉是一种极可口的配合。肉借笋之鲜,笋则以肉而肥。火腿似乎最宜于甜吃。我住在上海时的厨子有一样拿手好菜,即用火腿和蜜枣为酿做的番薯饼。木耳、鸭蛋汤和南乳烧纽约龙虾都属佳肴。专为调味而设的食品甚多。如:蘑菇、笋、榨菜等等都属于此类。此外则有一种中国所视为珍品而本身没有味道的食物。这类食物都须借别样佐料的调和配合,方成好菜。
中国最贵重的食品,本身都同样具有三种特质,即无色、无臭和无味,如鱼翅、燕窝和银耳都属于这一类。这三种食品都是含胶质的东西,都是无色、无臭、无味的。其所以成佳肴,全在用好汤去配合。
八、几种奇特的西俗
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一个重大不同就是,在行相见礼时,西方人以手互握,而东方人则握自己的手(即拱手)。我以为一切可笑的西俗当中以握手为最。我虽然是一个极前进的人,也能领略西方的艺术文学、美国丝袜、巴黎香水,甚至英国的战舰的好处,但我终不能懂极前进的欧洲人何以竟会听任这个握手的野蛮习俗存留到今日。我相信欧洲人中必有私下很反对这个习俗,如有很多人反对同样可笑的带帽和带硬领习俗一样。但他们并无成就,因为旁人总认他们为小题大做,对这种小节不值得费心思。我是一个极注意小节的人。为了我是中国人,所以比欧洲人更厌恶这个西方习俗。我和人相见或辞别时,宁可照中国古礼对人拱手作揖。
我们当然都知道这个习俗也和另一个脱帽习俗一样,还是欧洲野蛮时代的产物。这类习俗都是起于武士道盛行的中古时代。那时的绿林豪客、英雄武士遇到非敌人时都须除去面具或头盔以示他们的友态和善意。现代的人已不带什么面具或头盔,若还尚用这个姿势,岂不可笑。但野蛮时代所遗留的习俗,每每为人所不肯委弃,例如决斗之风,至今犹存。
我为了卫生的和许多别的理由,反对这个习俗。握手是人类彼此之间的一个接触方式,握时的姿势和表情各自不同,各类不一。别出心裁的美国大学生当他写毕业论文时,大可以“各种握手式中的时间和动作之研究”为题,以严肃的题材讨论其握时的轻重,时间的久暂,是否带着幽默性,对方有无感应等等,再进而研究不同性者握手时的种种变态,身体长度的关系。因为高矮之不同,所以握时的姿势亦就各自不同。因职业和阶级的不同,皮肤的颜色也如何的不同等等。此处并可附上几幅图像和表格。这篇论文如若做得充分深奥冗长,则我敢保他博士头衔唾手可得。
现在可以谈谈卫生上的反对理由。居住上海的西方人说我们的铜元是微生物的寻常集合所,所以碰都不敢碰。但是在街上随便和张三李四握手时,倒并不觉得什么。这实属不合逻辑。因为你怎能知道这张三李四的手没有摸过你所畏如蛇蝎的铜元呢?更坏的是,有时你或许遇到一个咳嗽时常用手帕掩着口部以示卫生,但也露出已患肺病气色的人竟也伸出手来和你相握。在这一点上,中国的习俗实较为科学化。以为中国人不过是握了自己的手拱拱而已。我不知道中国这个习俗从何而来,但从医学卫生的观点说起来,我们不能否认它的长处。
此外对于握手还有感受上何心理上的反对理由。当你将一只手伸出去时,就等于听人宰割。对方可以由着自己的意握得或轻或重,或久或暂,手是人体上感觉最敏锐的器官之一,极易感觉压力,辨其轻重。例如:第一,你所遇到的或许是青年会式的握手。对方一手拍你的肩膀,另一手则握着你的手,重重地抖动一下,直抖得你浑身骨头都几乎脱节。如若这青年会书记同时也是一位棒球名手(往往是如此的),则竟可以使被握者啼笑皆非。再加他的坦直好作自我主张态度,简直是等于向你说:“听着,你现在已在我的掌握中,你必须买一张下次开会时的入场券,或答应买一份艾迪的小册带回去,我方能放你。”遇到这种情形时,我无非是赶紧掏出皮夹来。
我如挨次列述下去,可以举出许多种轻重不同的握手,从那种漠然无诚意因而毫无意思的握手,到那种伸伸缩缩,微微颤抖,表示畏惧的握手。最后还有那种态度高雅的社会交际花,和人握手时,不过微微伸出指尖,好似不过让你看看她那染色指甲一般地握手。所以从这种人身的接触,很可以看得出双方关系的深浅亲疏。有几位小说家以为从握手的款式,可以看出其人的性格,如:独断的、退缩的、不诚实的、懦弱的和令人畏惧的重手,都是能一见而辨的。但我极愿省去这种遇到你时即须分析其个性的麻烦,或从他用力的轻重当中,去揣度对我的感情增减的麻烦。
脱帽的习俗更为没有意思。这里面包括许多种极不通情理的礼节。例如女人在礼拜堂,或下午室内茶会时都须带帽子。这个礼拜堂内须带帽子的习俗是否和第一世纪小亚细亚的习俗有关系?我不知道。但我颇疑心它实是起源于盲从圣保罗在礼拜堂中男子不应带帽而女子则须遮没其头部的教训。倘若是如此的话,则这个习俗简直是基于西方人所弃绝已久的男女不平等的亚洲哲学,这岂不是可笑的矛盾吗?电梯中有女人时,男子须脱去帽子,也是一件可笑的事情,简直没有理由可言。第一点,电梯不过是走廊的延长部分,男子既然无须在走廊中脱帽,则何以须在电梯中脱帽。凡是偶然带着帽子在走廊中行走的人,如若仔细想一想,当即能知道这是极没有意义。第二点,电梯和别种行具如汽车之类实在没有什么合于逻辑的分别,一个有良心感觉的人既无须在和女人同坐一辆汽车之中时脱去帽子,则又何须禁止他于同样情形时在电梯中带帽子呢?
总而言之,我们的世界尚是一个缺乏理性的世界,没有一处地方不看到人类的愚钝,从现代国际关系的愚钝直到现代教育制度的愚钝。人类的聪明虽足以发明无线电,但不足以制止战争,将来也是如此。所以我对于许多小节的愚钝,宁可听其自然,而不过旁观暗笑罢了。
九、西装的不合人性
虽然西装已经风行于土耳其、埃及、印度、日本和中国,虽然西装已经成为全世界外交界的普遍服装,但我仍依恋着中国衣服。常有许多好友问我为什么不改穿西装。他们问到这句话,尚能算是我的知己吗?这等于问我为什么用两足直立,凑巧这两件事正是有相互关系的。下文可以说明我所穿的是世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更何必举出什么理由来?凡喜欢在家中穿着土著式长袍,或穿着浴衣拖鞋在外面走来走去的人,何需举出为什么不裹扎于令人窒息的硬领、马甲、腰带、臂箍、吊袜带中的理由。西装的尊严,其基础也未必较稳固于大战舰和柴油引擎的尊严,并不能在审美的、道德的、卫生的或经济的立场上给予辩护。它所占的高位,完全不过是出于政治的理由。
我所取的态度是矫情的吗?或这是我中国哲学已有进步的象征吗?我以为都不然。我取这个态度,富于思想的同辈中国人都和我同感。中国的绅士都穿中国衣服。此外如名成利就的中国高士、思想家、银行家,有许多从来没有穿过西装,有许多则于政治、金融或社会上获得成就,立刻改穿中装。他们会立刻回头,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的地位稳固无虑,无需再穿上一身西装,以掩饰他们的浅薄英文知识,或他们的低微本能。上海的绑匪绝不会去绑一个穿西装的人,因为他们明知这种人是不值一绑的。你可知道中国现在穿西装者是怎样一些人吗?大学生、赚百元一月薪俸的小职员、到处去钻头觅缝的政治家、党部青年、暴发户、愚人、智力薄弱的人。最后,当然还有那亨利溥仪,俗极无比地题上一个外国名字,穿上一身西装,还要加上一副黑眼镜。单是这身装束,已足使他丧失一切复登大室的机会。即使日本天皇拿出全部兵力来帮助他,也不会中用。因为你或许可以用种种的谎话去欺骗中国人,但你绝无法使他们相信一个穿西装戴黑眼镜家伙是他们的皇帝。溥仪一日穿着西装,一日用亨利为名,则一日不能安坐皇位,而只合优游于利物浦的船坞中罢了。
中装和西装在哲学上不同之点就是,后者意在显出人体的线形,而前者则意在遮隐之。但人体在基本上极像猢狲的身体,所以普通应该是越少显露越好。试想甘地只围着一条腰裾时是个什么样子?西装之为物,只有不识美丑者方会说它好。其实呢,“完美的体形世上很少”这句话,也是迂腐之谈。你只要到纽约游戏场去一趟,便能看到人的体形是如何的美丽。但美点的显露,并不是像穿了西装使人一望而知其腰围是三十二寸或在三十八寸的说法。一个人何必一定要被人一望而知他的腰围是在三十二寸呢?如若是一个颇为肥胖的人,他何必一定须被人知道他腰围的大小,而不能单单自己明白呢?
因此,我也相信年在二十到四十之间,身材苗条的女人和身体线形没有被现代不文明生活所毁损的儿童,确是穿西装较为好看。但是叫所有男女不分美丑,都把身体线形显露于别人的眼前,则又是另一句话了。女人穿了西式晚礼服的优雅好看,实不是东方的成衣匠所能梦想到的。但一个四十多岁的肥胖妇人,穿了露出背脊的礼服,出现于戏院中,则其刺目也是西方所特有的景象。对于这样的妇人,中国衣服实较为优容,也和死亡一般使大小美丑一律归于平等。
所以,中国衣服是更为平等的。以上都是关于审美方面的讨论。以下可以谈谈卫生和常识方面的理由:凡是头脑清楚的人,大概都不会矫说硬领——首相列区流和许尔脱劳莱爵士时代的遗物——是一种助于健康的东西。即在西方,也有许多富于思想的人屡次表示他们的反对。西方女人的衣服已在这一点上得到了许多以前所不许享受的舒适。但是男人的颈项,则依旧被所有受过教育的人们当做丑恶猥亵、不可见人的部分,而认为须遮隐起来,正和腰围大小之应尽量显露成一个反比例。这件可恶的服饰,使人在夏天不能适当地透气,在冬天不能适当地御寒,并一年到头使人不能做适当的思想。
从硬领以下,竟是一大篇连续不断,同样厉害地加害人类常情的记录。能发明霓虹灯和第塞尔柴油引擎的聪明西方人,何以竟会缺乏常识到这个地步,至于桎梏人的全身,而仅仅留出一个头部的自由,实令人不解。其种种服饰的不近人情无庸一一细说——例如紧绷在身上的内衣裤,妨碍了身体的透气自由,马甲使人连背脊都弯转不来,背带或腰带使人在饥饱不同的时候没有宽紧的分别。其中最不合情理的是马甲,凡略略研究过人体线形者都知道人的胸背两部,除了在身体笔挺的时候之外,是绝不能同时平直的。凡穿过硬胸衬衫的人都从经验知道,当身体向前屈时,衬衫必定拱起来。但马甲是假定人的胸背随时都是平直而裁制的,因此令人须将身体时时笔直地挺着。但实际上绝没有人能始终维持这个姿势,于是马甲的边沿尖角都因此起了绉痕,便时时触刺人身。但若是一个肥胖的人,这马甲简直是画了一个突出的弧形线,尽头之处触出空中,再由腰带和裤子接续着向下面渐渐弯去。人类诸发明中,再有比这个更离奇的事物吗?无怪现在已有人在那里发起一种裸体运动,以反抗这束缚人体的离奇东西了。
如若人是四足动物,则腰带还有情理可说。因为还可如马的肚带一般宽紧随心。但人类已经改为直立的地位,然而这腰带则依旧是假定人是四足动物而制的,正如腹膜肌肉一般地根据四足地位完全将它的重量系于背脊骨上。这种不合理的生理配置,使孕妇易于流产——在兽类并无此弊——而男人的腰带也因易于向下脱落,不能不束得极紧。结果是妨碍脏腑的自由活动。
我深信西方人对于身外之物有了更大的进步后,必有一天会对本身所用的物件更费一些心思,而于衣服这件事上变为较近情理。西方人为了对这件事不肯费力革新,已受了长久的重罪。但西方女人则早已于衣服上,达到简单和近于情理的地步了。我深信在远期中——近期中尚办不到——男人必会以直立姿势为根据,而终究发展出一种合于情理的衣服,如女人所已经达到的一般。一切累赘的衣带必会被废弃,而男人的衣服必将改为很自然合适地悬挂于两肩的制法。衣服的肩部必不再塞上许多棉花垫高起来,必将改为比较现式更舒适像便袍一般的样子。据我的眼光,那时男女服色的区别,必只在男人穿裤,而女人穿裙。至于上半身,则将以同样舒适自在为基本原则了。男人的颈项将和女人一般的自由,马甲将被废弃。男人的外褂也将如时下女人的外褂一般的穿法,并且也将像现在的女人一般以不穿外褂的时候为多。
这个改革当然包括更改衬衫的制法,衬衫将不再是单为穿在里面之用。它的颜色必改为较深的,而可以穿在外面。所用的材料将改为从最薄的绸到最厚的呢绒,以合时令。并改良式样,以求更为美观。外褂可穿可不穿,将以天气的寒暖而不以虚文为标准。因为这一种服色将成为不论到哪里都可以穿着的衣服。为了解除令人难受的腰带和背带起见,衬衫和裤子将连在一起,穿时只须像现在的女衣一般地从头上套进去。腰部的宽紧可以看情形做得大些或小些,以适应身体的肥瘦。
就是现在式样的男服,也未始不可以保持原式略加改良,而即能将腰带或背带废除。它的整个原则是全部重量须悬挂到两肩上去,并均匀分配开来,而不应该借着约束之力紧系于肚皮上面。男人的腰部束缚须加解放,人们须在能领略这个原则时,男人的衣服方有渐渐改变为宽松的长袍的可能。我们现在倘若以废除马甲为改革的第一步,我们只须将衬衫如儿童衣服一般用纽扣扣在裤子上。等到衬衫渐渐变成外衣时,我们即可以改用较好的材料做衬衫,做成和裤子同料同色或相配的颜色。又如我们倘若不便把马甲马上废除,则我们可把马甲和裤子连在一起,以保持其形式。马甲的背部应该改为两条阔带子。此外,马甲即使不和裤子连在一起,腰带或背带也有弃置的方法。我们只须在马甲的反面前后钉上六条带子,前四后二,扣在裤子上,则就可以把裤子系住了。因为扣带是在马甲的里面,而马甲是遮在裤子的上面,所以形式上将和现在的束腰带或用背带并无两样。只要改革一旦实行,人们觉得现在的衣服式样实在不合情理时,他们便会逐步改进,废除马甲,将上下衣裤做成仿佛现在的工人裤子,但较为好看的式样。
在适合时令的调节上,中国衣服也是显而易见的最近情理。穿西装无论寒暑表低到零度以下,或高到一百度以上,总是限于一身内衣裤,一件衬衫,一件外衣,连或不连马甲。但中国衣服则可以加减随心。据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中国妇人,看见她儿子打一个喷嚏,即替他加上一件袍子;打两个喷嚏,再加一件;打第三个喷嚏,再加一件。这是西方做母亲的人所办不到的。她到儿子打第三个喷嚏时,恐怕就要手足无措,而只有去请教医生之一法了。我不能不信中国民族所以能够不被肺痨和肺炎所灭尽,全靠那一件棉袍的力量。
十、房屋和内部布置
“房屋”这个名词应该包括一切起居设备,或居屋的物质环境。因为人人知道择居之道,要点不在所见的内部什么样子,而在从这所屋子望出去的外景是什么样子,所着眼者实在在屋子的地位和四周的景物。我常看见上海的富翁,占着小小的一方地皮,中间有个一丈见方的小池,旁边有一座蚂蚁费三分钟即能够爬到顶上的假山,便自以为妙不可言,他不知道住在山腰茅屋中的穷人,竟可以拿山边湖上的全部景物作为自己的私产呢。这两者之间的优劣,简直是无从比拟的。山中往往有地位极佳的房子,人在其中能将全部风景收到眼底,不论他望到哪里,如遮着山尖的白云,飞过空中的鸟,山泉的琤琮,鸟喉的清越,这种景色,都等于自己所私有。这就是一个富翁,他的财产之多,远胜于住在城市中的百万富翁。城市中的人也未始不能看见偶尔在空中行过的白云,但他决不会实地去看看,而且即使看到了,也因这云没有别的景物为衬托,而感到没什么好看的呢,这里的背景是完全不适宜的。
所以中国人对于房屋和花园的见解,都以屋子本身不过是整个环境中的一个极小部分为中心观点,如一粒宝石必须用金银镶嵌之后,方能衬出它的灿烂光辉。所以一切人为的痕迹愈少愈妙,笔直的墙垣应有倒挂的树藤间节的遮蔽。一所方整的房屋只合于工厂之用,因为只有工厂才以效用为第一个考虑要素。如果作为住宅,便是大煞风景。依照某作家的简明说法,一所最合于中国理想的屋子应该如下:
门内有径,径欲曲;径转有屏,屏欲小;屏进有阶,阶欲平;阶畔有花,花欲鲜;花外有墙,墙欲低;墙内有松,松欲古;松底有石,石欲怪;石面有亭,亭欲朴;亭后有竹,竹欲疏;竹尽有室,室欲幽;室旁有路,路欲分;路合有桥,桥欲危;桥边有树,树欲高;树阴有草,草欲青;草上有渠,渠欲细;渠引有泉,泉欲瀑;泉去有山,山欲深;山下有屋,屋欲方;屋角有圃,圃欲宽;圃中有鹤,鹤欲舞;鹤报有客,客不俗;客至有酒,酒欲不却;酒行有醉,醉欲不归。
房屋必须有独立性方为住屋。李笠翁在他讨论生活艺术的著作中,有好几处提到居室问题。他在序文内曾畅论“自在”和“独立性”两点。我以为“自在”比“独立性”更重要。因为一个人不论他有怎样宽大华丽的房屋,里边总有一间他所最喜爱,实在是最常处的房间,而且必是一间小而朴素,不甚整齐,和暖的房间。所以李笠翁说:
人之不能无屋,犹体之不能无衣。衣贵夏凉冬暖,房舍亦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壮则壮矣,然宜于夏而不宜于冬。登贵人之堂,令人不寒而栗,虽势使之然,亦寥廓有以致之;我有重裘而彼难挟纩故也。及肩之墙,容膝之屋,俭则俭矣,然适于主而不适于宾。造寒士之庐,使人无忧而叹:虽气感之耳,亦境地有以迫之,此耐萧疏,而彼憎岑寂故也。吾愿显者之居,勿太广大。夫房舍与人,欲其相称。画山水者有诀云:“丈山尺树,寸马豆人。”使一丈之山缀以二尺三尺之树,一寸之马跨以似米似粟之人,称乎?不称乎?使显者之躯,能如汤文之九尺十尺,则高数仞为宜,不则堂愈高而人愈觉其矮,地愈宽而体愈行其瘠。何如略小其堂,而宽大其身之为得乎?……常见通侯贵戚,掷盈千累万之资,以治园圃,必先谕大匠曰:亭则法某人之制,榭则遵谁氏之规,勿使稍异。而操运斤之权者,致大厦告成,必骄语居功,谓其立户开窗,安廊置阁,事事皆仿名园,纤毫不谬。噫,陋矣!
土木之事,最忌奢靡,匪特庶民之家,当崇俭朴,即王公大人亦当以此为尚。盖居室之制,贵精不贵丽,贵新奇大雅,不贵纤巧烂漫。凡人止好富丽者,非好富丽。因其不能创异标新,舍富丽无所见长,只得以此塞责。譬如人有新衣二件,试令二人服之,一则雅素而新奇,一则辉煌而平易,观者之目,注在平易乎,在新奇乎?锦绣绮罗,谁不知贵,亦谁不见之?缟衣素裳,其制略新,则为众目所射,以其未尝睹也。
李笠翁在他所著的书中,讨论许多关于结构和布置上的要点。所涉及的物事有房屋、窗户、屏、灯、桌、椅、古玩、橱、床、箱、柜等等。他极富创作思想,对每一件东西都有新颖的议论。他所创作的器具中,有许多种至今为人所乐用。最著名的是他在世时即已有人仿制出售的芥子园信笺和窗户板壁的制法。他那部讨论生活艺术的书虽不很为人所知道,但初学画家所奉为圭臬的《芥子园画谱》,则极为著名。此外则《笠翁十种曲》也很著名。因为他是一个戏剧作家、音乐家、享乐家、服装设计家、美容专家,兼业余发明家,真所谓多才多艺。
他对于床的式样有极新颖的见解。据他说,每次迁入一所新屋时,所注意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那只床。中国式的床大概都有高架可以挂帐子,其本身差不多等于一间小室。里面并装置着帐杆床几和屉斗,以便安放书本茶壶鞋袜等等零碎物事。李氏以为床上并宜置几盆花草,他的方法是将一只特制的,阔约一尺,高仅二三寸的花几,从帐顶悬下来。据他的意见,这只花几应该用彩绸包裹,并折成皱纹以像行云。这个几上便可以安放应时的盆花,或焚龙涎香的炉,或佛手木瓜,以取其香。据他的意见:
若是则身非身也,蝶也,飞宿眠食,尽在花间;人非人也,仙也,行起坐卧无非乐境。予尝于梦酣睡足,将觉未觉之时,忽嗅腊梅之香,咽喉齿颊,尽带幽芬,似从脏腑中出,不觉身轻欲举,谓此身必不复在人世间矣。既醒,语妻子曰:“我辈何人,遽有此乐,得无折尽平世之福乎?”妻孥曰:“久贱常贫,未必不由于此!”此实事,非欺人语也。
李氏的发明中,在我看来,当以窗户的制法为最杰出。他曾发明“扇面窗”(湖上游艇所用)和“梅花窗”。中国人的习俗,扇面上都有书画,并有人癖嗜收集这种旧扇面,订成册页。扇面窗之制即系取意于此。所以李氏的见解以为游艇如安上扇面式的窗子,则艇中人从船窗观望两岸的景物,和两岸的路人由船窗窥望艇中人的动作,便都像在观看扇面画了。因为窗子之为物,其要点即在能使人从其中看得见外面的景物,正如我们所谓眼睛乃是灵魂的窗户。所以据李氏说起来,窗子的制法应以能在最有利的地位,望见最优美的景物为主。因而可以假借室外的风景,以补充室内自然成分的缺乏。他说:
坐于其中,则两岸之湖光山色,寺观浮屠,云烟竹树,以及往来之樵人牧竖,醉翁游女,连人带马,尽入“便面”之中,作我天然图画。且又时时变幻,不为一定之形,非特舟行之际,摇一橹变一像,撑一篙换一景;即系缆时,风摇水动,亦刻刻异形。是一日之内,现出百千万幅佳山佳水。……
予又尝作观山虚牖,名“尺幅窗”,又名“无心画”。姑妄言之:浮白轩中,后有小山一座,高不逾丈,宽止及寻,而其中则有丹崖碧水,茂林修竹,鸣禽响瀑,茅屋板桥,凡山居所有之物,无一不备。盖因善塑者肖予一像,神气宛然,又因予号笠翁,顾名思义,而为把钓之形;予思既执纶竿,必当坐之矶上,有石不可无水,有水不可无山,有水有山,不可无笠翁息钓归休之地,遂营此窟以居之。是此山原为像设,初无意于为窗也。后见其物小而蕴大,有“须弥芥子”之义,尽日坐观,不忍阖牖。乃霍然曰:是山也,而可以作画;是画也,而可以为窗;不过损予一日杖头钱,为装潢之具耳。遂命子裁纸数幅,以为画之头尾及左右镶边。头尾贴于窗之上下,镶边贴于两旁,俨然堂画一幅,而但虚其中,欲以屋后之山代之也。坐而观之,则窗非窗也,画也,山非屋后之山,即画上之山也。不觉狂笑失声,妻孥尽至,又复笑予所笑。而“无心画”、“尺幅窗”之制从此始矣。
李氏对桌椅橱柜,也别有心裁。这里我只能提及一件他所发明冬天用的暖椅。凡是没有相当取暖设备的室中,这是一件很实用的器具。其制法是一张长椅,下面连着一个火柜。椅子的两旁各有一个高如矮桌的活动木架,可以随意旋转到椅子的正面,搁上一块板,当做桌子。火柜里有屉斗,以便置放炭盆。在这副桌椅上可读书写字,坐卧随心。据李氏说,这暖椅每天只费炭四块,早晨加两块,下午再加两块,即可使坐者整天和暖舒服。他又说,这椅子只须穿上两根杠子,便成一乘轿子,可供出门的代步。冷天坐着时,两足既不致受冻,而且可以随意在轿中吃喝。这椅子到了夏天,也可以改为凉椅。其法是将一只水缸安在椅背后,注满冷水,以取其凉意。
西方人已发明各种可以旋转的,可以折叠的,高矮大小可以调节的数用的床椅和剃头椅。但是他们从没有想到过创作可以拼折的桌几和古玩架。这件东西在中国早已发明,并且制作极为精巧。可以拼折的桌几名叫“燕几”,其制作法的原则类于西方儿童所玩的积木,将一方方木块拼搭成种种的物形。一副六件的“燕几”,可以拼出正方长方或丁字形等等的式样,多至四十余种。
还有一种名为蝶几。其中每一只几的形式不是方的,而是三角形或菱形的。所以拼合起来,又可以拼成另外的许多式样。燕几大都供饮宴或抹牌之用,有时当中并留出一些空闲,以置放烛台。蝶几则既供饮宴抹牌之用,也可当做花盆架子。因为花盆架子本以式样不一为宜。这种蝶几每副共有十三件,可以拼成方形、长方形、菱形等等,中间或留空地。拼搭的方法不一定,全看主妇的巧思去变化。
东西主妇对于室内布置,大都欢喜时常变更式样。这种几桌所拼成的式样都是极为摩登的,因为摩登器具都注意于轮廓线简单化。而中国器具则本来就是如此的。拼搭的艺术似乎就在轮廓线的简单化中求得各种不同的式样。我曾看见过一只古式的花盆架,它的脚不是笔直而是半当中弯曲的。即以方桌和圆桌而言,做的时候即可分成半圆形的两只,或分成三角形的两只。如此则拼起来时是一只圆桌或方桌,可供饮宴或抹牌之用。不用时,即可拆开来放在墙边,当做书架或花盆架了。两只三角形的蝶几,倚墙并排摆在一处,看过去便好似从墙中凸出来的两座尖山。抹牌时所用的桌子,其大小都可以随人数的多寡而定。茶点饮宴时所用的桌子,可以随意拼成丁字形、马蹄形,或S形。如在较小的房间中,大家坐在这种式样的桌子上吃饭,岂不更为有趣吗?
中国江苏省常熟地方现在有一种照这种可以拼拆原则而制造的书箱。可以分拆的书架在西方也很普通,但常熟式书箱的特点则在不用时可以依着大小的次序一个一个地套进去,而变成衣箱大小一般的一个箱子。这书箱叠好时,很像一具极新式的书橱,但分开来时则可以拼成许多个大小不一的书橱,其最小的长只尺余,可以置放在几上或枕边。拼叠的式样因此可以随时变更,以免多看了令人讨厌。
中国人对室内布置好像集中于两个观念,即简单和空阔。凡是布置很讲究的房间,其中家具必不甚多,木料必是柚木,而打磨得必极光亮,轮廓线必极简单,而大多必是圆角。柚木器具必须用手工打磨,以其精工与否,判别价值的高下。室中一面靠墙处大概安一张半桌,上面放一只胆瓶。墙角边大概安着几只花盆架或古玩架,高矮不一,或安几只老树根所雕成的小矮凳。另一面墙边大概安一只书橱或古玩橱,式样必极曲折玲珑,极为摩登。墙上大概挂一二幅字画,字必雄劲,画则远淡空灵,而室中也须如这画一般的空灵。中国的房屋中最特出之点是用石板所铺成的院子,其效用和西班牙式房屋的走廊相同,是和平幽静和安宁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