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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文化的享受

一、智识上的鉴别力

教育和文化的目标,只在于发展智识上的鉴别力和良好的行为。一个理想的受过教育者,不一定要学富五车,而只须明于鉴别善恶;能够辨别何者是可爱,何者是可憎的,即是在智识上能鉴别。最令人难受的,莫过于遇着一个胸中满装着历史上的事实人物,并且对苏俄或捷克的时事极为熟悉,但见解和态度则是完全错误的人。我曾遇见过这一类的人,他们在谈话时,无论什么题目,总有一些材料要发表出来,但是他们的见地,则完全是可笑可怜的。他们的学问是广博的,但毫无鉴别能力。博学不过是将许多学问或事实填塞进去,而鉴别力则是美术的判别问题,中国人于评论一个文人时,必拿他的学行和识见分开来讲。对于历史家尤其应该如此区别。一个满腹学问的人,或许很易于写成一部历史。但所说的话或竟是毫无主见与识别的。而在论人和论事时,或竟是只知依入门户,并无卓识的。这种人就属于我们所谓缺乏智识上的鉴别力。强记事实是一件极容易的事情。历史上一个指定时代中的事实,我们极易强记,但分别轻重和是非,则是一件极难的事情,而有恃于一个人的见解力了。

所以一个真有学问的人,其实就是一个善于辨别是非者。这就是我们所谓鉴别力,而有了鉴别力,则雅韵即会随之而生。但一个人如若想有鉴别力,他必须先有见事明敏的能力,独立的判断力,和不为一切社会的、政治的、文学的、艺术的或学院式的诱惑所威胁或眩惑。一个人在成人时代中,他的四周当然必有无数各种各式的诱惑,如:名利诱惑、爱国诱惑、政治诱惑、宗教诱惑,和惑人的诗人、惑人的艺术家、感人的独裁者,与惑人的心理学家。当一个心理分析家告诉我们,幼年时代的脏腑效能的种种不同的运用,切实有关一个人日后生活中的志向、挑衅心和责任心,或便秘症引起暴躁的性情时,凡有识力者对之,只可付诸一笑。当一个人错误时,他简直就是错误的,不必因震于他的大名,或震于他的高深学问,而对他有所畏惧。

因此识和胆是相关联的,中国人每以胆识并列。而据我们所知,胆力或独立的判别力,实在是人类中一种稀有的美德。凡是后来有所成就的思想家和作家,他们大多在青年时即显露出智力上的胆力。这种人绝不肯盲捧一个名震一时的诗人。他如真心钦佩一个诗人时,他必会说出他钦佩的理由。这就是依赖着他的内心判别而来的;这就是我们所谓文学上的鉴别力。他也绝不肯盲捧一个风行一时的画派,这就是艺术上的鉴别力。他也绝不肯盲从一个流行的哲理,或一个时髦的学说,不论他们有着何等样的大名做后盾。他除了内心信服之外,绝不肯昧昧然信服一个作家;如若那个作家能使他信服,那个作家就是不错的;但如若那作家不能使他信服,则那个作家是错误的,而他自己是对的;这就是智识上的鉴别力。这种智力上的胆力,和独立的判断力,无疑地必须一己的内心中先具着一种稚气的、天真的自信心。但一己的内心所能依赖的,也只有这一点,所以当一个学生一旦放弃他个人判断的权利时,他便顿然易于被一切人生的诱惑所动摇了。

孔子好像已经觉得学而不思比思而不学更不好,所以他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必因看见弟子之中这种学而不思的人太多了,所以他要提出这种警告。这个警告其实也是现代的学校所极为需要的。我们都知道现在一般的教育,和一般的学校制度,都偏于割舍了鉴别力以求学问。视强记事实即为教育的本身目标,好像富于学问即会使人成为一个高士。但是学校中为什么要贬视思想?为什么要歪曲学制,而将愉快的求学企图变成了机械式的、严定尺寸的、划一的和被动的强记事实?我们为什么要把智识置于思想之前?我们为什么愿意称呼一个仅是读足了心理学、中古历史、伦理学和宗教学学分的大学毕业生为学成之士?这种学分和文凭何以会取代了教育的真正目标的地位?何以会使学生们的心目中也认为是如此的?

理由很简单:我们所以用这个制度,因为我们是在将民众整批地教育,如在工厂里边一般。而一涉工厂的范围,则一切都须依着呆板的机械式的制度去行事了。为了保护学校的名誉和将产物标准化起见,所以学校要发给文凭,以为证明。为了须发文凭,便不能没有次第;为了须分次第,便不能没有记分;为了须记分,便不能没有大小考试了。这全部的程序,成为一个整个的合于逻辑的必然事件,而使人无从避免。但机械式的大小考试,为害之大,远过于我们所能想见。因为它立刻使人注重强记事实,而忽略了鉴别力的发展。我本人曾当过教师,很知道出历史题目确比一般的泛常普通智识题目较为容易,印批分数时,也较为省力。

而危险在于这种制度一经订立之后,我们即易于忘却我们已渐渐或将要脱离教育的真正理想目标,即我所说的智识上鉴别力的发展。所以孔子所说:“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这句话,仍有牢记的价值。世上实在无所谓必修科目,无必读之书,甚至莎士比亚剧本也是如此。学校好似已采用一种愚笨的概念,以为只须从历史或地理中采集若干有限的资料,便足以供一个学者所必须。我曾受过相当的教育,但我至今弄不清楚西班牙京城叫什么名字,并且有一个时期还以为哈瓦那是一个邻近古巴的海岛呢。必修课程的规定,其危险在于它义涵一个人只要读完这个课程,便已在事实上知晓了一个学者所应知晓的事情。所以一个毕业生离校之后,即不再企图更事学问,或再读一些书,因为他是已经学完了一切应该知道的学问了。这也无怪其然,因为这是一个合于逻辑的结果。

我们须放弃一个人的智识有法子可以考验或测量的概念。庄子说得好:“我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寻求学识,终不过是像去发现一个新大陆,或如爱奈托尔佛郎士(Anatole France)所说:“一个心灵的探险行为。”我们如用一种坦白的、好奇的、富于冒险性的心胸去维持这个探索精神,则这种寻求行为便永远是一种快乐,而不是痛苦了,我们应该舍弃那种规定的、划一的、被动的强记事实方法,而将这种积极的滋长的个人快乐定为理想目标。文凭和学分如一旦废除,或仅仅值其所实值,学问的寻求即能趋于积极。因为那时做学生的至少要自问为什么而读书了。这句问话,在目下是无需他来答复的,因为现在每个学生都知道他为了要升入二年级,所以在一年级读书;为了要升入三年级,所以在二年级读书。这种外加的意念,其实都应该丢弃,因为寻求知识,完全是自己的事情,而和旁人不相干的。现在的学生,有许多是为了注册员的关系而读书,有许多是为了他们的父母或教师或未来的太太的关系而读书,以便取悦于耗费了许多金钱培植他们的父母,或以便取悦于看待他们很好很热心的教师,或以便将来可以多赚些钱去养他们的家口。我以为这类思想都是属于不道德的。寻求智识完全是自己的事情,而和旁人无干。只有如此,教育方能成为一种快乐,并趋于积极。

二、以艺术为游戏和个性

艺术是创造,也是消遣。这两个概念中,我以为以艺术为消遣,或以艺术为人类精神的一种游戏,是更为重要的。我虽然最喜欢各式不朽的创作,不论它是图书、建筑或文学,但我相信只有在许多一般的人民都喜欢以艺术为消遣,而不一定希望有不朽的成就时,真正艺术精神方能成为普遍面弥漫于社会之中。这正如学校中的学生,重在要他们多数能随便玩玩网球或足球,而不必定求他们能产生少数几个能加入全国竞赛的锦标运动员或球员。儿童或成人,也重在能创作一些物事以为消遣,而不必定求其能产生一个罗丹(Rodin,十九世纪之法国大雕刻家)。我宁愿学校中教授儿童做些塑泥手工,宁愿一切银行总理和经济专家能自制圣诞贺卡,无论这个思想是如何的可笑,而以为这样实在较胜于少数几个艺术家为了职业关系而从事这些工作。换句话说:我赞成一切的业余主义。我喜欢业余哲学家、业余诗人、业余植物学家,和业余航空家。我觉得在晚间听听一个朋友随便弹奏一两种乐器,乐趣不亚于去听一次第一流的职业音乐会。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里看一个朋友随便试演几套魔术,乐趣更胜于到剧院去看一次台上所表演的职业魔术。父母看自己的子女表演业余式的戏剧,所得的乐趣,更胜于到剧场去看一次莎士比亚戏剧。我们知道这些都是出于自动的,而真正艺术精神只有在自动中方有的。这也就是我重视中国画为高士的一种消遣,而不限是一个职业艺术家的作品的理由。只有在游戏精神能够维持时,艺术方不至于成为商业化。

游戏的特性,在于游戏都是出于无理由的,而且也绝不能有理由。游戏本身就是理由。这个见地,有天演历史为证明。美丽是一种生存竞争说所无从解释的东西;世界上甚至有对生物具着毁灭性的美丽方式:例如鹿的过于发育的美角。达尔文发觉他的自然选择说实在无从解释植物和动物中的美丽分子,所以他不能不另定一个性的选择为附加原则。我们如若不能承认艺术实只是一种体力和心力的泛滥,自由而不受羁绊,只为自己而存在,则我们即无从了解艺术和它的要素。“为艺术而从事艺术”的口号,常受旁人的贬责,但我以为这不是一个可容政治家参加议论的问题,而不过是一个关于一切艺术创作的心理起源的无可争论的事实。希特勒贬斥许多种现代艺术为不道德,但我认为那种替希特勒作画真像,放到新艺术博物院去取媚这个炙手可热的统治者的画家,乃正是不道德之中最不道德的人。这不是艺术,而简直是卖淫。商业式的艺术不过是妨碍艺术创作的精神,而政治式的艺术则竟毁灭了它。因为艺术的灵魂是自由。现代独裁者拟想产生一种政治式的艺术,实在是做一件绝不可能的企图。他们似乎还没有觉得艺术不能藉刺刀强迫而产生,正如我们不能用金钱向妓女买到真正的爱情。

我们如要了解艺术的要素,我们必须从艺术是力的泛滥的物体基础去研究。这就是所谓艺术的或创作的冲动。艺术家每喜欢用“烟士比里纯”这个名词,即表示本人也不知道这行动是从哪里来的。这其实不过是一种内心鼓动关系,如科学家去做一种发现真理时的行动,或探险家去做一次发现一个新海岛时的冲动。这里边并无理由可说。我们在今日有了生物学知识的协助,渐能知道我们的思想生活的整个组织,是受着血液中“荷尔蒙”(Hormones)增减的支配,对各项器官和控制这种器官的神经系所起的作用的调节。动怒和惧怕,也不过某种液汁的分泌关系。天才本身,在我看来,也不过是腺分泌过量供给的结果。中国某无名小说作家虽然并没有“荷尔蒙”的知识,居然能臆测到一切活动的起源,以为是由于我们体内的虫的缘故。通奸是由于虫在那里咬大肠,因而鼓动一个人生泄欲。志愿、挑衅心,和爱名位,也是由于某一种虫在那里作怪,使一个人片刻不得安逸,直到他的志愿达到了目的才罢休。著作一本书,例如一本小说,也是由于某一种虫在那里鼓动和迫促那作者无理由地去创作。“荷尔蒙”和虫这两个名词中,我宁取虫,因为它好像更为生动。

虫的供给过量,或只是常量,一个人便将被迫去做一些创作。因为这时他是自己也做不了主的。当一个小孩的体力供给过量时,他便会将寻常的跨步改做跳跃。当一个人的体力供给过量时,他即将跨步改为跳舞,不过是一种低效能的跨步;所谓低效能者,是从实用主义者耗费力量的见解而言,而并不从美术的见地而言。跳舞者并不取径直接走向目的地,而迂回地兜着大圈子走过去。一个人在跳舞时绝不会顾到爱国的,所以命令一个人遵照着资本家或法西斯主义或普罗主义的预定方式跳舞,简直就是毁灭游戏的精神,以及使跳舞的神圣效能减低。如若一个共产主义者企图去达到一种政治目的,或企图去做一个忠实的同志,则他只可跨步而不当跳舞。共产主义者似乎已明了劳工的神圣,但没有明了游戏的神圣。难道人类在和一切别种动物比较之下,还嫌他们的工作不够量,所以连这些些的空闲去从事游戏和艺术的空闲,也须受那个怪物(即国家的权力)的干涉吗?

这种对于艺术只为游戏的真性质的了解,或许可以有助于澄清艺术和道德的关系。所谓美者不过是合式而已。世上有合式的行为,如同有合式的画或桥一般。艺术的范围并不仅限于图画、音乐和跳舞,因为无论什么东西,都有合式的。赛跑中有运动员的合式;一个自幼至长,更自长至老的人,在每个时代中都有相配的行为而具着行为上的合式;一次布置周密,指导有方,因而获得最后胜利的总统竞选活动,也自具着其进行上的合式;即小如一个人的笑和咳嗽,也有合式和不合式之别。如中国旧官僚习气即属于合式。凡属人类的活动,都各有它的表显方式,所以要想将艺术的表显限制于音乐跳舞和图画这几个小范围内,是不可能的。

所以艺术有了这样较广泛的解释之后,行为上的合式和艺术上的优美个性便有了密切关系,并成为同样的重要。我们的身体动作上可以具有一种逾常的美点,如一首音韵和谐的诗的节调上逾常的美点一般。一个人一有那种过量的力量供给,他便会在一切行动中显出飘逸和潇洒,并顾到合式。飘逸和潇洒是从体力充足的感觉而产生,他感觉到能把一个行动做到超过仅仅看得过的地位而做得非常地合式。在较为抽象的范围中,我们能在一切做得好的动作中看到这种美点。做一次优美动作或简洁动作的冲动,本来就是一个美术的冲动;甚至如一件谋杀行为,或一件阴谋行为,只要在动作上做得简洁,则看去也是美的。就是在人生的一切小节上,也有可能有飘逸潇洒和胜任的姿势。凡是我们所谓的礼貌,都属于这一类。一次行得适宜恰当的问候,我们称之为优美惬人意的问候;反过来说,一次行得不好的问候,便谓之拙劣讨人嫌的问候了。

中国人说话和一切人生动作上的礼貌的发展,在晋代的末叶(第三、第四世纪)达到的最高点。这就是“清谈”最流行的时代。这时女子的服装尤其讲究,男子中则有许多个以美貌出名。这时并盛行留“美髯”和穿着宽大的长袍。这种长袍纳裁制很特别,能使一个人缩手到衣里去搔身体上任何部分的痒处。当时一切举动都是出之以潇洒的。拂帚,即拿几绺马鬃扎在一根柄上以供驱除蝇蚋之用的,成为谈天时一种重要的道具。这种闲谈在文学中至今尚称之为“帚谈”。这帚的用处,是在随谈随拂,以助谈思。扇子也是谈天时一种优美的道具,可以在谈时忽开忽摺,或微微地摇动着,正如一个美国老妇在谈天时,将她的眼镜忽而除下忽而又戴上的神情一般,都是悦目。在实用上讲起来,拂帚和扇子与英国人的单面眼镜差不多,但它们都是谈天时的道具,如手杖之为闲步时的道具。我所亲见的各种西方礼貌中,最悦目的,当为普鲁士绅士在室内向女客并足行鞠躬礼时和德国少女叉腿向人行礼时的姿势。我觉得这两种姿势都美丽无比,可惜现在都已经被淘汰了。

中国人所行的礼貌,种类很多,一举手一投足中的姿势,都经过研究教导。从前满洲人的“打千”,姿势是极为悦目的:她走进房中时,把一只手垂直在身体的前面,然后用优美的姿势,把一只膝屈一下子,如若房中的人不止一个,她可以在屈膝的当儿,将身体向四周旋转一下,对在座的众人,打一个总千。下棋的高手在落子时,姿势也极好看:他用两指拈起一粒棋子,用很优美的姿势,轻轻地推上棋盘。富于礼貌的满洲人,他们发怒时的姿势,也极美丽:他穿着装有“马蹄袖”的袍子,这马蹄袖平时都是翻转着里子向外的,他在表示极不高兴时,就将两手一垂,将翻起的袖子往下一甩,走出房去,这就是所谓“拂袖而去”。

文雅的满洲官员,说话时的音调极为悦耳。有着美妙的节奏,和有高有低的音韵。他说话时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说话中,并夹着许多诗文中的成语,以表示学问的渊博。做官人的笑和痰嗽,姿势确实悦人耳目的:他们在痰嗽时,大都出之以三个音节;第一第二是往里一吸,打扫喉咙,到第三节,方把痰从一声咳嗽之中吐将出来。只要他的姿势做得极美化,我倒并不以他把痰吐在地上为嫌,因为我从小即生长于这种微菌之中,而并没有觉得受到什么影响。他的笑,也是极富有音韵而美化的;起首时略带一些矜持,轻笑两声,然后纵声一笑。他如已有白须的话,那就更为好看。

笑术更是中国优伶所必须苦练,为演剧中重要动作之一。观众看见剧中人笑得美妙时,大都报以彩声。笑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笑的种类甚多:如快乐时的笑,看见别人中圈套时的笑,蔑视的笑。其中最难于模拟的,则是一个人受到挫败时的苦笑。中国的剧场观众,最注意伶人的各种小动作,称之为“台步”或“做工”。伶人的举手、投足、扭颈、转身、拂抽、掀髯,都有一定的尺寸,须经过严格的训练。所以中国人将各种戏文分为两类:一类是唱工戏,另一类就是做工戏。所谓做工者,即指一切手足的动作和表情。中国伶人在表示不赞同的摇头,表示疑忌的掀眉,和表示满意的掀髯中,都有一定的姿势。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德性和艺术的关系这个问惠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国家将艺术和宣传混为一谈,而民主国家中的知识分子又竟毫不研究地默认它是固然的,因此每个明理的人,都实在有对这个问题明白了解的必要。法西斯派和共产主义派抹掉了个人,而改以国家或社会阶级中较有势力的主张为创作的主动力和创作的目标,这个出发点就是错误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以个人情绪为基础的,但法西斯派和共产主义派则只晓得注重团体或阶级情绪,而不晓得个人情绪实在是必要的。个性一旦被逐于本境之外,我们便无从去合乎情理的讨论艺术和德性的关系的问题。

艺术和德性,只是一件艺术作品的一个特有之点,仍在那个艺术家的个性表现时方发生关系。一个具有伟大个性的艺术家产生伟大艺术;一个具有卑琐个性的艺术家产生卑琐的艺术;一个多情的艺术家产生多情的艺术;一个逸乐的艺术家产生逸乐的艺术;一个温柔的艺术家产生温柔的艺术;一个细巧的艺术家产生细巧的艺术。这就是艺术和德性的关系的总括。所以德性并不是一件可以照着一个独裁者的爱憎,或依照宣传主任所定常加修改的道德条例而从外面灌输进去的东西。它只是艺术家的灵魂的自然表现,而必须发于内心。它不是属于一个选择问题,而是一件不可逃避的事实。心肠卑鄙的画家,绝不能产生伟大的画作,而心胸伟大的画家,也绝不会产生卑鄙的画作,就是有性命的出入时,他也是不屈和不肯苟从的。

中国人对于艺术的品,或称人品、品格的见解是极有兴趣的。其中也包涵品第高下的意义,如我们次第画家或诗人为第一品或第二品。又我们尝试茶的滋味,每称之为品茶。各种人在他们的各种动作中都表现了所谓的品,例如一个赌徒,如他在赌时的脾气很坏,即谓之赌品不好;一个酒徒如在醉后的行为很坏,即谓之酒晶不好。棋手也有棋品高下之别。中国一部最早的评诗著作,书名印为《诗品》。该书的内容即是品第诗人的高下。此外还有评画的著作,书名即是《画品》。

所以,因了这个品的思想,一般人都深信一个艺术家的优劣,完全系于其人格的高低。这人格是属于德性的,也是属于艺术的。它意在注重人类了解心、高尚心、出世、不俗、不卑鄙、不琐屑的观念。在这种意义上,它是类似英文中所谓Manner(风格)或Style(派头)。一个任性的或不肯墨守成规的艺术家必显出他的任性或不肯墨守成规的风格。一个风雅的人必自然显出他的风雅风格。一个伟大的艺术家绝不肯俯就成规。在这个意义上,个性或风格实即是艺术的灵魂。中国人都默信一个画家除非他本身的道德和美术的个性是伟大的,他绝不能成为伟大的画家。中国于评骘书画时,最高的标准不在于作者的技巧是否纯熟,而只在于作者是否有高尚的性格。技巧纯熟的作品往往会是风格很低的。在英文中我们即谓之缺乏“特性”。

因此,这一来我们便达到了一切艺术的中心问题。中国大军事家兼政治家曾国藩在他的家书中曾说过,书法的两种重要原则为:形和神。并说当时的名书家何绍基很赞同他的说法和钦佩他的卓见。一切艺术既然都属于有形之物,其中当然有一个机械的问题,即技巧问题,凡是艺术家都应精通的。不过因为艺术也是属于精神的,所以在一切形式的创作中,最重要的因素即是个人的表现。在艺术作品中,最富有意义的部分即是技巧以外的个性。在文字著作中的,惟一最重要的东西即是作者所特有的笔法和感情,如他所表现于爱憎之中。这种个性或个人的表现常有被技巧所掩没的危险,而一切初学者不论是书画或演剧,最大的难关即在难于任着己意做去。其中的理由当然是因为初学者每每被范型或技巧所束缚,而不敢逾越。但不论哪一种形式,如缺乏这种个人的因素,便不能合式。凡是合式的物事或动作,必有一种飘逸的神态,所以悦目的就在于这个神态。不论它是一个锦标高尔夫球员甩动球棍的神态,或是一个人一帆风顺功成名就时的神态,或是一个美式足球员抱着足球在场中飞奔的神态。这里边必须有一种真性的流露,这个真性必不可被技巧所毁损,而必须在技巧之中自由而愉快地充沛着。一列火车循着弧线转弯时,一只快艇乘着满帆饱风向前飞驶时,都有一种极悦目的神态。一只燕子飞翔时,一只鹰攫身扑取别的动物时,一匹赛场中的马“很合式”地冲进底线时,也都有着这种悦目的神态。

我们所定的资格是:一切艺术必须有它的个性,而所谓的个性,无非就是作品中所显露的作者的性灵,中国人称之为心胸。一件作品如若缺少这个个性,便成了死的东西。这个缺点是不论怎样高明的技巧都不能弥补的。如若缺乏个性,美丽的本身也将成为平凡无奇了。有许多希望成为好莱坞电影明星的女子都没有能够了解这一点,而只知拼命的模仿玛莲德丽区或琴哈罗,因此使物色人才的导演觉得非常失望。平庸的美貌女子很多很多,但鲜艳活泼的则千中难得其一。她们为什么不去模仿玛丽特莱塞的身段和神情?一切的艺术都是相同的,以性灵的流露这一原则为根据,不论是在电影的表现中,或是在书画中,或是在文学著作中。其实从玛丽特莱塞和李禽纳巴里摩的表演中,即能意会出写作中的秘诀。养成这个个性的可爱乃是一切艺术的重要基础,因为不论一位艺术家做一些什么东西,他的性灵总是能在他的作品中显露出来。

个性的培植是道德的,也是美术的,当中需要学问和雅韵。雅韵近乎风味,或许是一个艺术家生而已有的。但要能欣赏一件作品,则非有学问不可。这个情形在书画之中极为显明。我们从一幅字中,即能看出作者是否曾见过魏拓。倘若他真的见过,这学问就使他的作品具着一种古气。但除此之外,他也须将自己的个性加进去。至于个性的强弱则当然是高低不一的。如他是属于一种细致富于情感的心胸,他于作品的风格上必现出细致和富于情感;如他是喜爱雄豪的,则他的风格也必是趋于雄豪的。因此,在书画中,尤其是在书中,我们可以从而看到各式各样种类不同的美点。在这种完美的作品中,个性已和技巧融合于一起,不能再加以分析。这美点可以是属于古怪或任性之类,可以是属于粗豪之类,可以是属于雄壮之类,可以是属于自由的性灵之类,可以是属于大胆不循俗例之类,可以是属于浪漫的风韵之类,可以是属于拘泥之类,可以是属于柔媚之类,可以是属于庄严之类,可以是属于简单和笨拙之类,可以是属于齐整之类,可以是属于敏捷之类,有时甚至可以是属于故意的鬼怪之类。世上只有一种美点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根本不存在,这就是忙劳生活的美点。

三、读书的艺术

读书是文明生活中人所共认的一种乐趣,极为无福享受此种乐趣的人所羡慕。我们如把一生爱读书的人和一生不知读书的人比较一下,便能了解这一点。凡是没有读书癖好的人,就时间而言,和空间简直是等于幽囚在周遭的环境里边。他的一生完全落于日常例行公事的圈禁中。他只有和少数几个朋友或熟人接触谈天的机会,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景物,他没有逃出这所牢狱的法子。但在他拿起一本书时,他已立刻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如若所拿的又是一部好书,则他便已得到了一个和一位最善谈者接触的机会。这位善谈者引领他走进另外一个国界,或另外一个时代,或向他倾吐自己胸中的不平,或和他讨论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生活问题。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像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一个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时中,能有两小时的工夫撇开一切俗世烦扰,而走到另一个世界去游览一番,这种幸福自然是被无形牢狱所拘囚的人们所极羡慕的。这种环境的变更,在心理的效果上,其实等于出门旅行。

但读书的益处还不只这一些。读者常会被携带到一个思考和熟虑的世界里边去。即使是一篇描写事实的文章,但躬亲其事和从书中读到事情的经过,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点。因为这种事实一经描写到书中之后便成为一幅景物,而读者便成为一个脱身是非,真正的旁观者了。所以真正有益的读书,便是能引领我们进到这个沉思境界的读书,而不是单单去知道一些事实经过的读书。人们往往耗费许多时间去读新闻纸,我以为这不能算是读书。因为一般的新闻纸读者,他们的目的不过是要从而得知一些毫无回来价值的事实经过罢了。

据我的意见,宋朝苏东坡的好友诗人黄山谷所说的话实在是一个读书目标的最佳共式。他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人如读书即会有风韵,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惟一目标。惟有抱着这个目标去读书,方可称为知道读书之术。一个人并不是为了要使心智进步而读书,因为读书之时如怀着这个念头,则读书的一切乐趣便完全丧失了。犯这一类毛病的人必在自己的心中说,我必须读莎士比亚,我必须读索福克里斯(Sophocles),我必须读伊里奥特博士(Dr. Eliot)的全部著作,以便我可以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我以为这个人永远不会成为有学问者。他必在某天的晚上出于勉强的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Hamlet),放下书时,将好像是从一个噩梦中苏醒的一般。其实呢,他除了可说一声已经读过这本书之外,井未得到什么益处。凡是以出于勉强的态度去读书的人,都是些不懂读书艺术的人。这类抱着求知目标而读书,其实等于一个参议员在发表意见之前的阅读旧案和报告书。这是在搜寻公事上的资料,而不得谓之读书。

因此,必须是意在为培植面目的可爱和语言的有味而读书,照着黄山谷的说法,方可算做真正的读书。这个所谓“面目可爱”,显然须做异于体美的解释。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者,并不是相貌的丑恶。所以世有可憎的美面,也有可爱的丑面。我的本国朋友中,有一位头尖如炸弹形一般,但这个人终是悦目的。西方的作家中,我从肖像中看来,相貌最可爱者当属却斯德顿(G. K. Chesterton),他的胡须、眼镜、丛眉、眉间的皱纹,团聚在一起是多么的怪异可爱啊!这个形容使人觉得他的前脑中充满着何等丰富的活泼思想,好像随时从他的异常尖锐的双目中爆发出来。这就是黄山谷所谓可爱的面目,不是由花粉胭脂所装成的面目,而是由思想力所华饰的面目。至于怎样可以“语言有味”,这全在他的书是怎样的读法。一个读者如能从书中得到它的味道,他便会在谈吐中显露出来。他的谈吐如有味,则他的著作中便也自然会富有滋味。

因此,我以为味道乃是读书的关键,而这个味道因此也必然是各有所嗜的,如人对于食物一般。最合卫生的吃食方法终是择其所嗜而吃,方能保证其必然消化。读书也和吃食相同。在我是美味的,也许在别人是毒药。一个教师绝不能强迫他的学生去读他们所不爱好的读物;而做父母的,也不能强迫子女吃他们不喜欢吃的东西。一个读者如对于一种读物并无味口,则他所浪费在读的时间完全是虚耗的,正如袁中郎所说:“若不惬意,放置之俟他人。”

所以世上并无一个人所必须读的书,因为我们的智力兴趣是如同树木一般的生长,如同河水一般的流向前去的,只要有汁液,树木必会生长;只要泉源不涸,河水必会长流;当流水碰到石壁时,它自会转弯;当它流到一片可爱的低谷时,它必会暂时停留一下子;当它流到一个深的山池时,它必会觉得满足,而就停在那里;当它流过急湍时,它必会迅速前行。如此,它无需用力,也无需预定目标,自能必然有一天流到海中。世上并没有人人必读的书,但有必须在某一时间,必须在某一地点,必须在某种环境之中,必须在某一时代方可以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和婚姻相同,是由姻缘或命运所决定。世上即使有人人必读的书如《圣经》,但读它必应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尚没有达到可读一本名著的相当时期时,他即使勉强去读,也必觉得其味甚劣。孔子说,五十读易。他的意思就是说,四十五岁时还不能读。一个人没有到识力成熟的时候,绝不能领略《论语》中孔子话语中淡淡的滋味,和他的已成熟的智慧。

再者,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部书,可以得到不同的滋味。例如我们在和一位作家谈过一次后或看见过他的面目后,再去读他的著作,必会觉到更多的领略。又如在和一位作家反目之后,再去读他的著作,也会得到另一种的滋味。一个人在四十岁时读《易经》所得的滋味,必和在五十岁人生阅历更丰富时读它所得的滋味不同。所以将一本书重读一遍,也是有益的。并也可以从而得到新的乐趣。我在学校时教师命读《Westward Ho》和《Henry Esmond》两书,那时我已能领略《Westward Ho》的滋味,但对于《Henry Esmond》则觉得很是乏味,直到后来回想到的时候,方觉得它也是很有滋味的,不过当时未能为我领略罢了。

所以读书是一件涉及两方面的事情:一在作者,一在读者。作者固然对读者做了不少的贡献,但读者也能藉着他自己的悟性和经验,从书中悟会出同量的收获。宋代某大儒在提到《论语》时说,读《论语》的人很多很多。有些人读了之后,一无所得。有些人对其中某一两句略感兴趣,但有些人则会在读了之后,手舞足蹈起来。

我以为一个人能发现他所爱好的作家,实在是他的智力进展里边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这件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去找寻和自己的性情相近的人。一个人惟有藉着这个方法,才能从读书中获得益处。他必须不受拘束地去找寻自己的先生。一个人所最喜爱的作家是谁?这句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即在本人也未必能答出来。这好似一见钟情,一个读者不能由旁人指点着去爱好这个或那个作家。但他一旦遇到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的天性必会立刻使他知道的。这类忽然寻到所爱好的作家的例子甚多。世上常有古今异代相距千百年的学者,因思想和感觉的相同,竟会在书页上会面时完全融洽和谐,如面对着自己的肖像一般。在中国语文中,我们称这种精神的融洽为“灵魂的转世”。例如苏东坡乃是庄周或陶渊明转世,袁中郎乃是苏东坡转世之类。苏东坡曾说,当他初次读庄子时,他觉得他幼时的思想和见地正和这书中所论者完全相同。当袁中郎于某夜偶然抽到一本诗集而发现一位同时代的不出名作家徐文长时,他会不知不觉地从床上跳起来,叫起他的朋友,两人共读共叫,甚至童仆都被惊醒。乔治·伊里沃(George Eliot)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尼采(Nietzsche)于初读叔本华(Schopenhauer)时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位乖戾的先生,而尼采则是一个暴躁的学生,无怪后来这学生就背叛他的先生了。

只有这种读书法,这种自己去找寻所喜爱的作家,方是对读者有益的。这犹如一个人和一个女子一见生情,一切必都美满。他会觉得她的身材高矮正合度,相貌恰到好处,头发的颜色正深浅合度,说话的声音恰高低合度,谈吐和思想也都一切合度。这青年不必经教师的教导,而自会去爱她。读书也是如此,他自会觉得某一个作家恰称自己的爱好。他会觉得这作家的笔法、心胸、见地、思态都是合式的。于是他对这作家的著作即能字字领略,句句理会。并因为两人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融洽,所以一切都能融会贯通。他已中了那作家的魔术,他也愿意中这魔术。不久之后,他的音容笑貌也会变得和那作家的音容笑貌一模一样了。如此,他实已沉浸在深切爱好那作家之中,而能从这类书籍里边得到滋养他的灵魂的资料。不过数年之后,这魔法会渐渐退去,他对这个爱人会渐渐觉得有些厌倦。于是他便会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等到他有过三四个这类爱人,把他们的作品完全吞吸之后,他自己便也成为一位作家了。世上有许多读者从来不会和作家相爱,这正如世上有许多男女虽到处调情,但始终不会和某一个人发生切近的关系,他们能读一切的作品,但结果终是毫无所得。

如此的读书艺术的概念,显然把以读书为一种责任或义务的概念压了下去。在中国,我们常听到勉人“苦读”的话头。从前有一个勤苦的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每以锥刺股,使他不致睡去。还有一个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命一个女婢在旁边以便在他睡去时惊醒他,这种读法大没意思了。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正当那古代的聪明作家对他说话时而忽然睡去,他应当立刻上床去安睡。用锥刺股或用婢叫醒,无论做到什么程度,绝不能使他得到什么益处。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读书快乐的感觉。凡是有所成就的读书人绝不懂什么叫做“勤研”或“苦读”,他们只知道爱好一本书,而不知其然的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同时得到了答案,即读书用不着相当的地点和时间。一个人觉得想读书时,随时随地可读。一个人倘懂得读书的事受,即不论在学校里边或学校外边都可以读,即在学校里边也不致妨碍他的兴趣。曾国藩在家书中答复他的弟弟想到京师读书以求深造时说:

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承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

有些人在将要读书时常想起许多的借口。刚要开始读时,他会憎厌房里太冷,或椅子太硬,或亮光太烈,而说不能读,还有些作家每每憎厌蚊子太多或纸张太劣,或街上太闹,而说无从写作。宋代大儒欧阳修自承最佳的写作时候乃是“三上”: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清代学者顾千里当夏天时,常“裸而读经”,即以此得名。反之,一个人如若不愿意读书,则一年四季之中也自有不能读书的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去冬来真迅速,收拾书包过新年。”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艺术呢?简单的答语就是:随手拿过一本书,想读时,便读一下子。如想真正得到享受,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奥玛·迦》(Omar Khayyam),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间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袋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边的椅子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绝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中国最伟大的女诗人李清照的自传中,有一段极尽描写读书之乐之能事。她和她的丈夫在领到国子监的膏火银时,常跑到庙集去,在旧书和古玩摊上翻阅残书简篇和金石铭文。遇到爱好的,即买下来。归途之中,必再买些水果,回到家后一面切果,一面赏玩新买来的碑拓。或一面品茶,一面校对各版的异同。她在所著《金石录》后跋中,有一段自述说: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一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书既成,于是几案罗列,枕籍会意,心谋目往神授,其乐在声色犬马之上。

这一段自述文,是她老年时丈夫已经故世后所写的。这时正当金人进扰中原,华北遍地烽烟,她也无日不在流离逃难之中。

四、写作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其范围的广泛,远过于写作的技巧。实在说起来,凡是期望成为作家的初学者,都应该叫他们先把写作的技巧完全擞开,暂时不必顾及这些小节,专在心灵上用功夫,发展出一种真实的文学个性,去做他的写作基础。这个方法应该对他很有益处。基础已经打好,真实的文学个性已经培养成功时,笔法自然而然会产生,一切技巧也自然而然的跟着纯熟。只要他的立意精譬,文法上略有不妥之处也是不妨的。这种小小的错误,自有那出版者的编校员会替他改正的。反之,一个初学者如若忽略了文学个性的培植,则无论他怎样去研究文法和文章,也是不能使他成为作家的。勃丰(Buffon)说得好:“笔法即作者。”笔法并不是一个方式,也不是一个写作方法中的制度或饰件,它其实不过是读者对于作者的心胸特性,深刻的或浅泛的,有见识或无见识,和其他各种特质,如:机智、幽默、讥嘲、体会、柔婉、敏锐、了解力、仁慈的乖戾、或乖戾的、仁慈冷酷、实际的常识和对于一切物事的一般态度所得的一种印象罢了。可知世上绝不能有教人学会“幽默技巧”的袖珍指南,或“乖戾的仁慈三小时速通法”,或“常识速成十五法”,或“感觉敏锐速成十一法”。

我们须超过写作艺术的表面而更进一步。我们在做到这一步时,便会觉得写作艺术这个问题其实包括整个文学思想、见地、情感和读写的问题。当我在中国做恢复性灵和提倡更活泼简易的散文体的文学运动时,我不得不写下许多篇文章,发展我对一般的文学的见地,尤其是对于写作的见地。我可以试写出一组关于文学的警语,而以“雪茄烟灰”为题。

甲、技巧和个性

作文法教师的论文学,实等于木匠谈论美术。评论家专从写作技巧上分析文章,这其实等于一个工程师用测量仪丈量泰山的高度和结构。

世上无所谓写作的技巧。我心目中所认为有价值的中国作家,也都是这般说法。

写作技巧之于文学,正如教条之于教派——都是属于性情琐屑者的顾及小节。

初学者往往被技巧之论所炫惑。——小说的技巧、剧本的技巧、音乐的技巧、演剧的技巧。他不知道写作的技巧和作家的家世并没有关系;演剧的技巧和名艺人的家世并没有关系。他简直不知道世上有所谓个性,这个性其实就是一切艺术上和文学上的成就的基础。

乙、文学的欣赏

当一个人读了许多本名著,而觉得其中某作家叙事灵活生动,某作家细腻有致,某作家文意畅达,某作家笔致楚楚动人,某作家味如醇酒佳酿时,他应坦白地承认爱好他们,欣赏他们,只要他的欣赏是出乎本心的。他于读过这许多的作品后,他便有了一个相当的经验基础,而即能辨识何者是温文者,何者是醇熟,何者是力量,何者是雄壮,何者是光彩,何者是辛辣,何者是细腻,何者是风韵。在他尝过这许多种滋味之后,他不必藉指南的帮助,也能知道何者是优美的文学了。

一个念文学的学生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应学习怎样辨别各种不同的滋味。其中最优美的是温文和醇熟。但也是最难于学到的。温文和平淡,其间相差极微。

一个写作者,如若他的思想浅薄,缺乏创造性,则他大概将从简单的文体入手,终至于奄无生气。只有新鲜的鱼可以清炖,如若已宿,便须加酱油、胡椒和芥末——越多越好。

优美的作家正如杨贵妃的妹妹一般,可以不假脂粉,素面朝天。宫中其余的美人便少不了这两件东西。这就是英文作家中极少敢于用简单文体的理由。

丙、文体和思想

作品的优劣,全看它的风韵和滋味如何,是否有风韵和滋味?所谓风韵并无规则可言。他的发自一篇作品,正如烟气的发自烟斗,云气的发自山头,并不自知它的去向。最优美的文体就是如苏东坡的文体一般的近于“行云流水”。

文体是文字、思想和个性的混合物。有许多文体则是完全单靠着文字而成的。

清澈的思想用不明朗的文字表现者,事实上很少。不清澈的思想而表现极明白者倒很多。如此的文体,实可称为明白的不明朗。

用不明朗的文字表现清澈的思想,乃是终身不娶者的文体。因为他永远无须向他的妻子做任何的解释,如:伊曼纽·康德(Immanuel Kant)之类。萨缪尔·勃脱勒(Samuel Butler)有时也是这样的古怪。

一个人的文体常被他的“文学爱人”所藻饰。他在思想上和表现方式上,每会渐渐地近似这位爱人。初学者只有借这个方法,才能培植出他的文体。等到阅世较深之后,他自会从中发现自己,而创成他自己的文体。

一个人如若对某作家向来是憎恶的,则阅读这作家的作品必不能得到丝毫的助益。我颇希望学校中的教师能记住这句话。

一个人的品性,一部分是天生的。他的文体也是如此的。还有一部分则完全是由于感染而来的。

一个人如没有自己所喜爱的作家,即等于一个飘荡的灵魂。他始终是一个不成胎的卵子,不结子的雄蕊。所喜爱的作家或文学爱人,就是他的灵魂的花粉。

世上有合于各色各种脾胃的作家,但一个人必须花些工夫,方能寻到他。

一本书犹如一个人生活,或一个城市的画像。有许多读者只看到纽约或巴黎的画像,而并没有看见纽约或巴黎的本身。聪明的读者则既读书,也亲阅生活的本身。宇宙即是一本大书,生活即是一所大的学校。一个善读者必拿那作家从里面翻到外面,如叫化子将他的衣服翻转面来捉虱子一般。

有些作家能如叫化子的积满了虱子的衣服一般,不断地和很有趣地挑拨他们的读者。痒也是世间一件趣事。

初学者最好应从读表示反对意见的作品入手。如此,则他绝不致误为骗子所欺蒙。他于读过表示反对意见的作品后,他即已有了准备,而可以去读表示正面意见的作品。富于评断力的心胸即是如此发展出来的。

作家每都有他所爱用的字眼,每一个字都有它的生命史和个性。这生命史和个性是普通的字典所不载的,除非是一本如袖珍牛津字典一类的字典。

好的字典和袖珍牛津字典,都是颇堪一读的。

世上有两个文字矿:一是老矿,一是新矿。老矿在书中,新矿在普通人的语言中。次等的艺术家都从老矿去掘取材料,惟有高等的艺术家则会从新矿中去掘取材料。老矿的产物都已经过溶解,但新矿的产物则不然。

王中(纪元二十七年至一百年)将“专家”和“学者”加以区别,也将“著作家”和“思想家”加以区别。我以为当一个专家的学识宽博后,他即成为学者。一个著作家的智慧深切后,他即成为思想家。

学者在写作中,大都借材于别的学者。他所引用的旧典成语越多,他越像一位学者。一个思想家于写作时,则都借材于自己肚中的概念,越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越会依赖他自己的肚腹。

一个学者是像一只吐出所吃的食物以饲小鸟的老鹰;一个思想家则像一条蚕,他所吐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一个人的观念在写作之前,都有一个怀孕时期,也像胚胎在母腹中必有一个怀孕时期一般。当一个人所喜爱的作家已在他的心灵中将火星燃着,开始发动了一个活的观念流泉时,这就是所谓“怀孕”。当一个人在他的观念还没有经过怀孕的时期,即急于将它写出付印时,这就是错认肚腹泻泄时的疼痛为怀孕足月时的阵痛。当一个人出卖他的良心,而做违心之论时,这就是堕胎,那胚胎落地即死。当一个作者觉得他的头脑中有如电阵一般的搅扰,觉得非将他的观念发泄出来不能安逸,乃将它们写在纸上而觉如释重负时,这就是文学的产生。因此,一个作家对于他的文学作品,自会有一种如母亲对于子女一般的慈爱感情,因此,自己的作品必是较好的,犹如一个女子在为人之妻后,必是更可爱的。

作家的笑正好如鞋匠的锥,越用越锐利,到后来竟可以尖如缝衣之针。但他的观念的范围则必日渐广博,犹如一个人的登山观景,爬得越高,所望见者越远。

当一个作家因为憎恶一个人,而拟握笔写一篇极力攻击他的文章,但一方面并没有看到那个人的好处时,这个作家便是没有写作这篇攻击文章的资格。

丁、自我发挥派

十六世纪末叶,袁氏三弟兄所创的“性灵学派”成称“公安学派”(袁氏三弟兄为公安县人),即是自我发挥的学派。“性”即个人的“性情”,“灵”即个人的“心灵”。

写作不过是发挥一己的性情,或表演一己的心灵。所谓“神通”,就是这心灵的流动,实际上确是由于血液内“荷尔蒙”的泛滥所致。

我们在读一本古书,或阅一幅古画时,我们其实不过是在观看那作家的心灵的流动。有时这心力之流如若干涸,或精神如若颓唐时,即是最高手的书画家也会缺乏精神和活泼的。

这“神通”是在早晨,当一个人于好梦沉酣中自然醒觉时来到。此后,他喝过一杯早茶,阅读一张新闻纸,而没有看到什么烦心的消息,慢慢走到书室里边,坐在一张明窗前的写字台边,窗外风日晴和,在这种时候,他必能写出优美的文章、优美的诗、优美的书札,必能作出优美的画,并题优美的款字在它的上面。

这所谓“自我”或“个性”,乃是一束肢体肌肉、神经、理智、情感、学养、悟力、经验偏见所组成。它一部分是天成的,而一部分是养成的;一部分是生而就有的,而一部分是培植出来的。一个人的性情是在出世之时,或甚至在出世之前即已成为固定的。有些是天生硬心肠和卑鄙的;有些是天生坦白磊落,尚侠慷慨的;也有些是天生柔弱胆怯多愁多虑的。这些都是深隐于骨髓之中,因此,即使是最良好的教师和最聪明的父母,也没有法子可以变更一个人的个性。另有许多品质,则是出世之后,由教育和经验而得到的。但因为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和印象乃是在不同的生活时代,从种种不一的源泉和各种不同的影响潮流中所得到的,因此他的观念、偏见和见地有时会极端自相矛盾。一个人爱狗而恶猫,但也有人爱猫而恶狗。所以人类个性型式的研究,乃是一切科学中最为复杂的科学。

自我发挥学派叫我们在写作中只可表达我们自己的思想和感觉,出乎本意的爱好,出乎本意的憎恶,出乎本意的恐惧,和出乎本意的癖嗜。我便在表现这些时,不可隐恶而扬善,不可畏惧外界的嘲笑,也不可畏惧有背于古圣或时贤。

自我发挥派的作家对一篇文章专喜爱其中个性最流露的一节,专喜爱一节中个性最流露的一句,专喜爱一句中个性最流露的一个表现语词。他在描写或叙述一幅景物、一个情感或一件事实时,他只就自己所目击的景物,自己所感觉的情感,自己所了解的事实,而加以描写或叙述。凡符合这条定例者,都是真文学;不符合者,即不是真文学。

《红楼梦》中的女子林黛玉,即是一个自我发挥派。她曾说:“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

自我发挥派因为专喜爱发乎本心的感觉,所以自然蔑视文体上的藻饰,因此这派人士在写作中专重天真和温文。他们尊奉孟子“言以达志”的说法。

文学的美处,不过是达意罢了。

这一派的弊病,在于学者不慎即会流于平淡(袁中郎),或流于怪僻(金圣叹),或过于离经(李卓吾)。因此后来的儒家都非常憎恶这个学派。但以事实而论,中国的思想和文学实全靠他们这班自出心裁的作家出力,方不至于完全灭绝。在以后的数十年中,他们必会得到其应有的地位的。

中国正统派文学的目标:明明是在于表现古圣的心胸,而不是表现作者自己的心胸,所以完全是死的。性灵派文学的目标:是在于表现作者自己的心胸,而不是古圣的心胸,所以是活的。

这派学者都有一种自尊心和独立心,这使他们不致于逾越本分,而以危言耸人的听闻,如若孔孟的说话偶然和他们的见地相合,良心上可以赞同,他们不会矫情而持异说。但是,如若他们以良心上不能赞同时,他们便不肯将孔孟随便放过去。他们是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威武所屈的。

发乎本心的文学,不过是对于宇宙和人生的一种好奇心。

凡是目力明确,不为外物所惑的人,都能时常保持这个好奇心。所以他不必歪曲事实以求景物能视若新奇。别人所以觉得这派学者的观念和见地十分新奇,即因他们都是看惯了矫揉造作的景物的缘故。

凡是有弱点的作家,必会亲近性灵派。这派中的作家都反对模仿古人或今人的,并反对一切文学技巧的定例,袁氏弟兄相信让手和口自然做去,自能得合式的结果。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韵趣。袁子才相信做文章无所谓技巧。北宋作家黄山谷相信文章的章句都是偶然而得的,正如木中被虫所蚀的洞一般。

戊、家常的文体

用家常文体的作家是以真诚的态度说话。他把他的弱点完全显露出来,所以他是从无防人之心的。

作家和读者之间的关系,不应像师生的关系,而应像厮熟朋友的关系。只有如此,方能渐渐生出热情。

凡在写作中不敢用“我”字的人绝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

我喜爱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说实话者。我喜爱不谨慎的说谎者更胜于喜爱谨慎的说谎者。他的不谨慎,表示他的深爱读者。

我深信一个不谨慎的蠢人,而不敢相信一个律师。

这不谨慎的蠢人是一个国家中最好的外交家,他能得到人民的信仰。

我心目中所认为最好的杂志是一个半月刊,但不必真正出书,只需每两星期一次,召集许多人,群聚在一间小室之中,让他们去随意谈天,每次以两小时为度,读者即是旁听的人。这就等于一次绝好的夜谈。完毕之后,读者即可去睡觉,则他在明天早晨起身去办公时,不论他是一个银行职员,或一个会计,或一个学校教师到校去张贴布告,他必会觉得隔夜的滋味还留在齿颊之间。

各地方的菜馆大小不一,有些是高厅大厦,金碧辉煌,可设盛宴;有些是专供小饮。我所最喜欢的是同着两三个知己朋友到这种小馆子里去小饮,而极不愿意赴要人或富翁的盛宴。我们在这小馆子里边又吃又喝,随便谈天,互相嘲谑,甚至杯翻酒泼,这种快乐是盛席上的座客所享不到的,也是梦想不到的。

世界上有富翁的花园和大厦,但山中也有不少的小筑。这种小筑中有些虽也布置得很精雅,但氛围终和红色大门,绿色窗户,仆婢排立的富家大厦截然不同。当一个人走进这种小筑时,他没听见忠狗的吠声,他没看见足恭诌笑的侍者,和阍人的讨厌的面孔。在离开那里,走出大门的时候,他没看见门外矗立两旁的一对“不洁的石狮子”。十七世纪某中国作家有一段绝好的描写这种境地说,这好似周、程、张、朱正在伏牺殿内互相揖让。就座之时,苏东坡和东方朔赤足半裸地忽然也走了进来,拍着手互相嘲笑作乐。旁观的人或许要愕然惊怪,但他们则不过互相目视,做会心的微荚罢了。

已、什么是美

所谓文学的美和一切物事的美,大都有赖于变换和动作,并且以生活为基础。凡是活的东西都有变换和活动,而凡是有变换和活动的东西自然也有美。当我们看到山岩深谷和溪流具着远胜于运河的奇峭之美,而它们并不是经由建筑家用计算方法所造成时,试问我们对于文学和写作怎样可以定出规例来?星辰是天之文,名山大河是地之文;风吹云变,我们就从而得到一个锦缎的花纹图案;霜降叶落,我们就得到了秋天之色;那些星辰在穹苍中循着它们的轨道而运行时,何曾想到地球上会有人在那里欣赏它们。然而我们终在无意之间发现了天狗星和牛郎。地球的外壳在收缩引张之际推起了高高的山,陷下了深深的海,其实地球又何曾出于有意地创造出那五座名岳,为我们崇拜的目的?然而太华和昆仑终已矗立于地面,高下起伏,绵延千里,玉女和仙童立在危岩之上,显然是供我们欣赏的。这些就是大艺术造化家自由随意的挥洒。当天上的云行过山头,而遇到强劲的山风时,它何曾想到有意露出裙边巾角以供我们赏玩?然而它们自然会整理,有时如鱼鳞,有时如锦缎,有时如赛跑的狗,如怒吼的狮子,如纵跳的凤凰,如踞跃的麒麟,都像是文学的杰作。当秋天的树木受到风霜雨露的摧残,正致力于减低它们的呼吸,以保全它们的本力时,它们还会有这空闲去拍粉涂脂,以供古道行人的欣赏吗?然而他们终是那么的冷洁幽寂,远胜于王维、米芾的书画。

所以凡是宇宙中活的东西都有着文学的美。枯藤的美胜于王羲之的字,悬崖的壮严胜于张梦龙的碑铭。所以我们知道“文”或文学的美是天成的。凡是尽其天性的,都有“文”或美的轮廓为其外饰,所以“文”或轮廓形式的美是内生的,而不是外来的。马的蹄是为适于奔跑而造,老虎的瓜是为适于扑攫而造,鹤的腿是为适于涉水塘而造,熊的掌则是为适于在冰上爬行而造,这马、虎、鹤、熊,自己又何曾想到它们的形式的美呢?它们所做的事情无非是为生活而运用其效能,并取着最宜于他行动的姿势。但是从我们的观点说起来,则我们看到马蹄、虎爪、鹤腿、熊掌,都有一种惊人的美,或是雄壮有力的美,或是细巧有劲的美,或是骨骼清奇的美,或是关节粗拙的美。此外则象爪如“隶书”,狮鬃如“飞白”,争斗时的蛇屈曲扭绕如“草书”,飞龙如“篆书”,牛腿如“八分”,鹿如小楷。它们的美都生自姿势和活动,它们的体形都是它们的身体效能的结果。这也就是写作之美的秘诀。“式”之所需,不能强加阻抑;“式”所不需,便当立刻停止。因此,一篇文学名作正如大自然本身的一个伸展,在无式之中成就佳式。美格和美点能自然而生,因为所谓的“式”,乃是动作的美,而不是定形的美。凡是活动的东西都有一个“式”,所以也就有美、力和文,或形式和轮廓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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