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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创作与尊重个性

俄国的万雷萨夫作了一篇《甚么是作文艺家必须的条件》,主张尊重自己的个性;中间有一段话:

还在不久的时候,俄国艺术界里有两种潮流互相争斗——就是“民众的艺术”和“纯粹的艺术”的争斗。有些人以为艺术应该服务当代的生活,描写它的缺点和窘状,着手向这个目的奋斗。有些人却反对,说这是政论家的事情,艺术是自己独立的,可以与“永远的珍贵”有关系,各种临时的现代的事情,可以舍岂不顾。

涅克拉索夫说,诗人引为羞的,是在忧愁的时代,盛唱海天的美,和恋人的亲昵。

自然,如果你正被周围的忧愁所包围,使你不能想起自然和恋人,——你也不应该加以盛唱,——即使你自己愿意,也有所不能呢。但是如果你在喜悦的时候溜望着海景,如果和你的情人面颊相偎,而你不愿意用艺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情感,只因为“羞”的缘故,那么你必不是诗人了。

普希金却相反,他在诗里说:不为着生活的惊扰,不为着利欲,更不为着战斗,我们生来为着灵化,为着甜蜜的声音和祷词。

但是如果“生活的惊扰”或“战斗”激动你创作的反响,那么诗人怎么能够拒绝这种反响,只因为他仿佛不为着这个而生存的缘故呢?并且谁能知道他是为着什么生的呢?千古不磨的艺术的教师,古代的希腊人,完全没有这种艺术的限制……。

万雷萨夫这段话,公允之至。我想凡是“真真具有”自由精神的人,必不反对他这一番议论。所谓自由创作,所谓尊重个性,其精义不外乎此!

依据这段议论,我们也可以知道若创作家明明看见“生活的惊扰”,明明被“周围的忧愁所包围”,而却欺骗说世界是太平,便也是自己欺骗自己,并想欺骗别人。没有勇气去正视“生活的惊扰”而自愿逃到“云里”的人们,我们当然不讥,但若这个人讳饰他自己的“逃”,反而“不食烟火气”

似的混说些高至无极的话,表示非此不足以见自己品格之清超,那也大可不必罢?

我相信创造的自由该得尊重;但我尤其相信要尊重自己的创造自由,先须尊重别人的创造自由。所以在我看来,万雷萨夫的话,真是国内文学家的金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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