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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

神秘猫

弟弟的猫,样子并不十分可爱。而且杂种居多,和街边的野猫没什么两样。

为什么有这种结果?那三十只猫怎么停留在三十只,不加多呢?

原来有些马来朋友很爱猫,常来讨几只回家养,他们把样子好看的都弄去了,剩下来的只有弟弟和他太太觉得不错而已。

马来人不喜欢狗,猫是最普遍的宠物,甚至把一个城市的名字也以猫称之,叫为古晋。古晋人立了一只很大的招财猫当城市的标志。为什么不建马来猫而立日本猫呢?原来爱猫之人是不分国籍的,他们自己成立一个猫国,只要是喜欢猫的话,都能成为国民。

有些朋友很怕猫,认为它们很邪恶,还是养狗好,狗对主人很忠实。我不喜欢狗的原因,是它们生得一副奴才相,整天伸着舌头喊热热热,哼哼哈哈,没有猫的高贵。

猫的好处在于它是主人,你是奴隶。它要和你亲热时才来依偎你高兴起来,不瞅不睬,从来没把你放在眼里。

那三十只猫,弟弟一只只认出它们,都是因为每一只都有自己的个性。也并非每只都高高在上,有些很怕事,生活范围限于房内,走出房门一步。

也有一只相当地蠢,养得肥肥胖胖,整天躺在你的脚下扮地毯给你践踏,要是家父在世的话就最喜欢这种猫,双脚踩在它身上,当然不是真用力,猫儿舒服,觉得你在为它按摩,立场完全不同。

长大的猫,样子也许很凶,那是它们用眼睛直瞪着你而引起的印象,小猫则永远可爱和调皮。

我们年纪大了,有时会看人,尤其是年轻人,可从眼神看到他们在想些什么。但是猫,永远看不懂,这是猫最神秘和可爱的地方。

猫 相

弟弟家里三十多只猫,每一只都能叫出名字来,这不奇怪,天天看嘛。我家没养猫,但也能看猫相,盖一生人皆爱观察猫也。

猫的可爱与否,皆看其头,头大者,必让人喜欢;头小者,多讨人厌。又,猫晚上比白天好看,因其瞳孔放大,白昼则成尖,有如怪眼,令人生畏。

眼睛为灵魂之窗,与人相同。猫瞪大了眼看你。好像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我们绝对不知猫在想些什么,这也是可爱相。

胖猫又比瘦猫好看。前者贪吃,致发胖;后者多劳碌命,多吃不饱,或患厌食症。猫肥了因懒惰,懒洋洋的猫,虽迟钝,但也有福相;瘦猫较为灵活,但爱猫者非为其好动而喜之,否则养猴可也。

惹人爱的猫,也因个性。有些肯亲近人,有些你养它一辈也不理你。并非家猫才驯服,野猫与你有起缘来,你走到哪里它跟到哪里,不因食。

猫有种种表情,喜怒哀乐,皆可察之。喜时嘴角往上翘,怒了瞪起三角眼。哀子之猫,仰天长啸;欢乐的猫,追自己的尾巴。

猫最可爱时,是当它眯上眼睛,眯与闭不同,眼睛成一条线。

要令到猫眯眼,很容易,将它下颔逆毛而搔,必眯眼。不然整,只抱起来翻背,让它露出肚皮,再轻轻抚摸肚上之毛,这时它舒服得四脚朝天,动也不动,任君摆布。

不管是恶猫或善猫,小的时候总是美丽的,那是因为它的眼睛大得可怜,令人爱不释手。也许这是生存之道,否则一生数胎,一定被人拿去送掉。要看可爱的猫,必守黄金教条,那是它为主人,否则任何猫,皆不可秀。

迷 你

回家拜祭父亲的忌辰。已经逝世多少年?我们子女儿孙都不忘记,也不必去记,老人家永存于我们心中。

晚餐在家里吃,我做菜,大概是与每天吃的东西有点变化,大家都说还可以。

饭后一家人看电视。弟弟和他老婆养的三十多只猫,只有一只老虎斑纹的走来躺在我怀里,其他猫对我不瞅不睬。

"他叫迷你。"弟媳妇说。

"又肥又大,怎么是迷你?"我问。

"起初捡回来的时候又干又瘪,像营养不良,我们真怕养不大,到底活了下来,但还是很小,就叫他迷你,想不到这几个月忽然胖了起来,要替他改个名字才行。"弟弟说。

他们夫妇对猫用的都是第三人称,最近弟弟也在报纸上写散文,一描写到猫,从来不用一个它字,都是他或她。

"迷你最爱给人抱,"弟妇说,"而且最听话,要他做什么都行,不信你试试看。"

我把迷你整只翻过来,搔他的肚子,咕咕作声,一点不反抗,眯起眼睛享受我的抚摸。

真是任玩唔嬲,迷你的尾巴末端是卷曲的,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摸上去才发觉骨头有点变型。旁的猫一接触到尾部一定生气,迷你若无其事。

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我什么事都做不了,太过藕身丁。扔一些下酒的虾饼给他吃,吃完又跑回来。

"迷你有什么吃什么。"弟妇说。

好。我就把手上的啤酒倒在茶杯里让他试试。迷你没那么笨,闻了一下,不喝,我知道他的死穴在什么地方了。

收拾行李回香港,迷你依依不舍,从头跟到尾,我去冰箱拿了几罐啤酒开了,并灌人肚,满口酒味,迷你终于让我走。

SPCA

如果你喜欢猫,就知道所有的猫,个性都不同,而且仔细观察的话,样子皆异。

猫能惹人爱,因为描和狗不同,狗会爱你。猫,则只有你爱它,是单程路。

一个打,一个挨,看你怎么选择,各有各的幸福,谁也不能说谁是错。永远瞪大厂眼睛望住你,你不知道猫的心意。上帝也猜不出吧?要是有一个人那么聪明,听得出猫的心里话,那么他会告诉你:"我不知道猫想的是什么。"

不是每一头猫都可爱的,有的表情很凶,带邪毒。只有小猫是最美的,每一只都好看,眼睛大得可怜,叫人也娇。动物一向是童年时最美,人也一样吧。

凡是头大的猫都美。肥猫也比瘦猫骄傲,瘦猫多为流浪汉,为三餐奔波,又要逃避追捕它们去人道毁灭的人,警戒性太高,眼神不安定,就很难得人欢心。

弟弟养的那三十多只猫中,有很多只是最初养的波斯猫的后代,后来近亲相奸,混得不清不楚,有一只大概血统相近,有点像蒙古症儿童。侄儿蔡哗就是喜欢这只。一次游荡,被抓走,即刻到SPCA去找。焦急异常,询问之下,负责人说:"每天有三百只猫狗抓到这里,我想你还是不要知道它们的下落好。"

正要哭出来,喵的一声,转头,白痴猫尚在人间,狂喜,紧紧抱住。猫也和人一样,有命好命不好。我爱猫,但我不会养猫,养猫和养小孩,都是全职的工作,自己没有时间的话,最好别尝试,否则送到SPCA,又是不中用烧炭跳楼少女,何苦呢?

SPCA是SOCIETY FOR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ANIMAL防虐畜协会,并非爱护动物协会,杀猫杀狗,他们认为是防虐,并不手软。

阿公

又一年,是回去拜祭家父的时候了,是次决定住旅馆,因为老家已给那群猫霸占。

弟弟、弟妇是猫狂,一养就是几十只,儿媳妇更爱猫,时常在街上拾几头回来,其他的也是乱养或自己跑来,杂种居多,除了最原先买的那两只波斯猫。

昨天打电话给弟弟告诉他我要回来看妈妈,家政助理阿瑛说:"去了病院。"

"什么?"我大叫,"婆婆生病,为什么不先打一个电话给我?""是带猫去的。"阿瑛说。我听了才松一口气。

弟弟来机场接我,问起他的猫,他高兴地说:"小波斯猫也变了老波斯猫,身上多病,耳朵又给虫咬,医生说要清理,先给它麻醉,治好虫,抱回来。麻醉已过,但动也不动,我以为这次没救了,亏得我老婆替它人工呼吸,又从电视片集学到,敲它心脏几下,结果它睁开眼,救活了。"妈妈在睡午觉,一只黑白花猫躺在她怀里。奇怪,她一向不喜欢猫的,怎会接受这只?

"叫什么名字?"我指着它问。

"阿公。"弟弟说,"我儿媳妇抱它回来时,它一跳就跳到爸爸的祭坛上,通常猫怕火,祭坛点着香和蜡烛,它一点也不怕。"我也啧啧称奇。弟弟继续说:"它就是亲着妈妈。妈妈也不介意。我们都说它是爸爸化身的,所以叫它阿公。"

阿公睡醒一看到我,就跑到我面前,四脚朝天,露出肚腩,邀我去抓搔。

很少猫这么友善的,第一次见人就这样。家中那几十只,没一头肯。冥冥之中。也许和家父有关吧。我叫声阿公,真的看到它点点头。

钱 仔

一个地方住久了,就有所谓的人脉了。

像一片树叶中的脉络,我们认识的人也布满丫整个社会,是多年来累积下的关系,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需要的人帮忙。

半途移民,这些人间关系又得重新建立,的确很烦。这是到陌生地方最不便的事。

除了本身工作上接触的人,我们至少要认识一些医生、律师,会计师等等,生活在一个都市中,才能如鱼得水。

但是这也要看性格,我是一个极不愿意麻烦別人的人,就算与对方熟络,得到的方便,也要以双倍三倍以上的各种方法去报答,这才能心安理得。

除了上述几种职业,我发现我还少了一样人物,那就是电器师。我对电器一窍不通,又很不愿意学习,家中电器一有毛病,就不知怎么处理。

连最简单的传真机我也有苦恼,买普通的常坏,一气之下,到日本去买了一个最先进的,但是照样传不进来。

年轻朋友自告奋勇,替我一弄即好,从此要是收不到的话就要请他一门,结果变成互相的心理负担。

又买了一个专看翻版影碟的大陆货,友人答应替我安装,但年轻人善忘,一拖再拖。我又不好意思催促,如今还是放在家里没动过。

还有些解码器,也如此下场。

今天决定到电器行中请人,多贵都不是问题,只要想得到就得到便是。吾垂垂老矣,最不能忍受不方便。

母亲最爱说笑话:"我还有个儿子。"

"钱?"我们都叫出来,"何时出现一个兄弟?叫什么名字?"

"叫钱。母亲说,这个钱儿子最孝顺最听话。一传就到,不必等。"

脱 稿

亦舒从未脱稿,一交数十篇,当然不会开天窗。

"她是专业作家。"年轻人说,"我们是兼职的,迫不得已才脱稿呀!"

哇,好厉害,好像"迫不得已。是一个天大的理由。

年轻人怎么没有年轻情怀呢?年轻人好胜,你是专业又如何?我要写得比你好!你交稿交得准?我比你更准,这才对呀!

我们写稿,一分一秒都抱着战战兢兢的心态,务必做到最好为止,不然就只有放弃。脱稿不但是这一行最大的罪行,而是原则问题:答应人家的事一定要做到。答应替报纸写稿,岂能因"作者外游,暂停一天"?外游?哈哈哈哈,这年代谁不外游了?事前不贮稿,临时写也有一样东西叫FaX机呀!也许是稿费低微,在酒店的传真费太贵的原因吧?但年轻时总得从头做起,酬劳也由最基本的,希望一年年升高,怎能看轻自己。

我们谁都有过开始的时候,当年一想到交不出稿,对死线的恶梦是牙齿一颗颗脱落那么恐怖,岂敢为之?那时候的编辑也是恶爷一名,当然不会用一个空白的专栏来做惩罚,但更厉害的是叫一个阿猫阿狗来代写,用原来作者的名字刊登,你脱稿?我就让读者来钉死你!

"其他人都至少有个星期天休息,专栏作者每周停一天可不可以?"我们集体要求。

编辑老爷一听:"放你们一天假,你们这班马骝又乘机写别的稿,不行不行!"各人有各人的做法,你准时交稿,我因事暂停,不用你管,你们的固执和坚持,已过时。

"我们有代沟。"和年轻人交谈时感叹。"当然哕。"他们说,"怎会没代沟?"我懒洋洋地:"我年轻,你老。"

我们这辈子的人

长辈托我买东西,身体不舒服躺在酒店中,任务就交给自告奋勇去代购的年轻人。

"走了好几家店,买不到。"年轻人回来轻松地报告。

"盒子上有没有地址?"是我的第一个反应,但是没作声。

翌日。牺牲睡眠,叫了辆的:七,找了又找,好歹给我找上门。买到了,那种满足感是兴奋的、舒服的,终于没有让长辈失望。

我们这辈子的人,答应过要做的事,总是尽了最后一分力量才放弃。我并没有责怪年轻人,觉得这是他们的做事态度,是他们的自由,与我们这辈广的人,不同罢了。

我这种摇摇头的表情,似曾相识,那是在我父亲的脸上观察到的,当我年轻吋。

上一辈子的人总觉得我们做事就是差了那么一厂厂点,书没读好、努力不够、缺乏幻想力,总是不彻底,没有一份坚持。

看到那种表情,我们当年不懂得吗?也不是。你们是你们,我们是我们。我们认为已能过得了自己那一关,已经得了。你们上一辈子的,有点迂腐。

但也有疑问:自己老了之后,做事会不会像老辈子的人那么顽固?"那就要看,要求我做事的人,值不值得我尊敬?"年轻人最后定下自己的标准。

通常,愈是在身边的人愈不懂得珍惜这种缘份。年轻人对刚认识的,反而更好,舍命陪君子就舍命陪君子吧!

渐渐地,年轻人也变成了一个顽固的老头,他有自己的要求,有自的水准,对比他年轻的已看不顺眼:"做事怎么可以那么没头没尾呢?我们这辈子的人,不是那样的。"

从来,我们做人,总是忘记自己年轻过。"我们这辈子的人"这句话,才会产生。

大丈夫

十年前,斧山道上的嘉禾片厂,每天不断徘徊着几个日本女子,都是成龙的影迷,能看到他一眼,是她们一生最大的愿望。

其中一个很瘦弱矮小,两颗大眼睛,像是唯一能看到她的东西,已经一连来了三天。

我们在片厂上班的人看惯了,从来不与影迷们交谈。傍晚经过,听到她哝哝哎哎向警:巨询问,并非不懂得日语,而是哑子的发音。

下着大雨,她畏缩在屋檐下,脸色苍白,片厂并没有餐厅,她站了整天,眼见就快晕倒。

"你没事?"我用曰语问。

她倾耳,原来连声音也听不到,就从和尚袋中取出纸和笔写下。"大丈夫。"她也写。

这也是我第一句学到的日语,发音为DAIJYOBU,和男子汉一点也搭不上关系,是"不要紧"的意思。

我用手语请她到办公室坐着,给她倒上一杯热茶,再在纸上笔谈:"积奇在美国,不必等他回来。"

"不是等成龙。"她摇头后写上,"我爱香港电影,什么时候可以看到拍戏?"

那年头不流行搭布景,拍摄都在空地进行。一只是一个工作人员的集中地。这几日天气不稳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外景,我写着要她回去。

看她好生失望的表情,只能再和她谈两句,问道:"为什么那么爱看港产片?"

"从香港电影中感觉到的活力,是日本片没有的。"她写,"我最想当演员。如果能在香港电影演一个角色,我就心满意足了。"

真是不知量力,我也没什么话好说,写道:"当演员,需要讲对白。""我学。"她写:"一生悬命。"

一生悬命ISSYOKENMEN,是拚命的意思,但身体上的缺陷。怎么强求?我点头,目送她走。

第二年,她又回来。

看到她疲弱的样子,我真担心。这时,她张开口:"DAI一一DAI一一DAIJOY一一DAIJYOBU。"

说完了这句"大丈夫",她满足笑了。

第三年,她已会说ISSY。KENMEN一生悬命。

笔谈中,得知她学语言的过程。这个小女子竟然参加厂"东映演员训练班"学讲对白,自己又修阅读嘴唇动作课程。怎么L[:她进入训练班的她没说过,学费倒付丁不少。

第四年,她来,又是哝哝哎哎一仁悬命说话,我要很留意听才懂得几句。刚好有部小资本的动作片拍摄,我请武术指导带她去现场看看。她开心死了,拍完戏,大概是工作人员同情她,请去九龙城的餐厅吃火锅。接着那几年,她没间断来港。之前总传真说何时抵达,我外游不在,她留下小礼物就走。

去年她在我的办公室中看着书架J:那六七十本散文集,下了决心,向我说:"我要做作家。"

对她的意愿我已不感到诧异,点头说:"好,等着你的作品。"

前几天她义来了,捧了一人叠原稿纸,向我说:"出版已经决定。""恭喜你厂。"我说,"付你多少版税?"

她摇头:"山版社要求我出两厅五十万曰圆。我一次过给了他们。"心中大叫不妙,但既成的事,刁;说扪兴话。

"你替我纠七一下好吗?"她混,"书里有很多中国名词,我怕写得不对。"

我点头答应。她高兴地走了。

今夜看她的著作,只有一个错处,把《旺角卡门》的那个"卡"字写漏。

书中充满对香港受到的感动,弥敦道上人头涌涌,新界小巷中的孤寂、西贡鲤鱼门的美食等。第一次来港,还幸运地被机师邀请人驾驶室,在万家灯火的启德机场下降。当然也少不了目睹电影摄制的震撼,以及对嘉禾片厂夷为平地的失落。

从二十岁的少女,整整经过十年,今年已是二十,我从笔谈和对话中了解的她比书中更多更多两岁的时候发烧,从此义聋义哑的事,在书中只字不提。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父母在乡下开厂一间内衣裤的小,她一个人住在东京,经济独立,做电脑打字员,义当夜班护士助理,所受同事们的白眼和病人的欺负也只向我说过,被对方掴耳光整个人飞出去是常事。省吃俭用,钱花在来香港的机票和住宿,最后的那笔十五万块港币的储蓄拿来出书,有没有着落,还不知道。

在作者简历上,她只写着:"九九四至一九九五年之间,演出东映录影带电影,当警车训练所职员,说过句对白。"

弱小的她。是一个真正的大丈夫。

烧鹅先生

今夜又在中环的"镛记"设宴。

老板甘健成先生和我有深深的交情,常听我一些无理要求。为了答谢参加过我的旅行团团友,每次都在甘兄的餐厅举办大食会。菜式非特别不可。

第一一次和甘兄研究金庸先生小说中的菜,只听过没吃过。做不做得出?

"试试看,试试看。"是甘兄的口头禅。

做出来的结果,令人满意。唯一不足的是"二十四桥明月夜"。书上说是黄蓉把豆腐镶在火腿中给洪公吃的,简直不可思议。经三番四次地商讨之后,我们决定把整只金华火腿锯开三分一当盖,用电钻在余下三分之二的肉上挖了二十四个洞,再用雪糕器舀出圆形的豆腐塞入洞里,猛火蒸之,做出来的豆腐当然皆人味。客人只食豆腐,火腿弃之,大呼过熄也。

这席菜后来也搬到台湾去,为金庸先生的座谈会助兴,当地名人也来试过,大赞"镛记"的厨艺。

之后我又出馊主意,向甘老板说:"才子袁枚写的《随园食单》也都只是听闻,要不要办一席?

"试试看,试试看。"他又说。

当晚客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是"熏煨肉",食谱写的是:"用酒将肉煨好,带汁上。木屑略熏之,不可太久,使干湿参半,香嫩异常。"

甘兄依足古法,做了三次,我前来试过三次,才召集好友。"熏煨肉"分十小方块上桌,一桌十人,每人一块,早知一定有人叫"安哥",已做定了另一份,大家又一口吞下,第三次要吃,已经没了。

最后这一回是临时举办的,没有时间试做试吃。要做些什么才好?我给甘兄三天去想。

不到三十分钟,他已写好一张菜单传真过来。一看:菜名抽象得很。像"风云际会迈千禧","红雁添香"、"萝卜丝鱼翅"、"徽州鱼咬羊"、"顺德三宝"、"玉环绕翠"、"银丝细蓉。、"佛手蟠桃"、"菱池仙果"和"上林佳果"。

"我有把握。"甘兄在电话上告诉我,这次,他连试试看也不说了。"镛记"被外国名杂志誉为全球十大餐厅之一,不是浪得虚名。它的槨颼山名,南一个街边档发迹,成为拥有整座大厦,都是靠一只烧得出色的鹅。但今晚的菜没有烧鹅,所谓"红雁添香",是用"熏煨肉"的手法,把整只鹅卤后来熏的。未上桌之前先传来一阵香味,一下子被大家吞下。我巡视各处时,发现年轻人的那桌只吃肉,剩下的鹅颈和鹅头,即刻向他们要了,拿到自己的座位上慢慢享受。

先将鹅头下巴拆了,吃肥大的鹅舌,味道和口感绝对不逊"老天禄"的鸭舌。双手轻轻地掰开鹅头,露出大如樱桃的鹅脑,吸噬之。

从前皇帝把鹅脑做成豆腐,以为是传说而已。"镛记"就有这种能耐,一天卖数百只烧鹅,取其脑制成。让我们这群老饕享受。可惜今晚人多,不能尝此美味。鹅颈的条状肉是纤维组织最嫩的。法国人也会吃,他们把颈骨头拆出,塞人鹅肚酱,再煎之,聪明绝顶。我想当今的法国年轻人也不会吃。

"顺德三宝"是哪三宝?上桌一看。平平无奇的炒蛋罢了。但一股异常的香味何来?出自礼云子。

礼云于是由每一只像铜板般大的螃蟹中取出的蟹膏。此蟹江浙人称之螃蜞,卤咸来送粥。蟹已小,膏更小。集那么多来炒蛋,奢侈之极。另一宝是"野鸡卷。"是用糖泡肥猪肉三日,卷好炸成,吃时又肥又多汁。"金钱鸡"也和鸡肉无关,取其肝,夹了一片猪油,另加一片叉烧烤成。

"鱼咬羊",是把羊腩塞人鱼肚中炮制的。鱼加羊,成一个鲜字,当然鲜甜。用的是整条的桂鱼,我认为用鲤鱼效果更佳。甘兄称原意如此,只是前三天买不到活鲤鱼。因为要用清水恨这么一段时间才无泥味。

萝卜丝鱼翅,是上次吃过《随园食单》中取过来的,一斤半肉煨一斤上汤,将萝卜切成细丝渗入翅中煨之。我向甘兄建议下次做,只用萝卜丝不用翅,我们这班人翅吃得多,不珍贵。全是萝卜丝当翅,更见功力。"试试看,试试看。"甘兄又说。

最后的咸点还有"银丝细蓉"。所谓细蓉,是广东人的银丝蛋面加云吞,昔时在街边档吃时用的碗很小,面也是一小撮,碗底还用调羹垫底,让面条略略浮在汤上,才算合格。云吞则以剁成小粒的猪肉包的,肥四瘦六,加点鲜虾,包成金鱼状,拖了长尾巴。云吞要即包即渌,如果先煮好再浸滚汤的话,那鱼尾一定烂掉,今晚上桌的细蓉云吞完整,面条爽脆。我指出在街边一碗碗做,也许完美,我们十三桌人,共一百三十碗,碗碗都那么好吃,才叫细蓉。甘兄听了拥抱我一下。

"怎么没有腐乳?"客人间。

"饶丫他吧!"我指着甘先生说。

"镛记"的腐乳是一位老师傅专门做给甘兄的父亲吃的,又香又滑。最重要的是:叉不咸。

因为老人家不可吃太多盐分。上次聚会,我忽然想起,说要吃他们家腐乳,甘兄勉为其难把所有的都拿厂来,吃得大家呼声不绝,但害老人家/层期没廐乳送粥,真是过意不去。

坏女人

我们都是一群爱香港爱得发疯的人。

离乡背井,来到这里,赖着不肯走。一住,就住上了几十年:

谁不是异乡人呢?我们都来自珠江三角洲,或者是广东省之外的所谓外江佬,南韩、印尼、欧美,连地球下面的澳洲人也来厂。真正在香港土生土长超过三代的,并不多。

香港实在太可爱,主要是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精神,那就是我们辛勤地改善我们的生活,祈求一天比一天好,失败了,从头来过。

但是居住环境太差,住花园小屋简直是个达不到的梦想,我们都生活在鸽子笼式的公寓中。面积大一点,已经洋洋得意,唉,鸽子笼还不是鸽子笼吗?

什么东西都卖得比其他国家贵。最要命的,当然是你的鸽子笼。

为什么我们还住下来呢?试问天下哪一处的步伐,比香港快?东京的交通灯每换一次,我们已转了好几回,我们赶起路来,比纽约人更急。说到快,我们是天下第一高手,好像有个性生活的调查,我们的速度,也是第一的。

香港住久了,各类人的命脉就相通起来,生病了我们知道怎么去找医生,要离婚我们知道怎么去找律师,都是一天之中能办的五件事之一,谁够我们快?

我们拚命赚到的钱,也瞬眼间花得千干净净,我们的花费,包括了请菲律宾家政助理,试问有哪一个地方一容就容纳了十二三万人?

但是,我们知道香港有很多坏处(只有香港入学会自嘲,试试去讲加拿大移民的坏话,他们会把你赶尽杀绝),但我们还是住了下来。

所以,很多人做这么一个比喻,说香港好像是鸦片烟,吸了一口就瘾。更好的比喻:香港是一个坏女人,明明知道泡了会伤身的,还是拚了老命去泡她。

我们一方面泡得如鱼得水,出神人化;一方面每天把那污浊的空气吸进肺里。但我们还是照泡不误。

这一来,把那些移民到加拿大的香港人羡慕死了,也妒忌死了。

"哼,你们还在玩那个成熟得快掉下来的坏女人,我们只能面对着一个毫无情趣的老婆。"

他们愈想愈生气,非置你于死地不可。

到了加拿大,第一件事当然是买一间大屋,香港破烂的那间卖掉,也可以在这里买两栋大的,一间自己住,一间收租,虽然住客是个极麻烦的家伙,而且租金是便宜到可怜的地步。

起初锄锄草、扫扫地觉得很写意,后来就嫌麻烦,把大树砍了,将草地铺上三合土。"这种家,一定是香港移民来的!"过路的本地人说。我去过那块美丽的土地,我向自己说。要是我移民这里,我一定活得和当地人一样,我一定会融人他们的社会,要是他们允许我的话,我会去他们最高级的餐厅,我会到他们的家庭做客。他们不能接受我,我也要努力令他们接受。"

但是,离开了香港怀抱的人,都希望把加拿大组织成一个小香港,怀旧一番。

女人们收了租,整天在美容院里看过期的香港八卦杂志,围在一起吃模仿香港的点心时,照样讲人家的闲话。我还没踏进加拿大,已经有传说我和我老婆要离婚的消息,实在是见他妈的大头鬼。

当然,当你要说一个地方人的坏话,先说这是一般女人的所作所为,其中还是有例外的,读这篇文章的人就是例外。

我已经犯了大忌,我讲加拿大移民的坏话,我伤害到他们弱小的心灵,将惹来不少的抨击,这我也认了。我觉得活到这把年纪,再不讲心中的话,写来干什么?

也许是我还年轻吧?火气还那么大!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年轻,当我去温哥华的旧唐人街饮茶,周围一看,我是最年轻的一个时。

走出茶楼,我看到了一幕毕生难忘的画面,我看见在一栋旧楼,有个满脸皱纹的人探头出来望着街道,目光呆滞,似乎在那里一望,已望丫数十年。

乘你还没有变成这个老人之前,回到这个坏女人的怀抱吧!她真有趣,每天花样变化多端,一下子说房子没人买,一下广又去排队买跑马地豪宅。大家都知道的黑社会头子在这里生活得风光,名门之家的丑闻无穷尽,又不断地出现城市小丑,像那些整容整得变成妖怪的动物。

如果你还是对那个没有情趣的女人真心的话,那么将她教育成一个可以和你对答如流的伴侣,千万别再心痒痒地想找回这个坏女人。

也别把自己的老婆捧得半天高,说她什么都好,连放个屁也是香的。这是一种极不平衡的心理状态,没有人会相信的,如果真的那么好,也不必老跑回来嫖嫖这个坏女人了,云吞面的香味好像是她的体臭,不闻不快。精神匕。你每天在嫖。

按摩癖

第一次接触按摩,是我从新加坡到吉隆坡旅行的时候,当年我只有十三岁。

一个比我年纪大不了四五岁的女孩子,面貌端正,问道:"要干的,还是要湿的?"

" ? "

"干的是用庄生婴儿爽身粉,湿的用四七一。"她说。

这种来自科隆的最原始最正宗的科隆水,有一股很清香的味道,我很喜欢。当然要湿的。

她从手袋中取出一樽100ml的玻璃瓶,双手抹上,开始从我的额头按起。接触刺激到全身神经末端,是我从没有经验过的,非常之舒服。后来按至颈部、肩上、手脚,酸酸麻麻,整体血液打了好几个转。

从此,染上按摩癖。

十六岁来到香港,友人带我去尖沙咀宝勒巷的"温泉浴室",才知道上海的澡堂子的按摩是怎么一回儿事。全男班的师傅,替我擦完背,躺在狭床上,就那么噼噼啪啪敲打起来,节奏和音响像在打锣鼓,咚咚撑、咚咚撑、咚撑。又按又捏,做后一身松,真是深深上了瘾。

去到日本,在温泉旅馆试了他们的按摩,叫做指压,敲拍的动作不多,穴位的按压为主。最初颈项受不了力,事后经常疼痛数小时。后来遇到的技师也都很平庸。民生质素提高了,不太有人肯做这件工作,后继无人之故,所以去泡温泉,也很少呼指压前来了,很歧视他们的手艺。

开始我的流浪生活后,到处都找按摩,韩国人并不太注重此种技巧,在土耳其浴室中按几下,用的也是日本的指压方式,但在理发铺洗头时的头部按摩,却是第一流,慢慢从眼睛按起,用小指捏着眼皮,揉了又揉,再插进耳朵,旋转又旋转,正宗享受,何处觅?

台湾也住过一阵子,来的多是座头市式的盲侠,其技术介乎上海按摩和日本指压之间,遇到的对手并不高明,是我运气不好吧。

印度按摩用油居多,一身难闻的味道,但是技师以瑜伽方法,一个穴位按上二十分钟,也能令人昏昏欲睡。

最著名的应该是土耳其按摩了,浴室的顶部开了几个洞让蒸气透出,阳光射人,照成几道耶穌光,肥胖赤裸的大汉前来,左打右捏,只搓不按,把你当成泥团搓,也是毕生难忘的。

另一出名的是芬兰浴了,从郊外的三温暖室中走出,跳人结冰的湖中洞里,有心脏病的话绝对激死,但那时年轻,受得了,爬出来后身体的热气喷出,与外边的冷冻相撞,结了一团雾,整个人像被云朵包住,这时自己用一把桂叶敲打全身,后来一个赤着身体的高大女人前来替你按摩,经验是可贵的,但毫无纤细可言。

还有很多国家的按摩,也都试过。一生之中,遇到最好,没有几个。在蛇口的"南海酒店"中的孔师傅,是穴道学会的主席,方位奇准,按完还教你几招自习,可以推荐你去。

到云南大理旅行时,在一家台湾人开的旅馆中遇到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失聪女士,也是奇才,不知道承袭了哪一派的功夫。按完整个人脱胎换骨,可惜没记下她的名字。

汕头"金海湾酒店"中,脚部按摩技师有个很特别的姓,不会忘记,姓帅。是一位天生的技师,至今我被做过的脚部按摩,算她最好。

谈回指压,数十年前邵逸夫先生从东京东银座的艺妓区请了一位长驻香港,帮他按摩。当年事忙,也很少叫她。这位小姐来了差不多两年,一遇到有什么困难都来找我解决,因为我们会用共同语言,她一直说要给我按,我没答应。原则是别人请来的,我不可私下占便宜,最后她临上机那晚上,哭泣要求不让她做一次,她绝对不安心回家,只好顺丫她的意思,指头按下,由轻至重,连带着震荡,绝对不会令肌肉酸痛。内功发出,一股暖气流人双腿内侧,使到整个人欲死欲仙。从此,再也不敢看轻日本指压了。

另一位功夫绝顶的女人是在印尼遇到的,当年我颈部生了一粒粉熘,准备去法国医院开刀取出,吩咐她不要碰到那个部位,她从我的手脚按起,技巧和中国、日本、欧洲、印度和中东的都不一样,招术变化无穷无尽,没有一道是重复的,令人折服。

"听说有一个穴道,一按就会睡觉。是不是真的?"我用印尼话问她,她微笑点头,双指从我的眉心按去。

一醒来,她人已不在了,我去浴室冲凉时,发觉那粒粉瘤也让她给按走,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一点也不痛,省掉好多住院和手术的费用。如果你问我最喜欢是哪一种按摩?我一定回答是泰式的。若不是去色情场所,所有的泰式古法按摩,都有水准。按摩等于是别人为你做运动,泰式的最能证明,按摩师抱着你,两入合一,用她身体全副劲力为你做,是天下最好的按摩。

例子和例外

要找最好的技师有一个秘诀,那就是先付丰富的小费。对于小费,倪匡兄有一点见解,他说:"小费当然是先给,后给不如不给,笨蛋才后给。"

"旭甜酉罩知扔扨同姓羽套而婪",干请求。

"不行。"妈妈拒绝,"你们年轻人,不可以穿得那么老成。"

"儿子要,你就买给他吧!"在一边的老爸看得不忍心,代儿子请求。"什么时候轮到你发表意见了?"老母大喝一一

做爸爸的即刻变成缩头乌龟。

看这个妈妈。嘴唇极薄,双眼露出凶光,腰线发胀,一身名牌,污辱了设计家。

何时开始,变成这个样子?我认识她是她刚从学校出来做事,小鸟依人,嘴唇厚得性感,永远甜甜地微笑。穿着普通牛仔裤,身段引诱着周围男士,露出的小蛮腰,令人恨不得一把抓住。

拍拖日子里,她对这个男人千依百顺,偶尔他忘记了她的生日,在办公室里投进我怀里,哭得伤心,只有代那男人清她烛光晚餐。

丰子恺先生说得对,人的变化,是一秒秒地逐漸进行,身边的人每天看,不觉察。久不见之,则吓得一大跳。

甚么情形之下造成这种不可爱的性格呢?我想一切是由女人的天性开始。

原始的母性社会中,女人已经不断地主使男人的命运。再进化,也改变不了,就像蝎子一定要叮死人一样,不管男人对她们多好。

精力是一点一滴凝成的。女人的忍耐力特强,她们不停斗争,不放过一分一秒,所受的委屈,变成最大的武器。男人一同情,她们就打蛇随棍上算计得到赔偿,做的分外要求。男人也答应了。

唠唠叨叨的死缠烂打也是她们的刀剑,在男人精疲力尽时,她们养足精神,向你疲劳轰炸,到最后,男人总得投降。不是怕,是烦。

儿女是囊中物,成为女人的管治区,不听话就不得好受。渐渐地,儿女只有等到思春期,才爆发出一场不可收拾的叛逆。在这之前,只是小奴隶。

好了,女人已经统治丫她们的小小王国,非向外扩充不可,儿女的同学,看不顺眼的即刻下令绝交。丈夫的亲朋戚友,对她们略有不敬,就是死敌,一个个消灭。

消灭方法只有一个,就是不停地说对方的坏话,这个人的衣服多无品位,这个人对他的太太不好,我怎么知道?是她太太亲口对我说的呀,这个人一一

今天听一回,明天听两次,久而久之。唉,这个老友,也的确不长进,对我也没有对他好。我太太说得一点都不错:你请客时,有没有看过他争着付钱?男人是单纯的,很容易中毒。

孤立是最好的办法。丈夫和儿女没有了外间接触,当然要靠剩下的我。女人那么计划。

打起战来,女人的兵法比孙子还要厉害,到最后,她们以为已经统治了天下。

如果这个时候你遇到她们,只有以笑脸对之,但你一转身,她们在床上问丈夫,这个人有什么目的。

千万别得罪这个时候的上司太太,她们的想象力足以毁灭你的前途,最后防守线只有一条,那就是尽量避开。

但是避开也要避得很有技巧,不然一被觉察,便引起她们来分析你是敌是友的兴趣,友情,在她们的字典中已不存在。

她们会叫丈夫再请你到家里吃饭,或者组织外游让你参加,也许会吩咐一点有关她们的事给你去做。你的一举一动被放在显微镜中,行差踏错,即判死刑。遇到这种情形,避也避不了,只有怨八字和她们相冲,快点转工换职吧。

这一类的女人有一个敌人,她们的女儿见惯母亲的行为,必受影响,到最后由她们来欺负老娘。不过最致命的还是她们自己,她们寂寞。

在我的一生,碰到这类女人颇多,战役重复又重复,又悟出了一套对付她们的兵法来。

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是完美的报复。别以为男人不会造谣,说起女人的坏话,能力不差,?舀滔不绝的诽谤,发表在文字上,又能生财,何乐不为?

"难道每一个女人都一样的吗?"女友问,"那我应该警惕警惕,老了之后才不像巫婆。"

"当然有例外的。"我说,"你就是例外。"

骂女人的文章,有一条黄金规律,那就是一定要说有例外。女人听了,都以为自己是例外,不然会群起来围剿你,可不是闹着玩的。

好女人,好太太,好母亲,还是有的。这是上帝赐给的,让她们少了一条筋,这些女人永远往好的方面去想,也很容易满足,一直嘻嘻哈哈,她们已经不是女人,变成男人,没有了尾巴中的毒素。

丑人多作怪,死八婆个性的女人还是不少,她们非常可怕。但是最最可怕的,并不是女人,而是像女人的男人,说起话来只见下边牙齿的居多。骂女人的另一条黄金规律,就是先骂男人。

翻车记

我在十八岁那年考到驾驶执照,第二天就把车子给撞扁了。

那是我姐姐买的一辆一九五五年的奧士汀二手车,篮绿颜色,现在想起来这车设计极有毛病,它的车身很高,四轮狭窄吃不到地面,非常容易翻侧,但这都是藉口,问题出在我只上了十几小时驾驶课,根本没有经验。

约了好友黄树琛,我们两人都是摄影发烧友,一起到英军战亡纪念碑去拍照,初学者对几何形的构图特別感兴趣,那排排整齐的坟墓,阳光照下,是最好的对象。

这条大路直通马来亚柔佛、为什么不顺道去一趟?那处榴莲便宜,买几个回来吃吃也好。女同学听说有私家车坐,都争着参加,挑了三个样子好一点的,就上路。

马来人的榴莲,不要本钱。他们一早到林子里拾了拾,放在两个大竹箩里,弄根扁担就挑出城摆在路旁卖,生意好即收档,晚上到游乐场跳"弄影。"这是马来社交舞,男女双方把腰摇呀摇,手摆摆姿式,互不接触,随着单调的节奏起舞。一块钱买四张票,交给舞女,跳将起来,不亦乐乎,要是没有人买榴莲?自己吃呀。

"全部要了怎么算?"我问小販。

"四毛钱一斤。"他说。在新加坡,榴莲以斤计算。

堆满车子的后厢。这时另一个小贩出现:"两毛一个。"

那三个女的说买去送亲戚也好,再向他要了,装不下,就放在后座,我和树琛坐前面,开车回家。

一路上女的唱黄梅调,又有的唱《刘三姐》、《五朵金花》。树琛和我则唱《学生王子》里的《喝!喝!喝》、哎海德堡的夏天》等等,扮男高音,唱得走调。

肚子太饱,柔佛那顿午饭吃的尽是螃蟹,那里的又便宜又多花样,清蒸、盐燭、炒咖喱、炒酸甜酱,每一碟都是肥肉蟹和膏蟹,饭气攻心,昏昏欲睡。

直路上,为显威风。愈开愈快。

忽然,前面有块急转弯的牌子,看见时已经迟了,现在的话也许会进高波档松缓速度,当年只反应性踩煞车,囁一啤胎和道路磨擦的声音兼有树胶烧焦的臭味,整辆车子凌空飞起。

眼中路斜了,又见天空在脚下,转了又转,转了又转。女孩子们的尖叫,跟着看到榴莲腾突飞着。糟了,坚硬的刺插进她们头上怎么办?非娶她们不可。穿红袍的新娘子头布掀起,是个大花脸!

"砰砰"一声,挡风玻璃变成数千块的碎片,当年还没发明合胶的,其中一块直飞黄树琛的眼睛,他依本能把头一歪,四块玻璃擦靠眼角而过。停住吧!停住吧!一刹那的事,又有如一世那么长!终于,一切忽然静止。

车子两边都凹了进去,门打不开。只有从破裂的挡风玻璃处爬了出来。

"有没有事?有没有事?"大声问女孩子,我们一个个把她们拉出来,已经吓得不会哭泣。

奇迹性的,大家都没受伤。树琛觉得湿湿地,用手一摸,看见眼角处淌出血来,女孩子争着用手帕为他止血,他用手把她们推开。

天气热,血很快凝固,附近没公众电话,不知怎么求救,只有坐在路旁,等车子经过。

无聊起来,这种机会不可多得,非拍几张照片不可,树琛拿了莱卡,我用的是父亲的Rollifoex双镜头盒子相机,把撞坏的车子记录下来。

"不够戏剧性!"树琛说。

我即刻钻进车子,上半身爬出来伏在挡风玻璃处,假装受了重伤,让他多拍几张。

过了好久,也不知道是谁报的警,救伤车终于来,把我们一个个送进车厢。临上车,舍不得榴莲,选了那几个最熟最大的搬了上去。肚子忽然感到很饿,借了铁钳把榴莲抓开,和救伤人员分享,一起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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