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反智不如淫邪
偶像倒掉向来是最激动人心的历史时刻,法国大革命时人们干得最开心的一件事,就是摧毁了路易十五的骑像,拿破仑占领埃及亦炮轰狮身人面像,等到晚近之时美军开进了巴格达,令全球电视观众最为印象深刻的一幕,正是萨达姆的雕像被牵引着,老大不情愿地仆倒尘埃。老百姓常说:“没有十年不漏的大瓦房!”同样的,恐怕也没有永远不倒的偶像,尤其是马上打天下的那路大师兄。现代文明确立以来,权威主义衰落,“不立偶像”的圣诲才算基本落实,不过又有升旗降旗的仪式以为代替。人们的情感总是需要一点儿标志性、刺激性的东西。
如今的偶像已经转意,常常是指那些擅长娱人的小可爱,就像英雄往往指的是获得了成功但并未展现崇高精神的家伙。阿森纳俱乐部的主教练温格说:“在英超你只要踢两个星期好球,他们就会把你吹捧成球星,可是一旦你真成了球星,他们就准备把你撕碎。”这句话讲明了一个道理:人们需要偶像,跟富豪们需要游艇差不多。买游艇可以开心两天,买到的那天和卖掉的那天,对偶像的消费也有两回真正让人们爽到不行,第一回是树立偶像,第二回则是干掉偶像。比方说小甜甜布兰妮,忽然汇聚亿万宠爱,忽然受尽人间嘲弄,其实人家打你们家玻璃了吗?
崇拜偶像的虔诚跟摧毁偶像的狂热好像成正比。我国贵为文明古国,“文革”时干掉的各种雕塑就不计其数。法国也是文明古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市民们秉持“汪达尔主义”,其实就是野蛮人主义,四处破坏教堂,巴黎圣母院内的雕像因此被砸毁殆尽。亚历山大图书馆曾是西方文明的遗存地,也算是圣地型的偶像之一种,它的摧毁者也来自文明古国,那位将军曾留下千古名句:“此间图书或与《古兰经》抵触,则该烧,或与《古兰经》一致,则无用,也该烧。”
砸点儿东西,烧点儿房子,只需要想一想,就知道一定是很爽的事。我就一向怀疑,那些在吵架时乱砸东西的情侣其实乐在其中。可是我们已经进入文明规制,基本上有了点儿常识,知道专司破坏是无聊而且愚蠢的行径。那么,人们还可以摧毁点儿什么呢,既能享受一把又不承担后果?
以我苟活于世的经验,这个答案就是:智识或智识阶层。通常来讲,人们是尊重智识的,当他们能够辨别何为智识的时候。问题是人们并不总是能够明辨,而且智识往往会与其他东西纠缠不清。比如说,在正常社会,智识与权威是结合一体的;在不正常社会,智识则会受到权威的打压。人们对权威,或者类似的事物的态度如何呢?我想它往往就是人们在某些时候反对智识的根源所在。
最近两年,“精英”渐渐地在汉语语境中变成了一个坏词。要是有人说,“你们全家都是精英”,庶几等于说你们家是一个狗屎家族。我觉得这真是一笔糊涂账。如果公众舆论认为房地产商贪得无厌,经济学家“精英”们又为他们说话,那么在某些特定例子上,我倒不反对认定他们沆瀣一气。可是,如果就此认定精英们念书念到狗脑子里去了,他们的智识完全是作案工具,我就万万不能同意。还是老百姓说得好:“不能一篙打倒一船人!”房子毕竟不是被几个人说贵的吧?
至于有些人特别讨厌“精英嘴脸”,不时大举挞伐,就更是不着边际了。人家什么嘴脸干你什么事呢?在我伟大的家乡东北,好多年前,打架斗殴是寻常可见之事,其中最常见的一个理由就是“你装B!”此事与我无关,我向来浑然天成,纯真到不行,可我要说句公道话:装B是人权之一种。问题的关键点还是在于前面说到的那一个:他有没有打你们家玻璃呢?
凡此种种,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反智主义”。要是反弱智,我倒是支持。智识与权威是两回事儿,权威与威权也是两回事儿。要是有谁上反天,下反地,中间反空气,我可不会认为他是草根代言人,他就是一个独裁者。
值得计算的是,我们已经因为反智主义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若以清末以来对精英阶层的清算算起,举最通俗的文学的例子,我们已经失去了《红楼梦》那一类的伟大作品,得到的却好像只是网络上的一堆垃圾货色,或者有些人出名了,只是因为他写了自己跟什么东西都睡过觉。古人推崇“淫而不邪”,这话我实在理解不了,智商超过80的人在淫的时候都会邪,邪有什么错呢?问题是,仅此而已是不够的。淫邪与反智主义一样,只是本能,不是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