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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冤案

这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难的是所有重修账册必须要盖上原衙门的印章才算有效。

这个规定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难执行,但在当时可就难了。

要知道,当时没有高速公路,也没有铁路,各府各县必须派使者带着账册去京城。这些使者的首要条件是身体好,因为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没有汽车火车让你坐,你得骑马、坐船、再骑马,某些时候你可能还要搞些登山运动。

比如你是广西某地的官员,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两个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发,到京城起码也是早春三月了。满头大汗跑去户部,一核对,错了一个数字。

行了,啥也别说了,兄弟你打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骑马,再坐船,回去改了账册,盖了公章。我去也!

这就是四个月过去了,转眼已是夏天,赶到京城,又见面了。

兄弟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接着来吧。

这位运气不好,核对后发现还是有地方错了,啥也别说了,还是回去吧,下次过来记得穿多点衣服啊,这边冬天冷!

于是又赶回去,赶回来,这回核对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别回去了,在这过年吧,计划又该重新做了。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总怎么折腾,谁也受不了。经过分析,官员们发现,关键问题在于盖印这个环节,因为纸笔都是现成的,账册错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让你带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爷总不能拿萝卜刻印盖公文吧。当时在街头私刻公章的生意还是没几个人敢做的,于是他们灵机一动,带上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印信的空白文册不就行了吗?

就这样,带空印文册成了当时一条不成为的规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个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这个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发现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员们竟然敢搞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认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头,于是他派遣官员对此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按说只要一调查,这个问题是不难解释的,其实即使是他派去调查的官员也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事情的缘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没有人说。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滑稽场景,问话的官员也知道,回答的官员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这个现象不难解释——官员们害怕。

如果上书辩解,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同党或者包庇,这个黑锅谁背得起。

就在此时,一个勇敢的人站了出来,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职官员,而只是一个平凡的生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只是一个老百姓。

郑士利的直言

这个人叫郑士利,他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只是凭借自己的勇气,只是为了说出真相。

他利用当时平民可以直接上书的渠道给朱元璋写了一封很长的书信,这封书信在历史上也很有名,在书信中郑士利明确指出:空印文册所用的是骑缝印,并不是一纸一印,而钱粮数字不同,必须一一核对,所以很难确定。说明了空印出现的原因。

其实郑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个聪明人,他估计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认错,便在文章的最后,为朱元璋开脱,写道:其实您也是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贪官污吏借机挪用这些空印纸,用来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挟空印纸,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为了百姓好啊。

照郑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没错,大臣们也没错,当然小人我也没错,大家都没错,误会,误会啊!

朱元璋给他的赏赐是送去劳改。

因为郑士利把朱元璋看得过于简单了,朱元璋并不是一个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认错的人。其实从他的无数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实真相的。如果他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明朝的天下就不会姓朱了。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处罚这些官员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从来就不信任那些官员们,这与他从小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深刻了解这些官员们营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来,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现在这些官员们为他干活。

综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给朱元璋如此大的触动,是因为他认为这些官员们轻视他的权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请示就私下擅自盖印。这是藐视他的权威。

真是好大的狗胆!居然为了偷懒就私用权力,今天你们不经过我的允许,把印盖在文书上,要是容了你们,明天就会把印盖到我的头上!不整治你们一下是不行了。

郑士利被罚作苦工了,作为一个平凡的人,他没有机会见识皇家的威严,没有福气享受当官的荣耀,他一无所有,却凭借自己的勇气完成了他个人的壮举。由于他的英勇行为,这位即非皇亲国戚也非名臣将相的普通人被记入了明史。

在属于他的《明史·郑士利传》上,我们看到的是勇气。

这样的人是不会被我们遗忘的。

相对于那些空印案中获罪的官员们,郑士利还是幸运的。

既然案件已经定性,那么接下来的就是处罚了,问题在于几乎全国所有的府县都存在空印现象,总不能把所有的府县官员都杀掉吧。

这又是一个难题,但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没有他解不开的题目。

他总能做出别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认为他绝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员都杀掉,但他真的就这样做了。

官员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天涯还是海角,山地还是平原,所处的环境繁华或是荒芜,你们的待遇都是一样一样的。

在我们宣布处罚结果之前,先说一下当时全国的行政结构,全国共有十三个省,一百四十多个府,一千多个县,这些省府县的官员很多都与空印案有关。

处罚如下:主印官员全部杀掉,副手打一百杖充军。除此之外,连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获罪者,理由是监管不力。

这是名副其实的一扫光,平时都争谁官大,这下倒好,干个副职还能去当兵,正职就得掉脑袋了,真是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在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杀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这位仁兄在山东济宁干知府,为政清廉,平时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满是补丁,就因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涂的没了脑袋。

但要说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杀官员的数目是有争议的,有些史料记载死者上万人,这应该是不准确的,因为朱元璋处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员,对副职他并未杀掉,朱元璋也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杀人狂,他是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的。杀光官员这种蠢事,他不会干的。

综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肃贪其实并无太大关系。官员们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种变通手法,演变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书说明真相的情况下,朱元璋还接着处理此案,就值得我们深思了。

朱元璋的行为大概可以用《说唐》里秦叔宝进牢房时,衙役喊的一句话来解释:“进得牢来,先打你一百杀威棍,看你老不老实!”

这杀威棍真是狠啊。

空印案的规模和排场在洪武四大案中只能算是小弟弟,下面这个案件才算是大哥级别的,那才是真正的所到之处,一扫而空。

郭桓案

此案与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确实存在着贪污问题,但牵涉之广,影响之大在贪污案件中确属罕见,而此案中也确实存在着某些很多疑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在朱元璋的编的《大浩》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看了实在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有必要列举一下(请仔细看,疑点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具体数字是这样的,当年浙西的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交给了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创造性的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总账,他和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食。

这么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的同党。那么郭桓的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他们包括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官员都被干掉了。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部,每个部除了尚书(部长)一人,侍郎(副部长)两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部长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入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官员,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粮食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扫而空了。

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幸存下来的官员,真不容易啊,怎么把你们给漏了呢?

在讲述历史事件的同时,我还会给大家介绍一些历史学的分析方法,当然,还是用我的方式。

对郭桓案件的分析,我们会采用一种类似于破案的方法,相信大家会感兴趣的。

下面就请大家拿起自己的烟斗,开始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吧。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的记载,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案发现场,请大家注意,并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的,在这些资料中,互相矛盾的并不少,就如同凶案现场会出现很多将你引入歧途的线索一样。

但只要你认真分析,是可以找出真相的。

其实历史学家们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从这些互相矛盾的资料中找到真相。这里再提供一件重要的破案工具,也是历史学上很重要的原理之一,那就是大家看史料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写书人的背景,因为这也或多或少决定了该书的倾向。相信如果不是自虐,写书骂自己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吧。

我们就把这个案件的史料让大家来分析,这里就是案发现场,你能从中看出有哪些疑点吗?

如果你还在思考,那就先不要看我的结论。

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只供大家参考。

在我看来,至少有两个疑点:

1、贪污的数目应该有一定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要知道当时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2400多万石粮食,在朱元璋刚刚处理完胡惟庸,且已经设立了锦衣卫的情况下,郭桓不过一个侍郎,何来包天大胆敢如此妄为,贪污的数量居然赶得上明朝一年的收入?

而且我们先前已经介绍过,当时肃贪力度之大,贪官闻风而逃,即使身在穷乡僻壤,白天贪污,晚上就被告发,郭桓等人就在朱元璋眼皮底下,每天无数的密探来来往往,他老兄居然还敢私吞几个省的公粮!朱元璋自废除丞相之后,很多小事他也会亲自处理,如果有几百万石粮食不入库,朱元璋早就跳起来骂人了,何必等到御史告发?

2、我们看看历史上著名的贪污案,就会发现其实贪污这种事情,一般都是人越少越好,既安全,分的钱也多。郭桓不过是个户部侍郎,要贪污粮食怎么会和礼部、刑部、兵部、工部、吏部的人一起合作,莫非他是觉得知道他贪污的人太少,想给自己打个广告?不管怎样,郭桓也算是风光了一把,他一个小小的侍郎,其同党的数目居然打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记录。

虽然这个记录并不光彩。

综合看来,这个案件是存在着很大疑点的,但这也并不能说明此案就是子虚乌有,郭桓的贪污行为很有可能是存在的,只不过数量没有这么大,所谓的同党没有这么多罢了,不然为何朱元璋不找张三李四,偏要找你郭桓呢。

如果你有更多的发现,那么就要恭喜你了,你已经走上了理性分析历史的道路。历史的疑云是永远存在着的,我们在这里所作的分析只是一家之言,并不能给郭桓案件下一个肯定的结论,充其量只是一个推论。

重要的是,如果你能从这种分析方式中有所斩获的话,请你相信,打开历史迷雾的钥匙已经离你不远了。

郭桓案最终还是结束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此案中被杀的最后一个人正是此案的主审法官,杀掉无数官员的右审刑吴庸。

经过这一连串大案,朝中官员如惊弓之鸟,每天都担心自己脑袋不保,有些好事的人就拿这些官员开涮,说朱元璋上朝时如果玉带系在肚皮下面,就是要杀人了,如果玉带在肚皮上代表今天平安无事。如果这样判断,那是要出问题的,万一哪一天朱元璋吃得太饱,肚子胀,玉带只能放在肚皮上,心情又不好,官员们可就要吃苦头了。

史料记载,官员们每天上朝,都要在家门口举行仪式,什么仪式呢,穿戴整齐,抱抱老婆孩子,交待清楚谁还欠我多少债、我的私房钱藏在床底之类的后事,然后诀别而去,老婆孩子就在背后哭,除了人还是活的,和开追悼会没什么区别。

散朝的时候,老婆孩子在家门口等着,如果看到活人回家,就会大肆庆祝一番,庆祝的内容是今天我又活了一天。

这些并不是玩笑,而是真实的历史景象,在不知明日祸福这种极大的压力下,很多官员承受不住,纷纷表示自己就当白读了几十年书,情愿回家种地。

官我也不做了,回家总行了吧。

哼哼,没有那么容易。“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诽谤朝廷,这又是一条重罪。于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是“你说你,想要逃,偏偏注定要落脚”。

人类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总能想出办法解决问题,明朝的官员们在这个矛盾上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特点。他们想出了一个很绝的方法——装疯。

在洪武年间的朝廷里,好好的一个人突然间得了精神病是常见的,具体表现为痴呆、神情木然、披头散发、见到人就叫爹、拿着菜刀四处和人打招呼等,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当然只有一个——多活两年。

话说回来,这招也是不错的,而且当时也没有精神鉴定这一招,只要你能下血本,多恶心的事都做得出来,就一定能够成功。

下面我们就举一个成功者的例子,那装疯意志可真是坚强。

这个倒霉(或者是幸运)的人叫袁凯,是监察御史,有一次朱元璋派了个工作给他,把处决人犯的名单交给太子朱标。这应该是个很简单的工作,但袁凯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命运就这样改变了。

他把名单交给太子,太子看到名单上人太多,主张从宽处理,可问题是他并没有自己去找老爹说这句话,而是转告袁凯,让他去告诉朱元璋自己的意见。

袁凯心想,去就去吧,见了朱元璋,老实的把太子的话原样说了一遍,完后叩个头,准备走人。谁知就在此时,朱元璋问他:“太子意见和我相反啊,你看谁说得对呢?”

见鬼了,你们父子俩的事情,是我一个小官能掺和的吗,袁凯左右为难,没有办法,想出了回答的话:“皇上也没错,太子也没错,皇上杀人是维持法纪,太子放人是发善心。”

真是难为袁凯了。

谁知朱元璋听后大怒,当面斥责袁凯狡猾,不说真话,然后把他赶了出去。袁凯回家后越想越怕,下了决心装疯。第二天,他就不上朝了,让家里人传话说自己已经疯了。

朱元璋果然不信,派人到他家打探,派去的这个人也不是空手来的,还拿了一件木工钻,传朱元璋的话,疯子是不怕疼的,就看看你是真疯还是假疯。于是便用木钻去扎袁凯。

袁凯不愧是装疯高手,发扬了关云长刮骨疗伤的优良品质,任人来钻只是不出声,来人这才相信,便回去报告了朱元璋。袁凯躲过了这一关。

然而朱元璋还是不相信他疯了,便偷偷的派另一使者去看袁凯家里的情况,这位使者刚走到袁凯家的院子里,就被一个景象惊呆了,直庆幸自己还没吃饭。(诸位吃饭前最好也不要看)

原来袁凯脖子被铁链锁住,正趴在地上吃狗屎,还一段段的嚼。使者大倒胃口,到这个地步,如果袁凯还没有疯,那就是自己疯了,连忙回去告诉朱元璋。朱元璋听后也是一阵恶心,便没有继续追究袁凯。

大家应该知道,袁凯是装疯的,吃狗屎这一招也太狠了,不过袁凯并不是真吃的狗屎,他在都察院的同僚事先得到消息,便告诉了他,他灵机一动,把面粉和上酱料做成狗屎状物体,当饭给吃了。这才躲过了朱元璋的耳目。

朱元璋时期,官员们的日子是不好过的,从肃贪到空印案、郭桓案,朱元璋杀了很多人,有些是该杀的,而有些则是错杀、冤枉的。很多人就此给朱元璋安上了“屠夫”,“杀人狂”的名字,甚至有人怀疑他的精神有问题,那么朱元璋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之前讲述了很多这一时期的情况,对朱元璋肃贪和错杀的事实都进行了列举。这也是希望能从更客观的角度来诉说朱元璋与官员之间的关系。

应该说朱元璋的这些行为虽然有些过激,但其行为主体还是正确的,他的目的是消除贪官污吏,如果我们联系朱元璋少年时候的遭遇,就更能理解他的行为。

朱元璋从小就被官府欺压,自己的悲惨遭遇很大程度上是贪官污吏造成的,这也使得他很不喜欢这些当官的,即使官员们为他干活,在他的内心中对这些人也存在着极大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感一旦遇到某些因素的触发,就会迅速扩大,进而蔓延到对整个群体的信心缺失。

正如俗话所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朱元璋就是这样一个被蛇咬过的人,他被官吏们欺压了几十年,怎么会信任这些人。所以如空印案、郭桓案这样的案件一发生,朱元璋就会迅速将风潮扩大,在他看来,官员都是不可信的。

而朱元璋的肃贪行为虽然可敬,效果却不佳,这是因为他过分看重了刑法的力量,而没有注意从各方面加强制度上的完善,一味的猛打猛杀,虽然在他统治时期,贪污现象很少,但他死后,明朝的贪污却十分严重,我们后面还要讲到。

朱元璋给官员的待遇很低,很多人认为是故意虐待官员。但我在分析明朝初期俸禄制度后发现,这个看法不一定是正确的,朱元璋制定的俸禄标准应该是经过仔细计算的,这些俸禄是足够明初的官员们生活的。只不过他没有考虑到官员除了自己一家吃饱外,还要养活办事员,还有一定的人际往来,而由于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先的俸禄是不够的。

也许有人会问,朱元璋如此精明,怎么会想不到这些呢,可是就实际情况看,在这些问题上,朱元璋确实是缺乏远见的。

比如他为了不让自己的子孙挨饿,规定凡是自己的子孙,一律不允许出去工作,就算没有官做,也只能在家吃俸禄,由于自己要过饭,而且家破人亡,朱元璋对自己的亲戚十分看重,他制定的世袭爵位制度对子孙们做了充足的打算,即使是象刘备那样,不知是中山靖王多少辈打不着的子孙,他也预留了爵位,并准备了相应的俸禄。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到了一百年后,他的子孙们已经繁衍到了几十万人之多,朝廷一个省的粮食来养活他们都不够,最后某些皇子皇孙得不到粮食,又不能出去工作,就活活饿死在家里。这就是所谓的好心办坏事吧。

我想,这样的分析和评价对朱元璋来说应该是公平的。

李善长的结局

在朱元璋整肃官吏的同时,另一个大案——胡惟庸案也在进行中,这个案件并没有因为胡惟庸的死亡结束,它仍然延续着,不断有某人因为另一某人的供词被杀,何处是个头?

出人意料的是,李善长还活着,他与胡惟庸是亲家,而且他弟弟李存义是板上钉钉的同党,朱元璋考虑到他在朝廷中的巨大影响力,不但没有杀他,连他的弟弟李存义也免死,放逐到崇明岛(今上海崇明岛),这应该算是很大的恩典了。

然而李善长很明白,自己活不了多久了。他太了解朱元璋了,自己毕竟还是或多或少参与了谋反,以这个人的性格绝不会放过自己。

朱元璋,来杀我吧!首级任你来取!

洪武二十三年(1390),李善长家里修房子,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丞相了,不能再呼风唤雨,但总得找人修啊,难道要自己动手?他想到了带兵的汤和。

汤和是他的老乡,也是他的好友,他向汤和请求借三百士兵当劳工。这似乎是一件平常的事情。然而有一件事是他绝没有想到的。

汤和出卖了他。

在借给李善长三百士兵后,汤和立刻密报了朱元璋,朱元璋又一次对李善长动了杀机。

应该说三百人实在是干不了什么的,而且兵还是汤和派出去的,不会听李善长的指挥,即使如此,这件事情已经足以成为骆驼背上的第一根草了。

这样看来,汤和能够活到最后,实在是有他的道理。

老眼昏花的李善长似乎是嫌自己活得太长,他立刻犯了第二个错误。

他的亲信丁斌因为犯法应该被流放,李善长却上书为丁斌求情。朱元璋又一次愤怒了,你以为自己是谁!我处理犯人还要你来管吗?他下令不再流放丁斌,却没有释放他,而是将他关到监狱里,日夜拷打。朱元璋相信,李善长身上一定有着某些秘密,而这个秘密丁斌一定知道。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

李善长所作所为对得起丁斌,丁斌却对不起李善长。

他供认了李存义与胡惟庸共同谋反的细节。朱元璋当机立断,把李存义抓了回来,还是严刑拷问,李存义于是又供出了他劝说李善长的情况,而李善长的那句“汝等自为之”也成为了朱元璋嘴里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句之一。

骆驼就要倒了,再加一把稻草吧,到了这个时候,稻草是不难找的。

李善长的家奴经过仔细的分析,认为时机已到,落水狗不打白不打,打了不白打。他们合谋以受害者的身份向朱元璋申述,自己长期受到李善长的欺压,并状告李善长积极参与胡惟庸谋反,并且将时间地点说得相当清楚,虽然以他们的身份似乎不太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但在当时,这一点并不重要。

此时凑热闹的人也不断的多了起来,御史们纷纷上书,弹劾李善长,从上朝时不注意礼节到贪污受贿,罪名无所不包,似乎恨不得控诉他修建房子过程中砍伐树木,破坏了环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一个绝对与办案八杆子打不上边的部门也在李善长身上踩了一脚,说来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这个部门是钦天监,主要负责天文历法,无论怎么也想不到看天文的还能插一脚,但他们确实做到了,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他们向朱元璋奏报,最近出现星变,是不吉利的预兆,然后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当移大臣”。

要什么来什么,真是不能不服啊。

李善长活到头了,别说什么铁券,就是钻石券也救不了他。

追随你几十年,终于到了终点,我不能再陪你了,自己走完这条路吧。

不管怎么说,李善长都没有谋反的理由,他的儿子娶了公主,他本人不但是朱元璋的亲家,也是第一重臣,即使胡惟庸谋反成功,他最多也只是第一重臣,有谋反的必要吗?

朱元璋自然知道李善长没有必要去谋反,但他却有必要杀掉李善长。

念及李善长跟随自己多年,在临刑前朱元璋见了李善长最后一面。

朱元璋坐在自己的宝座上,看着跪在下面的李善长。

这个人曾经是我最信任的部下,现在我要杀他。

李善长跪在地上,抬头望着朱元璋。

这个人曾经是我最真诚的朋友,现在他要杀我。

还能说什么呢,什么都不用说了。

李善长看着朱元璋,几十年前,他投奔了这个人,他们彻夜长谈,相见恨晚,共同谋划着将来的远大前景。那一年,李善长四十岁,朱元璋二十六岁。

他向现在的皇帝朱元璋叩头谢恩,走出了大殿。

李善长走上了刑场,他最后看了一眼天空。

今天的天气真好,天很蓝。

他突然想到,三十六年前,他走进朱元璋军营的那天,似乎也是个晴朗的天气。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杀李善长,夷其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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