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残阳之愿
第十章
这件事儿要从1981年5月,云汐市公安局秘密开展的“捕狼”专项行动说起。
20世纪80年代,算是云汐市经济腾飞的转折点,城市地层下的“黑金”(煤炭),让云汐市民率先在改革初期的春风中挺起了腰杆,当全国大多数老百姓还在为能吃上一顿肉沾沾自喜时,云汐市民已经在考虑下一顿要不要吃点儿“青头”(青菜)刮刮油腻。
丰富的煤炭资源,刺激了矿业的发展,但由于科技的落后,很多矿井还不能做到机械一体化。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口号还只是个构想时,拔地而起的矿井只能向“人力”索要“生产力”。纵览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只要提到劳力,那指定是和“男人”画上等号,这一点在采矿时尤为突出。
“负责采矿的工人一律不得使用女工。”这是每个矿井心照不宣的规定。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来是因为采矿是个体力活儿,一般女人根本吃不消;二来是因为女性有生理期,矿主也不敢冒险让女性走进黢黑的井底,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真是出现什么纰漏,轻则赔偿不说,重则可能面临关停的风险。
如雨后春笋般的矿井直接面临的难题是“人力”的短缺,这就导致男人在云汐市民眼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云汐市很长一段时间还盛传这样一句话:“女娃败光光,男娃奔小康。”在很多人心中“男孩儿”已经是脱贫的一种途径。
但自古讲究阴阳调和,不可能每户人家的新生儿都是男娃,再加上刚刚兴起的“计划生育”,这就催生了一种肮脏的交易——“置亲”。
“置”可以有两种含义:“买”或者“换”,“亲”则特指儿童。
在矿区,有些家庭为了能让生活有所改善,用女孩儿换男孩儿或者花钱购买男孩儿的事儿比比皆是,俗话说得好:“没有文化,不知道害怕。”正是因为这种畸形的诉求,让干“置亲”行当的人越来越多。
在那个连电灯都还没有完全进户的年代,对于这种“周瑜打黄盖”的秘密交易,公安局掌握的信息真是少之又少。好在矿井属于国有企业,对矿工的身份核实较为严格,正是这一点,让嗅觉敏锐的云汐市公安局,从户籍制度上找到了突破口。
根据掌握的资料,云汐市平均每年有数十名儿童的户口出现异常,排除偷生、超生,剩下的那些就成了重点的排查目标。
由于条件的限制,那时候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DNA”,检验血型成了当时判断是否亲生的主要手段。检验的结果并没有逃出办案民警的猜想,在强大的威压下,几户家庭终于交代了自己“置亲”的犯罪事实。
随着走访人员的增多,一名绰号为“狼头”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为了捋清楚“狼头”的整个交易链条,云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抽调了50余名干警成立专案组,秘密执行代号为“捕狼”的打拐专项行动。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狼头”正在交易时被抓获,专案组成员突击审讯,在云汐市找到了经其“置换”的儿童。按照“狼头”提供的模糊线索,专案组和儿童拐骗地警方强强联手,保证了所有拐骗儿童顺利回到了原来的家中。当所有人都以为这次行动会是一个完美的收官时,“狼头”所在的看守所中一名狱友又检举揭发了“狼头”拐卖儿童的一条线索,专案组人员顺藤摸瓜,果然在一户人家中解救了一名1岁多的男童。但由于时间较长,“狼头”只能大概回忆出男童被拐所在地的区县,专案组成员奔赴线索地,联合当地警方组织寻人近一个月,最终只能无功而返。最终,男童被寄养在云汐市彩虹福利院中,这也成了此次行动唯一的遗憾。
江川,是男孩儿被拐后取的新名字,他的到来给彩虹福利院增添了不少生机。
彩虹福利院作为市民政部门的下设单位,主要就是收留一些孤寡老人和残障儿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样的怪现象,在中国的很多地方,习惯养小不尊老。虽然孔圣人把“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列为做人之根本,并把“孝”摆在了首位,但到了许多人身上,“孝”字就显得尤为淡漠。
这一点从福利院的人口分布上也能看出一二。
彩虹福利院总面积不到600平方米,由13间平房圈筑而成,其中对门的两间为福利院的办公室,剩下10间住着孤寡老人,供儿童居住的平房只有一间。
按照每间平房居住5人来计算,福利院共收养老人40余名,而儿童只有江川和另外一名有着先天智力障碍的小军。
那些孤寡老人绝大多数并非无儿无女,相反,90%以上都是儿孙满堂,但为何老人们的晚年都沦落到这种地步,用最冠冕堂皇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