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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死在戏中的提琴手

如果没有在贝克街221B的门前驻足过,那就是白来了一次伦敦,白来了一次英国,白来了一次欧洲。

有心的人都知道,贝克街221B的对面,有一盏几乎永远不亮的街灯。

就在那盏街灯的下面,有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几十年都不曾变过的早餐菜单。这是一家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酒吧。

酒吧里只有六七张桌子,吧台也不足四米。犄角的那两张三角形的桌子永远也不会用来招待客人。因为其中一张的上面往往坐着一位提琴手,他是义演的,从不向酒吧老板或是客人收取费用,如果觉得他的演奏还不错,买一杯最便宜的威士忌给他就可以。

而另一张,那是因为在这家酒吧还是顶着“疲惫的船”这个名字在经营的时候,柯南道尔就经常坐在那里。他总是询问着老板一些被政府遗忘的人们的生活习惯,却从不在这里写下任何一个和福尔摩斯有关的词组。

我在伦敦的行程也就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出于对贝克街的向往,我退了旅行社为我安排的酒店房间,而从新选择了一个离这里不远的家庭旅店。虽然房间的租金已经包含了早餐的费用,但是我依然喜欢每天早晨走上半刻钟,到这家以卖酒为主的小店来吃早餐。

我总是选择那张离柯南道尔专用的桌子最近的桌子。我喜欢这种一边用餐,一边呆呆地望着对面的感觉,仿佛间,可以听到福尔摩斯对我说:

“怎么样,这家的熏土豆还是很不错的。”

我常常就这样一直坐到中午,直到有电话打进来,才被拉回这喧嚣的尘世中。

今天的伦敦被笼罩在烟雨蒙蒙中,我依然坐在那个熟悉的位子上。因为很喜欢这种天气下的英国,所以我此时的目光正落在窗外。

阴凉的气氛,老旧的街道,维多利亚式的建筑群,偶尔有一辆老爷车开过,惊起一群正在觅食的鸽子。眼前的景象,就像是一幅吐雾的西洋画,和谐而优美。

一声清脆的来客铃响后,在木门咯吱的响声中挤进来一缕微风,我顿感一丝凉意。抬起头,一个留着胡楂,头发乱蓬蓬,穿着一件普鲁士蓝色夹克衫的中年男子,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外面很冷吗,伙计?”我用不算很地道的英文和他打招呼。从他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身上的海腥味儿,我不难猜出这是一个刚刚下船不久的水手。

“没错,而且你知道……”

“海上的风很大,但是却没有下雨是吗?”

他笑着接过侍者递过来的朗姆酒和一客双份熏土豆,并用略带狡猾的笑容对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天气预报员?哈哈,你知道,伦敦人讨厌他们。”

“不,我只是一个旅行者。是你的头发告诉我的。”

“我的头发?”

“嗯,上面有白色的盐末,应该是海浪打的,证明风很大。但如果下雨的话,它们就不会在那里,早被冲走了。”

几句话便惹得他大笑起来。

实话讲,我并不是很喜欢他坐在我的对面,首先,这阻碍了我的视线,我喜欢来这里,完全是为了那张桌子。其次,他身上有一股不算很好的味道。大概出海久了的人,身上都会有这样的一种气味。

他很快便吃光了土豆,喝光了那一大杯烈酒,而此过程中,我只轻轻地呷了两口淡淡的咖啡。他的出现无疑破坏了原有的气氛,就如同在圣教堂里人们做礼拜的时候,有人大声地讲着粗话一样。

看见他站起来的时候,我以为他要离开了,但很快,高兴的心情又不见了。这男子没有向门走去,而是站在吧台的边上又要了两杯双份量的龙舌兰。

“来吧,看样子你也没什么事可做,在船上的货物卸光之前我也有的是时间,喝一杯怎么样?”

我接过他递来的一杯龙舌兰,心里对于刚才种种不礼貌的想法感到一些羞愧。

我不是第一次喝酒,也不是第一次喝龙舌兰,但是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可能连一半都没有喝光,我就没有什么意识了。

我像是做了一个梦,好长的梦,隐约间,我只能记得梦见自己好渴,拼命地找水喝,却又怎样也找不到,最后就要崩溃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人,喂了我一口水,此后,便什么也不知道,很沉地睡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晚的样子,我依然能感觉到那剧烈的头痛,头像是要炸开了一样,看来那杯酒的威力还真的不小。

我记得那个随身的皮质口袋里有一小瓶头痛药。我总是带着它,并时刻保持着它有半瓶以上的分量。这算是母亲给的礼物,我患有遗传性脑血管痉挛的病症,这会儿大概是又犯病了。

这该死的头痛使得我浑身像泄了劲一样,无法在短时间内靠自己的力量坐起来,只能尽量地伸手向床边摸去,但是并没有碰到任何东西。很奇怪,平时我就把那个袋子放在那里的,怎么不见了?

想到白天的时候自己应该是醉着回来的,所以并不能记起什么,那袋子或许在旅店老板那里。

这是一个老式的家庭旅店,所以根本不会有电梯。我只能一只手扶着楼梯把手,一只手用力地按着太阳穴,一步一步地向楼下挪去。

木制的台阶发出咯吱的响声,像要裂开一般。我尽可能地放轻脚步,一来是我并不认为这楼梯有多么的结实;二来是因为我只知道现在是夜里,尽管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刻。如果是半夜就寝时间的话,我可不想吵醒那些正在熟睡的人们。我总是希望给每一个见过我的人都留下好印象,所以不想被投诉。

走廊的灯光十分的昏暗,而我正在忍着剧烈的头痛往下蹭。一时间,莫名的孤寂感悄悄地袭来,使我感觉到这小小的楼梯间是多么的冷漠,那阴暗的楼梯,像是怎么走也走不完。

还剩下最后一组台阶的时候,我看见旅店老板正站在下面的缓步台处微笑地看着我。他还是穿着那件红色的羊绒上衣,灰格子裤,嘴里咬着一只烟斗,并戴着一顶福尔摩斯的帽子。这条街上至少有十间这样的家庭旅店,我之所以选了这一家,就是因为旅店老板的这身装束。

“我就知道是您。”

“为什么?”

“因为只有您是踮着脚,慢慢地下楼梯的,因为您生怕吵到其他的客人,却不知这样走路会使这噪声更加悠长。”

“哦!原来是这样。”

被他这样一说,我只好忍着因为颠簸而带来的加剧的头痛,快速地走到他的面前。

“是为了您的东西是吗?”

“是的。”

他一边说着等等,一边走到柜台那里。我试图询问我是怎样回来的,旅店老板的回答声是从柜台下面很深处传来的,像是今天有很多人来寄存行李的样子。

“是三个孩子送您回来的。”

“三个孩子?”

“是的,两个架着您,另一个孩子拿着您的东西,我想把这东西给您送上去的,但是您知道,这种雨天,我的腿总是会疼的。所以只能麻烦您自己了,哦,找到了!”

正当我为即将可以摆脱头痛而庆幸的时候,却只见旅店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大铁箱子。

“给您!这很重,是新买的古董箱子吗?之前可并没有见您拿过它。”

“是的,我没拿过,因为这不是我的箱子。我的行李只是一个很小的皮口袋,里面只有几样小东西,绝不是这大家伙,您是不是记错了?”

“不可能,这么有特色的箱子,我怎么可能记错呢?”

想想这旅店老板说的也有道理,再争执的话也没有什么用处。

“您说的有道理,也许是酒吧里的人或是那几个孩子搞错了,我现在去看看有没有人已经在那里贴上告示之类的东西。”

“现在?不,现在已经打烊了,我劝您还是早一点睡,这样不至于耽误您明天的行程安排。”

我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中世纪的木制古董挂钟,上面的指针已经摆出了鲜明的直角,天啊,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我是应该睡觉了。

这时来客铃响了起来,一男一女拖着五只巨大的箱子走进旅店,箱子上面的机场托运条还没来得及撕去。

老板一边走过去招呼他们,一边对我说:

“厨房的冰箱里有牛奶,您放在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可以喝了,免费的,我请客,这有助于您的睡眠。另外,您那间房的隔壁明天要重新装修,可能会影响到您的休息,所以我建议您换到另一个房间,钥匙就在柜台上。”

我听了他的话,去厨房弄了一杯牛奶。我只想快一点睡去,目前也只有睡眠才能治疗我的头痛了。

我回到接待厅拿新房间钥匙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人了,想必是老板带着他们去看房间了。那只笨重的黑箱子就放在地毯中央,这条街的建筑都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但在这只箱子的面前却显得如此的年轻,就连那墙上的中世纪木制古董挂钟也不例外。

我提起黑箱子,还真的颇有些分量,加上我的头痛越来越厉害,也只好继续一步一步地挪回顶楼的房间去了。

换了房间之后,我又倒了一杯清水,坐在床边喘着粗气。等到感觉稍微舒服了一点的时候,我拿起那只黑箱子,放在腿上,端详起来。

这箱子看似不是铁做成的,因为我在贝克街福尔摩斯纪念馆那里买回来的磁铁贴片无法吸附在上面,应该是一种更加坚硬的金属,至于到底是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箱子的提手是用中间宽两边窄的木条做成的。提起时手的感觉很舒服,而且因为是木头做的,所以在冬天也不会冻到手。提手的两边各有一个我从来都没见过的形状很奇怪的锁头。锁头的四周有很多用锉刀锉过的痕迹,有的已经附上了绿色的锈斑,有些则像是新加上去的。这明显是有人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试图打开它。箱子正面的正中央处有一个凸起的圆圈,圆圈围住的是一个鸢尾花的图案,这鸢尾花的颜色与其他的地方有些不同,我拿出抽屉中的咖啡匙,在鸢尾花图案上轻轻地刮了两下。果然如我所料的一般,这个鸢尾花是黄金制成的,再仔细一看,每一朵花瓣的顶头位置,都有一个乒乓球大小的不规则的菱形凹槽,像是曾经镶嵌过宝石,但如今已经不在上面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件价值连城的东西,但我依然喜欢自己的那个小小的皮口袋,因为里面不只有我的头痛药,还有我的返程机票和护照等证件。

算了,一切都要等到明天,我决定明天一早起来就直接赶往那家酒吧碰碰运气,看看是否可以拿回我的东西,至于现在,我真的有些累了,还是先睡觉吧。

记得我是被垃圾车吵醒的,起身去看表时,已经是八点了。隐约还是有一点点的头痛,但还不至于影响到什么。

现在已经是早上,不用再忌讳有人睡觉了。我用最快的速度冲下楼梯,因为那个皮口袋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我满脑子只想着如何寻找自己的东西,却忘了要带着那个鸢尾花箱子。正当我意识过来要回去拿的时候,前面突然冲出来一个人,和我撞了个满怀。一整夜的非正常休息,宿醉,头痛,加上亚洲人本来就身形瘦小,这一个撞击下来,对方倒是没怎么样,我却失去了重心。还好我刚才已走到缓步台,现在身后就只有两三级的台阶,运气好的话,最多臀部肿两天。我已经做好了摔下去的准备,谁知两肩突然受到了两股支撑力——有人从后面扶住了我。回头看去,是旅店老板,他正在对我微笑。

还没有来得及道一声谢,我就又被撞到我的人拨到一边去了。踉跄了几步站稳后,我发现撞我的人就是昨天那对夜访情侣中的男人,他正在很激动地对旅店老板一边比画一边说着什么。他的英文带有浓重的口音,我也只能勉强猜出来他是在投诉昨晚有什么噪声影响到了他的休息,但是我昨天睡得很死,并没有听到什么,只能希望那不是我所发出的声音就好。

看起来,他们的谈话还要好一阵子,我急于知道皮口袋的下落,便决定回来的时候再向旅店老板致谢。

在时令为秋的时候,伦敦的天气就会像现在这样,一连几天都在下雨,我换上雨天的行头,沿着人行道向酒吧走去。

“是要早餐吗,先生?”

吧台内侧并不是个相熟的脸孔,我便询问他酒吧老板的位置。

“老板的父亲昨天下午去世了,他连夜赶回苏格兰去了。”

没想到会这样,我对这酒吧的老板有些印象,他总是在客少的时候给我讲一些从他祖父那里知道的有关柯南道尔的一些事情,我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回来,也就不知道是否还会有机会为他失去至亲而向他表示安慰。不过我知道如果我不抓紧时间找回我的护照和机票的话,那么我或许就得在这家酒吧工作上一两年,好筹备回国的旅费。当务之急,还是先寻回东西要紧。

我请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回忆这两天是否有人留过告示或是表示捡到了什么东西,并把鸢尾花箱子给他看了一下。他看到箱子时的表情就和我当时一样,只是觉得这东西和现实社会有些格格不入。

“我并没有收到什么人的委托,我是今天早上才开始上班的,老实说我还不能熟练使用那台该死的咖啡机呢。”

这就有些糟糕了,老板不在,伙计又是新请来的,贝克街已不同于一百年前,现在是个商业旅游的闹区,所以这里别指望会有什么所谓的“常客”。

“您不用一些早餐之类的吗?”

听他一说,我才觉得真是有些饿了,但是时间紧急,按原计划,我是下周的航班,只剩下五天而已,况且我在这里的签证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不能按时回去的话,可是一件麻烦事。正当我踌躇不已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我又从伙计那里得到了一丝希望:

“您不用着急,虽然我不知道,但是您可以问问提琴手,老板走的时候对我说过,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去问他。”

没错,听说这里是应该有一位提琴手的,但是我却从来都没有见过。英国人的习惯,只有下午茶和晚餐的时候才喜欢在音乐中进食,所以提琴手只在下午时分才会出现,而那个时候我通常已经离开了。

“他会在中午的时候来,对吗?”

伙计一边摆弄他的专属开瓶器,一边耸着肩对我说:

“应该是的,老板是这样说的。那家伙嗜酒如命,中午客人多的时候,他一定会来拉琴换酒喝的。我看您还是吃点什么,坐在那边慢慢等吧,您的脸色并不好,吃点热东西有好处的,我妈教的。”

我也只能这样了,提琴手是最后的希望,如果他也不知情的话,我就只能去申请补办护照了,但这其间的两三个月,就可能要住在滑铁卢地铁站里了,据说那里冬暖夏凉,是流浪人的天堂。

“给我一份全日早餐,一杯拿铁。”

我抬头看了看伙计的脸,略显为难之色,便又把咖啡改成了热巧克力。

上午的客人并不算多,我依旧坐在惯用的位子上,望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天阴得很,像夜晚一般,鸽子都躲在房檐下了,只偶尔飞过一只黑色的乌鸦,拍动着早已被雨水打湿的翅膀,街上的行人也渐渐稀少起来。我愣愣地盯着那盏坏掉的街灯,隐约间感觉它悄悄地亮了几下。对街建筑上的人面浮雕,因为有屋顶的保护没有被淋湿,只有眼窝的地方积存了一些被风吹来的雨水,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儿地流下去,远远看来,像是在哭泣一般。

中午的时候,客人越来越多,因为是雨天的关系,生意要比平日里更加红火些。伙计一个人忙得不可开交,我也自觉地让出位子给刚进来的客人,然后走过拥挤的过道,站在角落里靠着吧台,面向门口望着。我盼着会有一个提着琴箱的人出现在那里,我一定会请他喝一杯这里最好的威士忌。但事实并不像我希望的那样,当客人已经纷纷散去,金色的阳光温和地铺照在贝克街上,鸽子又扬起那骄傲的白羽时,提琴手还是没有出现。

“你确定他会来?”

我已经有些不耐烦,便和伙计攀谈起来。这时的酒吧里已经是空无一人,伙计在收拾桌面,重新摆放刀叉,以便晚市的时候不会手忙脚乱。

“老板说他几年来都没有缺席过,应该会来吧。”

说话时,突然听到了那悦耳的来客铃声。我喜出望外地向门口看去,却见一个人提着一只箱子站在那里,我失望地发现那并不是琴箱,而是不锈钢制成的用来摆放电子仪器之类东西的箱子。

“请问,你们哪位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不在,您有什么事情吗?”

“不在?这就有些难办了,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星期以上吧,这位先生也是找他的。”

伙计向我这边指来,我礼貌性地向来人点了点头,只见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纸递给伙计说:“我们是一部电影的拍摄小组,本来已经有人和老板见面协商过了,想要借这里拍一场戏,可是那位负责联系的人今天去跑另一场了,他说这里有书面的协议,交出来给这里的老板看一下就会没问题的。”

我有些好奇,便也凑了过去,伙计拿过那协议书看了看说:

“嗯,这的确是老板的签名,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拍摄?”

出于好意,我把伙计拉到了一边并提醒他留意那签名的真伪。

“应该是真的,您看,这和我薪水支票上的签名一模一样。”

对于中国人来说,想要模仿一个陌生人的签名,简直比用筷子夹豆子还要来得轻松,但只是拍一场电影而已,应该不会破坏到什么,我便不打算再继续说下去。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去动柯南道尔的那张桌子。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们这边就立刻开始准备,最多半个钟头,不会影响这里的生意。”

做这种交易,通常是应该预先支付一定的租借费用,所以不会耽误生意之类的话,大体上只是一种客气的说法罢了。

虽然没有等到提琴手,但我毕竟也是头一次在现场看人家拍电影,于是便抱着或许可能被邀请当个群众演员的心态在一旁观看着。

很显然的是,这只是一场很小的戏,因为算上刚才进来交涉的那个,也不过就五个人。演员就只有一个,是个面色显得有些营养不良的白种人,穿着皮质的夹克衫,很轻松地坐在最中央的座位上,嘴里哼着歌跷起二郎腿,他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看样子,这还是一场枪战戏。

这和我印象中的拍摄场景略有不同,导演没有很大声地喊一句“Action”,只是轻轻地提醒一边的两个摄像员开始工作,或许这样的方式,会显得更加自然一些吧。

五分钟过去,我已经开始猜想这可能就是一场连句对白都没有的哑戏罢了。突然来客铃声响了,我迅速转过头去看门口的方向,进来的是一个衣衫陈旧但依然整齐的中年男子。伙计以为是客人,刚要上前说明的时候,中央座位上的那个男人,噌地一下站起来,快速地拿起桌子上的手枪,瞄也没瞄地向进来的人开了一枪,子弹打在那人的左小腿上,在他跪下的一瞬间,砰的一声,第二颗子弹出膛,正中对方领带的打结处,鲜血喷出,人就一声不响地倒了进来,同时大门也正好关上。我以为整场戏已经结束,却见开枪的人又迅速跑过去将尸体收进早已准备好的大袋子里。在他走出门口的同时,导演示意摄像机跟进,并对着一部对讲机说:“三号机准备。”

真是很精彩的一场戏,在收拾机械的空当,导演对伙计说明他们还要继续拍摄,所以请他帮忙清理一下门口地上的“血浆”,并表示等影片上映时,一定送给我们两张首映礼的门票。我知道这只是客套话,不过我相信这部片子一定会很精彩,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自然会去看清楚之后发生的情节。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已经在这家酒吧里吃完了饭后甜点。提琴手依然没有出现,我也只好放弃。

走出门的时候发现外面又再次下起大雨,我想把鸢尾花箱子顶在头上跑回住处,但无奈它太重了,只好返回向伙计借一把伞。由于晚市的时候有很多白天逛累了的人在此喝酒聊天,他走不开,便叫我自己去仓库里找一把。

像这种老式的酒吧,通常都会把地下室当做仓库。我推开已经发潮的木门,看见里面并没有通电,借着楼上传来的微弱灯光,我在一进门的脚边处找到一个煤油灯。说实话,这并不符合防火标准。我提着这危险的玩意,看见仓库里堆放着很多东西,稍显整齐地摞起了一人多高,外面用一个大大的三色塑料布罩着。最边际的地方,几把伞的把手部分显露出来。我抽出其中的一把,隐约看见再里面一点的位置,一个黑色皮箱露出了一个角。这并不像是货品的包装,我想应该是客人遗留在这里的失物吧。突然间,我想到或许我的口袋也被放在这里了,于是放下手里的煤油灯,解开那沉重的塑料布,计划着如果可以找到我的东西,便把鸢尾花箱子放在这个地方,之后留一张字条给酒吧老板。

我找遍了前排的每一个角落并没有看见什么值得高兴的东西。按理说,只有一天应该不会在里面的位置,难道说贝克街的人很喜欢落东西在酒吧里?我想试试更深一点的地方,便伸出手想要搬动那个黑色的皮箱。也许是因为咖啡喝多了,或者动作做得太猛导致了头部缺氧,总之,我是突然感到剧烈的头痛,而后眼前一黑……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就像是被锁在了时间的夹层里,总是重复同一个画面,我发现我又躺在了旅店的房间里,伴随我的除了剧烈的头痛之外,就是那个麻烦的鸢尾花箱子。

我已经放弃了寻找我的失物,决定尽快去大使馆那边申请补办护照。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向老板询问了昨天的情况,他说我是半夜的时候被送回来的,依然是那三个孩子。我表示如果他再看见他们的话,告诉他们我愿意请他们吃顿饭并聊上一会儿,同时又说明之前那张用来登记房费的信用卡可能要被取消了,我会尽快把现金付齐。老板慷慨地答应了,并说愿意帮忙寻找那几个孩子。

我离开的时候,是凌晨五点半的样子,因为听说大使馆那边人很多,而我又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浪费在排队上。如果可以在中午前解决护照的问题,我便可以去航空公司问问看能不能拿到新的机票。

去大使馆可以在门口上车,但我还是走到了街尽头的车站,因为想看看那家酒吧里是否有人,尽管我记得这条街最早开的店也要等到早上七点整。路过的时候,它果然是大门紧锁的,向内看去见不到什么人,我摇了摇门的把手,发出了吱吱的响声,门上挂的关店牌也已经缺去一角。昨天还在这里坐了一整天,今天再看去,就像已经废弃了一个世纪似的。

半个钟头之后,我不想继续等待一小时一趟的巴士,便沿着街道向西敏寺的方向走去。

此时伦敦的清晨已有些凉意,我耸了耸领子,将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心想已快入冬,如果真要耽误个把月,我连能御寒的衣服都没有一套,看来会更加麻烦。

大使馆是九点开门,我是第一个。领到表格之后,我才知道需要填写我的在英住址。我却没有收集酒店火柴盒的习惯,所以并无办法打电话回去查问。经过一番努力,我说服了工作人员帮我保留材料到当天下班的时候。

几乎所有国家的大使馆都只在上午对外开放,想要在今天就把事情搞定的话,还真要加快些脚步。

十点半,我回到了贝克街,这和我计划的一样。因为我只需要知道一个门牌号码而已,所以不会耽误什么时间,十二点之前,我必定可以赶回去。

穿过马路就隐约看到老板在和几个人交谈,从那高高的圆形帽子上,我可以判断出那些人是警察。很多人都知道这样一条定论:英国最垃圾的就是食品,最优秀的就是警察。我对这些口音标准,外貌干净的人们也很有好感,所以刚一进门,我便向他们一一点头。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警察竟然是冲着我来的。难道我丢了护照,就值得出动三个警察吗?

“请问是刘先生吗?”

“是的。”

“我们有一桩谋杀案想请你回去协助调查。”

谋杀案?谁死了?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的?我已经够倒霉的了,护照、机票丢了,信用卡也随之不见,身上只有不到一百镑,被弄晕了两次我都没工夫去查个明白,这会儿还说我和谋杀案有关,一时间我根本就来不及恐惧,几日来积攒的愤怒一下子爆发出来,使我无暇去产生别的情感。

“我是嫌疑犯,还是目击者?”

“这要等调查之后才知道。”

“可我还要把地址送到中国大使馆,他们在十二点前关门。”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派人替你送去。”

我并不想让一个警察把我的地址送去大使馆,这并不会给人留下什么好的印象。如果再让他们知道我是被叫去“协助调查”谋杀案的话,天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出现。

“好吧,我下次再去好了,我可以上楼拿件衣服吗?”

“当然。”

显然我将要协助的并不是一般的调查,因为三个警察有两个跟着我上来了。其实我并不想拿什么衣服,但既然有人跟上来,也只好硬着头皮随便拿了一件衬衫,之后便提着鸢尾花箱子下楼去了。

我将鸢尾花箱子交给旅店老板寄存,并对这件事表示歉意,希望这不会给他旅店的声誉带来什么影响。而我之所以重视鸢尾花箱子,是因为觉得这发生的一切都和它有关系,也只有它才能把我之前的平静生活换回来。

这是我此生第一次坐警车,而且还是英国的。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警察递过来一支香烟,我表示不会吸烟之后,他将自己嘴上的那支也收回了口袋里。我没想到在英国做嫌疑犯也可以受到如此的礼待。

本以为只是转个弯便到的,因为伦敦的警察局比中国的公用厕所要多得多。没想到路途如此遥远,中途的时候,车子还在一家快餐店门口停了下来,一个警察跳下车去回头对我说:

“吃些什么?”

“要吃饭?”

“当然,如果你饿了的话。我们要到沃金市去,至少还要两个小时左右。”

“沃金市?我们去那里做什么,我以为只是在伦敦。”

“到了你就知道了,汉堡包和薯条可以吧,可乐要加冰块吗?”

我越来越无法掌握事情的发展方向了。首先是弄丢了自己的证件,然后又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鸢尾花图案的古董箱子,被搞晕了两次都是由三个不认识的小孩儿送回去的,途中有可能知道真相的人全都不见了,而且我还欠旅店老板几百镑的房费。现在,又当上了沃金市的杀人犯?我连沃金在伦敦的哪个方向都不知道。目前,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如果以后再有旅行机会的话,我绝对会听从旅行社的安排,眼下也只好祈祷,希望自己不会冤枉地坐几年的牢就好。

英国高速路也会塞车的这个特点我一点也不喜欢,在我来这里的头一天便差点使我无缘参观莎翁庄园,而今,又把我堵在了这辆座位很不舒服的车子上。几个钟头过去了,我还是可以看见同一根电线杆。好在这里不是美国,虽然周围车辆里的人会偶尔向我瞟上一眼,但并不会把头伸出窗外扯着脖子对我喊:“嘿,笨蛋,你到底是强奸了几个娘们儿才有资格坐上这破车的?!”

那个给我买食物的警察像是看出了我的不自在,便顺手将车窗的帘子拉上。这一举动令我很是感激,也停止了两个拇指的交互绕圈动作。他安慰我说:“没关系,我们经常遇上塞车。”

是的,看得出来,但是我并没坐过警车,而且他们一定不知道在这种倒着坐的情况下,通常我都会晕车。

大约是傍晚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沃金市中央警察局,把我交给了值勤的人之后,那三个警察就下班离开了,可是我却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走。

虽然是第一次坐警车,但这并不是我头一回来英国的警察局。我之前有现金被扒走的经历,因为中国人不喜欢使用信用卡,所以尤受扒手们的关注。不同的是,上次我是来报案,而这次是被捕。

我觉得应该会像之前那样要等上几个小时才会有人来理我,而且带我进内厅的警察也是告诉我找个座位等上一阵。不过这回我等待地方的四周围了个铁栅。

在我边上的是一个穿工匠服戴棒球帽的大胖子,一身的酒味,且他不停地唠叨着。因为他还不能被说成是清醒的状态,所以我无法辨别他的每一句话,不过大体上我知道了他是在埋怨为什么这么久也没人理他。看样子,是酒后驾驶,而且他应该已经被关在这儿很久了。

“看什么看小子,我不过是喝了几杯饮料,不知道里面有酒精,是售货员骗了我,我要告她!但即便是这样,也轮不到你来笑我。”

我并没有嘲笑他的意思,而且如果他知道我是为了什么才坐在这里的,想必也就不会这样的嚣张了。

二十分钟之后,一个身材魁梧的警察来提审我,大胖子吵着说不公平:“嘿,我记得是我先来的,他怎么不用排队?”

“这里不是电影院,你要是也杀个人的话,我可以考虑让你先来!”

果然像我设想的那样,大胖子听到这些话就立刻闭嘴了。看来过不了多久他也会被提审的,和杀人犯共处一室,这的确是个有效的醒酒方法。

我坐在一个昏暗狭小的房间里,房间里算上我自己一共有六个人,显然这房间在建造的时期并没有考虑到会需要容纳这么多人。这一设计失误,导致了那两个拿着斯尔泰陆军通用步枪的警察就站在离我不到十厘米的地方。我的脸甚至可以感觉到那金属所散发出来的凉气。

从电影中的桥段,我大概猜出我左边或右边的墙有一面是单向反光的玻璃。前面的桌子上除了一杯咖啡,一盏台灯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两个负责审问的警察不时地对着边上的记录员说着些什么,由于声音太小,我并不能听清其中的意思,但如果和我有关的话,他们会让我知道的。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没想到审问还这么客气,我点点头,并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我清楚地知道手心里的汗并不是因为房间太热所造成的。

“请问你认识一位叫巴比洛•弗兰斯朗•德蒂尔金斯•贝拉斯克斯的西班牙籍男子吗?”

“什么?”

我的英语并不差,但像是姓名的那几个单词我却没能弄清,因为太长了,这些字足够给十几个中国人起名字了。

“名字有些长,我们就叫他巴比洛好了。”

我去过不少欧洲国家,当然其中也包括了西班牙。但如果每一位遇到的人都没有刻意隐瞒的话,我应该不认识一个名字这么长的人。

“记不得了,应该不认识。他怎么了?”

“他今天早上被发现死在沃金的出租屋里。”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认识他。而且我一直在伦敦,没来过这里。”

“可是有目击者证明他死前与你接触过。”

直到那个警察拿出照片之前,我一直都在认为这或许是他们找错人了,贝克街可能住着一个与我同姓的中国人,毕竟刘在中国是个大姓氏。可是不能逃避的就是,那照片中的脸我再熟悉不过了,昨天我们还在一起待了一整日。没错,照片里的人就是那个临时替工的酒吧伙计。

“我认识,但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住在沃金,甚至于我根本就没有听出来他有西班牙口音。”

我急于表明自己的清白,激动得离了座位想要站起来。在膝盖还没有完全伸直的时候,就感到两肩传来一阵剧痛,持械的警察用枪托把我又压回了椅子上。

“刘先生,我们不会冤枉好人,当然更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杀人犯。如果你想洗脱嫌疑的话,最好的方法就是与我们警方合作。顺带一提的是,对于过分激动的人,这里有专业人士会处理。”

片刻的宁静过后,我的心情得到了一丝平和。

“怎么样,现在可以告诉我们更详细的情况吗?”

我喝了桌子上的那杯咖啡,尽管并不能确定那是为我而准备的,其后便尽量保持心平气和的语气,讲述了昨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记录员写下了我的每一句话,我只希望我的英文不会出现表达错误的情况。

“你说你丢了随身的皮口袋,得到了一个鸢尾花箱子?”

“是的,把我带来这里的那三个警察都看见了。”

“好,我们会核实的,你还能记起是什么电影的摄制组吗?”

“我的英文不好,只听得‘欺骗’二字,之后的单词发音已经记不得了。”

“你说你在地下室的仓库里昏迷了,那大概是几点钟?”

“应该是晚上七点多的时候,我听到了整点钟声才离开的,之后因为下雨又再次返回。”

“我们假设你在仓库里待了半小时之后昏迷,可我们的取证员说旅店老板是在十一点半前后看见你回去的。这其间的几个小时里,足够你往返沃金作案的了,而且经初步的死亡鉴定推测,死者就是在十点左右的时候遇害的,从时间上来说,你没有不在场证明。可有什么人看见你躺在地下室?”

“不知道,我原以为是酒吧伙计发现的我并找人送我回旅店的。”

“你说找人送?”

“对,旅店老板说我是被那个区上三个流浪的孩子送回去的。”

“你认识那三个孩子吗?”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紧张烦躁的情绪使我觉得屋子里越来越热。我申请去趟洗手间,审问我的警察表示同意并派了两个人陪同,其中的一个还是拿着两用步枪的。

警察局的自来水很冷,像是有人故意这样设计一样,好让头脑被审成糨糊的人能尽快清醒过来。

回程中我试图询问心中的那个疑惑:“我可以知道你们为什么会怀疑我的吗?”

“从程序上来讲,这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死者的手里有半边护照页,经我们核实,是你护照的第七页。”

“我的护照,机票,健康证明书,连同我的头痛药在前天就丢失了。这在刚才我已经说了。”

“你可有去警局报案?”

“因为没有现金或贵重物品,所以我没有在当地报案,但是我今天一早有去中国大使馆报失我的护照。”

“对不起,这种说法在这座建筑里行不通。”

“我之所以没有去警局,是因为之前丢过东西去报案,但结果并没有什么帮助,而且回国的日子就要到了,我没有那个闲工夫。”

“我们的同僚会一件一件地替报案的人找回失物,如果这其中给你带来了什么不便之处,我们深表歉意。但是,这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听了如此官方的说辞,我也只好闭上嘴,不再言语。

走过廊道的转角处,我看见本应该留在审讯室里的三个警察正急匆匆地向我的方向走来。

“刘先生,我们现在正式拘捕你。你从现在开始可以保持缄默,明天一早交由上方审理。”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脑袋就像被钝器猛敲了一记,完全失去了时间和空间感。原只以为这件事会有点麻烦,没想到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整个人已经无法站稳了,只好向墙边摸去。

十分钟过后,我坐在墙角抬头问道:“我可以知道为什么吗?”

“我们拿了你刚刚用过的咖啡杯去化验,证明了在案发现场所找到的大量指纹与你的完全吻合。而且,我们查到近期并没有一部和‘欺骗’有关的电影会在伦敦的贝克街取景。”

从前看到的拘留所,都是隔着一个屏幕的。如今坐在拘留所坚硬的床板上,靠着冰冷的墙,看惨白的月光透过漆黑的铁窗在水泥地上写出几道条状的冷光,我谢绝了看守递过来的香烟,低头看着棕色的囚衣,回想着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我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白领,就因为丢了一点东西,没想到竟落到这样的下场,一切都太突然了,我除了头痛,根本做不出任何反应。

我几乎是一夜未睡,凌晨的时候看守送来了一套比较厚的囚衣:

“穿上吧,等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接你了,外面比较冷,不要在进监狱之前就冻死了。”

我换上了并不合身的肥大囚衣。还没有阳光照进来的拘留所分外地寒冷,我明显地感觉到有刺骨的凉风从我的袖口、领子和裤管里灌进来,不时会被冻得打一个寒战。很多拘留犯已经起床了,吵着要早点开饭。

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被脑后传来的敲墙声惊醒。

“喂,你是怎么进来的?”原来是隔壁的人无聊找我谈天,但我确实没有这份心情。

“别问了,我是被冤枉的。”

“这里所有的人都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这话留着对法官说吧,虽然也没有什么用。”

“他们说我是杀人犯。”

“呵呵,罪名不小啊,你是沃金人?”

“不是,我甚至不是英国人。”

“你们那里杀人会判什么刑?”

“死刑。”

两个字说出来,我突然感到一丝恐惧的意味,也是第一次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我的确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是为什么那里会有我的指纹?警察应该不会骗我的,难道我在昏迷期间被人送去了沃金?这也太离谱了一点吧。

“死刑?那你还不如回去呢,在监狱里一辈子,宁愿死了好,免得被人打,被同性恋强奸。”

我不再说话了,我要尽快想一个对策,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我不想死,也不想坐牢,就算之后会被证明是冤枉的,但只要坐过牢,我的人生就毁掉了。

早上六点钟的样子,负责押审我的人来接我了,我低下头从矮小的铁栅门钻出去,再抬起头看看来的六个人,都是很高大威猛的人,且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支两用自动步枪。

走过隔壁牢房的时候,同我聊天的那个人看着我说:“朋友,第一面也是最后一面了,帮我和他们催催早餐好吗?我快饿死了。”

的确,这种环境谁也无法踏实地睡觉,早起的人们熬到这个时间,一定会肚子饿的,我也一样。但这英国监狱的饭,我恐怕是吃不到了,因为我已经决定,无论如何也不可以进监狱。

我决定逃跑,但这需要一个周密的计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我都会完蛋。

走出拘留所,上了囚车,这之间有大约五分钟的时间是在露天的情况下,守着我的只有那六个警察,其中有两人还是走在我的前面。这是一个好机会,但我却并不打算在这儿就逃,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可以在最短的时间调动拘留所里的大量狱警,我是逃不到哪里去的。一定要慎重,不能冲动,我这样对自己说,之后尽量镇定地坐在囚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昨天从伦敦来到这里,今天又回去,这一来一回,唯一改变的就是我的身份,从游客变成了阶下囚。好在这次的囚车是无法从外面看进来的,我没有受到什么注目和嘲讽。

这次并没有在什么餐馆的门口停下来,我的早餐是在车上吃的,也只有两个面包。我试图再要一点吃的,好在等一会儿逃走的时候有些力气,但显然他们并没有为这突发情况做准备。但也有好的事情发生,由于要吃东西的关系,我的双手被铐在了前面,这显然对逃跑很有益处,因为如果手背在后面,跑不了几步就会因失去平衡而跌倒的。

车子已经开进了伦敦,大约半小时后我们就要到达目的地,但我并没有想出什么万全之策。如今只能见机行事了。我将手掌张开,放在两条腿上,因为怕同车的警察看见已经被汗浸透的裤子会起疑心,眼睛则依然盯着窗外寻找机会。

上午九点半,车子终于停了下来,而我依然稳坐在上面,这途中根本无法找到一丝机会。

“到了,下车吧。”

完了,一切都结束了,我的理想,我的人生,全部都要被毁掉了,而毁掉这一切的元凶竟然是“冤案”二字。

正当我决定放弃逃跑,就此认命的当儿,突然听见一阵低沉的发动机声。我向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街头的那边开过来一辆超大型的卡车,从卡车上喷漆的图案来看,这是一家超市的运输车。机会来了,而且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卡车,单行道,我不能错过,我的后半生就看这一瞬间了。

不能慌,我尽量稳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推算时机的来临。

红灯,这是一件好事情,能让我做好充分的准备。

我在走到最接近马路的时候,迎面看到红灯在闪烁,排在第一位的超市卡车已经开始向前移动了。我算准时间,故意踩空一脚,之后跌在地上。后面的警察先是愣了一下,之后很自然地认为我只是绊了一跤,正想扶起我的时候,我突然抓起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一瞬间那个警察不知如何是好,我知道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迟疑的时间不会很久。猛一回头,看见超市卡车已经离我不到五米远了,我高高地扬起双手,心想成败与否就看这一瞬间了,之后用尽所有的力气将石头向着卡车司机扔去。

砰!石头砸中了卡车的前风挡玻璃。司机本能地向我们这边转舵轮,整个卡车在一瞬间失去平衡,连接的挂钩嘭的一声断开,后面的货箱画了一个弧形,反倒下来,正好砸在了我们旁边的防护栏上,整个货箱的一边被栏杆上突出的铁枪头生生戳开,并翻了出来,里面的柿子如泄洪一般涌出来,砸在警察和我的身上。所有的警察都在用手臂挡着掉下来的柿子,只有刚才要扶我的警察,一直手还钩在我的肩上,但另一只手也挡在了眼睛的前面好护住头部。我顺手从边上另一个警察的腿部抽出一根警用棍,小声说了一句“对不起了”,之后狠狠地向后面那警察的肩部砸去。在他松开的刹那,我猛然跳起,越过栏杆向马路对面跑去。

我在一个地铁道用的拱洞里躲了一整天,不只因为我穿着囚衣怕被人认出来,更重要的是,我发现这上面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家木工厂,也许天黑的时候,那里的守卫会打个盹。

临近傍晚的时候,我肚子饿得要命,并开始后悔逃跑的时候没有顺手拿几个柿子。如今也只能硬撑到天黑了。

凌晨一点钟,我已经靠捏自己的虎口来迫使自己不会睡着。最后一班地铁十分钟之前在我面前呼啸而过,现在对于我来说已经是相对安全的时候了。我支撑着疲倦的身体,晃晃头,原地跳一跳,使自己的头脑清醒一点。因为接下来的事情,比起白天来,一样的危险。我要溜进木工厂,把手铐锯开。

还有十多米远的时候,我就已经闻到了那淡淡的木屑味儿。木工厂的围墙并不高,一踮脚就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但墙上安装了刺铁圈,所以我只能从大门口进去。我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里面的能见度很低,整个木工厂,只有四角有电灯,且如今仅剩两盏还在工作。

登记室的窗台很高,我很顺利便从下面弯腰通过。绕到后面,我小心地从窗子向里面望去,守夜的人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秃头男人,我看见他前面的桌子上放了一大包薯片和几罐啤酒,已经没有电视节目了,电视屏幕上只有白色的雪花点在一闪一闪地映着看守人红红的脸。英国人爱喝酒,还真是个好习惯。我心中暗喜,并快步溜进里面去了。

虽然我并不想打扰一个已经睡熟了的人,但等下我使用木工锯的时候,那个噪声足够吵醒这个壮汉的了。当下,也只好让他睡得更熟一点。

因为不想伤害这可怜的人,我特意找了一块很光滑的木板,并仔细看过上面没有钉子或木刺之类的东西,之后便躲在登记室的门边,定了定神,轻轻地敲了几下门。他的确睡得很死,对于敲门声,根本没反应。我又加大了力度,他还是没有反应。我最后只好用刚捡的木板用力地在门上拍了三记。

“谁?谁在那儿?”偌大的一个人,没想到胆子这么小。我从门缝处看到他已经站起身来,却不敢向前走一步。看到此情景,我也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因为不想让他一下子冲出来,那样的话,我很难掌握出手的时机。

过了大概五分钟,他见没有动静,可能是认为自己听错了,就关掉电视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又睡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要选在这个时候来这里的原因,从人类生理上来讲,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是最容易感觉到困倦的。我估计他差不多快睡熟了的时候,就又在门上敲了三下。只见他噌地一下坐起来,眼睛死死地盯着门口的方向。我还是没有继续动作,等了几分钟,他找了一根很短的木棍揣在怀里,又睡了。

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了,一刻钟之后,我又用更轻一点的力道敲了三下门。果然和我预想的一样,尽管声音很小,但却依然把他惊醒了:“他妈的,谁在那儿?别吓唬老子!”

我没有出声,因为此时已经肯定他会出门来看。只见他轻声地走到门口,慢慢地按住把手向外面推去。吱——门开了一条小缝儿,虽然我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但大体上可以猜出他是在借着门缝向外面窥探。又过了一小会儿,门开得更大了,我知道是时候了,便轻轻地转到正面去,准备好袭击的姿势。慢慢地,他的头从那不大的缝隙中挤出来,正要向我这边看的时候,我猛然出手,正中他的后脖子,他只闷哼了一声,便整个人趴了下去。

我从来没有袭击过人,看到他倒下去不免有些慌张,急忙把手放在他鼻子处,还有呼吸,我并没有错手成了真的杀人犯。之后我费尽力气勉强将他拖回椅子上,为他摆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并用袖子包住手,将半罐啤酒放在他的怀里,我想尽量使他醒来的时候认为被袭击只是一场噩梦而已。

通了电闸之后,我拿着登记室里的手电筒来到木工厂中心,那里有一个木工锯台,我就打算用这个锯开我的手铐。

我的时间不多,因为这东西的声音很大,会惊醒后面居民区里熟睡的人们。在英国,这种情况下一定会有人报警。且又不能太慌张,一旦失误,我的手就没了。我将两手尽量地向中心靠拢,好腾出最多的空间给电锯的惯力。深吸一口气之后,我用脚踩了一下开关。随着嗡嗡的响声,伴着刺眼的火星,我终于自由了,代价只是左腕处有点擦破皮了。

我将坏掉的手铐放在口袋里,向居民区的方向望去,果然有几家人开了灯,我想我最好还是赶快离开这里,以免遇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我快速跑回登记室,从柜子里拿了一件工作服,换下了身上的囚衣,拿走了剩下的薯片,又把看守人的手机电池藏了起来,之后,就赶快离开了这个区域。

凌晨四点,我终于顺着地铁沿线回到了贝克街。贝克街正在下着雨,我全身都被淋湿了,鞋子里全是水,旅店就在眼前不到五十米的位置,那里有热情的老板,暖和的火炉,可口的饭菜,干爽的毛巾,可我却不能就这么进去,因为我目前正是通缉犯,一定要小心谨慎,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也许是警察万万也没有想到我会回到旅店去,所以我并没有在门口看见什么警察。刚一进门,老板就从吧台里拿出一杯热牛奶,并且笑吟吟地走过来说:“我就知道您一定会回来的,放心吧,警察在午夜的时候就都收队回去了。”

我对这一场景感激不尽,原以为要为自己的清白解释一番,没想到老板如此信任我。

“我虽相信您,但警察并不是,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他们会再派人来的,我不能留你太久。”

“没关系,我只想拿点东西。”

说完只见老板走回吧台,从下面拿出了我的几件衣服和那只鸢尾花箱子。

“就这些了,其他的都被警察拿走了。”

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感觉舒服极了。喝完那杯热牛奶之后,我对一时半会儿无法交上房费而表示抱歉:“我的情况很麻烦,要想办法自己证明自己。至于欠您的房费,我一定会还的,拖了这么久,实在是对不起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到处都有心地善良的人存在。老板不但没有对我拖欠房费表示不满意,而且还帮我保留东西这么久,这就像是走在黑暗中伴随着自己的火柴一样,虽然点燃不出希望之火,却也会使我感到一丝温暖。

五点多的时候,天还没有大亮,因为怕给老板带来麻烦,我决定提前离开旅店。我穿上大衣,提着鸢尾花箱子,踏在略显泥泞的人行道上。蒙蒙细雨中,远远地望去,贝克街街角的那盏街灯,像是微微地挣扎着亮了一下。就算在这贝克街上,不也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吗?

我身无分文,连张地铁票都买不起,只好徒步而行。算一算,等我走到泊丁顿那里的时候,街上的门市商店也该开门营业了。我打算去那里当点东西,老板告诉我那里出的价往往是最高的。我不能继续留在伦敦,一来是危险,二来确实也是没有事情可做,为了可以尽早地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并且拿回证件,我决定去一趟沃金,至少要搞清楚案发现场的情况,为什么会有我的指纹留在那里。

我从名校毕业,且实习成绩优秀,所以刚刚参加工作就享受到了极好的待遇。由于没有什么亲人在身边,第一年的奖金,我为自己置办了一块价钱不菲的肖邦。而今天,我却为了区区两百英镑要和它说再见了。

到达滑铁卢火车站的时候是上午八点多,我要等买九点半之后的非高峰期廉价票。这其间我尽量坐在远离快餐店的地方,以免禁不住诱惑去花钱买吃的。我的资金有限,一定要尽量节约使用。我买了十点钟从滑铁卢开往普茨茅斯途经沃金的车票,这用去了三十镑,之后又在车站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了最便宜的矿泉水和两块干面包,从收银员的眼光来看,他或许以为我是一名衣着干净一点的流浪汉。

等火车开动后,我发现旁边两个座位上都没有人,这太好了。我将鸢尾花箱子放在靠窗的座位上当枕头,之后便躺下来试图睡上一觉,好缓解一下这一天一夜的疲劳。从伦敦到沃金中途有两次靠站,我实在是太累了,并没有察觉到什么时候停的车,只是依稀记得有人拍我的腿并示意最外面那个座位是他的,我下意识地将腿缩起来,让出一个座位给他,之后就又睡熟了。

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一声尖叫声吵醒,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原本并不打算起来看个究竟,但是我发现有什么东西压在了我身上,抬头看了看,原来是旁边座位的那个人,看来乏味的旅途催得他也睡了。如果是个女人我还可以接受,但是一个大男人趴在我的身上睡觉,头还枕在我的臀侧部,着实令我感到有一些不舒服。我慢慢地起来,想礼貌地弄醒他,谁知刚刚坐直,他就顺势滑下去了,伏在椅子上。睡得真死,我轻轻地推推他:“先生,先生,醒醒好吗,先生?”

不对劲,我将他的头翻过来一看,天啊,不会吧,面色苍白,脖子上还有一点淡淡的斑痕。我扭头向走道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双手捂住脸,泪水已经流下来了,身体在不住地发抖,显然是被吓到了,刚才的叫声也应该是她的。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这么一会儿人就死了?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怎样办才好,只能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很多人都围了过来,却没有人说话,我感到大家的眼光都是在看我的,难不成他们认为是我杀了这个人?我已经被冤枉够了,上一个还好说,这个我可都不认识的呀。看见他的第一眼,他就已经是尸体了,我为什么要杀他啊,就因为他打扰了我睡觉?片刻的宁静过后,车厢里的人开始议论纷纷。虽然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但是能猜到矛头都是指向我的,这种重复被冤枉的感觉真不好受,我甚至想突然站起来对他们说,我就是杀人犯,从现在开始见一个杀一个,把他们都吓走好了。

正当我快要崩溃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大声说:“快去叫车长,我是医生,我来看看情况,大家让一让。”

我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留短发,皮肤白皙,戴金丝眼镜的高个儿男人从人群中挤出来。

“不用害怕,我是医生,我来看看他。”

我向他点点头,却依然不敢动一下。只见他戴上了一副白手套,看了看死者的瞳孔、下巴、脖子,又在小腿处捏了几下,之后对我微笑着说:“眼睛还很湿润,只有脖子上有一点点尸斑,相信死亡时间不长,应该在半小时以内。从死亡状态来看,应该是死于心肌梗死。你先别动,他们可能要照相,一会儿车警就会来的。”

我傻傻地点了点头,依然保持那个姿势不敢动。医生站起来回过身对围观的人说:“大家都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吧,是心肌梗死,不是谋杀,没什么好看的,都回去吧,一会儿会有人来处理的。”

过了一会儿,果然来了几名警察,年轻的医生和他们说了几句,他们又检查了一遍尸体,表示同意医生的看法,然后,就把尸体抬走了。

“介意我坐这里吗?”

“当然不。”

我向里面挪了挪,医生在我身边坐下之后伸出手对我说:“你好,我叫泽多,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叫……”

正当我打算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抢先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刘先生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

我努力回想我在英国遇到的人,可依然没有什么印象。只见他保持微笑,不慌不忙地从随身的皮箱里拿出了一张名片递给我说:“外科医生只是我当义工时的副业,我的主职是律师。”

我接过名片看了看,上面写的是泽多律师事务所,看来还真是年轻有为,这个岁数就有了自己冠名的事务所了。可是当下的情况,我是并不愿意看到警察、检察官或律师之类职业的人的,这会使我的心脏加速跳动。

“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的声音已经开始有些颤抖了,他像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于是拍着我的肩说:“和你在沃金的事情没有关系。”

看来还是有关系,不然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件事?从今天早上开始,我就一直留意能见到的每一份报纸,并没有我逃跑的事情刊登在上面。

“那是什么事情?”

“我找你找了好几个地方,可惜都差了一步,最早我去了你住的旅店,老板说你被带到警察局了,我又去伦敦的警察局询问,可是他们说没有。没办法,我又通过一个现在在当警察的大学同学询问到你被带到沃金去了,第二天早上就会回伦敦。昨天我在伦敦总部那里等了一上午,最后知道你逃跑了。我知道你有东西寄存在旅店老板那里,可能会回去拿,今早又去了旅店,可老板说你已经走了,我想你或许会去沃金,便决定碰碰运气,没想到总算让我找到了。”

“你怎么知道我坐这班车?”“旅店老板说借你钱你不肯接受,我想你应该坐不起高峰时间的班次。”“果然,到底找我有什么事呢?”“是关于你的遗产继承权的事。”“我的遗产继承权?”“对。”

我的遗产继承权?我很小就没有什么亲人了,更不要说还是在英国的。他一定是找错人了,或许有个同名同姓的人也在英国吧。

“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在这里一个亲人都没有。”

他一边从皮箱里向外拿材料,一边对我说:“不是亲人的,是朋友的。你看,这是需要你签字的,所有的内容都写在上面了。”

我接过来仔细地看了看,立遗嘱的是一个叫彼特•莱布德斯的人,遗嘱很简短,上面的确有我的名字,而且还是中英文两种写法,内容则是要我从看到遗嘱的时间起,七十二小时之内赶到爱丁堡去参加遗嘱宣读仪式,继承人中还有他的妻子。真是莫名其妙,竟然会收到一个陌生人的遗产。

“我不认识这个人啊。”

“不可能,我这里还有你们的合照呢。”

拿过照片一看,我整个人愣住了,照片里的人,不就是贝克街酒吧的老板吗?!他死了?这才几天啊,不是说回苏格兰去奔丧的吗?难道出了什么意外?可就算这样,为什么留遗产给我这个只认识了几天的人啊,更何况他还有妻子。我满脑子的疑问,这几天来的事情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他死了?”“是的,彼特已经死了,这遗嘱是他在死之前寄给我的。”“啊?这不是太奇怪了吗?哪有人会好端端的没事立遗嘱,而且还是寄过去的。你们有核对过笔迹吗?”“开始我也感到奇怪,可是核实过笔迹了,的确是他本人的。最后我们推断可能是因为父亲去世伤心过度,导致了他的自杀行为。”“自杀?”“是的。”

我想起了那几天在贝克街的日子,每天都和酒吧老板谈天,真的是很快乐。那个时候,怎么也看不出他是个会自杀的人,一转眼的工夫,他的遗嘱已经在我手上了。

“他有妻子,是新婚的?”“不算吧。结婚五年以上了,只是没有孩子。”“那是否夫妻感情不好?”“葬礼上夫人哭昏了四次。”“那为什么他不全部留给妻子,还要分给我一个游客?”

他耸了耸肩对我说:“这我也不知道,我只能按照遗嘱办事。”

我来英国的这些天,虽然麻烦不断,但是有两个人我是很感谢的,一个是旅店的老板,另一个就是酒吧老板。他的去世我感到很遗憾,虽然是很谈得来的朋友,可是他的遗产我不能收。

“他的遗产我不要了,都留给他的妻子吧。何况我还要去沃金办我的事情,没时间去爱丁堡了,你帮我向他的妻子表示我的哀悼。”

听到我的话,他面显难色,嘟了一下嘴之后又从皮箱里拿出了另一封文件说:“这本来是不应该给你看的,但是既然你决定不去了,就只好让你过目了。”

“是什么?”

“这是给他妻子的那份遗嘱,从程序上来讲,不应该让你看,可是……”

我看到他真的很为难,于是便说:“你说给我听吧,我不看。”

“好,上面说如果你没有准时出席听遗嘱的话,那么全部的遗产将捐献给福利机构。”

“就是说如果我不去,那么他妻子什么也得不到?”

“就是这样,所以你最好还是去一趟。”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可是我们怎么去呢?”

“在沃金下车,我租了辆车,已经停在那里的火车站了。”

今天的沃金刮着刺骨的北风,坐在停了一整天的汽车里,就像是钻进了一个冰窖,我不时地对着双手哈气,并将大衣裹得紧紧的。

秋天只要一下雨,就是这个样子。我们要到爱丁堡去,那是北的方向,会越来越冷的。不过沿途的风景不错,当做一种补偿吧。

“大概要开多久?”

“如果雨一直下的话,最少要七个小时。放心吧,我上大学的时候做过运输司机的兼职,对长途驾驶很有信心。”

其实我并不是不放心他的驾驶技术,而是想到七个小时的长途,我必须放弃原本上车就睡一觉的计划,而保持和司机谈话的状态,不然在这又湿又冷的环境下,他很容易就会感到困的。

车子发动,空调里的热气渐渐地渗透出来,身子稍稍有些暖和了,我将下车时买的两杯热咖啡捧在手里取暖,并准备找一个话题开始与泽多交谈,谁知话还没出口,他便先开腔了:“我跑惯了长途,你不必与我攀谈,帮我打开收音机,三字键是新闻台,你留意听是否有你的通缉令播出来。”

不愧是律师,对于这方面就是比我有经验。一路上我都是强打着精神在收听新闻,油价上涨,中东某地暴乱,伦敦又为2012年奥运动了什么什么工程。看似现在的世界格局真的是乱七八糟,新闻根本就没有时间播放像我这种杀人犯逃逸的小事。我们在A级路上孤单地行驶着,英国的高速路往往修得像铁轨一样笔直,稍稍抬头就可以看到道路慢慢缩成一个小点。两旁的树丛因为长年无人砍伐的关系,茂密得几乎透不过光来。偶尔经过农场,视野变得开阔起来,现在已经是秋天的季节了,大片的农场中整整齐齐地堆放着今年的收获,牛羊都躺在圈里打盹,小牧场里只有几匹已穿上冬衣的农家马在悠闲地啃着草根。天上的白云飘得很慢,像是舍不得离开这和谐的景象。

“看来我是幸免了。”我别过头对泽多说着。

“看样子是这样的。”

“英国警察也怕丢人?”

“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在商议通缉范围和悬赏金额。逃跑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是在死刑废除之前,这是要上绞刑架的。”

“这么严重?”

“当然,我们到达爱丁堡之后也要加倍小心,警务处总部应该已经收到你的照片了。”

“我需要在那里逗留很久吗?”

“嗯……这要看情况了,如果双方都对遗嘱没有疑问的话,应该很快就可以结束程序。”

“真是麻烦你了。”

“不要紧,我给莱布德斯家当律师已经有五年了,是我毕业后得到的第一份合同,这像是最后一件工作了。”

“我是今天上午才知道他姓莱布德斯的,现在就要去接受他的遗产了,你说这多像传奇。”

“是啊,不过像这样的有趣遗产事例在英国是很多的,前些年有一位老太太去世,非要把遗产留给王子殿下,而经律师最后核实之后,所有财产加在一起只有九英镑。”

“看来还真是有趣。”

我感到同这位年轻的律师说话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刚想要继续什么话题,却见泽多指了指路边的牌子说:“我们在利物浦停一下介意吗?”

“当然不。”

车子在利物浦市停了下来,泽多熄火拿起大衣对我说:“还有三个小时就可以到了,我们在这里吃点东西,利物浦是港口城市,我们可以把你的手铐处理掉。来吧!”

经过了四个多小时的长途,我终于有机会下车伸展一下手脚了。

这里是海滨城市,连迎面吹过来的风都夹杂着一股浓烈的海腥味。从英国开始有历史记载的时候起,利物浦就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尤其是大航海时代,英国的海军,商船,海贼几乎都是从这里出发,为英国的历史写上了充满霸气的辉煌一笔。一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人会说,英帝国的财富与江山,都是海军和海贼打回来的。

我走到一个离港口较远的峭壁上,将口袋里的手铐拿出来,用尽全力抛向大海,希望我的霉运也可以随之而去,之后便回到酒吧与泽多会合。

分开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内,泽多去了一家服饰小店帮我买了一件厚实的外套,并为汽车加满了汽油。我穿上衣服表示谢意,心里想这一路从火车上的死人事件到现在,真的多亏了有泽多的帮忙,等到遗产的问题解决了,一定要好好地答谢他。

这是一间很有复古风格的酒吧,整间建筑都是用石头垒起来的,最深处的地方还燃着一个大大的火炉,像这种海边的水手酒吧大多数是这样的结构,如果是木头搭的,用不了多久就会腐烂掉。酒吧的老板是一位身材魁梧的老人,一点也看不出由于岁月所造成的精神败象,我猜想这可能是一位退了休的老船员。

我吃了整整两人份的套餐,从逃跑至今,这是我吃得最满足的一顿了。饭后的泽多点了一支烟,又叫了两杯咖啡,指着手表对我说:“我要开车,不能喝酒,但时间很充裕,不用着急,就算是在深夜,遗嘱宣读仪式也可以举行,一路上你也累了,我们休息一个小时再走。”

我不想让一个刚刚丧夫的女人等待,可是辛苦开车的人并不是我,况且说实在的,我的确有些累。

环视一周,我发现这间酒吧里的客人都穿着同样的衣服,而这样的衣服也正是我见过的。没错,在贝克街的酒吧里,所有事情开始的那一天,那个请我喝酒的水手,也是穿着这样一件普鲁士蓝色夹克衫。出于好奇,我向泽多问道:“英国的水手都穿成这样的吗?”

他回过头看了几眼说:“应该不是,可能是同一艘船上的水手吧,我听说每艘船都有自己的水手服,因为船上的水手是经常更换的,所以只能靠衣服来区分是否为自己人。”原来是这样。我刚想起身去问问他们认不认识那个请我喝酒的人,泽多就又开腔了:“可是水手不是应该都穿着水手服的吗?像这样把夹克衫做成统一服装的情况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要不要我去问问看?”我表示感谢之后,泽多便站起来走过去与其中的一位交谈。酒吧里到处都充满了欢笑声,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只看到那个船员伸手指了指吧台的方向,泽多便点头致谢走了回来。

“我知道了!”他一边坐下来一边说,“他们都是在这附近靠港的船员,但并不是同一艘船上的。夹克衫是这间酒吧提供的,因为水手们通常都不会准备在陆地上穿的衣服,老板以前也是船员,他想到这一点便定做了一批样式相同的衣服。”

“原来是这样,那你知道这衣服出售或是出租吗?”

“应该不会,就只是在这家店里穿的吧,你有兴趣?”

“不,只是问问而已,因为曾经看到一个朋友穿过同样的衣服。”

“你可以去酒吧老板那里问问看,他就在吧台里面。”

我留下泽多,一个人走到吧台的地方找了个高脚椅坐了下来。老板看到有人便走过来招呼:“要点什么,这里有世界各地的名酒,都是船员们带回来的,保证新鲜。”

“不是,我想打听一点事情。”

“说吧,是想问天气,还是风向?这儿也提供职位空缺的信息。”

“我想问问你们这里的衣服。”

“哦,你冷吗,我可以拿一件给你,结账的时候还给我就好了。”

“可以出售吗?”

老板听到这里摇摇头说:“我们不出售,只有熟客借走过几件。”“就是了,我有一个朋友曾经穿过你们这里的衣服,我想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个手臂上有三叉戟刺青的人。”我说。老板突然大笑了起来,我旁边的一个水手更是笑得把嘴里的啤酒喷得满桌子都是。

怎么了,难道我说错什么了吗?这时,边上的那人放下酒杯,走了过来,突然在我面前卷起袖子,亮出手臂上的三叉戟刺青,之后又晃晃悠悠地走回座位上去。

“看见了?这里大部分的人,手臂上都有三叉戟刺青,这是对海神的崇拜。”

这下难办了,在外国人眼里,所有的中国人几乎都是一个样子的,同样,在我的眼里,也很难区分两个白人的差别。

“那你有借衣服人的联系方式吗?”

“那倒没有,他们都是水手,飘忽不定的。那人欠你的钱吗,这么着急?”

“并不是,他有东西忘在我这里了,很贵重,所以我急于找到他还给他。”

不知道是不是我“拾金不昧”的精神感动了他,老板点点头说:“联系方式什么的我并不知道,这儿有一份借衣服人的名单,你要的话,可以拿去抄一份儿。”

“那太谢谢了。”

一共有七个人,名单上记录了他们的名字,借衣服的日期,和当时所在船只的名称与编号。我一一抄下来之后,收到上衣口袋里,并建议泽多提早起程。

的确就像泽多说的那样,开往爱丁堡的路上天气是越来越冷。我穿着新买的外衣缩坐在副驾驶座,整个路上我没有说过一句话。离原定的回程日期就只剩下两天的时间了,这两天里我要回到沃金洗刷罪名,再设法找到请我喝酒的人要回东西,想想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看来我的英国之旅要延长一段时日了。

爱丁堡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一个古风与自然相结合的圣地,我不止一次地听到欧洲人是如何地夸赞它的华丽。然而亲眼所见之后,我并没有被其感动,美丽是不假,但再历史悠久的城市也需要发展,这就是必然的文明污染。行驶在王子街上,眼前景色所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看着一位穿着西装的西泽大帝,两者之间有生硬的共存感。威严华贵的古堡式建筑记录了多少风雨,多少战火和多少荣耀,而古堡的底层则在经营着现代的快餐店。

“这就是爱丁堡的特色,想看它的现在就低着头,想看历史则抬起头。这是个上下分层的城市。”泽多一面按下车窗,一面对我说。我照着他说的抬了抬头,不由得感叹道:“的确,很特别。上面真的很美。”“对,其实很多欧洲城市都是这样。就和欧洲的人一样,上面穿得各具特色,而下面都是一样的牛仔裤。”我听到这笑了起来,并看了看车上的电子表:“我们直接去,还是在外面吃点东西?”泽多回道:“直接去吧,我在利物浦和夫人通过电话,告诉了她我们的行程,她会准备晚餐的。”

苏格兰人的生活比较规律,几乎没有夜生活,晚上的时间大多与家人一起度过。我们的车刚刚驶出市区中心,还没到九点的时候,街上几乎已经看不到什么人了,除了零星几家餐馆之外,其他商店也都关门了。月色从空中泻下,沿着这些古建筑的墙壁慢慢地向下流淌着,直到与街灯的光芒融为一体。风轻轻吹过,摇晃着路边的苹果树,枝叶摩擦的声音在街道中徘徊不散。整个景象,就像是一位老音乐家在谱写着祥和安逸的乐章。这是在伦敦或其他英格兰城市所看不到的,我在想等到厌倦了社会斗争的时候,到这个地方来养老倒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车子转入小巷,又绕了几个弯之后,驶入了一片茂密的树林。漆黑的道路上,只能借着月光缓慢向前行驶。我开始怀疑泽多走错了路,刚想提醒的时候,忽然眼前豁然开朗,温馨和谐的一条小街道上,竟然有座威耸的古堡。

“到了,等下我去叫人开大门。”

我们在一扇高高的钢铁院门前停下,泽多去通知里面的人,我则坐在车里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的情景。真想不到是在这种地方,一个在英国留过学的同事曾经告诉我说,在苏格兰经常发生这样一种情况:阳光和煦的下午,走在古风盎然的石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座城堡,拥有雄美的轮廓和单色调的田园。心旷神怡之后,以为自己又发现了一处景观,刚想走进去,却被突然冲出的人强行拦住,原来这是人家的住所。

“走吧,我们进去。”我看见泽多一边说话一边去开车门,便问道:“这么大的家,没有人替我们泊车吗?”“有啊,在里面,从这里到城堡很远,开车也要五分钟。快上来吧!”泽多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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