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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心难测

那个大块头男人与我毫不相干。他从来就跟我不沾边,无论是当时还是后来,都和我没什么关系。

那天我在中央大道,那里是洛杉矶的黑人住宅区。在其中一个“鱼龙混杂”的街区里,白人和有色人种仍然聚居在一起。我正在找一个叫汤姆·阿雷迪斯的人,他是个身材矮小的希腊理发师。他妻子花了点钱雇我来寻他回家。这是件轻松的差事,毕竟汤姆·阿雷迪斯又不是什么大坏蛋。

我看到一个大块头男人站在沙梅酒吧门前。沙梅酒吧提供各色各样的饮品,酒吧二楼可以投骰赌博,但不是很正规。那个男人正抬头望着那块破破烂烂的霓虹招牌,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就像一个中欧移民初次看到自由女神像,或者说,像一个远道而来、已在此踌躇良久的男人。

他不只是身材高大,简直就是个巨人了。看上去有7英尺高,穿着花里胡哨的衣服,我还从没见过一个大男人穿这么抢眼的衣服。

他穿着栗色的褶子裤,面料粗糙的浅灰色外套,上面有三颗白色台球大小的扣子。棕色仿麂皮鞋子上有一大块白色皮革面料,显得十分突兀。棕色衬衫配黄色领带,胸前口袋别着一朵硕大的红色康乃馨,一条爱尔兰三色旗颜色的手帕正儿八经地叠成三角形,放在康乃馨下方。中央大道上并不乏奇装异服之人,但他这样的身材和这样的打扮出现在这里,就好比一只狼蛛趴在一块白蛋糕上,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他推开门走进沙梅酒吧。酒吧的两扇弹簧门前后摇摆着,还没等稳住,就再一次被撞开。一个身穿皱背外套、梳着油头的有色皮肤年轻人从门内飞出来掉到排水沟里。他尖声哀叫着,活像一只受伤的老鼠。一个“棕色人”,就是那种咖啡加了一点奶油的肤色,我是说他的脸。

这也不关我的事。我看到那个棕皮肤男孩爬起来后,沿着墙边偷偷跑了。之后什么也没发生。因此我犯下了一个错误。

我穿过人行道,也去推那扇弹簧门。我只是想往里面看一眼,于是只推开了一点点,却已经推得太开了。

一只大到可以拿来当凳子的巨手伸出来,抓住我的肩膀,我感到一阵疼痛。那只手把我拽到门里面,又拖着我上了三级楼梯。

一个低沉而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这里的人吸大麻,兄弟,你能想到吗?”

我试图挪到那级阶梯的角落处,以便偷偷拿出我的橡皮棍。我没有带枪,我以为找一个小小希腊理发师这样的活儿不需要用枪。

他又一次抓住我的肩膀。

“这里确实是那种地方。”我马上附和道。

“别这样说,兄弟。比尤拉以前在这里工作。小比尤拉。”

“你自己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他又把我往上拽了三级楼梯。

“我心情不错,”他说,“希望不要有人惹恼我。我们俩一块儿上去吧,喝一小杯。”

“他们不会让你进去的。”我说。

“我已经八年没见过比尤拉了,兄弟。”他语气温柔地说着,似乎没意识到自己手上的力道,我的肩膀快被捏碎了。“她甚至已经六年没给我写过信了。但她一定是有原因的。她以前在这里工作。我们俩上去看看吧。”

“好,”我说,“我会跟你上去,不过我自己走着上去。别拎着我。我很好,叫我卡尔马迪。我已经是个大人了,可以自己上洗手间,自己做任何事情,所以不用拎着我。”

“小比尤拉以前就在这里工作。”他的声音依然很温柔。根本没在听我说话。

我们上了楼梯。他让我自己走着。

吧台后方一个较远的角落放着一张骰子赌桌。室内有零零散散的几张桌子和一些客人。这时候,赌桌周围嘈杂的说话声突然停了下来,好多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我们,四周一片死寂,是一个种族面临异族入侵威胁时的那种气氛。

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倚在吧台后。他身穿衬衫,手臂上绑着粉红色吊袜带。看样子以前是个拳击手,除了没被混凝土桥砸过,大大小小的搏斗应该都经历过。他从吧台上方懒洋洋地瞥了我们一眼,弯着他那健壮的身子,漫不经心地朝我们走来。

他把一只棕色的大手按在大块头男人花哨的胸前。两个人站在那里的场景真像一个巨型双头螺丝。

“白人不得入内,兄弟。我们这儿只招待有色皮肤的,不好意思了。”

“比尤拉在哪儿?”大块头男人低沉而温柔的声音与他那白白的大脸和深邃的黑眼睛十分相衬。

那个黑人脸上没有笑意。“这里没有比尤拉,兄弟。没有烈酒也没有女人,可以滚了吧?兄弟,滚吧。”

“把你的脏手拿开。”大块头男人说。

那个保镖也犯了一个错误。他打了大块头男人。我看到他肩膀下垂,身体在出拳之前用力一摆。那是相当干脆利索的一拳。但大块头男人想都没想过要挡。

他摇了摇头,掐住那个保镖的脖子。他身材高大但身手敏捷。保镖试图用膝盖顶他。大块头男人把他转过去,按着他,抓住他的背带。背带一下子断了。于是大块头男人用他那只大手抓起保镖的脊柱,把他扔出去。保镖的身体穿过整个狭窄的房间,直接撞到后方那堵墙上,发出一声巨响,估计连住在丹佛的人都能听到。随后他慢慢从墙上滑落,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嗯,”大块头男人说,“我们俩喝一杯吧。”

我们走到吧台。酒保慌慌张张地擦了一下吧台。那些客人开始三三两两地从酒吧里退了出去,他们默不作声地走过木质地板,悄无声息地下了那条没有铺地毯的昏暗楼道,离开时的脚步几乎不敢有一丝慌乱。

“威士忌酸酒。”大块头男人说。

我们喝了威士忌酸酒。

“你知道比尤拉在哪儿吗?”大块头男人问酒保。他显得很平静,一边问还一边舔着厚玻璃杯里的威士忌酸酒。

“你是说,比尤拉吗?”酒保的声音有点哆嗦,“我最近没在这里见过她,哦不,不太最近,挺久了。”

“你在这儿干多久了?”

“大概一年吧,差不多,是一年吧,就是一年,兄弟……”

“这个地方什么时候变成黑笼子了?”

“啥?”

大块头男人握起拳头,那拳头得有一个水桶那么大。

“五年了,”我插了一句,“这个家伙不会知道那个叫比尤拉的白人女孩。”

大块头男人看着我,好像我刚刚出现似的。威士忌酸酒似乎对他的脾气没有任何裨益。

“谁他妈让你多嘴了?”

我笑了笑,尽量笑得既友善又热情。“我可是和你一块儿进来的,还记得吗?”

他咧开嘴,回敬了我一个淡淡笑容。“威士忌酸酒,”他对酒保说,“还磨磨蹭蹭干什么,快拿酒来。”

酒保仓皇跑开了,一边跑还一边恨得朝我们翻白眼。

此时赌室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除了我们两个,酒保,还有躺在后方那堵墙下的保镖。

那个保镖动了动,呻吟了几声,翻过身,开始悄悄沿着护壁板向前爬,像一只独翅的苍蝇一样。大块头男人没有注意他。

“赌室里什么都没有了,”他抱怨道,“以前这里有舞台,有乐队,还有很不错的小包厢,可以在里面玩。比尤拉像小鸟一样唱歌。她染了红头发,简直可爱极了。我们那时候正打算结婚,可是他们却突然陷害我。”

我们又喝了放在面前的两杯威士忌酸酒。“怎么陷害的?”我问道。

“你觉得我跟你说的那八年时间里我去了哪儿了?”

“坐了牢。”我说。

“没错,”他用那棒球棍般大小的拇指戳了戳自己胸口,“史蒂夫·斯卡拉。发生在堪萨斯州格利本德的那起案件。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4万块。他们正好在那里逮到了我。我当时……喂!”

只见那个保镖打开后方的一扇门,一头栽进里面。随后门啪嗒一声锁上了。

“那扇门通向哪里的?”大块头男人询问道。

“那……那个是米斯塔赫·蒙哥马利的办公室。呃……他是这里的老板,他的办公室就在后面……”

“他可能会知道,”大块头男人说着,用爱尔兰三色旗手帕擦了擦嘴,又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口袋里,“他最好别再说那种没用的俏皮话。再来两杯威士忌酸酒。”

他穿过赌室,走到位于赌桌后面的那扇门前面。弄烂那把锁只花了他一点时间,没一会儿一块嵌板就掉了下来。他走进去,关上身后的门。

此时沙梅酒吧里非常安静。我看着那个酒保。

“这家伙真壮,”我很快说道,“而且他很可能会干坏事。你也知道了,他正在找一个老情人,以前在这里工作的,那时候这里还是白人的地方。这里有枪什么的吗?”

“我还以为你和他是一伙的。”酒保一脸怀疑地看着我。

“我也没办法。他硬拖着我,我可不想被人扔出去。”

“那也是,我这儿有把霰弹枪。”酒保说了这句话,语气里还是有些狐疑。

他弯下腰在吧台后面找着,一边找一边转着他的眼珠子。

赌室后面传来一个沉闷的响声,是从那扇关着的门里边传来的。可能是一扇门重重关上的声音,也可能是一声枪响。之后再没有其他声音出现。

酒保和我在那里等了许久,虽然挺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声音,却不太愿意想象那可能是什么声音。

后面的那扇门开了,大块头男人快步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把柯尔特0.45英寸军用自动手枪,像拿着一个玩具似的。

他迅速扫了一眼那个房间,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僵硬。他看上去确实像一个能够单枪匹马从格利本德银行抢走4万块钱的人。

他朝我们走过来。虽然体形庞大,却走得又快又轻。

“起来,黑鬼!”

酒保慢慢站了起来,脸色苍白,两只手高高举着,手里什么也没有。

大块头男人搜了搜我的身,然后走开了。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比尤拉在哪里,”他轻轻说道,“他试图用这个告诉我……”他晃了晃手枪,“再见了,伙计们。别忘了帮我打听打听。”

他径自走了,动作敏捷、悄无声息地下了楼梯。

我跳过吧台,拿起放在搁板上的一把短筒霰弹枪。不是想用在史蒂夫·斯卡拉身上,那不是我的工作。同理,那个酒保也不会把它用在我身上。我穿过房间,走进那扇门。

那个保镖躺在走廊地板上,手里握着一把小刀。他已经昏过去了。我拿过他手里那把刀,跨过他,走进那扇标着“办公室”的门。

蒙哥马利先生就在里面,坐在一张斑痕累累的小桌子后面,靠近那扇被木条封了一部分的窗户。他低垂着头,像一条折叠着的手帕或铰链。

他右手边的抽屉敞开着,里面有一把枪,还没来得及拿出来。手枪旁边的纸上有一处油迹。

这不是个聪明办法,但他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尤其在那个时候。

等警察赶来的那段时间里,什么事也没发生。

他们来的时候,保镖和酒保都已经跑了。我把自己和蒙哥马利先生以及那把霰弹枪都锁在那间办公室里,以防万一。

海纳负责这起案件。他是个爱发牢骚、反应迟钝的侦探助理。他有一个瘦瘦的下巴和一双特别长的黄皮肤手臂。他在总部的办公隔间里和我说话时,双手竟然能放在膝盖上。他身着衬衫,过时硬领子的两个尖角戳在衬衫上面,整个人看起来既寒酸又老实。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他们从史蒂夫·斯卡拉的记录里知道了关于他的一切。他们甚至拿出来一张他十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他没有眉毛,看起来像一个法式小面包。他们唯一不知道的是他现在在哪里。

“6英尺6.5英寸,”海纳说,“264磅,这种体形的人是跑不了的,而且他还穿着那么花哨的衣服。他买东西不可能很快,你为什么不抓住他?”

我笑了笑,把照片还给他。

海纳用他那长长的黄色手指指着我,气愤地说:“卡尔马迪,硬汉侦探,嗯?身高6英尺多的人,下巴硬得足以击破岩石。为什么你不抓住他?”

“我感觉太阳穴有点晕,”我说,“我当时没有带枪,他有。我去那里要办的事情根本不用带枪。斯卡拉把我整个拎了起来,我当时的模样应该挺可爱的。”

海纳瞪着我。

“好吧,”我说,“争论这个干吗?我见过那个家伙,他甚至可以把一头大象装在背心口袋里随身带着。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杀了人。你们就去抓他好了。”

“是啊,”他说,“这很简单。但我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赤裸裸的谋杀上。没有照片,占不了多少版面,要想登在那些一心只想登广告的报纸上,这则新闻最多不会超过三行字。真见鬼,有一傍晚,五个——我跟你说——五个大麻鬼在哈莱姆区东八十四街那儿拿刀互砍,没一会儿就全死了,全变成冷盘肉了。而那些……那些新闻记者竟然去都不去。”

“先去把他抓回来吧,”我说,“不然他会杀更多人,给你们搞出更多事来。到时候你就有足够的报纸版面了。”

“我也不会理这个案子的,”海纳讥笑道,“对,去他妈的。我不知道上哪儿去找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坐在这里等了。”

“试一下从那个女孩下手,”我说,“比尤拉。斯卡拉会去找她。这是他正在做的事情,也是整件事情的起因。去找她。”

“你去找,”海纳说,“我已经20年没去过妓院了。”

“我估计我在妓院里会觉得挺自在的。你打算付我多少钱?”

“天哪,老兄,警察是不会雇私家侦探的。雇来干吗呢?”他拿出一罐烟丝,卷了一根烟,但由于没卷好,烟的一头像森林大火一样烧毁了。旁边另一办公隔间里,一个男人正生气地对着电话大吼大叫。海纳更加小心翼翼地重新卷一根烟,然后点火。他的那双瘦骨嶙峋的手又一次放在骨瘦如柴的膝盖上。

“你考虑一下要不要出风头吧,”我说,“我跟你赌25块,赌我在你抓到斯卡拉之前找到比尤拉。”

他想了想。他似乎连呼出一口烟都要先掂量一下银行账户的收支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呼出来。

“最多赌10块钱,”他说,“而且这个钱也会是我的……侦探先生。”

我盯着他。

“我不想挣这个钱,”我说,“如果我一天之内能找到她——而且在这期间你不干扰我的话——我会无条件做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为什么你干了20年还只是个侦探助理。”

他不喜欢我开的这个玩笑,就像我不喜欢他刚刚说的妓院玩笑。但我们最终达成共识。

我从警局停车场里开出我那辆老旧的克莱斯勒跑车,开回中央大道街区。

沙梅酒吧这时候当然已经被封锁了。一个明显是便衣警察的人坐在酒吧前的一辆车里,一只眼睛假装在读报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去那里,那里并没有人知道关于斯卡拉的事。

我把车停在街角,走进斜对面一家叫无忧苑的黑人旅馆。大厅里左右两边各有一排空荡荡的硬座,中间铺着一条纤维地毯。前台后面坐着一个光头男人,他趴在台上,闭着眼睛,正在打盹。他系着一条阿斯科特式宽领带,看样子好像1880年就已经系着了。领带夹上那颗硕大的绿色假宝石和路边那种圆形垃圾桶差不多大小。他把松软的大下巴轻轻靠在领带上,棕色皮肤的手看上去很洁净,显得柔软安详。

他手肘上别着一个金属印花标牌,上面写着:“本旅馆的安全由国际联合机构负责。”

他睁开了一只眼睛,我指着标牌说:“我是H.P.D.派过来检查的。这里有没有碰上什么麻烦?”

H.P.D.指的是旅馆安保部门,隶属于一家大机构,专门负责查获那些开空头支票的人,以及那些不付房费、偷偷从防火楼梯溜走、留下装满砖头的旧行李箱的人。

“兄弟,麻烦,”他用高亢响亮的声音说道,“是我们刚刚摆脱掉的东西。”声音降低了四五个调,加了一句,“我们这里已经不收支票了。”

我倚在前台上,靠近他那双叠着的手臂,在那张有着许多划痕的木质台子上转着一个25美分的硬币。

“听说过今天早上发生在沙梅酒吧的那件事吗?”

“老兄,我忘了。”此时他的两只眼睛都睁开了,看着那个旋转着的硬币发出的模糊光斑。

“老板被杀了,”我说,“蒙哥马利。脖子被扭断了。”

“愿上帝接受他的灵魂,老兄,”他又一次降低了声音,“你是警察?”

“私家侦探——这件事需要保密。而且我看一眼就知道一个人能不能保密。”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然后闭上眼睛。我继续转着那个硬币,他忍不住又看着它。

“谁干的?”他小声问道,“谁杀了山姆?”

“一个很壮的家伙,刚从监狱出来。那间赌室不再是白人的了,所以他很恼火。以前那里是属于白人的,你记得吗?”

他没有说话。硬币发出一道亮光后倒下,静静地躺在前台上。

“你自己选吧,”我说,“要我给你读一章《圣经》,还是和你喝一杯,任选一个。”

“老兄,”他大声说道,“我比较喜欢一家人围在一起时读《圣经》。”他很快又十分正经地说了一句,“到桌子这边来。”

我走了过去,从后裤兜里拿出一品脱保税波本威士忌,在桌子底下递给他。他很快倒了两小杯,拿起他那一杯,仔仔细细地嗅着,俨然是一个品酒专家。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想知道什么?”他说,“这条街上每一条裂缝我都清清楚楚,只是我可能什么都不会说。这酒真是好地方产出来的好酒哇。”

“沙梅酒吧变成有色人种酒吧之前是谁在经营?”

他看着我,显得有些纳闷。“那个倒霉鬼就叫沙梅啊,老兄。”

我咕哝道:“我怎么没想到这个。”

“他死了,老兄,听从上帝的召唤了。1929年死的,老兄,喝酒喝太多死掉了,而且他还卖私酒呢。”他的声音又变得响亮起来,“就在同一年,那些有钱人丢了他们的全部钱财,老兄,”他再次降低了声音,“我一个子儿都没丢。”

“我知道你没什么损失。再倒一点酒。他有留下什么家人吗?住在这附近的家人?”

他又倒了一小杯,然后毅然把酒瓶塞子塞上。“两杯就够了——午餐之前只喝两杯,”他说,“我谢谢你啊,兄弟,你打听消息的方式真是体面,太对我胃口了。”他清了清嗓子。“留下了一个寡妇,”他说,“到电话簿上找找。”

他不会再喝了。我把酒放回后裤兜。他和我握了握手,然后再次双臂交叉搁在桌子上,闭上眼睛。

这件事对他来说已经结束了。

电话簿上只有一个叫沙梅的人。维奥莱特·卢·沙梅,住在西54街1644号。我走到电话亭,投了个五分硬币。

许久后,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传来:“啊,嗯?什……什么事?”

“你是沙梅夫人吗?你丈夫是以前在中央大道开娱乐场所那个吗?”

“什……什么?我的天哪!我丈夫已经死了7年了。你是谁?”

“侦探卡尔马迪。我很快就到你那里,有重要的事情找你。”

“你,你刚刚说谁……”

沙梅太太的声音低沉沙哑,有点梗塞不清。

那是一栋脏兮兮的褐色房子,门前草坪也是那种脏兮兮的褐色。一棵粗犷的棕榈树下空出来一大块光秃秃的地。门廊上有一张孤零零的摇椅。

午后的轻风吹来,去年没有修剪掉的猩猩木嫩枝拍打着房子的前壁。旁边院子里一条生锈的晾衣绳上,一排没有洗干净、已经被晒干了的发黄的衣服在风中不断摇曳。

我把车子开到不远处,停在街对面,然后走回来。

门铃已经坏了,于是我敲了敲门。一个女人一边打开门,一边擤鼻涕。只见她面黄肌瘦,杂草一样干枯的头发垂在脸颊两边,身上套着一件法兰绒睡袍,完全看不出身形,睡袍也因为穿太久的缘故,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或款式了,仅仅是一块容她裹身的布。她的脚趾很大,脚上趿着一双破旧的男式拖鞋。

我问道:“沙梅太太吗?”

“你是……”

“是的,我刚刚打过电话给你。”

她示意我进去,神情显得有些疲倦。“我都还没时间打扫一下。”她轻声抱怨了一句。

我们坐在客厅里两把脏兮兮的老式摇椅上,看着对方。周围的每一样东西看起来都像是垃圾,除了那台正在嗡嗡作响的小收音机,看样子是新买的,收音机上的嵌板发出微弱的光。

“只有这些东西陪着我了,”她说着嗤笑了一声,“伯特没干什么坏事吧?很少有警察打电话给我的。”

“伯特?”

“伯特·沙梅,先生。我丈夫。”

她又发出一声嗤笑,把腿抬起来然后啪一声放下。从她的笑声里可以听出她刚刚喝了很多酒。那天我似乎怎么也避不开酒了。

“开个玩笑,先生。”她说,“他已经死了。我希望上帝那里有足够多的金发女郎可以白送给他。他在这边似乎总觉得不够。”

“我在想的是红发女郎。”我说。

“我猜那也是他其中的一个,”她的眼睛似乎变得没那么空洞了,“我想不起来了,很特别的一个吗?”

“是的,一个叫比尤拉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她以前在那个酒吧工作。我打算从她的同事那里找到有关她的线索,但现在那里已经是有色人种的地盘了,所以那里的人从来没听说过她。”

“我没去过那里,”她突然大吼了一句,“我不知道。”

“一个舞女,”我说,“也唱歌。你真的不认识她,嗯?”

她又擤了擤鼻涕,那条手帕是我见过的最脏的手帕了。“我感冒了。”

“你知道喝什么对感冒有帮助。”我说。

她用眼角瞥了我一眼。“我刚刚喝完了。”

“我还有。”

“天哪,”她说,“你根本不是警察,警察才不会随身带着酒。”

我拿出我的波本威士忌,放在膝盖上。那瓶酒几乎还是满的,无忧苑旅馆的那个店员喝得不多。女人那双海藻般的绿色眼睛紧盯着那瓶酒,舌头舔了一下嘴唇。

“呀,是烈酒啊,”她唏嘘道,“我不管你是谁,请把酒瓶拿稳了,先生。”

她站起来,一摇一摆地走出客厅,回来时手里拿着两个污迹斑斑的厚玻璃杯。

“没有配餐,”她说,“就喝你带的这个吧。”她把酒杯伸向我。

我给她倒了一小杯,那一小杯的分量我喝了都会醉倒。我给自己倒了更小的一杯。她像吞阿司匹林片一样,头一仰,整杯灌下,又继续盯着酒瓶。我给她倒了第二杯。她把杯子放在椅子扶手上,眼里浮现出了一丝阴郁。

“这东西能减轻我的痛苦,”她说,“但我从来不知道它是怎么起作用的。我们刚刚说到哪儿了?”

“一个叫比尤拉的红头发女孩。以前在赌室工作。现在想起来了吗?”

“是哦。”她喝下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整瓶酒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她拿起酒瓶又倒了一些。

“坐在你的椅子上别动,别耍什么花样。”她说,“我想到了。”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打了个喷嚏,睡袍几乎敞开了,她立即捂住前襟,冷冷地瞪了我一眼。

她用食指在我面前摆了摆,说:“不要偷看。”然后再次走出客厅,重重地关上身后的玻璃门。

房子的后方响起各种各样的撞击声。似乎有一张椅子被踢翻了;一个抽屉被拉得太猛而砸落在地板上;翻翻找找的声音,东西砸落的声音,还夹杂着女人的骂骂咧咧。过了一会儿又传来锁头被打开的声音,紧接着是木箱子被拖动时发出的尖锐响声。然后又是一阵翻翻找找、东西砸落的声音。我似乎听到了文件盒掉落在地板上的声音,接着是一阵心满意足、扬扬得意的大笑。

她走回客厅,手里拿着一个包裹,上面绑着一条褪了色的粉红带子。她把包裹扔在我腿上。

“看看这些吧,大哥。有照片,还有一些报纸。那些贱人可不只出现在警察局的拘捕记录里,她们还上了报纸呢。都是那个赌室里的人。天哪,她们就是——让我想下,她们就是他的旧衣服。”

她坐了下来,又伸手去拿酒瓶。

我解开带子,翻看那捆反着光的照片。里面的人摆着各种专业的拍照姿势,并不全是女人,也有一些面相奸诈、妆容怪异、衣着奇特的男人。还有一些来自加油站巡演杂技团的舞女和小丑,他们大多数都无法在城市的主要街道上表演。照片里的女人都露着修长的美腿,其裸露尺度恐怕超出了威尔·海斯的接受范围。然而他们脸上的神情却像记账员的外套一样,透露出一股陈旧乏味的气息。只有一个女孩与众不同。

她的上半身穿着哑剧小丑的装束,高高的锥形白帽下方露出头发,依稀能辨认出是红色的。她的眼里含着笑意。我不能说她的脸上没有那种骄纵的神情。我不太善于描述别人的脸。但她就是和别人不一样。那张脸显然是一张不曾被粗暴对待过的脸。一定有那么一个人一直温柔地待她。也许是像史蒂夫·斯卡拉这样粗鲁的家伙,他以前可能很温柔。总之,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里还保留着对生活的希冀。

我把其他照片放到一边,挑出那张照片来。女人面无表情地躺在摇椅上,我把那张照片举到她面前。

“这个,”我说,“她是谁?她发生了什么?”

她迷迷糊糊地看着那张照片,随后咯咯地笑了起来。

“那个是史蒂夫·斯卡拉的女人。呀,大哥,我忘记她的名字了。”

“比尤拉,”我说,“她叫比尤拉。”

她的眼睛在那对凌乱的黄褐色眉毛下瞅着我。她并没有喝得很醉。

“啊?”她说,“什么?”

“史蒂夫·斯卡拉是谁?”我盘问道。

“赌室里的保镖,大哥,”她又咯咯笑起来,“他现在在监狱里。”

“不,他没在监狱里,”我说,“他就在城里。他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他,他刚刚到了这里。”

她脸上的表情像泥制飞镖掉落地上一样土崩瓦解。那一刻我突然知道了是谁把斯卡拉送进监狱的。我笑了。我一定错不了。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知道,她就不会费尽心思,一直避谈比尤拉。但她不可能忘了比尤拉,没有人会忘记比尤拉。

她把头靠到椅背上。我们俩看着彼此。不一会儿,她突然伸手想抢那张照片。

我后退了一步,把它塞进我的外套内袋中。

“再喝一杯吧。”我说着把酒瓶递给她。

她接过手,端详了一会儿,然后举起酒瓶,一口一口、咕噜咕噜地喝下,眼睛盯着褪色的地毯。

“没错,”她低声说道,“是我告发他的,但他永远都不知道。他就是银行里的钱,银行里的钱。”

“跟我说说那个女孩儿,”我说,“我什么都不会告诉斯卡拉。”

“她就在这里,”女人说道,“在电台工作。有一次我在KLBL电台听到她的节目,虽然她改了名字,我还是认得出来。其他的我不知道了。”

我又有了一种预感。“你知道的,”我说,“而且你一直在敲诈她。沙梅什么也没给你留下,你靠什么生活?你一直在敲诈她,就因为她已经挤入了上层社会,脱离了你和斯卡拉这种人,我说的没错吧?”

“银行里的钱,”她声音沙哑地说道,“每个月100块,固定的收入。没错。”

她把酒瓶放在地上。没有人碰那个酒瓶,但它却突然倒了,酒从瓶子里汩汩流出。她并没有起身去扶它。

“她在哪里?”我进一步逼问,“现在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大哥。这是约定。凭支票去取钱。我不知道,真不知道。”

“去他妈的不知道!”我咆哮道,“斯卡拉他……”

她突然站了起来,对我大喊大叫:“出去,你给我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出去,你……!”

“好好好。”我伸出了一只手,示意她冷静一下,“别激动。我不会告诉斯卡拉的,别紧张。”

她慢慢坐下,拿起那个几乎空了的酒瓶。总算不用跟她吵架了。我其实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消息。

我离开的时候她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走出那栋房子,感受到了外面秋高气爽、阳光明媚的天气。我走过去开了车。我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一直这么好相处。是的,我还挺了不起的。我对于这种清晰的自我认识感觉良好。我就是这么一个人,会为了10块钱的打赌,去一个喝醉酒的老女人那里套出她一辈子的秘密。

我开车到了附近的杂货店,走进电话亭里关上门,打给海纳。

“听着,”我对他说,“斯卡拉当年在沙梅酒吧工作时的老板是死了,但他的遗孀还活着。如果斯卡拉够胆量的话,他可能会去找她。”

我跟他说了地址。他酸溜溜地说道:“我们差点就抓到他了。巡逻的警车联系了第七大道尽头封锁线的指挥员,跟他说了那个家伙的体形和衣着。指挥员说他在第三大道和亚历山德里亚公路的交叉口那里下了车。他应该会找个没人在家的大房子躲起来,那样我们就可以给他来个瓮中捉鳖了。”

我跟他说很好。

KLBL电台位于这座城市西边边缘处连接着比弗利山的地方。它所在的大楼是一栋灰泥粉刷的建筑物,看上去普普通通、毫不起眼。一个荷兰风车造型的加油站坐落在大楼前那块空地的角落里,风车的扇翼上印着霓虹灯字母,写的是电台的呼号。

我走进一楼的接待室。接待室有一面玻璃墙,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一个空无一人的演播室,里面有一个舞台和一些排列在舞台下的观众座椅。坐在接待室的几个人似乎都在努力地表现出魅力,金发碧眼的接待员正拿着大盒子分发巧克力,她的指甲油是那种高贵的蓝紫色。

我等了半个小时,终于见到了演播室经理戴夫·马里诺。电台经理和白天档经理都太忙了,没时间见我。马里诺有一间小小的隔音办公室在风车后面。那间办公室墙上贴着许多签名海报。

马里诺长相英俊,身材颀长,有点黎凡特人的感觉,红色的嘴唇显得有点厚,嘴唇上留着细细软软的胡子,褐色大眼睛清澈明亮,黑色头发富有光泽,看不出来有没有烫过。他的手指细长而苍白,指尖有尼古丁烟碱的痕迹。

他看着我的名片,而我正在墙上那些海报中找我的哑剧小丑女孩儿,但没有找到。

“私家侦探,嗯?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把内袋里那张女孩儿的照片拿出来,放在他那本精致的棕色记事簿上。他盯着那张照片的模样真是有趣。一分钟内能够发生的所有表情变化都出现在他脸上了,他本人并不想让人知道。所有的表情都证实了一件事,那就是他认得那张脸,而且它对他来说意义重大。他抬头看着我,似乎要开始和我讲价。

“不是近期的照片,”他说,“但挺漂亮的。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用得上它。露着美腿呢,不是吗?”

“这张照片至少有8年了,”我说,“你们要用它来做什么?”

“当然是宣传啊。我们大概每两个月就会给一个主持人做一期电台专栏。我们现在还是家规模很小的电台。”

“为什么?”

“你是说你不知道她是谁?”

“我只知道她以前是谁。”我说。

“薇薇安·巴林啊,我们那档金宝糖果屋节目的明星主角。你不知道吗?一周三期的广播剧,一期半个小时。”

“从没听说过,”我说,“广播剧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平方根号底下什么都没有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他向后倚在椅背上,点了一根烟。然而他的釉瓷烟灰缸边上已经有一根燃着的烟了。

“好吧,”他讽刺道,“别说这些惹人讨厌的话了,说正事吧。你想干吗?”

“我想要她的住址。”

“这个,我当然不能给你。你在任何电话簿或指引目录里都不会找得到她的住址。不好意思。”他开始收拾桌上的文件,很快便看到了烟灰缸上那根烟,这让他感觉自己像个傻瓜。于是他又一次倚靠在椅背上。

“我碰上麻烦了,”我说,“我必须找到那个女孩,立刻找到,而且我不希望自己看起来像个勒索犯。”

他舔着他那饱满鲜红的嘴唇。不知怎么的,我觉得有什么事情让他高兴。

他轻轻说道:“你的意思是,你知道了一些事情,那些事情可能会毁了巴林小姐——顺便毁了那个节目?”

“你随时可以换掉广播剧里的主角,不是吗?”

他又舔了舔嘴唇,语气开始变得强硬。“我似乎闻到了一股恶心的气味。”他说。

“那是因为你的胡子烧起来了。”我说。

这不是一个很好的玩笑,但至少是破冰之举。他笑了,随后他招了招手示意我靠近,他倾身向前,双手倚在桌子上,像个情报人员一样神神秘秘。

“我们这么谈是不对的,”他说,“明显错了。你或许是个诚实可靠的人——至少看起来是。那我就赌一把吧。”他抓起一本底下垫着皮革垫的记事簿,在上面飞快地写着,然后把那一页撕下递给我。

纸上写着:弗洛里斯北街1737号。

“那就是她的住址,”他说,“没有她的允许,我不会把她的电话号码给你。好了,现在可以对我友好一些了吧。涉及电台利益,所以只好给你了。”

我把那张纸塞进口袋了,想了想。实际上他彻底地骗了我,假装给我一点面子,交出那个住址。因此我犯了一个错误。

“节目进行得怎么样了?”

“我们已经通过广播审核了。节目内容挺简单的,叫《镇上的一条街》,讲一些日常的东西,但是制作精良,总有一天会红遍全国的,很快就会红。”他用手擦了一下他那光洁的额头,“顺便说一句,是巴林小姐自己写的剧本。”

“这样啊,”我说,“好吧,听着,跟你说一下那个丑闻。她以后有过一个男朋友,后来那个人坐了牢,也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她是在中央大道一家赌室里认识他的,她以前在那里工作。现在那个男人出狱了,正在找她。他还杀了一个人。说到这里,我必须停一下……”

他的脸并没有变得像纸一样白,那是因为他本来就太白了,但他确实脸色不好。

“我必须停下来说一句,”我说,“你知道的,这件事并不会对她不利。她挺不错的,从她脸上就能看出来了。即使这件事曝光了,也可能只需要一点公关手段。不过那是小事一桩,你看看好莱坞是怎么把一些婊子包装成大明星的。”

“那是需要花钱的,”他说,“我们只是一家穷电台。而且那样的话广播审查就没法通过了。”他的言行举止中似乎总有点不老实的感觉,这让我有些疑惑。

“胡说八道,”我倾身向前,敲着桌子,“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保护她。那个大块头——那个叫史蒂夫·斯卡拉的家伙——他还爱着她。他徒手就能把人打死。他确实不会伤害她,但如果她有男朋友或丈夫……”

“她还没结婚,”马里诺正看着我的手一上一下地敲着桌子,听到我最后一句时马上插话道。

“他可能会扭断那人的脖子,这样一来她脱不了干系了。斯卡拉还不知道她在哪儿。他现在正躲着警察,所以他不会那么快找到她。那些警察就是你最好的机会,只要你能想办法拖住他们,不让他们把这件事弄到报纸上。”

“停停停,”他说,“不要再说警察了。你想来办这事,对吗?”

“她什么时候会再来这里?”

“明天晚上。她今晚不上班。”

“明晚之前,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会帮你把她藏好的,”我说,“那是我唯一能帮你的事情了。”

他再一次拿起我的名片,读了一下,然后把它扔进抽屉里。

“离开这里去救她,”他厉声说道,“如果她不在家,就在那儿等着,直到她回来。我要到楼上去开会了,再见。快点去!”

我站起来。“要预约金吗?”他大声说道。

“可以迟些再给。”

他点点头,又摆了摆手示意我出去,然后伸手去拿电话。

看那个门牌号,应该是在弗洛里斯街上段靠近夕阳塔的地方,跟我住的地方穿城相对。路上的交通十分拥挤。当我开过了至少12个街区之后,我才意识到在电台停车场出来时跟在我后面的那辆蓝色双门轿车还跟在我后面。

我故意打偏方向盘变道,以确定它是否在跟踪我。车里面有一个男人。不是斯卡拉。那个人的头部只有1英尺长,从方向盘后面露出脸都有点困难。

我再次偏离原来的行车路线,并且加快速度,甩开了那辆车。我不知道他是谁,当时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个。

我到了弗洛里斯街上,把车停在路边。

青铜大门敞开着,通向里面那个环境优美的小院。院子两边各有一排平房。模压瓦盖成的陡峭屋顶让人想起旧英国体育画报中的茅草小屋,有那么一点点像。

院子里的草坪是精心修剪过的,草坪上有一条宽阔的人行道。五颜六色的瓷砖筑成了一个长方形水池,水池岸边有一些石椅。这里真是个好地方。夕阳在草坪上留下意趣盎然的影子。除了汽车喇叭声有点响之外,日落大道上喧嚣的车流声远远地传到了这里来,倒像是蜜蜂的嗡嗡叫声。

我手上那个门牌号是左边那排平房的最后一间。我按了门铃,没有人开门。那个门铃实在可爱,它就位于门的正中央,让人不禁好奇连接着门铃的电线是怎么牵着的。我一次又一次地按门铃。过了一会儿,我走到水池旁的石椅上坐下来等。

一个女人从我身边经过,走得很快,但并不匆忙,似乎只是习惯走得很快而已。她长着一张尖脸,身材纤瘦,深色皮肤,穿着橘红色的花呢裙,头上戴着一顶黑帽,看着像花童戴的那种帽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穿着花呢裙的魔鬼。她的嘴唇很紧致,鼻子看上去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有兴趣。她边走边晃着手上的钥匙包。

她走到我守着的那间房子前,打开门,走了进去。她看起来并不像比尤拉。

我走过去,再一次按门铃。门立即开了。那个戴着黑色帽子、长着一张尖脸的女人打量了我一番,说道:“什么事?”

“是巴林小姐吗?薇薇安·巴林小姐?”

“谁?”语气似乎很吃惊的样子。

“薇薇安·巴林小姐,KLBL电台的,”我说,“有人告诉我……”

她的脸变得有些红,牙齿轻轻咬着嘴唇。“如果这是什么玩笑的话,那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她说着准备关门。

我急忙说道:“马里诺先生让我过来的。”

这句话让女人停止了关门的动作。门又重新打开了,而且大敞着。那个女人的嘴唇很薄,薄得像一张烟纸,甚至比烟纸还薄。

“我,”她清清楚楚地说道,“就是马里诺先生的妻子。这里是马里诺先生的家。我不知道这个……这个……”

“薇薇安·巴林小姐。”我说。然而她中断话语并不是因为对名字的不确定,而是因为一股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愤怒情绪。

“……不知道这个巴林小姐,”她继续说着,好像我刚刚什么都没说似的,“搬到这里来了。马里诺先生一定觉得今天很有趣。”

“听着,夫人,这不是……”

门砰的一声关上,发出的震荡几乎可以在人行道尽头的水池里掀起一阵波浪了。我站在门前看了一会儿,又看看其他的房子。如果当时我们有观众的话,那他一定已经躲起来了。我又按了一下门铃。

门猛地打开了,深色皮肤女人显然很愤怒。“滚出我的走廊!”她大喊道,“滚开,不然我把你扔出去!”

“等一下,”我咆哮着说,“这可能是他开的玩笑,但不是警察开的玩笑。”

这句话镇住了她。她的神情一下子变得温和起来,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

“警察?”她柔声问道。

“是,这件事很严重,关系到一个谋杀案。我必须找到这位巴林小姐,并不是说她……你知道的……”

深色皮肤女人把我拽进屋里,关上门,倚在门后气喘吁吁。

“告诉我,”她屏住呼吸说道,“告诉我,那个红头发女人是不是和一个谋杀案有牵连?”她突然张大了嘴巴,迫不及待地看着我。

我伸出一只手把她的嘴巴捂上。“别紧张!”我几乎是用恳求的语气对她说,“不是你的戴夫。不是戴夫,夫人。”

“哦,”她挣脱开我的手,舒了一口气,样子看起来有点傻。“当然不是啦。刚刚一时半会儿我以为……好吧,那是谁干的?”

“一个你不认识的人。这种事我可不能到处说。总之,我想要巴林小姐的地址,你这里有吗?”

我其实想不出她怎么可能会有巴林小姐的地址。或者说,如果我用力甩甩头的话,没准能甩出一个理由来。

“是的,”她说,“是的,我有。我其实知道。聪明先生却不知道,聪明先生知道的事情并没有聪明先生自以为的那么多,不是吗?他……”

“现在我只需要知道那个地址,”我吼道,“而且我有点急,马里诺太太。等以后……”我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我肯定会再来找你谈话的。”

“在希瑟街上,”她说,“我不知道门牌号,但我去过那里,以前路过那里。那条街挺短的,只有四五间房子,而且只有一间建在下坡路上,”她停了一会儿,又说了一句,“我觉得那个房子没有门牌号。希瑟街在比奇伍德街最上方。”

“她有电话号码吗?”

“当然有,不过是限制号码。她应该有限制号码,他们那些人都有,那些……如果我知道她号码的话……”

“是,”我说,“你就会打电话给她,跟她唠唠叨叨地说上一通。好了,非常感谢你,马里诺太太。当然了,这件事要保密,我的意思是,不要让别人知道。”

“啊,一定保密!”

她还想多聊一会儿,我从她身边挤过,走出那间房子,走过那条铺着石板的人行道。我能感觉到她还一直看着我,因此我没有笑出声来。

那个有着一双焦躁不安的手和一对饱满红唇的家伙以为自己想到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办法。他把他所想到的第一个地址写给我,也就是他自己的地址。也许他指望他妻子不在家吧。我不知道。这看起来未免太愚蠢了,但是我觉得,如果他当时赶时间的话——那也是有可能的。

我只顾想着他为什么赶时间,就变得粗心大意了。我没注意到那辆和我的车并排停在门口的蓝色双门轿车,直到我看到了车后面站出来一个男人。

他手里拿着一把枪。

他身材高大,但不是像斯卡拉那样的大块头。他用嘴唇发出一个声音,伸出左手手掌,手掌上有个什么东西闪闪发光,可能是一块铁片,也可能是一块警徽。

许多车就停在弗洛里斯街的两旁,应该会有很多人看到这个场景,然而一个人也没有——除了那个拿着枪的高个子男人和我自己。

他走近我,嘴里吹着轻松的调子。

“不许动,”他说,“到我的车上去开车,乖乖的,别耍花招。”他的声音微微沙哑,像一只啼了很久的公鸡发出的低鸣声。

“你一个人吗?”

“是的,不过我有枪,”他叹了一声,“放规矩一点,你会像退伍军人大会里那些长胡子的女人一样安全,甚至更安全。”

他绕着我走了一圈,仔仔细细地看了我一遍。此时我看清楚那块金属了。

“这块徽章真特别,”我说,“你根本没有资格抓我,我倒是比较有资格抓你。”

“到车上去,哼,老实一点,不然的话你会惨死在街头。我说到做到。”他搜了搜我身上,“见鬼了,你连个枪都没带。”

“闭嘴!”我吼道,“如果我带了,你以为你能这样抓住我吗?”

我走向那辆蓝色双门轿车,钻进驾驶座。车并没有熄火。他在我旁边坐下,拿着枪指向我这边。我们下了山。

“沿着圣塔莫尼卡大道往西开,”他用嘶哑的声音说道,“然后往上走,从峡谷街拐入日落大道那边,那边有一条马道。”

于是我沿着圣塔莫尼卡大道往西开去,穿过霍洛威谷底,看到了一排垃圾场和几家店铺。过了达西尼大道,街道就变宽了。行驶在林荫大道上,我放慢车速,想欣赏一下周围的景色,不过他马上就让我开快一点。后来我往北开到日落大道,然后又往西开。斜坡上那些大房子灯火通明,广播音乐在黄昏里飘荡。

我开始放轻松,趁着天还没黑看一下他的长相。在弗洛里斯街的时候,即使他把帽檐压得很低,我还是看到了那对眉毛。不过我还是想确认一下,于是我又看了一眼。那确实是眉毛,好吧。

那两根眉毛几乎是平直的,又黑又浓,十分顺滑,像一条半英寸宽的黑色长绒毛横挂在那张宽脸的眼睛和鼻子之上,中间没有断开。他的大鼻子非常粗糙,大概是因为以前喝过太多啤酒吧。

“布勃·麦考德,”我说,“以前是警察。所以你现在干起绑架这一行了。这一次得关到佛森市了,亲爱的。”

“噢,闭嘴!”他似乎被我的话伤害到了,倚在副驾驶座上靠近车窗的角落里。布勃·麦考德,因为贪污入狱,在昆廷监狱里待了三年。下一次犯罪入狱就该去惯犯监狱了,这个州的惯犯监狱就在佛森市。

他把枪靠在左腿上,把他那胖胖的后背倚在车门上。我让车子漂移了一下,他似乎并不介意。那时候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段,办公室下班的人已经回了家,而晚上出来玩的人还没到时间出来。

“这不是绑架,”他抱怨道,“我们只是不想出什么麻烦。你不会以为你可以用那点小儿科把戏攻击KLBL电台这样的大公司,然后全身而退吧?那也太可笑了。”他朝窗外吐了一口痰,连头都不用转,“继续开。”

“你们想要什么?”

“你不会知道的,不是吗?一个四处偷窥锁孔的傻瓜,对吧?你就是这样,就像那个家伙说的,你太天真了。”

“所以你是给马里诺做事的咯。我就是想知道这个。当然了,我早就知道了,从我在街上试图甩掉你,而你又重新出现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很好,呵——继续开车。对了,我得打个电话报告一下刚刚抓到了。”

“我们现在去哪里?”

“9点半之前我得看着你,之后我们会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还没到9点半啊。嘿,开这么慢,小心别在哪个角落里睡着了。”

“不满意的话自己开。”

他拿枪用力推了我一下。真疼。我踩油门加速,想把他甩到座椅的角落里,以摆脱他的枪口,但他却紧紧地握着他的枪。我听到有人在自家前院草坪上大喊了一声。

随后我看到一盏红灯在前方闪烁着。一辆轿车径直闯了过去,从轿车后窗可以看到两个戴警帽的警察并肩坐在车里。

“你一直拿着枪一定很累吧,”我对麦考德说,“不管怎样,你都不敢开枪的。你是个软心肠的警察。世界上没有比一个被罢职的警察心肠更软的人了。你只是一个大个子的小无赖,一个软脾气的警察。”

我们离那辆轿车并不近,但我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而且我也做到了。他突然用枪往我脑袋上砸了一下,然后抓住方向盘,踩了刹车。我们停了下来。我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定下神时,他已经再次靠在那个副驾驶座的角落里,离我远远的。

“下一次,”他尖声尖气地说着,声音还是十分嘶哑,“你敢再嚷嚷我就打死你。试试看,哼,你试试看。开车——把那些风凉话放回肚子里,闭上你的嘴巴。”

我继续往前开着,那条宽敞的林荫大道的一边是隔着马道的树篱,另一边是路缘石。轿车上那两个警察慢悠悠地开着车,心不在焉地听着收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副半醒半睡的模样。我几乎能在脑海里听着他们的声音以及聊天内容了。

“还有,”麦考德低吼道,“我手里有枪可以控制你,我还没见用枪控制不了的人。”

“我今早倒是见过一个。”我说着,开始跟他讲史蒂夫·斯卡拉的事。

到了第二个红灯的时候,前面的那辆轿车似乎不太愿意停下来。麦考德微微低头,用左手点了一根烟。

我继续讲着斯卡拉和沙梅酒吧那个保镖的事。

然后我猛踩了一下油门。

小轿车连晃动一下都没有,直接向前冲去。麦考德拿着枪摇摇晃晃地指着我。我奋力往右转动方向盘,大喊道:“抓紧!出车祸了!”

我们几乎撞上了前面那辆警车左后轮的挡泥板上。那辆警车一个轮子着地飘舞了起来。车里面传来咒骂声。轮胎猛地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车上的金属部件撞得砰砰响。左边尾灯碎了,可能油箱也撞得变形了。

我们的车在后面停住了,前轮离地,像只受惊的兔子。

麦考德本来可以杀了我,他的枪口离我的肋骨不过几英寸。但他不是那种真正心狠手辣的人。他只不过是个蹩脚的警察,失去了工作,只能找些不正当的活儿干,而且这一次他也没搞清楚自己的任务是什么。

他打开右手边的门,从车里跳出来。

这时已经有一个警察出来了,朝我这边走来。我躲到方向盘下面,一道光从我的帽子顶上穿过。

躲也没有用。脚步声慢慢靠近了,那道光照到我脸上来了。

“出来,”那个声音咆哮道,“你他妈以为这里是哪儿?赛车场吗?”

我从车里走出来,一副很歉疚的样子。麦考德蹲在轿车后面,没有被看到。

“吹口气测一下。”

我吹了一口气。

“威士忌,”他说,“应该是。走几步,小子,走几步看看。”他用手电筒戳了戳我。

我走了几步。

另一个警察正试着把他的车子和那辆双门轿车分开。他虽然不停地咒骂着,但还是一心一意地推着车。

“你走路的样子不像喝过酒,”那个警察说,“怎么回事?没有刹车吗?”另一个警察已经把保险杠从双门轿车上弄了下来,又回到驾驶座上。

我脱下帽子,低头给他看头上的伤口。“是因为吵架,”我说,“我被打了,所以刚才那一会儿晕乎乎的。”

麦考德犯了一个错误。他听到这句话时,开始跑了起来。他横穿过林荫大道,跳过树篱,屈着身子跑。马道上传来了他噼噼啪啪的脚步声。

这提醒了我。“抢劫!”我对那个正在盘问我的警察喊道,“我恐怕得跟你说一下,那边有人抢劫了!”

“啊,他妈的……!”他大喊了一声,从皮套里抽出枪。“怎么不早说!”他跳上那堵树篱,“看着那辆破车!不能让那个家伙走!”他朝轿车里的另一个警察喊道。

他已经过了那堵树篱,嘴里还咕哝着。马道上又多了一阵脚步声。半个街区开外有一辆车停了下来,一个男人从车里出来,站在车旁。他身后的车头灯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脸。

警车里的那个警察猛地把车开到马道的树篱边上,然后快速倒退,掉了个头,关掉车上的警笛声。

我跳进麦考德的双门轿车里,发动车子。远处传来了一声枪响,接着又是两声,然后是一声大叫。警笛声时而消失在街角,时而又出现。

我把油门踩到底,离开了那个地方。北边远远传来了山谷间悠扬的响声——警笛声还在山间回荡着。

我把那辆轿车丢在距离威尔夏半个街区远的地方,然后在比弗利-威尔夏酒店前搭了出租车。我知道我可能会被警察追踪到。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他们找到我之前我还剩多少时间。

在好莱坞的一家鸡尾酒酒吧里,我打电话给海纳。他还在工作中,还是那种酸溜溜的语气。

“斯卡拉有什么消息吗?”

“听着,”他有些生气地说道,“你是不是去见沙梅的老婆了?你现在在哪儿?”

“当然去过,”我说,“我在芝加哥。”

“你最好现在回来。为什么你会去找她?”

“当然是因为我觉得她可能知道比尤拉的事。她确实知道。想把赌注抬高一点吗?”

“别开玩笑了。她死了。”

“斯卡拉……”我说。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他咕哝道,“他当时就在现场,一些爱管闲事的老……邻居看到他了。只是她身上没有伤痕,好像自然死亡的样子。我这边有些忙,所以我没过去看她。”

“我知道你很忙。”我感觉到自己的语气变得死气沉沉。

“确实。好吧,见鬼,医生都搞不清楚她是怎么死的,现在还不知道。”

“吓死的,”我说,“她就是8年前把斯卡拉送进监狱的人。喝太多威士忌也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是这样的吗?”海纳说,“好吧,好吧。我们现在到处在抓他。我们把他赶到了吉拉德,他抢了一辆出租车往北逃了。我们已经联系了州警局和郡警局监控那辆车。如果他经过里奇,我们就可以在卡斯泰克那里抓住他。是她把他送进监狱的,嗯?卡尔马迪,我觉得你最好加入我们的调查。”

“我不行,”我说,“比弗利山的警察正到处找我,因为我肇事逃逸,现在我自己也是个罪犯了。”

我吃了一份快餐,喝了点咖啡,然后搭乘出租车经过了拉斯莫尔斯和圣塔莫尼卡,步行到我停车的地方。

周围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辆车后座上有个小孩正拿着尤克里里琴乱弹一通。

我开着我的跑车径直前往希瑟街。

希瑟街位于比奇伍德街最上方,在一个陡坡的一侧上,深深地嵌入山坡里。整个街区环绕着山坡,即使白天行驶在那条街上,一眼看过去最多也只能看到半个街区。

我要找的那间屋子建在下坡路上,颇有点小鸟依人的感觉。屋子的前门比希瑟街街面还低。屋顶上有一个露台,地下室应该有一两间卧室。屋子旁边还有一个车库。车子开进那个车库并不难,跟开进一个橄榄油瓶子差不多。

车库里是空的,但有一辆擦得锃亮的大轿车停在斜坡边上,车右侧的两个轮子与路面悬空,架在路肩上。屋里面亮着灯。

我绕过路缘石,停好车,沿着水泥路往回走,那条路很平坦,看上去很少有人走过。我用钢笔式手电筒照进那辆大轿车,看到登记牌上写着:大卫·马里诺,加利福尼亚好莱坞弗洛里斯北街1737号。于是我把手伸入后裤兜,拿出我那把扣在口袋里的手枪。

我再次经过那辆大轿车,走下三级糙石台阶,看到那扇狭窄的尖顶拱形门。门的一旁有一个门铃。

我没有按门铃,只是看着它。那扇门并没有关严。一道挺宽的微弱光线沿着门的边缘照出来。我把门推开了一英尺,接着又推开了一些,以便朝屋里面看。

我站在那里听着,屋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走了进去。屋里的那种安静,类似于发生爆炸之后的那种死寂。当然,也可能是我晚餐吃太少了,饿得出现了幻觉。总之,我走进去了。

长长的客厅一直向里面延伸,不过这间屋子本身很小,客厅也不是真的很大。穿过落地玻璃门就是安着金属栏杆的阳台。整座房子建在比较高的地方,阳台也高出山坡不少。

室内的台灯和桌椅都很精致,椅子还是那种很深的扶手椅。地面铺着厚厚的杏色地毯,两张舒适的长沙发一张正对着壁炉,另一张则垂直于壁炉放置着。壁炉架是乳白色的,上面摆着一尊微型希腊女神像。透过铜网可以看到壁炉底下的火炉,火炉没有点燃。

屋子里有一种安静温暖的气息。它看起来就是适合放松和休息的地方。房间里的一张矮桌上放着一瓶Vat69苏格兰威士忌,还有几个杯子、一个铜桶和一把钳子。

我把门推回原来的位置,站在那里。屋子里一片安静。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落地式收音机上的电子钟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半英里开外的比奇伍德街上车辆远远传来的鸣笛声,高空上夜班飞机发出的低沉轰鸣声,屋子某一处一只蛐蛐发出来的清脆奏鸣声,这一切让人感觉到了屋子里的时间在流动。

很快,我便不再是独自一人了。

马里诺太太从屋子另一头那排落地玻璃门旁边的一扇门偷偷溜进来。她像一只蝴蝶一样,轻手轻脚,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还是戴着那顶圆形黑色小帽,穿着那件橘红色的花呢裙,看上去还是那么不堪入目。她手上戴着小手套,握着枪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带枪,直到后来也没弄明白。

她一开始没看到我,但当她看到我时,似乎也没觉得有什么。她只是稍稍抬起那把枪对准我,在地毯上快速移动步伐,朝我走来。她抿着嘴唇,抿得很深,我甚至完全看不到咬着嘴唇的那两排牙齿。

但此刻我手里也拿着枪。我们的枪指着对方,对峙着。也许她认得我,但我无法从她的表情做出判断。

我说:“你见到他们了吗?”

她微微点头。“只见到了他。”她说。

“把枪放下,你已经完了。”

她把枪放低了一点,似乎没有意识到我那把柯尔特手枪还一直指着她。我也放下手枪。

她说:“她不在这里。”

她的声音很冷淡,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是一种非常平直的语调,没什么特别的音色。

“巴林小姐不在这里?”我问道。

“不在。”

“你还记得我吗?”

她这才仔细地瞧了瞧我,然而她脸上的神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欣喜。

“我就是那个在找巴林小姐的人,”我说,“你告诉我来这里的,记得吗?只不过戴夫派了个碍手碍脚的家伙劫持了我,把我带到别处去,而他自己却先到这边来,却好像什么也没做。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个深色皮肤的女人说道:“你不是警察,戴夫说你是个骗子。”

我做了一个热情洋溢、略显夸张的手势,向她靠近了一点点,但不是很明显。“不是城市里的警察,”我承认道,“但确实是个警察,只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之后事情总会发生一些变化,不是吗?”

“是的,”她说,“尤其是戴夫。呵,呵。”

那并不是一种笑,也没打算成为一种笑,只不过是从安全阀门里漏出来的一缕蒸汽。

“呵,呵。”我说。我们看着彼此,就好像拿破仑遇见了约瑟芬,两个人都痴痴癫癫的样子。

我的想法是靠近她,然后夺过她的枪,但我现在还离她太远了。

“除了你,还有其他人吗?”我问道。

“只有戴夫。”

“我就知道戴夫在这里。”我知道这么说不见得有多聪明,但却容易套出话来。

“哦,戴夫是在这里,”她赞同道,“没错,你想见他吗?”

“是挺想……如果不太麻烦的话。”

“呵,呵,”她说,“一点也不麻烦。只需要这样。”

她猛地举起枪,对着我扣下扳机,脸上的表情纹丝不动。

枪并没有响,这让她很困惑,但她表情茫然,动作迟钝,似乎并不是处在一个紧急或关键的时刻。我已经没站在原来的地方了。她拿起那把枪,小心翼翼地抬起那只戴着黑色羊皮手套、握着枪柄的手,盯着枪口,但也没什么作用。她甩了甩枪。过了一会儿,她再次意识到我的存在。我没有动,我现在已经没必要动了。

“我估计它没有装子弹。”她说。

“也许是刚刚用光子弹,”我说,“太可惜了。这种小枪支只能装7颗子弹,而我的子弹又不能装进这种枪。你看看我还能做些什么吗?”

她把枪放在我手上,拍拍双手掸去灰尘。她的眼睛看起来似乎没有瞳孔,又似乎都是瞳孔,我不确定是哪一种情况。

那把枪里没有子弹,弹匣里什么也没有。我闻了闻枪口。那把枪自从上一次清洗之后就没开过火。

这让我很疑惑。到目前为止,如果不再有其他的谋杀案发生的话,这件事情看起来再简单不过了。但案件也就此陷入了困境,也就是说,我完全不知道我们之前一直在谈的事情是什么。

我把她的手枪放进侧边口袋里,把自己的枪放进后裤兜。我咬着嘴唇,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想看看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什么也没发生。

长着一张尖脸的马里诺太太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眼神迷茫地看着我双眼之间的某个点,像一个烂醉如泥的观光客看着惠特尼山上美丽的日落景象。

“好吧,”最后我说道,“我们搜索一下整个屋子,看看还有什么东西。”

“你是说戴夫?”

“是,我们也可以找找他。”

“他在卧室里,”她嗤笑道,“他最喜欢待在别人的卧室里了。”

我碰了碰她的手臂,让她转过身去。她很顺从地转了个身,像个小孩一样。

“但这里是他能待的最后一间卧室了,”她说,“呵,呵。”

“哦,是啊,当然了。”我说。

我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只小蚊子发出来的。

戴夫·马里诺死了——这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了。

那个房间以绿色和银色为主调,大床边的一盏白色碗形台灯映照出我们俩走进房间时越来越高大的身影。灯光静静地照在他脸上,显得异常祥和。他死了没多长时间,看上去还没有尸体的样子。

他平躺在床上,身体靠近床的一侧,看样子他被枪杀时就站在跟前。一条胳膊像海带一样软绵绵地摊在床上;另一条胳膊压在身子底下。他的眼睛睁着,直直地望着上方,眼里还有光泽,甚至还有一丝自鸣得意的神色。嘴巴微微张着,灯光照在他上唇齿的边缘上,反射出光芒。

我一开始没有在他身上找到枪伤。枪伤在头部右侧、太阳穴往后脑勺的位置,非常靠后,子弹打在这个位置几乎能让岩骨插入脑子里了。那是火药灼烧的痕迹,四周都是血污,有一大滴血从伤口处溅到他脸颊上,血变得稀薄,慢慢变成了深褐色。

“见鬼,是接触性枪伤,”我对那个女人厉声说道,“是自杀形成的伤口。”

她站在床脚边,盯着他头部上方的墙壁,似乎除了墙以外,她对其他东西都不感兴趣。

我抬起他那只软趴趴的右手,闻了闻拇指根部连接手掌的位置。我闻到了火药味,过了一会儿又觉得没闻到,然后我就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闻到了。当然了,这也没关系,因为一个石蜡实验就可以检测出他手上到底有还是没有。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只手放下,好像它是什么贵重的易碎品似的。接着我绕着床四周仔细查看,蹲在地板上,半个身体钻到床底下去看了看,咒骂了一声,然后站起来,翻起死者的身体,看他的身下。那里有一个反着光的黄铜色弹匣,但没有枪。

这下子看起来像谋杀了。我更喜欢这种解释。他看起来并不像是会自杀的人。

“有看到枪吗?”我问她。

“没有。”她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上去像烙馅饼的平底锅。

“那个叫巴林的女孩在哪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咬着左手小指指尖。“我还是承认吧,”她说,“我是来杀他们两个的。”

“继续说。”我说道。

“这里没人。当然了,我打电话给他,他跟我说你不是真的警察,而且也没有什么谋杀案,你是个勒索犯,想吓唬我,从我这里骗到那个地址……”她停下来,啜泣了一声,但几乎只是吸了一下气。随后她的视线落在天花板的一角。

她在说着一个没得逞的谋杀计划,但她的语气却十分平淡。

“我就是来杀他们两个的,”她说,“我不否认这个。”

“用一把没有子弹的枪?”

“前两天还有子弹的,我检查过。一定是戴夫把子弹清空了,他一定是害怕了。”

“这还说得通,”我说,“继续。”

“于是我就来这里了。那种侮辱简直忍无可忍了——他竟然让你来跟我要她的地址,这已经超出了我的……”

“这种故事,”我说,“我明白你的感受,我在爱情杂志里看过。”

“是呀。嗯,他说他有事要去找巴林小姐,说是为了电台,不是什么私人的事,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我的天哪,”我说,“这个我也懂,我知道他会怎么糊弄你。不过我们这里躺着的是一个死人,尽管他是你丈夫,我们还是得先做点什么。”

“你……”她说。

“是的,”我说,“不能只讲那些荒唐事吧。你继续说吧。”

“那扇门没有关,我进来了。就这样。现在我要走了。你别想阻止我。你知道我住在哪里,你……”她又一次称呼我为“你”。

“我们得先报警。”我说着,走过去关上门,转动钥匙把门锁上,把钥匙拔出,然后走到落地玻璃门那里。那个女人一直看着我,但此时我已经听不到她叫我什么了。

落地玻璃门离床边较远,门外是和客厅共用的阳台。电话就在墙上的一个壁龛里,靠近那张床。看样子早晨醒来时打个哈欠,伸手就能打电话订一份珍珠项链,让人送过来试一试。

我坐在床的一边,拿起电话,一个沉闷的声音透过玻璃,在我耳边响起:“慢着,伙计!慢着。”

虽然声音透过玻璃后显得有点沉闷,但还是能听出那是一个低沉而温和的声音。我听过这个声音。是斯卡拉的声音。

我和那盏灯站在同一条直线上,灯光就在我正后方。我从床上跳到地板上,伸手去摸后裤兜。

一声枪响,我背后的玻璃碎开了,散落一地。我不太明白怎么回事,斯卡拉没在阳台上,我刚刚已经看过了。

我翻滚了一下,然后在地板上匍匐,远离那几扇落地玻璃门。我生存的唯一机会是滚到那盏灯那里。

就在这时,马里诺夫人办了一件正事——她就在床的另一边。她抽出一只拖鞋,用拖鞋鞋跟打我。我抓住了她的脚踝,我们扭打在一块儿,她几乎把我的脑壳敲碎了。

没过多久,我甩开她。当我准备起身时,斯卡拉已经站在房间里了。他正对着我笑,手里握着那把0.45英寸的手枪。落地玻璃门以及外面锁着的纱门看上去好像有一头凶恶的大象刚刚从那里经过。

“好吧,”我说,“我投降。”

“这个小妞是谁?她铁定喜欢你,伙计。”

我站了起来。那个女人趴在某个角落里,我甚至没看她一眼。

“转过身去,伙计,让我搜一下身。”

我的枪都还没来得及松开,就被他拿走了。我没提房间钥匙的事,但他也把那把钥匙拿走了,因此他刚才一定躲在某个地方观察着这里。他没有拿走我的车钥匙,又看了看那把没有子弹的小枪,把它扔回我口袋里。

“你从哪里进来的?”我问。

“很简单。从阳台爬上来,抓住栏杆,挂在那里看你们。这对一个杂技团老演员来说是小意思。怎么样了,伙计?”

血从我的脑袋上流下,淌在我脸上。我拿出一条手帕擦了擦,没有回答他。

“见鬼了,你真搞笑,你竟然背对着尸体坐在床上打电话。”

“我确实很滑稽,”我低吼道,“悠着点,他是她丈夫。”

他看着我:“她是他女人?”

我点点头,但我倒希望我当时没点头。

“真糟糕。如果我知道……但我也没办法,那个家伙自找的。”

“你……”我盯着他,刚想说话,就听见背后一个怪异而紧促的呜咽声。是那个女人发出的声音。

“还有谁,伙计?这里还有谁?我们到客厅里去吧,那里好像有瓶不赖的酒——看上去应该是烈酒。而且你的头也需要上点药什么的。”

“你还敢待在这里,简直是疯了,”我咆哮道,“警察正到处找你。从这个峡谷里逃出去的唯一途径是比奇伍德街,要不然你就翻过一座一座的山——走着出去。”

斯卡拉看着我,非常平静地说:“这里还没有人打电话报警,伙计。”

我走到洗手间清洗了一下伤口,往头上贴了些胶布,斯卡拉一直看着我。随后我们走回客厅。马里诺太太蜷缩在一张长沙发上,表情茫然、一言不发地看着那个没有点燃的火炉。

她没有逃掉,因为斯卡拉一直盯着她。她表现得很顺从,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好像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毫不在意似的。

我从那瓶Vat69威士忌里倒出三杯酒,递了一杯给那个深色皮肤女人。她伸手接过那杯酒,对着我微微一笑,从沙发上伸出腿,站了起来,脸上依然挂着笑容。

我放下杯子,把她抱了起来,放回沙发上。斯卡拉盯着她,她低着头,似乎失去了知觉,脸色像纸一样苍白。

斯卡拉喝了那杯酒,坐在另一张长沙发上,把那把0.45英寸手枪放在身旁。他一边喝酒一边看着那个女人,苍白的大脸上流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

“痛苦,”他说,“真痛苦。但无论如何,那个浑蛋骗了她,真该死。”他又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下,然后坐在她旁边的另一张沙发上,那张沙发和她躺着的那张呈直角摆放着。

“所以,你是侦探咯。”他说。

“你怎么知道?”

“那个沙梅的女人跟我说有个人去了她那里,听上去像是你。而且我刚才就在这附近,看到了你停在外面的那辆破车。我走路没什么声音。”

“好吧……那现在干吗?”我问道。

他穿着运动装待在这个屋子里,看起来更加高大了。衣服是那种浮夸小子才会穿的衣服,我在想他花了多长时间才穿好它们,因为那套衣服一点也不合身,他的身材太高大了。

他张开着双腿踩在杏色地毯上,表情忧伤地看着鞋子上那块突兀的白色皮革。那是我见过的最丑的鞋子。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粗声问道。

“来找比尤拉。我想她可能需要一点帮助。我跟一个城里的警察打赌,赌我在他找到你之前找到比尤拉。但我现在还没找到她。”

“你还没见到她,哈?”

我动作缓慢、小心翼翼地摇了摇头。

他轻声说道:“我也没有,伙计,我在这里守了好几个小时了。她不在家。只有卧室里那个家伙来了。沙梅酒吧那个黑人经理怎么样了?”

“这就是那些警察找你的原因。”

“哦,是啊。那个家伙死了,他们会来抓我的。好吧,我搞砸了。我想搬走这具尸体,我是为了比尤拉才这么做的。把他留在这里会吓到她的。但我觉得现在也没用了。那个黑人死了,把一切都搞砸了。”

他看着坐在他手肘旁另外那张小沙发上的女人。她的脸色依然白得发青,眼睛紧闭着,胸部一起一伏。

“如果没有她,”他说,“我想我会把这里收拾干净,并且让你闭上嘴。”他碰了碰他旁边的0.45英寸手枪。“当然了,不会有痛苦的感觉,这一切都是为了比尤拉。但事实上——该死的,我不能杀一个女人。”

“太糟糕了。”我骂了一句,感觉到头疼。

他咧嘴笑了:“我想我会开你那辆破车,开一小段路。把钥匙扔过来。”

我把钥匙扔过去,他捡了起来,放在那把柯尔特大手枪旁边。他稍稍向前倾身,把手伸入贴身口袋里,拿出一把握柄上镶着珍珠的手枪,大概0.25英寸的口径。他把它放在手掌上。

“是用这把枪杀死他的,”他说,“我把抢来的那辆出租车停在外面那条街,上了那个斜坡,走到屋子附近。我听到门铃响,看到那个家伙站在前门那里。我没有离他很近,所以他没看到我。没有人来开门。好吧,你猜怎么着?那个家伙竟然有钥匙,他竟然有比尤拉家里的钥匙!”

他那张巨大的脸顿时变得十分狰狞。坐在沙发上那个女人的呼吸声变得有点重,我似乎还看到她的眼皮抽搐了一下。

“管他的,”我说,“他得到那把钥匙的方式有很多啊。他是KLBL电台的领导,而她就在那里工作。他可能从她的包里拿了钥匙,偷偷印了个模子。见鬼,她不用把钥匙给他,他也能拿到。”

“那也对,伙计,”他脸上重现出笑容,“当然了,她不会把钥匙给那个……好吧,他走了进去,我快步跟上他。但他把门关上了,所以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打开,之后门就没法关紧了,你应该也看到了。他就站在这个客厅中间,就在那张桌子旁边。他之前一定来过这儿,”他的脸又阴沉下去,但没那么狰狞了,“因为他把手伸入桌子抽屉里,拿出来这个。”他挥舞着他那只大手上的珍珠手柄手枪。

此时马里诺太太脸上的表情明显紧绷着。

“于是我朝他走过去。他开了一枪,没有打中。他很害怕,跑进卧室里。我跟在他后面。他又开了一枪,又没打中。你可以在墙上找到那两颗子弹。”

“我会注意这一点的。”我说。

“嗯,然后我朝他开枪了。好吧,见鬼了,这个家伙只不过是个戴着白围巾的窝囊废。如果她嫌弃我的话,也行,我希望是她亲手了结了我,而不是这个长着一张油腻腻的脸、活像一块奶酪的家伙,你明白吗?所以我觉得很恼火。但这个家伙还挺有种。”

他擦了擦下巴,我问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我的女人住在这里,伙计,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你明天再来吧,今晚这里是我的。’”

斯卡拉张开空着的左手做了一个大动作。“之后就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不是吗?我撕扯他的四肢,只不过过程中那把破小手枪响了,他整个瘫软得就像……就像……”他看了一眼那个女人,没有继续说下去。“没错,他死了。”

女人的眼皮又抽搐了一下。我说:“然后呢?”

“我溜走了。是个人都会这么做。但我又回来了。我必须为比尤拉着想,那具尸体就躺在她床上,会吓坏她的。于是我打算回来,把他的尸体运到荒地里去,然后躲起来一段时间。可是这个女人出现了,打乱了我的计划。”

那个女人一定已经佯装很久了。她蹭着长沙发的靠背,一点一点地挪动她的腿和脚,一点一点地挪动身体,最后抵达合适的位置。

当她开始行动时,那把珍珠手柄手枪仍旧躺在斯卡拉手上。她从沙发上迅速跃起,整个身体像杂技演员一样腾空而起,掠过他的膝盖,从他手上夺过那把枪,动作像花栗鼠剥坚果一样干脆利落。

她滚到他脚边,他站起来,咒骂着。那把柯尔特大手枪就在他边上,但他没去碰它或伸手拿它。他弯下腰,徒手抓住了那个女人。

她大笑了一声,朝他开枪。

一共开了四枪,全部打在下腹上,随后击铁啪嗒一声响了,子弹用完了。她把枪朝他脸上扔去,然后一翻身离他远了一些。

他从她身上跨过去,但没有碰到她。一开始,他那张苍白的大脸显得十分空洞,不一会儿就开始浮现出一种僵硬的痛苦表情。他脸上似乎一直存在着这种痛苦的表情。

他直直地沿着地毯朝前门走去。我跳过去拿起那把柯尔特大手枪,防止那个女人拿到它。当他走到第四步时,血开始滴在淡黄色地毯的绒毛上。之后他每走一步都会流一些血。

他走到门边,手撑在那扇木门上靠了一会儿。随后他甩了甩头,又转身往回走,按着肚子的手在门上留下了一个血印。

他走到离他最近的那张椅子上坐下,斜靠着,双手紧紧捂着肚子。血从他手上慢慢渗出,就像水从一个满了的盆子里溢出。

“这些该死的小子弹,”他说,“射中了跟那些大子弹一样要命,不过还好射在了下边。”

那个深色皮肤女人如提线木偶般朝他走过去。他低垂着沉重的眼皮,看着她走过来,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

当她走得足够近的时候,她俯下身子,朝他脸上啐了一口。

他没有动,眼睛还是没眨。我朝她冲过去,把她扔到椅子上。我这么做实在不怎么有风度。

“别碰她,”他喃喃地对我说,“也许她爱那个人。”

这回没有人阻止我打电话报警了。

几个小时后,我到了位于第五大道和西街交叉口的卢卡餐厅。我坐在一张红凳子上,呷着一杯马提尼,思考着那些整天调鸡尾酒,却从没喝上一口的人是什么感受。

之后我又点了一杯马提尼,还加了一份午餐,差不多吃完了。那时候挺晚的,已经是一点以后了。斯卡拉在综合医院的监狱病房里。巴林小姐还没有出现,但他们觉得,一旦她知道斯卡拉被关起来而且不会对她有什么威胁了,她就会马上出现。

KLBL电台一开始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很好地平息了它。他们花上整整24个小时的时间决定如何对外发布这个故事。

中午时分的卢卡餐厅顾客盈门。过了一会儿,一个深色皮肤的意大利女郎走过来。她长着一双大眼睛和一个大鼻子,看上去不容侵犯的样子。她对我说:“现在有空桌可以坐了。”

在我的想象中,斯卡拉就坐在我这张桌子的对面。他那双乌黑的眼睛不只流露出悲伤,似乎还牵挂着什么事情——一件他希望由我去完成的事情。某些瞬间他试图告诉我那是什么,某些瞬间他又只是捂着他那完好无损的腹部,一遍又一遍地说:“别碰她,也许她爱那个人。”

我离开了餐厅,驱车向北,经过富兰克林大道,到达比奇伍德街,继续向前开到了希瑟街。街道没有被封锁,他们对她很信任。

我一边沿着那条街开车,一边抬头遥望。树木丛生的山坡上洒满月光,从山的这一边一眼望过去,后面那间屋子似乎有三层楼那么高。我看到了支撑在阳台下的金属支架,它们看上去离地面很高,正常人得搭个热气球才能够得着。但那里就是他爬上去的地方。他总是挑艰难的路走。

他本来可以一走了之,去拼命挣钱,甚至买栋房子安居乐业。那么多人在做一些不法勾当谋生,他们也不至于陷害他。然而他却回来了,还像罗密欧一样爬上了她的阳台,结果却得来了满腔子弹,而且还是跟以前一样,不是从一个对的女人那里得来的。

我绕过那条月光一般的银白色弯道,把车停好,走上山坡上的那段路。我拿着一个手电筒,但即使不用手电筒我也能看到门阶上没有人在那里等着牛奶送过来。我没有从前门进去,山上或许会有拿着夜视望远镜窥探的人。

我偷偷从屋子和空车库之间的斜坡后面走上去,找到一个我够得着的窗户,用包在帽子里的枪敲碎它,几乎没有发出声响。除了蛐蛐和树蛙的叫声歇了一会儿之外,周围没有任何动静。

我拉下卧室外面的遮帘,溜进了卧室里,拉上窗帘,然后才谨慎地拿出手电筒。手电筒的光照到了乱糟糟的床、到处涂抹的印粉、窗台上的烟头以及地毯上鞋后跟的痕迹。梳妆台上放着一瓶银绿色的化妆水,壁橱里有三个手提箱,里面还有一个内置式柜子,柜子上了锁,看上去很隐秘的样子。除了手电筒我还随身带着一个淬火钢起子。于是我撬开了那把锁。

里面的珠宝价值不超过一千块,也许还不到一半,但这对于一个混演艺圈的女孩儿来说却很重要。我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

客厅里的窗户紧闭着,里面有一股奇怪的刺鼻气味。为了方便指纹鉴定人员取证,那些警察已经小心翼翼地关照过那瓶Vat69威士忌,关照得一滴也不剩了。我只好喝我自己的酒。我拿了一把没有沾到血迹的椅子,放在角落里坐下,喝了一口酒,在一片漆黑中等待着。

一块遮帘拍打着墙角或者什么地方,这让我又喝了一口酒。六个街区开外的某栋房子里跑出来一个人,大叫了一声。一扇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又是一片寂静。树蛙又开始叫了,跟着蛐蛐也重新唱了起来。随后收音机上的电子时钟发出来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响了,盖过了其他一切声音。

之后我睡着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月亮已经从前窗那里移走了。一辆车在某个地方停了下来。一阵既轻盈曼妙又显得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在这片寂静的夜里传来,走到了前门。一把钥匙摸索着插入钥匙孔。

门开了,昏暗的夜色里出现了一个脑袋的轮廓,没有戴帽子。山上的斜坡太暗了,没有显示出更多的轮廓。门咔嗒一声又关上了。

地毯上发出沙沙的脚步声。我扯了一下手里捏着的那根灯线,屋子里的灯亮了。

那个女孩儿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一点声音也没有。她只是手里拿着一把枪指着我。

我说:“你好,比尤拉。”

她确实值得等待。

她不高也不矮,长着一双既可以姗姗款步又可以翩翩起舞的长腿。即使在屋里灯光的照射下,她的头发依然红得耀眼,如同夜幕中灌木丛里燃起的火焰。她的脸上有笑纹,嘴巴有时常微笑的痕迹。

这些面部特征都是背着光看到的,这样的光线角度能让一张脸看起来更加柔和细腻,因而更加美丽动人。我看不到她的眼睛。她的眼睛也许会蓝得令人沉醉,但我却看不到。

那把枪看上去大概0.32英寸,但却有着毛瑟手枪的那种直角握柄。

过了一会儿,她轻声说:“我猜,是警察吧?”

她的声音也十分柔和。至今我还会时不时想起。

我说:“我们坐下来谈一谈吧。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想喝点酒吗?”

她没有回答,低头看她手中的那把枪,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你不会连续犯两个错误,”我说,“你是个聪明女孩儿。”

她把枪塞进那件有着军装领的阿尔斯特长大衣的侧边口袋里。

“你是谁?”

“只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你们所谓的私家侦探。我叫卡尔马迪。想喝一杯吗?”

我拿出我的酒瓶。那瓶酒并没有长在我手上,所以我还是得拿着它。

“我不喝酒。谁雇你的?”

“KLBL电台,保护你不受斯卡拉的伤害。”

“所以他们知道了,”她说,“他们知道他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没有说话。

“谁来过这里?”她突然警惕地问道。她还是站在客厅的中央,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头上没有戴帽子。

“除了水管工,所有人都来过了,”我说,“他还是像往常一样迟到。”

“很滥俗的笑话,”她的鼻子似乎往上翘了一点,“你是其中一个闯进来的人。”

“不,”我说,“不全是。那只是我必须找到某个人的时候所采取的一种找人方式。斯卡拉后来又回来了,而且碰上了麻烦。他受了枪伤,还被警察抓了起来。现在在医院里,情况很糟糕。”

她没有动。“有多糟糕?”

“如果他做手术的话,也许能活下来。做了手术不一定能活命,但不做手术就死定了。他的肠道中了三枪,肝脏中了一枪。”

她终于动了动身子,走过去准备坐下。“不要坐那把椅子,”我立即说道,“到这边来。”

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那张长沙发上。她的眼里闪着光。现在我能看清楚她那双眸子了,她眼里闪烁的光芒就像旋转式烟火一样明亮。

她说:“他为什么回来?”

“他觉得他应该把这里清理干净,把尸体搬走之类的。斯卡拉真是个贴心的家伙。”

“你真的这么觉得吗?”

“小姐,即使这世上没有一个人这么觉得,我还是会坚持我的看法。”

“我想喝那个酒。”她说。

我把酒瓶递给她。她急匆匆地夺过瓶子。“天哪,”我说,“你应该训练一下怎么拿这个东西。”

她望向我后面那扇通往卧室的侧门。

“去停尸房看看,”我说,“你可以进去看看。”

她立即站了起来,走出客厅,立马又回来了。

“他们会怎么处置史蒂夫?”她问道,“如果他康复了。”

“今天早上他在中央大道那里杀了一个黑人,不过或多或少有自卫的成分。我不太清楚。如果没有马里诺这件事,他可能运气没那么差。”

“马里诺?”她说。

“没错。你知道的,他杀了马里诺。”

“别傻了,”她说,“戴夫·马里诺是我杀的。”

“好吧,”我说,“但这不是史蒂夫想要的结果。”

她盯着我。“你是说,史蒂夫故意跑回来,就是为了帮我顶罪?”

“我觉得是这样,如果他不得不这么做的话。我估计他确实是想回来把马里诺的尸体搬到荒地里丢掉,只不过那时候刚好有个女人出现了——马里诺太太。”

“哦,”女孩儿语调呆板地说道,“她觉得我是他的情妇,那个油嘴滑舌的笨蛋。”

“你是吗?”我问道。

“别再问我这种问题了,”她说,“虽然我确实在中央大道那里工作过。”她再一次走出客厅。

行李箱被拉出来的声音传到了客厅里。我也走进那间卧室。她正在打包几件薄纱衣物,而且叠得很认真,似乎很享受把好看的东西叠得整整齐齐的过程。

“你坐牢的时候不用穿这种衣服。”我倚在门上对她说。

她没有搭理我。“我打算逃到墨西哥去,”她说,“然后再逃到南美洲。我不是故意杀死他的。他对我动粗,而且想拿什么东西要挟我,我拿起那把枪,我们之间起了冲突,我不小心开了枪。之后我就跑了。”

“斯卡拉把这些事都说成是他做的,”我说,“见鬼了,难道你不是——故意开枪的吗?”

“当然不是,你会这么想当然,”她说,“警察也会这么想当然,所以我才不会那么做;我偷过一个喝醉的人的东西,在得克萨斯州达尔哈特市坐了8个月的牢,我不想再坐牢;而且马里诺的女人整天到处宣扬,说我勾引他,后来又厌烦了他,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故意杀他惹祸上身。”

“她会说出很多东西,”我喃喃自语道,“如果我跟她说那个女人朝斯卡拉开了四枪之后,还往他脸上吐口水。”

她浑身颤抖着,脸色发白。她开始把东西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但随后又放了回去。

“你真的趁别人喝醉的时候偷东西?”

她抬头看着我,又低下头去。“是。”她低声说道。

我走近她。“有什么瘀伤或者被撕破的衣服吗?”我问道。

“没有。”

“太糟糕了。”我说着伸手抓住她。

一开始她的眼里还闪着光,随后便暗淡了下来,如同黑色的石子。我扯掉她的外套,在她的衣服上撕开很多道口子,使劲掐住她的胳膊和脖子,用指关节用力抵着她的嘴,然后喘着气放开了她。她摇摇晃晃地从我身边走开,但没有跌倒。

“我们得等那些瘀痕出现而且变深,”我说,“之后我们会到市区里去。”

她开始大笑,走到镜子前面,看着自己,又开始哭了起来。

“滚出去!我要换衣服!”她大喊道,“我会去自首,但如果史蒂夫的刑罚因此而出现什么变动的话——我就会说出那个更恰当的事实!”

“啊,闭上嘴!换衣服去。”我说。

我走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

我甚至没有亲她。我本来至少可以亲她一下的。在我那么粗暴地对待她之后,她不会介意我再亲她一下。

那天晚上余下的时间里,我们都在路上开着车。一开始我们一人开了一辆,把她的车开到我车库里藏起来之后,我们开着我那一辆。我们沿着海岸线向北开着,随后在马里布喝了咖啡,吃了些三明治,之后又继续往北开。在位于圣费尔南多北面的山脊公路尽头,我们吃了一顿早餐。

她的脸看起来像一个经历了整个艰苦赛季之后的棒球手套。下嘴唇肿得像香蕉一样大,手臂和脖子上的瘀伤变得红通通的,看上去甚至可以在上面烤牛排了。

在清晨第一束阳光的照射下,我们走进了市政大厅。

他们甚至没想过要抓她或者调查她。口供几乎是他们自己写的。她眼神空洞、神情恍惚地签了字。之后KLBL电台的一个人和他妻子过来接走她。

因此不用我送她去酒店。她也没去见斯卡拉,至少当时没去。他还在麻醉状态中。

当天下午两点半,他死了。死的时候,她紧握着他粗壮而无力的手指,但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来过了。

(本文译者方丹娜、贺世珍、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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