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平地惊雷
第一节
这是他第几次做这种事,连自己也记不清了。在中国像他这种人绝无仅有,不是他干的这份工作——如果这可以叫做工作的话——没有人干,不,干这份活儿的人还是有一些的,而是像他这样干了这么长时间,还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晚上也可以去那些娱乐场所作乐销魂的人是找不出第二个的,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是他做事谨慎,从来没有出过纰漏?还是他善于跟客人(他管雇用他的人就是这么称呼的)打交道,既让客人放心又不暴露自己?这种事很容易暴露,而后果就是他和尊贵的客人一起进监狱。抑或他的成功率不是那么高,所以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自然也就无人追究了。但他把这些理由都否定了,最终的原因——他认为——是他运气好。运气自然是老天爷的赐予了,人们拿这有什么办法呢?即使是神探古洛也不行。他是久闻神探古洛的大名的。就凭这一点,他就和那些街头的混混或者小偷小摸的家伙有质的差异,那些人根本不知道神探古洛的名字,要是说刑警队副队长胡亮,他们还是久仰大名,甚至闻风而逃了。
今天是他行动的日子,这次行动可花费了他不少时间。一个多月来,他天天出门,跟踪、打听,思索着行动方案,一个不行,就再来一个,他的头脑不像花样滑冰的运动员那么灵活,而是像速滑运动员一样,只能按照自己的跑道奋力向前,所以他要拿出一个新的方案就要花很长时间,这也是这件事拖延的原因之一。客人对他的迟缓啧有烦言,一度还想不用他了。但是,在他的百般请求和确凿理由的感动下,客人还是把赌注押到他的身上。他的理由是站得住脚的:目标变幻莫测,实在是难找到其规律。在这点上他没有说谎,这位目标的行为就像神农架的野人一样,忽隐忽现,很难捉摸。客人听到他的申辩后,当然是通过第三个人的申辩,据说半天没有做声,他就知道对方肯定同意了他的说法。
这么难干的活儿,他为什么要做呢?如果有这工夫,他能做好几桩让一部分人痛苦和遗憾的事了。原因很简单,钱。这是唯有人类才能创造的,而且是最重要的发明,让他费尽了心机,耗尽了体力。客人这次给的钱可真多,足以让他金盆洗手,过上一辈子普通人想象不到的好日子,如果他结婚的话,子孙也不用发愁到继承父业的程度。不过,前提是他要结婚。这就是他要做这件比登天还难的活儿的第二个理由——爱情。不要以为他这种人就没有爱情,爱情是无所不在的,就像空气、阳光和水一样是人们不可或缺的,也像吃饭、穿衣一样是人们在生活中必须做的,他也一样。近来他有了女友,是个好姑娘,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什么郎才女貌,什么门当户对都是人们编造出来的,和他们做的机器人一样徒有其表,虽然外表真像那么回事。
他的女友是个大学毕业生,现在正准备考研究生,她说叫“考研”,这真是一个怪词,不过他当然不会露出惊诧的神情了,毕竟他很谦虚地说他是某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嘛。他对女友的学问是再钦佩没有了,女友说的那些文明话,也是胡话,他只能以深沉的沉默或者道听途说来应对,还真不错,让女友对他也产生了他对她一样的感受。还不仅如此,这个姑娘长得还很漂亮,唯一的遗憾是,她是个失恋的女人,原先的那个男友不仅让她失去了她从小就精心保护的贞操,而且给她留下了被骗去钱财的痛苦。他知道这事后,非但没有仇恨那个男人——两者的恋爱如同秋天和春天一样,节气不同——,而且还很佩服他,居然有比他先走一步的人。至于贞操嘛,他是不在乎的,他早就享受过姑娘献出贞操的复杂情感了。再说,真正的爱情是不会为这样的琐事困扰死的。为了她,为了她和自己的孩子——他知道这个女人喜欢孩子——他要不惜一切地干成这件事。
今天的夜晚不像是干这种活儿的日子,初夏的夜是美的,东北的小雨季还没有来临,春天的狂风厌倦了这个地方,它就像美国人一样喜欢搬家,如今不知在哪里骚扰人了。月亮看到这个好机会,就出门了,她今晚就是要逛遍这深蓝色的天空,就像女人逛遍一条街上所有的商店一样,不一样的是,女人带着她的丈夫或男友,而月亮却带着她超生不知多少倍的孩子——星星们。天上的云彩是那商场里的顾客,人数不多,正好让月亮有了更多的空间。
他抬头看看天空,一颗流星正迅速地坠落下来,这是个迷路的孩子,没有跟上母亲的步伐,就这样永远地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又一个人死了。”他微笑着想。等会儿还要掉下来一颗,那就是他的杰作。
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近了那辆车,白色的凌志,豪华的轿车,财富的象征。他想将来他也会有一辆的,让女友坐上,等她高兴得忘记了这个世界上还有骗子和犯罪时,他将用沉痛的声调宣布自己的不幸:他失去了在外企的工作,然后再用男子汉一样的表情说,他要自己创业,希望女友能理解他,并帮助他,这样这个学法律的研究生就会和他一起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他就可以去帮助他过去的同行们了。
白色的车越来越近,那白色在路灯和月光下闪耀着,像是女人裸露的乳房一样撩人心魂,后面窗户的玻璃反射着点点光亮,也如同一个女人兴奋的眼光。但他却很紧张,这白色的美人离他是那么远,让他走得气喘吁吁,浑身冒汗。但是,成功似乎向他绽发出笑容,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太好了!这可是很稀罕的事呀!老天让谁死谁就得死,我不过是执行他的命令而已。”他每次在干活儿有成功的希望时都这样想。
下面的事比较费力,他必须将带来的东西放在车的下面,然后要和发动机的电线连在一起。虽然他不明白这里面的电学、工学原理,但他知道结果将是惊人的,激动人心的,而他追求的正是结果。多伟大的发明,只要这沉睡的车一旦醒来就永远不会再睡了。
他干得很累,不是体力问题,而是他的紧张。毕竟用科技的力量来达到这种目的的情况在国内还很少,而他正是一个要和外国人一比高低并且一定要证明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绝不在外国人之下的爱国者。
就像科学家做实验一样,过程是为了结果。他精细地完成所有程序后,掏出纸巾揩拭着被油污染黑了的双手,然后将纸巾放进衣服口袋,他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下一步就是走进对面的楼,在一扇窗户前观察实验结果,当然最好是那楼里的人都安分守己地待在自己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