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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惊魂一夜

华盛顿,第十六街和K街交会处

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三点

敬爱的伍利兹警长:

我现在比写那份稿子的时候更了解犯罪心理了。我知道,即使有这样一份证词存在,罪犯也不会罢手。尽管事后我留下了这份手稿,并向您和林斯特隆船长讲述了我的经历,但我认为我依旧处于危险之中。相信您了解了这一切之后,也会同意我的观点。我必须得承认,这大部分是我的错——您再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需要您的帮助和建议。您收到这封信以后,请回信或者直接来找我——如果这个要求不过分的话。如果您还在调查莱斯利·道森的案子,也许我要告诉您的事会对破获案情有些帮助。

当圣克里斯蒂娜号在六月一个闷热的下午驶进峡谷的时候,我感到浑身都轻松了。现在看来,那种想法确实为时过早!水面上高高的曼哈顿人造峭壁和山峰在泛着珍珠般光泽的热腾腾的雾气中若隐若现——您还记得这些吗?淡蓝色的天空雾蒙蒙的,好像热得快要凝成块了。

船被曳进船坞,远处壮美的画面换成了眼前肮脏的景象——临水的街道上满是垃圾和灰尘,俗艳的出租车旁站满了衣着不整、等待生意的司机,铺盖露在窗外、又黑又脏的大楼外贴着花里胡哨的广告,街边矗立着一个当铺、一间酒吧,旁边空荡荡的四面墙围成了一个仓库,空旷的停车场变成了垃圾场。焚化炉烟囱里冒出来的带沙尘的浓烟给这里的一切披上了一件黑色的薄纱。

我出了海关,托尼紧跟在我身边。“我们坐同一辆出租车吧。”他说,“去宾馆吗?”

“不,”我回答说,“我要乘夜里的火车去华盛顿。宾夕法尼亚车站,九点四十三分开车。”

托尼看了眼手表:“现在才两点四十五分,你还有很多时问,我们提前吃个饭怎么样?然后我送你上火车。”

“谢谢。我得先去趟银行,那里四点钟就关门了。这件事非常重要。”

“你是说三点钟。”

“不,担保信托银行四点钟关门。”

“好吧,我们先去银行。”

托尼打开出租车的车门,我坐进车里。他停在门边,一只脚踩着车旁的踏板,回头望着聚在海关的一小撮人——哈利博士、舍伍德,还有您——伍利兹警长。

“发生了什么事?”托尼小声说,“他们看上去很不安。至少,哈利博士显得很紧张。”

“有趣的事。”出租车司机用一只粗壮的、毛乎乎的手臂抓着方向盘,也朝那个方向望去,“好像这个家伙在船上有一条蛇——他们叫它巨蝮。刚才卸货的时候,他发现那条蛇死了。”

“死了?”托尼怀疑地重复说。

“嗯。那家伙很恼火。他说都是船长的错——让他把蛇放在货仓里。他说蛇很脆弱,得妥善安置。他要控告航运公司。然后,另一个男的——看到了吧——就是那边那个长得像西班牙人的男人。他说:‘先验尸怎么样?我想知道蛇是怎么死的——还有,它为什么会死。’竟然会有这样的怪事?就好像有什么人会故意去杀一条蛇似的!”

“奇怪。”托尼皱着眉说,“能等一下吗,妮娜?我想过去弄清楚……”

“我得去银行!”我不客气地说,“如果你想去调查美杜莎的死因,我乘这辆出租车走,稍后吃饭的时候和你会合。”

他认真地看着我:“我还是跟着你吧。不过,我们的时间很充裕。”他闷闷不乐地进了车,一屁股坐在角落里,他脸上的表情俨然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儿。

我们的出租车沿着狭窄的街道,一路加速,朝百老汇大街驶去。驶到十四街的时候,我们被从第五大道涌入的车流拦在了后面,耽搁了几分钟。

“从第八大道走,这样更快些。”我建议说。

“哦,还有时间,”托尼不悦地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车停在一栋高大的方形大楼宽敞的门口外。托尼从车里跳出来。我不假思索地跟在他身后,大楼铜牌上压印的凸起的名字映入眼帘。

“托尼!这是国民城市银行,我说的担保信托银行在第五大道和四十四街的交会处。”

“天啊,抱歉!”托尼像个孩子一样流露出懊悔的神情,“这是我要去的银行。一提到银行,我就习惯性地把这个地址给司机了。我忘了你要去的是担保信托银行,我本打算从你的银行离开后再来这儿的。我确实需要点现金,只要我们到了这儿——如果你愿意等上一分钟……”

我正要反对他的提议,他已经跑开了。我在他身后大声喊:“请你快一点儿!”他一边挤进门一边朝我挥了挥手。

我一个人坐在车里,太阳透过车窗照进来。我摘下一只手套,点燃了一支烟。我的指尖在人造革的坐椅上蹭了一下,灼烧一般的疼痛。我掀起袖口,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天啊,已经三点多了。我正要丢下托尼让司机继续开车,就在这个时候,他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头上没戴帽子。

“请让司机快一点,”我恳求地说,“都快三点半了。”

托尼向前探着身,轻轻地敲了敲为了通风摇下来一半的窗子。

“四十四街和第五大道交会处——能开多快就开多快。”

“好的。”我们驶进一条穿越市区的街道,前面几辆搬家公司的卡车把我们拦在了后面。一辆至少十八英尺长、漆成鲜红色的庞然大物正试着倒进车库。这个任务耗费了二十五分钟才完成。在这期间,前面的几辆卡车把整条街道从左到右堵得严严实实。最后,我们终于冲了出去,拐进第五大道。担保信托银行门前大钟的指针指向四点零九分。

司机愧疚地朝托尼这边看了看:“抱歉,老板。那辆卡车……”

“你也没有办法,”托尼理解地说,“听着,妮娜,如果你需要现金,我这儿有一点。我给你五十美元,你写张支票给我。”他把钞票递了过去。

“谢谢。”我无精打采地接过钱。

“我们现在都需要喝上一大杯软饮料。”他坐在角落里,用一块亚麻质地的手帕擦着额头上的汗,“我还想去买一些像样的袜子和领带——你可以帮我挑选。出来以后,我们可以想想在哪儿吃饭。”

几杯汤姆柯林斯酒下肚,我感觉好多了。托尼费尽心思挑了一些袜子和领带,和他的年纪很相配,不过,之后他选择在一间豪华宾馆带空调的顶楼用晚餐,让人有点意外。

大厅里,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拥挤不堪,和刚才我们经过的闷热而空旷的街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里,丝毫感觉不到季节给人们出行带来的不便。这些人是谁,他们为什么在如此炎热的季节来到纽约,我不清楚。这里人很多,而且,他们看上去都很忙,也很富有。

我们一起来到电梯旁,托尼碰了碰我的胳膊。他正看着玻璃下面一张镶着金属框的海报。上面印着巨大的大写字母拼成的单词:安全第一!晚上睡觉的时候,记得把门锁好!谢谢。宾馆管理处。

“在这样豪华的宾馆里放这么一个标志,他们一定遇到过很多麻烦。”我冷静地说。

托尼咧着嘴笑了:“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摆个骷髅画,再附上警告:睡在这里是铤而走险!”

带丝绸封套的电梯迅速把我们送到了最顶层,宾馆谦虚地把这里命名为顶层豪华餐厅。

托尼自打在普林斯顿上学起,就认识纽约所有的服务生了,他一直引以为豪。多亏了他,我们才得以远离乐队和厨房门口,坐在窗边鸟瞰中央公园的美景。

“两杯双份的马丁尼洒,没有甜味的那种。”托尼说。

落日的余霞散落在巨大的城市上方,迟迟不肯离去,最下面南北走向的街道却已经如同海底传奇之城一般梦幻似的隐藏在昏暗的蓝色光影里。一条东西走向的大街被太阳镀上了金色,上面点缀着来回移动的小黑点——车辆和行人比甲壳虫和蚂蚁大不了多少。

“天啊,这里和奎斯奇亚那个鬼地方就是不一样!”托尼举起酒杯,好像在庆祝自己从监狱里逃出来一样。

“你不喜欢那里吗?”我没想到托尼在奎斯奇亚生活得一点也不开心。他突然从普林斯顿大学离开后就找到了银行的工作,算是很幸运了。

“你喜欢吗?”托尼的眼神乞求着同情。

“嗯……”

“老实说吧。春天或冬大在那里待上一个月还行——不过你得忍受那里又是雨又是风的天气——一月份还有点阳光。你怎么能受得了在那里住一年多的时间?整天都得忍受着酷热的大气,简直是在地狱里受煎熬。到了雨季更糟,你的心肝脾肺和灵魂都在体内发霉了,你接触的每一样东西都像在土耳其蒸气浴里蒸过了一样,你是怎么挨过来的?还有那里的人——什么种族都有,既贫穷又迷信,还有一些背井离乡去那儿打工和犯了法逃到那里去的人。冬天的时候,看到游客来了又走了,而你却还得继续留在那儿,心里是什么滋味?那感觉就像待在监狱或精神病院看着络绎不绝的拜访者一样,对吗?天啊,无名小镇就是无名小镇,无论它在堪萨斯州还是在赤道上,一点分别也没有。几只芒果、几朵西番莲花和海盗故事就能令它变得伟大吗?那里的人除了窥探别人的隐私再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了。再想想那些报纸吧,一周也不更新一次,杂志要等上一个月才能看到新的,电影一年到头就那么几部。在那种与世隔绝的环境里,你甚至听不到像样的广播节目。”

一直守候在桌边的服务生为我们打开桌上罩着粉色灯罩的台灯。我没注意到天这么快就暗下来了。

“真不知道你原来是这么想的。”

“你不知道?”他发出刺耳的笑声,“我第一次去那儿度假就受不了了,我下定决心要来纽约度假。我与外界的一切失去了联系——最新的观点、最酷的用语、最流行的笑话——但我现在来了,我要尽情享受这里的一切,为曼哈顿干杯!”他喝光了酒杯里的酒。

服务生就在我们旁边。我摇了摇头,托尼又要了一杯双份马丁尼酒。“我要花天酒地乐一乐,”他说,“这是我被放逐一年之后恢复自由的头一晚。”

“你得独自享乐了,”我提醒他说,“我还要赶九点四十三分的火车。”

“你不能乘晚一班的火车吗?来吧!看在朋友的分上!”

“你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我预订不到新的火车票。今天不行。”

“好吧。就当我没说过。我还有其他朋友。我去给他们打电话。”

又一杯鸡尾酒被端上桌,我发觉自己没有之前那么抗拒了。喝惯了奎斯奇亚一成不变的甜味朗姆酒,这杯鸡尾酒的味道好像特别刺激。“托尼,如果你这么讨厌那里,为什么还待在那儿?”

“因为工作。”托尼一边选开胃冷盘一边说。我注意到这里有黑色的鱼子酱和带块菌的鹅肝酱。自从战争爆发以来,奎斯奇亚就买不到这些食物了。我过去不常吃这种美味佳肴。托尼倒是经常吃。

“现在,有三百多万人待业。”托尼品了口鹅肝酱说,“退伍军人都闲着。我的名誉被毁了,普林斯顿一脚把我踢出来。如果不是鲁伯特,我的日子一定不好过。你知道,我老爹退休了,靠投资得来的收入生活。他整天像鹰一样盯着报表,每次有什么投资跌了一点就心慌意乱。”

“你以后会一直待在奎斯奇亚吗?”我问道。

“老天啊,当然不会!一直住下去我会开枪自杀的。我只在奎斯奇亚待三年,然后去纽约或芝加哥。鲁伯特和我的老板私下约定过,现在他死了,但我相信对我没什么影响。我已经在那儿待了一年了,还有两年。我唯有咬紧牙关,为自己祈祷了。”

我把目光投向窗外,夜色已经悄然降临了。此时的纽约如同贵妇人一般珠光宝气——灯火通明的街道在深蓝色群星闪耀的夜空下尽情释放着光芒。

为了看得更清楚,托尼关掉了桌上罩着粉色灯罩的台灯。“圣安德鲁或皮特维亚从没有过这番景象,”他小声说,“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

“你真是被惯坏了。”我不客气地说。他信口提到的退伍军人让我有点不高兴。过去的几年里,其他年轻人经历着比在加勒比海地区住三年更严酷的考验,他们中的一些人没能在这场考验中幸存下来。

托尼算不上聪明人,但在社交方面的悟性还不错。哪怕对方心理起了一点点变化,他都能觉察到。他从不放过声音或举止上最微小的细节。

“很抱歉惹你生气了。”他像孩子一样后悔地笑了笑,“第一天解放,太高兴了,所以多喝了两杯。”

到了上咖啡和甜酒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打哈欠了,托尼还没有尽兴,想到舞池里转一圈。

“差一分钟九点了,”我提醒他说,“火车还有四十四分钟就要开了。”

“还有很多时间,”他坚持说,“从这儿到车站只需要十五分钟。”

表针指向了九点二十分,我实在忍不住了。“如果你愿意留在这儿就留下吧,我走了。”

“哦,好吧!”他闷闷不乐地扔给服务生一大笔小费,不情愿地跟我进了电梯。

令我奇怪的是,他竟然也打起了哈欠。“我可以明晚再来疯一疯,”他咕哝着说,“今天确实累了。”

“要去宾馆吗?”我问他。

“天啊,我把预订房间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去问问这里的服务台。”

工作人员礼貌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很抱歉,没有房间。不,我们不能推荐其他宾馆。”

托尼一头扎进了电话亭。电话亭的门开着,他说什么我听得一清二楚。

“你好,韦瑟罗尔先生在吗?请转告他布鲁克找他……你好,斯丁克?是的,我又回来了……不,我不是说圣奥古斯汀就是纽约,我是说……喝酒?这也算热情好客?老伙计,我已经喝过了,喝了两三杯呢。我现在只需要一张床、一间浴室和一顿早餐……在宾夕法尼亚车站,是你还是一张长椅……哦,是吗?还记得那次我告诉你父亲,是我……好了,就当我是在敲诈吧,我只住一个晚上……那样更好。你睡起居室的沙发,我睡你的床。客人永远是对的……我得先送一个女孩儿去火车站。我可能得十点或者十一点才能到……到时见,斯丁克!”

很显然,双份马丁尼酒之后的甜酒让托尼充满了活力。我开始怀疑他是否真的喝醉了。

“你不必送我去车站。”我反对说,我对他拖延时间很生气。

“我要送你去。”

门卫看着我们向门口走来,还没等我们吩咐,就为我们叫好了出租车。他脸上的笑容和领班脸上的笑容一样,就像一位认识我们很久的老朋友。托尼递给他一美元钞票。

“我平时都习惯一个人去车站。”我继续说。

托尼大声嚷嚷着,因为喝了酒吐字不太清楚:“但是,你现在带着一大笔钱。”

我渐渐平静下来。我们的车行驶在第五大道上。路旁橱窗的灯光照进车里,托尼的脸在光影里清晰可见——微红的脸庞带着稚气、鲁莽和不屑一顾,他有点醉了。车子再往前走,我们又陷在了黑暗里。

“嘘!”我一边小声说,一边看了看司机的后背,“求你了,托尼。”

他压低了声音,不过,我听得很清楚。“这么说,你的确带着一大笔钱。你要按照鲁伯特的吩咐,把它送到华盛顿?”

“你怎么知道?”

“你发现银行关门的时候那么失望。而且,除了我以外,你在纽约还可以从其他人那儿借到钱。所以,我猜你去银行不是去取钱的。你要把那笔钱存在那儿,对吗?”

“当然了。我不想把它放在身边。我想把它存在一个不会令我和其他人受到伤害的地方。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到切维切斯去见鲁伯特说的那个人,告诉他钱在哪儿。”

“你对我说谎了?也对林斯特隆和伍利兹说谎了?你一直都拿着那些钱?”

“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那么做?”

“那么,你是怎么把钱拿回来的?什么时候?”

“就是事务长被杀的那天晚上。我听到琼·哈利看到尸体时的尖叫声。于是,我出了隔间,往起居室跑。我听到楼下的说话声,琼·哈利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和伍利兹讲话。钱就在我旁边,离升降口扶梯口不远。我认出了粉红色的包装纸。应该是事务长从栏杆摔下去的时候掉在那里的。”

“但是——伍利兹派人搜查那条船的时候钱被藏在哪儿了?”

“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把钱捡起来就回屋了。我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连你也没告诉,因为,我想把它送给切维切斯鲁伯特让我见的那个人。”

“为什么?”

我握紧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很难解释,也许你会觉得我感情用事。但是……这是鲁伯特让我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我想说到做到。况且,命运又一次把钱放在我面前,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你爱上鲁伯特了。”他的语气像在陈述事实。

“也许吧。”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过声音还是有些发抖。

“你宁可按照鲁伯特的嘱托把它交给那个男人,也不给阿曼达?”

“我想是的。”那样会更好,我的声音平静了许多,“我嫉妒阿曼达。”

“你没想过你是在隐瞒证据吗?”

“什么证据?”

“也许是谋杀的证据。那笔钱一定和事务长的死有关——门多萨或者是道森,管他叫什么名字。”

“没有人能证明他是被人谋杀的,那只是意外或自杀。即使他摔下去的时候身上带着钱,也不能证明他是被谋杀的。”

“那么,他尸体旁边的留言呢,你怎么解释?”托尼问,“伍利兹什么也没说,但他身边确实有份留言,哈利夫人是这么说的。”

“那只是信的一部分,表面上是道森给他妻子的,我离开奎斯奇亚之前帮他写的,伍利兹让我去辨认一下是不是那封信,我去了。就是那封信——不是副本——上面是我的笔迹,还有我帮忙改的那句话:你知道我爱你。”

托尼听得一头雾水:“你帮他写的?为什么?”

“因为他假装自己是文盲。”

“可是……你从没告诉过我……”

“托尼,有很多事我都没告诉你。比如,我从没告诉你莉维亚·克菜斯比就是道森的妻子菜斯利,她曾经在勋爵家做过女仆,就是她偷走了我的钱包。”

“我还是不明白,道森为什么——”

“我也不明白,没有人明白。”我不耐烦地说,“那份留言是很奇怪,不过,那并不能证明事务长是被人谋杀的。他肯定一直留着那封信,死的时候碰巧信在身边,就这么回事。”

托尼转换了话题。“带着那些钱,你是怎么通过海关的?”他不知不觉地提高了声音。

“嘘!求你小点声,托尼!”我又一次小声对他说,“窗子还开着,司机会听见的。”

“哦,这些司机不危险,”他小声说,“他们都是有执照的。如果他们行为不检,就会被吊销执照。”

我依旧把声音压得很低。“如果他割断我们的喉咙把钱抢走,谁还会在乎会不会被吊销执照?他肯定不会。”

“这么说,你确实带着钱?就现在?”

“当然,我本来想把它存进银行的。”

托尼好像没有听我在说什么。他聚精会神地看着前方。“你看到那辆车了吗?”他的声音比我的声音还低。

“什么车?”

“后视镜里的那辆车。”

我看了看后视镜,我只看到模糊不清的车前灯。我们的车灯亮了,后面的车灯也亮了起来。

托尼向前探着身子告诉司机:“后面有辆车跟着我们。到车站之前,最好能把它甩掉。”

“啊?”司机在黑暗中侧过脸,“你是说有人在跟踪我们?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如果是警察——”

“当然不是。”托尼着急地说,“是这位女士的丈夫。”

“哦,”司机揣摩着他的话,“好的,我不会让任何人扫兴……”

他没有生气,反倒有些忧伤地看了我一眼。我儿乎能听到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像这样一位美丽温柔的女士,竟然背着自己可怜的丈夫另结新欢……毫无疑问,他一定是已婚人士。如果他是个单身汉,想法就会截然相反了。男人对女人的道德判断通常都受到个人偏见的影响。

他是个不错的司机。在规定的车速范围内,他载着我们在一个又一个街角疾驰而过。他合理地利用了每一次绿灯,但从不闯红灯。不用说他也知道,我们不能被交警抓到——尤其是当我的“丈夫”紧跟在我们后面的时候。

此时的后视镜里没有灯光了。我小声说:“车不见了?”

托尼点点头:“我们穿过四十二街拐进第七大道的时候把它甩掉了。我们刚过去,他就被红灯拦住了——谢天谢地!”

车子又转过一个街角。巨大的车站在街边的灯影下若隐若现。

“托尼!”我抓紧他的胳膊。

“怎么了?”

“那个钟!”

一家小餐馆的门上放着一个装饰着霓虹灯的钟,上面的指针指向了十点零一分。

“我错过了火车。”

“你可以乘坐下一班火车。”托尼很肯定地说。但是,我可没那么乐观,尤其是当他告诉司机在车里等“我们”的时候。

接下来的十分钟,好像恍惚进入了梦境。巨大的带回音的车站亮着刺眼的灯光。售票口旁,工作人员的脸在强光下显得格外苍白。他的声音透着无力和冷漠:“没有普尔曼豪华车厢。今晚或明天都没座了。如果去硬座车厢,您可能得一路站到华盛顿。是的,我建议您去俄亥俄铁路公司试一下。”

我有些眩晕。

“我会打电话的。”他从电话亭里出来的时候,不再像之前那样自信了,“品蓝号列车,明天一早出发。我已经尽力了。”

“我可以乘今晚的车,一路站到华盛顿……”我开口说。

“不行。你不能站着去。你看上去已经半死不活了。而且,你还带着……”

“宾馆没有房间了,”我继续说,“我可以再试试……”

“我有个更好的主意。”

“睡在车站的长椅上?”

“比那好得多。”托尼很快从沮丧中恢复过来,“就是这个!从现在开始,把所有事都忘了吧。”他从兜里掏出个东西——一把弹簧锁钥匙,“这是鲁伯特给我的。他在纽约的房子钥匙。他说,如果我在宾馆找不到房间,可以住在那儿。如果我刚才记起来,就不用给斯丁克打电话了!走吧!这是为你准备的。”

我惊讶地看着他:“你是说,我要一个人住在空房子里?”

“当然不是。那里有一个管理员,一个女人。那里棒极了。”

“宾馆里人更多……”我自言自语地说。

“骗子也更多,”托尼回答说,“睡在这里是铤而走险!还记得吗?住在鲁伯特的房子里更好。谁也不知道你今晚会住在那儿,因为我刚刚才想到。圣克里斯蒂娜号上的人会以为你乘火车去华盛顿了。管理员并不知道你身上带着十万美元现金。我也可以住在那儿,如果你没意见的话。”

“让你的朋友失望?”

“哦。”他皱着眉,“还是不要了。没有我在你也会很安全——比在宾馆安全多了。”

我们走出车站,出租车依然等在那里。托尼把房子东七十街的地址给了司机。

这条街比大多穿越市区的街道更静谧,也更凉爽些,路旁的枫树枝繁叶茂,遮挡了大部分阳光。这里位于第五大道和麦迪逊大街之间,私人住宅比较多,公寓楼很少,所以,来往的车辆也比较少。除了带孩子去公园的保姆或者闲得无聊喂狗吃食的电梯操作员以外,在这里很少能遇到行人。即使在冬天,这里也像死胡同一样安静,就像住在市郊一样,我曾经来这里拜访过鲁伯特和阿曼达。但是,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亮着灯,寒冷的空气里时不时会传来行人的脚步声。而在这个六月的傍晚,这甲就像庞贝古城一条废弃了的街道。大多数人都到海边或山里度假去了。一半房子的窗子挡着隔板,大多数房子没有灯光。街尾的公园边偶尔闪过车灯,但很少有车到这儿来。这个街区没有高楼大厦,自然也没有门卫。眼下,这里只有两处生命迹象。三层红砖房旁边的人行道上,一位穿着衬衫的老人正坐在破旧的餐椅上看报纸,就像小镇里坐在自家门前打发时间的人一样若无其事。显然,他是那栋房子的管理员,趁这个时候出来乘凉的。他的嘴里叼着烟斗,一只瘦弱的带条纹的猫在他脚边伸着懒腰,它的存在或多或少为这个画面增添了一丝家庭生活的气氛。街道的另一边,一栋褐色房子里三楼的窗子亮着灯,在闷热、蓝紫色的空气里发出金色的光芒。那里一定住着像托尼这种收入丰厚的年轻人,不过,为了赚到这份薪水,他整个夏天都得待在小镇上工作。

鲁伯特的房子坐落在高大的博物馆公园和俱乐部会所排屋之间。房子也是褐色的——又高又窄,古色古香的。

托尼一边按门铃,我一边问:“你的钥匙呢?”

“我不想吓坏管理员。”他解释说。

“房子空着的时候,她一直住在这儿吗?”

“为什么不住?这样她才能感到是在赚取鲁伯特支付给她的微薄养老金。这个街区的住户集体雇了一个看门人,晚上会出来巡逻。他实在太老了,不过万一有事发生,他可以报警。”

房子的人门很厚,我们根本没听到里面传来的脚步声。门一下子被打开了——只开了六英寸的小缝儿。

“嗯?”黑暗里传来刺耳的声音,“你们想十什么?”

“晚上好,玛莎。”托尼竭力讨好地说。

“哦,是你,先生。”她不情愿地承认自己认出了托尼,“我一开始没听到铃声。最近我的听力不太好。”

“这位是妮娜·凯斯小姐,她和勋爵夫妇一直住在奎斯奇亚,”他继续说,“她去华盛顿之前想在这里住一晚。勋爵给了我一把钥匙,不过我担心就这样走进去你会害怕,所以才按了门铃。”

大门敞开了。虽然许多年不见,但我依然记得玛莎——她是很久以前鲁伯特的母亲雇来的厨师。她原来粉嫩的圆脸如今已经变得苍白而憔悴了。有些发黄的稀疏的白发乱蓬蓬地堆在头上。我相信,她已经认不出我或者记不得我的名字了。

“晚上好,小姐。”她转过脸看着托尼,“您也在这儿住吗?”玛莎的话好像别有用意。

“哦,不,”我急忙搭话说,“布鲁克先生只是送我到这儿来,他会住在朋友那里。”

托尼把我住宿一晚的用品行李箱拿到屋里。我已经把其他行李寄放在了火车站。

楼上走廊透出来的一束微弱的灯光照在楼梯井上。光影映在黑色的玻璃墙上。房子里的厅又高又窄,但建筑师给上面的楼梯设计出拉长曲线,使整间屋子看上去既明亮又雅致。冬天盖在大理石地面上的中国地毯不见了——也许是拿去清理了,或者存放起来了。老式的铺在楼梯上的地毯也不见了,擎着地毯的黄铜柱还放在原来的位置。一个布满灰尘的袋子系在屋顶的枝形吊灯上。茶几两旁的扶手椅上盖着白色的床单,上面落满了灰尘。茶几上放着一盏带玫瑰色石英雕刻底座和灯罩的中国式台灯,但是,灯座下面的玉雕托盘已经不见了。也许和其他值钱的东西一起存放在银行了。正对着我们的是三扇厚厚的经过精雕细刻的胡桃木大门,上面纯银的门拉手带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风格。门拉手在街灯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这都是玛莎的功劳。她一定刚刚擦过。

“您睡在西屋吗?”玛莎问道。

“好的,如果方便的话。”冬天的时候,我恰巧也住在那间客房。

“我去把床单换了。”她转过身,拖着毛毡底拖鞋上楼去了,嘴里嘟囔着自己这把老骨头如何如何之类的话。我一直等她消失在视线里,才开口说话:

“我不喜欢这里。”

“什么意思?”

“这间空屋子有些阴森恐怖,我想我还是去住宾馆吧。”

“听着,理智一点。”托尼有点不耐烦——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我送到这儿来。现在想走已经太迟了,玛莎已经为我铺好了床。“宾馆是公共场所。你可能会碰上圣克里斯蒂娜号上的人——也许他们中有人怀疑你仍然带着那笔钱。”

“也许他们中有人跟踪我们到了这儿。”

他大声地笑了:“你以为我没有想到吗?从车站到这里,我一直盯着车的后视镜。我不能肯定我们看到的那辆车是不是在跟踪我们,不过,我们把它甩掉以后,再没有车跟在后面了——相信我。不要再担心了。如果住在宾馆,你可能会遇上小偷。”

“如果我是小偷,我宁可选择到夏日里锁着门的空房子去偷东西,那里除了一个又老又聋的管理员外,再没别人了。”

“好吧。如果能让你开心一点,我离开这里之前可以把屋子里里外外检查一遍。”

“你是说……有人可能藏在这儿?现在?”

“这是你的想法——你说会有小偷破门而入。我倒认为不太可能,不过要找了才知道。这样你才能睡得安稳。为什么不上楼整理下行李?我检查完这里会告诉你的,然后我就离开。这把是前门的钥匙,留给你吧,也许你用得到。你走的时候,可以把它交给玛莎。”

“太感谢了,托尼。很抱歉,给你找了这么多麻烦。”

我接过钥匙,上了楼,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交织在一起。楼上的走廊里亮着一盏灯,西屋的门开着,支在老式的制门器上——制门器是由大块石墨制成的,被雕成了金银丝花篮的形状,里面装饰着紫罗兰和绿色的叶子。玛莎尽管抱怨不断,总算把工作做完了。床上铺着新换的、带着薰衣草香味的亚麻质地床单、象牙色的毛毯和缎子般光滑的象牙色被了。我的手提箱放在行李架上。浴室里有用纸包好的香皂和柔软、干净的毛巾。最令我满意的是床头柜上放着一盏台灯和一个干净的烟灰缸,窗座下的书架上还摆着几本书。我睡前需要吸烟和阅读。

这些令人舒适的细节全部是现代风格,其他家具和房子一样,属于维多利亚时期。破旧的椅子和陈旧的黑色胡桃木质地的梳镜柜和狭窄、举架很高的屋子很相配。地上的镶木地板已经因为打磨次数太多有些变形。带铜架的白色大理石壁炉台下是一个老式的曼哈顿壁炉。阿曼达在壁炉台架上摆了黄铜小雕像,装点出黑、白、金色相间的图案,还在墙壁上贴了装点着小小的紫罗兰花的奶油色的壁纸。房间的门和楼下的门一样,是结实的胡桃木做的,带着纯银的门拉手——毫无疑问,这的确是栋老式的房子——门的上方还有一道横楣。我把它和窗子一同打开,我需要空气。

脱掉鞋,解下腰带,感觉舒服多了。我脱衣服的时候,听到托尼的脚步声和开门、关门的声音。起初,脚步声在楼下,然后到了地下室的厨房,声音越来越小。之后,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他在上楼梯。我听到他进了隔壁的房间,然后又去了走廊另一边的房间。最后,他去了后楼梯,又进了三楼我楼上的房间。镶木地板在他脚下颤动着,我还听到小声嘀咕的声音。那一定是玛莎的房间。之后,托尼的脚步声又近了——他穿过走廊,走下了楼梯。

他高兴地大声喊:“检查完了!什么问题也没有!”

我在睡衣上披了件睡袍,一手夹着烟、一手拿着书,打开了房门:“这里没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床下没有窃贼?”

托尼一只手扶着栏杆站在楼梯口。他看上去很疲惫,不过心情不错,他已经完成了任务,可以去绰号叫斯丁克的年轻人家里的长沙发上睡一觉了。

“谢谢,”我笑着说,“你检查以后,我会睡得更安稳。”

“你很安全,”他坚持说,“如果有人破门而入,你会被惊醒的。一楼的窗子都用木条堵住了。后门已经锁上,闩好了。我走的时候,前门的弹簧锁会自动锁好。只有你和玛莎有钥匙。看门人会一直在周围溜达。玛莎的房间就在你楼上,如果你大声喊,她可能会听到。即使她听不到,阿曼达房间里的电话分机还可以用,你不必下楼求救就能找警察来帮忙,警车会在两分钟内赶到。如果你想找我,斯丁克家的电话是6——1098。如果你凌晨四点钟把他吵醒,我会很开心的。”

“你真是个天使,托尼,”我衷心地感谢他说,“没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真想不到,这一切就快结束了。还有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就能摆脱那笔受诅咒的钱了。”

“可怜的孩子!”托尼同情地说,他竟然讨好地称我是“孩子”。“我明早八点过来,”他继续说,“我们一起吃早饭,然后我送你上火车。以免有人在你离开纽约的最后时刻对那笔钱下手。顺便问一句——你确定现在钱就在你身边?”

我点了点头:“非常肯定。”

“再见!”托尼挥了挥手,咧着嘴笑了。

我站在楼梯口,看着他轻快地跑下了楼梯,像在跳舞一样。我真嫉妒他的年轻和活力,经历了这么漫长而难熬的一天之后,依然这么精力充沛。到了楼梯的转弯处,他又向我挥了挥手,笑了笑。他淡黄色头发在灯光下泛着光泽,一转弯他不见了。我还能听到他掠过地板的轻快的脚步声。前门打开了,又砰的一声被关上了——托尼在用力让门锁好。之后,屋子又恢复了原来的安静。

我留着楼上厅里的灯没有关,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关上房门,想找把钥匙把门锁上。没有钥匙。哦,天啊,我真蠢,竟然想把卧室的门也锁上。我在床上伸了伸懒腰,继续看书。

从敞开的窗外意外地飘进来一丝淡淡的玫瑰花香。我窗口上方的窗子透出的光照在隔壁俱乐部会所侧面的墙壁上。玛莎还没有睡。两层楼下面的俱乐部会所有个花园,玫瑰花的香味一定从那里传过来的。这个花园以种植各种夏季盛开的玫瑰丛而闻名,大多数玫瑰丛都是从外地移植到这里的。我一直望着那面墙,这个时候,玛莎屋里的灯灭了。

读了一个段落之后,我的眼皮开始止不住地打架。我强打着精神在烟灰缸里熄灭了烟,关掉了台灯。我翻身钻进被子,那本书砰的一声掉在了地板上。我太困了,没有去捡它。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着带着玫瑰花味的空气。不久,我清醒的意识就像从港湾出发驶进平静水域的船一样离开了我的身体……

突然间,我醒了过来,坐在黑暗里,一只手蜷缩着放在悸动的胸口上。我唯一能看到的就是街灯发出的淡淡的光,街灯的影子投映在窗子上方的墙壁上。但我能听到动静。

声音不大,只有一声,之后又安静下来。但是,我没有听错。是被楼梯绊住的声音,紧接着是为了寻求身体的平衡用力踏住楼梯的声音。玛莎穿的毛毡底拖鞋不会发出这种声音,是皮鞋发出的声音。那个声响不是从敞开的窗外传来的,不是走在柏油马路上的声音,而是皮鞋踩在木头上发出的声音,就在这栋房子里,在我卧室门外的楼梯上。

为了听另一次被楼梯绊住的声音或者脚步声,我不知在床上待了多久。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是我的耳朵在和我开玩笑?会不会是玛莎在房子里走动?还是,房子里除了我和玛莎以外还有其他人?那个人刚才差点被绊倒,现在他更谨慎了,脱掉了鞋在屋子里走动?托尼说一楼的窗子都用木条堵住了,但是,也许他忘记检查正对着后院的食品储藏室里的小窗子。托尼还在出租车司机面前口无遮拦地谈论到那笔钱的事。那个人可能在别的地方等了一会儿,然后又回到这里……或者是圣克里斯蒂娜号上的某个人一直小心翼翼地跟踪我,我和托尼都没发现。

我不相信琼·哈利会对人使用暴力。除了道森以外,我没有怀疑过任何工作人员,现在,他已经死了。只剩下两种可能了——哈利博士和詹姆斯·舍伍德。无论是他们俩谁现在站在外面的楼梯上,我最好假装不知道。最高明的说谎者也没办法解释这样的相遇。他此时此刻出现在这栋房子里,等于承认自己一直在追踪这笔钱。我在被动的情况下知道了真相,恐怕难逃此劫……

渐渐地,沉浸在恐惧中的我放松了一些,有点麻木。外面再没有声音传来,如果有人在屋子里翻东西,一定会弄山动静。时间在寂静中一分一秒地流逝,我的心跳慢了许多,呼吸也渐渐平稳了。但是,我一点也不困了。我被这个奇怿的声音弄得不知所措,找不出它的来源,我一夜也别想再睡。如果真的是玛莎,我就什么也不用怕了,我可以离开房间出去找一找。我一定得弄清楚。否则,我的心里总是不踏实。

我把脚伸到地板上,找到床边天鹅绒底的拖鞋,然后披上薄薄的丝绸睡袍。我在奎斯奇亚走夜路时常用的一把镀镍手电筒在窗外淡淡的灯光下泛着微光。我打开它,一只手聚拢着灯光——光束不长,我刚好能看到最近的地方。

我向窗外看了看。隔壁的俱乐部会所一点灯光也没有。花园也沉浸在黑暗里。越过花园的围墙,我可以看到一小段街道。街角路灯发出的昏暗的灯光把柏油马路照得白刷刷的。这奇怪的光照在一旁枫树宽大的叶子上,使它们看上去像装点舞台用的纸做的或人工制成的假叶子。除此之外,就是散在黑暗里的层层阴影。没有一丝空气,也没有人或物体移动的迹象。街道上空荡荡的。在这个闷热的夜晚,整个城市好像筋疲力尽了,一动也不动。我抬起眼睛。街道的那边,参差不齐的楼宇在宝石蓝的天空下映出黑色的剪影。月亮如同小船一般在群星的小岛上穿行。

我走到门口,转动了门拉手,只发出微弱的响声。我等在那儿——可能足足等了一分钟。刚才传来声音的地方没再发出声音。听到声响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一小时以前,半小时以前,十分钟之前?我不知道。

我关好门,没弄出一点光亮和声音。闯进来的人也许以为这栋房子没有人住,只是经过而已。但我不能这样疑神疑鬼地一直等到黎明。我一定要找出真相。

我一边推开门,一边感到自己的呼吸在加速。

苍白的月光和路灯的光透过正对着楼梯的前厅的窗子照进来。长方形的影子映在地板上,微弱的光驱散了一丝黑暗。好像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是什么呢?恐惧令我的大脑有些迟钝,我想了半天才想到。上一次我经过这里的时候,并没注意到窗外透进来的光,因为屋里的光线更强,就是厅里桌上放着的台灯发出的光——我离开的时候没有关掉它。这段时间里,有人把灯关了。是玛莎吗?她是个容易发脾气、生活节俭的人,对鲁伯特一家忠心耿耿。她或许对陌生的客人在睡觉的时候整夜开着灯浪费电的行为感到很气愤。

玛莎为了给阿曼达省点电,可把我吓得够戗,想到这儿,我有点生气。我穿过客厅来到桌前,按下了灯的开关。啪的一声,灯没有亮。确实没亮,灯泡坏了,没关系,我有手电筒。但是——厅里有光更方便些。如果我知道在哪儿能找到新灯泡就好了……

我不能用我房间里的灯泡;我可能还要用台灯看书,枝型吊灯太高了。楼下的厅里还有一盏灯,我看了看漆黑的楼梯井,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层楼或楼上的什么地方一定有新灯泡。玛莎可能知道。我太需要灯光了,所以我决定去问她,虽然我必须先把她叫醒。我可以明早向她解释,我会额外给她一大笔小费。

我穿过走廊来到后楼梯,这是一个封闭的螺旋式楼梯。通往顶楼用人房的一段楼梯比其他楼梯更破旧些。地毯掩盖了我的脚步声,借着手电筒的光,我看到脚下的地毯已经被磨得破旧不堪。我离开后楼梯朝前厅走,穿过了一段较狭窄、低矮的走廊。我来到我楼上的那间屋子的门口,然后停住了脚步。这里没有纯银的门拉手,也没有雕刻的胡桃木大门——只有一扇普通的脏兮兮的棕色大门,上面安着黄铜门把手。维多利亚时期的优雅不见了,用人的房间为我们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一面。我轻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回答。我稍微用力地敲了敲,依旧没有人回答。

“玛莎!”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不自然。好像在每两个音节之间有个停顿,就像拉力过大把一个音撕裂成了两个。玛莎身边有人听到我说话吗?能从我的声音判断出我很害怕吗?我转动了门把手,门开了。

我进了屋,这里和我的房间的大小、布局完全一样,只是光线更暗一些,因为这里比街边的路灯高出许多,窗子也小,月光透不进来。我只能看到脏兮兮的窗台和白色的床罩——再看不到其他东西了。

“玛莎……”我打开手电筒照在床上。床上没有人。

我摸到墙上的开关,按了下去。房间立刻在炫目的灯光下清晰可见。眼前的景象使我立刻感觉到这个房间的主人根本没有受到重视——破旧的地毯、粗制滥造的窗帘、难看的棕色松木家具、破旧的铜床、噪声很大的闹钟和掉了白漆的安乐椅,唯独玛莎没在屋里。

我没关灯就直接出了房间,随手轻轻地关上了门。我在漆黑、寂静的走廊站了一会儿。透过这栋老房子厚厚的墙壁,我依稀能听到麦迪逊大道和第五大道上车辆的声音——再没有其他声音了。我用一只手摸索着墙壁从后楼梯往下走。

我来到二楼的时候,停下了脚步。玛莎会不会去厨房喝茶或热牛奶?大多数上了年纪的女人都认为睡前喝杯热饮料可以治疗失眠。也许我刚才听到的就是她的脚步声。

我朝楼梯井下看了看,手电筒的光照不到的地方漆黑一片,我轻声地喊:“玛莎!”没有人回答。我沿着蜿蜒的楼梯走下去。

来到最后一个转弯处的时候,我看到地下室厨房的门开着。昏暗的光从封着木条、与外面街道齐高的窗子透进来。窗边有一张扶手椅。一个走了样的身影一动不动地蜷缩在上面。

“玛莎……”我拿着手电筒照在椅子上,她还是没动弹。我穿过屋子,直接把手电筒对准了她的脸。

只要我还活着,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我又一次变得麻木以至于行动迟缓。我看到了眼前的事实,大脑却迟迟想不明白。一开始我想:她睡得真沉。后来我想:是什么在手电的照射下发光?我又往跟前凑了凑,是玛莎的眼睛,是她的眼球在反光。但是,不可能呀。人们不会睁着眼睛睡觉——而且,如果有光照过去,人们会眨眼睛,黑暗中……内心深处,有个微弱的声音补充说:如果他们活着……我一下子明白过来,玛莎死了。

我在她纤细、结实的手腕上摸了摸脉搏,什么也感觉不到。

我试着找出死因。她的身体上没有淤伤。头和肩膀靠在椅背上,一缕头发如光环一般缠绕在疲倦的老脸上,下颌凹陷下去。眼睛睁得大大的。那眼神正常吗?玛莎是在惊慌和恐惧中最后一次看这个世界吗?我朝着她看的方向望过去。她的眼神停留在正对着后楼梯敞开的大门上。

我又看了看蓝色法兰绒上方她那骨瘦如柴的喉咙。没有抓痕或伤疤。我提起她轻轻放在扶手上的一只手,上面的手指半弯着。这是一只操劳过度的手——指尖已经磨出了趼子,关节向外凸着,左手的食指被针扎过无数次——但是,手上没有反抗过的痕迹。我强忍着触碰冰冷尸体带给人的反感,又用指尖碰了碰她的额头,并且抬起她的脑袋摸了摸后脑。我放开手,她的头歪向一边。我的手上没有血迹。头发下面没有骨折的地方。脖子很松弛,没有被扭断。脑袋的位置很自然,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尸体没有僵硬,她才死去没多久。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是由于心脏衰竭的自然死亡吗?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且……为什么她偏偏在我和她住在一起的这天晚上死去?她为什么一动不动地盯着门口?

也许玛莎的死是个意外,但对我来说,问题没这么简单。我不能和尸体待上一整夜。我应该打电话给警察吗?这样做会拖延我去华盛顿的行程。到时候,我就没办法完成鲁伯特对我的嘱托了,我可能来不及去和鲁伯特说的那个人见面,除非我在约定的时间赶到。鲁伯特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一定要按时到达。现在,鲁伯特的钱还在我手上,我不方便和警察接触。如果玛莎的死因有可疑,他们一定会仔细地盘问我——甚至可能调查我。您向我暗示过,伍利兹警长,您说鲁伯特涉嫌不法交易,如果警察发现那笔钱在我这儿,我也可能被牵连其中。现在,鲁伯特死了,他不能为我证明,也没有其他人能为我作证,即使是阿曼达。

我感到既孤单又无助,根本拿不定主意。我需要建议,更需要同情。我看了看手表。才凌晨两点钟。我还是决定给托尼打电话。他告诉我的号码是多少?6——1098。他说阿曼达房里的分机可以用。

我走上后楼梯,沿着走廊来到我房间对面的屋子,打开了灯。和可怜的玛莎住的地方相比,这里就是天堂!阿曼达的安乐窝到处闪耀着白色缎带般的光泽,就像银匠用来装银质餐具的盒子一样闪闪发光。淡紫色是房间的主色调,中间夹杂着少许黑色和白色。护墙是由淡紫色缎带制成的,薄纱一般的窗帘如瀑布般垂在高高的窗前,屋里还有黑檀木、柚木质地的椅架,椅子上的装饰品都是淡紫色的。带大理石壁炉台的黑色炉箅前铺着一块白色的毛皮毯。黑檀木的床上铺着雪白的床罩和淡紫色的被子。床边的小桌上放着一部电话。带白色釉面电话听筒的拨号盘是唯一具有现代感的设计。我拿起听筒听着拨号音,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

我摇了摇听筒架上的操纵杆,还是没有声音。这是一部便携式电话吗,难道没插插头?我看了看白色的电话线。是便携式的,没有插插头。白色的塑料插头被放在离壁脚板两英寸远的地方,已经碎成了几部分,好像有人在插头上踩了几脚。

我把听筒放回原处,转过头打量着房间。高高的、了无生气的屋子空荡荡的。穿衣镜里,一双惊恐的眼睛正盯着我看——是我自己的眼睛。现在,我有理由恐惧。我听到的从楼梯上传来的声音不是想象出来的。房子里确实有人,那个人在不久前故意弄坏了电话的插头——也许是在托尼检查过这里之后发生的。

我试着打电话的时候,把手电筒落在了阿曼达的床上。我穿过走廊,跑回自己的房间。我轻轻地关上房门,用颤抖的手摸索着身上睡袍的腰带。我得穿好衣服,在五分钟之内离开房间……

失去五分钟的体面有什么大不了?为什么一定要浪费时间去穿衣服?我的睡袍是高领、长袖、下摆很宽的那种——比女装晚礼服和适宜在海滩上穿的衣服更加高贵典雅——现在,情况紧急。我得马上离开,找到离我最近的警察。除了鲁伯特的包裹外,任何事都不能令我停留。

就在这时,什么东西啪的响了一声。是老房子在寂静的夜里自言自语吗?还是地板被人踩在脚下发出的声音?

我盯着手表,一动不动地一边等一边听。一分钟——两分钟——没有任何声音。我有预感,这一回,我走投无路了。除非……我也许能蒙混过关,不过,得先把钱藏好。藏在哪儿呢?房间太小,根本没地方可藏。

藏到烟囱里?太明显了。放在外面的窗台上?悬疑电影都是这么演的。放在自己的衣服里?或者把它固定在带软垫的椅子下面?聪明人一找就能找到……

突然间,我想到个主意。

我从手提箱里拿出剪子,剪开了我那件蓝色的狐皮大衣的内衬。开口足够大,我把包裹拽了出来。我就是这样带着钱通过海关的——把钱放在狐皮大衣的内衬和皮毛之间。我用手臂的力量支撑着包裹,大衣鼓鼓囊囊的,没人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

我来到桌前,在包裹皮上写下我的名字和我在华盛顿的地址。分类架上有一封三美分的邮票。我不知道包裹有多重,我把所有邮票都贴在上面,然后写上一类邮件。我探着身朝窗外望去。俱乐部会所的花园依然沉浸在黑暗里。我撤回右手,用尽全身力气把包裹扔了出去。包裹划出一道曲线,刚刚越过围墙,粉色的包装纸在灯光下泛着白光。

这种俱乐部里的服务员应该很可靠。如果他们找到包裹,会以为是某个会员掉在那里的。他们会寄走包裹。如果明早按照一类邮件邮寄,明天下午我到华盛顿的时候就能收到。前提是,我能从这儿离开……

我刚想动手把窗户关上,又停了下来,这么闷热的晚上关着窗会令人觉得不自然。别人可能会猜到我的办法,开着窗反而不会引起别人的特别注意。

我从钱包掏出所有的钱,把它和我的金表、金项链和宝石戒指一起包在手绢里。我在一张信纸上留了言:这是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我又一次来到门口。

这一次,打开房门需要更大的勇气。为了找出真相,离开这间温暖舒适、亮着灯的房间到漆黑一片的客厅是一回事,可是,现在就动身面对屋子里的那个人是另一回事。所有这一切——废弃的灯泡,屋外传来的声音,甚至是玛莎的死——都可能是意外。但是,有一件事是人为的——被毁坏的电话插头。如果是托尼检查房间的时候不小心踩坏的,他不会告诉我阿曼达房间里的电话分机还能用。也许是玛莎早些时候弄坏的,但是,托尼检查电话的时候一定会发现。

也许有人在托尼离开之后闯进来偷东西,不小心碰坏了插头,或者是他为了切断这栋房子与外界的联系故意这样做的。

我打开了房门。外面鸦雀无声,黑漆漆的一片,长方形的窗影映在地板上。我把刚才包好的值钱的东西留在走廊的桌子上。我跑回自己的屋子,关上了房门。

手表的指针指向两点半。五点钟天就蒙蒙亮了。房门是结实的胡桃木做成的。我为什么不躲在屋子里,挨过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这样做不比跑下漆黑的楼梯,在前门手忙脚乱地开门,然后到废弃的街道上找寻避难所好吗?

我很幸运,两次离开房间都没有遇到闯进来的那个人。我要不要再冒一次险?普通的小偷看到这么结实的房门自然会知难而退的,如果他找到我放在外面桌上的东西,就更不会来骚扰我了。他肯定想不到我还有十万美元现金。

我把书桌推到门前,顶在上面。我回到床上,拿起那本书。两小时后天才会亮。如果接下来的时间我能一直聚精会神地看书就好了。等天亮了,街边就会有送奶工人或需要起早工作的人经过。有了光亮和行人,我又会勇敢起来……

所有的推理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这是对恐惧的正常反应——假装危险根本不存在,然后慢慢说服自己,直到完全相信。我甚至都没去想闯进来的人为什么这么安静,此时此刻他在做什么。

我时不时地看看表,又过了十分钟,什么事也没发生。我荒谬地认为,时间是站在我这边的。渐渐地,我恢复了自信,我甚至开始责怪自己刚才为什么要那么着急把包裹扔出窗外。

现在是三点十分。我专心致志地看那本沃波尔很早以前写的小说,就在这时,一丝怪怪的、令人不安的感觉爬上了心头。就像破坏了所有宁静的晴朗蔚蓝天空上的一小片云。我的眼睛机械地盯着纸上的字,脑子里却忙着想办法镇定下来。不一会儿,纸上的字好像溜走了,我盯着白纸上一些会跳舞的小黑点儿,却什么也看不清。

我终于想起来这种不安的来源。在公交车或餐馆里,如果有人盯着你看,你就会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我曾经在公众场合碰到过这样的事。每次我有这种感觉,循着方向看过去,总能发现好奇的陌生人正盯着我看,那个人一看到我的眼睛,立刻眨着眼转过头去。

现在,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为什么会在关好门的空屋子里有这种感觉?

为了确认屋子到底是不是空的,我不情愿地把目光从书上移开。我看了看书桌,它正牢牢地堵在门口。我又朝屋里的其他地方一处处看过去——墙壁、壁炉、窗子、踏板。我视线的所到之处没发现任何人。

但是,那种感觉一直挥之不去。直觉小声地告诉我:小心点!有人在看着你!

我的目光重新回到书上,但是,我再也没有心情看书了。我一边不安地调整着坐姿,一边抬起了头。床和房门对面的壁炉台上挂着一面圆圆的、老式的镜子,我抬起头刚好看到正前面的镜子。

刹那间,我的心像石头一样沉下去、失去了生命的力量。接着,我的心开始颤抖,心跳加快。我终于知道玛莎是怎么死的了。

因为,通过镜子,我看到了高高的、老式的房门上面的横楣。我把横楣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横楣一直开着。缝隙中露出一个人的脸——那张脸面无表情,如同雕刻出的面具一般,他闪着智慧的眼睛正看着镜子中我的眼睛。

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也想不到看到的竟会是他的脸——他和我一同乘坐过圣克里斯蒂娜号,他刚才绊倒在楼梯的时候没被我撞见。

他就是托尼·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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