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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间谍,不完美的人生

郭重兴

不论是从内容的谱系或写作的过程来看,《完美的间谍》都独树一帜。它1986年出版时已经和《锅匠,裁缝,士兵,间谍》的问世(1974)相隔了十二年了,故事场景和大间谍史迈利风马牛不相及,也和之前的《女鼓手》(1983)及之后的《俄罗斯大厦》(1989)不同路。这两本都是勒卡雷就地取材从旅行的见闻中抓取素材,再发展成以当地为背景的小说。勒卡雷当然不需要靠旅行来撰写《完美的间谍》。因为他写的是他的父亲和他父亲的儿子,那可能就是他自己,或至少一部分是。自从不再继续史迈利系列以后,勒卡雷其实也不写“真正”的间谍小说了。这或许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不管是当今之世或后代的读者和评论者,谈及间谍作家勒卡雷指的也不外就是以史迈利为主角的那三部曲,顶多再加上《柏林谍影》。其实勒卡雷迄今为止共写过十九本小说,除了这四本以外,也不乏叫好又叫座的佳作。尤其《完美的间谍》,勒卡雷不只一次提过,那是他最珍爱的,甚至希望可以陪他一起进棺人土。

这一点很多读者都会了解,也会同意。

《完美的间谍》写的是一对父子的一生。爸爸瑞克,他应该就是作者自己的父亲的翻版,从他第一次行骗说起,至七十多岁过世为止。死的时候因为付不起殡葬费,亲友只好用冰块把他硕大的身躯泡在浴缸里。儿子皮姆的故事早在母亲子宫里就开始了。因为瑞克的第一次战果就是把皮姆的母亲骗到手。皮姆大概就活到五十来岁,和勒卡雷写作本书的年岁相当。皮姆是在收到瑞克的死讯后,感觉自己终于可以自由了,于是躲到海滨的一家小旅馆,写下告白,然后举枪自尽。

父子不同年生,倒是同年死,前后相差就一周左右。

父子情深吗,还是情仇?或是一般所谓的爱恨交加?

《完美的间谍》的感人处,在于作者想呈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超乎所有善、恶、爱、恨的人生。这个人生,或这部小说之所以显得真实,之所以让我们感动莫名,一方面,因为那是作者的体验,就个人和就作家来说都是。一方面,在不忍卒读之余,身为读者的我们不也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写照?下面这段如真如幻,美如诗歌的文字,是皮姆临终告白的一部分。父亲的阴影虽然最终也压垮了儿子,但父子间也有真情相爱的时候:却只见到瑞克独自一人,也骑着自行车,带着皮姆半英里之外就看得见的愉悦微笑……他们在沙滩上骑自行车,在海浪里捡小石头。他们躺在沙丘上大嚼鹅肝和利维他脆面包。他们漫步穿过小镇,争辩着瑞克该不该买下。他们凝望着教堂,承诺永远不忘记他们的祷告。他们把破损的大门当成球门,彼此互踢足球,就这样一路到天涯海角。他们亲吻,落泪,用力拥抱,誓言此生为伴,每个星期天都要一起骑自行车,即使皮姆当上了最高法院院长、结婚生子也一样。

当其时,皮姆正值青少年,正为寄宿学校的生活费发愁,才写信向瑞克求助。瑞克钱没寄来,人倒来了。这个滨海的地方叫法雷,阿巴特,是皮姆心中秘密的归宿,也是他选择的自尽处。玛丽·皮姆的太太,在经受皮姆失踪的打击,茫无头绪地乱了几天后,也想到皮姆有这么个永恒之乡;“在艾塞特附近,有个叫法雷·阿伯特的地方。”她说。

“那里怎么了?”

……

“……瑞克常从学校带他到那里去。他们会去野餐,在海滩上骑自行车。那是他最理想的地点之一。他和一个女人在那里。我知道。”

其实她并不知道。皮姆的不幸是,他没有让任何人真正知道他是谁。身为间谍,他堪称完美,身为戴有多重面具的皮姆,他只能终身拥抱自己的秘密直至生命的尽头。

瑞克一生行骗。行骗对他已不是获取财富的手段,而是惟一的目的了。瑞克为自己构筑的,是一个又一个用纸牌搭起来的世界,而他自己就生活于其中。瑞克一生的悲剧在于他错把纸牌的世界当做惟一真实的世界。这个错误几乎吞噬了所有跟他沾亲带故的人,包括朵莉丝,皮姆的母亲;莉普西,瑞克的众多情妇之一,也是皮姆终其一生惟一爱过的女人;他至爱的儿子,皮姆一生力图挣脱父亲的掌握,终也走上自毁之途。但命运待瑞克并不薄,让他活过所有因他的罪恶而受苦的人。瑞克加诸皮姆的重压,在真实世界里也完完整整由勒卡雷从天下第一号的大骗子,罗尼,康威尔承受下来了。幸运的是,一身傲骨的大卫·康威尔(勒卡雷的本名),总算没有被不幸的童年和父亲的纠缠不已所扳倒,而是以写作为救赎,成就了自己。

放下笔,皮姆看着他自己写下的东西,先是恐惧,接着渐渐放松。最后放声大笑。

“我没坏了规矩,”他轻声说,“我熬过来了。”

可是他没熬过。皮姆只是躯壳活了过来,心灵却完全被掏空了。已届成年却只剩下一颗好脑袋和一副好身材的皮姆在瑞克的指使和命运的摆弄下,离开英国前往瑞士,走上始料未及却永不能回头的间谍生涯。

影响皮姆一生的另外两个男人几乎同时出现在瑞士伯尔尼,无处可去的皮姆正在这个城市享受没有明天的日子。杰克·布拉德福当时不过二十多岁,却已经是个传奇的间谍人物。高大、爽朗、经验老到,浑身是军人气质,却绝不拘泥于任何的规章与纪律的杰克,典型的英雄,一下子就掳获少年皮姆几无保留的倾慕。这两个人既如师徒,又如父子,关系长达三十多年。难怪皮姆落跑后,他的前妻会这么责骂布拉德福:“把他自己锁在哪里,贝琳达?”

她脸上的光彩再次褪去。

“你自己去找吧。你们大家。他如果没遇见像你们这样的人,就会平安无事了。”

背着布拉德福,皮姆还有一个如师如友的偶像。艾塞尔是勒卡雷几部小说中常出现的东欧知识分子的典型,穷困、残身,却焕发着智性的光芒和吸引异性的魅力。皮姆在他眼中看到了不同的自己,首度发觉自己是被重视、被需要的。艾塞尔原以为自己是最了解皮姆的,但终也明了并不尽然:

(艾塞尔:)“我不认为你需要我,玛丽。或许你说对了,马格纳斯也不再需要我。

他要的是别人。这才是我们必须担心的,如果我们爱他的话。

……

“他会找到答案的。”她不在意地说,“他一向做得到。”

“这就是我怕的。”

至少艾塞尔在皮姆众多亲友中最先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为了不让杰克的垂青失望,皮姆终于成为英国的大间谍,杰克的得力助手。为了证明自己值得艾塞尔的友谊,皮姆也愿意充当双面间谍,为捷克政府提供情报,因而背叛了英国,背叛了杰克,背叛了玛丽、儿子汤姆,以及所有他由之所生的种种。瑞克、布拉德福和艾塞尔三个素未谋面的男人连手造就了皮姆。他们或许都认为拥有全部或相当一部分的皮姆,但皮姆却宁可离去。

他谁都不要。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会选择这样的人生?

不是为了钱,因为艾塞尔所代表的那个政府也一穷二白。不是为了信念,对皮姆来说,那是太奢侈了,丝毫不能弥平他童年遭受的创伤。难道是爱吗?一个已经空无一物的心灵还会有爱可施舍吗?那么是爱的渴望了?

肯尼爵士(皮姆的老同学)摇摇头。

“他不在乎钱。他在乎的是爱。可是不知道上哪儿去找。真是个蠢人。卖力卖过了头。”

所以皮姆也终于累了。瑞克一死,他也不要再扮演别人眼中的好部属、好伙伴、好丈夫了。

真正的皮姆在此,请拭目以待:说吧,对每一个曾经拥有我的人,对每一个我不假思索宽大奉献自我的人。

……无论皮姆对你而言是什么样的人,也无论你现在或过去是怎样的人,这是你自以为认识的皮姆的诸多版本中的最后一个。

死亡就只剩一步。勒卡雷对皮姆在人世间最后几分钟,或几秒钟的描述,堪称文学上的绝笔,只有日后的《永恒的园丁》和《挚友》的最后一节差可比美。令读者不胜悲凉的是,皮姆一生因为瑞克一再折磨而养成的善解人意的卑微习性,即使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放过他:他让自己最后一次站在刮胡镜前,调整好绕在头上与肩上的毛巾,小的那条裹成帽子,大的那条当成披肩,因为若说杜柏小姐有更厌恶的事,那必定是脏乱了。

接着,他把枪举到右耳的位置……

间谍究竟因何而生?因何而亡?勒卡雷十九部小说中其间的生死缘由纵有多端,但像皮姆因爱而生而死的却也绝无仅有。勒卡雷诉说的是他自己的不幸?抑或是要世人同为皮姆掬一同情之泪?

说《完美的间谍》没有丝毫自传成分,恐怕无法服人,但可慨叹的是,一个作家竟能驾驭文笔至此境地,既能掏心掏肺,收放读者思绪于股掌间,又全知如上帝,让如此繁复的故事在严整的架构下次第发展,自首至尾,无一丝紊乱,无一处脱钩。小说,借着勒卡雷之手,又再次重拾艺术的桂冠。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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