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01
这个男人一眼看上去全是肩膀。他不是真的很大个,我比他要高,但他有一对宽肩膀加上根本没有脖子,还有他戴着一顶叫人瘆得慌的窄边帽子,穿着套黑西装,看上去活像个芝加哥的黑帮。也许他只不过是个绝望的芝加哥共同基金推销员,但我并不真这么想。我认为他是个芝加哥黑帮。如果不是的话,那他真是入错了行。在这一点上我完全了解他的感受。
他向我走来,我跟上他走来的节奏等待着时机。当他到达合适的距离时,我拿起手上一堆宣传纸的最上面一张塞给了他。如果那是把刀的话,再长个几英寸就会刺穿他的左肺。
但这只是一张纸而且也根本没碰到他。令人惊奇的是他也根本没有去碰它。
他只是继续向前走过我身旁,就好像我不存在一样。我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
“注意着点,奇普!”
我转回身。格雷格摁下了快门,我放开手让那张宣传纸飘落到了地上。我的黑帮朋友错过了他的黄金机会,这个机会全都在这张黄色卡片上用墨迹模糊的黑色字体写着:你好!你刚刚被街拍摄影师格雷格抓拍到了!你的照片将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完成!将这张卡片连同一美元的非用邮寄到哈斯戴德街一一〇四号,注明街拍摄影师格雷格收!就能知道你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发现世界眼中的你!这是封挺蹩脚的回收信,毫无疑问。
即便是去掉那些感叹号,把错别字“非用”
改正成“费用”,字迹清晰地打印在一张不那么低俗的卡片上,它也还是一张大多数人都不想要的废纸。少数的几张会被人瞥上一眼,然后就像现在这样躺在了我身后的人行道上。
直说的话,就是地上到处都是这些黄色小卡片,一些被捏皱了,另一些就是直接被扔掉的样子。大多数人都没怎么看就扔掉了,但我把卡片塞给他们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接了过去。这个黑帮成员很少见。普通人都不大会不接你给他的东西。
这是个反射动作,我想。我不知道这个黑帮是反应比较慢还是真的非常酷,又或者他被困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根本就没看见我。我也没时间去多想这个,因为我得把下一张卡塞给下一个人,这个人照例又会加剧芝加哥乱扔垃圾的问题。
这个黑帮经过的时间是四点过一刻,这一天接下去就没再碰到过任何记得住的人了。这是我为格雷格工作的第六天,到目前为止,一个人必须得非常与众不同才能引起我的注意了。每一天我都能看见成百上千的人,我要把黄色卡片塞给路人,这意味着我要把黄色卡片塞给上千个人。
一开始我会觉得不断地有新面孔和身体拥向我,让我头都大了。但是接着情况就变得清楚,变得容易了,这些路人们都失去了个性。他们只是人群的一部分,我发现我已经可以像忽略任何始终在街上的东西一样地忽略他们。我不再真正注意到来往交通的噪声,我不再闻到国家街的味道,同样我也不再注意到人群。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成为不过是又一个人群的影子。
比如这个黑帮的类型,某个瘸子,或者是特别漂亮的姑娘。
六点超过一点,格雷格说道:“哦,去他的,小子,今天就到这儿。”他折叠起他的三脚架把照相机放进盒子里。我们步行走去哈斯戴德街一一零四号,也就是合作摄影社的所在地。合作摄影社实际上就是门上的一个名字而已。门里面是一间塞满了办公桌的大房间和三间小房间,其中两间是暗房,一间是草草搭成的摄影棚,有几盏灯和一些背景布。格雷格一个月交十块钱就能使用一张办公桌,一天两小时的暗房时间,并按照安排使用摄影棚。这里还有一台电话交换机和一个女孩作为大家共用的接线员,但要从这里接电话得另付五美元一个月,格雷格认为这不值得。
所以我们走过那个女孩身边的时候没有问她有谁打过电话来没有,格雷格把一些东西放进办公桌里,又从桌子里拿出一些东西,其中一样是一瓶桃子味的白兰地。
“耶稣婊子养的基督,”他说,条件反射一样。格雷格是一个黑皮肤的矮子,来自巴尔干半岛上几个互相看不惯的民族的混血儿。他眼睛深陷,面颊凹陷,留着一把我见过的最浓密的大胡子。每次他骂脏话我都以为听错了,因为他的语气一点都不疯狂,一点都不显得生气或是有任何语气。他可以说出一连串脏话,那语调就像你在说“我要下楼去小店里买支牙膏”
或者“不知道红袜队今天打得怎么样”一样。要习惯他这么说话可真不容易。
他打开瓶盖喝了一口,然后问我要不要也来一口。我说听上去不错。他把瓶子递给我,我喝了一口。他第一次给我喝的时候我曾想擦擦瓶口,但接着我想到像我这样整天站在国家街上干这种活的人早就已经接触到了现代人所知道的所有细菌了,还有这样做有点暗指格雷格有病或其他什么。
我不知道上等的桃子味的白兰地是什么味道,甚至究竟有没有这样的酒也不知道,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这是非常便宜的货色。如果你从来没尝过,那就对了。我想这味道可以通过混合罐装桃子的糖浆和zippo打火机的燃料复制出来,而如果你真用这两样东西混合,那成本要比格雷格付的价钱还要高。
我自己又喝了一口,然后盖上瓶盖把瓶子放进抽屉。另外一个摄影师,一个整天穿着背带的上了年纪的人,信不信由你,走过来问他情况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格雷格反问道。
“拍照,还有看着街上发生的一切。”他从桌上的一堆信里抽出一封信对着灯光,斜着眼充满怀疑地看着。
“所以这里面要么有一美元要么没有,”他若有所思地说道。
“而这又有什么区别呢?”
你也许会以为他这套赚钱方式不怎么样。一点都没错。就我看来,格雷格是个还算过得去的摄影师,但你只要抬头看看这间办公室就能知道过得去的摄影师可不如——比如说——过得去的航天工程师抢手。(不管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可不懂这术个语,但论坛报的分类广告里到处都是要雇他们的主顾。)格雷格的生意很直接。他站在国家街上,拍摄走过的人群,他们走过时我就给他们一张带编号的卡片,理论上他们会把这卡片连同一美元寄回来,理论上那卡片上的编号能让格雷格找到正确的底片并把它冲印出来寄给顾客。
“我不总是能寄对照片,”他有一次承认过。
“特别是我找人打下手之前。拍照和发卡片都我一个人来,我有时会把编号搞错,然后我就会收到某个傻帽从丹佛写信告诉我照片错了,我要么把对的照片寄给他要么退回那一美元。我该怎么办?有些傻帽会为了该死的一美元写来三四封信。再想想还有多少次我搞错了但那些人根本没写信来。有时我都在怀疑到底有没有人真的收到过对的照片。但他们其实干吗要这些照片呢,嗯,小子?回答我。我用这种方式挣一美元,我一定得是个杀千刀的才能告诉你谁到底为什么要寄钱来得到这些耶稣婊子养的基督照片。”
今晚他的情绪没有这么怀旧。他好像对信件的数量挺生气,他一边愉快地诅咒着,一边撕开那些信封的口子,甩出那些一美元的票子。有几张是支票,还有个混蛋寄来几张加起来面值一美元的邮票,还有个人根本没有寄钱来。
他把这些要寄照片的单子放在一边,他明天会处理这些,把钱收起来放进钱包。
“那个寄邮票来的家伙,”他说,“应该坐在热锅上等他的照片寄来,婊子养的。我们看看,小子,十一点半到五点半是六个小时,一块五一个小时,一共是多少?九块?”
“是十一点到六点。七小时。”
“十块?”
“十块五。”
他数出十张一块。他说他没有零钱。
我说我有。于是他从口袋里又找出两个两毛五的硬币给了我。
“你是唯一一个赚到钱的人,”他对我说。
“别都用在同一个女孩身上,嗯?”
我礼貌地笑了,又数了一遍钱,然后再数了一下我钱包里的钱。
“嘿,这很不错。”我说。
“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属于洛克菲勒的阶层了?”
“还没到,但至少我能在周末付得起房租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一天一天算的话是三块五一天,但一周一起结算的话只要二十一块,所以我每周有一天相当于免费。”
“耶稣啊。你一周要花二十一块就为了个睡觉的地方?”
“对。”
“小子,这可不对。你住哪儿,丽兹酒店?”
“事实上是个垃圾地方。但这价钱……”
“你付得太多了,奇普。”
“这是芝加哥最便宜的酒店。或者至少在市区。我都找遍了。”
“酒店!”他摇着头重重叹了口气。
“酒店是用来住一晚,两晚,也许一周。酒店不是用来长住的。谁他妈能负担得起?一周二十一块还不管饭和其他任何事,对吗?婊子养的,你知道我付多少吗?一个月八十五块,那可是两室户带厨卫的。你住的酒店有单独的浴室吗?”
“没有。”
“我的房租跟你的价钱一样,给我和艾琳两个人住,是一套公寓而不是一间房间。这就是你住在酒店里的代价。”他抓了抓头。
“老实说,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过日子的。我今天付给你多少,十一块?”
“十块半。”
“不管是多少。所以三块半要付掉房租剩下七块,我想早饭午饭各一块半那就是三块,还剩下四块,晚上要是吃顿像样的最少也要两块半,你还剩多少?一块半?只够你看场电影的。”他再次摇起了头。
“还要算上下雨不用工作和我用暗房你不用工作的时候。我不知道过去几周里我总共付了你多少钱,但也不可能有那么多。”是没那么多。我在过去九天里工作了六天,我总共挣了五十七块七毛五。但我的开销没他想的那么高。我早餐只用七毛,晚饭在一块到一块八之间。午饭基本上就是一块巧克力,而且我还找到个地方巧克力只卖两毛五。有时我睡前会在酒店隔壁喝一杯咖啡。
所以实际上我在存钱。两周前我刚到芝加哥时口袋里有27.46元,我从格雷格那里挣了57.75元,还有打些别的零工挣的二十块加点零钱,我现在的盈余有三十六块多一点。
尽管如此,以这样的速度要达到你所认为的富裕阶段我还要走很长很长的路。另外我还有一些必要的资本投入,如果你是那么叫它的话。比如晚上洗内裤和袜子的话,早上我就得穿着没干透的内衣去打工,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要是再有一条裤子一件衬衫就好了,还没提国家街的人行道对我鞋子的磨损呢。
“奇普,小子,我有个想法。”
我看着他。
“假设你能付同样的二十一块一周,或者为了方便就算二十块好了,意味着你能立马在总额上省下一块,你能得到一个睡觉的地方,而且是个干净的地方,你只要和两个人而不是三百个人共用一间浴室,另外还包括私房手艺的早饭和晚饭。这听上去怎么样?”
“那地方在哪里?马德里?”
“就在这美丽的芝加哥。离这里才三个街区。”他的一只深陷的眼睛很慢地闭了一下,我才慢慢意识到那是他在向我眨眼。
“是我家,小子,让我们拍拍屁股上路吧。我得告诉艾琳她现在在开旅馆了。”
我对这有点不确定。我是说,听上去很棒,而且从各方面看都挺棒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我是不是想和格雷格捆得这么紧。我的工作是给一个失败的家伙打下手,而这可不怎么符合我所谓的发展机会。我并不是担心如果我去为别人工作格雷格就会把我从家里赶出去。我还不算笨,明白我付的食宿费足以支付他的全部房租,我肯定自己不是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的人。
但我不知道我是否愿意在下班后还跟他在一起,我不知道我是否想要成为他家庭的一员,和他以及艾琳共用两间房和一间浴室。
接着我就见到了艾琳。
02
我那天晚上搬了过去。其实也没什么要搬的,我甚至连酒店都不必回。一无所有的好处就是你不必回去拿什么行李。所以我说搬过去的意思就是我去了格雷格的公寓,碰见了艾琳,和他们一起吃了晚饭并在那儿过了夜。
这里离老鹰酒店有十万八千里,相信我。晚饭是意大利面和肉丸,尽管这并不符合格雷格贴上的私房菜的标签……意大利面是从一个盒子里拿出来的,调味酱是罐装的……但仍然比麦迪逊大街上那家小餐馆里的特价菜要好多了。饭后我们围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聊了一会儿,他们睡觉前艾琳弄了点咖啡(速溶咖啡),拿了点A&P牌果酱面包圈出来,之后她给了我一条被单、一个枕头和一个枕头套,然后他们就进了自己的房间把沙发留给了我。
我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想要搞懂怎么把这沙发变成一张床。其实它根本就没设计成那样。这只是个沙发,等我搞明白的时候我已经累得站在衣橱里都能睡着了。我把被单铺在沙发上,脱掉衣服,把自己卷进被单里。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去买套睡衣之类的。接着我就开始对艾琳胡思乱想,她会不会出来给我个晚安的吻之类的。
她非常令人惊艳,留着淡金色的长发,一对猫一样的眼睛,斯拉夫人的高颧骨和丰满湿润的红唇。她的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最勾人的。她的身体绝对会让你想到欲望农妇的形象:又大又重突出来的奶子,一点点小肚子,宽大的臀部,大而圆的屁股,结实的大腿。她穿的裙子应该是不显身形的宽松式。只有穿在她身上的时候才显出形状来。看着她穿着这个走来走去,那些肉贴着衣服料子那么有趣地动来动去,这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一直想着她,并且开始想象。她可能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肉感的女人。她就这样散发着这种不断的光环。并不是说她有什么试探性的举动或者是让我觉得她想要我,但即使她把自己打扮成修女的样子剃个板刷头,你和她在一起也很难有十秒钟完全不去想她在床上的样子。
我想象着她一定很棒。我想象她会疯了一样地做爱,她会抓住一个男人把他搞到眼冒金星(我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格雷格的眼睛总像是要陷进脑袋里去的样子),然后,等她干完你之后你已经爽到半死了,她会用双手双腿和一对奶子裹住你一整晚,像烤吐司一样地温暖着你。
我继续这种想象,你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有因就有果。直到有某一刻我意识到不做点有创意的管道疏导工作是没法停下来的,我同样意识到明天早上她会来帮我换被单,也许你能想出比这更尴尬的事,也许我现在也想得出,但当时我一定想不出来,而且也根本不想试一下。
第二天下午,我给自己买了双新袜子。
“现在你觉得我说得对不对?”格雷格时不时会这么问我。
“你在这儿省下了各种开销,过上了人的日子。我说的对吗?”
他说的对,全对。每天早上我都很早起床喝一杯没冻住的橙汁,一杯速溶咖啡和一碗脆玉米片或吐司三明治之类的东西。有一种不含奶的乳制品可以加在麦片上。那成分表就像氢弹的秘密配方,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反正,根本没有什么私房手艺。
八天里有五天我会和格雷格工作,平均一天干六小时。他要冲印照片的时候,我基本上都在暗房里陪着。他想要问我收取摄影课程的学费。我提出在暗房里帮他打下手,只收一小时一块的工钱而不是在大街上的一小时一块五。我们都退了一步;他不收我钱,他也不必付我钱。这挺有意思的,我明白了各种不同的化学药剂以及它们的作用。我还明白了我绝对不想在暗房里过下半辈子。
不给他打工的日子里,我有时会找份白天的工作,比如散发电视节目的传单或者在一个像橡树公园这样的地方挨家挨户送推销样品,拿着肥皂和洗衣乳液的混合产品(既不是肥皂也不是洗衣乳液,而是全新改良的某某产品)把它们用橡皮筋绑到人家的门把手上。这玩意不是信件,放进信箱是违法的,也不能像传单那样从门缝里塞进去,所以你只能把它绑到门把手上,这很费时。
我拿了一些回家给艾琳。我本不该这样做……管它呢,样品不就是给人做做样子的么,不是吗?但我没有做我真正想做的事,就是把整堆东西塞进下水道然后去看电影。因为其一,我已经见过一个人通过尽全力把工作干好并公平对待雇员而在这个世界里立足前进的。其次,有个来自密苏里的孩子因为扔了他的肥皂被主管抓住打得屁滚尿流的。
剩下的时间,我既不在打工又不在暗房里帮忙的时候,我就分别交给了那间公寓和芝加哥的其他地方。我会在晚上出去,没有任何特定的目标,也许在图书馆停留一会儿,然后在城里游荡。碰到这样或那样的姑娘的想法一直在我的脑子里转,然后它就一直在那儿,在过去从来没给我带来过任何好处,现在也没有。大多数时间里,实事求是地说,我甚至连个姑娘都没见到过,或者就算我见到了她也总是有伴了。
这个国家应该男人比女人略多一点,但如果你曾经在天黑后在某个大城市里晃悠过,你就会不得不确信,这个市场上每个女人也许有二十到三十个男人争着要。
我不知道姑娘们晚上都去哪了,或者她们在干什么,但她们肯定不在男人们在的地方。
有一次,在鲁什街上一个有点中产阶级嬉皮风的地方,我似乎和一个长头发戴太阳眼镜的姑娘处得不错。她来自某所大学。我告诉她我是个退学生,这也不完全是个谎言。我们俩相处得很好,但接着她的约会对象回来了,就这么结束了。还有一次,在一个小饭馆里有个女人看上了我。
我当时在喝着咖啡,让自己保持暖和,而她也在喝着咖啡为了让自己清醒过来,我想她是看上了我,但这很不靠谱。她看上去鼓鼓囊囊的,好像有人拿一个自行车打气筒往她的每个细胞里都打了点气。起初我以为她大概有三十五岁,而我越是靠近就发现她越是老。这就像用记录时间流逝的神奇现代摄影器材在观看一个人年老的过程,像他们在广告里说的那样。
我们起身,一起坐到后面的一个隔间里,她一直在对我呼着气,并说着一目了然的挑逗话。她把手放在我腿上。接着她把手向上移了一点,还给了我一记友好的挤压。这时候她看上去已经大概有一百零八岁了,我感到一股席卷一切的恶心涌上心来。我说我必须得去趟洗手间。我心里有点害怕她会跟着我去。这样我就不能真的甩掉她了。我去了厕所,然后我从后门溜了出去,把她丢下付我的咖啡钱并寻找下一个男孩来猥亵。自那以后我一直故意避开那家餐厅。
而你知道吗,在我离开那女人大概几个街区之后,我已经把自己骂了个遍。我是说我真的觉得很傻。很显然她一点都不漂亮,但关键是她就在那儿,看在老天分上,而且她愿意。而我可不是那种受欢迎到已经要把女人赶走的主。我是个,让我们面对事实吧,非常色的孩子,拼着命地想要摆脱,又是那个该死的词,雏儿的身份。她至少能帮我达成那个目的。我不用非得爱她才能干她。我甚至都不需要喜欢她。
这就是我在芝加哥的街道上最接近得分的一次,我还碰到过几次有些死同性恋向我抛媚眼,有一个还竟然在我使用工业厕所设备时试图抓住我。我对他们所有人说了不,他们也都把这当成了一个回答。
我想没人觉得我不可抗拒。
你可能以为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我会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待在公寓里。我的确很多时候都待在那里,实事求是地说,但是让我一次次都想夺门而出的原因就是艾琳快让我发疯了。
这不只是因为她的样子,我已经告诉过你了。也不只是因为他们卧室的门不是那么结实,他们不管什么时候做爱我都能听见,他们几乎每天都做。(如果他们不做,我就会为格雷格担心,真的。)而且这也不只是因为她对自己的身体有着那么清醒的认识和健康的看法,所以她总是完全随意地半裸着在我面前出现,让我不断瞥见她身体的不同部位,让我下身紧张,直到我真的感到痛了。
就是这样,在这一切之上,我真的喜欢上了她和格雷格。这是种奇怪的关系,你看,因为我真不知道这应该是种什么关系。他们两个都比我要大得多。我想格雷格四十多岁了,我觉得她一定也快三十了。
所以有时候他们就感觉像是我的父母,鉴于在我的亲生父母离开我没多久之后他们就进入了我的生活,这的确像是个符合逻辑的角色。
但我从来没有像感受到艾琳这样频繁地感受到我母亲。(或者是我感受到了,我却没有意识到,而我会马上装作现在也没发现这一点,弗洛伊德博士。)如果艾琳是我母亲的话,那我就是那个摔断脚踝的叫谁谁谁的国王㊟。我会为此感到骄傲的。
他们同时还像是我的哥哥和姐姐,他们也像是我的老板和老板娘,他们还像是我的房东太太和她的丈夫,还有,噢,这要是直说就入戏太深了。所以结果就是我呆在公寓里感到非常舒服和安全,读一本书或者看看电视或者和格雷格玩玩牌或者帮艾琳洗洗盘子。几乎所有时间里我都觉得非常舒服,然后突如其来的,我会不得不冲出去,赶在我四肢伏地口嚼地毯之前。
那地毯是块油毡布。
那是星期五的晚上,格雷格接了个电话,然后说他得出去一趟。这样的事我还是头一次碰到,能和艾琳单独相处令我感到暗爽,同时怀着希望和焦急的心情,但接下来什么也没发生,那之后我就习惯了这个,也就什么都不想了。如果有什么感觉的话,我得说跟她单独在一起我感到很放松。我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能和她聊得更自在,格雷格在的时候我就做不到。
聊起我的家里人,比如说,还有我这辈子想要干点什么,以及各种各样当着格雷格的面说会让我感到尴尬的严肃话题。艾琳说得不多,但她的那种倾听方式让一切进行得很顺畅。
格雷格大概是在八点三十分出去的,艾琳和我聊天看电视大概有一个半小时。
然后他很开心地回来了。
“我们有生意了,”他对她说。
“马克要价值五百或者一千块的正点货色。”他转向我。
“一个摄影任务,小子。你以为我整天就只会在街上乱拍,是不是?但有时候有些好事会来的。”他又对着艾琳说,“我订好了摄影棚,从现在到早上四点我随时都可以用。”
“你想去那里?”
“对。还要用那里的暗房,要在早上交货。在那个犹太鬼子改变他婊子养的主意之前把钱放进口袋。你准备好了吗,孩子?”
“我?”
“他是说我。”艾琳说。
“我的御用模特。”
我说,“没开玩笑?你还做模特?”
“我就是这么认识她的,小子。我最好最甜的模特。你看过时尚杂志吗?《时尚》、《哈泼市场》……”
“格雷格,别提了,该死的。”
他对她微笑。
“当然,他们全都拼了命地要给她留个版面,不是吗,孩子?她也给他们留着版面。”
“格雷格,再说一句你就准备好去拍汤罐子的照片吧。”
“开个玩笑嘛。”
“我说的是你的摄影艺术,格雷格,拍摄对象其实不重要,不是吗?你拍的下水道也能裱上画框艺术味十足,博物馆全都排着队等着要。”
“宝贝,我想说的只是……”
“我的意思是我们就各自继续做自己,为什么不呢?”
这样的抬杠持续了一阵子。我有种感觉好像在看某部电影的结尾,你只有看过前面的部分才能明白那些内容。格雷格在整理器材艾琳去换衣服的时候我还在想他们的话。他们都准备好之后,格雷格开始拿器材,我帮他提了起来。
他说,“好吧,当然,我应该……”
她打断了他,提议我应该一起去旁观一堂摄影课。
“你整天在暗房里混,你也许应该对摄影这一行有个全面的了解。这不对吗,格雷格?”
“你真这么想?”
“为什么不呢?”
“好吧,我没问题,孩子。”
“我当然也没问题。”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因为这年头不时兴谦虚谨慎了,我当然这么想。”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而且奇普事实上已经是我们家庭的一员了,不是吗,亲爱的?”
我听着他们说,没有插一句嘴。我想你老早就应该看出来了,但你是坐在那里从头到尾一口气读下来的,而我则是点点滴滴地生活在里面。我知道那些话里有很多我听不懂的内容,但我也就只能这样了。
我迷失了,在等待着有人能找到我。
所以我们步行了几个街区来到了那套办公套间。那里除了一个小个子在一张办公桌旁赶着记账之外,没有一个人。他查看了一下我们来的时间,接着再次低下了头。我们没理睬他,走进了摄影棚。格雷格锁上了门。
他架起了他的器材,调试各种灯和设备,一边做一边解释给我听。我没有太明白他说的内容,因为我心里还忙着在搞懂他们刚才的对话。
接着他准备好了,艾琳古怪地笑了一笑,然后站到了这张暗绿色的丝绒沙发上。
她把裙子拉起来穿过头顶脱了下来,然后扔出了照相机的取景范围。
除了艾琳的身体其他什么都没有。
噢,我想。裸体照片。芝士蛋糕,是这么说的。现在我明白了。
但还没全明白。
“我们在做的事情是双向的。”艾琳说,张开她的双腿。
“这实际上是种美丽的关系,奇普。你看,格雷格给我拍照,而我也在给他拍。”
我看着格雷格。他埋头在黑布底下看上去好像是照相器材的一部分。我再朝艾琳看去。她把手放在双腿之间,分别放在两侧,正是我盯着看的地方。
“只不过我有一台内在的照相机,”
她说着,“而且我不用那么麻烦地打光或者设置曝光。我只要瞄准拍摄就可以了。笑一笑,格雷格。”
格雷格什么也没说。我想他还在那块布下面。
我没在看着他,实际上。
我的嘴巴干得像一块黄沙三明治,而我的手脚和胳肢窝里全是冷汗。我的呼吸有点跟不上来,我全身没法停止颤抖,我的眼睛没法离开这辈子所见到的最美妙的东西。
快门响起。
“咔嚓!”艾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