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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德累斯顿群塑

他站在门口台阶上,放下手提箱,摸索着钥匙。把门打开时,他回想起蒙特是如何站在那里盯着自己的,那两只颜色极淡的蓝眼睛审慎而笃定。想到蒙特是戴尔特的学生,就感觉古怪。蒙特延续着训练有素的佣兵那种稳定性——有效率,有目标,有局限。他的技法没有什么是原创的:无论在哪方面他都对导师亦步亦趋。这就好比说,戴尔特极具才情与富于想像的招数已被压缩成一本手册,蒙特用心去学习,能添加的只有他自己那些暴行的成色。

史迈利谨慎地不留转寄地址,于是门垫上摞了一堆信件。他把它们拾起来,放到门厅的桌子上,把房里的门全都打开,然后他眯着眼睛在镜子里打量自己,看到自己脸上挂着一副疑惑、迷失的神情。房子对他而言变陌生了,又冷又臭。他慢慢地从一个房间挪到另一个房间,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已经变得何等虚空。

他寻找火柴去点煤气取暖炉,但一根也找不到。他坐在会客厅的扶手椅上,眼光流连于书架以及自己在旅途中收集回来的零星物件上。从安恩离开他的时候开始,他努力地将她所有的痕迹清除掉。他甚至把她的书给扔了。但渐渐地,他允许自己为一些连接二人生活的遗留象征寻找托词,比如密友所送的结婚礼物意义非凡,不好拿掉。其中有一样是彼得·吉勒姆送的华多式素描,还有一样是斯蒂德·阿斯普雷送的德累斯顿群塑。

他从椅子上起身,往角落那个放着群塑的小橱走去。他喜欢欣赏这些塑像的美感,一个小小的洛可可式妓女穿着牧羊女的衣服,手伸向那个可爱的情人,小脸却把目光投射在另一人身上。他在这尊精巧完美的工艺品前感觉相形见绌,就如同当年他第一次震惊众人地抱得美人归时站在安恩面前的触动一样。不知怎地,这些小塑像能够使他得到宽慰:指望安恩忠贞不二就跟把这小牧羊女保存在玻璃盒子里一样枉费心机。斯蒂德·阿斯普雷战前在德累斯顿买了这组塑像,那可是他收藏品中的珍品,但他却拱手割爱。也许他猜测终有一天,史迈利或许能用得上它们传递出来的简单哲学。

德累斯顿,在德国众多城市当中,史迈利最爱它。他钟爱那里的建筑,那些古怪杂乱的中世纪古典楼房,有时候能让人联想到牛津,那些穹顶楼、堡垒、尖塔,那些在烈日下闪耀的铜绿色屋顶。德累斯顿意为“森林居民的城镇”,正是在那儿,波西米亚的瓦茨拉夫国王把礼物和优待赠予游吟诗人。史迈利记得最后一次在那里的场景,他是去拜访一位大学时的故人,他在英国认识的一名语言学教授。正是在这趟拜访中,他见到戴尔特·弗雷在监狱院子里艰难行走。他看到戴尔特依然身形高大,表情愤怒,剃干净的头使他变得面目狰狞,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他这号大人物,这小监狱显得促狭了。他记得德累斯顿是艾尔萨的出生地。他记得在部门里浏览过她的详细介绍:艾尔萨娘家姓弗雷曼,她1917年生于德国德累斯顿,父母为德国人;在德累斯顿受过教育;1938至1945年入狱。他试图把她置放到她家乡的背景中,这个显贵的犹太家庭曾有一段时间生活在屈辱与迫害当中。“我梦想有一头金发,他们就把我的头发给剃了。”他以惊人的准确度理解了为什么她会染发。她本可能有机会跟这个牧羊女一样,胸部丰满,姿色秀美。但这副身躯业已被饥饿摧残,因此脆弱而丑陋,如同小鸟尸骸一般。

他能够想像她在那个可怕的夜晚,发现谋杀自己丈夫的凶手就站在尸体边上的场景;听见她呼吸困难,哭着解释为什么芬南会跟史迈利出现在公园里。而蒙特无动于衷,只是辩解、劝说、威逼,到头来再一次违背她的意愿,让她合谋参与到这起极其吓人而又毫无必要的犯罪中去,把她拖到电话旁,迫使她给剧院打电话,然后离开,最后让她独自一人受尽折磨、心力交瘁地应付随之而来的调查,甚至还要她在签有芬南名字的纸上打出伪造的自杀遗书。这惨无人道得令人难以置信,他又给自己补充了一条,对蒙特而言,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冒险。

她头脑冷静,当然,在之前她就已经证明自己作为同谋是相当可靠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间谍技术方面,她比芬南还要技高一筹。而且,上天才晓得作为一个女人,经历过这样的一夜之后,她怎样才能在他们第一次碰面时表现得如此令人慨叹。

当他站在那里端详小牧羊女不停地平衡着她那两名仰慕者时,他冷静地意识到对于塞缪尔·芬南这个案件,还有另一个颇为与众不同的解决办法,这个解决办法吻合事情的每一个细节,可以理顺芬南性格表面令人难以参透的矛盾性。这番领悟作为一种纯粹的学术性实践而展开,与人的个性无关;史迈利像拼图一样调动角色,踌躇不决地编派他们,以便契合已有事实的复杂框架——其后,就在那么一瞬间,图案忽地重新组合出来,让人确信这不再是一场游戏。

史迈利心跳加速,越来越感到震惊,他不断向自己复述整个故事,根据自己的探索发现,重现着情景与事件。现在他弄明白了为什么蒙特那天要离开英国,为什么芬南只选取那么点儿有价值的情报给戴尔特,为什么会要求八点半打电话过来,还有为什么他妻子能够躲过蒙特早有预谋的暴行。到最后,他知道是谁写了那封匿名信。他看清楚自己是怎么被情感愚弄,怎么被思想的力量牵着而误入歧途。

他走到电话那边,拨了曼德尔的号码。一跟他说完,他就立马给彼得·吉勒姆打过去。随后他戴上帽子,穿好外套,转过街角走到斯隆广场。在彼得·琼斯商店附近的一个小报刊店,他买了一张威斯敏斯特教堂的明信片。他去了地铁站,一路向北,在海格特出站。他在邮政总局买了一枚邮票,用西文大写字母生硬地写好艾尔萨·芬南的地址。在内容栏他用尖利的普通字体写下:“真希望你在这儿。”

他把明信片寄出去,记下时间,然后返回斯隆广场。除此之外,没有什么是他能做的了。

那天晚上,他睡得非常沉实。第二天是星期六,他起了个大早,到街角买了羊角面包和咖啡豆。他煮了很多咖啡,然后坐在厨房里,一边阅读《泰晤士报》,一边吃早餐。他感觉出奇平静,当电话铃终于响起的时候,他仔细地叠好报纸,然后才上楼接听。

“乔治,我是彼得”——声音很急迫,几乎是洋洋得意的,“乔治,她上钩了,我发誓她上钩了。”

“发生什么事儿了?”

“明信片八点三十五分准时到。九点半她就迅速下来,穿好靴子,匆匆出发。她直接去了火车站,赶上九点五十二分的车去维多利亚。我让曼德尔先上火车,我随后开车赶过去,但最后我没赶上这趟火车。”

“你到时怎么再跟曼德尔取得联系?”

“我把格罗夫纳酒店的号码给他了,我现在就住那儿。他一有机会就会给我电话的,到时我就到他那儿去会合。”

“彼得,这事儿你得悠着点啊。”

“悠得跟风一样,小子。我觉得她正在失去理智,就跟格雷伊猎犬一样跑着。”

史迈利挂断电话。他拿起《泰晤士报》,开始研究剧院专栏。他肯定是对的……他肯定是。

在此之后,上午的时间过得如此缓慢,让人抓狂。有时候他就站在窗边,双手插在裤兜里,看着肯辛顿的长腿姑娘和身穿淡蓝套衫的俊秀青年去购物,或者看人们在屋前艰辛但欢快地洗车,接着慢慢走开去谈论汽车店,再过一段时间,大家便自觉地出发,去喝周末的第一品脱酒。

最后,经过漫长的等候,大门的门铃终于响了,曼德尔和吉勒姆进了屋,开心地咧着嘴笑,尽管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

“鱼钩,钓线,还有铅锤,”吉勒姆说,“还是让曼德尔跟你说吧——大部分苦活都是他做的。我只是上去补一刀而已。”

曼德尔严密、精确地详细叙述了他的经历,同时一直盯着身前几呎处的地面看着,他那精瘦的头轻微地侧向一边。

“她赶上九点五十二分的车去维多利亚。我在火车上一直把她看得死死的,当她通过出口时追上了她。然后她打车去了哈默史密斯。”

“打车?”史迈利插了一句。“她脑子肯定进水了。”

“她慌了。总之,作为一个女人,她走得已经够快了,但她几乎还是跑着下了月台。出到公路上,往谢里登剧院走。想要推门找售票处,但他们已经关门了。她犹豫了下,往回走到离这条路仅有一百码的咖啡馆。要了咖啡,第一时间付了钱。四十分钟过后,她又回到谢里登。售票处开了,我躲在她身后排队。她买了两张下周四的正厅后排票,T排27和28号。出了剧院,她把一张票放进信封,封好口,然后寄了出去。我看不到地址,但信封上贴的是6便士的邮票。”

史迈利坐得非常镇定。“我想知道,”他说,“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来。”

“我在谢里登追上曼德尔,”吉勒姆说,“他看到她进咖啡馆就给我打了电话。然后他就一路跟着她。”

“当时我想去喝杯咖啡,”曼德尔接着说,“吉勒姆先生也去了。我让他留在那里,然后我去排队买票,过了会儿他才从咖啡馆闪出来。这事情做得很妥当,不用担心。她慌了神,我肯定。但没有起疑心。”

“那之后她做了些什么?”史迈利问。

“直接回维多利亚了。我们就由她了。”

有一小会儿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是曼德尔打破僵局的:“现在我们要怎么做?”

史迈利眨着眼睛,热切地凝视着曼德尔灰暗的脸。

“订下周四谢里登演出的票。”

我亲爱的乔治:从吉勒姆口中得知你的遭遇,我感到非常难过,希望此时此刻你已经完全康复了。

你应该记得在不幸发生之前,你在一时冲动之下给我写了一封辞职信,而我只想让你知他们离开后,他又是孤身一人了。他仍未开始处理不在家时积攒起来的大批信件。布莱克威尔商店的传单和商品目录,肥皂商的账单及常规募捐,冷冻青豆优惠券,橄榄球比赛下注单,还有一些仍旧躺在门厅桌子上未被拆封的私人信函。他把它们带进会客厅,在扶手椅上坐好,然后优先拆阅私人信件。有一封是麦斯顿寄过来的,他带着一种近乎窘迫的心态阅读着。道,我是肯定不会当真的。有时候事情一并压过来,我们看问题的准确度就会下降。但像我们这些资历丰富的老手,乔治,是不会轻易把旧交抛弃的。等你彻底康复后,我希望你能够立刻重新归队,而同时,我们会继续把你视为部门当中的老资格忠诚员工。

史迈利把它放到一边,继而查看下一封。有那么一会儿,他没有认出笔迹;有那么一会儿,他用一种冷淡的眼光扫过瑞士邮票与奢华的酒店信纸。突然,他感到一阵轻微的不适,他的视线模糊了,手指没有足够的力气去拆开信封。她想干什么?要钱的话,他拥有的她全都可以拿走。钱是他的,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要是耗费在安恩身上能让他高兴,他会那样做的。他已经没有别的东西能给她了——能给的她早已拿走。拿走他的勇气、他的爱情、他的怜悯,快活地用她那小珠宝盒装走;当时间过得缓慢,令人感觉无聊的时候,便间或沐浴着古巴的阳光,抚弄着它们,以度过剩余的午后时光;当在新欢眼前时,或许会炫耀它们;甚至当其他人前前后后给她捎来类似的玩意儿时,会拿来作一番比较。

我亲爱的乔治:

我想给你一个提议,尽管任何绅士似乎都不太可能接受。我想回到你身边。

一直到月底,我都会在苏黎世的巴尔拉克酒店。让我知道你的决定。

安恩

史迈利拿起信封,查看背面:“胡安·艾维达夫人”。不,没有任何一个绅士会接受这种请求。在安恩跟着她那甜蜜的拉丁情人和他那甜橙般的笑靥离开的那个白天,没有任何梦想还能残存。史迈利曾在一则新闻片段里看到艾维达在蒙特卡洛赢了场比赛。他记得自己最反感的就是艾维达胳膊上的毛。戴着护目镜,沾着机车油,顶着那个滑稽可笑的桂冠,他看起来活生生就是一只从树上摔下来的类人猿。他身上那件白色的短袖网球衫经过比赛之后竟然还能保持一尘不染,与那两只黑乎乎的猿臂形成强烈反差。

这就是安恩。让我知道。补救你的生命,看它是否能够再度复原,然后让我知道。我厌倦了我的情人,我的情人也厌倦了我,让我再次侵扰你的世界,我的已经了无生趣了。我想回到你身边……我想,我想……

史迈利站了起来,那封信还捏在手上,他又站到那群瓷制塑像面前。他停驻了数分钟,一个劲儿地盯着牧羊女。她真是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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