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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的辩白

我的心情很沉重。

我在莲见侦探事务所待了四年,在这之前,干了五年警犬。见识过不少人类惹出来的荒唐事,大抵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大惊小怪了;实际上,现在每解决一个事件,我也不再沮丧消沉(我的搭挡小加代毕竟还年轻,有时还是会受事件影响,钻牛角尖。不过不久以后,她也会变得像我这样豁达吧。至于这对她是好是坏,就另当别论了……)。

只不过,这次的案子实在有点……

介绍得迟了。我名叫阿正,是莲见侦探事务所的保镖犬。我是一头额上有着白星的德国狼犬,个性温和(这么介绍自己实在不好意思)。人类不是常说“上了年纪,个性也变得圆滑”。照这个说法,随着年纪增长,我也成了一头愈来愈圆滑的狗了。

话说回来,关于这次的事,我和小加代决定坚守沉默,这绝非只是出于滥情,因为就算特意举发,这一切也早过了时效。即使公诸于世,也只会让更多人受到伤害,不会有任何人得利。

我们也考虑到,隐瞒真相似乎才是为了日后着想。

这件事,实在有些难以启齿呢……

一如往常,这个案子从接受调查委托的那一刻开始。

委托人名叫宫部美幸,职业是小说家——据说写的是推理小说。我自然不用说,不过从小加代和莲见事务所的员工里,没有一个人听过她的名字看来,对方应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作家吧。读了本人代替名片带来的书上头的作者介绍后,所长说:“哦,还是个新人啊。”

总归一句话,就是不卖座的作家。

明明没没无名,却说什么“早上我都在睡觉……”这种成名作家说的大话。我和小加代严守下午两点的约定,前往她狭小的工作室。

她今年三十岁,比小加代年长五岁,却给人静不下心来的印象。娃娃脸的长相,要我打赌也行,这类型的人类女性,等时候到了,往往会一夜变成老太婆。

看到小加代带着我过来,她露出夸张的吃惊表情。小加代对她说明:

“我们研究过委托内容,认为从今晚开始盯梢比较好,或许一个晚上就能厘清疑点。早一点解决您也比较安心,不是吗?”

“你要跟这只狗一起盯梢吗?”宫部小姐问。

“是的。阿正以前是头警犬。我听不到的声音、闻不到的气味,阿正都能敏锐地察觉。”

“嘿!”宫部小姐说。“真的没问题吗?这只狗看起来年纪很大了,还要它工作,很可怜欸。”

要你多管闲事!我最讨厌这种虚伪的爱护动物主义发言。我实在无法喜欢这次的委托人!

说起来,她的委托本身就很可笑,要是其他的侦探事务所,根本不会当一回事吧。

她说,每当她深夜工作时,外面的通道总传来有人踩着拖鞋走过的声音。

“什么?拖鞋?”

第一次从拜访莲见事务所的这位作家小姐口中听到事件原委时,小加代这么反应。除了这么说,还能怎么回应呢?

“您说的是居家穿的拖鞋吗?”

“对。喏,就是像凉鞋的拖鞋。”

“嗯,我知道。我小时候也穿过。”

“我小时候是穿哔哔拖鞋。”

“哦,那种会哔哔叫的鞋吧?我也穿过。”

小加代!现在可不是聊拖鞋经的时候!我从喉咙深处发出警告的低吼。

此时,我不经意注意到,我们这位推理女作家的脚很小,就算是现在也穿得卜哔哔拖鞋吧。

“那么,你是害怕穿拖鞋的人走近工作室吗?”

“也不到害怕的程度啦……”

“觉得毛毛的?”

“算是吧。”委托人点点头,点了烟。这位作家小姐竟然还会抽烟呢!

“每晚凌晨两点过后,那个脚步声就会出现,渐渐靠近这里,所以——”

据说,脚步声总会在她工作室的窗前停下。

“已经持续十天以上了。”

“你开窗察看过吗?”

“有啊。可是……”

“可是?”

“没人。那也不奇怪,因为说是通道,也不过是房子跟房子之间的空隙,宽度只够一个人勉强通过,可是却听得见拖鞋声……总觉得那个声音好像是来迎接我的。”

喂,喂,少来了,又不是《牡丹灯笼》的情节。我听得目瞪口呆。小加代似乎打算公事公办,和她约定:“我们会到府上拜访一次,看看情况”。

就这样,我们来到宫部小姐的工作室。

趁着天还没暗,我们在工作室周遭走了一趟。

这里是平凡无奇的城镇一角。混杂在出租房屋当中,座落着几家小型工厂,大多是钣金厂和印刷厂。有豆腐店和用一升瓶(一升=1.8公升)卖酱油和食用油的干货店,还看到了两根澡堂的烟囱。住家机能似乎不坏,但如果一直住在这种小镇,宫部小姐穷一生精力也写不出华丽钜作吧。

至于她的工作室,也只是在自家木造房屋的最里间,加装一道可以直接进出的小门而已,日照和通风只能用“糟糕透顶”四字形容。据同住的家人表示,是她自己喜欢待在那里,绝非大家联合起来虐待这个没用的女儿。不过,这种事根本无关紧要。

这间房位于屋子西北角,窗外就是一条L型的通道。这条通道也是与邻家的分界线,邻家厕所和浴室的窗户,就面对通道敞开着。

邻家与宫部小姐家相反,是一栋新落成的时髦住宅。座落在这个平庸的小镇里,就像突然闯进澡堂的泳装模特儿一样醒目。这栋房子外表优雅,住起来似乎也很舒服,只可惜,周边房屋栉比鳞次,通风似乎不好。毕竟可以透风的地方,也只有与隔壁宫部家之间的L型通道。

同时,这也是那个“拖鞋”主人会经过的通道。

有谁那么无聊,会在凌晨两点过后走过这么狭窄的通道?

“我想可能是附近有东西互相撞击,发出像拖鞋声的声响吧。”小加代在事务所对所长如此表示。“那声音每晚雨点过后出现,是一个关键。这时间二疋有事发生。”

来此之前,小加代事先进行了几项调查,取得了邻家住户的情报。那家男主人经营餐厅,每晚深夜以后才会返家。

这不就是了吗?邻家男主人深夜返家,宵夜、洗澡时发出的声响,听在偏执狂的作家耳里,就成了诡异的脚步声——这是很有可能的事。

再加上邻家男主人因为工作关系,房屋落成后有一段时间与家人分居,正确地说,他是十二天前才与家人们在此新居生活。

这样看来,也与宫部小姐声称“拖鞋”的脚步声“约从十天以前起”的说法吻合。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拖鞋”呢?

那天夜里,我和小加代把车停在宫部小姐的工作室外头,在车里等待凌晨雨点到来。

这是个平凡无奇的宁静夜晚。凌晨一点三十分,邻家男主人开车返家,以熟练的动作倒车入库,消失在家中;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动静。

小加代交代过宫部小姐,若是“拖鞋声”工升近,就打电话到车里。两点五分,电话响了。

“这样,开始了吗?那么,请你待在原地别动。”

小加代说完,下车,蹑手蹑脚走进L型通道。手里拿着手电筒,脚上穿着运动鞋。

我紧跟在身后。宫部小姐工作室的窗户透出些许灯光。除此之外,附近看不见亮着的窗子。

然后——

当然,我的耳朵先捕捉到了声音。

卡滋、卡滋的声音。

小加代应该也注意到了,她挺起身子。

“在那里。”

她回过头,退后了两、三步,人就在邻家的浴室窗口下。窗上的百叶窗整个拉开,小加代举起手电筒,从窗外看得见反射出银光的莲蓬头。

莲蓬头上沾着水滴。直到刚才,有人——八成是一点半回到家的男主人——刚使用过。

卡滋、卡滋。

那声音从浴室里传来。我明白了。

有东西在撞击浴室的瓷砖墙面,是某种——塑胶制的东西。

同时,我还听见一种不同类型的声响。以距离来看,应该只有我听得见。那像是低沉的马达运转声,还有类似翅膀拍动划过空气的声音——

什么啊,是通风扇啊!

当我发现这个事实时,马达的低吼停止了,同时卡滋卡滋声也跟着中断,正踮高脚尖偷看邻家浴室的小加代“啊!”的惊叫一声。

“事情很简单。”小加代笑道。

第三大白天,小加代向邻家男主人借来那个发出“拖鞋声”的物体本尊,给宫部小姐过目。

那是一个旧型温度计,塑胶制,像是杂志的赠品,背面还印着以少儿为对象的参考书出版社名称。

温度计已经很旧了。小加代询问那家出版社,对方说该杂志送过一组叫“一起做实验”的实验道具,里头确实有温度计。据说是二十年前的事了。

邻居将这个温度计挂在浴室墙上,就在通风扇的抽风口旁。

“隔壁男主人回家泡澡或冲澡完,一开通风扇,墙上的温度计就会被风吹得摇来晃去拍打磁砖,敲出声音。”

隔壁家通风不良,只是开窗,没办法让浴室的蒸气散去,才装了可以定时三十分钟的通风扇。

“那声音总在凌晨两点出现,是因为隔壁男主人每天差不多这个时间洗完澡。”

只要通风扇停止转动,声音就停了。

“可是,那声音就像朝这里走近。”宫部小姐似乎无法信服。

“那是错觉。要是一直凝神倾听,听起来就像是那样。”

宫部小姐什么也没说,默默凝视着老旧的温度计。不久,她低声问:

“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这么旧的东西?”

“听说是盖房子时,地基的土不太够,就从别处运来一些土沙。这个温度计就埋在那些土沙里,虽然老旧,听说隔壁男主人小时候常玩这本杂志的赠品,看了觉得怀念,就洗干净拿来使用。”

一阵漫长的沉默过后,宫部小姐说:“这个温度计可以送给我吗?”

表面上事情就此结束,是个连事件都称不上的芝麻小事。

但是,我却有地方挂心,小加代更是一副耿耿于怀的样子。她好像还抽空调查了宫部小姐的孩提时代。

结果发现了一些事。

是二十年前住宫部家附近的一个田中小姐告诉我们的。她说镇内发生了一场原因不明的火灾,田中小姐的一个同学被烧死了。

“整栋屋子都被烧掉——连地基都烧焦了。推土机来到灾后现场,连根整个挖走,不晓得扔到哪里去了。”

这起火警被判定是人为纵火,但是犯人至今仍未查到。

“我当时伤心极了,因为我和那个同学非常要好,还一起参加理化社,那一年,我们早晚在固定时间测量屋子内外的温度,实验很简单,毕竟那时我们才小学四年级嘛。”

小加代不让内心的骚动显露于外。

“你们用的是怎么样的温度计?”

田中小姐回答:“是杂志的赠品。”

田中小姐爽快地答应小加代的要求,让她看了火灾过世的同学照片。

“这张是町内会集会时拍的。”

那是张黑白团体照,也拍到了在人群角落中,小时候长得一点都不可爱的宫部小姐。

“喏,我那过世的同学,就是这一个。”

田中小姐指的女孩子,就站在宫部小姐正后方。

她光裸的脚上穿着拖鞋。

后来,小加代做了一件事。她询问宫部小姐的邻居,确认他们兴建房子时用来补强地基的土沙是从哪里运来的。

负责的建筑公司捎来消息。我们知道了答案。

不过如果在这里说明,就成了因果报应之说,我想还是算了。

小孩子都喜欢玩火。这是真的。只是一点恶作剧,却酿成巨大的悲剧,最后终其一生陷入无止境的后悔中。这种事是每一个人都——好吧,或许不是每一个人,不过偶尔——会有的。

小加代和我一起去祭拜被火烧死的女孩长眠的墓地时,问了住持:

“最近有没有一位女士前来委托供养什么呢?”

住持回答有,还说东西装在一个小盒子里,他没有打开来看。

“没有那个必要。”住持说。

“那是位怎么样的女士?”小加代问。

住持想了一会儿,答道:“长相倒是忘了……不过我记得那位女士进入内殿时,脱了鞋子,因为脱下的那双运动鞋尺寸很小,简直就像小孩子穿的一样,我印象很深刻。”

果然。

不管怎么样,一切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无法追究了。小加代和我都束手无策。

宫部小姐现在似乎还算认真工作,但她看起来实在不像勤奋的人,不用多久,一定又会开始偷懒。

如果是这样,那就太不可原谅了。她没有吊儿郎当过日子的权利。她会写作以犯罪或杀人为题材的推理小说,八成也是因为(也可能是在无意识中)有种“想告白自己罪行!”的冲动;从这层意义来看,她没有偷懒的资格。

要是不拼命写,就算不上赎罪。所以,今后我会持续监视她的工作状况。

所以,当她还在拼命工作时——评价和销量姑且不论——至少她还认真面对时,对于纵火杀人的罪行,就请各位读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没错,就当做是一种缓刑吧。

什么?见到她的时候,你想别具深意地对她微笑?哦,这倒无妨。

毕竟只有这件事,是我自己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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