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阅读有话要说:点击屏幕中间,控制栏“主题”可以切换皮肤和字体大小!

《小笛事件》之谜——山本禾太郎论

作者:山下武

01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我住在东京牛込区的矢来町。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少年,常在柳町和若松町一带的旧书店里,猎取旧书。当时,我也就是十四、五岁。由于战争的影响,像样的旧书已经杳无踪迹,以书易书等买卖方式,也还没有流行起来,不过,偶然也能找到一两本好书。当然,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还缺乏旧书方面的专门知识,就是买的话,也不过是利用剩在口袋里的几个零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书。

柳町的十字路口,有一家铃木书店,这个书店的书架上,经常摆放着侦探小说之类的读物。铃木书店前边的一个胡同里,有一个很小的旧书店。有一天,我在那里看到一本很有意思的旧书。作者的名字我不知道,首先吸引我的是那本书的装帧。封面用红、黑两种颜色印刷,中央是一个很奇怪的假面的侧面像。这很符合我这个喜欢猎奇的少年的口味,就把它买了下来。这本书就是以写“犯罪事实小说”而闻名的作家山本禾太郎先生的代表作《小笛事件》,昭和十一年(1936年)由Profile出版社出版。遗憾的是,昭和二十年(1945年)五月二十五日天亮之前,美国空袭东京的时候,我的两千册藏书,全部化为乌有。经过战后混乱等漫长的岁月,我再次得到这本书,是将近三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现在这本书的封底衬页上,用铅笔写着购入日期: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记得我是通过早稻田的二朗书房,买到这本书的,价格大概是一千日元,便宜得简直让我吃惊。若是现在,少说也得那个价格的十倍吧。而且,那本书是带护封的,非常漂亮。这么旧的书,还带着原装护封,简直是个奇迹。现在就连没有护封的都很难买到了。

山本禾太郎战前出版的单行本,只有这一册,战后也只出版过一个短篇集《抱茗荷之说》,和一部长篇《消逝的女人》。打那以后,正如人们所知道的,山本禾太郎先生极其寡作。自从大正十五年(1926年)六月在《新青年》发表的短篇小说《窗》获得二等奖之后,空白较多,直至昭和二十六年(1951年)三月十六日,在神户市长田区家中逝世,只发表长、短篇小说十余篇。

尤其是好不容易登上了《新青年》这个大舞台以后,于昭和四年(1929年)在《新青年》发表了《针锋相对》便沉默了,后来发表作品的阵地转到了《Profile》杂志,该过程着实让人费解。

如果硬要我找出理由的话,主要因为这个作家,把写小说作为业余爱好。山本禾太郎从事过多种职业,青年时代曾经以顾问身份,参加过“浪花曲”的一个剧团,在各地流浪。跟《Profile》的关系,是因为他的好朋友,职业画家加纳哲是《Profile》杂志的发行人——熊谷晃一的智囊团成员。但是,他在《Profile》杂志上,也只发表过《抱茗荷之说》等少数几篇小说,表现并不踊跃。对此,九鬼紫郎认为:“禾太郎对那种现实性不强,只注重用诡计,欺骗读者的侦探小说不感兴趣。”这是否就是唯一的理由,我们不能不表示怀疑。当然,作为理由之一,还是可以被人接受的。

山本禾太郎充分发挥了他的创作才能的作品——根据实际发生在京都的杀人事件的审判记录写成的长篇小说《小笛事件》,正是这一理由的鲜明注脚。同时,自江户川乱步《读获奖作品有感》对禾太郎的处女作《窗》发表评论以来,“不是对侦探小说感兴趣,而是对侦探感兴趣,注重犯罪事件解决的过程”、“属于具有现实家气质的一派”,已经成了侦探小说界对山本禾太郎的定评。这一派受到瞩目的原因,被认为是“跟法官和警察有关的侦探小说爱好者”非常之多,而首屈一指的作家,则是检察官出身的滨尾四郎先生。

顺便说一句,江户川乱步属于“喜欢刺激性强的小说,注重小说的妙趣和写法的巧妙”、“具有艺术家气质”的一派,但他认为“全部都是记录,也能写出具有艺术家气质的作品”。山本禾太郎使出浑身力气、拉满弓弦射出的长篇小说《小笛事件》,正是这样一部作品,此事无需赘言。

《小笛事件》无疑是当时四十七岁的山本禾太郎成熟期的作品,长期的酝酸、缜密的构思、稿纸的页数,都无愧于代表作的称号。事实上,直到发表《小笛事件》为止,在《新青年》这个舞台上,大显身手的山本禾太郎,只发表了八个短篇小说就沉默了。总算在《Profile》杂志创刊号上重新露面之后,在经常投稿的同人中,存在感也是很弱的。

昭和八年五月创刊的《Profile》杂志,于昭和十二年四月休刊,整整四年间坚持纯侦探小说杂志的特色,几乎所有新老侦探小说作家,都在这本杂志上发表过作品。试图向纯商业性杂志方向转换,改名为《侦探俱乐部》,打算再出发的时候,由于发行人股票投资失败,被迫休刊,实在是太可惜了。昭和十二年,编辑二月号的时候,编辑部搬到了东京。决定每个月请一个特邀主编,在涩谷白十字召开“东京Profile大会”等等,扎扎实实地开始布局。第一个特邀主编是木木髙太郎,第二个特邀主编是海野十三。为了达到别开生面的效果,第三个特邀主编,就是法医学专家高田义一郎,预告都打了出去,结果还是休刊了。战后的昭和二十一年(1946年)七月,《Profile》杂志易名为《假面》,发行人也转到了神田的八千代书房麾下,出版十六开本的季刊,结果很短命,只出了五期。

《Profile》杂志最早的发行人熊谷晃一,是一个商人家的少爷,一个地地道道的侦探小说迷。他把住在京都大阪神户的西田政治、山本禾太郎、山下利三郎、户田巽等人召集起来,经过长达两年的准备,开始发行具有强烈的同人杂志色彩的《Profile》。当初只是一种爱好,并没有发展成商业性杂志的打算。加纳哲来找山本禾太郎的时候,当时山本禾太郎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因为他认为:这种杂志的寿命是不会长久的,他在《侦探小说怀旧谈》一文曾云:

“加纳哲对我说,熊谷先生说了,这个杂志至少要坚持一年,于是我就跟关西地区的侦探小说作家,一起支援这个杂志。出创刊号的时候,在京都市四条的八尾政,召开了创刊纪念会。我记得到会的有西田政治、山下利三郎等几个人。虽然加纳哲作为主编,出了创刊号,但每期都是赤字发行,什么时候休刊都有可能,大家多少都有些提心吊胆。谁知过去了一年又一年,杂志出了一期又一期,竟然一直坚持了下来。

“东京方面甚至有人说:熊谷到底是个什么人物啊,这样一本杂志,竞然连续发行这么多年,真是个奇迹。我们也没想到,这本杂志会连续发行这么多年。当时,出现了以《Profile》杂志为中心,在神户、名古屋、京都、大阪、仙台、札幌,甚至于中国的大连,都成立了侦探小说俱乐部,每月都有例会的盛况。《Profile》由九鬼澹担任主编以来,跟首都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原来在京都的编辑部,也搬到了东京。但是,坚持了多年的《Profile》还是终于休刊,改名为《侦探俱乐部》。”

对山本禾太郎来说,《Profile》跟《新青年》一样,给他留下了很多值得回忆的东西。但是,作为最早通过加纳哲参加了《Profile》杂志的创作活动的中坚作家,在将近五年的时间里,只在这个杂志上,发表了四个短篇小说,一个接力小说,一个小故事,两篇随笔,一篇书评,一篇评论,一篇座谈会纪要,上阵次数很少。此前在《神户新闻》和《京都日日新闻》上连载的《小笛事件》,可以说是一部让他扬眉吐气的作品,但后来的山本禾太郎,还是一个典型的业余作者的姿态,没有什么大的动作。

虽然山本禾太郎在《Profile》上,发表过一篇非常出色的短篇小说《抱茗荷之说》,但这是一部怪异气氛很浓的作品,跟人们所标榜的“犯罪事实小说”相去甚远。不过,他写出这种类似梦野久作的《贴画的奇迹》、横沟正史的《鬼火》的梦幻式、民俗性很强的侦探小说,并不叫人感到意外。在山本禾太郎那里,怪异趣味与写实作风,是同居一处的。一极是《抱茗荷之说》《从二楼坠落的人》《被封锁的鬼屋》《幽灵照片》等,这些小说与其说是侦探小说,倒不如说是表现因缘命运的作品;另一极则是《窗》《小坂町事件》《八月十一日夜》等等大量抄录审判记录、描写法庭审判场面的、具有佩里·梅森风格的写实作品。

《抱茗荷之说》写的是一对美丽的双胞胎姐妹,为了一个姐妹俩都爱的男人,明争暗斗,斗败了的妹妹远嫁他方。但是,姐姐仍然不能原谅妹妹,假扮朝圣者,追到喜欢接待朝圣者的妹夫家里,设计毒杀妹妹,不料却把妹夫毒死。姐姐仍然不肯罢休,其后还是将生活窘困,带着幼小的女儿君子、回到娘家的妹妹,绞杀后扔进水池,并让君子背着一个很大的人偶回祖母家。君子长大成人以后,偶然脱掉人偶的衣服,发现人偶的后背上,写着“抱茗荷之说”几个字。君子想起自己小时候,跟母亲一起去过的那个有抱茗荷家徽的城堡似的豪宅,她还想起那天母亲的尸体,漂浮在那座豪宅的庭园中,一个很大的池塘里,于是,她就开始凭借这点记忆,到处寻找那个池塘。后来,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叫做“孪生子池”的池塘,并在池塘边上的一户人家当了女佣。据说以前这里世袭的村长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兄弟,长大以后,兄弟二人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弟弟放火烧房子,致使整个村镇化为灰烬,因此引起人们极度厌恶。谁知那以后村长家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兄弟。村长家的媳妇苦恼之余,竞然抱着双胞胎兄弟,跳入池塘自尽,因此这个池塘,至今被称为“孪生子池”。叫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池塘周围的田里长出来的茗荷,全都是两个一对抱在一起的。小说接下来写道:

君子在池塘边上的那户人家当了女佣之后,沉睡在她的身体里的记忆,就开始一个一个地复苏了。侯爵豪宅似的大门,大门一侧吊着的黑漆轿子,古老的灭火水箱。所有这些,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破败不堪,犹如事实总比想象丑陋。但这些毫无疑问,就是如梦境一样,沉淀在君子记忆深处的那些景象。尤其是当君子仰望着那个镶嵌着抱茗荷家徽的、黑漆油成的轿子时,心中浓雾瞬时消散,立刻回忆起当时看到的抱茗荷图案。那是君子在目送母亲走进大门的时候,所看到的图案,那个图案就印在母亲戴着的头巾后面的下摆处。

君子还去了记忆中,漂浮着母亲尸体的池塘的池畔。池水并不深,开满了山茶花的枝条,遮盖在水面上方。落下的山茶花的花辦是暗紫色的,沉在好像是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清澉的水底。也有些花瓣漂浮在水面上。君子呆呆地盯着水面,似乎看到了戴着头巾的、容貌端丽的母亲的尸体。君子不禁想道:“这么浅的水池,能淹死人吗?”而且她唯一的女儿,还在门外等着,她怎么会去自杀呢?

另外,戴着头巾的朝圣者,肯定是想让母亲喝下用金色符签泡的符水,而不是想让父亲喝下它。母亲会不会是被人杀害的呢?母亲肯定是被人杀害的!想到这里,那些仿佛梦境的谜团,似乎渐渐地解开了。

飘散着妖气的古色古香的叙事方式,江户时代的通俗绘图小说似的文体,跟山本禾太郎出道以来的写实性风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江户川乱步、梦野久作、横沟正史的世界。山本禾太郎有意识地在说唱故事的世界里漫游。具有时代特色的土墙仓房,镶嵌着抱茗荷徽记的侯爵风的涂漆轿子,一次旅行接着一次旅行,没有目的地,到处流浪的贫困的朝圣者,少女的母亲围着的高僧头巾……这些江户川乱步式的奇异世界,吸引着人们不进去看看,就不肯罢休的淫靡魅力,脱离现实世界的倾向,都是非常明显的。

当时的评论中,有人认为山本禾太郎采用了“彻底抛开主观”的手法,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诚然,禾太郎排除了通过少女的眼睛,用第一人称来讲故事的陈腐的叙事法,但实际上,在山本禾太郎的全部作品中,《抱茗荷之说》是最具有主观色彩的。民间传说与风土人情巧妙搭配,脱离现实的倾向,犹如缕缕烟霭,从每一个角落冉冉升起,可以说是一篇梦幻般的小说。这样的小说,作者自己如果不能化作小说中的人物,是不可能成功的。甚至可以说,只要作者离开了小说中人物一步,成为旁观者,小说就写不下去了。这里的山本禾太郎,跟写作“犯罪事实小说”的山本禾太郎判若两人。

当然,这是发表了《小笛事件》以后的新境界,在到达这个新境界之前,山本禾太郎首先重视的,还是现实中实际发生的事件。从“犯罪事实小说”这个点出发,到写作《小笛事件》时,写实主义风格达到顶点,有一个发展过程。因此,在论及他的代表作《窗》和《小笛事件》之前,乱用侦探小说的倒叙法,立刻做出结论,是很不妥当的。

02

毋庸赘言,山本禾太郎在文学上的出发点,是他的短篇小说《窗》。这篇小说写的是实际发生于神户的一起杀人事件,作者运用的是把调查记录、审讯记录、鉴定报告等排列起来,最终推断出真正的凶手的写法,给侦探小说界吹进了一股新风。当然,这类形式的作品,还有甲贺三郎的《支仓事件》、浜尾四郞的《他是杀人凶手吗?》等作品。特别是浜尾四郎,有在法律界工作的经历,对于法律的无力,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怀疑,通过侦探小说这种形式表现了出来,其最髙杰作是《被杀害的天一坊》。

山本禾太郎当然没有浜尾四郎那么深刻的写作动机,但他以“事实小说”的方法,弥补了他作为一个作家的天分之不足。他借助审讯记录和鉴定报告,来完成他的小说。他有在神户地方法院当书记员的经历,看过很多审判记录。这对他帮助很大。

他把自己的优势,毫无遗憾地发挥了出来,诸多“偶然”发生的事件,成就了一个作家。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他为《窗》写的序文里看到这样的文字。

我对这个事件的记述,不想加上一点我自己的创作因素。因为这个事件的偶然性,大大超过了我的想象。于是,我记录这个事件的时候,尽可能把跟这个事件有关的调查记录、审讯记录、鉴定报告等等排列起来,希望读者通过这些记录和报告,去了解事件的真相。但是为了记述上的方便,我写了一个“序幕”。之所以能写出这个“序幕”,是因为我知道这个事件的结果。

正如作者所说,《窗》是用大正六年(1917年)七月九日夜晚,发生在神户市郊外的杀人事件的调查记录、审讯记录、鉴定报告等构成的侦探小说。进入正题之前,小说写了一章“楔子”,那天夜里的主要人物的行动,犹如皮影戏般展示在读者面前。这是一种崭新的手法。由于是在暗夜里上演的默剧,无法判断到底谁是真正的凶手,因此具有引起读者好奇心的作用,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排列在一起的审讯记录和鉴定报告的单调。

小说《窗》描写的“事件”梗概如下:贸易公司老板的侄女被人绞杀,负责审理这个事件的检察官,根据对事件发生那天夜里,闯进去的盗窃犯,以及有关人员的调查报告和审讯记录,最终将凶手推断出来。

为了贯彻“忠实于现实中实际发生的事件”这个创作原则,山本禾太郎创作《窗》的方法,是重视“偶然”的作用。禾太郎的写作手法,跟创造西·奥古斯特·杜宾和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样的名侦探的创作理念,并不是背道而驰的。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是一个接一个堆积起来的“偶然”,最后真相大白,靠的也是“偶然”。发生杀人案的那个夜晚,潜入贸易公司老板的别墅盗窃的小偷,偶然掌握了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小偷选定那个晚上,潜入别墅偷东西是偶然,两个偷情的职员,撞上了杀人现场也是偶然。从杀人案发生之夜的状况的证据,和审讯记录可以知道,住在别墅上房的两个职员中的一个,是杀害住在偏房里的贸易公司老板的侄女的凶手,却不能断定,到底是哪一个。但是,根据以盗窃为目的、从偏房窗户看见了里边情景的小偷的供词,这个曾经被各大报纸大肆渲染的“五甲美女杀人事件进入迷宫”的事件,终于得到了解决。

小偷最初的供词说,是站在围着别墅的矮树墙外边,往里看的,然而经现场勘验,站在那里什么都看不见,同时在亮窗下边,发现了小偷的胶底鞋印,负责这个事件的检察官,在小偷面前表演哑剧,将那天夜里小偷的行动逐一再现,结果,使其交代了八个有前科的盗窃犯的重大罪行。《窗》这篇小说的主角,简直就可以说,是当不了时间的守护神的“偶然”。

到了《小笛事件》中,“偶然”就更可怕了。在《小笛事件》里,“偶然”就像一架精密的机器挖的陷阱,准确无误地把绳索,套在了被怀疑者的脖子上。这个事件非常“偶然”地没有目击者,如果不能洗雪冤罪,就只能被送上绞刑架了。日本全国六所大学的法医学权威总动员,就这样到结审,还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把这么难以解决的事件写成小说,也只有法律通山本禾太郎能够做到。在昭和四年(1929年)八月号的《新青年》上发表《针锋相对》以来,已经沉默了很久的山本禾太郎,借助该事件,终于得到了可以写一部惊世力作的好素材。决心挽回名誉的他,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小笛事件”的辩护律师高山义三,在《犯罪史上的重要文献》一文中写道:“在我担任辨护律师的事件中,最感兴趣的就是‘小笛事件’。当山本禾太郎前来,向我借关于这个事件的卷帙浩繁的记录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在我辨护过的案子里面,能够让我废寝忘食、全力以赴的案子,‘小笛事件’恐怕应该排在第一位。这个事件惊动了日本全国六所大学的法匼学权威,他们围绕着小笛的死因,各抒己见,互不相让,从一个单纯的杀人嫌疑事件,一跃成为法医学界的论证,只能说是稀有而壮现。我是一个希望把犯罪跟法医学密切联系起来的律师,而且跟‘小笛事件’关系密切。山本禾太郎把我借给他的记录,吹进文学的生命,成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史文献,我除了感谢以外,还能说什么呢?”

从高山律师那里,借到卷帙浩繁的记录以后,山本禾太郎兴奋得眼睛发亮,这是不难想象的。虽然他早就熟知这个事件,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其中记录的事实,引起的不是侦探小说“猜凶手”的兴趣,而是血淋淋的人间实录。在禾太郎体内,沉睡了很久的侦探小说之鬼,终于又再次瞪起了血红的眼睛,这个稀有的、猎奇性很强的事件,瀲起了他的创作欲望。对于山本禾太郎所所标榜的“犯罪事实小说”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素材了。

果然,昭和七年(1932年)七月六日,在《神户新闻》和《京都日日新闻》上,开始同时连载山本禾太郎的长篇小说《颈上勒痕》,意外地受到读者广泛的好评。出版单行本的时候改名为《小笛事件》,事件发生以后,围绕着死者小笛脖颈上的两道勒痕,日本六所大学的法医学者反复鉴定,在我国审判史上,是空前绝后的。所以,小说最初连载的时候使用了《颈上勒痕》这个名字。

至于从髙山义三律师那里,把卷帙浩繁的记录借来阅读之后,引起了山本禾太郎极大兴趣的原因,是他已经厌倦了那些浅薄而煽情的所谓“实话小说”。“满洲事变”(九一八事变)后,日本进入了所谓“非常时期”,军事当局说话的分量越来越大,街头巷尾追求刹那间快感的色情、怪诞、荒谬趣味的作品泛滥,书店里摆满了“实话杂志”、“实话时代”、“犯罪科学”、“犯罪公论”、“犯罪实话”等类似的杂志和书籍。实际上,沉默了很久的山本禾太郎,也在这股风潮中,给《周刊朝日》的有奖征文投过稿并且得了奖。但是,那篇作品也属于当时流行的所谓实话小说,跟他一贯提倡的、以写实主义为主体的侦探小说相比较,似是而非,只不过是一个以很有人气的女艺人,为模特的艺界内幕故事。

当山本禾太郎阅读了从髙山律师那里借来的记录之后,忽然意识到,同为“事实小说”,如果以杀人事件的一系列记录为中心,构成作品的骨架,就能写出跟那些只重视诡计,而没有现实意义的侦探小说不同的作品,实现自己一贯主张的“犯罪事件的小说化”。

03

由“小笛被杀”引起了很大骚乱的这个事件,从大正十五年(1926年)六月三十日,大月茂野到位于京都帝国大学农学院正门前的一条路边的平松小笛家去的时候起,徐徐拉开了序幕。茂野于六月二十八日,让自己的大女儿喜美代(五岁)和小女儿田鹤子(三岁),跟着平松小笛去玩儿,并在小笛家过夜,到现在还没回家。二十九号她就来过一趟,门上挂着一把锁,里边好像没有人。

大月茂野跟小笛五年前就认识了,当时小笛从大月夫妇租赁的房子的房东手上,把房子买了下来,小笛成了大月夫妇的新房东,两家的关系很好。小笛特别喜欢孩子,经常把大月家的孩子带回家玩儿,也经常让孩子们,在她家住上一夜、两夜的。不过,这次茂野觉得有些反常,心里感到一阵慌乱,就叫上一个她认识的邻居家的太太,进入紧挨着小笛家的、没有人住的空房子,往小笛家看。她们看见小笛家中间,那个四叠半的房子里,从一床大花棉被下面,伸出来一只脚。两人商量了一下,认为应该报警。茂野到百万遍派出所报警的时间,是六月三十日下午一点。警察来到小笛家之后,见到的是令人大吃一惊的情景。

那个三张榻榻米面积的房间内,只挂着一頂空蚊帐。紧挨着三张榻榻米面积房间的,是一个面积为四张半榻榻米的房间。这个房间里躺着小笛的养女千岁,是年十七岁。千岁的脖子上,勒着一条印有“XX储蓄银行”字样的布手巾,手巾上还勒着一条绳子,分明是被人勒死的。千岁的尸体在房间中央,仰卧在一条由东北稍稍向西南歪斜的褥子上。尸体上盖着一条大花被面的棉被,被头是黑天鹅绒的。右手和右脚,露在棉被外边,脚边有一件平紋细布女式单衣,有一部分露在棉被外边。

千岁的隔壁是一个六张榻榻米面积的房间。榻榻米上到处都是棉被、坐垫、脱下来随便一扔的衣服,简直没有下脚的地方。这个房间的西南角的棉被下面,盖着茂野太太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的喜美代和田鹤子。姐妹佛都已经被人用日本式手巾勒死了。

更让前来勘验的人们感到吃惊的是,在通向廊子的门楣上,吊着这个家的女主人——平松小笛的尸体。

此后现场勘验的情况写得很长,山本禾太郎也许意识到这一点了,遂这样写道:“用这么大的篇幅来介绍勘验报告,诸位读者也许已经看得麻烦了吧?不过,这个勘验报吿,跟以后登场的小南又一郎博士的鉴定,将成为这个事件的根本,在这里,无论如何,也要把勘验报告的重要部分讲一下。我相信,了解了勘验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诸位读者的猎奇心理及侦探兴趣。”他劝告读者耐心读下去,因为这次勘验,跟京都帝国大学的小南又一郎博士,长达八十六项的浩瀚的鉴定报告,都是判断嫌疑人有罪还是无罪的关键,日后将就这次勘验,和小南博士的鉴定报告,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现在有必要谈谈这个家的主人——平松小笛的品行。平松小笛在山口县都浓郡下松町(今下松市)当女佣的时候,跟一个鞋匠私通,后成家。十八岁那年生下一男孩,才两个多月,就把孩子扔下离家出走。多情的她后来跟过很多男人,流浪各地甚至到过朝鲜,最后定居京都。并不懂得经营的她,筹钱买了房子,开始当房东。期间跟寄宿在她家的京大学生广川条太郎发生肉体关系,广川毕业到神户工作后,这种关系还一直保持着。广川跟小笛的养女千岁,也发生过肉体关系。住在老家的父亲为广川提亲,广川打算断掉跟小笛母女的关系,但一时又断不掉,感到很为难。

事件发生前一天晚上,广川条太郎就住在小笛家。小笛家的桌子上,放着小笛写的三封遗书,遗书中写有“你就把千岁杀了吧”等字句。

小笛经济上极为窘迫,养女千岁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没有治好的希望,唯一可以依靠的广川条太郎,又要离开她,处于走投无路的状态。上述这些因素加起来,就使广川成为最值得怀疑的人,广川陷入了非常不利的境地。因此,警方和检察院认为,广川是在被小笛逼着,一起殉情而死的情况下,杀害了小笛等四人的。

广川说,他是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点半,离开小笛家的,小笛还把他送到了大门口,但是验尸以后,根据小笛肠胃里食物的消化程度,小笛的死亡时间为六月二十八日零点到四点之间,这也对广川不利。另外,关于小笛脖子上的勒痕的鉴定结果,一直到最后,都在法庭上展开着撖烈的辩论。若是他杀,知道了前一天吃晚饭的时间,就可以推定出行凶的时间。因此,如果像广川的供词中说的那样,二十七日“五点半到六点开始吃晚饭,七点左右吃完,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开了电灯”,就等于说“小笛等人死的时候我在场”。当然,若是自杀则另当别论。

除了广川条太郎,还有可疑的人吗?有一个姓八木的,以前是小笛的情夫,但正在监狱里服刑。据说,跟小笛关系很不好的小笛的亲生儿子森田友一,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孩子,周围人对他评价很髙。对小笛这样一个见异思迁,而且动不动就歇斯底里大发作的母亲,友一给予了多方面的关照。尽管小笛那么无情地扔下才两个多月的友一,就离家出走了,饱尝了人间辛酸的友一,还是非常想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当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打听到母亲小笛的下落以后,就跟自己的妻子一起来到京都,跟母亲在一起生活。后来小笛嫌友一太认真,跟他在一起生活太憋屈得慌,就不跟他在一起住了。但是,友一只要有机会,就劝母亲跟广川分手,小笛却说什么“能找一个年轻的情夫,说明这个女人有本事”,并对友一大发脾气。最近母子关系虽疏远了,但很难就此推断,是友一杀了亲生母亲。

自暴自弃的人是小笛,要不就是觉得对付不了小笛的广川。这两个人不管谁下手,都不是不可思议的。小笛的尸体被发现以后,就使广川陷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如果不能证明,是小笛勒死另外三个人以后自杀的,广川就理所当然地成了犯罪嫌疑人。但是,广川供词中说,他听小笛对千岁说过“什么时候我要把你杀了再自杀”这样的话,所以有一天晚上,小笛去千岁睡觉的那个三张榻榻米的房间里去的时候,千岁吓得跳了起来。还有,小笛多次对广川说过“跟我一起死了吧”之类的话。二十六日晚上,小笛也说过“我要是死的话,也不一个人死”。二十八日早晨,广川离开小笛家的时候,小笛的样子叫他感到有些不安。

但是,已经死去的人不能开口说话。如果小笛不能死而复生,说出真相,检察官就很难做出不起诉广川的决定,广川太可疑了。于是,广川以杀人罪被起诉,作为未判决囚犯,被关进了监狱的单人牢房。检察官小西写的起诉书主文如下:

“被告人广川条太郎,于大正十三年春,与京都市上京区北白川西町八十五番地,九号之平松小笛发生肉体关系,同年秋,更与平松小笛之长女千岁发生肉体关系,持续至近日。广川之友人及父母,劝其择偶成婚,而平松小笛执拗纠缠,不许广川与其他女人结婚,广川遂决意将其杀害。大正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夜,广川在小笛家中,将小笛、千岁以及偶然在小笛家玩要过夜的大月多三郎之长女喜美代、次女田鹤子一并杀害。”

《小笛事件》这部小说,从开始一直到小西检察官起诉书的主文,作者山本禾太郎都是淡淡地做着客观性叙述。作品的后半部分,髙山律师登场以后,作者笔锋一转,开始热情洋溢地描写为了洗雪广川的冤罪,废寝忘食日夜奔走的髙山义三律师的形象。也正是从这时候起,这部作品的侦探小说趣味陡然增强。

受到广川所在的神户X信托银行(小说中为神户信X公司)总经理的委托,高山律师接了广川这个案子。从那天开始,髙山律师的事务所,简直就成了侦探事务所。小笛平素的行动,情爱关系,借贷数额,怨恨情仇,都列入了髙山律师的调查范围。调查的结果,所有的材料,都被髙山律师认为,是小笛自杀说的证据。

首先,这个事件的焦点是:(一)小笛是自缢,还是被人绞杀?(二)小笛等四人,是否为晚饭后七八个小时,即二十八日凌晨三点左右死亡?

一切的一切,都集中在这两点上。如果绝对相信小南博士的鉴定结果,死因确定为他杀,死亡时间确定为晚饭后七、八个小时,不管费多少唇舌,也无法洗雪被告广川的冤罪。现场留下了好几张本来带在广川身上的名片,小笛的遗书上,也盖着广川的印章,对广川不利的证据很多。

但是,如果推翻了小南博士的鉴定结果,一切都能捆过来。因此,确信广川无辜的高山律师,首先对小南博士的鉴定产生了疑问,并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增加三田定则(东京帝国大学教授)、髙山正雄(九州大学教授)、中田笃郎(大阪医科大学教授)三位博士为新的鉴定人。此为当然之举。

但是,如果法庭重视小南博士的鉴定报告,对髙山律师提出的申请,说一句“没有必要”,那就是万事皆休。高山律师想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开庭数日之前,先下了一个先手。他请草苅春逸博士做了一个鉴定报告,这个鉴定报告认为,小笛颈的上勒痕,不是被他人绞杀形成的,而是自缢形成的。这个鉴定报告,虽然不是接受法庭指示做出的,但是在“死刑还是无罪”这个重大分歧点上,确定了审判的走向,是在我国法医学界,引起波纹的最初的一粒石子。法庭接受了高山律师增加三个新的鉴定人的申请。如果再把小南博士关于小笛等人的死亡时间的鉴定推翻,广川的冤案就可以彻底昭雪了。

04

在三个新鉴定人中间,三田博士主张“自杀说”,中田和高山两位博士,虽然倾向于“他杀说”,但也有几分伸缩余地。在这种形势下,辩护方进一步提出申请,希望增加在警察医院干过三十多年,处理过一百四十多次自缢事件的矢野利春医师为鉴定人。矢野医师认为,从吊在门楣下的小笛的尸体的状态来看,小笛为自缢。

死刑还是无罪?“小笛事件”成了从未有过的难事件。审判的走向,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全社会沸沸扬扬,各大报纸更是大肆炒作,把“龙野六人被杀事件”、“堺市面馆杀人事件”和“小笛事件”并称为三大怪异事件,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

十一月四日开始的,在九州大学召开的全国法医学研讨会上,把“小笛事件”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而在检察官和辩护人之间,展开了激烈辩论的审判,也于十一月十九日上午九点正式开庭。身穿红色法官服的小西检察官正襟危坐,揭开了战幕。他做了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发言以后,请求法庭处以被告广川死刑。山本禾太郎的笔写到这里,开始从淡淡地客观叙述,转向昂扬的激情描写。髙山律师充满自信的话语,使法庭辩论顿时推向白热化。

“我接手这个案子,是在事件刚明发生的时候,到现在己经一年有半。一年半以来,这个事件没有一天,离开过我的大脑。我被这个事件苦恼着,我不断地思考着,我的不肖之身,犹如一匹被鞭打的驽马,奋蹄前行,没有一刻停止过。而且,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没有一次,哪怕是一次,曾经想到过‘广川条太郎先生也可能是凶手’。作为本案的辨护律师,还有比这更叫人感到欣慰的事情吗?”

确信广川无罪的高山律师,那铿锵有力的声音,镇住了整个法庭。他首先指出,检察官的发言中所说,广川杀害小笛等四人的证据,是非常薄弱的。对于检察官把散落在现场的广川的名片,作为广川的杀人证据这一点,高山律师揶揄道:“世界上有为了告诉别人‘我就是杀人凶手’,而把自己的名片扔在现场的傻瓜吗?”引起旁听席一阵哄笑。接下来,髙山律师谈到广川杀害年幼的大月姐妹的,所谓“证据”时指出,根据广川所在公司经理的证词,广川心地善良,特别喜欢孩子,不可能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有此残忍之举。髙山律师认为,这个事件是“自私地病态爱恋着广川的小笛,在决意自杀的非常时期,制造的一个偶发性事件”,两个幼女不幸被卷入了这个偶发事件。而且千岁也跟同学说过,“我要是死的话,一定要拉上两个孩子一起死”。

高山律师的结论是:“把以上各点综合起来,可以做出以下结论:真正的罪犯是平松小笛,三个女孩子悲惨地死于小笛之手。这是自然而明了的事实。”

髙山律师调整了一下呼吸,进一步把“关于事件的一切证据,都是双刃剑、两面盾”的性质揭示出来。检察官力主有罪的证据,都变成了无罪的证据。一件又一件,具有讽刺意味地暴露出来。

“为什么呢?因为上述议论,都是以平松小笛为他杀,死于二十八日凌晨三点为前提的!

“如果现在把小笛之死认定为自杀,把她的死亡时间,认定为早晨五点半以后,即广川条太郎先生离开小笛家以后,不仅检察官的发言是没有必要的,我的辩护是没有必要的,就连开庭审判都是没有必要的!

“小笛之死绝对不是他杀!小笛是自杀!……而杀死三个女孩子的凶手,就是平松小笛!……

“小笛等人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五点半以后!——

“这个事件断送了无辜的、前途无量的好青年广川条太郎的一生!……

“不但已经被关了一年半的监狱,甚至还要被送上断头台!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咒的恶魔剧本啊!……

“国家应该在广川条太郎先生面前跪下,叩头谢罪!”

白热化的辩论告一段落,法庭上的气氛紧张到极点,人们连轻轻咳嗽一声都不敢。高山律师打破沉寂,继续说道:

“预审法官和检察官认为:平松小笛与广川条太郎相约殉情,小笛请求广川先把她勒死。我从一开始就怀疑这种看法。小笛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很难对付的女人,相约殉情的时候,在不能确认对方是否真的会自杀的情况下,请求对方把她勒死,这可能吗?”

“对于自己的将来,平松小笛已经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可是广川还是一个很有前途的青年。不过,广川可能很快就要找一个年轻的姑娘结婚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相约殉情,平松小笛肯定会想:如果自己自杀了,广川条太郎却不自杀,那自己不是白死了吗?总之,小笛是绝对不会轻易地先死的。只因为遗书上写了一句‘我先死’,就认为小笛先死了,这绝对是错误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请看:‘说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骗我。你就把千岁杀了吧。我先死。’作为遗书,这些话到底是说给谁听的呢?当然是说给广川条太郎先生听的。

“可是,既然要跟广川条太郎先生殉情,这些话直接跟广川先生说不行吗?广川条太郎先生又不是聋哑人。应该当面说出来的话,为什么要写在纸上呢?……为什么要像告诉其他人那样,在遗书里写上这些话呢?

“这里边必定有其原因和意义。也就是说,平松小笛写这些话的时候,广川条太郎先生不在她的身边,所以,她才这样写,而且是为了表明说过这些话……

“还有,第十六号物证,即盖着广川条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那封遗书,是非常有意思的,不,应该说是非常奇怪的。‘条太郎’这个名字,是小笛用片假名写上去的。广川条太郎先生不是不会写字,怎么会让连汉字都不会写,只会写片假名的小笛替自己署名,自己只按一个印章呢?……这不是很奇怪吗?就平松小笛的性格而言,广川条太郎先生如果在场,不签字的话,小笛能放过他吗?

“平松小笛前往神户广川条太郎先生的住处的时候,在广川条太郎先生的房间里乱翻,广川条太郎先生的白色西服坎肩,一直挂在他自己的房间里,这些都有房东的证词。小笛从坎肩里面发现了广川条太郎先生的印章,又翻出广川条太郎先生放在房间里的稿纸,在稿纸上偷偷盖上了印章,这是非常容易判断的事情。

“如果三封遗书,都是小笛临死之前写的,不会又是用稿纸,又是用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我看到这种情况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不自然。

“作为本案重要证据之一的第十六号物证,即盖着广川条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遗书,是用稿纸写的。搜查住宅的时候,在广川条太郎先生的住处,发现了很多同样的稿纸,在平松小笛家里,却一张都没有发现。这种稿纸小笛家不用,广川条太郎先生也没有把这种稿纸,带到平松小笛家里来的必要。

“如果说广川条太郎先生在事件发生之前,只带到平松小笛家一张稿纸,也太不合常理了吧?

“我认为,第十六号物证,即盖着广川条太郎先生的印章的遗书,除了背面的文字,其余文字,都不是小笛临死之前、或数小时之前写的,而是小笛开始想到死的时候,就事先写好放在家里的。当她下决心自杀的时候,就把早就写好的遗书,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这种主张的根据是什么呢?根据田村武雄老师的鉴定:‘第十六号物证所用纸张,由于摩擦等原因,多处纸质脆弱。’‘写正面的文字时,所用铅笔的铅笔芯较硬,跟写反面的文字时,所用铅笔不是一种铅笔’根据弘末直诚先生的鉴定:‘小笛的三封遗书,并非写于同一时间,至少第十六号物证背面的文字,写于临死之前。’

“还有,广川条太郎先生的署名,和印章以下的‘说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骗我。你就把千岁杀了吧。我先死’等字句,是临死之前加上去的。在第十五号物证里,即写给福田芳的遗书里面,写了‘把野獭的东西拿来交给千岁’这样的话,可是在第十六号物证里,又再次叮嘱‘你就把千岁杀了吧’。这种矛盾证明,三封遗书不是同时写的。如果认为是同时写的,就无法解开这个事件之谜。

“另外,遗书如果是平松小笛跟广川条太郎先生一起写的,广川先生甚至盖了印章,那么把遗书摆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广川条太郎先生不应该不知道。如果像预审法官和检察官所认为的那样,广川条太郎先生是应平松小笛的要求,把小笛勒死的,然后为了掩盖罪行,又杀死了三个女孩子的话,唯一活下来的广川条太郎先生,是不可能把遗书留在那里的。

“也许,这也被认为是广川条太郎先生为了伪装小笛自杀,施用的计谋的话,那不等于直接承认‘人是我杀的’吗?这算什么计谋啊?……

“因此我认为:这恰恰证明,广川条太郎先生根本就不知道小笛写了遗书。

“总之,如果以平松小笛在遗书里写了‘我先死’,小笛果然先死了这个事实为依据,那么,平松小笛在遗书里写了‘说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骗我’,就认为广川条太郎先生跟小笛相约殉情;平松小笛在遗书里写了‘你就把千岁杀了吧’,就认为广川条太郎先生杀了千岁,只能叫人感到可笑,稍微有思考能力的人,都不会接受的。(中略)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平松小笛的遗书的话,那就是:非常明显,小笛的本意,跟写在遗书上的文字是相反的!”

高山律师认为,只因为遗书上写了一句“我先死吧”,就认为小笛是被广川勒死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判。遗书只不过是小笛陷害广川的诡计。小笛的遗书中还有“说好了死就得死,不能骗我,你就把千岁杀了吧”等语句,也是为了陷害广川。

既然要跟广川一起殉情,而且广川就在面前,有什么必要像跟聋哑人笔谈似的,在遗书上写这些话呢?这只能证明广川不在场,小笛打算通过这些语句,误导人们认为广川在场。按照高山律师的说法,这一点可以充分证明,小笛不是他杀,不是死于凌晨三点左右。

关于法医学鉴定,高山律师问道:如果把小南博士的鉴定,从正在审理的这个案件里撤出去,剩下的还有什么呢?小南博士的验尸鉴定,是尸体在盛夏时节被放置了几十个小时以后,尸体腐败非常严重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得到的结果是不准确的,就连小南教授,都在鉴定报告的第七十六条指出:“一般而言,平松小笛等人的尸体,腐败情况严重(中略),判断实情几乎是不可能的。”提醒审判长,小南博士的鉴定作为证据是很无力的。

“然而,预审法官和检察官,把小南博士的所谓‘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独断的假想,作为不可撼动的科学依椐,先把小笛等人吃晚饭的时间,定为晚上七点,再认定小笛等人死于次日凌晨三点,而凌晨三点,广川条太郎先生还在小笛家里,然后得出广川条太郎先生跟这个事件,就不可能没有关系的结论,最后,作为给广川条太郎先生定罪的重要根据。这样做实在叫人感到遗憾之至。法医学的鉴定,是一种间接的证据,如果作为有罪或者无罪的根据,必须采用在科学上有定论的、不能有任何误差的鉴定!”

髙山律师充满激情的辩护,抓住了法庭上所有人的心,人们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审判长深深地陷在椅子里,两个陪审法官向前探着身子,整个法庭好像被髙山律师一个人独占了。洋洋洒洒三个小时,人们被他征服了。

午休之后,关西地区刑事犯罪研究专家、老律师足立进三郎,开始了轻妙洒脱的辩护。他首先嘲讽了检察官关于广川杀害千岁等三个孩子,是为了掩盖杀害小笛的罪行的说法,然后,严肃地指出把小南博士的鉴定,当做广川有罪的证据,是非常危险的。足立律师用下面一段话,结束了他的辩护。

“我直接跟被告接触过,这个人不会是制造了这场惨剧的人。还有,进食后九小时死亡的鉴定,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法医学的鉴定,只能作为参考资料,而不能作为证据。既然是参考资料,就应该有所取舍,该取的取,该舍的舍。恳请各位法官根据事实,把受了很多苦的被告的冤罪洗清。应该接受堺市面馆杀人事件的教训。如果以小南博士的、所谓‘进食后九小时死亡’的鉴定,判处被告死刑的话,就等于是小南博士判处了被告的死刑,这将令人感到万分遗憾。恳请各位法官明察,不要给一个无罪之人判罪。公平审判,不伤害任何一个无辜的人,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

足立律师的思路非常清晰,不愧是一个老练的律师。时而幽默,时而讽剌,时而严肃,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辩护,让法庭上的人们,听得如醉如痴。足立律师的辩护中,“如果以小南博士的,所谓‘进食后九个小时死亡’的鉴定,判处被告死刑的话,就等于是小南博士判处了被告死刑”这句极具讽刺意味的话,展现了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律师的强者风采。至此,我们几乎可以确信,广川将被判无罪。

昭和二年(1927年)二月十二日,身穿囚服,姿势端正地站在审判长面前的广川条太郎,听到了对他的无罪判决。法庭上的报社记者蜂拥而出,过了不到二十分钟,“广川无罪”的号外,就随着悦耳的铃声,撒遍了大街小巷。

05

但是,无罪判决之后,由于检察官提出上诉,广川的保释申请没有被批准。检察官上诉以后,广川的案子被移送到大阪中级帝国法院,广川依然被作为囚徒押送到大阪,囚服上的号码变成了“一〇五号”。对于广川当时的心情,山本禾太郎是这样描写的:

虽然是无罪判决,但广川条太郎还是不能离开监狱一步。判决那天,听审判长宣读完无罪判决理由,广川非常激动:法律是公平的,国家的审判是不会冒犯真理的!

然而,明明无罪的人,为何要继续蹲监狱呢?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早已心平气和的广川,虽然没有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也不由得诅咒起自己的命运来。

“我还得在监狱里蹲多长时间呢?”从内心深处阵阵袭来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寂寞感,以及无边的大雾一般的忧愁。

每当这种时候,广川条太郎的眼前,都会交替出现两种情景:钉着基督耶稣的十字架,以及释迦牟尼及其身后的佛光。他不会自暴自弃,不能埋怨神,也不能埋怨佛。雨果在他的不朽名作《悲惨世界》的结尾处写道:冉阿让在生命的最后一息,拉着马吕斯和珂赛特的手,对他们说:“这种事使人感到不偷快,不能成为自己对上帝不公正的一种借口。”

冉阿让不是吃尽了各种各样的苦头,才接近了上帝的心吗?我虽然不能跟冉阿让相提并论,也要努力达到他的境界的十分之一。达不到十分之一的话,哪怕百分之一呢。

想到这里,广川条太郎的内心,就像那无限宽广的蓝天一样清澄。他凝视着牢房的墙壁,眼圈发热。发自心灵深处的祈祷,伴随着眼泪自然地涌出。

“冤罪之囚的祈祷,渗入牢房的墙壁。”

广川条太郎小声吟诵着,一边吟诵,一边鼓励自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定要等到那个公平的审判。广川每天都在牢房里祈祷。

第二年,也就是昭和三年(1928年)五月十八日,大阪中级帝国法院举行了第一次公判。紧接着于六月十一日,举行了第二次公判。在第二次公判的时候,检察官申请增加石川哲郎(东北医科大学)、浅田一(长崎医科大学)两位教授,作为鉴定人员并得到了批准。就这样,我国法医学界的权威人士,全部被动员起来。六所大学各出一位法医学专家,为一个事件做鉴定,是没有先例的。

这时,狱中的广川条太郎,得到了母亲病逝的消息,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是连梅雨期过后的阳光,都照不到的一片落叶。”

昭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距离大阪中级帝国法院的第一次公判,过去六个月之后,举行了第三次公判。公判首先按照惯例,确认被告身份,然后由审判长,把石川、浅田两博士的鉴定主文念给被告听,接下来是听取辩护人意见。中间休息之后,下午一点半再次开庭。只经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的中间休息,判决趋向就决定了下来。

因为新增加的石川、浅田两位鉴定人员一致认为,小笛的死因是自缢。而且这两位鉴定人员,都是在法庭拒绝了辩护方提出增加的新鉴定人以后,批准了检察官的申请而增加的。越调查广川被冤枉的事实就越明朗,在这种形势下,检察官究竞采取什么样的态度,非常引人注目。于是,“小笛事件”的审判达到了最髙潮。

再次开庭后,角谷检察官在审判长的催促之下站起来,法庭上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的身上。角谷检察官平静地说道:“这个事件,是发生在京都帝国大学附近的,丧失了四条生命的重大而悲惨的事件。”

接下来,角谷检察官叙述了事件发生以来的经纬,指出浅田、石川两位鉴定人的鉴定,改变了他一贯认为被告有罪的看法,因此——“被告虽被怀疑为自杀帮助罪,但缺乏有力的证据。因此,依据‘罪疑从轻’的刑法原则,我认为应该判被告无罪。”

刹那间,法庭卷起一阵唧唧喳喳的风暴。禾太郎在他的小说中写道:“如果这里不是法庭的话,肯定会是一阵暴风雨般的掌声,甚至会有人大喊大叫,手舞足蹈。”检察官提出公诉的事件,检察官竟然主张被告无罪。这在日本的审判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正式宣判广川条太郎无罪的日子,是同年十二月五日。广川的保释申请,当天就被批准,被关了八百五十多天的他,终于从监狱大门里走出来,获得了自由。但是,宣判广川无罪的理由,只不过是“犯罪证据不足”。

06

山本禾太郎的《颈上勒痕》(单行本出版时定名《小笛事件》)在报纸上连载后,引起了许多有意思的话题。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侦探小说界的前辈甲贺三郎的意见。他首先指出,可以批评“把小南博士的鉴定,作为唯一的证据来审理案件的一审审判长”,但“小南博士并不是先有了‘让法庭判处被告死刑’以后,才进行鉴定的”,小南博士“只不过接受了上边的命令,基于一个学者的良心进行鉴定”,所以,“作者把非难的矛头,指向小南博士的写法,是值得商榷的”。甲贺三郎对《小笛事件》作者的态度,提出了一些质疑。也就是说,不管小南博士的鉴定正确与否,“作为一个作家,随时都应该保持绝对的中立和冷静,从一开始就偏袒一方”是欠公正的。当然,小南博士的鉴定,确实是让被告广川条太郎陷于痛苦境地的原因,在读者心中,留下了作者非难小南鉴定的印象,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这一点以外,甲贺三郎对《小笛事件》的赞美之词,还是毫不吝惜的。

在甲贺三郎的意见中,比上述意见重要得多的是,他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观察这个事件,否定“小笛恶女说”。其解释非常有意义。

如上所述,“小笛事件”是审判史上,一个重大的事件,同时也具有百分之百的侦探小说趣味。她到底有没有把自杀伪装成他杀,借以骗过警方和检察院,从而向被告复仇的打算,是其中最有趣味的地方。关于这一点,我的意见是否定的,不知其他读者怎么看。

——甲贺三郎《关于〈小笛事件〉》

遗憾的是,甲贺三郎没有拿出具体的证据。如果他的说法正确,则该事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简单的自杀事件,根本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骚乱。广川在庆祝雪冤成功的那个小型宴会上,所说的“用卑劣的计划和奸恶的手段,陷害了我的人”这句话,也只不过是对过去的情人小笛的猜疑和误解。这样一来,小笛遗书中写的“你就把千岁杀了吧”等字句、散乱在现场的广川条太郎的名片、遗书上盖的广川的印章等重要证据,若非小笛为了陷害广川,而特意所做,又是谁、为了什么目的,而这样做呢?在甲贺三郎的意见里,找不到答案。

说起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山本禾太郎也留给我们一个。那就是关于杀害年幼的大月姐妹的理由,《小笛事件》这本书,到最后也没有给读者一个明确的答案,只在结尾处,这样轻描淡写地说了以下几句话:

事件的经过都是明明白白的了,但是,笔者遗漏了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小笛杀死大月家的两个孩子的理由。

当初,高山律师把这个问题,作为解决小笛事件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高山律师是知道小笛杀死大月家的两个孩子的理由的,可是,这个理由一点儿都没有浮出水面。

高山义三律师为什么对这个理由,保持了沉默呢?那是因为,高山律师有充分的自信:即使不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也能为广川昭雪冤案。笔者认为,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跟律师这个职业无关,是高山律师的个人道德观念,不允许他将那个理由说出来。

读到这里,恐怕哪位读者都不会释然吧?就像最靠里边的牙缝里面塞上了东西,怎么也弄不出来,气得想大喊大叫。这一点就连作者都认为是很重要的,怎么能这么不负责任地,扔下就不管了呢?关于这一点,侦探小说界最吹毛求疵的甲贺三郎,竟然没有给他指出来,真叫人觉得不可思议。不仅如此,当时的报纸杂志,发表的评论里,没有一篇谈到这个问题。对此,我只能说一句很奇怪。

小笛非常喜欢大月姐妹,尤其喜欢姐姐喜美代,“就像喜欢自己的亲孙女那样”,这是事实,所以,我们很难说,跟广川有着糜烂的性爱生活的小笛,有“恋童癖”,恋到了自己死的时候,非要拉上两个孩子一起死的程度。千岁虽然跟同学说过:“我要是死的话,一定要拉上两个孩子一起死”这样的话,但作为这个事件的被害者,我们也很难设想,是千岁杀害了两个孩子。

在这里我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在地方法院十一月十九日,举行的第二次公判中,小西检察官与高山律师,围绕两个幼女之死,展开了激烈的论战。检察官认为,如果是小笛下的手,在下手之前,至少要给孩子的父母留下一封遗书,而且,也不会以叫人不忍目睹的状态,把她们扔在被子里。针对“小笛拉上两个无辜孩子,一同赴死的理由”,高山律师是这样说明的:“小笛极度的歇斯底里”、“对孩子有一种病态的爱恋”、“这种病态的爱恋,是极端利己主义的”,两个幼儿之死“是小笛在决意自杀的非常时期,偶然发生的悲剧”。

如果杀害两个幼女的凶手真是小笛,只有上述那些说明,不是太不充分了呢?高山律师坚信广川条太郎无辜,按照他的一贯主张,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应该指出,小笛的真正动机,不是拉上千岁和两个幼女,跟自己一起去死,而是要让人们把广川当成凶手,才故意采取这种残酷手段,杀害三个女孩。但是,那么坚信广川是无辜的髙山律师,没有这样说,自能叫人觉得不可思议。当时,角谷检察官已经说过,根据“千岁的衣服卷上来露出腹部”的状况来看,很可能是广川在夜间摸到千岁的房间,假意向其求欢,趁其不备将其绞杀的。这到底是小笛写的“恶魔剧本”,还是广川犯下的罪行?我们只能说,在事件过去六十多年的今天,已经永远失去了判明真相的手段。

可以确定,广川是否有罪的关键,是法医学鉴定,而实际操刀验尸的,只有小南博士一人,何况验尸是小笛等人死后三天,尸体严重腐败的情况下进行的,小南鉴定的可信度到底有多大,高山律师当然不会忽视。他抓住这一点,强调小南博士对尸体的腐败情况也很遗憾,不敢说鉴定得绝对准确。对此,公诉方的检察官认为:“小南博士是唯一、直接对尸体做了检查,并提出了意见的专家,他的鉴定,可信度最高。”

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道理。但是,在浅田、石川两位教授的鉴定报告面前,检察官屈服了,同意判被告无罪。

07

数年后,小南博士的弟子香川卓二先生,揣度着恩师的懊悔之情,在他的一本书里,表达了自己的愤懑:

老师虽然对每位鉴定人的报告都很感兴趣,但是他心里对一些自杀说学者,在杂志和书籍上发表的诽谤性言论顰蹙不己。什么‘因为最初做出鉴定的法医学者,其看法是错误的,才导致与正确的结论失之交臂’啦、什么‘作为一名专家,法医学方面的知识缺如’啦,甚至连‘外行医师’在本人面前,根本说不出口的话,都用来攻击他杀说论者。对此,他杀说论者没有做任何反驳,沉默着不做任何计较。

——香川卓二《法医百话》

大正九年以来,香川卓二一边在广岛警察学校,教授法医学,一边从事了三十多年的法医鉴定,是一位笃学之士,由于他的活动范围,局限于中国地区和四国地区,在首都少有人知,但是他经手的检验和鉴定,多达四千件以上,跟警察科学研究所的古畑种基博士等人,一起研究应用法医学,也算是有名的专家。他在京都帝国大学读书的时候,师从小南又一郎教授、远藤中节教授攻读法医学,同时于大正八年,听了小南教授一年讲座。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一直没有忘记恩师,所以才会写出上述那段文字。

最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香川卓二先生举了一个酷似“小笛事件”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的缢死尸体”例子,即昭和二十一年(1946年)一月二十八日,发生在广岛县的一个五十六岁的男人,上吊自杀的事件。这具缢死尸体跟小笛的尸体一样,脖颈上也有两道勒痕。当验尸官和医生看到那个男人的死尸,脖子上的两道勒痕以后,都怀疑是有人将其勒死以后,再伪装成自杀的,于是移交给司法验尸机关。这具男尸跟一般上吊自杀的尸体有所不同,他是跪坐在装木炭的稻草包上吊死的,这种姿势,很难被怀疑是上吊自杀。然而验尸结果证明,“喉头下边的勒痕(即下部勒痕),有皮下出血,弹力纤维组织凌乱,跟上部那条勒痕,同样为生前形成”,他杀嫌疑被否定。但是,关于死者是“坐在稻草包上,把开放式绳套套在脖子上吊死”的判定,还是叫人感到有些奇怪。

让我感到新鲜的是,香川卓二在论述到“缢死时发生的痉挛现象”的时候认为,“此时发生的痉挛,是幅度很小的抽搐,大幅度的痉挛是极少的”。在这里,他暗指浅田一教授的鉴定,是有缺陷的。浅田一的鉴定报告中说:“必须考虑到窒息死,经常伴有的痉挛现象。”他认为小笛缢死之前发生的疫挛,使她的脚把搭在火盆上的案板踏翻,吊在门楣下的尸体稍有转动,形成手脚不垂直的状态。顺便说一句,《医文学》杂志昭和三年(1928年)十一月号上,田中香涯在论及“小笛事件”的一篇文章中说:小笛把案板搭在火盆上,当做踏台,非常符合一个熟悉厨房用具的女人的心理,仅此一点,就可以判定自杀说一方获胜。浅田教授还认为,造成小笛身上的碰伤的,是她背后的,离她只有五、六寸的纸糊推拉门,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最初的鉴定人(小南)没有注意到”。浅田教授的鉴定报告中说:平松小笛吊在门楣上,临死之前发生痉挛,撞在纸糊的推拉门上,造成了左手背和左小腿内侧的两处碰伤。浅田教授总结道:“鉴定自杀抑或他杀,比解剖尸体重要得多的是,仔细观察现场的状态。此乃至关紧要之事。”

不用说,这是对最初的鉴定人小南教授的批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读者自然想知道,小南教授是如何反击的。可是,小南教授奇怪地保持了沉默,只在其著作《实例法医学与犯罪侦查实话》中有两处提到,而且隐去了“小笛事件”几个字。一处是论及“自杀还是他杀?没有自杀的反证”的时候,举了这个案例。在这个例子里,虽看不见“小笛事件”的字样,但我们从下文可以知道,他指的就是那个事件:

“这个案例中,关于某妇人是自己上吊自杀的,还是被人绞杀之后,伪装成上吊自杀的问题,由疑问发展成为轰动社会的大事件。当时去现场勘验的人(我也在场),不管是谁,一眼就能看出是他杀,因此,我们就为搜集他杀的证据,四处奔走,而应该作为反证的,也可能是自杀的证据,我们没有去搜集。不料开庭之后,该妇人也许是自杀的疑问被提起。虽然有他杀的证据,却没有不是自杀的证据,致使他杀的判断也解释不清,最终因证据不足造成公诉方崩溃,只好宣布被告无罪。”

这段文字虽然不长,但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小南博士由于现场勘验的时候在场,很可能是在有了先入之见的情况下,对小笛等四人进行验尸检查的。在这里,先后顺序没有颠倒之嫌吗?验尸本该是在纯客观的情况下施行的,可是小南也许有了先见。

关于“小笛事件”,小南教授还发泄了不满:“根本不考虑鉴定时的材料与条件,只一味地批评鉴定人的鉴定是错误的,实在叫人感到痛苦不堪。”这是一种类似辩解的不满。解剖小笛等四人的条件,的确很不理想。死后尸体被放置了三天,而且是在六月末的气温之下,被放置了三天,腐败严重。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所得到的验尸结果,特别是关于“进食后七八个小时死亡”的鉴定,被辩护方质疑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七月一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开始在京大医学部法医学教室,进行的验尸检查,是小南、岸松两位教授操刀,只逋责小南一个人,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关于现场勘验的情况如何呢?小南确实没有意识到:平松小笛尸体背后那扇纸糊的推拉门,对于造成小笛身上的碰伤的重要性。按照浅田的说法是,“最初的鉴定人(小南)没有注意到”,对此我不敢苟同。发现小笛等四人的尸体当天,即六月三十日下午六点开始的现场勘验过程中,小南一直跟预审法官在一起,对于现场的状况,比谁了解得都清楚。如果不是这样,是写不出长达八十六项的验尸报告的。山本禾太郎先生也大段引用了现场勘验报告。他在介绍勘验报告的内容的时候写道:“用这么大的篇幅,来介绍勘验报告,诸位读者也许已经看麻烦了吧?不过,这个勘验报告,跟以后登场的小南又一郎博士的鉴定,将成为这个事件的根本”,因此劝读者“一定要耐着性子读下去”。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小南又一郎博士不可能没有注意到,预审法官写进了现场勘验报告里的,距离吊在门楣上的小笛的尸体,只有五、六寸的纸糊推拉门。

无罪判决之后,小南闭口不谈“小笛事件”。判决以后不久的昭和五年(1930年),小南编写的由武侠社出版的《近代犯罪科学全集》第八卷《法医学短篇集》中,对“小笛事件”只字未提,而浅田一编写的《近代犯罪科学全集》第七卷《犯罪鉴定余谈》却特设一章,专门谈论“小笛事件”,一副居功自傲的口气,跟小南形成了鲜明对照。不仅如此,小南的《法医学短篇集》中,甚至有“缢死者多为自杀”这样的论述,这不能不叫人奇怪。既然如此,为何只有小笛的缢死体,得出了“不管是谁,一眼就能看出是他杀”这样的判断呢?

第一是因为吊在门楣上的小笛的尸体,那奇怪的姿势,第二是因为小笛的脖颈上,有两道勒痕,特别重要的是后者。山本禾太郎的《小笛事件》,最初也是以“颈上勒痕”为题,在报纸上连载的,六位法医学专家的鉴定报告,也是基于这两道勒痕的成因,形成了“自杀说”和“他杀说”两派的。脖子上有两道勒痕,这两道勒痕不是平行的,下边那道勒痕,以喉头为中心,向上,向左右延伸,有一个一百二十度的角度。膀颈后部没有勒痕。另外,上下两道勒痕之间的皮肤,没有任何异常。根据这种情况,小南从自杀、他杀两个方面,三种结果加以分折,最后得出了“小笛乃被某人绞杀,然后被挂在门楣下面,伪装成自缢”的这个矛盾之处最少的结论。

也就是说,凶手先把绳索勒在下边的勒痕之处,将平松小笛绞杀,而后将小笛的尸体挂在门楣下,形成了上边那道勒痕。还有,小笛左手背和左腿,有三处皮下游血,可以认为是反抗的时候碰伤的。

但是,跟小南、高山、中田三位教授提出了完全相反的“自杀说”的三田教授(东京帝国大学),提交给法庭的鉴定报告,似乎更具有说服力。三田教授跟赞同“自杀说”的石川教授一样,用大量的狗,进行过多次缢死和绞杀的研究,因此非常熟悉窒息死亡时身体的变化,那就是非常剧烈的痉挛。三田教授的鉴定结果占了上风。昭和二年(1927年)十二月十二日,京都地方法院作出了无罪判决。其他的法医学专家,虽然鉴定过数千具缢死后的尸体,但毕竟都是尸体。做过把狗吊死的实验的法医学专家,除了三田、石川两位教授以外,没有第三个人。

于是,第二年,也就是昭和三年(1928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阪中级帝国法院第三次公判的时候,依据石川、浅田两位教授,关于小笛的死因是自杀的鉴定报告,宣布被告广川条太郎无罪,这个至难事件,终于落下了帷幕。

为了一个事件,动员全国六所名牌大学的法医学专家,无论是战前还是战后,除了“小笛事件”以外,竟然没有过第二次。

留给后人的问题是:如此一个至难事件,山本禾太郎对广川是冤罪这一点,真的没有丝毫疑念吗?本来,《小笛事件》的作者,主要是根据髙山律师的记录,写成这本书的,应该是确信,被怀疑的广川无罪,才动笔写作的。但是,他的兴趣完全在于,作为一个侦探小说作家的猎奇情怀,跟为了洗雪被告的冤案,废寝忘食东奔西走的高山律师的动机,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小笛事件》这本书里,经常看到诸如此类的语句:“作为侦探小说来说,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看点”、“实际上是非常复杂而怪异的”、“我相信,了解了勘验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诸位读者的猎奇心理及侦探兴趣”。

然而,作为一个职业侦探小说作家,仅此而已,也太单纯了,因为他留给我们的谜太多了。小笛的和服窄腰带,在身后打了一个很紧的结,那个结是谁打的,就是一个谜。还有,姑且不论小笛拉着千岁跟她一起死,为什么还要拉着大月家那么小的两个孩子一起死呢?其理由也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我在上面已经提到过了。按照山本禾太郎的说法,高山律师是知道理由的,只不过“是髙山律师的个人道德观念,不允许他把那个理由说出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只能说禾太郎是在愚弄读者。该书第一百五十一页(日文版原书页码),高山律师自语道:“为什么要杀害两个小孩子,是解决这个事件的关键……”前面既然已经这样写过了,后面却不给读者一个交代,就让这个谜一直谜下去,作为一部侦探小说来说,是不能够被原谅的。

08

换言之,解开《小笛事件》之谜的钥匙有两把:第一把是确定小笛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第二把是两个幼女究竟是谁杀害的,为什么杀害的。这部小说只解决了第一把钥匙的问题,没有解决第二把钥匙的问题,这是为什么呢?不,就连第一把钥匙的问题,都解决得不是那么干脆,因为证明不了是他杀,才判被告无罪,所以第一把钥匙的问题,只能说是一种带括弧的解决。

不管怎么说,关于第二把钥匙,山本禾太郎已经把他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读者了。也许是职业道德,也许是为了替髙山律师保守秘密,但在当时,所谓“个人隐私”,并不像今天这么严格,山本禾太郎作为跟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第三者,怎么就不能把第二把钥匙的问题,给一并解决了呢?

有《小笛事件》的读者,在写给我的信中,表示了同样的不满。有眼力的侦探小说读者,恐怕都会有这种看法。例如东京有位读者“S·N”曾这样说道:

“小笛事件从法医学的角度来看,是一个非常有名的事件,但走我对山本禾太郎的《小笛事件》中,也提到的‘为什么要杀害两个幼女’的问题最为关心,叫我感到非常遣憾的是,这本书到最后,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个谜一直到小说结束,也没有被解开。”

《小笛事件》之谜还不只上述那些。一再提醒读者注意的,挂在小笛家便门上的那把锁,以及关于既像密室、又不是密室的、叫人摸不着头脑的两个出入口的说明,都不像出自一个侦探小说作家之手。如果是密室,小笛当然就是自杀,是拉着养女和大月家的两个幼女自杀。如果不是密室,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广川条太郎,才应该被抓起来。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可是,现场勘验和尸体解剖鉴定的结果,却是什么“小笛家就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四个人死在了这个密室里”(着重号为本文作者所加),这不是很奇怪吗?既然是密室,为什么还要把广川抓起来呢?

小说中写道:“首先是小笛家的大门。里边插上了插销,而大门上的便门,也从外边上了锁。通往旁边的空房子的侧门呢,空房子那边没插插销,小笛家这边却顶着蒸笼。另外,小笛家周围没有任何外人进去过的痕迹。这样看来,小笛家就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四个人死在了这个密室里面,而且,有两个是临时住在这里的五岁和三岁幼童。”

但是,广川在接受警方的第二次审问的时候说,他二十八号早晨,离开小笛家的时候,是从便门出来的。至于便门上是不是挂着锁,他说不记得了。警长又问他“便门上为什么挂着一把锁”的时候,他回答说:“据我猜想,恐怕是为了假装家里没人吧。”山本禾太郎在此处特别指出:“大门的开法,随着事件的进展,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最初赶到现场的百万遍派出所的警察,想进小笛家,“推大门的时候,大门顶部喀嗒喀嗒地响着,可以活动,底部却纹丝不动。警察见大门推不开,就去拽挂在便门上的锁。拽开以后想推开便门,却怎么也推不开。推拉式便门的沟槽里,好像顶着什么东西。警长只好把推拉门往上搬,使其底部脱离沟槽,然后往里推,把便门卸了下来”。看来大门虽然推不开,便门上的锁也没有任何作用。推拉式便门推不开的原因,是由于内侧钉着一块三寸左右的木片。这木片看上去是以前钉上去的,目的也许是为了防止刮大风的时候,门板被刮倒。

小笛家的大门是这样容易打开,别人也许不知道,但从大学时代起,就在小笛家住的广川条太郎,不可能不知道。

下面说说小笛家通往旁边的空房子的侧门。空房子那边有插销,小笛家这边没有,用两个蒸笼和和两个大竹帘子顶着。空房子这边的插销没有插着,虽然顶着蒸笼和竹帘子,预审法官还是能把侧门推开,关上侧门以后,蒸笼和竹帘子,就又顶在了门板上。空房子大门没锁,只用铁丝缠着,这是高山律师在现场的时候,听邻居们说的。总之,空房子等于没锁,如果有人解开铁丝,潜入空房子,通过侧门进入小笛家,行凶之后在原路返回,把铁丝缠上,也是有可能的。这所空房子跟小笛家一样,也是租给别人住的。那时候为了使两家连在一起,把楼梯处的墙拆了,后来才安装了那个侧门,小笛家把蒸笼和竹帘子顶在门板上。

读我这篇论文的人也许要问:半个多世纪以前,发生的事件的现场,有必要如此细致地描述吗?这是因为我读《小笛事件》这本小说,越读越觉得疑点太多,每读一遍,都会产生新的疑点。按照山本禾太郎的说法,“像小笛事件这么详细的勘验报告,还是很少见的。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这个事件的复杂性。散见于现场的一丝一线,都包含着解不开的谜。”如此复杂的事件,竟然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只会写片假名的妇人,策划并施行的,实在叫人难以相信。因此,髙山律师所谓“恶魔剧本”的作者到底是谁的疑问,自然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遗憾的是,山本禾太郎没有解开我的疑问。这本小说还是老套子:一部皆大欢喜的雪冤剧。山本禾太郎确实说过,这个事件非常复杂,“散见于现场的一丝一线,都包含着解不开的谜”,强调这个事件是多么有意思,但止步于猎奇趣味,没有采取更上一层楼,非把事件弄他个水落石出不可的态度。对于他来说,事件本身,只不过是他的“事实小说”的素材,只要把前后经过,罗列在小说里就足够了。这种态度在他的《自序》里表现得明明白白。

我读过很多犯罪记录,但像“小笛事件”这样,能够引起了我如此之大的兴趣的,还没有过。第一是犯罪的残忍性,在残忍性里,又渗透着基于主人公小笛的蒙昧无知,而产生的滑稽性;第二是为了这个蒙昧无知的女人,竟动员了六所著名大学的法医学专家。

由于这事件太有名了,相关的“实话”付梓出版者就有好几本,但都不如直接读犯罪记录更有意思,于是,我就想把这个事件写成小说。不过,到底采用什么形式,我犹豫了很久。偶然听说有人在提倡“事实小说”,因此我决定釆用这种形式。

但是,只排列事实,是无法构成小说的,还需要一些说唱艺术来点缀。如此,遂有了广川条太郎在拘留所的单间牢房里,想到绞刑架下面的踏扳一翻时,对“死亡的黑暗”的恐怖;遂有了广川对冤罪之身的懊恼和愤怒。这些段落,堪称是小说中的神来之笔。作为小说来说,这是应该着墨的地方。不管怎么说,狱中的广川条太郎,从对使他身陷囹圄的小笛的诅咒,变成了对自己过去丑恶行为的反省。经过无数次的自问自答,甚至达到了“她采取这种自暴自弃的,恶魔式的行动,我广川至少应该负一半责任”的境界。他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临死之前变成了恶鬼的小笛,应该说是很可怜的。我没有恨她的资格!”但是,一想到自己无辜地成了犯罪嫌疑人,广川就再度昂奋起来:“小笛绝对不是我杀的!不管法医是怎么鉴定的,六月二十八号早晨五点半,我离开小笛家的时候,她还活着,还给了我一份报纸,这是事实。硬说小笛是三点左右死的,硬说小笛是我杀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如果这些错误,把真实都掩盖起来,那不是对正义的亵渎吗?如果自己被作为杀人犯,处以死刑,父母怎么办?弟妹怎么办?而且,将一个无辜的人处以极刑,会在这神圣的太平盛世的审判史上,留下一个抹不去的污点。”

在山本禾太郎看来,广川在这种苦闷之中,心情时而阴暗,时而明朗,时而撖动,时而平静,他对髙山律师为自己雪冤,抱着一线希望,静静地等待着公判的日子……

山本禾太郎后来参加《朝日周刊》《每日周刊》等杂志的有奖征文,虽有作品获奖,其小说也更具有通俗性,内容也更丰富,却很难找到上面那样动人的语句。但是,这只不过是把《小笛事件》作为小说来读的时候,应该给予的评价,关于事件的真相,六十余年后的今天仍然是个谜。对此,浅田教授的意见最有参考价值。他虽然一直坚持自杀说,但对审判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事件的阴暗处,分析非常透彻,不愧为法医学专家的慧眼。

如果小笛是他杀的话,嫌疑人只有一个,凶手马上就可以认定。但是,如果小笛是自杀的话,就会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小笛跟嫌疑人一起,把三个孩子勒死,嫌疑人离去,小笛自杀;第二种是小笛一个人,把三个孩子勒死以后自杀;第三种是,嫌疑人把三个孩子勒死以后离去,小笛自杀。现场没有留下嫌疑人的血迹,无法进行血型检查,虽然做了各种各样的勘验,但是没有找到嫌疑人,就是罪犯的决定性证据。当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不等于说没有杯疑的余地。法匼学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发展。一方面是为了洗雪冤罪,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剔除那些本来犯了罪,却没有被识破的危险人物。

——浅田一《犯罪鉴定余谈》

真是个意味深长的结论。

“虽然有他杀的证据,却没有不是自杀的证据,致使他杀的判断也解释不清,最终因证据不足,造成公诉方崩溃,只好宣布被告无罪。”读到这里,我们似乎听见小南在仰天长叹。小南所指“他杀的证据”,好像就是他的验尸结果。在刚才提到的《实例法医学与犯罪侦查实话》那本书里,还有这样的论述:

“一个被吊死的妇人的尸体,被发现以后,为了确定其死因,对之进行了全身解剖。后来才知道,验尸结果关系到确定嫌疑人,是否为凶手的问题。嫌疑人在死者家过夜,一直待到早晨五点多。通过验尸结果可以知道,死者的死亡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死者死的时候,嫌疑人还在妇人家里,就可以确定他是凶手。只要判明死者是吃完晚饭后,几个小时死亡,就能判定凶手,这是一个非常方便的办法。根据食物在胃肠内的消化程度,大体可以判定,死者是晚饭后几个小时死亡的。晚饭后经过得时间越长,食物就消化得越多。由于进行了全身解剖,看到了胃肠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因此,判定了死者的死亡时间,对侦破案件毫无疑问是有帮助的。如果当初只进行了局部解剖,就可能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虽然谈的是尸体解剖问题,但有意思的是,我们读了这段话以后,可以看出小南一直没有改变“小笛是他杀”的观点。然而,不但很少有人同情,这位丢尽了面子的小南博士,上文提到的田中香涯,甚至曾嘲笑他说:“根据报纸上的报道,他杀说的创始人小南教授辩解道:‘我绝对没有说过广川就是凶手。’如果这句话,真是从小南教授嘴里说出来的,我只能目瞪口呆。作为一名法医学专家,只要正确而客观地鉴定出,小笛之死是自杀还是他杀就算完成任务了,至于谁是凶手,完全没必要追究,那是警察和法官的工作。这么简单的道理,小南教授不应该不懂,倘若真有类似‘我绝对没说过广川就是凶手’这样的辩解,我只能说,这是掩盖他杀鉴定的轻率,贻笑大方。”

田中香涯早就开始关注小笛事件了。他在昭和三年十一月号的《医文学》杂志上发表《所谓“小笛被杀事件”——质疑法医学权威》一文,向坚持他杀说的京都帝国大学、大阪医科大学、九州大学的三位教授的鉴定表示怀疑。他首先委婉地说:“关于这个事件,我的消息来源,只有报纸上的报道。”然后才开始批评三位教授的鉴定。他对长崎医科大学浅田一教授,关于案板的分析,表示完全赞同的观点,超出了一个外行的印象式批评。这一点,髙山律师在法庭辩护中也强调过。像田中香涯这样的,并非法医学专家的一般人,关于事件的真相也能一语中的。他依靠平凡的“常识”做出的判断,也是不能低估的,例如他关于案板的分析。他认为,小笛把案板搭在火盆上,然后踩上去上吊自杀,绝对不能说不可思议,而一个对厨房里的东西不熟悉的男人,特意去厨房把案板拿过来,则不符合常识。像他这样主张“法医学鉴定,除了学理上的推定以外,还需要常识上的判断”,无疑很有道理。

09

最后还要请一个人物登场,他就是《小笛事件》的作者——山本禾太郎先生本人。除了《小笛事件》的自序以外,山本禾太郎只有一次,直接谈到过这部作品,而且是单行本出版之前——一直被人们公认为代表作的重要作品,作者山本禾太郎本人却很少谈到。他在《侦探小说与犯罪事实小说》这篇文章中说,所谓的“犯罪实话”没意思的原因,是“由于选取的素材即犯罪事实,本来就缺乏小说的因素,而且,作者大多不是小说家,不能活用素材,使之成为小说”,并且断言,没有比“小笛事件”,更适合犯罪事实小说这种体裁的素材了。然而据山本禾太郎说,迄今为止,以这个事件为素材的“犯罪实话”,写手凡庸,始终停留在事件表面,作为侦探小说来读的话,连最有意思的地方,都没有写出来,例如平松小笛的遗书“前边三分之一用黑铅笔,中间三分之一用红铅笔,后边三分之一又用黑铅笔”这样的重要之点被忽略,是所有“犯罪实话”的通病。

不仅仅是小笛事件,很多描写其他事件的“犯罪实话”,都忘记了潜入事件内部,做深入的探讨。不管怎么说,作为“犯罪实话”,真正有意思的地方,应该是“探求构成事件的每一个环节后面,所隐藏着的疑问”。于是,山本禾太郎提出了他的“犯罪事实小说论”。他认为,“犯罪事实小说”不能像“犯罪实话”那样,只浮于事件表面,而应该在小说的骨架上添上肉,这样一旦获得成功,“因为有事实这个坚强的基础,要比那些半瓶子醋的侦探小说,看上去更有意思得多”。

原来如此!读到这里,我想起西田政治,曾经给山本禾太郎贴过一个标签,他说“山本禾太郎是犯罪实话的改编专家”。当然,只把他看做单纯的“改编专家”,还是叫人感到非常遗憾的。如果把认为“跟侦探小说相比,还是犯罪事实小说有意思”的禾太郎的侦探小说观,归纳一下的话,那就是“事实比小说还要奇异”。这样的话,虚构的作品,就要隶属于“事实”了。“犯罪事实小说”就是从这里产生的。也就是说,“犯罪事实小说”是一种似是而非的侦探小说。

《小笛事件》用了五百五十页稿纸,描写细致入微,但是,山本禾太郎为什么没有产生出,像前述的甲贺三郎那样的疑问呢?我们可以这样解释:甲贺三郎是用侦探小说作家的眼睛,来看小笛事件,而山本禾太郎却从一开始关心的,就是可以抓住读者的心的《基督山伯爵》式的审判剧。怪不得他要描写在铁窗里呻吟的未判决的囚犯的心理,而且是一种催人泪下的、说唱艺人似的描写。山本禾太郎年轻的时候,曾加入一个巡回说唱剧团,为剧团写作说唱台本。作为一个通俗作家,迎合大众的心理,是他的拿手好戏。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他参加《朝日周刊》的有奖征文,获得第一名的小说《东太郎日记》,那篇小说描写的就是说唱演艺界的内幕。那时候,这篇小说的原型——浪曲师(说唱演员)京山小圆,正在因为破坏他人名誉被起诉,作为一个法律通的山本禾太郎也很狼狈。另外,山本禾太郎还为剑剧演员梅泽升一的剧团写过剧本,总之是不太专一,这些对他都是不太有利的。很多人觉得可惜了他的才能。大下宇陀儿曾说:山本禾太郎“应该停止写剧本,专心致志写侦探小说”,“不能一会儿写这个,一会儿写那个”。

山本禾太郎绝对不是一个平庸的作家,但他既不能安心在侦探小说界发展,又没有在成千上万以卖文为生的大众小说界,独树一帜的能力,所以,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时失去了创作热情。战后的昭和二十二年(1947年),山本禾太郎总算复活了。他在《神港新闻》连载的《消逝的女人》,追寻一个美貌女浪曲师——京山秋野出生的秘密,堪称力作,但紧接着又沉默了。这是他战后唯一的作品。此乃后话。

他的绝顶作还要推戴《小笛事件》。当Profile出版社决定出版这本书以后,昭和十一年(1936年)二月二十二日晚,山本禾太郎在家乡神户市元町的日出饭店,举行了豪华的纪念晚宴。

出席那个纪念晚宴的有:Profile出版社的代表熊谷晃一、加纳哲、九鬼澹,神户侦探俱乐部的同人,还有特意从大阪赶来的、跟“小笛事件”关系密切的高山义三律师、丸尾长显等人,加上山本禾太郎,一共是二十五人。司仪户田巽致开幕词,接下来,九鬼澹不是以《Profile》编辑部成员的身份,而是以山本禾太郎的晚辈的身份,发表了祝贺《小笛事件》出版的演讲,然后是山本禾太郎本人,对所有出席晚宴的人表示感谢,合影留念,晚宴开始。餐后甜食上桌的同时,高山律师用流利而幽默的口吻,畅谈小笛事件,众人会心微笑。

恰好来到神户演出的名演员市川小太夫,作为嘉宾表演了一段侦探小说迷的故事,关西文坛元老西田政治、九尾长显相继站起来助兴。晚上十一点,盛会闭幕。当时在东京举行的出版纪念会,如果有五、六十人参加,就算是大盛会了,在地方城市神户,举行一个出版纪念会,能有二十五人参加,就算不少了。

那年是一九三六年。前一年,日本国内发生了“二·二六事件”,后一年则在中国发生了“卢沟桥事变”。那是个奇怪的年代,非常时期的口号,与猎奇性的阿部定事件为代表的色情、怪诞、荒谬文学交织在一起。但是,《小笛事件》的出版,绝对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同年十月,号称法医学小说的“审判医生”佐野甚七所著《科学审判》相继问世。这些小说的出版,应该说是时代的要求吧。

但是,山本禾太郎本人却很快就感到,自己的路子走不下去了。《小笛事件》是他倡导的纪实手法的所谓“事实小说”,但若完全遵从事实的话,难免堕落为那时候虽然流行、却为他不耻的“实话小说”,同时他也意识到,这样下去,将脱离侦探小说领域。偏重纪实性将窒息故事性,这是一个作家的自杀性行为。不过,活下去的路,并不是绝对没有,那就是回到怪异和幻想的路上,在向罗曼蒂克复归的路上赌一把。

其实,被山本禾太郎弃之不顾的神秘倾向,实际上正是他的本质。对“小笛事件”的关心,也是他的神秘倾向决定的。陷入了老生常谈的三角关系的、平凡的公司职员,掉进了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女人,所设置的诡谲圈套里,最终以杀人罪被捕。对于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恐怖、人生的陷阱等黑暗面的关心,正是山本禾太郎撰写《小笛事件》的出发点,也是禾太郎的终点。他对那种不自然的、只限于解谜的侦探小说,没有同感的理由也在这里。他口头上说“我相信本格和变格都是侦探小说”,实则非常蔑视那些脱离日常生活的、偏重诡计的本格推理,只要一有机会就会表明态度。

深受谷崎润一郎影响的山本禾太郎,虽然把《窗》看做是“本格侦探小说”,但他的《抱茗荷之说》与梦野久作的《押绘的奇迹》,又是何等相似——他根本就是个像梦野久作那样的“变格派”侦探小说作家。然而,为何他从出道之作《窗》,直到《小笛事件》,都一直在写记录体小说呢?他自己认为,是由于“感情没有那么热烈,大部分时间处于理智的世界”(《关于侦探剧》),是由于他把本格侦探小说,看做一种智力游戏的,这种严肃认真的性格。他还认为“侦探小说假话连篇,至少所谓‘小说’,假话实在太多了”(《〈消逝的女人〉后记》)。有了这样的看法,山本禾太郎当然就要写那种尊重“事实”的记录体小说了。其结果是,“这样就不是小说了,或者只能说是似是而非的小说,即实话”(同上)。这个道理,他自己也渐渐地明白了。

本来,他对实际发生的事件的兴趣,主要是对犯罪者异常心理的关注,但他的大部分侦探小说(特别是本格侦探小说),根本没有触及犯罪者的异常心理。他把小栗虫太郎的《黑死馆杀人事件》从西田政治那里借来却没兴趣读,而同为小栗虫太郎的《白蚁》“刚一接到赠书,我便立刻开始贪婪地阅读起来”,因为这本写了三百多张稿纸的新作,号称“犯罪心理小说”。“随着对主人公泷人的心理的深入刻画,疑惑与复仇的心理,最终还是采取了犯罪的形式。”这个过程“具有把犯罪心理具象,化为现实性的情绪,从而使主人公的心产生动摇的性质”,跟山本禾太郎的想法完全吻合。

从《黑死馆杀人事件》到收入《白蚁》的《后光杀人事件》和《梦殿杀人事件》等等,其中罗列着的小栗虫太郎特有的、基于或然性的诡计机关姑且不论,他那光彩夺目的哥特式情调的文体,也是很合乎喜欢怪谈的山本禾太郎的口味的。于是,忽然醒悟到“犯罪事实小说”已经到了极限的山本禾太郎,竟被小栗虫太郎那神秘的笔致触发,拿起笔来写出了《抱茗荷之说》。《白蚁》是接近纯文学领域的力作,《抱茗荷之说》虽难与之并论,却无疑称得上是山本禾太郎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杰作。

说到山本禾太郎的代表作,从来只提《窗》和《小笛事件》,提他把记录主义、纪实风格导入侦探小说的功绩,但恰恰是这种教科书式的标签,导致了对山本禾太郎作家资质的最大误解,因为他的本领,都在他的惊险小说般的“变格派”作品里。不管是《窗》还是《小笛事件》,如果你瞪大眼睛阅读的话,都可以看到这些作品中的一个共通的脉搏在跳动,那就是对人生阴暗部分的嗜好。《窗》也好、《小笛事件》也好,都不是对现实中发生的事件的单纯改编,而是使用了一种“在平淡无寄的日常生活中,发现戏剧性的手法”(权田万治《漆黑的暗夜中的目击——山本禾太郎论》)。这种手法,当然会促使作者向“变格派”作品方面倾斜。于是,当初只具有实录性的素材的事件,越是往深里挖掘,原本深不可测的阴暗部分,就显露越多,最终赤裸裸呈现在眼前。

根据九鬼澹的回忆,山本禾太郎喜欢在夜静更深的街上散步。先不说这对于以写作为职业的他来说,是一种健身方法,傈这样每天在夜里散步,太符合这位以暗夜中的哑剧开头的《窗》的作者的性格了。

“本格派”也好、“变格派”也好,不管是描写多么复杂的事件的小说,一旦显露了真相,只能叫读者感到扫兴,但是,山本禾太郎特别蔑视那种人为加工的、理智化的产物——“本格派”推理小说的理由,并不只是诉诸感情的。证据就是他说过,用诡计和情节吸引观众的侦探剧,谁也不会看第二遍。在围着喜欢上演侦探剧的市川小太夫,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山本禾太郎发泄了一通不满,主要强调的就是这一点。他主张“侦探剧有必要进一步变格侦探小说化”,还说“就算既有因果报应的故事,又有变格侦探趣味,也不能算是侦探剧”。读了这个座谈会的速记,我们可以想象得出,平时温厚的山本禾太郎,是多么执拗、多么固执己见地咬住市川小太夫不放。

那个座谈会是在《小笛事件》出版纪念会之前举行的,地点也是日出饭店,参加者有市川小太夫、末广浩二、西田政治、丸尾长显、前田喜朗、加纳哲、九鬼澹、山本禾太郎一共八人,是以向小太夫请教侦探剧的现状,与未来的名目举行的。对于后来特意出席《小笛事件》出版纪念会的小太夫来说,自己的侦探剧被山本禾太郎否定,一定是很不愉快的。

本来山本禾太郎就有“从本质上来说,侦探剧是不能成立的”想法,而小太夫一直在把侦探剧作为招牌,在各地巡回演出,终归是水火不相容,不管到什么时候,两人的主张也一致不起来。座谈会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主持座谈会的加纳哲看不下去,只好插在两人之间劝架,不了了之地宜布散会。尽管如此,山本禾太郎还是不满意,立刻拿起笔写下《关于侦探剧》一文,发表于同年四月号的《侦探月刊》上,他阐述了跟座谈会相同的主张。

山本禾太郎也有过用自己的作品,来证实自己的主张的意图。关于“变格派”侦探剧的创作,他在昭和八年(1933年)十二月号的《Profile》上,发表了《向侦探剧转向》一文。预告是发出来了,作品却不见踪影。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恐怕是因为他所提倡的“侦探剧”,在理论上说起来容易,实际写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吧。

不只是侦探剧,说到本格、变格的黑白之争,应该选择“本格派”骁将甲贺三郎作为论争对手。甲贺三郎在创作活动旺盛期,开始了柯南·道尔型的“本格侦探理论”研究,不管你是谁,他都愿意跟你吵架,侦探小说村里的村民们,谁见了他都发憷。甲贺三郎就是这样一个存在。他踉倡导“侦探小说艺术论”的木木高太郎的论争,多年之后依然是人们议论的话题。

但是,甲贺三郎作为战前另一犯罪纪实侦探小说《支仓事件》的作者,也是着先鞭的法庭小说的先驱。但是他的见解,跟山本禾太郎不一样。他认为,实际发生的事件,就算成为犯罪实话或犯罪小说的素材,也成不了侦探小说。甲贺三郎才应该成为山本禾太郎论争的对手呢。

再扯几句闲话。山本禾太郎的《窗》在《新青年》获奖的时候,甲贺三郎在评审委员会里的五个人之中,给予《窗》的评语是最尖刻的。他把《窗》贬得一钱不值:“混蛋,这也算是小说吗?”还有,山本禾太郎参加《读卖新闻》的有奖征文的时候,他的作品虽被列为候补,最终却没有得奖。因为评审委员会里,有一个人不点头,这个人也是甲贺三郎。这叫山本禾太郎感到十分忧郁。

后来,山本禾太郎有机会见到了甲贺三郎,谈到这个话题的时候,甲贺问道:“原来那个人是你啊?”禾太郎解释说,自己投稿没有用真名。甲贺哈哈大笑:“这我怎么能知道呢?哈哈哈哈!”真是一流豪杰的笑声。

也许是有奇缘吧,对于山本禾太郎来说,甲贺三郎永远是一个瘟神似的存在。禾太郎没有把甲贺当做论争的对手,但始终也没有摆脱头脑里的固定观念。一直在坚持创作“变格派”侦探小说论的山本禾太郎,战后只发表过一部作品《消逝的女人》。往年的意气虽然不再那般强烈,却在这部作品中,把他流浪各地的年轻时代的体验,与罗曼蒂克式的梦想交织在一处。那种试图把写实与梦幻的手法,结合在一起的苦心,读者是不难体味到的。这是他试行错误的结果。从犯罪事实小说,转向惊险的“变格派”侦探小说,使这位侦探小说界的作家,臻至了他的顶峰。

总而言之,山本禾太郎并不是一个只写了《窗》和《小笛事件》的作家,他还有自己的浪漫主义“变格派”的瑰丽世界。

作者注:本文校对完以后,才把三田定则教授,关于小笛的死因是自缢的《自杀·他杀》弄到手,因此,未能引用三田教授的见解,就请读者们参见昭和九年(1934年)铁塔书院出版的《自杀·他杀》第21-33页吧。

译自山下武《侦探小说的飨宴》(日本青弓社1990年11月10日出版)笫179-239页,作者系日本作家、电视节目导演。

小笛事件》_《小笛事件》之谜——山本禾太郎论_转载于网络 - 文学作品阅读

首页

小笛事件《小笛事件》之谜——山本禾太郎论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