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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区域号码是515。”桃儿说,眯着眼睛看那张小纸条。“那是得梅因?你身上带着这张纸好几个月,却从来没拨过?”

“我干吗拨呢?”

“我懂你的意思。如果这是他们给你的号码,那一定无法追查下去。不过还是拨拨看吧。”

“为什么?”

“好让我们排除这个可能,而且你皮夹里面就有多一点空间,可以多装些你在开曼群岛的钱了。”

他掏出手机,打开来,又关上。“如果这个电话还在使用,而我打过去……”

“你前几天打到塞多纳给我,就是用这部手机吗?你连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那部?”

“唔,是啊,不过……”

“拨那个号码,”她说,“如果那个耳朵长毛的家伙接了,我们就把电话扔出窗外。”

“枯——呜噫……”

“我也是这样想,”她说,“不过现在我们确定了。我们还知道些什么?我在电话里跟艾尔谈过两次。讲得不太久,说得也不多,但我可能还认得出他的声音,要是几个人列队让我指认声音,我应该可以指认出他来,如果有这种事情的话。”

“我只希望我们能有个起点。”

“我也希望。他完全是凭空冒出来打给我,你知道。他从没提过是哪里听说我或是谁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他的。但他一定是从哪里打听到我,不是随便拨个电话而已。他知道我的电话号码,也知道我的地址。他第一次寄联邦快递来,信封里装满了钱,他不必问我要寄到哪里,直接就寄来了。”

“所以有个认识他的人也认识你。”

“这点我们不知道,凯勒。某个认识我的人去跟某个认识他的人谈,我们不知道中间可能还牵扯到多少人。老头经营这一行已经很久了,这么多年来,他从没换过电话号码。”

“所以有很多人可能知道你的电话号码。”

“从第一个人到艾尔之间,可能是一长串人,中间只要有一个人断了,你就查不下去了。”她皱眉。“不过,如果我多去找几个人打听,某个人或许就会知道一些蛛丝马迹。你想他每次拿起电话时,报上的名字会不会都不同?叫我艾尔,叫我比尔,叫我卡洛斯?”

“或者他是习惯的动物,始终就是用艾尔。”

“这样他就比较记得自己应该是谁。我从白原市带走的东西不多,其中一件就是我的电话本,我有很多电话可以打。我谈过的人愈多,就愈有可能查探出一些知情的人。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半。”

“你谈过的人愈多,他就愈可能知道有人在找他。”

“这就是另外一半,没错。而且我跟这些人谈,还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是谁,因为我已经死在白原市的一场大火中了,你或许还记得。”

“既然你提起,我好像在报上看到过。”

“我不晓得还有谁看到过。除了纽约地区,外地登的报道一定很小。但大家一定都听说我死了,这个圈子蛮小的。”她耸耸肩。“我会想出一些办法的。或许我会用那些装在电话上的小玩意儿,改变我的声音。如果还有别的地方可以着手……”

“唔,可能有。”

“哦?”

“他们给过我一部手机,”他说,“那个耳毛先生给的,当时他带我去那家挑好的汽车旅馆。”

“月桂旅店,或者类似的名字。”

“就是月桂旅店。他们给我这么部手机,叫我用来打电话给他们。唔,我不打算住在那个房间,也不打算用那部手机。”

“你从一开始就很多疑。”

“有一些预防措施是习惯成自然,而且没错,这事情感觉上是有点不对劲,不过这是我最后一桩差事,无论如何都会让我觉得不太对劲。我不打算住在月桂旅店,也不打算用那部手机打任何电话,我甚至不打算把那部手机带在身上,因为我猜想他们可以用它来找到我的位置,无论手机有没有开机。”

“他们有办法做到这样?”

“我的基本原则就是,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到任何事。所以如果他们想找出那部手机的位置,就会找到月桂旅店,因为我就是把手机留在那里。”

“在那个房间。”

“204号房。”

“你还记得房间号码。太厉害了,凯勒。几乎就像你会背那些总统名单一样厉害。我们的第十四任总统是谁,你会不会刚好记得?”

“富兰克林·皮尔斯。”

“果然厉害。接下来是加分题,他那张邮票是什么颜色的?”

“蓝色。”

“蓝色,富兰克林·皮尔斯,还有204号房。你的记忆力真了不起,但是……”

“但是又怎样?桃儿,他们买那部手机的方式,可能就跟我买这部手机一样,而且在耳毛先生交给我之前,他们可能从来没用它来打过电话。”

她立刻回答。“但如果不是,”她说,“你可以按一个键,就知道他们之前打的八通或十通电话。”

“没错。”

“甚至你还可以追踪这些电话号码,查出这手机是谁买的、什么时候买的。”

“有可能。”

“同样的问题,凯勒。那又怎样?我没住过月桂旅店,或许那里的清洁女工没那么仔细,但你真以为过了那么久,那部手机还会在房里?”

“有可能。”

“你真这么想?”

“那个房间有张超大双人床。”他说。

“这是很好啦,不过反正你也不会睡在上头……”

“我留下那部手机时,不希望任何人拿去用。所以我抬起床垫,把那玩意儿塞到底下的正中央。”

“你可以想象警方一定会把那个房间搜得多彻底吗?”

“在一桩备受瞩目的政治暗杀之后?没错,我可以想象。”

“他们可能已经搜到了。”

“但或许没有呢?”

“或许没有。”

“假设手机还在那儿,现在还能用吗?到现在电池早就没电了吧?”

“很可能。”

“不过那边买得到新电池。”

“即使是在衣阿华州。”他说。

“月桂旅店。你不会刚好记得他们的电话号码吧?对,你当然不记得。那些号码又没印在邮票上过。”

他走到窗边,往外看着这个城市,同时她用电话先找查号台,然后跟月桂旅店订房部的一个人谈。她讲完后挂掉电话:“唔,那个女人一定觉得我疯了。”

“不过你办到了。”

“我们得住二楼,因为我先生受不了头顶上有脚步声。然后我不想听到车声,而且对光线很敏感,同时我们两个人都要离楼梯很近,但又不能就在楼梯顶,另外我在网站上看过他们的平面图,你猜猜哪个房间对我们来说最适合?”

“听起来是疯了,”他同意,“不过你跟那个职员讲话的时候,听起来很理智啊。”

“我们订到204号房了,明天开始三个晚上。怎么了?”

“啊,我不知道。要合住一个房间三个晚上,感觉上好久。”

“要我们两个合住一个房间,光一个晚上都嫌太久了,凯勒。你在月桂旅店连一个晚上都不必住,我也不必。我们在那里订房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拿到房间钥匙。你不会还留着几个月前的钥匙吧?”

“没有,反正留着也没用。他们现在都用电子钥匙卡了,每回住客换人,他们就会重新设定系统。”

“真让人不得不同情那些花好几年学撬锁的人,一觉醒来发现周围已经变成了电子世界。他们一定觉得自己像个铅字排版机操作员,置身于电脑排版的时代,学了一身细致的功夫,结果却完全没用。你干嘛那样看着我。”

“哪样?”

“对了。我必须订三个晚上,是因为如果我只打算住一个晚上,就没法啰嗦半天,说为什么非要住204不可。不晓得他们网站上是不是真有平面图。”

“不晓得他们是不是真有网站。”

“人人都有网站啦,凯勒。连我都有呢。”

“你的网站还在建构中。”

“而且还会保持那样很长一阵子呢。我会订两张飞机票,或者你想开车去?那里有多远?”

“一定有一千英里吧,或者很接近。”

“可是我们已经订了明天晚上的房间,所以我想我们就搭飞机过去吧。你还有枪吗?”

“只有在印第安纳拿到的那把席格—索尔。但是不能带上飞机。”

“连放在托运行李里头都不行?”

“大概有规定不行,即使没有规定,带着枪也太容易引起注意了。哪个活宝看到你行李里面有个枪的形状,你就搞不完了。”

“你想开车吗?我就先飞过去,拿了房间的钥匙,你可以开着你那辆灰扑扑的小卡车上路。得梅因在这里的北边,对吧?”

“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在这里的北边。”

“不过很接近正北方?就在密西西比河畔,是吗?”

他摇摇头。“是在密西西比河的西边。”

“那回那个恶整我们的客户,不是就在衣阿华吗。”

“是另一回有个恶整我们的客户。”

“《佣兵时代》的案子。不是就在衣阿华州吗?而且你不是丢了些东西到密西西比河?”

“那是在马斯卡廷(Muscatine)。”

“那个该死的地方就叫这个名字!我稍早一直想不起来,老想到慕斯卡托葡萄酒(Muscatel),可是我知道不是。得梅因是在那里的西边,不是在密西西比河畔?”

“现在你终于搞懂了。”

“除非我要去上猜谜节目,不然我脑袋里何必装这些垃圾知识。你想这样吗?你开车,我飞过去?”

“只为了要带把枪?不了,管他去死。总之,我也不想开着一辆让人可以追查到新奥尔良的车,跑到那里去。”

“这点我根本没想到。那我们两个都搭飞机了。”她拿起他的手机。“我要订机位。麻烦再跟我说一次你的姓名,好吗?我不懂我怎么就记不住。他们该做的呢,凯勒,就是把你的照片放在邮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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