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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悠闲地度过那个周末。参加了两次匿名戒酒聚会,星期六下午,埃莱娜和我乘七号地铁去皇后区的法拉盛逛新的唐人街。她抱怨说这里一点都不像曼哈顿的唐人街,完全没有古老或不祥的气氛,只不过是个令人不安的郊区。我们最后在一家台湾素食餐厅吃饭,吃了两口,她放下筷子说:“我收回之前的所有话。”

“不错,嗯?”

“简直是天堂。”她说。

几个星期来我第一次在星期天和吉姆·费伯吃晚餐,我们每次聚餐都吃中国菜,不过这回就在曼哈顿,不是皇后区。我们谈了很多不同的话题,包括马蒂·麦格劳当天早上登在《每日新闻》的专栏,专栏里面他指控威尔二号耍了我们大家。

“我不懂,”我说,“前两天我才刚跟他谈过,他很不满意《纽约邮报》写了一篇报导,说这个威尔只有帽子没有牛。现在他自己——”

“只有帽子没有牛?”

“就是光说不练。”

“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是没想到你这个纽约佬嘴里会冒出这种字眼。”

“最近我跟很多得州佬通过电话,”我说,“也许被传染了。问题是他前几天说《邮报》挑衅威尔是不负责任,现在他自己却故意去刺激他,说那个家伙是吹牛或脑袋有问题。”

“也许是警方叫他写的。”

“也许。”

“可是你不这么想。”

“我想他们比较可能让睡着的狗安眠。这比利用马蒂去当猫爪子要更像他们的作风。”

“一堆阿猫阿狗,”他说,“听起来像下雨。麦格劳是个酒鬼,对吧?你没告诉过我吗?”

“我可不想揭他的老底。”

“哎,揭吧。‘人非圣贤’,记得吗?”

“那我想他是个酒鬼。”

“所以他出尔反尔又有什么好惊讶的呢?或许他不记得自己反对过《邮报》那篇报导。或许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看过呢。”

星期一吃过早餐后,我立刻开始打电话,打了六个,有些讲了很久。我是在公寓里打的,而不是对街的旅馆房间,这表示我得付钱。此举让我觉得自己高尚而愚蠢,而非卑鄙而聪明。

星期二早上马蒂·麦格劳的专栏里有一封威尔寄来的信。头版还有个戏弄式的标题,不过头条大新闻是发生在布鲁克林布什威克区一个与贩毒有关的大屠杀。我连报纸都还没看到,早餐时门房就打电话上来,说有联邦快递。我说我下去拿,而且急得连第二杯咖啡都没喝。

快递来的东西正是我在等的。是昨天寄出的三张照片。全是同一个人的四乘五彩色快照,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白种男人,体格不错,胡子刮得很干净,眼睛和一小部分脸被金属边眼镜遮着。

我呼叫TJ,然后跟他在长途汽车总站的一个午餐小店碰面。那儿挤满了神情戒备的人,眼睛不时环视整个房间。我想他们这么提防不无道理。不过很难猜出他们到底是怕被攻击,还是怕被逮捕。

TJ对甜甜圈大感兴趣,要了两个。我点了一个烤犹太圈饼,吃掉半个。咖啡就省了,我知道这儿的咖啡没法喝。

TJ斜睨了那些照片一眼,然后宣布说他的目标看起来像克拉克·肯特。“只不过他如果想变成超人的话,该换的不只是衣服而已。就是这小子毙了麦伦吗?”

“拜伦。”

“对,我指的就是他。是这家伙干的吗?”

“我想是。”

“看起来不像冷面杀手。倒像是踩蟑螂之前都还要先通知一下那种人。”

“你上次找到的那个目击证人,”我说,“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找到。”

“贩毒的那家伙。”

“就是那个。”

“应该还能找到。既然他要卖东西,就不能把自己弄得太难找。不然大家就会去找其他人买货了。”他敲敲那些照片,“大哥,那家伙只见过凶手的背影。”

“开枪后他也没瞥见那个人的脸吗?”他头歪向一边,努力回想,“他说凶手是白人,”他回忆着,“还说长相很普通。那一定是看到了一眼,可是难道没有其他目击者比他看得更清楚吗?”

“应该有几个,”我同意。

“所以我们该怎么做,拿照片去给他们看看?”

我摇摇头。“其他证人可能必须上法庭作证。这表示要指认哈夫迈耶的话,就得由警方安排一队人给他们指认。如果他的律师发现哪个私家侦探之前拿过照片给他们看,他们的指认就有瑕疵,法官会判定指认无效。”

“我发现的那个家伙不会去作证的,”他说,“所以有瑕疵也无所谓。”

“没错。”

“瑕疵,”他重复道,玩味着这个字眼,“唯一的问题是,我今天应该去替埃莱娜工作,她要去某个人告诉她的一个救世军商店寻宝,我得替她看店。”

“我去替你的班。”

“不知道行不行呢,”他说,“大哥,你得先学会很多玩意儿。写售货资料、准备收费条,还要懂得怎么讨价还价。不光是进去坐在那里就成了。”

我一掌拍过去,他笑着躲掉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他说,“你得好好练练刺拳。”

然后抓起那些照片走向店门。

那些照片是克利夫兰一名西储大学的三年级学生拍的。一开始我找威利·唐介绍一个人给我,可是我打电话过去,那个人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抽出空来。他又介绍我另外两个人,结果打电话过去都是应答机,于是我翻了电话本,打电话给俄亥俄州马西隆市的一个熟人。马西隆离克利夫兰有段距离,不过我认识的人里头,没有人住得更近了。

我是在六七年前认识汤姆·哈夫利切克的,当时有个人曾被我逮捕送进牢里,出狱后杀了一个埃莱娜的老朋友,还有这老友的老公和孩子。负责办这个案子的警察就是哈夫利切克,他是个热爱自己工作而且办案精明的刑警队长。我们很合得来,一直保持联络。他每隔一阵子就会邀请我去俄亥俄州猎鹿,我都婉拒了,但我和他在纽约见过两次面。第一次他一个人来,参加杰维兹中心的一个警察商品展,我跟他碰面吃中饭,带他在市内逛了逛。他很喜欢纽约,于是一年多后又跟老婆一起来,埃莱娜和我带他们出去吃晚餐,而且替他们买歌舞剧门票。我们跟他们一起去看林肯中心重演的《旋转木马》,不过让他们自己去看了《猫》。埃莱娜解释说,友谊顶多只能做到这一步。

他联络克利夫兰市警局的熟人,很快就查出威廉·哈夫迈耶一生中从没惹过麻烦。“他没有黄色表格,”哈夫利切克解释,“表示他没有被逮捕过。至少没在库亚荷加郡、没用这个名字。”

我谢了他,然后跟他要了克利夫兰警局熟人的名字和电话。

“既然他从没被逮捕过,”他继续说,“他们那儿肯定没有他的照片,加文——”就是他在克利夫兰警局的朋友——“给我一个刚退休的警察的电话,但结果这家伙正在佛罗里达度假。所以我就想到我妹妹的儿子。”

“他是警官?”

“是大学生。毕业后就是律师了。刚好是我们这个世界正需要的。”

“律师也不能太多。”

“这应该由老天爷决定,他好像一直在制造更多律师。要不了多久,他们就没人可告,只好互相打官司了。这个年轻人很聪明,别管他舅舅是什么德行,摄影是他的专长。”

“那他盯梢的本事怎么样?”

“盯梢?哦,躲起来拍照片。我看这小鬼不爱走正路。刚好对他选择的职业来说很管用。要不要我打电话给他?”我说好,“什么时候我们去猎鹿,能不能告诉我呢?”

“可能永远不会。”

“我永远没法让你当个猎人,是吧?嗯,冬天结束后你不妨过来一趟,我们可以在树林里走一走,其实这是打猎最棒的部分。不必带枪,也不会不小心被哪个喝多酒的醉鬼当成公鹿给射杀。当然,这么一来的话,你就没法带鹿肉回家了。”

“也就不必假装很喜欢鹿肉了。”

“你不喜欢鹿肉,嗯?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不过出去猎头鹿回来,会让男人得到满足。”

我从埃莱娜的店打电话告诉他收到照片了,而且他外甥拍得很好。

“真高兴听到这个消息,”他说,“不过我并不惊讶。他一向很会拍照,从小就拍得好。我昨天晚上才跟他通过电话,我高兴的是,他做这件事开心得要命。这个小鬼可以当个好警官。”

“我敢说你妹妹一定很乐意听到这个。”

“她和我妹夫一定都很乐意,而且我想我懂他们的想法。当然了,律师赚的钱比警察多。谁说过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不知道,”我说,“可是我发誓不是我说的。”

我花了几个小时看店,还好我不必常常做这件事。有个人——我想是帕斯卡——的书里说过,所有人类的问题都源自于他们无法独处。基本上我很善于独处,也许开着电视也许不,不过那天我发现一个人独处是个考验。首先,我宁可出去做点别的事情。其次,一直有人进来打扰我,而且是毫无目的的那种打扰。他们会打电话来找埃莱娜,想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然后不留名字就把电话给挂掉。或者会开门,探头进来,结果看到我而非女主人坐镇,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就跑掉了。

的确有两三个人进来逛了逛,不过我不必跟他们讲价或准备收据,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要买的意思。有个人问了几幅画的价钱——所有价钱明明都标示得很清楚——然后说他会再回来。这就好比跟一个妞儿看过一场电影之后,告诉她“我会再打电话给你”是一样的意思。“开店的人,”埃莱娜曾告诉我,“比约会的女郎要来得实际。我们知道你不会再回来的。”

我倒是有了看报纸的时间。马蒂·麦格劳的专栏的确刊出威尔最近的一封信。没有署名,这位匿名作者明白表示他名单上的三个人只是个开头而已。更多人会出现在他的下一份名单里,除非我们看到光明并改邪归正。那封信让我厌倦,而且我才不相信。我有种感觉,连威尔二号自己都不相信。

下午过了一半,TJ曾过来晃了一下。他身穿破烂的牛仔裤,橘红色的背心,外罩迷彩夹克。一副在黑道很吃得开的样子。

“我得换衣服。”他说,溜过我身边到后头房间去。出来时换了卡其长裤和领尖有钮扣扣住的男式衬衫。“不想把客人吓跑,”他说,“不过如果我穿成这副德行去市中心晃,会把那里的哥儿们吓跑。”

“你找到他了?”

他点点头。“他说是他看到的那个凶手没错。”

“他有多肯定?”

“他愿意发誓,只不过没说要拿什么来发誓。我告诉他不必发誓,没错吧?”

“可能吧,你可不可以现在接着看店,等埃莱娜回来?”

“没问题,你要去哪儿,大哥?”

“你猜不出来吗?”

“我才不猜呢,”他说,“我是用侦探技术,测出你要去克利夫兰。”

我告诉他,他是个好侦探。

我先从店里打电话去订好机票,再走路到菲莉斯·宾厄姆的办公室去拿票,然后回公寓收拾了一个旅行包,里面装了干净衬衫还有换洗的袜子和内衣。我不知道这次会去多久,但我想无论如何会过夜。

菲莉斯安排我从纽瓦克机场搭乘大陆航空的班机。我到机场时,正好是高峰时间,等到飞机在克利夫兰降落时,大部分经常往返的人都已经坐下来吃晚餐了。机场出口有几个人拿着写了名字的厚纸板在等候,其中一个有我的名字。拿厚纸板的小鬼很高,长手长脚的,微红的金发剪得很短,一张窄瘦的脸。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你一定是杰森·格里芬。你的汤姆舅舅说,他会试着联络你,如果你有空,就会过来。”

他露出牙齿笑开了。“他说我最好有空。‘去接机,然后载他去湖林市,还有随便他想去哪里。’你想先去湖林市吗?那家伙就住在湖林市。”

我说是,然后走向他的车,是一部车龄一年左右的日本进口车。闪闪发光,我想他来机场前去过自动洗车店。

去湖林市的路上,我问他对这个案子有什么了解。“一点了解都没有。”他说。

“汤姆什么都没告诉你?”

“我舅舅那种人只把必要的事情告诉你,”他说,“他上回只给我一个名字和地址,叫我去偷拍这个人的照片。我说我可能得买个长焦镜头。”

“我可以还你这笔钱。”

他又露出笑容。“‘那就去借啊,’他说,所以我就去借来了。我停在哈夫迈耶先生房子的街对面,他回家时直接把车子开进车库。是那种在房子旁边建起来的车库,那一带很少见。那儿大部分是老式的房子,不过他的房子比较新,有那种密封车棚型的车库。他就把车子开进去,我连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对焦和照相了。”

“那你怎么办,等着他再出来?”

“才不呢,因为他很可能同样开着车子出来,对不对?汤姆舅舅没教我怎么应付这种状况。事实上,他给我的唯一忠告——你猜得出来是什么吗?”

“带个牛奶瓶。”

“他说广口玻璃瓶。差不多。我问他要拿来干吗,他说等我在车上坐个几小时,就会知道答案了。这时我才明白玻璃瓶的用途。你绝对猜不到他接下来告诉我什么。”

“什么?”

“‘等瓶子满了,就在水沟里清掉。’我说,哦,就倒进水沟里吗?不会有人看到的,他说,而且会被冲走。我跟他说,谢谢他睿智的忠告,不过我自己应该也想得出该怎么清掉玻璃瓶里面的东西。他说,他带了这么多年菜鸟警察,已经知道绝对不要漏掉交代任何细节。”

“他是个聪明人,”我说,“不过我站在你这边。我觉得你自己有办法把玻璃瓶里面的东西清掉的。”

“也许,不过另一方面,我得承认我一开始从没想到要带玻璃瓶。电影里从没看过在瓶子里尿尿的。”

我同意的确没有。“你怎么拍到那些照片的?”

“隔壁几户有个小鬼自己一个人在街上打篮球。我告诉他,如果他愿意去按那个人的门铃,让那家伙出来,我就给他五块钱。他过去按了铃就跑掉,哈夫迈耶先生把门打开一条缝,然后又关上。我拍了一张照片,不过都没寄给你,因为什么都没拍到。总之,我告诉那个小鬼,说他的工作做得不够好,不过如果他愿意再试一次,让那个人出来,我除了原来的五块钱之外,还愿意再多加五块钱给他。”

“结果成功了。”

“是的。那个小鬼回他自己家里,拿了一个这么大的纸袋,里头塞了几团报纸。接下来他把纸袋放在哈夫迈耶的门廊上,点了火,再按一次门铃,还用力敲了几下门,然后就像个小偷似的跑掉了。哈夫迈耶还是把门打开一条缝,然后冲到外面来对着那个起火的纸袋又踢又踩。”他笑了,“我花了好一会儿才能对焦,因为我笑得没法把相机抓稳。实在很好笑。”

“我可以想象。”

“其实这是个老套的鬼节恶作剧招数。”

“不过我记得,”我说,“纸袋里应该有个惊喜。”

“是啊。狗粪,这样你去踩熄火的时候,就会踩到狗屎。那个小鬼省掉这部分了。”

“不过效果一样好。”

“那些照片看不出他在做什么,”他说,“因为用那种镜头,我只能拍到他的脸。可是我一看到那些照片就想笑,因为他的表情让我想起整件事。”

“我原先还觉得他好像一副被围攻的样子。”

“是啊,”他说,“现在你知道为什么了。”

克利夫兰的机场位于市中心的西南边。湖林市就在伊利湖边,离西克利夫兰很近,所以我们不必经过市中心拥堵的交通就可以直接过去。杰森边开车边跟我聊,我不自觉的拿他跟TJ比。杰森也许大一两岁,看起来,他有了白皮肤和中产阶级出身的庇荫,日子过得好些。他受过较多正式教育,虽然你也可以说,TJ的街头阅历同样有价值,每一分学费都很昂贵。到了湖林市时,我认定这两个人其实没差那么多,都是很不错的小孩。

湖林市是个老郊区,有很多大树和战前盖的房子。不时可见前人废弃的空地上盖了新的一层楼矮顶四方形房舍,跟周围很不谐调。我们停在其中一栋的街对面,杰森关掉引擎。

“现在看不到那把火的痕迹了,”他说,“上回我开车走掉时,他正用扫把在清理。我想他清得很干净。”

“他可以雇那个放火的小孩来替他擦洗。”

“那就太酷了,对吧?不知道他在不在家。车库的门关着,也不知道他的车有没有停在里面。”

“我想我不必点把火去确认,”我说,“去按他的门铃就是了。”

“你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我想了想。“不用了,”我说,“我想不必。”

“那我就在这里等。”

“非常感谢你,”我说,“我不知道会待多久,应该会花上一些时间。”

“没问题,”他说,“我还带着那个玻璃瓶。”

我只需要按一下门铃。八个音符的电铃声还没完全停歇,我就听到了他的脚步声走近了。然后他把门拉开一条缝,看到我,随即把门整个打开。

那些照片拍得很像。他很瘦小,粉红色的脸上和梳理齐整头发上的灰斑都显出他的年纪。凑得这么近,我可以看见他双焦眼镜后头水蓝的眼珠。

他穿着斜纹呢宽松长裤和格子呢运动衫。衬衫的胸前口袋里插着几支笔。棕色短统系带皮鞋擦得晶亮。

这回他的门廊上没有火,只有另一个中年男子。但哈夫迈耶依然露出受困的表情,好像这个世界有点让他难以招架。我懂那种感觉。

我说:“哈夫迈耶先生吗?”

“是的。”

“我能进去吗?我想跟你谈一谈。”

“你是警察吗?”

这种问题常让我有回答“是”的冲动,或者巧妙的不予回答。但这回,我认为没有那个必要。

“不是,”我说,“哈夫迈耶先生,我姓斯卡德。我是纽约的私家侦探。”

“从纽约来的。”

“对。”

“你怎么来的?”

“我怎么……”

“乘飞机吗?”

“对。”

“好吧,”他说,肩膀垂下来,“你最好进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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