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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各大报社喜欢死了这则新闻。理查德·瑟曼坠楼身亡,死亡的地点离三个月前他妻子被残忍奸杀之地只有几个院子远。一个很被看好的普立策奖得主这么猜想:正当瑟曼向下坠落时,戈特沙尔克家的窗口很可能是他生前最后一幕映入眼帘的景像。不过这似乎不太可能,因为他们既然离城六个月零一天,通常都会拉上百叶窗帘。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觉得大到要写信去给主编的程度。

没有人质疑瑟曼是自杀。虽然对于他的动机,各方持不同的意见。可能是太沮丧于妻子与那未出世的孩子的死,再不然就是对她们的死亡太过自责。一家专刊的专栏作家看这一整件案子活生生就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因贪婪而一败涂地的典型例子。“你可能常听人谈到拥有一切。”他写。三个月前瑟曼拥有的一切:银行存款、华厦、美妻,一份在前景大好的有线电视网的迷人工作,和一个就要出世的小宝贝,但是就在一刹那间一切化为灰烬,即使工作和金钱都填不满理查德·瑟曼心中的空虚,你可以说他是个坏人,一手策划十一月在五十一街房子里发生的那些邪恶情节。你也可以说他是个受害者,不管哪一种,他成了一个原本拥有一切、到头来却一无所有、什么也抓不住的人。

“你的第六感真准。”德金告诉我,“你怕他会出事,而且还想进他的屋里,但当时你又不认为他在里头。他的确不在,法医猜他死亡时间可能是早上七点到九点之间。这说得通,因为要过了早上十点,楼下酒馆厨房里的伙计应该可以听到他落地时的撞击声。但为什么中午用餐时间竟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尸体,实在令人费解。可能是因为出事地点在中庭尽头,而厨房里伙计出入的门又在远远的另一头,所以没有人走近发觉有什么不对劲。如果你手上抱满剩下的茄子,你只想一扔掉就赶紧跑回屋里去,尤其那天的天气冷极了。”

星期五早晨,我们进了瑟曼的公寓。前天晚上,当我在马佩斯追猎鬼影时,整个化验小组已经进来对整间屋子进行采样。我在瑟曼的公寓里晃来晃去,从这个房间晃到另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也许我根本没在找任何东西。

“很棒的地方,”乔说,“都是现代家具,看起来很流行,不过好像不适合人住。为了享受而把每一个地方都塞得满满的。你常听人家这么形容女人吧?‘为了舒服,而不是为了速度’,你知道速度和女人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一般人是这么形容马的。”

“真的吗?很有道理。‘骑’在一只肥马上,不是有更多的快感吗?我可得问问赛马的骑师。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最想当的就是警察,你知道,这一直是我想做的。当我看到那些骑在马背上的警察,就梦想能成为其中一个。当然在进警校前,就没那种天真想法了。你知道吗,我仍然觉得,当警察的日子还算不赖。”

“如果你喜欢马的话。”

“好嘛,如果你一开始就不喜欢——”

“瑟曼不是自杀死的。”我说。

“这点很难说,那家伙已经吓破胆了。回到家,一早起来,发觉到自己确实做了什么,看清楚已经无路可走了。而且这也是事实,他干掉了他老婆,你就是为此想让他落网的。也许他的良心真起了些作用了。又或许他终于认清自己的处境,而且知道像他这么一个美男子,一旦蹲监牢会成什么样子。干脆跳出窗口,所有的麻烦都这么一了百了啦。”

“这太不像他了,他根本就不怕法律,他怕斯特德。”

“窗边可只有他的指纹,马修。”

“斯特德在杀害阿曼达时就戴着手套的,他一样可以再戴着手套把理查德往窗外扔。瑟曼本来就住这里,他的指纹早就留在那儿,或者斯特德叫他把窗户打开,说这儿怪热的,理査德,我们可不可以开窗透点气?”

“他留了一个便条。”

“打字机打出来的。”我说。

“是。我知道,但好些寻短自杀的人也用打字机打他们的遗书啊,就像那种典型的自杀遗书。像‘上帝原谅我吧,我再也受不了啦。’没说他做了,也没说他没做。”

“那是因为斯特德并不知道我们知道了多少。”

“也可能因为瑟曼也是怕万一。假如他从四层楼高的地方摔下来却没死成,人躺在医院里,全身上下二十几根骨头折断,还得面对自己留下那些谋杀的遗言。”他把烟头丢进一个纪念品烟灰缸里。“有些地方,我也同意你。”他说,“我想争议点在他是不是被人推下楼的,那也是我要检验组的小家伙仔细捜查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到处在找昨天早晨看过有人进出公寓的目击证人。如果真能找出一个人来就太好了。如果你能把斯特德也放在现场那当然更好,但我可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发生,你也不能拿他如何,就算他曾出入过第一现场又怎样?他可以说当他离开时瑟曼还活着,当时他很沮丧,也很难过,可是谁能想到这个可怜的人会自我了断呢?你简直拿他没辄。不过也许你能提出更有利的证据。”

我什么话都没说。

“况且,”他说,“也没那么糟啊。我们都知道瑟曼杀了他老婆,我们也知道最后他没能逍遥法外。没错,他是帮凶,凶手也许是斯特德——”

“当然是斯特德。”

“什么‘当然’?我们所有的只是瑟曼的一面之词。他是在没录音的情况下跟你的私人谈话,而且就在他跳楼的几个小时前。也许他骗你,你想过这点吗?”

“我知道他是骗我,乔,他竭尽所能把自己说得很好,把斯特德说成是斯文加利和开膛手杰克的综合体。那又怎样?”

“也许不是斯特德,也许还有其他的帮凶,又也许他跟斯特德还有些什么生意上的牵扯。听着,我并不是说事情就是这样,我知道一切都乱糟糟的,这整件该死的案子从头混乱到尾。我的意思是,瑟曼设计杀他老婆,现在他也死了。如果每一件谋杀案都能结束得如此顺利,那我也不必在这里呕心沥血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假设斯特德真的干了,而且他溜掉了,那,反正我这辈子又不是没经历过比这更令人灰心的事。就算他真如瑟曼所形容的那般十恶不赦,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但这却从没发生过,这家伙从来没被逮捕过,也没有前科,据我所知,他甚至连超速的罚单都没被开过。”

“你都已经查过了。”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当然査过,你还要我怎么做呢?如果他是个坏家伙,我当然乐意把他抓起来。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坏呀,至少记录上看起来是这样。”

“他是另一个亚伯·史威兹。”

“不。”他说,“他可能真的是个变态狂,这我承认,但当个变态狂并不犯什么罪。”

我打电话去给剑桥的莱曼·沃里纳。其实我根本不必透露什么消息给他,脑筋动得快的记者早已打电话给阿曼达的哥哥,询问他对此事的反应。“我当然拒绝做任何说明。”他说,“我甚至不知道这件事是不是真的。他真自杀了?”

“表面上看起来是。”

“我知道了,其中还大有文章,是吧?”

“有可能他是被其中一个共犯谋杀的,警方也有此怀疑,但他们并不期望从这一方面找出什么进一步的线索。目前为止并没有什么证据能够反驳他是自杀的。”

“但你不相信那是事实。”

“我是不相信。不过我信不信并不很重要。昨天晚上我花了一两个小时和瑟曼谈,套出你希望我查出的事。他承认杀死了你妹妹。”

“他真的亲口承认了吗?”

“是的,他承认了。他企图把责任往他的共犯身上推,但他也承认自己在整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我决定多说一点,“他说事情发生时,她一直都不醒人事。莱曼,她一开始就因为头部被击而昏了过去,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接下来所受的罪。”

“我倒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本来我预定昨天中午和他见面,”我继续,“我原本希望他能一五一十地招认,我还准备把全部谈话录音下来交给警方,但我还没来得及这么做,他就——”

“他就自杀了。事到如今,我要说的是,我更高兴我雇用了你。”

“哦?”

“难道不是你的调查加速了他的行动吗?”

我曾想过这点。“我想你可以这么说。”我说。

“而且我也很高兴这件案子以这种方式了结,又快又干净,免得一遍一遍上法庭折腾。很多坏家伙都能逃脱惩罚,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有罪,也还是枉然。”

“有时的确如此。”

“即使他们脱不了罪,判得也总是不够久。如果他们在牢里表现良好,当个模范受刑人,不出四五年,又可假释出狱了。所以我说,如此结局我非常满意,马修,我还少你什么款项吗?”

“你可能还可以收到点退费。”

“少无聊了。你可别退还我什么钱。即使你退回来我也不会收的。”

说到钱,我告诉他,他也许可以着手开始处理他妹妹的财产和保险金。“如果是犯罪的收益,那是不能合法继承的。”我解释,“如果瑟曼杀了你妹妹,他既不能继承任何遗产,也无权受益保险金额。我不知道你妹妹的意愿,但我想一旦瑟曼完全‘出局’了,令妹的所有遗产应该都归于你名下。”

“我想是吧。”

“瑟曼到现在为止还没因为你妹妹的死被正式起诉。”我说,“应该也不会起诉他了吧,毕竟他已经死了。但我想你还是可以依循民法来处理,法规和刑事法庭有些不同。例如,我可以出庭做证我和瑟曼在他死前一晚的谈话内容。虽然这些讯息都是听来的,但多少有些可信度,你应该和你的律师谈谈。像这样的案子,我想不需要提供到刑事法庭那样程度的罪证,这点应该不用怀疑,它们在应用上有不同的标准。但正如我先前所说,你还是得和你的律师谈谈。”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想我不会这么干的。如果我不这么干的话钱能去哪儿呢?我怀疑自从阿曼达死后,他已重立遗嘱。可能受益人原本是阿曼达,但如果她有任何意外,受益人就是他自己那边的亲戚。”他咳了一会儿,然后控制了下来。“我才不想去跟他的姊妹、表兄或姨妈们争钱。我不在乎钱到谁手上,对我来说又有什么不同?”

“我不知道。”

“我钱多得没时间花,对我来说时间比钱更宝贵,我不愿把时间浪费在法庭或律师办公室里。你能了解吧。”

“我当然能。”

“这么做好像是太阔气了一点,但是——”

“不,”我说,“我不那么认为。”

同一天下午五点半,我去参加了一个聚会,在离宾州车站不远的圣芳济教堂。成员组合很有意思:有穿西装的往来于郊区与市区坐班车的上班族,也有刚醒过来的狼狈醉汉,两拨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自在。

讨论的时候,我举手发言说:“今天一整天我都想喝酒。目前我所遭遇的情况是我不能做任何改变的,但感觉上好像我又应该做些什么。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而且每个人都对结果相当满意。我是个酒鬼,我希望每件事情都能完美,然而总是不从人愿。”

之后,我回到旅馆,有两通留言,都是TJ打的。只可惜我没他的电话号码。我步行到阿姆斯特朗,点了一份墨西哥黑辣豆,然后赶上圣保罗教堂八点半的“阶段”聚会。我们在这个阶段里所要学习的是,要相信一种比我们伟大的力量,它能使我们重新归聚到健全的神智上。轮到我发言时,我说:“我叫马修,我是个酒鬼,对于我的‘巨大能量’,据我所知,是以一种神秘而奇异的方式在运作。”我当时就坐在吉姆·费伯身边,他在我耳边小声说,如果我的侦探事业一落千丈,还可以应征写幸运饼干里小字条的工作。

另有一个成员,是一个叫简的女人,她说:“如果一个正常人一早起床,发现他的轮胎扁了,他会打到美国汽车协会去,但如果是一个有酒瘾的人,他就要打给自杀防治中心了。”

吉姆意味深长地用手肘轻触我肋骨。

“这不能应用在我身上,”我告诉他,“我甚至连车都没有。”

回到旅馆,又多了一个TJ的留言,可是我依然无法联络到他。我洗了个澡就上床歇息了,就快要睡着时,电话铃响。

“你实在很难找啊。”他说。

“你才难找,还留了那么多口信。”

“那是因为上次你怪我不留言啊。”

“这次你是留言了,但我却无法联络到你。”

“你指的是留下电话号码。”

“对啊。”

“但我没装电话啊。”

“我想你也没有。”

“那就对了。”他说,“这几天事解决好了。事情是这样,我发现了些我应该发现的事。”

“你指的是‘皮条客’。”

“是啊。我可是知道了一堆狗屎玩意儿。”

“说来听听。”

“在电话里?老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也无所谓,但——”

“不。”

“因为看起来没那么酷。”

“嗯,大概是吧。”我坐直身子。“在四十八至九街的转角处,有一家叫火焰的咖啡店,就在西南边的角落上——”

“反正往角落找就行了,我会找到的。”

“好。我想你能找到。”我说,“半小时后见。”

他在店外遇见了我。我们一起进去,找了一个小包厢坐下,他夸张地嗅着店里的气味,然后声明闻到了什么好东西,我笑着,递给他菜单,告诉他,他可以点任何他喜欢的食物。他点了起司汉堡、培根、薯条和双份的巧克力奶昔。我要了一客英式吐司和一杯咖啡。

“我遇到了一个妓女,”他说,“她就住在阿尔法贝特市,她说自己曾在一个叫朱克的皮条客手下做过,朱克可能是他的外号。老兄。她可真像惊弓之鸟,去年暑假,她才摆脱朱克,好像是从他安排她住的地方逃出来的,可是她时刻都还提心吊胆怕会被朱克找到。她说朱克曾经威胁她,只要她敢惹他不高兴,他就把她鼻子给割了。她跟我说话的时候,还不停地摸着自己鼻子,生怕它不翼而飞似的。”

“如果她是去年暑假离开的,她就不可能知道博比了。”

“对啊。”他说,“不过,事情是这样的,我发现了一个小孩,他知道博比,但就他所知,剥削博比的皮条客,就是曾经控制过——”他停了会儿,说,“我答应她不会把她的名字漏出去,不过告诉你应该没关系,但——”

“不,我不需要知道她名字。结论是博比和那女人是被同一个皮条客控制,但不在同一个时间,所以一旦你知道她的皮条客是谁,就等于知道博比。”

“答对了。”

“是那个叫朱克的家伙。”

“对。她不知道他姓什么,好像是什么博克斯。”他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他住哪儿,朱克曾让那女人住过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但她说他还有几个不同的巢穴,这儿安排几个幼齿,那儿藏几个新货。”他挑了根薯条,沾了沾番茄酱。“那个痞子朱克,总是不断在找新的幼齿。”

“生意真好,是不是?”

“她说他总是不停地找新货色,因为原有的货色总是无法用太久。”他歪着头,试着想出他所要跟我讲的重点,可是似乎不太能很清楚明了地讲出来。“她还告诉我一件事,朱克叫她到处去宣传,可以有两种方式跟他交易,一种是‘来回票’,一种是‘单程票’,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

“说来听听。”

“‘来回票’的意思就是你还有机会‘回来’。‘单程’就不是了。如果有顾客买你‘单程’,那么他就可以不用把你‘归还’,他对你爱怎样就怎样。”他低头看着他的盘子,“如果他想的话,甚至可以宰掉你。如此一来朱克不就大受欢迎吗?她说他还告诉她,你最好乖点儿,否则哪天我就给你张‘单程票’,她又说,可怕的是,你根本不知道你要赴的约是‘单程’还是‘来回’。他会说,‘这个客人是个大好人呢。他可能会给你买些漂亮衣服,然后再对你好好的。’一旦她出了门去赴约,他转身就会对别的孩子说‘你们以后永远也不会看见那个婊子了,我送她去的是“单程”。’有些孩子听了会开始哭。你知道,如果她是他们的好朋友的话,那他们是永远见不到她啦。”

等他吃饱了,我又给了他三张二十块的票子,然后告诉他,我希望这点钱够他付个账单什么的,他说:“这样真不错。我知道你也不是个啥有钱人。”

到了餐厅外,我说:“千万不要再进一步追查什么,TJ,尤其不要再多问任何有关朱克那家伙的事儿了。”

“我可以再多问其他几个妓女,看看她们怎么说。”

“不,千万不要。”

“我不会跟你多要钱。”

“我不是担心这个,我不想让朱克知道有人在到处找他。搞不好,他一转身就开始来‘找’你。”

他翻翻白眼。“我可不想被他‘找’到。”他说,“女孩们说他是个大坏蛋,又说他很壮硕。不过在那女孩眼里,谁看起来都很壮。”

“那女孩几岁?”

“十二岁。”他说,“不过个子看起来比她实际年龄还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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