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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我被电话铃吵醒,勉强坐了起来,眼睛一时睁不开。电话铃还在响。

我拿起话筒。汤米·蒂勒里说:“马修,警察来了,他居然到这里来了,你相信吗?”

“在哪里?”

“办公室。在我办公室里。你应该认识他,他说他认识你。他是一个很难缠的侦探。”

“你到底在说谁啊,汤米?”

“我忘了他名字了,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你们两个曾经在我家待过。”

“杰克·迪博尔德。”

“对了。他做人还好吧?你们在我家干什么?”

我揉了揉我的太阳穴,翻过手腕,看看手表。十点多。我绞尽脑汁想知道我到底是几点钟睡的。

“我们不是一起过去的,”我说,“我先到那里,四处看看,然后他才出现。我跟他是好多年的老朋友。”

没有用,我想了老半天也想不起来,在跟斯基普说我一定会抓到那对江洋大盗之后,我又做了些什么。也许我马上就回家了,也许我跟他喝酒一直喝到天亮。不知道,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马修,他曾经骚扰过卡罗琳。”

“骚扰她?”

我的门锁上了。这是个好征兆。如果我还记得锁门的话,就表示我的情况还不算太坏。不过,我的裤子却是胡乱往椅子上一甩。如果裤子是挂在衣橱里,而不是皱成一堆的话,那情况就更好一点。我顿时成为一个大侦探,搜索线索,拼凑图像,想知道昨天晚上到底做了什么。

“他骚扰她。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还到过她家一次。你知道吗?他好像怀疑卡罗琳在帮我遮掩。马修,他做这种事不但让卡罗琳很为难,也让我在办公室很难做人。”

“我明白你的处境。”

“马修,我知道你跟他是老朋友,你可不可以叫他别来烦我?”

“天哪,汤米,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要他觉得他在办案,就不会买老朋友的账。”

“哦,我也不会要求得很过分,马修,不要弄错我的意思。调査杀人案件是一回事,骚扰又是另外一回事,你说对不对?”他根本不给我机会回答,“现在的问题是他瞧我不顺眼,这是他根深蒂固的想法,如果你能跟他打个招呼,说我不是坏人,情况或许可以改观。”

我拼命在回想我到底跟杰克说了什么,可就是想不起来,不过,我相信我没跟他提到什么有关汤米的坏话。

“还有,你打个电话给德鲁,就算帮我个忙好不好?他昨天还问我你最近有没有什么新发现。我知道你很努力地在帮我查案,马修,只是我们也该把进展告诉他一声,好让他心里有个底,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汤米。”

他挂电话之后,我倒了一杯水,灌下两片阿斯匹林。接着我洗了个澡,开始刮胡子,刮到一半,才发现我已经答应汤米去找杰克·迪博尔德谈一谈。这时我才明白汤米在推销房地产或其他东西的时候手段是如何厉害。大家的话一点也没错,他在电话里的口才实在是一流的。

天气很晴朗,太阳亮得有点过分。我在麦加文酒吧停了一下,喝了一小杯,提提神。向街角的妇人买了一份报纸,丢给她一块钱,那妇人千恩万谢,还一直祝福我。很好,我需要祝福,谁帮助我我都感激。

我在火焰一边喝咖啡、吃英式烤松饼,一边看报纸。我实在很在意为什么我完全不记得是怎么离开斯基普那里,回到家的。我安慰自己说,我的头不痛,情况应该坏不到哪里去。但我知道这两件事根本没有关联。有时候我痛饮到深夜,烂醉如泥,第二天起来还是精神奕奕,神清气爽。有时候前一晚我根本没有醉意,而且事无巨细记得一清二楚,但第二天起来却头痛欲裂。

没关系,算了吧。

我又叫了一杯咖啡,想把代号为“弗兰克和杰西”的犯案手法理出个头绪来。我还记得当时自己充满自信的样子,但现在我却不知道如何善后。也许我那时有很好的计划,也许我那时自以为识破其中的关键,可以轻松把他们绳之以法。我翻开笔记本,希望曾记下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得的重要线索。可是运气没那么好,在离开日落公园那家酒吧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记任何东西。

不过,在那之前我倒是记了点东西。我记下了米老鼠的相关资料:他青少年时好勇斗狠的经过和他那段拉皮条的丑事。其实这很普通,许多人都历经过这种岁月:他们真的是怒不可遏,很想在成长过程中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但是,他们却不明白,他们人生中某些可贵的素质,在他们还没搞清楚前,就被他们的莽撞给毁掉了。有时候他们为了表现自己,表现得过了头,甚至会杀人。我自己就处理过几宗这样的案子,事到关头,孩子们才了解他们真的惹麻烦了。警察可不像他们的父母那样站在他们那边,他们得面对毫不留情的惩罚。

我又开始翻笔记本。我塞了个硬币到电话投币口里,还查了德鲁·卡普兰的电话号码。我想起那个告诉我米老鼠故事的女人,庆幸没在这样的太阳底下见到她。

“我是斯卡德。”我说。秘书把我的电话转给卡普兰,“我不知道这有没有用,但是我找到更多证据,可以证明我们的对手不是什么善类。”

打完电话,我散了一个长长的步,一直走到第九大道。在小猫小姐那里停了一下,跟约翰·卡萨宾打了个招呼,不过没待多久,我就走了。走到四十二街,我进了一家教堂,沉思了会儿,随后走到市中心,从后门进了汽车总站,通过地狱厨房和切尔西区直至格林尼治村。路上,我经过肉类处理区,还在华盛顿街跟十三街交叉口的肉摊上看了一阵子,跟那些围着血淋淋围裙的屠夫聊了两句,喝了几杯啤酒。接着,我走到外面去看那些挂在钩子上、体温犹存的牛羊尸体。骄阳底下,苍蝇嗡嗡作响。

接着我往前走,头顶着大太阳,火辣辣的难受,于是,我又在另外两个酒吧喝了点凉的。没走多久,我在白马酒吧坐了下来,吃了个汉堡,喝了杯啤酒。

这段时间里,我的脑筋一直在转。

我对天发誓,到目前为止,包括我在内,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好像在看一部逐步推进的电影,线索一点一滴显现出来,我就一片一片地拼起来,现在的问题是我要按照脉络把它们串在一起。

其实这跟我以前的工作习惯不大相符。我以前当警察时,案子通常是用两种办法侦破的——如果可以侦破的话。第一种是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有一个关键的证据出现,案情便急转直下,顺利侦破;第二种是我从头到尾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做的工作便是搜集足够的证据,好把嫌疑犯绳之以法。只有很少的几件案子是我莫名其妙就侦破了,原因当时我不明白,现在我还是不明白。我浏览我搜集到的资料,一看再看,一看再看,突然之间,我的眼前光明乍现,答案似乎就在手上。

你有没有玩过拼图?你有没有那种经验?你花了好长时间,一片一片地拼,突然之间,你发现捻在手指间千百遍、你不知道该放在这里还是放在那里的那一片,竟然就是关键的一片。一旦找到适合的位置,局面就豁然开朗,接着一片一片拼下去,很快就拼完了。现在这一片就安安稳稳地放在它该在的位置上,关键至极:谜团迎刃而解。

在我前面的桌子上有人刻下名字的字首,也有一点一点的油漆。我刚吃完汉堡,喝完啤酒,现在正准备喝的咖啡里面有几滴我很小心滴进去的波本。破碎的信息和影像一段一段在我眼前流过。纳尔逊·富尔曼告诉我说,有很多人有钥匙可以进地下室。我想起比利·基根从唱片架上拿下一张唱片,放在唱机上。我看见博比·鲁斯兰德把哨子放在他的双唇之间。我见到那个戴浅色假发的罪人,不太情愿地搬家具。我还想到那出莫名其妙的戏,是我跟弗兰一起看的,看完之后,我还跟弗兰到酒吧喝了几杯。

有的时候,我找得到答案,有的时候,我茫然不知所措。

我不敢说我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问题也不是由我解决的。我只是一片片地拼拼图,费尽千辛万苦,一片片,拼错了再拼,突然之间,我赫然发现图拼完了,全景就在眼前。

在此之前,在我午夜梦回之际,难道我不曾隐隐约约想到答案吗?虽然这种感觉我始终不曾分辨清楚,但是,我相信我以前没有想到过。这其实是一种感觉。等答案出来的时候,你才知道,前因后果原来就是这么明白——在此之前,你之所以弄不清楚,是你不相信那片拼图应该放在那里。坦白说,答案明显得让我以为我早就知道了。

我打了个电话给纳尔逊·富尔曼。他没有我要的答案,不过,他的秘书给了我一个电话。我找到了一个女人,消除了我部分的疑惑。

我又打了个电话给艾迪·凯勒,这才发现我距离第六分局不过几条街而已。我走过去,在他办公室里找到他,问他有没有兴趣弄点钱,好买顶帽子在太阳底下戴。他坐回座位上打了几个电话,我在笔记本上又多记了几行字。

我在街角的电话亭打了个电话,然后找了辆出租车到上城去。我在十一大道跟五十一街转角处下了车,走到河边。我在莫里西酒吧前停了下来,不过我没敲门,也没有按门铃。我全神贯注地看一张海报。海报是地下室那家剧团贴的。他们刚刚结束短暂的演出。明天晚上,他们预定要演出约翰·基恩的舞台剧《来自克莱尔的人》,海报上还有一张男主角的剧照。男主角有一头红发,表情若有所思,难掩眉宇间的忧郁。

我推了推剧团的门,锁上了。我敲了敲门,没有反应。我又死命敲了一阵子,门终于开了。

一个二十几岁的矮个子少女瞪着我。“对不起,”她说,“我们要从明天下午之后才会开始卖票,现在因为人手短缺,而且排演也到最后关头,所以——”

我告诉她,我不是来买票的,“我只想耽搁你几分钟时间而已。”我说。

“每个人都耽搁我几分钟,那我就一分钟都没有了。”她这句话说得轻松自在,好像是剧本上的台词一样。“对不起,”她的语气一转,“下次再聊吧。”

“不行,非现在不可。”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你不会是警察吧?是不是我们忘了付什么保护费?”

“我是楼上那几个兄弟找来的。”我说,还指了指楼上,“他们希望你能跟我合作。”

“莫里西先生?”

“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尽管打电话问蒂姆·帕特。我叫斯卡德。”

在戏院的后方,有一个穿了一双爱尔兰皮鞋——看起来很贵的样子——的家伙大叫:“玛丽·琼,你他妈的到底在外面干什么?”

她转了转眼睛,叹了口气,让了一条路给我进去。

我离开那家爱尔兰剧场之后,打了个电话到斯基普家,然后到酒吧找他,都没找到,卡萨宾叫我到健身房去碰碰运气。

我却先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找,他不在那里,不过丹尼斯说有别人找我。

“有个家伙找你。”他告诉我。

“谁?”

“他没说他是谁。”

“那他长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让他想了一会儿,“如果你跟他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的话,凭他那长相,”他又想了一会儿,“你绝对不会找他当小偷。”

“他留话了吗?”

“没有留话,也没有留小费。”

我跑到斯基普常去的那家健身房,在百老汇某处的二楼,楼下是一家卖熟食的店。健身房很宽敞,是一个保龄球场改装成的,看气氛,不像是说倒闭就倒闭的那种。有一两个人在练举重,还有一个人吃力地操作着健身器。

斯基普正在做柔软运动。他穿了一条灰色运动裤,没穿上衣,满身大汗。他背部跟肩膀的肌肉紧绷,看起来挺结实的。我站在几码之外,见他做完最后一回合,就叫了他的名字,他转过身来,看到我,笑了笑,笑容中带点意外。他又做了会儿运动,才站起来,过来握住我的手。

他说:“怎么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合伙人说你在这里。”

“你来得正是时候,我正想休息会儿。我先去拿烟。”健身房有一个地方是给人吸烟的,在冰箱周围还散放了几把椅子。他点了根烟说:“运动有益身心,我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大如斗。我们昨天晚上喝得可痛快了,是不是?你平安到家了吧?”

“问这个干嘛?我昨天的样子很难看是吗?”

“没我那么惨。你说你的感觉还不坏。你叫那对江洋大盗什么?弗兰克跟杰西是吧?你说你有把握抓到那两个人,狠狠修理他们一顿。”

“你觉得我太乐观了是不是?”

“嘿,无妨无妨。”他猛吸了一口烟,“我,现在又觉得像个人了,血液流动,毒素跟汗水一道流出,让我焕然一新。你有没有减过肥,马修?”

“这些年没有。”

“那你以前有喽?”

“几百年以前,我有点想当拳手。”

“你说真的?你以前真试过?”

“高中的时候。我先在健身房里练,舒活舒活筋骨,然后我到外面的拳场打过几场。到那时,我才知道我很讨厌别人打我的脸。而且我在边线处很笨拙,至少我这样觉的,我讨厌这种感觉。”

“所以你就去找了个工作,让你可以带枪上街?”

“别忘了还有警徽和警棍。”

他笑了。“巡警,拳手。”他说,“不堪回首吧。你到底来这里干吗?”

“有事。”

“说啊。”

“我知道他们是谁。”

“你说那对江洋大盗啊?你开玩笑吧?”

“不是。”

“他们是谁?你是怎么査出来的?而且——”

“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的兄弟集合在一起?在酒吧关门之后?”

“兄弟?你指谁?”

“前两天跟我们在布鲁克林一起追凶的那几个啊。我们需要帮手,但不用找别人。”

“帮手?我们要干什么?”

“今天晚上什么都不做。我想开个小会,你觉得可以吗?”

他把烟屁股扔进烟灰缸里,“叫我做什么都可以。你是想搞个‘豪勇七蛟龙’是吧?不对,我们只有五个人,那是‘豪勇七减二蛟龙’——你、我、卡萨宾、基根、鲁斯兰德。今天星期几?星期三?比利大概会在一点半的时候关门,所以没问题。卡萨宾跟博比也由我来通知。你真的知道他们是谁吗?”

“我真的知道。”

“我是说你只知道某一个细节,还是——”

“全盘在我掌握之中,”我说,“姓名、住址、在哪里工作。”

“全盘都在掌握之中,那他们到底是谁?”

“我两点左右到你办公室。”

“去你妈的,如果你在那之前被汽车撞死了怎么办?”

“那这个秘密我只好带进棺材里了。”

“你这混蛋。我要再去做点运动,要不要一起来?”

“不用。”我说,“我要去喝一杯。”

我没去喝酒。我找到一家酒吧,可里面满满的人,所以我就直接回旅馆,见到杰克·迪博尔德坐在大厅的椅子上等我。

我说:“我就知道是你。”

“什么,那个中国酒保跟你提起我了吗?”

“他是菲律宾人。他说有个胖子没给他小费。”

“谁会在酒吧给小费?”

“你没开玩笑吧?我在桌上留小费,我站在吧台喝酒,喝完也给小费,我从来不知道有人不给小费。”

他瞧了我一眼。“你这个人真好玩。”他说,“浑身是劲。”

“哦,那是因为有件事我正着手进行。”

“哦?”

“你知道线索各归其位,案情真相大白的那种感觉吧?我刚历经了一个下午的苦思。”

“我们不是在谈相同的案子吧?”

我疑惑地瞧了他一眼。“你好像什么也没告诉我吧?”我说,“你在办哪件案子?哦,对了,汤米的案子,天哪,不是,我不是在说那个,那事没半点进展。”

“我知道。”

我终于想起我早上是怎么醒的了。“他今天早上打了个电话给我,”我说,“埋怨了你几句。”

“真的吗?”

“他说你骚扰他。”

“得了,他也把我整得够惨了。”

“我想说句实话供你参考,他真的不是坏人。”

“真的吗?他真的是好人吗?”

“不是,他是个混蛋,不过,这可能是我的偏见。”

“那当然,毕竟他是你的客人。”

“对。”我站了起来,我们两个人走到旅馆外面的街道边。有个出租车司机跟花店的送货员在吵架。

我说:“杰克,你今天找我干嘛?”

“我恰巧在附近,所以过来看看。”

“哦。”

“他妈的。”他说,“我想知道你到底查到了什么。”

“你说蒂勒里那个案子?我想我是查不出什么来了,就算查出来的话,他是我的顾客,我也不会说什么。”

“我是说那两个西班牙小孩的事。”他叹了一口气,“我开始担心这个案子在法庭上赢不了。”

“你是说真的吗?他们不是已经承认犯了抢劫案?”

“是啊,只要他们承认犯了抢劫案,这案子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地方检察官还想办他们杀人。如果现在就开庭,我就彻底完了。”

“你手上有赃物,连货物编号都完全没错,你有指纹,你有——”

“放屁。”他说,“你知道在法庭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突然之间,因为搜证过程有瑕疵,证物会变得连屁都不值。有一次,我们只被授权找一台收银机,结果我们找到一台被偷的打字机,也只能当没看见。至于指纹呢,你别忘了他们在几个月前曾经帮蒂勒里家倒过垃圾,这可以解释他们的指纹为什么留在那里了,对吧,有点脑子的律师不愁在这个案子里找不到漏洞。所以我才在想,如果你有什么好东西的话,请跟我说一声。制服克鲁兹跟赫雷拉,不也就等于在帮你的顾客吗?”

“话是不错,可惜我什么也没査到。”

“一点也没有?”

“目前一点也没有。”

我把他带到阿姆斯特朗酒吧,点几杯酒。我还给丹尼斯好多小费,谢谢他把消息告诉我。然后我回旅馆,请前台明早叫醒我,免得我睡过了头,保险起见,我还调好闹钟。

我冲了个澡,坐在床边,看着这座城市。天空转为深蓝,没一会儿,黑沉了下来。

躺在床上,我舒展四肢,但却不怎么想睡。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是电话铃响了,我连接都懒得接,就把它挂掉。接着我的闹钟响了。我穿好衣服,在脸上酒点冷水,出门,准备赚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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