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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天啊,我感觉棒极了。血脉贲张,肾上腺素分泌。亢奋的心情伴随着我一路走到哥伦布圆环。但这感觉渐渐褪去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

而且是个幸运的傻瓜。多亏幸运之神待我不薄,把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胚子送到我面前,尽管他比我高大、年轻。面对这个蛮横不讲理的强劲对手时,我心中充满了高昂的正义感,激发了潜在的骑士精神。命运甚至还安插了一段英雄救美的情节,助我一股作气的完成这个使命。

事实上,这实在太可怕了。我差点杀了那小子。我狠狠揍了他一顿,法庭可能会认定那是毫无理由的恶意攻击。我很可能把他打成重伤,可能扭断他的气管,踢裂他的内脏,甚至可能真的杀了他。如果当时警察看见我的所作所为,那么现在我大概已经被押送城中分局,最后落得坐进监牢,而那也是我应得的教训。

然而我仍然无法同情那留平头的小子。不管从哪个角度,他都绝对是个超级大混蛋。如果他真的伤了喉咙或有其他严重内伤,那也便宜了他。但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当复仇天使?他的行为不关我的事,轮不到我去处罚他。

那位脚踝肿大的女人,其实根本不需要我发挥中世纪骑士精神去保护她。如果她真的厌恶重金属摇滚乐,她可以选择离开,我也一样。

老实说吧,其实我只是因为对莫特利无法可施,所以才把怒气都发泄在那小子身上。我无法忍受莫特利的挑衅,就把那小子的收音机摔坏。在亚特尼街面对面时,我无法反抗莫特利,所以只能踢打那小子来寻找平衡。我对于真正重要的现状无力可施,所以只能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借着暴力示威,假装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更糟糕的是,其实我自己对于这一切都非常明白。那股高昂的愤怒无法压制住我的理智,理智的声音一再警告我别做这些暴力而且不成熟的行为,理智在我去买酒时也曾劝阻过我。有些人从来听不到自己内心理智的声音,也许这些人一辈子都是在一时冲动状况下做事。然而,这一次我虽然清清楚楚听到理智的劝阻,但我却故意充耳不闻。

幸好我及时克制住自己,没有去喝酒,或猛踢那小子的脑袋。如果这是战胜情绪冲动的胜利果实,我实在无法从中获得成就感。

我丝毫不以自己为荣。

我从旅馆打电话给伊莱恩,没有什么话可聊,所以没多久便挂断电话。我走进浴室刮胡子,脸上的伤口差不多都复原了,应该可以舍弃电动刮胡刀改用一次性刀片。我小心翼翼刮完,没有伤到自己。

刮胡子过程中,我一直闻到水沟传来的酒味。这味道事实上不可能残留这么久。我也明白这应该是凭空想像出来的,却仿佛随时都能闻到。

我擦干脸时,电话铃声响起,是“男孩”丹尼打来的。“有个人你应该和他谈一谈,”他说,“十二点或一点,你能否抽个身过来?”

“没问题。”

“那么到鹅妈妈之家去。你知道地方吗,马修?”

“你以前好像说过在阿姆斯特丹街。”

“阿姆斯特丹街和八十一街路口,拐角数过来第三家,在路的东边,那里的轻音乐不错,你可以好好的享受。”

“他们没有重金属摇滚乐吧?”

“这什么问题啊。我们说定十二点半,找服务员带你到我的桌子来。”

“没问题。”

“还有马修,你最好带点钱来。”

我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电视新闻,然后外出吃晚餐。我突然很想吃些热饭,这是自从在亚特尼街遭到伏击以来,我第一次有食欲,所以决定要好好大吃一顿。原先我打算去泰国餐厅,走到半路又改变主意,转往阿姆斯特朗餐厅。我点了一大盘墨西哥黑辣豆,除了盘子里的辣酱之外,又添加了许多捣碎的红辣椒。如此过瘾的调味,感觉不比在公园硒碎收音机差。不同的是,这次不会感到后悔。

我去了洗手间,尿中仍有血丝,但不那么严重,最近肾脏也很少感到不适。我回到餐桌,又喝了些咖啡,一边阅读出门时顺手带的马库斯·奥雷柳斯那本《沉思录》。书看得很慢,其中有段文字写着:

没有任何事能胜过你原初的直觉。也许直觉告诉你有人正在说你的坏话,但直觉的内容仅止于此,却并未进一步指出,你将因此而受到伤害。也许我看到孩子生病,但眼睛看到的是这样,却并不表示他已有生命危险。相信你原初的直觉,不可擅加引申,如此才能确保平安。或者了解世上所有事物的本质,便可事事顺利。倘若真要引申直觉,则至多便是,去体认那主导万事运作的伟大世界秩序。

对于侦探而言,这些话似乎也是有效的忠告,但我还不确定是否同意其中含意。马库斯·奥雷柳斯的意思,是否要人们随时耳聪目明,保持高度警觉,别针对所看到或听到的事妄下断言。我反复思索着这些话,然后决定放弃,好好地享受咖啡和音乐。不清楚那是什么音乐,反正是某个交响乐团演奏的古典音乐,非常悦耳,听了之后让人不会想去砸毁那台音响。

我比聚会预定的时间早到了几分钟,吉姆也已经到了。我们站在咖啡壶边闲聊,彼此都不提及下午电话中的内容。后来我又和其他人聊天,之后我们便纷纷入座开会。演讲者是个爱尔兰人,住在布朗克斯区,属于佛汉街的分会。他的气色很好,经历和大多数酗酒人的故事也不太相同。他是附近市场的屠夫,长久以来做着相同的工作,老婆一直是同一人,也没有搬过家。喝酒并没在他的生活中造成任何不幸,直到三年前,他因为神经和肝脏出问题不得不住进戒酒中心。

“这辈子我一直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说,“但戒酒之前我其实从未真诚地祷告过。现在我一天祷告两次,早晨心存敬畏地祈求,夜晚则诚恳地感谢这一天,而且再也不喝睡前酒了。”

在讨论中,有位从来不曾酗酒的弗兰克老先生说他多年来一直觉得有段祷告词非常好用。“我总是祷告:‘上帝,感谢您对每一件事所作的安排,让万事如此发展。’”他说,“我不知道上帝听了有什么感觉,但我觉得这么祷告对我自己相当有用。”

我举手发表意见,坦承那天下午差点又要开始喝酒,自从戒酒以来,我的信心从来没有如此动摇过。我避开细节的描述,承认下午除了没喝酒之外简直错事做尽。有人也回应,不再酗酒确实是我们这群人绝对应该做的正确选择。

聚会最后宣布托妮的告别式弥撒将于星期六下午三点,在罗斯福医院的会议室举行。一些人开始讨论托妮的事情,猜测她自杀的原因,并拿她的状况与自己的生活比较。

一直到聚会结束大家都在讨论托妮的事。甚至会后我们到火焰餐厅小聚时,这个话题仍旧持续成为主题。这使我感到很不舒服——我知道一些他们不知道的真相,但却不想让他们知道。任凭人们误以为托妮是自杀而死,似乎对不起她。可是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去澄清真相而又不至于引起不必要的骚动,或是不使我自己成为话题焦点。大家一直围绕着这个主题让我很想离开,幸亏终于有人转移话题,我顿时感到轻松不少。

聚会十点结束。我留在火焰餐厅又喝了一个小时的咖啡,然后绕道回旅馆,询问前台有没有我的电话留言。我并没上楼回房,又回到了马路上。

与“男孩”丹尼约见的时间还早,我慢慢往住宅区方向逛去,偶尔停下来看看商店橱窗,或在没有车辆往来的路上等待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尽管如此消磨时间,我到八十一街和阿姆斯特丹街路口时,还是比预定时间早。我走过店门口,又沿街走到下一个路口。我过马路到鹅妈妈之家对面房子的屋檐下,站在那里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同时也观察街上其他人的活动。有三个人聚集在西南边路口,绝对是海洛因吸食者在等待毒贩,我想他们应该与鹅妈妈之家无关,当然更与我无关。

十二点二十八分,我穿过马路走进这家俱乐部,长窄的室内左侧墙边是吧台,大门右侧有个衣帽间。我把外套交给一个亚非混血的女服务员,取了她交给我的号码牌,沿吧台走到底。吧台尽头的室内宽敞多了,砖墙上装饰微弱的灯光,地板是红黑两色的西洋棋盘方格。小舞台上有三个黑人正分别弹奏着钢琴、贝斯和鼓。三人都留着短发和整齐的胡须。穿深色西装、白衬衫系着条纹领带,仿佛是当年的“现代爵士四重奏”,只差因为到街角去买牛奶而缺席的米尔·杰克逊。

我站在吧台尽头,审视着这个地方。领班来到我面前,他装扮得和台上三人一样。我的眼睛还无法适应此处的灯光,找不到“男孩”丹尼,请领班带我到“男孩”丹尼的桌位去。这些桌子排列相当拥挤,穿越其间的通道狭窄曲折。

“男孩”丹尼的桌子在舞台边,桌上有个木制冰桶,装着一瓶俄罗斯伏特加。他穿了一件夸张的黄黑条纹背心,要不是这件背心,他的装扮几乎和乐队以及领班完全合拍。他面前放了一杯伏特加,右手边坐个金发女孩。女孩一头极端庞克的发型,一侧留着长发,另一侧则短得快成光头,黑色上装露出许多镂空部位。她的脸像只贪婪的野狐狸,而且是在永远停放着三、四辆报废汽车的草坪上长大的那种。

我看着她,然后转向“男孩”丹尼。他摇摇头,看看表之后示意我坐下。于是我坐下。我明白他的意思,这女孩并不是我要见面的对象,主角晚一点才会出现。

演奏持续了将近二十分钟,我们三个都一言不发,连周围桌子上也没传来任何交谈声。据我观察,这里的客人大约黑人和白人各占一半。我看见一位从前认识的人,他原来是个皮条客,自从步入所谓中年危机之后,便改行倒卖非洲艺术品和古董,在麦迪逊大道上开了一家店,听说混得不错。这点我倒相信,毕竟这工作与拉皮条的性质差不多,他应该得心应手。

三重奏下台休息后,女招待替“男孩”丹尼的女伴端来一杯饮料,高脚杯里装饰着水果和纸伞。我点了一杯咖啡,“只有速溶的。”女招待不好意思地说。我说没关系,她便离开去端咖啡。

“男孩”丹尼开口说道:“马修,这是克莉丝特尔。克莉丝特尔,跟马修打声招呼。”

我们互相问候,克莉丝特尔一脸很高兴见到我的样子。“男孩”丹尼问我这个乐团怎么样,我说还不错。

“那个弹钢琴的很特别,”他说,“弹起琴来有点兰迪·温斯顿的味道,又带点锡达·沃尔顿的手法。尤其是另外两名乐手停下来让他独奏时,特别感觉得出来。前几天全部是他独奏,非常特别,非常优雅。”

我让他继续说。

“我们的朋友大概五分钟后就会到。”他说,“我想你也许想早一点过来,享受一下这里的气氛。这儿真是个好地方,你觉得呢?”

“的确。”

“他们的服务相当周到。马修,你也知道我是个标准的习惯性动物,如果我喜欢上一个地方,就会一直待在那里。现在我几乎每天晚上都来。”

服务员把咖啡送来后,就急急忙忙去送其他客人点的饮料。音乐演奏中他们并不提供服务,所以每次中场休息就必须忙碌地招呼所有客人。有些人一次点两三杯饮料,另有些人像“男孩”丹尼,点了整瓶酒。从前这么做是违法的,现在可能仍不允许,但区区小罪还不至于遭到严重处罚。

我搅拌着咖啡,“男孩”丹尼在杯中添了些伏特加。我问他对我们所等的对象了解多少。

“先见见他,”他说,“听他说的话,再看看可信度如何。”

一点钟左右,领班朝我们桌子走来,领着一位客人。我一看就知道他正是我们等待的主角,因为他看起来不同于俱乐部里其他的人。他是个高瘦的白人,身穿运动夹克和蓝色灯芯绒衬衫。这个俱乐部里有许多黑人,个个穿得像银行副总裁,这个男人的装扮却完全不搭调。他显然也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一副浑身不自在的模样,单手扶着椅背站在原地不动。直到“男孩”丹尼第二次招呼他坐下,他才拉开椅子坐下。

他一坐下,克莉丝特尔便站起身来,显然事先已经知道现在应该离开。她面带微笑,从曲折排列的桌子间绕出去。女招待立刻出现在桌旁,我又点了些咖啡,这位新到的客人要了啤酒。酒吧有六种不同品牌的啤酒,他看起来相当困惑,不知道该选哪个牌子,就问:“红纹?那是什么?”女招待告诉他那是一种牙买加啤酒,他说:“好吧,就给我来一瓶。”

“男孩”丹尼为我们作介绍,但只报了名字,没介绍姓氏。对方名叫布赖恩。他把前臂放在桌上,低头盯着手看,仿佛在检查指甲是否干净。他大约三十二岁,坑坑洼洼的圆脸上似乎写着沧桑的过去,深棕色头发已出现秃头的倾向。

看得出他曾经在牢里待过一段时间。我不见得每次都能判断正确,但有些人就是在脸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这个信息。

服务员送上他的啤酒和我的咖啡。布赖恩皱起眉头拿起那个高瓶颈酒瓶仔细地研究成分。尽管女招待给他端来一个杯子,他还是直接就着瓶口喝,然后用手背抹干嘴角。

他说:“牙买加的。”“男孩”丹尼问他味道如何。“还不错。”他说,“所有的啤酒味道都差不多。”他放下酒瓶,看着我问:“你在找莫特利。”

“你知道他在哪里?”

他点头,“我见过他。”

“你在哪儿认识他的?”

“还会在哪儿?当然是在牢里。那时我们都住在第五区,他关了大概三十天禁闭,然后就转到别处去了。”

“他为什么被关禁闭?”

“因为有人被杀了。”

“男孩”丹尼说:“那就算是对谋杀罪的处罚吗?关三十天禁闭?!”

“因为他们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证人,但每个人都很清楚是谁干的。”他的眼光与我交会,然后又移开,“我知道你是谁,他以前和我提起过你。”

“希望他说的是好话。”

“他说要杀了你。”

“你什么时候出狱的,布赖恩?”

“两年前,两年又一个月了。”

“出狱以后你都做什么?”

“呃,干点这个干点那个的,你知道。”

“当然。”

“我必须做点事,因为出来以后我又开始嗑药。不过我现在已经加入戒毒计划,在就业中心找了一份工作,否则一毛钱都没有。”

“我懂。你什么时候见到莫特利的?”

“大约一个月前,也许更久些。”

“你和他谈过话吗?”

“干嘛和他说话?不是的,我只是在街上看见他,他正好从一栋房子走出来,然后过了几天,我又看见他走进那房子。是同一栋房子。”

“这是一个月前的事?”

“差不多。”

“之后你就没再见过他了?”

“当然见过,有好几次我在附近街上看见他。后来我听说有人在找这家伙,我就特别在附近逛逛。我从路口观察,这样才能监视这栋房子。有时我在那房子隔壁的店里喝咖啡,观察进出的人。他一直住在那里。”他露出腼腆的笑容,“我甚至还到处去打听呢。他和一个妓女住在一起,那公寓就是她的。你不知道吧,我还打听出来到底是哪一间公寓。”

“地址在哪里?”

他看了“男孩”丹尼一眼,后者点点头。他拿起啤酒瓶又喝了一口,“最好别让他知道是谁告密的。”

我没说话。

“好吧,”他说,“东二十五街二百八十八号,差不多靠近第二街的路口,街角有家咖啡店,那里的食物还不错,波兰菜。”

“哪个房间?”

“四楼最后一间。门铃上写的名字是莱普考特,不清楚是不是那妓女的名字。”

我把这些资料全部记下来。合上笔记本,我向布赖恩保证不会让莫特利知道这段谈话。

他答:“你可别搞砸了,老兄。自从他转出第五区后,我就没和他说过话,现在更不想。”

“你到现在都没有和他说过话吗?”

“有说话的必要吗?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那发型实在很可笑,脸那么长,任何人只要见过他一次,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不像我这种脸,看过之后就没印象了。前几天他,就是莫特利啊,在街看到我。他根本没留意,认不出我来。”他又露出腼腆的笑容,“过了今晚,一个礼拜后你也会认不出我。”

他似乎以此为傲。我看到“男孩”丹尼对我伸出两拫指头,便拿出皮夹掏出四张五十元纸钞,折叠后压在掌心,推到布赖恩手中。他拿了钱,放到桌下在腿上数着钞票,数完抬头露出笑容:“慷慨,真的很慷慨。”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

“说吧。”

“你为什么要出卖他?”

他看着我,“为什么不?我们从来就不是朋友,有钱为什么不赚?你懂吧?”

“当然。”

“而且,”他说,“他真的是混蛋,你知道的,不是吗?你也知道的。”

“我知道。”

“和他在一起那个妓女啊,我打赌他一定会杀了她。老兄,说不定他早就已经下手了。”

“为什么?”

“我觉得他好像有这种癖好。我记得有一次听他说,女人都不能持久,一下子就没用了,过不了多久,就得把她干掉再换个新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不只是因为他说的话,还有他说话的样子。我什么话没听过,但就是没见过他这种家伙。”他拿起酒瓶又喝了一口,放下瓶子说,“我得走了,这瓶啤酒钱是我出,还是你付?”

“已经付过了。”“男孩”丹尼答。

“我只喝了半瓶,可是没关系,如果有人想要剩下那半瓶,尽管拿去吧。”他站起身来说,“我希望你能抓到他,那种家伙不适合在街上混。”

“没错。”

“问题是,”他说,“他也不适合待在监狱里。”

我说:“你认为呢?”

“我认为?马修,我觉得他是个天生的贵族,大方得很。你不会想喝他的啤酒吧?”

“现在不想。”

“我嘛,还是接着喝我的伏特加。我认为他应该没有说谎。你那位朋友虽然有可能现在已经不住在二十五街了,但绝不会是布赖恩去通风报信的。”

“我觉得他很怕莫特利。”

“我想也是。”

“但是前几天,另外那个女人也表现出非常怕他的模样,结果竟然设陷阱让我掉进去。”我把发生在亚特尼街的事情告诉他。他一边思考着这种可能性,一边把酒添满。

“是你自愿掉进陷阱的。”他说。

“我知道。”

“我对这次这个线索没有不祥的预感。但是话说回来,这个布赖恩并没有什么真正值得依赖的地方,所以你最好还是谨慎行事。”

“扳回颓势。”

“没错。就算这不是预谋,我想他也不会出卖你,我觉得他并不想和莫特利走得太近。”他喝了一口酒,“更何况你付给他的价钱很好。”

“比他期望的还多。”

“我知道。我发现如果给别人多于他所期望的,一定会有好处的。”

虽然他并非暗示我,但确实提醒了我。于是我打开皮夹,拿出两百元,递给他。他只是微笑着。

“正如布赖恩所说,很慷慨。但你不必现在就付钱给我,干嘛不等到证明这消息是正确的时候再说?因为如果这线索是假的,那你就不欠我了。”

“你收下吧,”我提议,“反正如果这条线索太旧,我还可以随时讨问这笔钱。”

“没错,但——”

“如果这线索是真的,”我说,“很可能以后就没机会给你钱了,所以你最好现在就收下吧。”

“这是什么话?”他说。

“你还是把钱留着吧。”

“我不敢保证这钱能留多久,克莉丝特尔很会花钱。你要不要听下一场演奏,马修?不听的话,能不能去吧台和我那个小姑娘说一声,现在已经安全,可以回来了。还有,把你这钱收回去,咖啡钱我来付。老天,你和那布赖恩怎么一个德性。”

“这杯咖啡我只喝了一半,”我告诉他,“就速溶咖啡来说,味道还算不错,欢迎你把剩下的一半喝完。”

“您可真慷慨,”他说,“真的很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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