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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事件的经过大致如下。

星期四晚上十点左右,差不多是我们在圣保罗教堂聚会结束的时间,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和杰拉尔德·威廉巡逻完毕,回到西十街第六分局,向值勤警官汇报任务结束。他们俩是当天晚上五组辅警中的一组,在辖区中的指定区域执行巡逻勤务。他们随身携带警棍和无线电,帮正式警察分担治安工作,并在城市大街小巷代表警察执行公务。

杰拉尔德·威廉把制服脱下锁进储物柜,换上便服回家。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则一向都是穿着制服去执行每周一次的任务,然后穿着制服直接回家,这是他应享的权利。他大约十点二十分离开警局,目的地是西北方一座改装过的仓库,在华盛顿街和西街间的霍雷肖街上,他和他的女友、服装设计师克拉伦丝·费罗伊登塔尔,在那儿合租一间套房。

不知莫特利是早在傍晚巡逻时就开始跟踪他,还是他刚离开警局后恰好被莫特利挑中。但也有可能这整件亊都只是莫特利临时起意。莫特利绝对是经常出没于西村的常客,他很有可能一时冲动犯下这件案子。

很明显地,他必定是把埃切瓦里亚引诱入两栋大楼间的暗巷,可能是装出求救的样子。埃切瓦里亚身穿制服,必然以为有人极需协助。这位年轻的航空公司票务员还不及反应,莫特利便将他制服,有可能是勒住喉咙使他昏迷。

这并非致命的死因,致他于死的凶器是窄刃的刀子。事实上在下手前,莫特利还先把这年轻人的夹克、衬衫都脱下,一刀刺进埃切瓦里亚的心脏。

他将尸体剥得精光,只剩下内衣和袜子,为了能够脱下裤子,他还先把剥下鞋子。但不知是因为尺寸不合,还是他比较中意自己的鞋子,最后他竟把年轻人的鞋子弃置现场。(更令人惊讶的是,尸体被人发现时,那双鞋子竟然还在。如果有流浪汉先到现场,鞋子大概早没了。)

他把当时可能已经死亡、只穿着短袜和内衣的埃切瓦里亚丢在窄巷中。被害者的内裤被褪至大腿处,看起来似乎曾遭到某种变态凌虐。后续检验虽没在死者肛门发现任何精液,但证实他的肛门确实曾遭到异物侵入,或许是施虐者无法射精,另一种可能则是戳入的异物是埃切瓦里亚那支木质警棍。

莫特利把警棍、连同其他装备一并带走,包括手铐、钥匙、笔记本、无线电、辅警徽章,当然还有衬衫、夹克、长裤以及警帽。他应该是穿着自己原来的衣服,用事先准备好的购物袋把这些抢来的东西装走。(如果真是这样,就支持了我们的推论,即攻击埃切瓦里亚是经过事先计划的,他特别挑选身高体型与自己相似的制服警察,然后再进行跟踪。)

埃切瓦里亚显然是十点半至十点四十五分之间遭人杀害,凶手则在十一点前从巷道逃逸,消失在夜色之中。一个钟头后,第六分局接到匿名电话报案,才在弃尸现场发现尸体。抵达现场的警员当中,刚好有人几个小时前才见过受害者,所以认出他的身份。要不是恰好碰上这种运气,可能得花一段时日才能辨识出他的身份,或发现他曾是辅警。

此时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有一个小时充裕的时间远离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不利于他的线索。他可能直接回莱普考特的公寓,把身上原先穿的衣服换成埃切瓦里亚的制服。不知他是不是还穿了新制服对着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来回踱步,拿着警棍在掌中拍打?跟所有自从罗斯福任指挥官以来的新手一样,试着旋转警棍?

这些状况都只能各凭想像。我们不知道此刻他正在干嘛,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到的二十五街或离开该地。说不定当我站在大楼后院,从防火梯偷窥他的窗户,听老鼠在垃圾堆中吵闹时,他正在房内;说不定当我蹲在那公寓房门前检查室内灯光、竖耳倾听声响之际,他正在门的另一边。我猜测,上述想法的可能性小大,他可能只是回去换上被害者的衣物就离开了。事实究竟如何实在无从得知。

清晨四点半,我和米克·巴卢在餐馆吃特早的早餐时,他同时正走进东五十一街三百四十五号大门。

他发现一个通过那些重重门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她自己打开门。

首先他向门房表明身份。他身着全套警察制服戴着徽章配件,宣称是来与大楼的房客谈话,同时一边翻开黑皮笔记本佯装查阅上面记录的名字,然后才说房客是名叫伊莱恩·马德尔女士。

门房按理不会让不速之客进入大楼,尤其最近他们又接到必须特别留意马德尔小姐客人的指示。尽管如此,如果莫特利设法转移目标,门房很可能不经对讲机询问便直接放入。蓝色的警察制服往往能打破许多规则。事实上,随便哪个纽约市警局的警员,都能认得出他身上穿的是辅警制服。如果知道该怎么去分辨,是容易发现其不同之处的。辅警的徽章是七角星而非盾牌,肩章也不同,而且也未佩带手枪与皮质枪套。除此之外,他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没错,更何况这城市里的警察有那么多种类,交通警察、保安……等等,他那身装备确实足以骗住大部分的人。

总之,他最后还是请门房用对讲机通知马德尔小姐,当时她正在熟睡中,所以铃声响了好一阵子。她终于还是接听,门房告诉她说有警察找她,接着把话筒交给莫特利。

他可能会改变说话时的音高,事实上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对讲机会扭曲说话者的声音,但这一点他大概无法事先得知。更何况,十二年间她接过几次他打来的电话之外,再也没听过他的声音。门房已经先通知说是个警察找她,她也才刚从睡梦中被唤醒,可能眼睛都还没睁开。

他说有紧急事件必须询问她,她便要求他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则宣称前一天傍晚发生一起凶杀案,受害者可能认识她。她必定追问了受害者的身份,莫特利说是个名叫马修·斯卡德的男性。

于是她就请他上楼,门房指引他到电梯。

她从门上的窥视孔看出去,只看到一个警察站在那儿,大盘帽盖住他的额头,脸上戴了一副廉价眼镜,手上拿的笔记本盖住了下巴。其实这些掩饰都不是必要措施,她满心认为来者就是警察。因为才刚通完话,而且他一身制服站在那儿,丝毫不会让人起疑。况且她正处于心神不宁的紧张状态,因为有人威胁要谋杀她,而她唯一能够依赖的保护者如今也死了。所以她解开所有的门锁,让他进门。

他在她房里待了两个钟头以上。除了那把用来杀害埃切瓦里亚的刀子,五寸刃的弹簧小刀,他还带了埃切瓦里亚的警棍,当然还有那只手和那强而有力的手指。他把这些工具全用在伊莱恩身上。我实在不想去推测他到底做了哪些事,或其先后顺序如何。我相信伊莱恩一定昏过去很多次,而莫特利一定也花了不少时间说话,宣称自己强壮、聪明而机智,说不定还引用尼采,或在监狱图书馆找到的其他天才的名言。

他把伊莱恩弃置在客厅地上,然后离开。她的鲜血渗入白色地毯中。莫特利很可能认为她已经死了,但她当时只是休克了,呼吸浅得令人难以察觉,所有的生命迹象也都暂时消失。尽管如此,呼吸与心跳仍持续着,要不是门房,她就这样死在地上了。

门房是个巴西人,体格高壮,一头浓密的黑发,肚子把制服扣子绷得紧紧的,名叫埃米利奥·洛佩兹。他指引莫特利搭电梯上楼约莫一小时后,心中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就拿起对讲机拨到楼上,想确定一切平安无事。

电话铃响了好几声都没人接听。对讲机铃声的响起,促使莫特利尽快完成工作好早些离开现场。大约清晨七点,他匆匆跨出门厅,行为中表现出某种难以言喻的神态,引起了洛佩兹的警觉心。于是洛佩兹又用对讲机拨号上楼,无人接听。这时他突然想起先前看过的素描,一个被特别强调不可进入马德尔小姐房间的男人画像,他惊觉隐藏在警察制服之下的可能正是那个人,他越想越觉得可能是。

于是他离开工作岗位跑上楼,按门铃而且敲门,然后又试转门把,但门是锁着的。因为莫特利已经把门锁上。她那两个警察锁和门栓都无法上锁,但关门时,喇叭锁上的弹簧锁就会自动锁住,门推拉不开了。

他只好转身离开,下楼想找出备用钥匙,但到处找不着,或许他当时也打了电话到第六分局报案。但他心中有股力量使他又回到楼上,做了一件任何门房都绝不可能做的事。

他缩起脚,用力朝房门踢去,接着更卖力地又踢一次。由于他体格壮硕,那双脚每天得支撑他的身躯,其强壮更是不在话下。他的双脚一向都很强壮,是他年轻。体重较轻时,踢足球锻炼出来的。

弹簧喇叭锁松开,门也一下敞开。他看见她倒在地毯上便赶紧跑进去跪在她身旁,然后站起来在自己身上划了十字,拿起电话拨911。虽然已经迟了一步,但他还是拨了电话。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与此同时,我正在火焰餐厅喝咖啡,然后到住宅区去拜访鹅妈妈之家,聆听优雅的爵士乐,付钱给布莱恩和丹尼男孩,跟米克·巴卢互相吹嘘英雄往事,惊扰正在享用垃圾大餐的老鼠,一面吃炸肉早餐,一面欣赏着哈德逊河。我们两人坐在河对岸的车里看着太阳光洒遍整个城市。

或许这其中有些细节并非像我推想的状况,一定还有些事情是我不知道的,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不过经过应该就是这样的。有一件事情我可以确信:事情正如其所应当发展的命运发生。安德鲁·埃切瓦里亚可能不会同意这一点,伊莱恩可能也不赞同,但去看看马库斯·奥雷柳斯的书,他会向你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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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坟场的车票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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